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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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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农村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尽管各级政府和学术界对如何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多种观点,但是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和农业产业化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趋势和发展方向。可以说,农村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中国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农村问题不得到较好的解决,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大的跨越。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全国人民正在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而奋斗。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仍然有相当比例和数量的农民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他们的生活和生产状况令人担忧,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滞后更是使这种状况雪上加霜。农村的贫困和失业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它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更牵涉到社会的稳定和农民对政府及执政党的信任。因此,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的建设和发展,切实保障和增进农民的利益,已是迫在眉睫。

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收入来源、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其对象应该为全体国民,但一直以来,作为在我国已经建立和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针对于城镇,农村地区是一片空白。作为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换及利益格局的变动过程中,农民同城镇居民一样也承受了巨大的改革成本代价,而且农民付出的也更多。目前,农民也正面临着更多的生产和生活风险,他们也需要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社会保障来维持最低生活和抵御风险。因此,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符合社会公平原则,同时还能够缩小城乡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的步伐。

一、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1.维护社会公平

我国目前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农村居民几乎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这对于农民来说是不公平的。从农民的角度看,他们不仅已上缴农业税、其他种类的税收以及名目繁多的收费,直接为国家财政做出贡献,而且还通过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间接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按照利益对等原则,政府即使以财政资金向社会提供服务及公共产品,作为这些服务及公共产品的受益者应该包括所有纳税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淡化国家及社会对农村居民的歧视,模糊城乡居民身份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原则。

2.维护社会稳定

农村社会的稳定决定了我国整个政治局势的稳定。邓小平说:“因为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80%,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为农村的稳定提供重要条件。一方面,由于中国人多地少的现实以及农村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少数外出打工外,大部分在家待业,他们和城镇下岗工人一样需要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农户脱离了集体,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市场行为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他们要承担比以前更多的生产经营风险,相应也产生了对社会保障的要求。如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尽快建立,会产生许多不安定因素,因此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3.保持国内经济良性发展

1997年我国经济顺利实现“软着陆”以后,通货紧缩的现象日益明显。从1998年中期开始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以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刺激经济增长。但从执行几年的情况看,财政政策的效果并不显著。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广大农村地区消费不足,由于没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撑,农民不敢把养儿防老的积蓄用于目前的消费。只有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解除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增强农民的消费信心,刺激农民的消费,保持国内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则

1.坚持城乡分治的原则。由于中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及城乡居民对土地的产权背景存在的差异,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内容及标准上应有所区别。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标准可以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当前最迫切需要的一方面是最低社会保障,另一方面是养老和医疗保障。要根据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逐步完善。

2.坚持地区差异原则。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保障水平总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因此不同的地区应建立不同程度的社会保障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因地制宜: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保障程度较高,以农村合作性的保障为主;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低些,以地方政府的保障为主。

3.坚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是以农民个人为主筹集的,而目前大部分农民收入较低,社会保障意识也不高,因此,政府在组织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时,必须坚持因势利导、个人自愿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意识,提高农村居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与自觉性。

4.坚持保障基金统一管理的原则。在建立全国统一的包括农村在内的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的前提下,农村社会保障要实行基金制管理。在现阶段,保障基金可以以县为单位进行管理,做好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的结合工作,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具体业务的经办要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由政府职能部门委托非盈利性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承担。

三、尽快建立几种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1.尽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社会保障制度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的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满足农民需求中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是维护农民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的生存权利的最起码要求,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从1997年开始,中国有条件的农村逐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2年5月底,全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人口为338万人,约占农村贫困人口的十分之一左右,享受的对象大部分是失去劳动能力的五保户、残疾人等,带有社会救济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的巨大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一是中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财政收入逐步提高,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了物质保障;二是长期以来在城镇开展的社会救济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三是比较发达的省份已开始建立这项制度,为全国各地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了经验。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要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从中国的基本国情

出发,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以省为主体,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各省可以设立不同的保障线,发达地区可以高一些,贫困地区可以低一些。标准要参照当地居民维持最低生活所需要的基本支出来确定。中央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各地应当尽快制订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

2.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的公共卫生保障制度

公共卫生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同样是现代公民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当前中国农村的公共医疗卫生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农村医疗卫生设施相当落后,医疗水平较低;二是现有的医疗机构收费脱离了农村经济状况,中国的医疗价格和医药价格是依据城市的标准制定的。

在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为1:6的状况下,农民要支付和城市居民一样价格的医疗费用,而且农民还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险,广大农民无论如何也承受不起这个医疗价格水平带来的经济重负。如何形成一个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是解决农村公共卫生保障的重要前提。国家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力度。此外,国家要制订政策鼓励城市医疗人员下乡,防止农村医疗人才的大量流失。同时要以大病防治为重点,在农村建立大病、重病社会统筹机制。这部分医疗费应当尽快纳入社会统筹,让全社会来负担,分散农民遭遇的健康风险。

要改革农村现行医疗卫生管理体制,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以县、市为主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国农村虽已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但在农村地区,政府资金几乎全部投到了县、乡卫生机构,这种情况与农民的卫生消费模式不相适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预防保健任务,但目前对村级卫生机构的财政支持极少。重建村级合作医疗体系,已成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的重点。

要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体系。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是大趋势。应当抓紧制订相关的规则,例如可以按照在农村和城市居住的时间等标准进行细分来确定,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对事实上已经长期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要尽快纳入城市公共医疗卫生保障的范围中。

3.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延续千年的养老保障模式是依靠子女提供保障。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家庭生活方式及生活观念的改变使得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难以为继。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社会保障。农村养老保障的建立既能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又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有助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实施。

农村生活养老保障在资金筹集上应坚持“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基于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流向第二、三产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可以实行基本保障、补充保障和附加保障“三维”城乡有机衔接的保障方式。即在基本保障中,农业劳动者通过税收向全国统一社会养老保障机构缴纳生活养老保障税,当农民超过一定年龄而且退出土地时,国家开始根据农民个人帐户上的金额,向其提供一定的养老金;在补充保障中,如果农民外出打工,雇主和雇工必须按雇工工资的法定比例向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社会补充保障费,分别计入雇工的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帐户,与城市的养

老补充保障系统一样,在农民年老时,社会保障机构按农民个人帐户中的金额发放养老金;在附加保障中,农民可以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形式或个人储蓄的形式获得附加保障。

对自己付费有困难的老人国家通过敬老院、老年公寓、社区服务中心给予救助。其资金主要通过社会募捐、吸引外资、政府扶持等方式筹措。

总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必要的,也是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合理解决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不仅会维持农村的稳定与持续发展,而且还会加快迈向全面小康的步伐

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新思考

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新思考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而农村社会保障的滞后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而学习国外农村社会保障的有益经验对于解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因此,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就应该实行社会结构转型与社会保障并举,加强社会服务与社会支持的功能,把基础社会保障与农民增收自主保障结合起来,同时还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保障,从而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人口多是中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生产水平、收人水平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着现实的差别,如城乡“二元结构”和不平等的“国民待遇”己经严重制约了农村城市化的进程,而农村社会保障的滞后也影响了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农村社会保障滞后 二元经济结构是制约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重要原因。我国较为发达的城市经济与欠发达的农村经济并存,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并存,城乡差别很大,是典型的二元经济。同二元经济结构相适应,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呈明显的二元化特征:在城市,建立了面向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农村,则实行家庭保障为主与集体救助相结合的保障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未在农村建立,绝大多数农民处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农民不能享受到与城镇居民所具有的就业、医疗、住房、退休金等福利。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薄弱,特别是占有主体地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尤为突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已经与国际劳动组织的有关条约存在巨大差距。不同国家的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是加拿大为%,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人也是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 (二)我国农村经济落后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因 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有可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王海玲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主要内容及功能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它具体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社会保障的首要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2)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3)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4)社会保障的手段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它是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5)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6)社会保障既是一种社会行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也是一项社会事业,还是一种社会政策,在现代社会,社会保障同时还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对社会保障最简洁的概括。

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上讲,参加社会保险是公民的义务,获得社会保障并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公民的权利。从政府职能上讲,对公民实行社会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一项基本责任。 (二)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臵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其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浅析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国情的发展。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浅要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应对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也是在不断的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前进的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1.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内容提要】自解放以来我国一直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数十年来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但从根本看,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急待继续建立和完善。本文即围绕该问题展开浅层次的论述,进行相关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障,现状,不足,对策,意义

前言: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经济建设,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及实现完全意义社会主义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条件。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当前全国发展议程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项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近几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之快显而易见,已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不保险,下岗人员基本生活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个模块共同运作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该体系下,我国的社会保障已初见成效。人民的生活已有较好的保障和改善。但是,目前的成绩并不能掩盖现行制度的缺点和不足,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要符合整个国情的发展要求,仍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SOCIALSECURITY)亦可理解为社会安全,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基金,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以及遭受意外灾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概括地说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和优抚安置等五大体系。 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每个国家必不可少的基本制度之一,由国家建立并实行。同时,国家必须立法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规范的调整。所有相关法律总称社会保障法,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表现和实施依据。建设一个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一个人国家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从历史的角度讲,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途径,被称为“铁血宰相”的贝斯麦曾说:“社会保险是一种消除革命的投资。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士最安分守己的,也是最容易被统治的。”从现实的角度讲,社会保障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有切身关系的政策。社会保障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经济活动迅速和世界接轨。市场变化日新月异,随着外来竞争力的影响,企业的兼并和破产使下岗和失业成为一个社会现象。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为市场经济创建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同时也避免了下岗人员可能产生的不良心理,保证了社会稳定。从未来的角度看,我国已逐渐步入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不但养老金的需求增加,而且医疗需求也将大幅上升。我们人口老龄化具有的三个特点:规模大,速度快,底子薄。更说明了在当前社会建立以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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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 现行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长期滞后。总的说来,农村的养老保险情况并不理想,农村地区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也非常低。由于中国农民基数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能一蹴而就,以及中国城乡二元化的格局,成为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差异的人为历史性因素。城市居民享受的国家给予的退休金、公费医疗、福利住房、粮食和副食补贴等待遇,而这些农民都没有。经过多年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截至底,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方面,参保人数约为6000万人,其中有财政补贴的约为1000万人。在农村低保方面,全国农村低保对象有4291万人,占全国农村人口的5.9%,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222.3亿元,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在农村五保供养方面,全国有543万五保供养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全国已有2729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农合制度,覆盖到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的8.14亿人口,农民参合率91.5%。尽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架已初步建立,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保障水平较低,制度有待完善。 二、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力度,地方政府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37572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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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谈如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谈如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发表时间:2010-10-22T10:17:07.793Z 来源:《魅力中国》2010年11月第1期供稿作者:彭金英[导读]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社会建设,着力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彭金英中共扶沟县委党校,河南周口 461300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11-0000-01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要求。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实践也充分证明,只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王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成效与农村居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应深刻认识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加强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扎实推进。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社会建设,着力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我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比如,去年普遍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出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在32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迈出历史性步伐;中央财政安排社会保障资金2906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水平都有新的提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6927亿元,比上年增长44.2%。 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配套推进,积极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将各类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已有的各项保障制度,要不断完善政策,扩大覆盖面。要抓住社会保障制度薄弱环节加以推进,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认真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加快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要加强城乡低保工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与此同时,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好扶残助残的各项政策,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 其中,特别是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新形势的要求,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创造条件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要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断堤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要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要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要发展农村老龄服务,让更多的农村老年人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要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 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要进一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关系广大农民幸福安康,必须惠及全体农民。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解决农村群众“病有所医”的一项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建立方便快捷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协调一致的动态筹资机制,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不断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要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完善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要通过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使农民得到优质、低廉、便捷有效的医疗服务,让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抓好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刻把握农村社会保障特点和规律,增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系统性。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保障事业、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2020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初稿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初稿 1 2020年4月19日

学习中心:圆梦计划 分数: 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 学号 学生姓名黄仲伦 导师姓名代立梅 10月9日 2 2020年4月19日

论文评定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 年月日 3 2020年4月19日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它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黄仲伦 日期: 10月9日 4 2020年4月19日

【内容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加快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需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由于中国当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相对薄弱,农村社会保障长期滞后,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保障意识落后,投入资金不够,职能管理不善等问题,如何建设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十分紧迫且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加快对农民保障的立法建设和提高管理水平,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本文主要论述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要将自己的观点在这里亮出来,别人一看就知道你的论文的主要观点。)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5 2020年4月19日

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通常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互助、个人储畜积累保障,甚至包括住房制度等项目.社会保障制度是衡量社会制度健全程度和社会文明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志。对建立健全当代中国行政价值观体系,进一步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要而且重要的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我国当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 1. 从生产目的而言,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那么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必然成为我国最基本的国策。 2. 从根本任务和目标而言,要解放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首先是要保护生产力,作为生产力决定因素的劳动者应该在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及劳动力生产与再生产方面得到保护,而社会成员的富裕也以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为基础。 3. 从人道主义而言,社会主义相对其他非社会主义更具人道主义。因此它首先应当为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物质文化保障和社会福利。在全国范围内消除贫困,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需要,提供最基本的物质文化保障,提供优越的社会福利,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保证。 (二)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老年人的数量居世界第一位。当前我国人口随着年龄增长已步入老龄社会,老有所养问题亟持解决,赡养老人必将成为社会的一大责任。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的压力是全面的。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回顾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历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则是我们取得伟大胜利的一条最为重要、最为宝贵的基本经验。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切身利益的一项基本的经济社会制度。 (三)、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坚持统账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的前提下,针对现阶段各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有些地区甚至还停留在县级统筹的现实,要逐步从这种低层次统筹迈向更高目标,要依法建立健全省级调济基金、完善市级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最后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部分的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基本制度要实行统一的现收现付的国民养老金制度,覆盖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非正规就业人员、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由国家强制实施。同时,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强制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并鼓励其他单位自愿参加,以对国民养老金进行补充。国家还应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保自愿性的商业保险,进一步提高个人养老保障水平。 (二)建立适应新的就业格局的社会保障制度为适应就业格局的多元化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首先,要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把非正规就业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内,转变单纯以正规就业人群作为社会保障主要对象和社会保障必须依托用人单位的传统观念。同时,由于非正规就业者缴费能力相对较弱,因此保障水平要做出适度合理的调整,实行低标准准入,制定多层次的缴费 标准,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使大多数非正规就业者能切实可行地得到保障。其次,社会保障机构应设置个人服务窗口,简化个人参保程序,使跟人参保者参保登记﹑缴

我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利弊分析与对策

构成中国特色的劳动保障体系之我见 杨远尚 劳动保障体系是指劳动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当前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四个方面。完善的劳动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条件,它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我国当前的劳动保障现状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劳动保障体系也逐步的完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1、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健全。养老、医疗、就业、住房等各类基本需求都有了比较系统的制度化保障机制。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种保障制度的内容得到进一步丰富。劳动保障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也在逐步的化解。劳动保障体系在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我国劳动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实现全覆盖。劳动保障正在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镇居民扩展到农村居民,所有的群体都被纳入劳动保障制度覆盖范围。 3、劳动保障的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建国60多年来,我国基本养老金不断提高。另外,医疗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低收入生活者的生活保障标准也多次提高。近年来,几次物价上涨,一些城市还发临时物价上涨补贴,建立了物价上涨补贴发放联动机制。

4、劳动保障资金规模不断增长。近年来,大量年轻劳动力进入市场,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规模都在快速增长。这使得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二、我国劳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我国人口正在逐步老龄化。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中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中国劳动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 2、当前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存在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在劳动社会保障政策制定上,还存在临时性政策多,长期性政策少,制度设计越来越复杂,执行成本越来越高,而政策效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等现象。 3、我国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给劳动保障带来新的挑战。目前我国每年都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他们成为城市建设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进入城市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急需研究。 4、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与责任边界不清晰。我国劳动社会保障改革的初衷是减轻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责任。但是现在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界定依然模糊不清。作为公民究竟有哪些权利,劳动社会保障到底保障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哪些方面是应该由政府保障的,哪些方面应该由个人保障,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这样就导致应该被保障部分的权利没有被保障,不该由社会保障的却花费了大量财力物力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模式的初探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模式的初探在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发展日益步入正常轨道的现阶段,从宏观上系统地考察并研究中国社会保障改革发展道路已经显得必要而且迫切了。社会保障改革经过十多年的艰难探索,也充分暴露出传统社保制度的缺陷和各种改革方案在实践中的问题,社会保障改革仅作为配套工程难以发挥其主要的重要作用。因此,我认为要摆脱改革滞后的局面,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就必须改变社保制度被动配套的改革推进方式,把社会保障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建设作为整个市场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项主体工程,并主动性地推进,把社保改革真正引入快车道,使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创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证 创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是提高综合国力,造福于人类和社会,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深化改革,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完善市场机制,保障人才流动,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兴旺劳动力市场,作用重大。 2、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使企业和劳动者既有机遇又有风险,市场规律自发地倾向激励强者,而不会保护弱者,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障运用“大数法则”的原理来分散劳动者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可以说是对市场经济缺陷的一个弥补。因此建立社

会保障体系是实现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需要,保护合法权益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才会具有充分的效力,才能维护社会安定,真正反映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原则。 3、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当前深化社会保险改革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定,各地相继加快社保改革的进程,出台了许多新的改革措施。因此,要因势利导,把社保纳入市场经济改革的主要目标,实现劳动力配置——合理流动(或失业)——社会保险的良性循环,使企业和个人充分认识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社保改革,促进社会稳定,文明、进步。 4、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需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配套工程,它实施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企业要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营销者,成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因而要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丢下包袱,轻装上阵,改变企业办社会的传统做法,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 二、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及其问题 社会保障体系在我国已初步形成。如上海在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军人优抚、医疗保障及再就业工程等方面做了大量而又有成效的工作,使其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有力地推动了上海经济迅速发展,为全国各地做出了表率,成绩斐然。但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全国尚处

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

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 1 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应加强“新农合”、“新农保”在农村的宣传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流动性。不断探索农村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加强监管,科学界定低保对象。政府财政还应当加大对农村福利设施、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建议推行农业保险制度。农业虽然占GDP的比重越来越小,但是农业的基础地位、农业的战略地位、农业的不可替代作用是永恒不变的,建立农业保险制度非常必要。同时,还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要从各地区的实际出发,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2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完善报销结算方法 建立强制性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和被征地农民一并纳入保障范围,并建立政府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基金,消除农村和城镇差别,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近十年来,河南省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2011年,河南生产总值达到27232.04亿元,比2010年增长11.6%。可见,政府能够拿出一定的财力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随着“新农合”的发展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启动,河南省政府也随之启动了大量资金投入其中。但考虑到农村收入本来就低,又没有较多的像城市那样可以依靠自主经营的单位。各级政府应继续扩大财政投入力度,以保证并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农村保障水平。 针对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低,报销结算不合理等问题,应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建立跨省份的基本医疗转移结算办法;跨市、跨省份设立农民工定点医院;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信息化网络全覆盖,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3 政府应该为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提供有效的财政支持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提高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逐步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对主体的人口大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却只有很小的覆盖面,水平低,区域差异大,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人口、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农村社会保障己不能适应农民对其新的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和探索。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与社会进步以及我国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传统模式面临着诸多困境与挑战,建立与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显得十分必要。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它包括农村“五保”制度、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个方面。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当前在农村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建设中,应重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农村社会保障是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将有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社会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启动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缓慢,

养老保障的社会互济性低、保障能力弱,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等问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重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但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并不如人意,从整体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诸多缺陷。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发展长期滞后。受我国情省情等因素所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项长期工程。还由于长期城乡二元化格局的人为性因素。农民在享受社会保障方面在改革后却倒退了。农村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的边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除在保障体制之外,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不平衡性日益加剧 (二)、国家重视不够,养老保险滞后。由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保障格局。国家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建设,城镇社会保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而国家对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甚重视,投入很少。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保险费的筹集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辅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农民的个人账户完全由个人交纳,国家并无责任。这表明社会保障仍基本是或主要是城镇职工的。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及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缺项,帮扶力度偏小,应保障的未保障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东部相对发达完善,而西部地区集中了我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区别于以往任何一种保障方式。首先,它是由社会向个人和家庭提供的经济保障,超出了家庭和社区的界限;其次,社会保障一般由政府主导,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加以实施,不同于私人的慈善行为或个人的自我保险行为;第三,现代社会保障除了提供实物援助以外还提供现金援助,并建立起发放这些援助的全国性社会行政体系。 1、社会保障制度简介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传统的单位保障制度已经逐步转变为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基金成为社会保障总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当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面向正规就业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另一类是面向城乡居民和非正规就业人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2004)、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和正在试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2008),正在酝酿推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随着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图1是我国社会保险参加人数折线图: 图一中国社会保险参加人数折线图(万人)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为城镇和农村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3、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是当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为保障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面临不少的问题,这为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此外还保障无收入、低收入等群体有生活来源,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消除社会群体就业机会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群体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群体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1.保障覆盖范围窄。我国虽已制定出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覆盖范围却很狭窄,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目前也只有城镇的部分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对于农村居民却未能覆盖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及8亿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适应。 2.立法滞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障费的征集、支付、运营都极不规范。滞后的社会保障国家立法势必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响。 3.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实际需要;各地社会保障制度差异过大,难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适度。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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