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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

5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
5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

嘉祥县福民新型建材厂

安字[2019] 28号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各部门、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4)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

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关于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鲁安发〔2016〕32号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2883-2016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 3011-2017

3.总体要求、目标

3.1总体要求

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2总体目标

逐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管控体系,实行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分级检测管控、分级跟踪督办,实现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无空档”;实现“零隐患、零伤害”目标。

4.职责分工

公司(厂)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组长:秦瑞文(厂长)

副组长:秦余正(车间主任兼安全员)

成员:李希岗(财务部长)蒋连柱(推土机司机)孙瑞华(放板工)李宪堂(烧窑工)

公司(厂)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负责人,公司(厂)安全负责人对公司(厂)各部门、各车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厂)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查;各部门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各部门、车间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导。

公司(厂)办公室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牵头部门,其他部门、车间按职分工予以配

合。

5.组织培训

公司(厂)每年须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并纳入公司(厂)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6.落实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纳入公司(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比例占总分的15%),共计15分,每发现一条问题对责任单位扣罚1-3分,季度考核,年度兑现。

7.隐患分级与分类

1)隐患分级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且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涉及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且长期滞留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场所,存在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涉及液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冶金煤气和高温熔融金属等危害和整改难度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2)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1)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设备设施;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消防及应急设施;

——供配电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辅助动力系统;

——现场其他方面。DB37/T 2883—2016

(2)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8.工作程序和内容

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和检查对照手册

(1)须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公司(厂)将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印刷成手册发放至各班组和有关岗位。

(2)须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2)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或专项隐患排;节假日隐患排查。

3)组织级别

须根据排查类型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厂)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厂)级、车间级;

——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厂)级、车间级。

因公司(厂)规模较小,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每七天排查一次,每月排查四次;综合性隐患排查为公司(厂)级、车间级和节假日隐患排查(放假的月份合并,在放假前检查)合并检查,车间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公司(厂)级综合检查每季度月组织一次,专业性、专项性检查合并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工贸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项隐患排查:

——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9.隐患治理

1)隐患治理流程

隐患治理流程包括:

班组、岗位日查,每周班组对照检查手册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电话汇报给车间值班人员,无问题车间值班人员在班组岗位安全检查记录上划√,存在问题划×,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安排人员限期整改,整改后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整改方案、治理期限、整改结果、验收情况等信息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上形成闭环。如果车间无法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则向上汇报给公司(厂)安全员,由公司(厂)负责解决。

车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隐患排查,并及时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整改方案、治理期限、整改结果、验收情况等信息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上形成闭环。如果车间无法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则向上汇报给公司(厂)安全员,由公司(厂)负责解决。

公司(厂)安全员接到车间上报的安全隐患后,须立即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复查,同时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整改方案、治理期限、整改结果、验收情况等信息记录在公司(厂)安全检查记录上形成闭环。

公司(厂)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放假前和停工前,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安排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尽心验收,同时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整改方案、治理期限、整改结果、验收情况等信息记录在公司(厂)安全检查记录上形成闭环。

为减少公司(厂)安全生产管理环节,一般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包括隐患整改通知)各管理层级可通过电话或微信进行传递。

治理情况反馈。隐患存在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治理完成情况反馈至隐患整改通知下发部门验收,未能及时整改完成的应说明原因与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协同解决;

2)一般隐患治理

由各级(公司(厂)、部门、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3)重大隐患治理

(1)隐患评估

经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工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2)治理方案

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将治理方案报告给当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3)治理实施

当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和治理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治理资金从安全费用支出,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工贸企业应当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4)隐患治理验收

(1)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实现闭环管理,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件。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将治理结果向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报告。

10.文件管理

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一般事故隐患,不需要治理费用的直接记录在各层级安全检查记录本上,并形成闭环;重大事故隐患和需要治理费用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至公司(厂)安全员,由公司(厂)安全员负责督办,形成闭环并记录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治理方案、整改验收等应保留纸质记录,单独建档管理。

11.持续改进

当企业发生变更或者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更新时,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应及时更新。

附件1: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附件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附件3:隐患治理公示样表

附件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附件1:

附录A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注2: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注3:根据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进行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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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附录B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注2: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注3:根据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进行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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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隐患治理公示样表

附件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副总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安环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安环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5.隐患排查 5.1隐患排查方式如下:

5.1.1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董事长或安全分管副总带头,协同各车间主及各有关专业技术员参与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性隐患排查: 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

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生产现场检查,检查要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领导、安全员、班组长等不定期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放假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 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 03 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2016-12-07 发布2017-01-08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 2883—2016 I 目次 前言............................................................................................................................................................. ...... III 引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总体结构 (2) 5.1 标准层级 (2) 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 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 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 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 6.1 分级 (2) 6.1.1 基本要求 (2)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及要求 1.1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有效防范,特制定本度。 1.2基本要求、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 2.范围及依据 2.1适用于本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的安全检查,以及在安全检查 和风险评价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2.2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3.定义 3.1隐患: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其它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4.3隐患治理排查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4.4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部以及各车间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检查记录并及时存档。 4.5公司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4.6公司各部门、各车间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级别,按照“五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公司设备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公司设备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设备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2、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3、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4、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322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切实执行隐患排查“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管理思路,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省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 3 名词解释 3.1事故隐患 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清单 指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的用于指导员工开展隐患排查的指导性清单。 3.3事故隐患级别: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部门级、企业级。 3.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4 职责 4.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4.2安全科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隐患排查清单》(附表1)的具体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 4.3各部门负责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结果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清单》,并监督辖区范围责任人员对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 4.4各隐患排查责任人员负责按照隐患排查清单周期要求,落实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5 基本要求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与跟踪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与跟踪管理制度 为及时发现、整改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决定在我所建立较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隐患),是指在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造成及以上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技术上的安全缺陷等。 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单位负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每月要组织辖区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情况上报局安委会,由局安委会下达当年的隐患整治任务。其余时间对安全隐患实行不定期排查。明确隐患整治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督办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三、交通运输企业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负主要责任。 四、我所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跟踪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及时解决排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我所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跟踪有关部门承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依法对较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监督,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五、我所要建立完善较大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并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及时发现、排除较大安全隐患,并按时

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报告应当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七、要按照《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治理较大安全隐患。 八、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排除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较大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分级。 较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较大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四)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整改督办单位和责任人。 九、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由企业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较大安全隐患整改小组,并立即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及时排除较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整改期限和目标;(二)整改措施;(三)责任机构、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四)应急救援预案。 十、凡上级下达的安全隐患,一律实行整改督办制度,做到责任、措施、时间“四落实”。 十一、安全隐患排除前已经停止生产经营的,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恢复生产经营;经验收不合格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负有安全监督管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03 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2016-12-07发布2017-01-08实施

目次 前言 ............................................................................... III 引言 ................................................................................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总体结构 (2) 5.1 标准层级 (2) 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 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 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 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 6.1 分级 (2) 6.1.1 基本要求 (2) 6.1.2 一般事故隐患 (3) 6.1.3 重大事故隐患 (3) 6.2 分类 (3) 6.2.1 基本要求 (3) 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 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 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 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 7.1.1 基本要求 (4) 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 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 7.2 确定排查项目 (4) 7.3 组织实施 (4) 7.3.1 排查类型 (4) 7.3.2 排查要求 (4) 7.3.3 组织级别 (4) 7.3.4 治理建议 (4) 7.4 隐患治理 (5) 7.4.1 隐患治理要求 (5) 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 7.4.3 一般隐患治理 (5)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XX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XX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隐患排查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公司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以及生产作业各个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整改时限和落实责任人)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其他安全隐患。 第六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七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八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要求有关生产车间、部门限期排除。 第九条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第十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进行彻底整改。 第十一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 强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确保隐患治理及时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本制 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场所和过程。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 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 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 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3.2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各权责部门主管: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定义: 4.1安全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安全隐患的分类: 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 4.2.1一般安全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可按照

基于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280-41 基于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狠下功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xx年国家安监总局就实施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xx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均下文明确提出要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许多现实问题和困难,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政府很难掌握真实情况,容易造成政府监管不全面、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之所以出现前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度上报缺少法规依据;二是上报渠道缺少现代网络平台,未能实现电子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良性发展,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此次全国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契机,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此次隐患排查中出现的问题,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同时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控制动态的易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及个人行为隐患,杜绝重大安全隐患。动态安全隐患现场必须立即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办法》采取“五定”原则进行跟踪管理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1000元/件次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广泛宣传、严格执行。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一、隐患排查制度

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应坚守煤矿工作岗位,总体安排部署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班排查、日巡查制度 每班由带班矿长组织队长、安全员、值班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瓦检员对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班排查、日巡查工作,发现隐患能立即处理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交下一班处理,同时对隐患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在班前会上通报。 4、周检查制度 每周由矿长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有矿长、技术负责人、分管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检查范围: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包括地面工业场所、井下各作业现场、两堂一舍、矸石场等)。主要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查出的隐患按隐患分类分级要求进行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同时按隐患整改“五定”原则限时进行整改,并在每周定时召开安全会议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依照照标准进行处罚。 5、月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制度 每月定期由公司安全副总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分管副总经理、各中心主任、矿长、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根据场站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作为今后的安全隐患排查依据,实现我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发展。 一、隐患排查组织机构: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主要负责人,场站经理任组长,主要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统筹安排,安全员任副组长,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主管负责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活动,并有责任配合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的检查并实施整改项。 二、工作目标:根据该管理制度,由工程设备部组织,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逐步找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个安全隐患点,真正做到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为指导,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职业病危害防治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真正确保安全生产。 三、本管理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民共和国消防法》、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四、隐患排查内容 1.重点区域:配电室、消防系统、库房、办公室及食堂、施工现场。 2.检查项目内容 (1)消防系统隐患排查内容:消防中控室设备、灭火器的压力及有

效期、消防栓的完整性及水压、喷淋系统完整性及水压、消防报警电话、紧急照明灯、防火阀、排烟风机、地下消防泵房及消防池水位等硬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对消防值班、消防中控器监控记录、消防设施巡检记录、消防中控室值班管理制度、消防疏散图、消防疏散标识、消防系统管理制度等软件系统,以上内容消防值班人员每周自查一次,隐患排查小组每月检查一次排查一次。 (2)配电室隐患排查内容:高低压配电柜电压电流值、直流屏、远程监控设施、电缆沟有无进水、安全警示标识、绝缘胶皮完好性检查、电工专用防护用品的完好度及有效期、安全疏散通道、灭火器数量与位置、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资质证书、现场有无杂物、防蚊虫设施、防鼠设施、温度保证设施等,以上内容值班电工每周自查一次,隐患排查小组每月检查一次。 (3)库房: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性、有无危化品存放、通风设施、冷库及阴凉库的完好性、库房盘管风机的完好性、叉车的完好性及维保记录等,这些项目由。 (4)办公区域:吸烟、电脑、插线板、充电器、电扇、热水器、消防通道、消防疏散标识、灭火器数量及位置,以上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由工程设备部会同办公室主任一起检查,每月一次。 (5)厂房设施:外墙铝塑板有无脱落、广告牌支架是否结实牢固、高空悬挂物、避雷设施完好性、临时用电状况、维护维修改造活动有无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以上内容的检查由工程设备部负责,每个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办法为全面排查治理 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萌芽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隐患,进行超前排查治理的管理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 (一)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大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各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立在安检组,安检组长兼职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领导组职责 1、大矿长是事故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事故隐患治理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隐患系统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4、专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班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办公室职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立在安检组,由安检组负责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事故隐患治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隐患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隐患分析);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2018年月日发布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各类隐患的整改与监控,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清洁炼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 3管理职责 3.1公司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3.2安全环保部: 3.2.1牵头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公司安全检查。 3.2.2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台账,负责监督危及人身安全和火灾、爆炸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 3.2.3监督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 3.2.4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3生产部负责建立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时掌握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安全隐患整改相关的生产协调工作。组织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4机动设备部负责建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组织设备及所管理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5技术部负责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牵头组织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及隐患治理的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6财务部负责隐患整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及时纳入投资计划。 3.7各相关部门、车间是识别、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各类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要求 4.1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要求: 4.1.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4.1.1.1公司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a)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 5.3.1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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