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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2014年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电大2014年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电大2014年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1

一、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

答: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全部活动。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于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指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以及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3、职能管辖

答: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4、辩护

答:辩护是指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

5、刑事诉讼代理

答: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

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

1答: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这类案件称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答:一般来说,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此外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答:王师傅:报案人;王某:被害人;张某:被告人;张某的父亲:(张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的妻子: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案例2答:有错误。

1、辩护权是被告人的一项权利,权利是一种权利主体行为选择的自由,因此被告人坚持不委托辩护人,县人民法院就无权强制。

2、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符合法定情形需要指派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自己无权直接指定。

3、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且没有规定是委托的辩护人,还是指派的辩护人,只要是辩护人都可以被被告人当庭拒绝。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2

一、名词解释

1、犯罪嫌疑人

答: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

2、鉴定意见

答:鉴定意见,是指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提出的书面意见。如法医鉴定报告、指纹鉴定报告、血迹鉴定报告等。

3、监视居住

答: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传

答: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5、附带民事诉讼

答: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简答题

1答:1、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有获得辩护的权利。3、申请回避的权利。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5、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6、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7、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8、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2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司法机关严肃执法,有效制止司法人员非法取证行为;有利于彻底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有利于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能促进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转变。

3答:首先,在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方面,明确写明辩护人也有权申请,以前没有提到。第二,增设了取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这个是法案的第69条。对于公安机关监管取保候审人提供了更多的口实,这是一个细化的规定。第三,监视居住的适用方式问题。第四,保证金的监管。第五,逮捕的适用条件。第六,羁押期限。最后,对被逮捕人家属的知情权也做了修改。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答:1、侦查阶段不能称呼被告人,只能叫犯罪嫌疑人。2、刑事诉讼法第第118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3、吴某有权聘请律师。4、这是一种典型的诱供方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严厉禁止的行为。5、侦查人员可以交代政策,但不能未经审判就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这不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

案例2答:1、本案收集到的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有:摔坏手表的时针指在6点05分;妇女张某的证言;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属于传来证据的有:妇女张某的证言。

3、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中属于无罪证据的有: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时针指在6点05分的被害人手上被摔坏的手表、事故现场不远处的证明事故发生地距甲市15公里的里程碑和证明司机杨某7日6点10分回厂的出车登记表共同组成无罪证据。属于言词证据的有:妇女张某的证言;厂调度员证明司机杨某7日早晨驾车从乙市返回甲市,下车后脸上神色慌张的证言;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法医对被害人进行鉴定所作鉴定意见。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3

一、名词解释

1、立案

答: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侦查

答: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3、通缉

答: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4、不起诉

答: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5、公诉

答: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二、简答题

1答:技术侦查,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

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2答:(1)法定不起诉:A、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C、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D、依照刑法规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已告诉又撤回告诉的; E、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F、其他法律,法令规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

(2)酌定不起诉:A、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处罚情形; B、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C、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 D、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E、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F、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G、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H、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胁从人员;

I、嫌疑人自首或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J、其他情形。

(3)证据不足不起诉:经过退回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以上这三种情况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可以采用的不起诉情况。

3答: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反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答:不正确。要注意的事项有:

1、由不少于两名侦查人员进行;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应当个别进行,同一案件有多名证人、被害人需要询问时,分别进行询问时,其他人不得在场,并分别制作笔录。

4、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般应先让证人、被害人就他所知道的案件情况进行陈述,然后在询问。

6、讯问笔录应当交证人、被害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证人亲笔书写证词。

案例2答:1、对公安局长的回避决定,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刑事诉讼法第3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

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2、审判长武某无权同时也不应驳回赵某对书记员李丽的回避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审判长武某无此权限。同时还规定,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而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审判长武某应上报院长决定。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4

一、名词解释

1、证明对象

答:证明对象是指由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对诉辩请求产生法律意义的,应当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2、简易程序

答: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3、延期审理

答: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公告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由于出现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

4、死刑复核程序

答: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

5、暂予监外执行

答: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

二、简答题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答: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4条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在2003年3月下发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4)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5)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2、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答:1、依法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2、属于该法院管辖;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3、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有哪些条件?

答: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提起反诉的情况是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案的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关的独立反请求。

根据《刑诉解释》第206条的规定,被告人提起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3、只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才可以提起反诉。第三

类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不得提起反诉。

三、案例分析

案例1答:1、法院进行刑事立案是错误的。自诉案件只有当符合条件的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才能立案受理。本案中,宋某只是要求人民法院分割二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并未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冯某的刑事责任。法院的做法违反了不告不理的原则。

2、人民法院不予撤诉是错误的。侮辱罪和故意伤害(轻伤)罪都属自诉案件。此类案件中,被害人有权不起诉,也有权在起诉之后,判决宣告之前撤诉。本案中宋某没有刑事自诉,同时对人民法院错列刑事自诉的行为要求改正,人民法院不予改正的行为都是错误的。

3、人民法院将宋某拘传至法庭上是错误的。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自诉人可以适用传唤。当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而不应对其适用拘传措施。

案例2答:1、案件的受理。公、检、法都应当受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

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立案管辖。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理由是:(1)陈甲的行为已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本案中,陈甲因此事对其妹辱骂、殴打、辱骂、禁闭等形式,非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已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我国《刑法》第257:“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此项规定,陈甲非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受害人死亡,不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2)《刑事诉讼法》第18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因此,本案不属于自诉案件,根据上述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受理立案。

2019春电大《开放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1、请写出下列名词的复数形式。 Pare nt photo bus life half child woma n tooth Parents photos buses lives haves children women teeth 2、频度副词often,always,sometimes等在句中的位置是有规律的,请写出这些规律,并各举一个例句。 (1)在动词to be之后: Are you always at home on Sun day? (2)在实意动词之前: I sometimes go to London. (3)在含有助动词的句子中,置于助动词之后,实意动词之前。 I do not ofte n go to work by bus. 3、请写现在进行时的两种用法,并分别举一个例句。 (1)现在进行时表示此刻正在发生的事情或正在进行的动作。 He is talki ng to a customer. (2)现在进行时也可以表示这一段时期正在进行的活动,虽然在此时此刻江没有进行。 LiJun is working on a new database at the moment ,but right now she is sleeping. 4、请用学过的功能句型介绍你自己的姓名、年龄、所在城市、工作。请用英语写(略) 开放英语(1)作业1 第一部分交际用语 1. A 2. B 3. B 4. B 5. A 第二部分词汇与结构 6. B 7. A 8. C 9 .C 10. C 11 .B 12 .B 13. C 14 .C 15. C 16. B 17. A 18. B 19. B 20. A 21. B 22. A 23. C 24. C 25. A 第三部分句型变换 26. He is a man ager. Is he a man ager? 27. She usually goes to work by bus. Does she usually go to work by bus? 28. There are fifty students in the class. Are there fifty students in the class? 29. They have a large house. Have they a large house? / Do you have a large house? 30. He' s curre ntly worki ng on TV advertiseme nts. Is he curre ntly worki ng on TV advertiseme nts? 第四部分阅读理解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投标2.附条件合同3.代位权4.违约责任5.买卖合同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 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 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 5.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由当事入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 B.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生效前 C.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成立之前 D.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既未成立亦未生效之前 6.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A.合同B.侵权 C.欺诈D.不正当竞争 7.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 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协商确定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A.1年 B.5年 C.10年 D.20年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 10.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可以是书面的B.可以是口头的 C.必须是书面的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 3.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中央电大形成性考核答案

1. 一般认为,现代远程教育的技术支撑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卫星数字通讯技术和(B) A. 计算机芯片技术 B. 多媒体技术 C. 出版印刷技术 满分:2.5 分 2. 学生注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习前需要参加(A ) A. 入学水平测试 B. 全国成人高考 C. 全国普通高考 满分:2.5 分 3. 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课程论坛的主要功能是(B) A. 资源存储 B. 学习交流 C. 上传、下载 满分:2.5 分 4. IP课件播放时,通常会将计算机屏幕分成三个区域,这三个区域不包括( C ) A. 老师授课的录像画面 B. 课程内容提要 C. 学生信息 满分:2.5 分 5. 统一开设开放教育专业和主干课程的单位是(A ) A.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B. 省级广播电视大学 C. 教学点 满分:2.5 分 6. 学生使用课程教学资源时,为了提高学习效率,一般应该(B) A. 选择该课程全部教学资源,逐一学习 B. 根据自身条件和学习习惯选择资源,综合运用 C. 没有必要看学校提供的任何资源 满分:2.5 分 7. 下列属于教育部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科目的是(B) A. 《基础写作》

B. 《计算机应用基础》 C. 《政治经济学》 满分:2.5 分 8. 下列关于教育部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的说法,正确是(C) A. 所有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科目相同,以便比较学生达到的水平 B. 属于一次性考试,学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C. 是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学生获取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 满分:2.5 分 9. 按现行开放教育免修免考管理规定,下列各教育类型可替代开放教育课程总学分比例正 确的是(B) A. 电大课程(含注册生)可替代必修总学分的比例90% B. 国家自学考试课程可替代必修总学分比例的40% C. 普通高等学校课程可替代必修总学分的比例100% 满分:2.5 分 10. 《开放教育学习指南》是开放教育学生的(A) A. 公共基础课 B. 实践课 C. 专业基础课 满分:2.5 分 11. 关于学习计划,下列说法不妥当的是(B) A. 开放教育的学生需要制订好个人学习计划 B. 同班同学的学习计划是一样的 C. 个人要根据自己的主客观条件制定学习计划 满分:2.5 分 12. 开放教育的学习准备不包括(A ) A. 生活积累 B. 知识准备 C. 心理准备 满分:2.5 分 13. 组织补修课考试的是(B ) A.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B. 省级广播电视大学 C. 教学点 满分:2.5 分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18年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作业一 一、单选: 1?下列合同中,应当无条件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技术转让合同 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地点是()。B合同承诺生效地 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A ?有效成立 B. —年 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C .通知主义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出卖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C 12个月 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B ?承担连带责任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A ?研究开发人所有 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A ?当事人 二、多选: 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A.出版合同B.股票质押合同D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 序良俗原则 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B.赔偿损失D ?继续履行合同E?采取补救

措施 5?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A. 土地所有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 ?某大学校舍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6?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B为双务合同C为有偿合同D为诺成合 同E为要式合同 A ?可行性论证合同 B ?技术预测合同C.专题技术调查合同 D ?分析评价报告合同 8.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A ?可以是托运人B?在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E.在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9?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 ?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D ?为诺成、双务合同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10?居间合同的特征有()。A?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C?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D ?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E?是有偿合同 三、名词解释 1、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 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的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 止的合同。 4、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表见 代理相关报纸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5、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

电大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4教学教材

高级财务会计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4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破产债务的内容:( C )。 C、非担保债务 2、破产企业的下列资产不属于破产资产的是(B )。 B、已抵押的固定资产 3、破产企业对于应支付给社会保障部门的破产安置费用应确认为(A )。 A、其他债务 4、某项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8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0万元,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为50万元,与承租人有关的A公司担保余值为20万元,租赁期间,履约成本共50万元,或有租金20万元。就承租人而言,最低租赁付款额为( A )。 A、870

5、租赁分为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其分类的标准是(C )。 C、按照租赁对象 6、租赁会计所遵循的最重要的核算原则之一是(D )。 D、实质重于形式 7、我国租赁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出租人采用(D )计算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D、实际利率法 8、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的租赁费,应作为长期负债,记入(C)。 C、“长期应付款”账户 9、甲公司将一暂时闲置不用的机器设备租给乙公司使用,则甲公司在获得租金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D)。 D、“其他业务收入”

10、A公司向B租赁公司融资租入一项固定资产,在以下利率均可获知的情况下,A公司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应采用(A)。 A、B公司的租赁内含利率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破产债务的是(BCDE )。 A、逾期未申报债务 2、下列属于清算费用的是(ABCDE )。 3列应作为清算损益核算内容的是(ABCDE )。 4、属于优先清偿债务的是(BCE)。 A、担保债务 D、受托债务 5、下列属于破产资产计量方法的是(ABDE )。 C、历史成本法 6、租赁具有哪些特点(BC )。 B、融资与融物相统一 C、灵活方便

中央电大网上形成性考核证据学参考答案资料

单选题)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 原始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单选题)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 ),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A. 肯定 C.继承 D.修正 2题](单选题)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被称为( )。V B.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C. 法定证据制度 D. 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3题](单选题)()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A. 证据方法 B. 证据力 D.证据原因 4题](单选题)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B.奴隶社会 B.否定 A.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 C.证明力 ) 。

A. 客观真实 B. 证据法 定 C. 自由心证 [第5题](单选题)()具有证人资格。 A. 法人 B. 非法人团体 C.公民个人 D.企事业单位 [第6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证据的基本属性的是 A. 客观性 B. 关联性 C. 排他 D. 合法性 [第7题](单选题)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 原始社会 B. 奴隶社会 C. 封建社会 D. 资本主义社会 [第8题](单选题)下列有关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官内心确信”的程度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相同 B. 1808年《法兰西刑事诉讼法典》标志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正式确立

C. 法官的心证受到许多证据规则的制约$ a D. 以法官的理性和良心、内心确信为核心内容 [第9题](单选题)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2 A. 十字形证明 B. 刑讯逼供 C袂斗 D.司法认知' [第10题](单选题)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O A. 法定证据制度 B. 神判法 C. 神誓法 D. 神示证据制度 [第11题](多选题)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包括( A. 口头的厂 B.书面的代 C.复制的 D.实物的 [第12题](多选题)在神示证据制度下,所采用的证明方式有()。0 A. 神誓Z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1)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这段 时间内 B. 当事人明确、肯定的作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C. 须不履行无正当事由 D. 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这段时间内, 当事人明确、肯定的作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须不履行无正当事由 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特征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特定性 B. 一般规范性 C. 不确定性 D. 确定性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一般规范性, 不确定性

甲方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丙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对此,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在主从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甲方享有债务人的履行抗辩权 B.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不履行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C. 债权人甲方和债务人乙方享有履行抗辩权 D.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不履行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B. 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C. 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D. 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因租赁合同承租方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适用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电大合同法期末机考题

单选题 A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A. 财产交付时 B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c.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人 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 保管物交付 C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B.非格式条款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A.首次 承揽合同成立后,()。D.定作人有权任意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人将辅助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应由()完成的工作质量向定作人负责。 B. 承揽人对第三人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 识产权()。 B. 不属于买受人 从提存之日起超过()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扣除必要的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 A. 5 年 D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 债务人承担 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c. 协商一致 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B. 单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 约金数额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A. 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 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审查撤销权的主体、产生条件、行使范围,该审查权由()依法行使。 A. 人民法院 对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行为,在相对人恶意时()。A.法人可主张其无效,但应负举证责任 F 房屋出租人若要出卖出租的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一般期限为(D. 3 个月

中央电大审计学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doc

《审计学》形考07任务 单项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上级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因不同意原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提出申请所进行的审査称为(A) A.复审 B.后续审计 C.再度审计 D.连续审计 2.函询法是通过向有关单位发函了解情况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用于(B)的査证。 A.库存商晶B?银行存款C.固定资产D.无形资产 3.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审计程序中,在审计准备阶段都应做到工作是:(B) A.发出审计通知书 B.制定审计方案 C.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书面承诺 D.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4.审计监督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根本特征是(C) A.及时性 B.广泛性 C.独立性 D.科学性 5.审计人员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如果采用逆査法,一般是从(C)开始审査。 A.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 C.会计报表 D.会计资料 6.检査财务报表中数字及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可以实现的审计具体目标是:(D) A.监督 B.披露 C.截止期 D.机械准确性 7.当可接受的检查风险降低时,审计人员可能采取的措施是(A )o A.将计划实施实质性程序的时间从其中移至期末 B.降低评估的重大鉛报风险 C.缩小实质性程序的范围 D.消除固有风险 &在某一审计项目中,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为6 % ,审计人员经过评估,确定固有风险为60%?控制风险为80 %o则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检査风险为:C A.6% B. 10% C. 12.5 % D.48% 9?变更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限于被审验单位(A )及实收资本增减变动情况有关的事 项。 A.资本公积 B.未分陀利润 C.盈余公积 D.注册资本 10.验资从性质上看,是注册会计师的一项(A )业务。 A.法定审计业务 B.法定会计咨询业务 C.服务业务 D.非法定业务 11?以实物出资的,注册会计师不需实施的程序为(D) A.观察、检查实物 B.审验实物权屈转移情况 C.按照国家规定在评估的基础上审验英价值 D.审验实物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12.与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相比,下列属于社会审计特有的审计文书是:D A.审计报告 B.审计决定书 C.审计通知书 D.业务约定书 13.注册会计师应审验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是否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C) A. 35% B. 15% C. 20% D. 25% 14.财务审计项目的一般审计目标中的总体合理性通常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所记录或列报的金额在总体上的正确性做出估计,审计人员使用的方法通常有:B A.层层审核方法 B.分析性复核方法 C.监盘方法 D.计算方法 15.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后,如果审计人员认为某项交易不存在重大错报,而实际上该项交易存在重大错报,这种风险是(B )。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范围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实现债权的费用 B. 损害赔偿金 C. 主债权及其利息 D. 违约金 题目2 甲公司欲购买一批钢材,委托乙提供媒介服务,后在乙的撮合下,甲公司与丙公司顺利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双方对乙的工作都很满意,但在对乙的报酬和费用支出由谁承担的问题上发生了争议。关于该问题,以下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居间费用应由甲、丙平均分担 B. 居间费用应由甲、丙连带负责 C. 报酬应由甲、丙平均分担 D. 居间费用应由乙自负 题目3 构成欺诈应当符合的构成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B. 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C. 须有欺诈行为 D. 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题目4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B. 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C. 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D. 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题目5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15日,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B. 拒绝接收货物 C. 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 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题目6 下面言辞属于要约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说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B. 甲告知一直想购买其邮票的乙我正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C. 某大学生在各学生宿舍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电话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电话联系并附了电话号码 D. 赵某一直想购买郭某的一幅字画,一日二人饮醉,赵某再次提出要求,郭某便说好, 你拿30万来,这副画就归你 题目7 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B.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 C. 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D.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题目8

2017年电大组织行为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全)

中央电大组织行为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组织行为学作业1 一、案例分析(50分)王安电脑公司 思考题: 1、根据西方人性假设理论,王安的人性观属于哪一种? 2、这种人性观在管理方式上是怎样体现的? 3、如果用M=E*V来表示王安激励员工的过程,那么请你指出这个模型中什么是目标、变量和关系。 答:(1)从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王安目光远大,办事果断,懂得人才开发的重要,充分重视人的作用。对于人的使用,自始至终充满尊重、理解和信赖。王安认为,公司是人组成的,能不能把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出来,将关系到公司的成败。平日里,王安从不插手一个具体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只是在他认为非要他管不可的时候,他才露面。而且公司内部每一个员工的意见他都爱听。公司很少解雇员工,他以最大努力发挥公司里每一个人的积极性。根据西方人性假设理论,王安的人性观属于“自我实现人性的假设”。此假设认为:第一、工作可以成为满意的源泉;第二、人们在实现他们所承诺的目标任务时,会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第三、对目标、任务的承诺取决于实现这些目标、任务后能得到的报偿的大小;第四、在适当条件下,一般的人不但懂得接受,而且懂得去寻求负有职责的工作;第五、在解决组织问题时,大多数人具有运用相对而言的高度想象力、机智和创造性的能力。 (2)按照Y理论的假设,主管人员就不会太担心是否对职工给予了足够的体贴和关心了,而会较多地考虑怎样才能使工作本身变得具有更多的内在意义和更高的挑战性。管理自我实现的人应重在创造一个使人得以发挥才能的工作环境,此时的管理者已不是指挥者、调节者和监督者,而是起辅助者的作用,从旁给予支援和帮助。激励的整个基础已经从外在性的转到内在性的了,也就是从组织必须干些什么事来激发起职工的积极性,转到组织只是为职工的积极性提供一个表现与发挥的机会而已,而这种积极性是本来就存在的,只不过要把它引向组织的目标。在管理制度上给予自我实现的人以更多的自主权,实行自我控制,让工人参与管理和决策,并共同分享权力。 (3)如果用M=E*V来表示王安激励员工的过程,那么这个模型中目标是自我实现、变量是王安和员工,关系是尊重、理解和信赖。激发力量=效价×期望值(M=V.E)M代表激发力量的高低,是指动机的强度,即调动一个人积极性,激发其内在潜力的强度。它表明人们为达到设置的目标而努力的程度。V代表效价,是指目标对于满足个人需要的价值,即一个人对某一结果偏爱的强度。(—1≤V≤1)。E代表期望值,是指采取某种行为可能导致的绩效和满足需要的概率。即采取某种行为对实现目标可能性的大小。(0≤E≤1)。 二、案例分析(50分)研究所里来了个老费 思考题: 1、请用个性理论分析老费、老鲍和季老的个性特征。 2、季老对这样的部下应如何管理? 3、根据态度平衡理论,季老应怎样帮助鲍尔敦使他达到心理平衡? 参考答案: 1、老费:从文中可看出属外倾型性格,他与人交往性情开朗而活跃,善于表露情感、表现自己的独立行为,工作勤奋;他知识渊博,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有个性,不愿受约束,也不修边幅。

2019年中央电大刑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工作总结范文

2019年中央电大刑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工作总结范 文 篇一:电大2019年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有题目) 2019年刑法学(1)形成性考试册 刑法学(1)作业1 第一题:山本××,女,42岁,日本国籍。马××,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2005年11月25日,山本××乘坐×××次航班入境,过海关时选走的是绿色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但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山本××时行例行检查时,却从其携带的硬质行李箱夹层中发现了可疑粉状物9包,经化验证实该批粉状物为毒品“可卡因”,共计4512克,纯度为70%。要审查,山本××交代,这批货是她从巴西带来的,有人会在广州××路××酒店接货。海关缉私局马上在该酒店周围布控,接货人马××携款前来酒店找山本交接时被当场抓获。【问题】 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来判断,山本××和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对于山本××和马××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 答:1.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山本××违反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携带毒品进入我国境内,不向海关申报而选择绿色通道,意图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构成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马××携款接货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山本××和马××的走私行为开始于我国境外,但完成于我国境内,属于在我国境内犯罪。同时,山本××虽然是外国国籍,但并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而马××虽然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但其行为并不是发生在香港区域内,因而二人的行为均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因而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对山本××和马××的行为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毒品罪的规定予以处罚,毒品的数量应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进行纯度考虑。并以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标准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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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 第一部分课堂讨论 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 参加讨论人员:毛美霞贾新刚李更华张春霞蒋凯 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 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 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其他人发言摘要: (1)蒋凯: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岀 解释。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 同标的理由。 (2)李更华: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 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3)张春霞: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 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4)贾新刚: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 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 参加讨论人员:毛美霞贾新刚李更华张春霞蒋凯 发言提纲: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 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放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代位权主要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撤销权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行使。 其他人发言摘要: (1)李更华:代位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它不是代理权。代位权的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皆源于法律的规定。( 2)张春霞: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法律后 果应归属于债权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债权人的债权受到限制,即摘取人不得再对自己的债权行使处 分权。 (3)贾新刚:债权人的撤销权一经法院以判决确定,即对债务人、债权人和第三人发生效力。债务人的不 当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视为自始不存在,应着手恢复原状。 (4)蒋凯:债务人的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即归于消灭,视为自始无效。而第三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债务 人;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赔偿;已向债务人支付了代价的,克同时请求债务人返还对价。 主要观点概括: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共同点都是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都是因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引起 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撤销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处分 行为必须依靠人民法院才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电大形成性考核册作 业 答案一

作业一 案例1 海尔“赛马不相马” 思考题 1.有人认为海尔的管理制度太严、管理方法太硬,很难留住高学历和名牌 大学的人才。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2.对于传统的用人观念“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世有伯乐,然后才有千里马”,你怎样看待?全面评价海尔的人员管理思路。 3.试分析“届满轮流”制度,它主要是为了培养人还是防止小圈子,或防 止惰性? 案例分析内容与要求 本案例分析的目的:根据企业管理场景的模拟分析,提高学生思考问题、解 决问题的管理能力。 主要是启发学生思考(1)企业的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与企业效益的关系;(2)企业怎样建立和推行管理者的任用和监督的机制;(3)企业的管理模式与行业 的特点和员工之间的关系。 本案例的分析路径:(1)存在就是合理的,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必须要用效益来检验。(2)企业管理者的权力与责任是相对应的,但关键在于监督机制的建立与落实。(3)精确化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成功模式,但不一定适用所有企业。 案例2 思考题 1、你是怎样评价王展志的领导作风? 2、为什么王展志会在干部与职工中得到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 3、如果你是总公司的领导者,你将如何处理这一风波? 4、如果你是王展志,并假设继续担任厂长,你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案例分析内容与要求 本案例分析目的:根据企业管理现状的模拟分析,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和领导协调能力。 启发学生思考要点:(1)管理者与领导者的联系与区别;(2)企业领导者如何发挥领导 职权;(3)领导者应付危机的能力 本案例的分析路径:(1)管理者与领导者的一致性都是指挥协调别人的人。但领导者不仅可以在正式组织中产生也可以在非正式的组织中产生。(2)领导者发挥领导职权很重要的一点是个人的魅力,影响下属接受你的指挥。(3)领导者在危机面前应表现出比其他人更强 的应对能力和谋划能力。

2018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卷号:1044 2018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1044; 课程考核:形考(纸质30%),终考(纸质70%)。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实践合同的是(C)。 A.买卖合同 B.赠与合同 C.保管合同 D.运输合同 2.下列属要约的是(D)。 A.某股份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B.某公司在电视台播发的售房广告,但称“价格面议” C.某出租车未打开顶灯,在马路上行驶 D.某处于运营中的自动售货机,投入一元硬币,自动送出一杯可乐 3.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A)。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订立合同的签订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地的价格履行 D.按当事人重新约定的价格履行 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B)。 A.6个月内行使 B.1年内行使 C.2年内行使 D.5年内行使 5.下列情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D)。 A.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 B.经法院裁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C.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D.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6.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A)。 A.首要条件 B.重要条件 C.唯一条件 D.一般条件 7.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C)。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8.以下各选项中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表述正确的是(A)。 A.承租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B.出租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C.出卖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D.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9.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C)。 A.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B.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C.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10.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他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某未买票,对于钱某的损失秦某(B)。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B.应赔偿,承运人秦某存在过错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2015中央电大形成性考核网上作业题目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张某与租赁公司签订小汽车借用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和归还的期限。根据借用合同的特 点,合同法理论上称其为( B )。 A. 双务合同 B. 单务合同 C. 双边条约 D. 单边条约 满分:2 分 2.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D )关系的协 议。 A. 行政权利义务 B. 经济权利义务 C. 刑事权利义务 D. 民事权利义务 满分:2 分 3. 在大陆法系中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帝王规则”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C)。 A. 公序良俗原则 B. 公平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公正原则 满分:2 分 4. 下列各选项中,阐述正确的是( C)。 A. 逾期承诺原则上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为新承诺 B. 逾期承诺原则上发生承诺的效力,为承诺 C. 逾期承诺为要约邀请 D. 逾期承诺原则上为效力待定的承诺 满分:2 分

5.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 则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D )。 A. 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 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 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 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满分:2 分 6.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满分:2 分 7. 刘某为某农工商公司的采购员,刘某持该公司出具的采购农副产品的介绍信,与某供 销社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吨大米的购销合同。某供销社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发货后,被某农工商公司拒收,理由是只让刘某出外购买水产品,没让其采购大米。依照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 (B )。 A. 超越代理权限,合同无效 B. 代理行为有效,公司不得违约 C. 擅自作主,个人应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 D. 刘某和公司负连带责任 满分:2 分 8. 现代合同法中,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以及合同法律约束力最集中的体现是( C )。 A. 合同订立 B. 合同成立 C. 合同效力 D. 合同履行 满分:2 分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13年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一部分小论文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 引言: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121条确定了合同相对性的归责原则,这里的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商业贸易空前繁荣,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体现司法公正,社会经济生活对合同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1]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上,受合同效力影响的第三人范围越来越宽,合同相对性原则也逐渐受到了冲击,出现了许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本文将从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和突破表现对其略作探讨。 关键词:合同相对性突破 正文: 一、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

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学理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目前比较权威的解释是以王利明先生给的定义: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在大陆法系中,合同相对性源至罗马法的“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债是当事人一方请求他方为给付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请求权。这种由特定权利人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性,就是“债的相对性”。而合同是债的形式之一,因此,具体到合同的效力范围上,这种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含义是: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这一规则对现代大陆法系的债法产生了很大影响,理论上,都将其视为债权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一种当然原则。 二、合同相对性的突破表现: 合同相对性确立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性规则已有所突破,合同相对性理论也同时得到发展和完善。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 所谓第三人侵害债权一般是指合同外的第三人明知合同债权的存在,仍然故意以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实施某种侵权行为,致使债权人的债权

2017年电大电大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最新)

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3年4月) 《监督学形考作业1》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一至第三章之后。 题目:中国古代监督思想对当代有无借鉴意义,有何借鉴意义? 形式:小组讨论(个人事先准备与集体讨论相结合)。要求每一位学员都提交讨论提纲,提纲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讨论提纲。2、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教师根据每一位学员的讨论提纲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给评分。无论认为有无借鉴意义,都要说明理由,要求能够谈出自己的观点,并举例说明。 1、在指导思想上,应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自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以来,历朝统治者了解澄清吏治对维持其统治长治久安的重要性,都十分重视监察制度和监察机构的建设。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这些制度规范对当代中国的权力监督及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历史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使政府行为透明化、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使为官者由不想贪到不能贪,这是保持清廉的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说过:“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 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333页)目前,尽管我们在廉政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借鉴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的合理成分是十分必要的,它对建立完善包括干部回避交流制度、干部举荐任用责任连带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廉政制度,促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五十年代中期,我国曾初步建立了一套行政监察制度,对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及我国加入世贸以后,日益发展和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高效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当代的行政监察工作也是现实的挑战。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现行的行政监察体制。 为此,首要的是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某种意义上讲,监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各项制度建设的成败。 2、在行政监察机关建设上,应重视保障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并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社会和舆论监督。 从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可以看出,各朝代监察制度的体制虽各有变化,但都实行了独立、垂直的管理体制,保证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实现对各级官员的有效监督。我国现行的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中央设立国家监察部,接受国务院直接领导;地方政府依法设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同时接受上级监察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但对这样一种体制,质疑一直较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监察独立性。这种双重领导体制,很可能为各级地方政府过多干涉辖内行政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职能提供机会,侵蚀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独立性的丧失,必然影响监察机关的威信,有损其权威性。因此,不少学者提出我们可以像在工商、税务等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一样,通过对专门从事权力监督的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垂直领导来加强其独立性。我国现行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出发来进行,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也必须得到更多的重视。 2005年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对派出机构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更初步体现了中央今后的改革意向。但是,通过对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分析,我们发现,如果是在监者自监式的独立监察制度之下,那么监察的效果同样会差强人意。2007年6月12日,《南风窗》杂志报道湖北监利县委书记怒斥县纪委腐败。“一县纪委机关就有干部职工40人,一年里总开支竟然达310万元,人平近8万元,其中用于招待的费用近百万元。”纪委如此,作为与纪委合署办公并事实上受纪委领导的监察机关我们也能想见会是怎么样。事实已经敲响警钟。在接受双重领导的体制下我们的监督机关都竟然如此,那么在垂直领导下,没有了县委书记的怒斥,谁又来监督我们的监察机关。历史已经证明,我们不能再回到监者自监的体制下去。 所以,虽然加强独立是我们改革的方向,但是,这种独立一定是要建立在具有外部监督与保证的条件之下,不如此,历史必重演。3、依法树立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切实发挥其监察职能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封建官僚制度中处于一种异常独特的地位。它通过监察百官和向皇帝谏诤朝政得失来行使职权,因此是封建国家机器上的平衡、调节装置。这样一来,监察功能的发挥除依赖监察系统的自身完善和人尽其用外,还受到皇帝的制约。在封建官僚系统中,皇帝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凡事一断于上”,具有绝对权威。而封建监察制度在本质上是皇帝的附属物,代表皇帝行使监察权。正是由于拥有这把“尚方宝剑”,监察官员才能做到不避权贵,“以卑察尊”,才能使监察机关真正成为“纠百官罪恶”的机构,才能真正起到澄清吏治、维护封建制度的作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监察制度要想发挥其效能,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威。当然,我们现在的监察机关所拥有的“绝对权威”,并不是“封建争权"(或者是类似的个人权威、集团权威),而是“法律的权威”。因为,只有依照法律,监察机构和监察官员才能取得“绝对权威",监察机构才能不受其它不良因素的影响,才能真正独立出来;监察官员才能真正履行其监察职能。因此,只有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使体现民主的法律成为监察权力合法性的惟一依据,才能保证宪法和法律确立的平等原则不受破坏,才能保证监察制度的施行不受领导人的干扰。 4、固定监察与临时监察相互配合以及监察官的互察 中国古代不仅在中央和地方建立了固定的监察区和监察机关,以实现坐镇监察的效能,同时还实行监察官不定期地或专项巡察地方的监察方式,以克服单纯依靠坐镇监察的被动性,减少坐镇监察容易出现的虚监、失监的官僚主义现象,使地方上的一些不法官吏及时受到惩治,一些大案冤案及时得到审结。 这种固定和临时相结合的监察方式,成为历代长期沿用的模式,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监控,维护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从汉代起开始实行中央职官多元监察体制,唐朝在继承汉制的基础上,将多元监察体制推广到地方,但为了防止监察官无人监察现象的发生,从宋朝起推行互察法,遏止了监察官本身滥用权力,违法犯罪的现象。 5、严格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的选任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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