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011级毕业论文答辩有关事项及安排
各指导教师、劳社保11级各位同学:
11级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在6月3日下午14:00,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及论文评阅分组
第一组秦建国张春明陈鑫(10人)
第二组:曹信邦陆解芬刁力(10人)
第三组:王增文林治芬高健(9人)
第四组:袁国敏戴凤燕易旸(9人)
第五组:胡永远范雯戴玲(7人)
答辩人名单及分组见附件。
二、论文评阅
各指导教师在6月1日前将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在论文系统中进行审核评分,然后各位评阅教师在论文系统中给指定的评阅学生进行评定。
答辩小组成员作为“论文评阅人”分工审阅每份毕业论文,了解论文质量和水平,准备答辩提问,并给出“评阅成绩”。
三、答辩程序
按小组内答辩人学号顺序进行答辩。答辩程序如下:
第一,答辩人陈述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每人10至15分钟;
第二,答辩小组提问,5至10分钟;
第三,答辩人回答提问。
答辩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答辩记录,作为评定答辩成绩的依据。
四、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3日 14:00-
地点:第一组:Z2-112;第二组:Z2-114;第三组:Z2-116;第四组:Z2-118 第五组:Z2-117
五、论文成绩的评定
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人成绩、答辩小组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指导教师成绩占40%、评阅人成绩占20%、答辩小组成绩占40%。
论文成绩评定工作于6月9日完成。6月15日学院组织对毕业论文进行检查与复核。
六、其他事项
各答辩学生应于5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其他环节的材料整理工作,撰写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业务总结表”,交各指导教师。
各指导教师一定要仔细审查各自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引言、文献回顾、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结论及讨论等是否符合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杜绝学生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等行为。
各指导教师要在答辩前就答辩进程及要求对答辩学生进行指导。
劳动与社会保障系
2015年5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