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探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中的问题

探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中的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77239851.html,

探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中的问题

作者:高芬周颖

来源:《管理观察》2012年第03期

摘要:本文主要对事业单位中养老保险稽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首先分析了养老保

险稽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难点;接着,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缴费工资基数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加上近些年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较少,大量进入退休年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规范管理,特别是严防养老保险基金的不必要流失,更显得迫切而必要。杜绝养老金的流失,其重要手段之一就是要加强养老保险稽核工作,但是如何有效稽核却是社保工作中的一项困难工作。在这里,我主要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工作中的问题作一下深入探讨。

1.养老保险稽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难点

1.1在养老保险征缴稽核方面

(1)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起步较晚(我市1997年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养老保险),目前还处于县级统筹,只在部分市地开展。由于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筹集原则是“以支定收,略有结余”,10多年来,各县市区经济状况不平衡,缴费基数、标准也不统一,工资组成部分选择性的纳入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更是有的县区单位部分负担达百分子五十几,有的县区百分之二十几,有些县区不同经费来源的机关事业单位甚至适用不同缴费比例。

(2)缴费稽核偏重欠费收缴,轻视基数核定。目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体系已基本建立,稽核业务已逐步开展起来。但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稽核常常偏重欠费稽核,只要这一阶段单位缴费了就不欠了,没有将各缴费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纳入日常稽核业务,造成缴多缴少都是缴了,就不会影响领取了。全区统一的提高工资,如果单位不报基数,还可以催缴,个人升级、晋升职称等产生的增资单位不报,经办机构更无从知道,不管缴费基数有多少,到退休时仍然按组织、人事部门批复的档案工资领取,造成机关事业保险处少收多支,基金大量流失。

1.2在养老保险支付稽核方面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