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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广东省卫生厅文件

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文件

粤卫[2000]83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13号)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请各市根据《意见》的要求及《标准》的规定,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开展,以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附件: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

省卫生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

二000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资源标准通知

抄送:卫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各地级以上及顺德市卫生局、计委、财政局

打字:谢碧桃校对:汤泽群省卫生厅印1000份

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行业管理和规划指导,编制与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检查、监督、评价区域卫生发展情况。

第三条制定本标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协调,实行分类指导;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和预防保健及传统医药;优化组合、合理布局、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效益。

第四条本标准以各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为基本规划单位,以人口、经济与社会发展、居民健康状况等有关指标为依据,将全省区域划分为四类(详见附表)。

第五条本标准所称的卫生资源,是指卫生机构、医院病床、医师、大型医疗设备和卫生事业经费。配置标准是指对各类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总量及主要结构和例的量化规定。

第二章卫生机构配置

第六条根据职责明确、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的原则调整区域卫生机构体系。合理规划三级医院数量与规模;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巩固和完善县、镇(乡)、村医疗保健网;重组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第七条城市医院配置:广州、深圳市市区可按三级、二级、一级三个层次设置医院;地级市市区可按三级、二级(或一级)两个层次设置医院。三级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各类专科医院)的配置个数与专科类别应根据区域内三级医院病床总数、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各类三级医院规模及区域居民主要疾病而设定。二级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各类专科医院)或一级医院的配置数应符合规模经济与布局经济的原则,根据人口与地理情况,在病床

总量控制的范围内由各区域自行设定。

第八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街道办事处个数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区域过大或服务人口过多的,可下设适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九条农村医疗机构配置:每个县(含县级市)设一所二级综合医院、一所中医医院(20万人口以下的县原则上不设中医院)。人口多于100万的县级市(县)可增设一所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每个(镇)乡设一所卫生院。居民步行在半小时以上才能到达医疗机构的行政村,可设一所卫生站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未设站的可设个体开业诊所。

第十条门诊部(所)的配置个数应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点情况,在区域医师总数控制的范围内,由各区域自行设定。

第十一条疾病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分别按省、市、县(市)三级配置。除副省级市设区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机构以外,其他各区域不设区级机构,可由市级机构在市辖区设立派出机构。

第十二条有条件的区域配置一个急救指挥中心。县(市)综合医院附设急救站。

第十三条采供血机构配置:全省设一所血液中心,地级市(含广州市、深圳市)设中心血站,县级市设基层血站。各县在综合医院附设中心血库。

第十四条健康教育机构按省、市、县三级配置。

第十五条上述卫生机构的设置由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报批。

第三章医院病床配置

第十六条医院病床指各级医院设置的正规病床,不含医院的观察床、新生儿床、待产床和简易床。门诊部(所)和专科病防治机构不设病床,可配备少量的观察床。

第十七条制定病床配置标准的依据是居民住院需求和潜在住院需求、人口规模与特征、疾病谱、标准病床工作时间、合理住院天数等。社区卫生服务、重点加强农村的原则和疾病谱的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

第十八条各类区域医院病床配置标准见下表:

第十九条各类区域三级医院病床配置比例见下表:

第二十条在区域病床总量的控制范围内,病床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在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各类专科医院之间,在一级医院与二级医院之间的配置比例,应遵循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大力推进社会卫生服务、重点加强农村的原则和疾病谱的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

第四章医师配置

第二十一条医师是指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疗和医疗辅助(影像、理疗、透析等诊断和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二十二条根据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不同,分别制定从事医疗(含医疗辅助)、预防、保健工作的医师的配置标准。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医师是指在疾病

控制、妇幼保健、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工作的医师。

制定从事医疗工作医师配置标准的依据是:居民就诊、住院、手术与体检等需求,居民健康状况与疾病谱,医师标准工作量,非临床医师与非日常医师的比例,潜在需求等。制定从事预防、保健工作医师配置标准的主要依据分别是:人口规模与妇女儿童数;传染病、地方病与慢性病患病情况;疾病监测;卫生监测;生命监测与孕产妇和婴幼儿两个系统管理;标准工作量以及潜在需求等。

第二十三条各类区域医师配置的标准见下表

第二十四条在区域医师总量控制范围为,三级医院医师按每张病床0.32-0.35名配置;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所)、个体开业诊所医师的配置比例,应遵循加强社区与农村等原则,由各区域合理安排。

第二十五条乡村知生按每个村卫生站1名配置。到2005年,40%的村卫生站应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替代乡村医生。

第五章大型医疗设备配置

第二十六条本标准所称的大型医疗设备,是指CT、PET(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UFCT(超高速CT)、MRI(磁共振)、X刀(爱克斯刀)、Y刀(伽玛刀)、医用直线加速器、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

第二十七条制定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的依据是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医疗卫生需求及医药费用承受能力、卫生机构的功能等。

第二十八条 2005年以前全省的PET、UFCT、X刀、Y刀原则上维持现有装备水平。医用直线加速器在省卫生厅批准的肿瘤放射治疗定点科内视需要配置。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由眼科医院和有眼科特长的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视需要配置。

第二十九条 CT配置标准:一类区域每30万人口配置一台、二类区域每20万人口配置一台,三、四类区域每10-20万人口配置一台,优先配置三级医院和县(市)综合医院。

第三十条 MRI配置标准:一类区域每200万人口配置一台,二类区域每100万人口配置一台,三、四类区域每50-100万人口配置一台,优先配置三级医院。

第三十一条新增和更换大型医疗设备除按本标准规定外,还需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

第六章卫生事业经费配置

第三十二条卫生事业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部门对卫生部门主办的公立性卫生事业机构投入的财政补助。

第三十三条卫生事业经费的配置以区域经济发展、公共财政和分级财政体制的财力以及区域卫生规划等的要求为依据,合理确定各项卫生事业的经费。

第三十四条政府投入的卫生事业经费年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第三十五条政府举办的各类公立性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修,由政府按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给予安排;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卫生机构人员医疗保险费,由政府按规定给予保证。

政府举办的大、中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重点医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基本医疗服务等,由政府给予定项补助。小型医疗机构的社区卫生、农村卫生、预防保健费用等,由政府给予定额补助。

预防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基本预防保健业务经费等由财政预算安排。

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以及本标准的规定,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报经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各部门、各种所有制性质以及军队对地方开放的卫生资源,均应纳入区域卫生规划,按本标准进行配置。

第三十八条各区域根据本标准和当地户籍人口。并适当考虑暂住人口数计算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总量。

第三十九条广州市、深圳市两个区域可根据特殊需要,由省卫生厅、省计委和省财政厅共同对标准做出适当调整。

第四十条本标准由省卫生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共同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标准从颁布之日起实施,现行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附表

区域分类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财政部文件

卫生部文件

计社会[1999]261号

印发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区域卫生规划是促进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结合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意见》确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卫生资源配置的标准,指导各市(地)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开展。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努力实现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附件: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规划通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财政厅(局)、卫生厅(局)

附件:

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推动全国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覆盖城乡的卫生服务网络已经初步形成,人民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卫生机构主要按部门、地方的行政隶属关系设置,实行多部门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医学模式的转变,特别是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发展,原有体制下形成的卫生资源条块分割、结构不合理、效率不高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卫生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在城乡配置上,卫生资源过多地集中在城市;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低下,质量不高,部分贫困地区缺医少药。在区域配置上,一些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卫生医疗机构重叠严重,职能交叉,自成体系,难以形成区域内资源的合力优势;一些地区乱办医,盲目发展,资源过剩和浪费的问题突出。在内部结构上,存在着重医疗、轻防保的问题,在城市大医院资源集中,规模不断膨胀的同时,一些符合大众利益、具有更大社会效益的预防保健工作,往往因资源短缺而无法正常开展;中医药事业基础仍然薄弱。在医疗设备配置上,忽视常规设备投入,重复购置大型设备,造成有限资源的闲置浪费。

卫生资源利用效益不高。目前,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着利用效率下降的问题,平均每名医生每天承担门诊人次、住院人次较低,部分机构人浮于事。近年来全国县及县以上医院病床利用率持续下降,1997年仅为61.7%;平均住院过13.8天,是发达国家的近2倍,效率明显偏低。医疗服务利用相对集中在高级次、高成本的医疗机构,城市大医院承担了大量基层医院可以较低成本诊治的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工作,基层卫生资源闲置,得不到有效利用。由于大城市医疗服务供给相对大于需求,以及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健全,一些医疗机构为了生存,采用

不规范的竞争手段诱导不合理的医疗消费,造成大型医疗设备过度利用和药品费用的过度上涨。

目前一些与现行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有关的人事政策、分配政策、财政补助政策、价格政策、等级评审政策的负面作用,客观上也加剧了上述矛盾和问题。

这种卫生资源配置的状况,既不能适应我国疾病结构变化而产生的卫生服务需求,又难以提供费用低廉和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造成有限资源的浪费,加重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更制约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适应新的形势,配合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迫切需要加快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区域卫生规划是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是卫生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区域内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卫生资源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提高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深入调研、摸清卫生资源底数的前提下,推进此项工作。

二、目标和原则

区域卫生规划以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保护与增进健康为目的,对机构、床位、人员、设备、等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它的目标是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效、经济、公平的卫生服务体系和管理体制,改善和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

区域卫生规划由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内各部门、各行业以及军队对地方开放的卫生资源全部纳入规划范围,个体行医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卫生资源配置,必须服从规划的总体要求。区域卫生规划以市(地)行政区域为基本规划单位。考虑到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为特殊的规划单位。区域卫生规划的周期一般为5年。

开展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原则是:

(一)要从国情出发,与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实际健康需求相协调。

最新-对我县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问题的探讨 精品

对我县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问题的探讨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医疗设施,优化资源配置,大大地提高了我县医疗卫生水平。 但是由于我县居住人口分散,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居民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与目前医疗资源数量、布局及功能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调研的基础上,现对我县医疗卫生资源的状况进行初浅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的对策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一、县医疗卫生资源状况(一)医疗卫生资源构成情况目前,全县有县级综合医院2家,即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县二院(二级乙等),县中医院1家(二级乙等),民营专科医院4家,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各1家;2019年初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社区服务站38个(与卫生院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村卫生室196所,个体诊所43家。 全县公办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11253万元,医疗卫生业务用房325592,专用设备价值4310万元;民营医疗机构(包括个体医)固定资产12455万元,医疗卫生业务用房817882,专用设备价值5142万元。 拥有卫技人员1739人,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卫技人员950人,民营医疗机构789人(包括村卫生室、个体医),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92人。 现有床位总数1006张,每千人口床位数227张(见附表一)。 (二)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全县297个医疗卫生机构分布在16个乡镇。 医疗卫生机构最集中的区域是五云镇,现共有74个,占机构总数的25%,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都在五云镇;其次是壶镇镇,现共有71个,占机构总数的24%,全县2家综合性医院之一的第二人民医院就在该镇;医疗卫生机构最少的地区是行政区域调整前的山区乡镇,基本上只有1-2个社区服务站及少量的村卫生室、个人诊所(见附表二)。 床位数最多的是五云镇,现共有578张;其次是壶镇镇150张;再其次东方镇148张(见附表三)。 卫生技术人员最多的也是五云镇,现共有1069人;其次是壶镇镇246人;再其次东方镇162人(见附表四)。 (三)医疗卫生机构规模情况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虽网点多、分布广,但规模

湖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

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和《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 为了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的要求,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制定了《湖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和《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抓紧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市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于2011年4月前报省审批后实施。 附件:1、湖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 2、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湖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推进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特制订《湖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从湖北实际出发,借鉴国内先进经验,科学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卫生行业管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全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卫生资源配置与准入方面的规划和监管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民营资本举办医疗卫生事业,促进有序竞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坚持实施属地化与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三)坚持统筹规划与区别发展。从全局出发,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统筹规划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同时,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实施不同的配置政策,新增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 (四)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卫生资源配置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加快发展步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中部地区领先。同时,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逐步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广东省标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DBJ15-11-94

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1总则 1.0.1 为提高我省居住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的规划与建设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地土,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内城镇地区新建小区规划、设计及验收,新建居住区、居住组团(居住组群)以及旧区改造可参照执行。 1.0.3 小区是指与居住人口规模(0.7万人~1.5万人)相对应的,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完整的小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0.3.1 小区用地规模7ha以上。 1.0.3.2 规划人口符合表1.0.3的规定。 小区规划人口规模表1.0.3 注:①大城市指50万人以上城市,中等城市指20~50万人的城市,小城市指20万人以下城镇。 ②小区规模可由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住习惯酌情调整。 1.0.4 小区可分为三种类别。 1.0.4.1 Ⅰ类小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 1.0.4.2 Ⅱ类小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 1.0.4.3 Ⅲ类小区: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或其他用地有混合交叉使用的小区。 1.0.5 小区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1.0.5.1 适应居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增长的要求,满足居民居住生活条件。 1.0.5.2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社会、人文、经济环境,使之相互协调。

1.0.5.3 充分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裁与特点、建筑气候区划、地形地貌、自然景点、民族风格等地方特点,力求各具特色、突出个性。 1.0.5.4 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环保、环卫、防灾、绿化及有利管理等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与生活环境。 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1.0.5.6 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空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有利于商品化经营和社会化管理。 1.0.5.7 为生产、施工工业化及建筑群体多样化创造条件。 1.0.6 小区规划、设计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7 小区规划设计应包括土地综合利用规划、不区各专项规划设计、小区技术经济分析三项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7.1小区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包括:用地选择、用地构成、用地平衡、用地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等内容。 1.0.7.2 小区专项规划设计包括:住宅、公建配套设施、竖向、道路、绿化、市政管线等规划。 1.0.7.3 小区规划技术经济分析包括:小区建设造价估算及相应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2土地利用与空间规划 2.1 土地利用与规划 2.1.1 小区的用地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2.1.1.1 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要求。 2.1.1.2 为有利生产、工作、方便生活、应尽可能地接近就业工作区,并与邻近小区及城市干道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2.1.1.3具有适合于居住生活建筑的自然环境和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并尽可能布置与污染源的上游或上风面。 2.1.2 小区土地的综合利用应适应居民的居住与生活活动要求,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2.1.2.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规划基地周围地区的土地使用功能、建筑物的性质、道路交通、绿地状况及其他环境因素。 2.1.2.2 根据小区不同规模、城市特点及居民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组织方式,确定不同的规划结构形式,综合考虑道路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筑群体布置、绿化系统、空间与环境工程以及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以组成一个完整的相对独立的有机体。

对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思考

对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思考 焦禹豪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也在飞速发展,本文分析了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对此进行思考,并结合国外先进经验,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是指医疗卫生资源在医疗卫生行业(或部门)内的分配和流动,它包括了卫生资源两方面的分配,即增量分配与存量调整,又称“初配置”与“再配置”[1]。作为医疗卫生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表现较为活跃的部分,分布不均衡,配置不公平,是我国医疗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最突出的问题。尤其是城乡的不均衡分布,作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卫生系统公平与效率研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对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效率目标的实现有着严重的影响[2]。 首先,在人员数量的配置与供给方面,城乡的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如在执业医生、卫技人员等的配置上呈现出不平衡及不均等的状况;再者,在优质资源与人员质量方面,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的配置也有着城乡分布不均导致的结构性失衡状况,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技术大多集中工作于城市的大型医疗机构,而在农村与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这就使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受到限制,进而造成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偏低{3]。这是当前我国卫生系统急需解决的一个迫切性的问题。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与有效利用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纵观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突出的问题就是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就是我国在不同的区域存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公平的现象,并被国内多项实证研究所证实。其主要表现为医疗卫生资源往往向购买力高、人口密度大的大城市聚集,也将服务集中于那些价格高的药品或盈利水平高的治疗上。实践证明,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非均衡也是城乡卫生二元结构和医疗卫生改革成效不显著的主要原因。2009年启动了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009--2011年 )],“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优化、整合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新增卫生资源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资源投入向弱势群体倾斜”[4]。在公共卫生宣传、防病治病和教育中,医疗卫生资源为居民提供了物力、人力、财力的保障和支持,也起着基础性作用。因此,笔者试图研究如何合理分配、公平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其公益性,并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5]。 1 . 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现状 1.1 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卫生人力资源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卫生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的标志。至今,我国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的总量已勉强达到够用,但却存在着卫生人力资源结构的不合理、配置不平衡、管理相对滞后、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根据统计得出的下列结果却说明了一点的问题,首先全国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达446万人,然而高级人员只占5.6%,中级人员占22%,初级人员最多,占72%,其中高级、中级、初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为1:4:13。而从学历构成上看,研究生不足2%,本科生有15%,大专生有29%,中专生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 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建科函[2015]236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11.05 【实施日期】2015.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 知 (粤建科函〔2015〕23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的管理需要,经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公示,我厅确定了《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标准的制订与修订工作。 在标准的制定与修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迳与我厅科技信息处联系。

附件: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5日 附件: 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制订修订适用范围及主要技 术内容 主编 单位 参编单位 起止 年限 进度要求 主编 人 制订适用范围:城镇地 区在城市总体规 划、控制性详细规 划等规划制定中, 对养老服务设施建 设相关内容的落 实。养老设施指由 民政部门及卫生部 门主办或主管,包 括由其他社会力量 兴办的为老年人提 供助养、生活护 理、医疗以及社会 服务需求等综合性 服务的,满足基本 养老需求的公共设 施。主要技术 内容:养老服务设 施分级分类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分区 分级设置要求,人 均用地标准、选址 布局要求,社区养 老服务设施配套标 准及规划指引、配 建规模要求及指 标、功能要求、外 深圳市 蕾奥城 市规划 设计咨 询有限 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 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广 州中大城乡规划 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广东省 建科建筑设计院 有限公司 2015.6- 2015.12 2015.11:征 求意见稿 2016.01:送 审稿 2016.03:报 批稿 钱征 寒

2016卫计委最新医疗资源数据

2016年全国医院数量、住院人次、病床数7月5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2016年4月全国医疗服务的相关数据。 2016年4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 截至2016年4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8.8万个,其中:医院2.8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5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万个,其他机构0.3万个。与2015年4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2681个,其中:医院增加175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470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3652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12982个,民营医院15090个。与2015年4月底比较,公立医院减少332个,民营医院增加2090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万个,乡镇卫生院3.7万个,村卫生室64.2万个,诊所(医务室)19.8万个。与2015年4月底比较,诊所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减少(见表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2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139个。与2015年4月底比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减少7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增加46个。 各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数见表2。

2016年4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 一、诊疗人次 2016年4月份,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6.6亿人次,同比提高2.8%,环比降低3.7%。其中:医院2.7亿人次,同比提高6.3%,环比降低5.5%;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为3.6亿人次,同比降低0.2%,环比降低2.3%;其他机构0.2 亿人次。 医院中:公立医院2.4亿人次,同比提高4.7%,环比降低5.7%;民营医院0.3亿人次,同比提高19.5%,环比降低4.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0.6亿人次,同比提高0.2%,环比降低7.9%;乡镇卫生院0.9亿人次,同比提高4.4%,环比降低4.5%。

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

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 ○杨慧钰史敏 “看病难、看病贵”是近年来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究其原因,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长期以来,受体制和政府投入等因素的制约,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不够均衡,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医疗设备陈旧或不足,专业人才匮乏,业务技术水平较低,农民基本医疗服务得不到满足,而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城乡卫生资源不能合理流动。因此,合理配置城乡医疗服务资源,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新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可以把农民群众的大部分健康问题经济、有效地解决在乡、镇、村,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供给,建立新型医患关系,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切入点。 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益的最大化,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加速城乡医疗一体化进程,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主导,统筹城乡卫生网络建设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在农村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方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利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对现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改进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组织体制。完善村镇区三级卫生网络,实现“机构、设备、人才、服务、管理”五配套,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投资和建设的区域规划。根据村医务室、乡镇卫生院

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客观情况,坚持重心下移、政策倾斜,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改造就医环境,添置先进的医疗设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尽早构建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和基本医疗“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二、统一规划建设,转变服务职能 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统一规划建设,改乡镇卫生院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乡镇、村两级卫生院功能转变和服务前移。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要求,配置标准工作用房和设备,根据卫生资源供给与群众需求的发展规律,以农村1500-2000人、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规模和服务半径,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并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统一标识,对进药渠道、医疗处方、使用发票、人事培训和医政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践中,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定位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逐渐转变职能,从单纯医疗服务为主的模式向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模式转变,为辖区内群众巡诊随访和健康教育,使农民群众中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比较及时的预防和诊治。 三、统筹城乡公共卫生管理 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为此,我市应在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的同时,逐步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一、编制《标准》的基本工作步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推动我区区域卫生规划,指导各地市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在自治区政府直接领导下,自2000年8月开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牵头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编制工作,经过近1年的积极努力,提出了《标准》(试行)。基本工作步骤是: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1999年7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卫生规划协调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吴恒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计委、财政、卫生等多个部门参加,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经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在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上做了积极地探索和尝试。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分析社会经济、居民健康和卫生资源状况,确定主要卫生问题,制定规划目标和资源配置标准,提出对策措施和实施监督评价。为此,2000年8月专门成立了《标准》编制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卫生厅高枫厅长任组长,并从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区防疫站、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广西区妇幼保健院等单位抽调了十多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家及技术骨干组成《标准》编制组。 (二)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由于编制组成员来自不同单位、从事不同的工作,为使大家能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首先组织编制组成员学习相关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统一认识,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 (三)查阅大量文献,把握研究发展动态通过光盘检索,查阅了数百篇国内外相关文献,对国内外有关研究发展动态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编制工作的开展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四)外出参观学习,减少工作的盲目性鉴于国内部分省份经过几年的调查研究,已完成了具有本省特色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为少走弯路,争取时间,编制组选派七位同志分两组前往海南、四川省和山东、辽宁省参观学习其编制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做法和经验,还派员参加了卫生部举办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研讨会",为《标准》的编制工作做了技术力量的准备。 (五)编制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是《标准》科学、可行的重要保证。我们在借鉴兄弟省份做法的同时,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于2000年11月24日组织并通过区内专家论证。明确了编制《标准》的主要技术方法。参加论证会的专家名单见附件Ⅰ。 (六)召开"全区《标准》测算工作会议" 为确保测算所需数据的准确可靠,于2000年12月2日召开"全区《标准》测算工作会议",各地市卫生局的计财科科长和统计员,作为本地市《标准》测算所需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负责人和技术指导参加会议,接受统一培训,明确编制《标准》的目的意义、技术指标的界定、要求等。 (七)成立数据管理小组根据《技术方案》的要求,在《标准》的编制和测算过程中,不但要分析全区近十年广西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现状及影响因素,同时还要掌握广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此,专门成立了数据管理小组并组建了专用计算机室,建立分析用数据库,保证了基础数据的安全、准确和资源共享。 (八)开展调研,集思广益为使制订出的《标准》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先后在梧州市、贺州地区、柳州市、柳州地区、玉林市、南宁地区等六个地、市召开《标准》调研会,对《标准》(讨论稿1)和《技术方案》广泛收集修改意见。参加调研会的有各地、市、县卫生局的领导及各相关科室主管、各级各类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其他专科医院、其他部门医院)院长、各级(地、市、县)卫生防疫站站长、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院长等共214人。与会的领导、专家就广西目前卫生资源的配置与利用现状、存

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广东省卫生村标准及其申报考核管理办法(2011版)

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 《广东省卫生村标准》及其申报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爱卫〔2010〕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爱卫会: 为继续发挥卫生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 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不断深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爱卫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广东省卫生村标准》和《广东省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申报及考核管理办法》。新的标准和管理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 2.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 3.广东省卫生村标准 4.广东省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申报及考核管理办法 二0—0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市委、市政府重视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 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有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有检查监督,措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省卫生城市活动。 (二)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会委员部门履行职责,任务落实。市、区爱卫会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三)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卫生管理法规,并制定有本市的爱国卫生工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四)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投诉。群众投诉处理率》95%,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一)健康教育工作有长远规划,有年度计划、有总结。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工作任务落实,市健康教育所能够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区、街、社区(居委会)、医院、学校、主要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并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二)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心理咨询室,开展相关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学生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5%,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80%。 (三)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设置健康教育室,定期开展讲座、播放健康传播音像资料等;候诊室、住院部各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并做到每季度至

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有效形式

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有效形式 作者:李海威单位:广东省计算中心 1建设的背景及意义 由于存在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疗供需不平衡等情况,从医疗卫生信息化角度看,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实现各级医疗机构间、城市与县乡、城市与农村间的区域协同医疗和信息共享。但由于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各异,底层数据结构和网络规划状况也不同,导致医院内部和医院间出现很多信息孤岛,增加了区域协同医疗的难度。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显得尤为必要。基于信息共享与协同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社区不同区域卫生信息在医院、社区之间的共享以及基于协同的开展实施,让我们对协同医疗信息化建设的共享模式逐渐的清晰化。 2平台技术架构 卫生信息共享与协同平台是为卫生信息化提供一个医疗信息数据为核心的开发和运行平台,可以使用此平台快速的定制、开发和部署卫生信息平台项目,来满足日益增加的电子医疗信息共享与管理需求。其包括以下方面:基于卫生信息共享与协同平台主要包括数据中心数据层、业务服务层、数据交换层,硬件网络基础设施层四个层次,还包括贯穿四个层次的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两大体系。数据中心层主要是实现基于卫生信息共享与协同平台的数据存储,需要解决

数据存储的结构、模型、内容、数据库管理软件的选型等。数据交换层和业务服务层主要实现基于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采集、交换与共享,数据交换层是直接与外部系统进行沟通的技术层,业务服务层是基于数据交换层根据数据结构设计各种业务服务组件来完成平台数据的采集,存储与共享。硬件网络层是指支撑平台的硬件设备和网络平台。标准规范体系是平台中必须遵循和管理的数据标准,是平台运行和应用的数据基础。安全保障体系是从物理安全到应用安全保障整个平台的正常运营。 3平台详细解决方案 3.1卫生信息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要对医疗卫生数据的交换与共享进行统一的规划,建立交换与共享数据标准和相应的标准维护和标准实施机制,指导使用和遵循标准,确保标准能够满足和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其中电子健康档案基础资源库的建设是卫生信息数据中心的重点。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由统一集中开发,统一部署。新建系统时应充分考虑与多级卫生信息平台的衔接,遵循相关数据规范与标准,不断补充、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健康档案是居民健康管理过程的规范、科学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多渠道信息动态收集,满足居民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的信息资源,各级授权用户在遵循相关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均可访问。它用于全面、有效、多视角地描述健康档案的组成结构以及复杂信息间的内在联系。

卫生资源配置及公平性

卫生经济学论文 题目: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现状及成因综述

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现状及成因综述 摘要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发展我国卫生卫生事业起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应用了文献分析、数据收集、对比分析等方法,阐述了我国医疗资源配置的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卫生资源配置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卫生资源,现状,成因,综述 Review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causes of the medical resources allocation in China Abstract:The optimal allocation of medical resources plays a important role in health system reform as well as medical and health services. This paper is done for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problems of the medical resources allocation in China as well as the foreign advanced experience in the medical resources and the suggestions by use of literature analysis, data collection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Key words:health resources;the current situation;causes;review 引言 卫生资源是社会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总称,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信息资源。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对卫生事业实现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卫生资源是维护健康的物质基础,其配置状况影响到人们的健康状况。因此,卫生资源的公平配置对促进社会公正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开始系统、全面地进行卫生资源配置研究,在很多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诸如,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有所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改革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模式逐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自我发展能力有所增强。但也不可否认,由于对卫生改革缺乏整体制度安排,加之对卫生资源配置的区域公平性重视不够,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卫生服务公平性下降,卫生服务整体绩效不高等问题。追根溯源,卫生资源配置失衡是最根本原因,解决卫生资源配置失衡有助于促进卫生发展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合理配置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发展卫生事业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实现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成为了当前卫生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对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现状及成因进行综述,为今后开展卫生资源配置调整提供建议。

中国环卫服务行业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

中国环卫服务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环卫服务业是城市公用事业的一部分,工作内容为对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进行维护,具体包括(1)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洒水作业;(2)居民区、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3)环卫设施如公厕、废物箱、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维修和保养;(4)城市垃圾、粪便、特种垃圾的终端无害化处理;(5)城市市容景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等。 环卫服务行业产业链 随着我国快速的城镇化发展,政府在城乡基础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投入也在加大。2013 年城乡环境卫生建设的财政支出达到了1000 亿元,并且过去三年的环境卫生支出增速都在20%左右。我们预计未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以及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城市垃圾清运和道路清扫的工作量会持续增长,同时对工作质量的要求也会上升,在量和价值双重提升下,行业投资将持续保持高增长。 全国市容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城市清扫保洁面积呈增长趋势 生活垃圾清运量 环卫服务主要收入来自于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比例在70%左右。根据2014 年住建部统计数据,城市清扫面积为67.6 亿平方米,县城清扫面积为22.9 亿平方米,乡镇达到55 亿平米。按目前的清运价格估算,城市清扫市场规模达到540.8 亿元,为最主要部分。且考虑一、二线城市目前清扫价格在10-12 元左右,且城市平均机械化率仍仅有50%,行业清扫平均价格有很大提升空间。同时,近10 年来,城市环卫清扫面积年复合增速为8.6%,县、镇层面增速更快,2014 年县城清扫面积增速为15.66%。此外,由于县、镇清扫机械化率仅34.4%,所以未来清扫面积和机械化率有更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我们预计未来 5 年,清扫产业整体仍将维持15%以上增速继续增长;垃圾清运层面,2014 年城市垃圾清运量为1.79 亿吨,预计总营收规模在130 亿元。 垃圾清运量在过去5 年的复合增速为2.5%,预计营收体量增速将在5-8%。县城、乡镇增速应高于城市。行业营收体量将呈10-15% 的增速发展。假设行业增速为12% ,到2020 年若市场化程度达到60% ,即市场化环卫营收体量有望在十三五期间,从300 亿元增长到1200 亿元。而以海口项目为例,若全国城市均达到海口标准,预计城市环卫收入体量将达到1100 亿元。 市场空间测算

卫生资源配置效率

卫生服务的效率及其测量 效率是卫生服务部门经济学评价的重要原则之一 ,包括 3 层含义 :技术效率、成本效果和配置效率 ,文章阐述了对有关概念的不同理解及各种测量方法。常用以下方法测量技术效率 : 比率分析法、秩和比法、综合指数法和数据包络分析 DEA 等 ; 用生产函数来测量经济效率 ; 用成本效果分析CEA 、成本效用分析 CUA和成本效益分析 CBA 评价成本结果。评价配置效率的指标主要有 : 医疗和预防服务的比例、基本医疗和非基本医疗服务的比例、卫生总费用的流向等。 效率是各国政府卫生部门追求的一个重要政策目标 ,也是卫生服务部门经济学评价的重要原则之一。效率 , 简而言之 , 就是让稀缺的资源产出最大化。它有以下 3 层含义 : 一是不浪费资源 : 指技术效率、经济效率和规模效率 ; 二是以最低成本生产每一种产品 : 指具有成本 2 效果 ; 三是生产人们赋予价值最高的产品类型和数量 , 即配置效率。用通俗的语言来讲 ,效率就意味着“恰当地做事情”即技术效率和成本效果和“做恰当的事情”即配置效率。 一、技术效率 至于技术效率 ( T echnical e f ficiency) ,不同人对此存在不同的认识与理解。 世界银行资助的中国旗舰计划培训教材中指出技术效率可以表示为“从任何给定的投入组合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如果医院的规模比它所要为其社区需要的服务量还要大时 ,可以说该医院技术无效率 ( T echnical ine f ficiency) 。再如一个机构的人员配备相对于需要来说太高时 ,那么就会出现人员闲置状态 , 也是技术无效率的种情况。1991 年 P ass 等人认为技术效率是指既定产量的生产要素投入组合的最佳状态。1999 年 F olland 等人认为技术效率是指生产既定投入组合的产出最多。P akm er等人认为在资源投入与健康结果( H ealth outc om e) 之间的相关关系中 , 结果改善最大的那个要素投入组合状态才具有技术效率。Huss ey认为技术效率是指既定产出的成本最小或既定投入的产出最大。 总之 , 不同研究者从不同侧面对技术效率提出了不同的定义。 技术效率可以归纳为在不浪费资源的情况下 ,能够充分利用资源 ,以期最大程度到增加产出 , 见图 1 。图中横坐标代表劳动 (L) 投入量 ,纵坐标代表资本 ( K ) 投入量 ,A B 线代表预算线 (Budg et line) 或等成本线 ( I s o- c os t line ) ,表示在成本和生产要素价格既定的条件下 , 生产者所能够买到的两种生产要素数量的最大组合的线。Q1 , Q2 ,Q3 代表等产量线 ( I s o- quant curv e) , 表示两种生产要素的不同数量的组合可以带来相等产量的一条曲线 ,或者表示生产某一种数量的产品 ,所需要的两种生产要素的不同数量的组合 , 3条等产量曲线的产量大小顺序依次为Q1 Q1,E点的产量是既定成本时的最大产量,在Q2 上产量是相同的,除E点外,其它点均在AB线之外,但成本却大于E点,所以E的成本是既定产量时的最小成本。

广东省规划建设用地建筑用电约束性指标编制技术导则

广东省规划建设用地建筑用电约束性 指标编制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 二O一三年五月

前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意见[2011]163号文件“关于征求《落实建设用地用电标准和核定规划用电指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要求,广东省各地应当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等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标准规定,修订现有的建设用地用电标准。各地应结合用电分类统计实际情况,在科学分析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当地不同类型建设用地建筑用电标准,理论上所制定的用电标准不得超过《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的上限值。建设用地用电标准可作为各级城乡规划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 本技术导则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且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外规划建设用地用电约束性指标研究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导则。 本技术导则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编制原则;4基本规定;5规划建设用地建筑用电约束性指标确定方法的选择;6最大用电负荷利用小时数法;7负荷指标确定法;8需要系数确定法。 本技术导则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技术导则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目录 前言 (1) 目录 (2)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编制原则 (4) 4 基本规定 (5) 5 规划建设用地建筑用电约束性指标确定方法的选择 (7) 5.1单一功能建设用地建筑用电约束性指标确定方法 (7) 5.2混合功能建设用地确定用电约束性指标确定方法 (9) 6 最大用电负荷利用小时数法 (11) 6.1 样本量和样本选取 (11) 6.2 最大用电负荷利用小时数的确定 (11) 6.3 建筑用电限额指标的确定 (12) 6.4 建设用地用电约束性指标的确定 (12) 7 负荷指标确定法 (13) 7.1 样本量和样本选取 (13) 7.2 样本数据处理分析 (13) 7.3 建设用地用电约束性指标的确定 (14) 8 需要系数确定法 (16) 8.1 样本量和样本选取 (16) 8.2 用电设备装机容量指标的确定 (16) 8.3 需要系数的确定 (16) 附表1 (19)

广东省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申报及考核管理办法(2010版)

广东省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村 申报及考核管理办法 (2010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卫生城市、卫生镇村申报考核工作,在修订2006年省爱卫会制订的《广东省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申报及考核管理办法》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省内的地级、县级市均可申报省卫生城市;省内所有县城均可申报省卫生县城;省内所有建制镇、乡均可申报省卫生镇;省内所有行政村、30户以上的自然村均可申报省卫生村。 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由镇改制为街道的,可参照卫生镇标准申报省级卫生镇;由村改制为居委会、社区的,可参照卫生村标准申报省卫生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卫生镇(县城)、村的,必须是市级卫生镇(县城)、村。 (二)灭鼠等两项工作达到《广东省除“四害”标准》要求。 三、评审程序 省卫生城市、省卫生镇(县城)的评审程序是申报、调

研、考核、公示与命名;省卫生村的评审程序由市级考核和省级抽查复核两部分组成,由省爱卫会统一命名。 (一)申报 申报市、镇(县城)、村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自查,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方能提出申报。申报需提交相应申报书,材料齐全。 省卫生城市、省卫生镇(县城)由地级以上市爱卫会向省爱卫会提出书面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1~9月。省卫生村的命名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4月底和10月底。 省爱卫会办公室收到申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城市、镇(县城)予以受理,并将受理情况告知申报单位。 (二)调研 对通过材料初审的城市、镇(县城)3个月内组织调研。调研分为暗访和明查两个环节,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申报城市、镇(县城)根据调研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情况报省爱卫会办公室。 (三)考核 省爱卫会办公室根据调研整改情况,对具备考核条件的城市、镇(县城),确定考核时间,组织由卫生创建技术评估专家组成的考核鉴定组进行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采用听取

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的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发〔X〕26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X政发〔X〕17号)、《X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暂行)》(X编发〔X〕81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87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制定以下方案: 一、完善医疗卫生人才管理体制 (一)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合编共用、动态管理”原则,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实行“基本编制+备案编制”总量管理。区编办负责在全区编制总量范围内核定医疗卫生单位编制总量、基本编制和备案编制数量。在医疗卫生单位编制范围内,区卫计局统筹安排各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和岗位设置,报区编办审核备案,实行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区编办优先安排医疗卫生单位编制,重点解决医疗机构人员编制短缺问题,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 1、区级公立医院编制。依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X政发〔X〕17号)和X省编办、省人

社厅、省卫计委《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X编办发〔X〕13号)中“按照县域户籍人口每千人3.0张病床、床位和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明确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床位和人员编制比例。”核定三所区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为(178×3×1.5)801人。 2、镇卫生院(分院)编制。依据省编办《X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暂行)》(X编发〔X〕81号)中“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以县(区)为单位,实行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动态管理、自然平衡的管理办法。原则上按照各县(区)乡镇户籍人口总数的1.2‰核定全县(区)卫生院人员编制总数。”核定全区14所镇卫生院(分院)人员编制为(178×1.2)213人。 3、区卫生监督所编制。依据原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X〕103号)中“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参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测算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核定区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至少为18名。 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依据《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印发关于的通知》中“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总量,原则上按全省常住人口万分之1.75的比例控制。县(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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