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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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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浅析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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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

1.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3)

1.1覆盖范围 (3)

1.2基本特征 (3)

1.2.1医疗资源分配置的非市场性 (3)

1.2.2同一制度的差异性 (3)

1.2.3医疗保险二元结构 (4)

2.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4)

2.1劳保医疗制度 (4)

2.2公费医疗制度 (4)

2.3合作医疗制度 (5)

3.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历程 (5)

3.1问题 (5)

3.2发展 (6)

3.3成效 (8)

4.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框架 (9)

5.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展望 (9)

5.1扩大覆盖面 (9)

5.2提高并均衡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10)

5.3加强医疗保险管理 (10)

5.4改进医疗保险服务 (11)

6.考文献 (11)

《浅析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

一、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一)覆盖范围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覆盖全体城乡居民,截至2011年底,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保”的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比预定目标增加3000多万,参加率达到了95%左右,超过计划5个百分点。近800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全部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障,这些人群看病就医缺少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到2011年,中央支持建设的2233所县级医院(其中县级中医院158所)、6200多所中心乡镇卫生院、2.5万多所村卫生室已基本建成。目前已基本实现村村都有卫生室、乡乡都有卫生院、每个县都有达标县级医院。在城市里,中央投入41.5亿元,支持了238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二)基本特征

1、医疗资源分配置的非市场性。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公有制性质,国家运用计划手段对医疗资源进行高度集中管理,以单一的的行政手段对医疗资源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实行同意计划,医疗经济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整体合一,医疗卫生资源消费缺乏必要的约束。

2、同一制度的平均主义与不同制度的差异性。我国医疗保险具有独特的板块结构,这种板块结构表现为全民保健、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合作医疗。除全民保健具有普遍外,公费医疗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劳保医疗覆盖城镇职工及其家属、子女,合作医疗覆盖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单位和居民的不同身份,分为公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它们资金来源渠道不同、享受待遇的对象不同,范围不一样,这种体制必然出现不少问题:其一,强化了职工或居民身份界限,阻

碍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其二,就医疗保险分制度而言,平均主义非常严重,浪费惊人;其三,各医疗保险分制度之间,由于按职业或身份享受待遇,保健程度迥然不同。

3.医疗保险二元结构。医疗保险制度按各分制度特点确定不同的资金来源渠道。公费医疗全部由国家财政包下来,职工就医,除挂号费外,所有费用均由财政负担,个人不需支付费用。劳保医疗由企业提取,在福利费用中开支,由企业自行管理,实际上是企业保险。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由集体与个人共同负责,局限性很大。正是由于这种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办法,使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大致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合作医疗两大分制度,这种制度恰恰是与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相一致的,体现了我国城乡社会结构的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二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三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

(一)劳保医疗制度

根据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而建立起来的。该制度主要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劳保医疗费用在1953年以前全部由企业负担;1953年改为根据行业性质分别按工资总额的5 %~7%提取。1969年,财政部发布规定要求中央国营企业的奖励基金、福利费和医药卫生费实行合并提取办法,统一按照企业工资总额的11%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直接计入成本。

(二)公费医疗制度

1952年6月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单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撒谎指示》建立起来的。公费医疗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以脱离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等。公费医疗的经费来源于国家与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拨款,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从单位“公费医疗经费”

项目中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享受公费医疗人员门诊、住院所需的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门诊费或住院中经工程师处方的药费,均由医药费拨付;但住院的膳食、就医路费由患病者本人负担,如实有困难的,得由机关给予补助,在行政经费内报销。

(三)合作医疗制度

主要适用于农村地区,与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不同的是,它并非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也没有国家财政给予资金支持,而是在农村地区,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筹集医疗经费,为农民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济制度。合作医疗制度出现在 20世纪50年代末期,普遍推行于60年代中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农民群众自愿参加为原则,合作医疗基金为集体出资和个人集资或集体投资和个人集资相结合的形式。合作医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群众看病只需缴纳少量费用,大部分可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报销。因此,该制度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成为家村集体福利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自70年代末以来,由于农村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普遍采取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了原有的经济基础,导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各地几乎消亡。

三、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4年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开展职工医疗保险改革试点;1998年底开始在全国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现由公费劳保医疗的单位福利制度向社会保险制度的转轨;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08年在全国范围推开;2003年、2005年分别建立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等困难群众进行救助;2007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把学生、儿童、老人等城镇非从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2009年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问题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采取渐进方式,从部分人群开始设计制度,逐步推进,本身带有很强的阶段性和试验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不可避免存在一些局限。

1、保障水平总体不高,人群待遇差距较大。一是医疗保险虽然从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但仍有1亿多人没有纳入医保体系,得不到基本医疗保障。二是筹资和保障水平总体不高,部分重病患者参保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医疗保障范围以住院为主,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正在推进过程中。三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保障水平不均衡,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医保,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待遇水平落差较大。以上3点表明公平性尚有欠缺。四是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只有部分人群有补充保险,商业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障衔接不够,医疗救助的能力也很有限,家庭因病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

2、适应流动性方面不足。一是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流动以及身份发生变化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困难。二是异地就医问题突出,特别是部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反映就医报销不便,需要垫付医药费用,一些退休人员要求享受居住地医疗保险待遇。

3、保证可持续性方面不足。一是统筹层次不高。目前仍然以县级统筹为主,共济性不强,基金抗风险能力较差,同时也造成了大量异地就医。二是医药费用成本控制机制未完全建立。按照医改要求,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制约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三是经办服务能力不适应事业的快速发展。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编制、经费不足的问题。还有不少地区信息化水平低,管理手段落后。

(二)发展

党的十六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要求。而随着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全面贯彻实施,中国的社会经济将发生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因此,进一步推进和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这项事业发展的难得机遇,同时,也将面临更复杂严峻的挑战。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范围还仅限于从业人员,城镇其他无收入家庭的医疗保障没有通过新的制度纳入进来,覆盖面还只有1亿多人,与日益增加的城镇从业人员数相去甚远。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农村转移人口进城,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就业方式越来越灵活,人员在地区

间、岗位间的流动越来越频繁,如何从针对相对稳定的单位主体的管理转向围绕频繁流动、情况更复杂的个人管理,如何实现促进就业与社会保险的协调发展,都是新的课题。如何解决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人群的参保资金,如何形成医疗保障分级负责、统筹调剂、协调发展的地区间基金平衡机制,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难题。医疗保险改革新一阶段,着眼于建立健全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保障体系的长远目标,树立基本保障是最广大群众最基本、最普遍、最急需的健康保障需求的理念,通过拓展医疗保障的制度覆盖范围,夯实医疗保险管理基础,健全医疗保障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构建健康保障基础制度,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实现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

1、拓展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多种人群,采用多种方式,以保障基本需求为主、兼顾多层次需求,形成制度覆盖广泛、保障方式规范灵活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制度安排覆盖到最广大的人群,保障方式适应不同的人群,保障水平在满足更广大人群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能够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是实现国民健康保障的制度保证,因而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制度、政策、保障方式等方面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在具体推进步骤上,既要明确制度建设的长远目标,又要尊重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不能求稳怕进,也不能急功冒进。今后一个时期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仍然是解决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解决城镇无收入人员医疗保障的办法。

2、健全科学简约、调控灵敏的管理体系,确保医疗保险稳健运行。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严谨长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进高效的管理网络构成科学简约、调控灵敏的医疗保障管理体系。实现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调控灵敏,服务周到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的重要条件和基本保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管理体系,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要围绕人的需求和特点完善管理的制度、方式、流程和网络设计等各个方面。要致力于建立管理的长效机制,善于运用先进管理网络。管理网络要真正起到提高经办效能、及时预警监测、支持分析决策的作用。

3、构建协同配套、保障有力的支持体系,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制度运行与发展的资金保障多元化、管理服务专业化、运行监控网络化和事务处理法制化的协同配套、保障有力的医疗保障支持体系。实现筹资有道,管理有规,运行有网,办事有法,通过夯实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基本规范,实现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4、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和支持体系是医疗保障体系的三个相互支撑、有机统一的整体。制度体系是目标,管理体系是基础,支持体系是保证。推进三大体系建设同时又是全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运行管理的各个层面、各个方面,必须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必须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要在医疗保障基本制度框架内探索既灵活多样又能有序转换的多种保障方式

第三,要把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作为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第四,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规范并强化医疗保险管理

第五,以完善管理规范和运行规则为切入点,推进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

(三)成效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初衷,是解决原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弊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需要。原公费劳保医疗制度所产生的问题可以概括为“扭曲的制度功能与尴尬的多角债”,即:个人看不起病,单位掏不起钱;费用直线上升,享受范围日益缩小;医疗权益得不到保障,社会矛盾日益突出。

改革首先需要制度功能的重新创建与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着力构建一个独立于单位、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医疗保障体系。这就决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任务必须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逐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创建两个需求保障机制和费用制约(分担)机制,从而实现保障权益、维护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经过1998年底以来短短的5年改革,截止2003年11月底,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推进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参保人员达到10647万人。其中在职

职工占73%,退休人员占27%;49%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原公费、劳保医疗享受人群基本纳入新的制度。

作为重大利益调整的世界性难题,5年来,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推进之快,运行之平稳,基本保障之成效,对改革发展稳定之作用,受到最广大群众之欢迎,已经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共识。

5年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作用与意义,不仅在于保障了1亿多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不仅在于实现了基金收支的基本平稳,也不仅在于控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和不合理医疗消费。虽然这些作用本身是原制度无法解决,而且其他任何一种保障方式也不可能实现的。这一阶段改革的更大意义在于:确立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为进一步探索其他人群的医疗保障办法奠定了基础;确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在健康保障方面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开拓了空间,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医疗机构的竞争和内部改革及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也通过非典时期医疗保险发挥的保障作用,也有利于推进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

四、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框架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探索,中国特色“三纵三横”的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三纵,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员、城镇未就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三横”即主体层、保底层和补充层。3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成了主体层;城乡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制度对困难群众参保和个人负担给予帮助,构成保底层;对于群众更高的、多样化的医疗需求,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来满足。

五、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展望

党的十七大已经确定了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宏伟目标。按照中央的要求,近期医疗保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当前重点是加快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4项制

度,从重点保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并做好制度之间的衔接。

(一)扩大覆盖面,尽快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

主要措施:一是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的基础上,争取2010年统筹解决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二是推进大学生参保。将新入学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参加商业保险的大学生做好衔接,保障其基本医疗。三是加大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参保力度,落实选择参保政策,提高参保率。四是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同时,按照全民医保的目标,探索建立引导各类人员长期参保的机制,减少有病参保、无病退保的“逆向选择”。

(二)提高并均衡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

主要措施:一是提高封顶线。2010年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提高。二是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要有所提高。同时,考虑均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待遇水平,不断缩小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三是进一步降低大病、重病患者个人负担。在规范相应的治疗指南和疾病治疗服务包的基础上,逐步探索解决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四是拓宽保障范围。争取用2-3年时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五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在资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探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

(三)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主要措施:一是从2010年开始编制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预算,使基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通过编制“赤字预算”等办法,扩大覆盖面,提高待遇水平,限期释放过多的结余。二是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2011年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参保人

数较少、共济能力差的省区,逐步探索实现省级统筹。三是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四是改进支付方式,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

(四)改进医疗保险服务,方便参保群众。

主要措施:一是推行直接结算,减少个人垫付医药费用,着力解决参保人员“跑腿”和“垫支”问题。以“一卡通”为重点,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2010年80%的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个人不垫付医药费用。二是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通过提高统筹层次,减少异地就医人数;推进省内联网结算,尽快实现同省跨城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建立区域经办机构协作机制,逐步解决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问题。三是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做到手续简便、流程规范、数据共享,方便广大参保人员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享受待遇。四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员。

参考文献:

1. 陈金甫《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与发展》

2. 张勇、刘雪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探》

2012年6月13日

浅谈医疗保险

摘要 医疗保险的概念 (2) 1.1医疗保险的含义 (2) 1.2医疗保险的范围 (2) 1.3医疗保险的分类 (2) 1.3.1商业医疗保险 (3) 1.3.2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3) 1.3.3费用型医疗保险 (3) 1.3.4社会医疗保险 (3) 1.4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 (4) 医疗保险制度 (4) 2.1医疗保险制度简介 (4) 2.2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5) 2.2.1国家医疗保险时期 (5) 2.2.2社会医疗保险时期 (6) 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6) 3.1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6) 3.2针对医保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7)

浅谈医疗保险 摘要 摘要: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公平欠缺与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困扰着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这是由于医疗保险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医疗保险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远远高于其他形式的保险,所以如何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将它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是医疗保险不至于陷入危机之中濒临崩溃,一直是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目标。 关键字:医疗保险作用发展问题解决 医疗保险的概念 1.1医疗保险的含义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1.2医疗保险的范围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1.3医疗保险的分类 医疗保险可以划分为商业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性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中府[2002]60号 【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05.31 【实施日期】2002.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府[2002]60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中府[1998] 104号)和《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府[2001] 109号)实施以来,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实现了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救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公有企业改革深化以及国家、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和政策的颁布实施,需对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和制定相关政策。在认

真总结近年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从2002-2003社保年度起,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为1250元/月,企业为1000元/月。缴费比例维持不变。 二、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支付办法 取消门诊费用个人帐户资金用完后的超支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办法。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由参保人用现金支付。 三、调整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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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的正确认识,导致其难以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保政策普及性不够 医疗保险工作开展的质量对医院医疗事业的发展具有 重要影响意义,需要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对医保政策的普及和宣传,提升医保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医保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但是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下,政府和社会保险部门相应出台了更多的医疗保险政策,加大了医疗保险工作的难度。复杂化的工作影响,新医疗保险政策也无法得到有效的宣传。 (三)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不完善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落后于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发展,医疗保险管理机构采用的是收支平衡、总量控制的管理手段,具体来说医院根据医疗保险改革标准要求为患者提供更为完善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医保资金有限,无法支付医院的医疗费用,导致医院在为患者提供服务的时候,受到资金的限制,无法充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要。另外,医院遇到的参保患者类型较多,包括城镇职工、学生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多种类型的医疗保险,不同医疗保险对应不同的需求,在具体的操作执行上存在很多困难,不利于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医院医保基金的有限性和医疗保险服务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中山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中山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充医疗保险是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参保人。 第三条参保人在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应以用人单位、家庭户或学校为单位(以下称参保单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内所有人员均应参保。 职工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职工及积分入学非本市户籍学生可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已在用人单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下同)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第四条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前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取整至十位数,奇数顺位下调至偶数,个位数下调为零),按缴费基数10%的比例逐月缴纳,

其中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7%的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3%的比例缴纳;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积分入学非本市户籍学生及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缴费基数10%的比例逐月全额缴纳。 本市户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和非在职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金全额补贴,个人不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五条用人单位参保人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补充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年且本地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满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规定累计缴费年限的,可按当年度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或按各年度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逐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参保人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参加原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计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第六条用人单位申请增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应于每月1日至23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月起在地税征收部门按月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如单位不再参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管理论文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管理论文 摘要:我国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发展已经初具雏形,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制度的、经济的和思想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它的期待。文章试图通过对医疗保险的产生和发展的简单介绍和我国医疗社会保险的缺陷,提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疾病保险问题对策 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因此,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因其关系到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便成为社会保障制度中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简要介绍和分析,提出如何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路。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关于医疗保险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无统一的定论,对医疗保险的提法、表述及内容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从医疗保险的范围大小来看,可以分为广义的医疗保险和狭义的医疗保险。我国以往和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表面上看只支付医疗费用,但实际上通过其他制度也补偿了由疾病引起的误工费用,即是一种广义的医疗保险。我国计划要建设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向着“健康保险”的方向;但由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短期内的医疗保险只能是努力完善医疗费用的保险或补偿。所以,本文所指医疗保险,其实质即是狭义的医疗保险。在此,有必要区分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从医疗保险起步的。医疗保险始于1883年德国颁布的《劳工疾病保险法》,其中规定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限额的工人应强制加入医疗保险基金会,基金会强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应缴纳的基金。这一法令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特别是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后,医疗保险立法进入全面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不仅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对象、范围、待遇项目,而且对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服务也

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论文报告 题目: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作者:韩冷 学号:20142114232 院系班级:2015级专硕4班 指导教师:李建伟 完成日期:2015.12.25

2015年12月25日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我国现已逐步建立起与公有制相对应的城镇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组成的医疗保障制度。由于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逐步对其进行改革,并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大病保险、职工互助保险和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险体系。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我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因此要积极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各有关行为主体的行为,积极完善法律体系及相关制度建设。 关键词:医疗现状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存在问题解决方案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

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简单的讲就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医疗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覆盖人群最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能够共同享有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其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2)其覆盖范围和缴费方法: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3)其目的:在矫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实现对城镇正式部门就业人员的全面覆盖。要为个体劳动者参保提供激励,鼓励那些有稳定工作、除了户口身份之外与城镇就业人口并无区别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够覆盖所有正式部门就业人口、退休职工以及愿意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劳动者,成为城镇筹资能力最强、保障范围最广的医疗保障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

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及其他社会成员医疗保障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建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以下统称“参保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职职工,下同),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第三条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贴相结合; (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三)参保人义务与权利相对应; (四)重点解决参保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医疗部分费用; (五)就近就医,方便管理; (六)完善村(社区)医疗机构建设,逐步推进覆盖。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区)医疗机构建设布点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待遇给付等工作;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镇(区)级医疗机构配备相应人员,负责辖区内实施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工作。 市财政、地税、食品药品监管、审计、民政、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个人缴费(含村集体补助); (二)市、镇(区)两级财政补贴; (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存款利息; (四)依法纳入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其他收入。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个人医疗账户。 第六条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元,按照以下标准逐月缴纳: (一)在职职工每人每月缴费2元,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4元缴纳,市、镇(区)两级财政各补贴每人每月1元; (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每人每月缴纳2元,市、镇(区)两级财政各补贴每人每月3元; (三)以个人身份参保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浅谈医保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医保改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市已实施2年了,启动以来,医院非常重视,及时制定基本医疗服务措施,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保制度和政策,积极定出新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主动自觉规范自我医疗行为,并在就医环境、服务、技术、收费方面进行了很大的改革,使就医条件得到改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广大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某些环节上,给医院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不利于医院的发展。 1 存在的问题 1.1 观念陈旧由于几十年来,一直实行公费医疗,使一部分人产生了依赖思想和“大锅饭”心理,形成了“一人公费医疗,全家沾光”,“小病大养,无病也开药”的不良风气。进入医保后,所有这些“铁饭碗”均被打破[1]。因此,群众不理解的矛盾集中到了医院。 1.2 卫生配套改革滞后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国务院出台了13个配套文件,医保改革、医药收支的运行、医疗费用价格的调整均全面推开,而政府补偿机制却不到位,在国家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有的医院自然而然将注意力集中在收费上,即靠大处方、滥检查,分解服务人次等方法来增加医院收入,根据需求法则,要提高诊疗人次,医院必须降低人均医疗费用,但这必然会给医院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2]。 1.3 超定额比例医保启动后,参保患者要承担的费用增加,一般的伤风感冒,小伤小痛不轻易到医院就诊,到医院就诊的往往是大病和疑难杂症(特别是在三级医院)由于病情较重,需要做的检查项目较多,例如:我院呼吸内科往年流感期间收治的病人为全院最多科室,自2001年医保启动以来,住院病人中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几乎没有,住院患者多为高血压心脏病、肺心病、肺癌等严重疾病。2002年我院收治的住院病人中急、危重症,疑难病人占全院收治病人的51.7%,这一事实说明,收治急危重病人越多的医院,医疗费用超定额标准就越高。一年被扣除超定额比例的资金近2百万元,严重影响基层医院的生存与发展,挫伤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1.4 病人自费比例增高改革的目的是使广人民群众用比较低廉的费用得到比较优质的服务,我市医保启动后,患者自付比例高达37%左右,就其原因:(1)医保中心将矛盾转嫁给医院,《特殊用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由医院自己操作,审核时医保中心认为不符的就拒付医院。为了医院的利益及发展,医院只有采取该谁付谁付的办法;(2)由于收治的疑难杂症较多,故特殊用药比例增高;(3)随着医学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突飞猛进,先进医疗设备和治疗手段的引入,住院费用也随之增加,但是新开展手术治疗、检查项目医保不予报销等等情况,增加了病人的自付比例,不同程度的增加了个人的经济负担,人们一时难以接受,甚至对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产生抵触情绪。 1.5 增加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隐患在医疗保险体系的供、需、保三方中,医院(供方)是联结保方(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是政府,其代表是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与需方(参保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现阶段是职工)的桥梁,对于保方来说,供方―医院是医疗费用的水龙头,水龙头开关的大小,对于维持其运行事关重要,因为在一定时期内医疗保险的筹资是一定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医疗保险的保方希望医院把水龙头关得越紧越好,对需方来讲,医院是满足其医疗服务需求,实现投保价值的场所,因参保后,医疗服务费用大部分由供方支付。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需方希望医院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好,越高档越好。对医院自身来讲,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除需面对需方和保方有限支持能力的矛盾外,还要面对社会化、道德化、医疗技术发展和自身发展需要的矛盾。由于工作量增大、检查阳性率的考核、费用限制、新技术得不到及时推广等种种原因,这样,矛盾集中在医院就增加了医院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隐患。 1.6 医保中心审核人员专业水平局限医保中心审核人员专业水平受客观因素制约,尚有不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摘要: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如今也初具雏形,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制度的、经济的和思想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它的期待。本文则通过了解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现状,找出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找到更多的改革方向,改革方案,使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关键词:医疗保险消费水平问题对策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新制度会带来一定的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一、住院起付额 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起付额。起付额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1000元;小榄人民医院、陈星海医院、黄圃人民医院等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及其他医院600元;市外转院1200元。 二、参保人转院就医 参保人诊治疾病,应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原则上应转往下列指定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已联网结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已联网结算)、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已联网结算)、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已联网结算)、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已联网结算)。 三、参保人转院手续 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需由本市三级医院或相当的市级专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小榄人民医院、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限传染病及皮肤病)、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疾病)、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主管医生开具市外转诊审批表,并经科主任、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转诊。本市无抢救条件的危重病人需及时转院的,可经约定医疗机构医务科科长或院长批准后转院,但约定医疗机构需24小时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办理转院报批手续的,医疗费用自理。 四、报销市外住院医疗费用须提供的资料 经批准转往市外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结束后一个月内到社保局医保科报销,报销时须提供《中山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身份证(若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本人中山市农业银行存折等资料。 五、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定居退休人员、临时外出人员就医 经备案登记,常驻异地工作(连续1年以上)和退休后异地定居的参保人,在当地选三家医保定点医院作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外出的人员异地就医限急、危病症,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其门诊费用按市内门诊结算办法报支。上述人员住院的,应在入院后一周内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登记备案,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交社保局医保科审批。异地住院又需转院的,原则上转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确需转往当地其他医院的,应由当地转出医院提出申请,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批准。 六、参保人离开单位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医疗保险的办理 参保人离开单位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暂无就业单位且属本市户籍的,可在三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续保或以居民身份参保。 七、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1.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应先向挂号处和主诊医生出示社保卡,登记参保号,交费时用本卡结帐。 2.持卡人住院时请出示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向主管医生出示社保卡,表明参保者身份;出院时凭此卡在医院结帐直接报销医疗费用,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3.如不出示、不使用社保卡登记入院、结算住院费用,而按自费病人结帐出院者,所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支。 4.如因紧急入院,未及时带有社保卡,请向医院入院登记处申明,或告知市社保局,以便与医院协调能暂时按医保入院处理,但必须于入院后三天内持社保卡补办登记手续;若入院时参加了医疗保险,因故未领或遗失社保卡者,请先向医院入院处登记和社保局申明,由市社保局负责查明原因,并及时协调制卡,待领卡后在医院凭卡进行社保结算。 5.凡参加社会保险者一人一卡,必须妥善保管,参保人凭卡办理个人社保业务,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使用。若社保卡丢失、损坏等,请及时拨打12333电话挂失;再凭身份证到就近劳动保障分局或社保卡制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八、参保人如何更好保障自己的医保权益 1.熟悉、了解医保政策。 2.每次就医时使用社保卡,遗失卡及时挂失、补办。 3.就医时告知医生尽量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 4.市外转院时要先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5.属特殊病种的要及时申请登记。 6.定点医院常驻医保驻院代表,就医有疑问时向驻院代表咨询或致电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九、如何查询单位缴费情况和个人参保资料 1. 致电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查询。 2. 浏览社保局网站查询中心:。 3. 浏览省社保基金局网站:。 4. 持社保卡到各大医院的自助彩色圈存机查询。 5. 持社保卡到各农业银行网点的社保业务自助查询机查询。 6. 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我局或各镇区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查询。 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网址:

中山市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表2016年7月版(生日当月办理)

中山市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表单位名称 地税纳税编码 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人员 姓名身份证号码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府〔2010〕52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参保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所在单位必须为其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费率×养老金计发月数(详见附表); 2、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当月为参保人办理了申领养老退休待遇手续后,须于当月25号前,凭本申请表到所属镇区人社分局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申请手续; 3、缴费方式:用人单位次月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4、用人单位办理了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手续后,次月须及时缴纳医疗费用。当月按时缴费,次月按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属迟缴、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5、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已缴纳的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作退款处理(经社保部门核定,参保人不符合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已缴纳的一次性医疗保险费需作差额退费处理); 6、本表一式两份,单位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存一份。 本单位已清楚上述注意事项,现申请按规定标准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单位经办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社保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日期:年月日 (2016年6月印)

附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对照表 退休年龄(岁)计发月数(月)一次性应缴金额(元) 50 195 12772.5 51 190 12445 52 185 12117.5 53 180 11790 54 175 11462.5 55 170 11135 56 164 10742 57 158 10349 58 152 9956 59 145 9497.5 60 139 9104.5 61 132 8646 62 125 8187.5 63 117 7663.5 64 109 7139.5 65 101 6615.5 66 93 6091.5 67 84 5502 68 75 4912.5 69 65 4257.5 70 56 3668 本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缴费基数:262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率:2.5%

文档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开题报告

文档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开题报告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开题报告题目: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学院(系):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___劳动与社会保障____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______— 1 —选题名称:浅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选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后,结合全民卫生服务机制和我国具体国情建立了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机制。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在操作方法上与前苏联在1935 年建立的的全民卫生服务机制很相似,但覆盖面比较窄,面向部分公民实施,这也是由我国当时的国情决定的。中国在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时,首先面临模式的选择问题。在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全民健康服务型的医疗保障制度:在城镇,企业职工实行劳保医疗,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在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在该制度下,人们普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该制度难以维系。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进行了改革,主要是转入社会保险型。应当说,中国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在具体环节的操作、制度的平稳过渡等方面,却存在不少问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最为艰难的部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作课题组正式公布的课题研究报告,报告显示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煮成了“夹生饭”,即患者不满意,医院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富裕阶层不满意,中等收入阶层不满意,低收入阶层更不满意,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到了如今,越来越多的国民却感受到了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其中几个很重要的例如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窄、个人账户资金问题、医药费用分担机制的缺失、信息不对称、医药费用膨胀与医药不分离等问题,这不仅造成了医疗保障体系日渐“疲态渐露”的表象,而且更是体现了我国医疗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以及不如人意之处。其实,纵观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在提高修复原本医疗保障制度缺陷的同时,仍旧没有完全解决这些众人所关心的棘手问题。当然,这并不是一夕之间可以解决的简单问题,其中还与我国的国情、政策等现实情形息息相关。新的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 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其中可分为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五大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毫无疑问,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俨然称为了我国最艰难的一项改革之一。因为医疗服务有特殊性,这个特殊新就是医疗服务是必须的需求。再就是医疗改革路径的特殊性。所以如果要解决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问题,我们需要在矛盾中寻求平衡点,为什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有这么大的争论,就是因为怎样寻求平衡很难。其实我认为,现今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所以,我希望可以通过这次的论文写作,简要地阐述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能过运用四年的学习所积累的知识,结合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通过自身的理解与分析,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和归纳。— 2 —选题的研究现状关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已经有不少学者以及专家做出过分析和总结。经过阅读和分析之后,我总结出一下几个要点:1、关于个人账户。中国目前的改革方案中建立个人账户,将会使国家承担兑现责任,不仅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还要冒不能兑现时可能出现的政治社会风险。根据目前的规定,中国的个人账户的起付线为年平均工资的10%,封顶线为年平均工资的四倍,这一幅度远远小于国际标准。此外,中国目前的个人账户资金与社会统筹资金不能互相调剂使用,年轻人每年所需费用低于其工资的10%,动用不了个人帐户只能完全由自己付费,等于无保险可言,个人账户的积累只是造成资金的闲置;对于老年人而言,由于体弱多病,其个人账户的积累往往又不够支付医疗保险外的药品和医疗保险内的自付部分,付费责任同样很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职工个人的医疗付费比例已经超过医疗总费用的30%,而工资收入中没有相应的补充来源,个人负担增加过大,已经引起部分职工的抵触改革的情绪。2、关于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保险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现行的医疗保险,由于制度不统一,使得我国公民

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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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摘要: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的医疗权和生命权的重要制度;它不仅关系到我国未来人力资源的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建立之后,我国参保公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然而,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从而极大地限制了该项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改革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成为发挥该项制度优越性的迫切需求。笔者就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不足,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该制度的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医疗保险, 不足, 完善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Abstract :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the main component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t is safeguard citizens the right to life and the right of important medical system; It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esources in our country in the future, and related to the stability of the society. Insurance of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system in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edical treatment charge of China ginseng protect citizens burden reduced significantly,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ha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However, our country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there are also many shortage, thus greatly limits the system in wider range play a role. Reform of China's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become the system play the advantages of urgent need. The author of the social medical treat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insufficient,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in hopes of the reform of the system of the help. key words: medical insurance,Insufficient,perf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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