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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董事会的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规范董事会的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规范董事会的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规范董事会的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人员)和监事会之间的“分立——制衡”关系的制度安排。

而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看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所组成的,是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公司执行机关。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是,董事会具有信托作用。作为被选择的股东代表,董事会被期望利用它的诚实和能力去审视公司的战略、计划和重大的决策,并且根据股东和社会的利益去监督和监控公司的管理层。因此,任何现代公司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具有一个完善信息且能够很好地发挥功能的董事会。

我国的《公司法》对董事会的构成,选举规则,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的职责与义务,以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公司章程》再依据《公司法》对董事会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加以具体化和条文化。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规定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从目前的实践看,我国公司董事会的结构功能建设处于一个演进的过程中,某些先进的东西被引入,如独立董事,但整体说来,不如人意处甚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不少。具体如下:

1.经理层与董事会往往合二为一,或占据了董事会的多数地位。

按照公司制改革的最初设想,董事会的作用至少有这么两个:一是重大决策集体负责,每一个董事都有一票,不强调董事长的绝对权力;二是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制衡,决策层和管理层分开。分析一下股份制改造较为规范彻底的上市公司,可以发现,董事长兼总经理、经理层成员占据了董事会的大多数地位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少企业原厂长负责制时的经营班子现在既是经理层又进入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高度重叠,为内部人控制敞开方便之门,不仅难以真正集体决策,聘任经理也成了走形式。其结果是,董事长的权利被绝对化,董事会的作用被淡化;作为科学性的公司治理结构重要一环的决策层与经理层的分离就无从谈起。

2.董事会成员的组成人选不具有广泛性和客观性,中小股东利益难以得到保证。

董事会成员不仅与经理成员高度重叠,还主要来自于大股东。由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大股东可以对公司实行全面的控制。此外,监事会的两个主要职能———合法性监督与妥当性监督也不那么令人满意,特别是对各种决策的妥当性监督,监事会必须拥有同董事会一样的有关这一决策的各种信息,目前这种条件还很难具备。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企业中设立独立董事的设想被提了出来。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规定企业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我国的一部分公司,包括某些上市公司,也设置了独立董事。然而,独立董事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过去专家顾问的延续,独立董事并不能很好地承担职责。

3.董事职责不清,内部分工和权力制衡有待细化。

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执行董事(指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全职董事,一般为经理层)占据了董事会的大多数,董事们更多的是行使管理人的角色,而不是作为股东代表,承担股东赋予的受托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董事之间职责无明细分工,表面上做到了权力的对等,实质上,缺乏明细分工的结果必然造成信息采集和加工处理的困难,最终导致董事会失去科学的决策和监督能力。因为,复

杂的企业不能仅通过每年四次或六次董事会会议进行治理。治理结构要求专业化的技巧,这些技巧必须通过董事会层次的委员会得到最佳地执行。在美、英等发达国家,上市公司必须至少具有三个委员会:审计、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具有潜在的环境风险的公司还需拥有一个环境允诺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成员主要由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是外部董事中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对董事会负责,可以独立地开展工作。通过这些权责的分工,董事会的内部治理结构得以明晰和完善。

4.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董事会必须对每一个董事的绩效必须进行定期地评估,为此应该建立科学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因为,不管是执行董事,还是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由于对所负职责承担责任,若董事会的决议违反了有关法规,表决时投赞成或弃权票的董事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因此,这种权力的到位和责任的落实,其结果必然是激励和约束。在绝大多数国家,由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的一个董事会层次的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评价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其它执行董事以及高级的管理层的绩效,核定对他们的补偿,再由董事会来推荐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由股东们批准,同样的程序也适合对非执行董事的补偿。公司法规定这些细节必须在公司的年报中得到反应。薪酬委员会在核定一揽子补偿的数额和构成时,尽管没有准确的定义和指导方针,但必须遵照这样的原则:公司如何补偿他们的董事会成员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但是补偿必须与在同一产业的相类似的公司保持一致,同时必须全面地向股东报告。无论是非执行董事,还是执行董事,对于一揽子付酬计划而言,其趋势是与公司的绩效相关,通过红利、利润佣金和股票选择权进行安排;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非执行董事包含退休收益和一定的其它额外津贴的的一揽子薪酬。在我国,虽然也在尝试对董事们的期股、期权,但总的说来,不管是从制度上还是从程序上,还没有建立一个机制对董事的绩效进行评价和激励。

5.议事规则简陋,影响到董事会决策的效率和客观性。

议事规则简陋,一是体现在对信息的采集和占有上。每位成员是否充分拥有信息,是能否正确作出判断的先决条件。

根据国外经验,应该提交给董事会的信息清单有:

l 与更新的长期计划相伴随的年度运行计划和预算;

l 作为公司整体商业构成的季度状况;

l 税收审计和内部审计报告;

l 利息清算构成的履约或对任何类别的债权人的非清算情况;

l 隐含在可能的公共或本质性的产品负债要求权中的任何问题;

l 合资公司协议的细节问题;

l 实际的或潜在的劳动力和就业者问题以及他们所提出的解决方案;

l 每季的外汇压力、它们的保有量、汇率的延展期间以及所采取的对逆向汇率变动的限制性措

施;

l 在相同产业本公司与其它公司的有价证券的分析家的比较。

在我国,经理层能向董事会提供上述资料(即完善的信息提供)的微乎其微。另外,这些资料大多是按季提供的,这与国外公司董事会会议按季召开有关。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被大部分企业采用的一年召开两次董事会的议程的不合理性,因为它不能对企业发生的变化作出敏感的反映,董事会的作用出现钝化现象。

议事规则简陋还体现在决策程序上。公司章程一般规定,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在国外,其决策程序则复杂的多。它规定了对一般事项、重大事项和有关特别事项的不同的决策程序。在通过人数上,有过半数、三分之二多数、全体通过之分。若对细节、某个问题心存疑虑或有不明之处时,董事可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当1/4以上董事或2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提出缓开董事会或缓议董事会所议的部分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在我国,从公司章程上是看不到相应规定的。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因素总是纠缠不清,制造麻烦。产权结构的理顺涉及的内容较为复杂,除了经济因素,还有政治因素;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通过努力是可以短期内实现的,因为它涉及的内容相对简单,无非是一个企业管理学问题。董事会的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一个好的董事会,对于企业的影响也许是决定性的。那么,好的董事会的概念是什么呢?根据国外经验和我国当前现实,应从改变上文所描述的五个缺陷着手,建立这样一个董事会:

1.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一般在两名以上,并且非执行董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占据董事会的大多数地位。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除了担负一般董事的职责外,还负有额外的责任。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必须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独立董事由提名委员会推荐,人选应为经济、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学者、专家。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由独立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直接向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设立独立董事的好处在于,重大决策有了更多的讨论,因而更加理性谨慎。企业决策有了监督,减少了失误。此外,董事会层次的委员会,如审计、薪酬和提名委员会一般由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或占据多数地位。“任命非执行董事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给董事会提供知识、客观性、判断和平衡,在某种程度上,如果董事会是由全职的执行董事构成,它可能就是无效的;第二,确保执行董事和公司的管理层的绩效能够符合标准的需要。”

2.设立一些专业性的委员会,如审计、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必要时还须成立环境委员会或其它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成员主要由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专门负责细节性监控、咨询和监督任务以及推荐合适的董事。这些委员会对于董事会高质量地履行职责、胜任信托责任起到重要作用。

l 审计委员会:它负责督察公司的内部审计程序并与外部的合法的审计员一起相互作用,以便保证公司的财富完全顺从法律的要求。

l 执行者薪酬委员会:它决定对公司的执行董事们和高级经理们的适当的一揽子的补偿方案。

l 提名委员会:它负责实施为适当的具有资格的、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的系统性的评价和研究。

3.在议事规则上,一要明确董事会需要事先占有的信息的内容,二要有明确的议程,以便让董

事会成员能够有足够的时间通晓这些问题;三是根据议题的不同区分不同的议事程序,以使决议的通过既体现出效率又代表大多数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规范董事权责,建立对董事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可以利用红利、利润佣金和股票期权对董事进行激励。对于董事的履行职责,评价体系应该注意:

l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l 公司的董事会不能推荐那些没有时间出席相当于董事会或委员会50%会议的非执行董事的连任。

l 提名委员会不能推荐那些根据他们的能力在作为其它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时具有贫乏的出席记录的人作为董事。

5.公司治理结构的最佳实践表明,在任何给定的财务或日历年度,董事会的会议不能少于4次,也就是说至少每一季度1次。

6.公司董事负有诚信义务,应当勤勉尽责。董事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董事无法出席董事会,不得转让其表决权,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凡未按法定程序形成经董事签字的书面决议,即使每一位董事都以不同方式表示过意见,亦不具有董事会决议的法律效力。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投赞成票的董事应承担直接责任;对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投反对票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对在表决中投弃权票或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的董事不得免除责任;对在讨论中明确提出异议但在表决中未明确投反对票的董事,也不得免除责任。董事会要对会议所议事项及决议进行完整记录。董事会秘书要认真组织记录和整理会议所议事项,并在决议上签字,承担准确记录的责任。

关于规范集团董事会建设的工作建议要点

关于规范集团董事会建设的主要任务及工作建议 一、集团董事会运作的基本情况 集团董事会于2008年8月正式成立运作。三年多来,集团董事会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在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规范集团运作、推动集团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初步界定了董事会与监事会、经营班子之间的职权范围,确立了董事会在集团经营管理决策中的核心地位。二是按照《公司法》及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基本规章制度,为规范董事会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初步建立了董事会与市国资委以及监事会、经营班子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四是及时研究解决了集团改革发展及生产经营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和提高。 当然,由于集团董事会运作的时间还不长,董事会建设还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导致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当前市国资委提出的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董事会缺乏实体性的权力, 很多实体性的权力没有赋予给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机构不够完善,战略、人事、薪酬与考核等各种专业委员会尚未成立,需要提高董事会集体决策的事项难以得到深入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董事会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的相干制度有待健

全,围绕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有效贯彻董事会决策意图所需要的各项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外部董事在辅助企业决策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就进一步规范集团董事会建设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二、规范集团董事会建设的目标要求 三、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方法步骤 一、完善董事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为规范董事会运作提供组织基础。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必须与董事会承担的职责与任务相适应。按照市国资委规范董事会建设的要求,董事会将被赋予更大的权限,承担更繁重的任务。为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一是建立规模适度、专业结构合理、外部董事人数过半的董事会。为更好地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及运作效率,向市国资委建议集团董事会人数定为7人,其中外部董事4人;根据集团未来一段时期投融资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尽量选配具有金融、资本运作等方面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管人员担任外部董事,为发挥董事会的决策指导作用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战略、提名、预算、新酬与考

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

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 最近美国公司治理的失败以及其他国家着重说明上市公司要负有更多的受托责任所需采取的快速的、决定性行动的事件大量公布。内部审计师、董事会、高层管理者以及外部审计师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的基石。响应内部审计职业的主要意见,全世界拥有75000多名成员的内部审计师协会,强烈相信他们能为与改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有关的问题提供独到的见解。由于内部审计师的独特地位,也是关键的,作为公司治理的参与方,审计是治理过程的独立的观察者,IIA为改善治理提出了以下建议: 1.纽约股票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以及全国证券经销商协会(NASD)应联合地为上 市公司签发一致的公司治理的诸项原则。而且,应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在他们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他们遵循这些原则的程度。 2.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被要求公开披露组织内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这类披露 应针对总体的内部控制,而不是限制于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的会计控制。 3.所有的上市公司应建立和保持独立的、具有充分资源的、配备胜任的人员的内部审 计职能,为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供组织的风险管理过程以及相应的内部控制系统的不断的评估。如果没有内部审计职能,应要求董事会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披露这个职能不适当的理由。 以下的陈述内容支持协协会每项建议。 公司治理原则 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证券经销商协会(NASD)应联合为上市公司签发一致的公司治理的诸项原则。而且,上市公司应在他们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他们遵循上述原则的程度。 内部审计师协会相信为公司治理公布一个健康的、一致的规则,并要求董事会报告他们遵循这些规则的程度,是在加强公司治理、提高透明度、以及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公认的治理原则作为一个测评和报告所有当事人在治理过程中的受托责任的基准措施,具有重大的价值。一个一致的公司治理规范也将有助于上市公司的诚信达到期望的水平。 公司法人全国协会已建议证券和交易委员会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列入表中的交易委员会制定的已认同标准的遵循程度。英国、加拿大、南非和其他的国家已要求披露遵循确定的治理实务的建议。 针对于报告的全面有效性的标准措施正在经受评估,将需要几年时间。然而,英国已对抽样的公司治理报告作了分析,许多组织尽管都没有完全遵循联合规范(Combined Code)的各项要求,但这些组织至少向公众解释了没有完全遵循的原因。在解释有问题的地方,公司要面对不利的宣传和制度的压力,以及投资者和其他股东的进一步询问。 在美国,治理政策和实践在各州和各公司之间都不一样。1999年, COSO对过去10年间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的200项强制行为进行了分析。尽管多数引用的组织相对较小,但是与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活动、内部控制系统、对管理层的压力等有关的发现是有教育意义的。协会相信坚持好的治理原则将会在突出董事会和投资者的某些地位。 协会进一步相信,如果在全美范围内有一个一致性的公司治理指南,投资者、分析师和其他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完善研究(精)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模式采取的是大陆法系的“内部监控模式”,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却出现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失衡、经理人市场不完善以及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欠缺等问题。这就需要采取健全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发展经理人市场与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措施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状;完善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学者贝里和米恩斯在1937年发表的《现代股份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扩张加剧,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催化下,各行各业的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职业化、统一化的经营者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单一的所有者或人数众多的股东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又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在分权与制衡的过程中分歧不断,公司治理的问题就这样产生了。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制度表现,它是指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公司各组织机构相互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制衡,维持公司良好运营,在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强调公司的管理机构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来贯彻公司经营目标,还要求不仅要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它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等内容。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内容提要: 一、本文概述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及关系,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企业法人洁理结构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指出目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国有股“一股独大”,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2 、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3 、监事会作用难以发挥; 4 、企业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不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5 、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 6 、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7 、新老“三会”的有机结合尚需探索。 三、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 1 、修订完善《公司法》; 2 、合理配置股权,强化所有者的约束功能; 3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 4 、加强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权利组织建设,建立责权分明的组织体系及有效的激励机制; 5 、理顺新老“三会”的关系,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和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一、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 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企业产权制度为核心,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来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要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途径。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一九九九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形式”。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收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从而确定了公司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因此,只

董事会总经理发言稿

董事会总经理发言稿 【篇一:董事会发言稿】 总经理发言稿 各位董事: 今天新公司的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开幕了。作为新公司的总经理,本 次会议的主持人,我谨代表董事会,向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以及嘉 宾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谢意。 我和我的团队很荣幸,受到董事长的信任,在2014年11月接下了 新公司储备期的管理任务。我深知我们肩负着集团公司和各股东所 赋予的重大使命,代表着新公司的形象,关系着新公司的长远生存 和发展。这两个月,公司在董事长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在全体员 工的共同努力下,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我受 董事会的委托,并代表董事会,就新公司这两个月的各项工作向各 位股东汇报如下: 1、完善制度和组织构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制度建设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这两个月,从零开始,我们结合 实际,制定了《易联商盟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内容涉及财务、采购、考勤、会议、行政、出差、餐厅、办公设备日常管理等十几项,基本达到了按制度和规定办事的管理理念,公司管理逐步进入 了科学管理的轨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工作效 率的提高。在组织架构建设上,我们公司现有董事长办公室、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服部、信息部、策划部和财务部,共8 个部门,员工25人,其中男8人,女17人。 2、开展前期市场工作,为正式营业做足准备 市场是我们盈利的根本。这两个月,我们的市场部在冯总的领导下,前期市场工作已基本完成。具体的由执行总经理冯总等一下着重汇报。 3、制定公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 这两个月我们分别考察了软硬件系统供应商和一家与我们公司现在 所做项目类似的公司。 在硬软件上,我们现在基本确定了与深圳一家叫一卡易的上市公司 合作,他们公司的产品完全能达到我们所需要的标准。

论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完善与创新

论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完善与创新 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构,不但是一个全球性话题,也是我国构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力于研究解决的课题。在证券监管领域,如何建立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兼顾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也已引起监管当局和业内人士的关注。能否建立起我国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关系到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能否成功,上市公司能否持续发展,也关系到中国加入WTO 后国内公司参与国际竞争、抗拒市场风险的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的提出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最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美国提出。当时美国学术界部分学者认为大型公众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存在结构性缺陷,主要表现为董事会职权弱化,董事未能为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职,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集中在高层管理人员手中。1971年,美国学者玛切(Myles L Mace)在一份著名的研究报告中揭示了董事职能减弱的客观事实。比如,董事主要在诸如技术、金融、政府关系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而在确定公司目标、策略、董事会政策方面无所作为,甚至不对经营管理者提交其批准的方案提出有洞察力的问题;经营管理者操纵了公司,董事会只是为经营管理者的行为盖盖章,或受经营管理者之托去安抚外面的股东;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由总裁确定并控制,在会议上内部董事为了自身的利益或出于礼貌免使总裁尴尬一般不提出质询。 为此,不少学者倡导改革董事会,将董事有能力行使的职能赋予董事会,且必须使董事不受经营管理者控制。艾森伯格(Melvin AronEisenberg)提出应给予董事会监控的职能,即“挑选、监督和免除主要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应独立于它所监控的高层管理人员,并应保证有充分、客观的资讯以使董事会行使监控职能。为了抑止大公司滥用权力,解决内部董事不能有效行使职权的问题,独立董事制度被引入公司治理结构中。1974年成立,由大型公司的200 名总裁级人物组成的“企业园桌”组织(Business Roundtable)积极认同独立董事机制,并建议外来董事的人数应足以对董事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据1989年对《财富》杂志前1000家公司董事会的统计,74%的董事是外部董事,83%的公司中外来董事占多数,这表明独立董事在美国已形成制度。1992年5月,美国法学研究所(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 )颁布《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分析与提案》,该文件规定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与权限,监察委员会等董事委员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的公正交易义务,代表诉讼等内容。该文件促进了退休基金、投资信托等机构投资者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影响到世界各国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和讨论。 在美国公司的发展史上,本来在二十世纪初就已经完成了从“股东中心主义”向“董事中心主义”的转移,在公司治理结构未提出之前,经典的公司理论仍然推崇贝利(Adolf A. Berle )和米恩斯(Garcliner C. means)的“经

规范董事会的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规范董事会的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人员)和监事会之间的“分立——制衡”关系的制度安排。 而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看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所组成的,是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公司执行机关。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是,董事会具有信托作用。作为被选择的股东代表,董事会被期望利用它的诚实和能力去审视公司的战略、计划和重大的决策,并且根据股东和社会的利益去监督和监控公司的管理层。因此,任何现代公司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具有一个完善信息且能够很好地发挥功能的董事会。 我国的《公司法》对董事会的构成,选举规则,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的职责与义务,以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公司章程》再依据《公司法》对董事会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加以具体化和条文化。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规定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从目前的实践看,我国公司董事会的结构功能建设处于一个演进的过程中,某些先进的东西被引入,如独立董事,但整体说来,不如人意处甚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不少。具体如下: 1.经理层与董事会往往合二为一,或占据了董事会的多数地位。 按照公司制改革的最初设想,董事会的作用至少有这么两个:一是重大决策集体负责,每一个董事都有一票,不强调董事长的绝对权力;二是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制衡,决策层和管理层分开。分析一下股份制改造较为规范彻底的上市公司,可以发现,董事长兼总经理、经理层成员占据了董事会的大多数地位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少企业原厂长负责制时的经营班子现在既是经理层又进入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高度重叠,为内部人控制敞开方便之门,不仅难以真正集体决策,聘任经理也成了走形式。其结果是,董事长的权利被绝对化,董事会的作用被淡化;作为科学性的公司治理结构重要一环的决策层与经理层的分离就无从谈起。 2.董事会成员的组成人选不具有广泛性和客观性,中小股东利益难以得到保证。 董事会成员不仅与经理成员高度重叠,还主要来自于大股东。由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大股东可以对公司实行全面的控制。此外,监事会的两个主要职能———合法性监督与妥当性监督也不那么令人满意,特别是对各种决策的妥当性监督,监事会必须拥有同董事会一样的有关这一决策的各种信息,目前这种条件还很难具备。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企业中设立独立董事的设想被提了出来。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规定企业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我国的一部分公司,包括某些上市公司,也设置了独立董事。然而,独立董事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过去专家顾问的延续,独立董事并不能很好地承担职责。 3.董事职责不清,内部分工和权力制衡有待细化。 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执行董事(指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全职董事,一般为经理层)占据了董事会的大多数,董事们更多的是行使管理人的角色,而不是作为股东代表,承担股东赋予的受托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董事之间职责无明细分工,表面上做到了权力的对等,实质上,缺乏明细分工的结果必然造成信息采集和加工处理的困难,最终导致董事会失去科学的决策和监督能力。因为,复

董事会行事规范标准

董事会行事规有板有眼 2003年04月30日10:29:18 财经时报周悦 确保董事会的安全运转并赢得各方面的信任 董事会治理改革的一个核心环节是确保董事会 的一切良好愿望或所谓的改制都不能弥补这方面的 缺陷。 制、绩效考核,是董事会规的核心流程。 但必需以全新的观念来执行。其每一步都包含着对自身的挑战,只有全面实施这三步流程,才有可能确保董事会的安全运转并赢得各方面的信任。 战略制定与监督 大多数董事会扮演了评估和批准主要战略决策的角色,却很少参与到制定战略。和君创业研究咨询总裁彭剑锋对此不以为然,他认为,参与战略制定是董事会的一个基本职责和最能为公司增加价值的功用,必须将其制度化。其中两方面工作是必要的: 一方面是引入独立董事,建设一个有多样化背景的董事会,通过正确地使用外部顾问,为正确的战略制定增加价值。即使一些很小的企业,如果做的事情较大,涉及方面较多,用一个具有多样化背景的高层战略决策团队,替代创业者一个人的专断独行,对改善公司的战略决策质量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部矛盾和外部风险都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是在董事会和以CEO为首的管理层之间,建立起一个正式的年度战略计划制定程序,这样可以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质量,给公司带来高额收益,避免潜在损失,这一做法在通用电气、诺基亚等优秀公司的治理实践中已得到广泛应用。 此外,确立战略执行的过程监督制度也必不可少。UPS公司在公司治理的实践中曾总结出以下经验:董事定期(每18个月)接受全面培训;与重要管理人员保持密切关系;定期检查战略的完成情况,并与他们讨论竞争中的挑战和趋势。这些措施可以使董事们适时了解企业的运行状况,并与管理人员统一认识,一起改进战略实施。UPS的董事会认为,与管理层的沟通尽管可以在董事会的例

论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及其完善(1)

论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及其完善(1) 国有控股公司作为连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的中枢,在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处于关键性的地位。本文从国有控股公司公司法人的性质的入手,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分析了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行使、董事会结构和权限、经理的相关问题和监事会制度的完善,通过上述分析为完善我国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引言 国有控股公司在西方许多国家都存在,而且新加坡等国家的国有控股公司在本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的作用。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不能直接插手企业事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中间组织——国有资产经营机构,通过政府授权负责国有资本的营运。这种国有控股公司性质的机构,对于政府,它是国有资本的经营者,对于生产企业,它是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对企业实行控股或参股经营,是国有独资的特殊企业法人。根据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利用国有控股公司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主好处是:可以缓冲政府干预;有效协调决策、提供战略指导和完善财务纪律;集中稀缺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可以得到合作的规模效益。国有控股公司能够起到政企分开的作用,这一点对我国尤其具有参考意义。1 国有控股公司的含义和公司治理结构的界定 国有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他公司达到具有决定性表决权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经营控制,并主从事资本经营或者其他经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公司。2按照国有控股公司本身是否直接从事商品或劳务经营活动, 可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是指单纯从事股权收购和控制活动,而本身并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混合控股公司则是指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某种实际业务经营的公司。 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地位,一方面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委托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作为参股企业中国有股权的代表行使国有股东的权利。目前对于国有控股公司的性质学者也有不同看法,有的学者认为国有控股公司的性质是行政机关,认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是特殊的国家公务员,但是多数学者认为国有控股公司是一种特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摘要] 本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上述基础上,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分析方法,对策 一、引言 股份公司诞生至今已有400多年的了。股份公司“天生”的缺陷——“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斯密早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已涉及到,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则作了较为系统地分析。由于股份公司诞生后很长一个时期内,股份公司规模一直比较小,股东还可以对管理者进行较为有效的监控,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并不严重。进入20世纪后,虽然西方主要国家许多工业公司规模有了迅速扩大,但由于当时这些国家实行工业保护政策和贸易壁垒,因而垄断力量迅速,缺乏有效竞争,所以大公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未明显暴露出来。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开始重建,这个时期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商品普遍短缺,各个公司很容易赚到利润,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被掩盖起来。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末后,西方主要国家产品普遍供大于求,全球竞争日益加剧,因而长期以来掩盖着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日趋严重。1970年美国最大的铁路公司(在全美排名第6)PennCentral的破产标志着“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

的“暴发”(Cadbury,2002)。从此,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开始提到西方主要国家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引起了西方学者们的普遍关注。概括地讲,20多年来,西方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源于“古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冲突问题上,主要研究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接管、管理者报酬等方面(德姆塞茨,1997)。近二三年来,西方许多学者又把研究的兴趣集中在分析上市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及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等方面(GuRler,2001)。 虽然中国上市公司发展的历史才10年多一点,但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由于中国把建立现代制度作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把上市公司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口,所以上市公司一出现,就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中国国内早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及西方各国发展现代公司治理的经验教训及模式比较等方面。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大量问题的频频“曝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及许多学者又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诊断”与“完善”问题上。 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诊断”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和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关于上述问题,中国学者可谓众说纷纭,分歧甚大。我们认为,产生分歧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与下述两点有关:一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本质的理解的分歧造成的;二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分析方法的认识分歧造成的。如果对现代公司治理本质及分析方法缺乏统一的认识,产生分歧自然是难免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在具体探讨如何“诊断”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这个问题之前,很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构建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是管理科学的需要。科学管理不仅要抓好企业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力属性的管理如生产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等。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更注重抓好企业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关系属性的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建设,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领导体制,坚持管理思想、管理制度创新,根据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责权明确、各司其责、相互制衡。 一、强化董事会、监管会的监督决策职能和监督职能。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受托经营管理资产,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中心地位并起关键作用,可以说公司兴亡、董事负责。为此,我们董事会牢牢树立对全体股东负责,追求股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 1、通过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规范化、科学化,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三会四权”即股东会的最高决定权、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的监督权与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权相互制衡的原则,针对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公司的《董事会管理人员议事规则》,进一步详细明确了董事会、

经理的职责与权限,在实际动作中,坚持董事会既不能随意干涉总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总经理也不能越权行事,必须接受董事会监督,基本形成了职权明确、科学制衡的运行体系。董事会不介入具体事务、集中精力抓大事、抓决策,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经理人员专心致志抓生产经营、抓组织协调,增强了企业灵活性和市场应变能力,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管理交通,实践证明:“三会四权”的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转。 2、建立了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的整个管理体系中,最重要也最微妙的问题要算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的关系了。说它重要是因为如果这种关系处理得当,公司就会兴旺发达;处理不当,公司可能会大伤元气,甚至一蹶不振。说它微妙,是因为公司法对此只规定了粗略的原则,各种具体问题的处理上,留下了大量的活动余地,而由董事会和总经理自由周旋。为次,我们分别制定了《经营者目标考核责任实施办法》。初步建立了对企业以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3、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规范财务管理就是加强控制、监督与约束,要从基础管理工作抓起,特别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提高核算整体水平;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成本与负债控制等等。三年来,逐步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的监督体系。第一,

中央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法理与实践

中央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法理与实践 [摘要]随着国资监管新格局的形成,“一把手负责制”已不再适应中央企业发展的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成为中央企业改革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国资委开展的董事会试点工作引入了外部董事制度,制定了配套规章,形成了决策制衡机制。如何从法理角度评价中央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的意义值得思考。文章通过参考国外公司治理的先进经验,回顾中央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归纳出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初步成效及面临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展望。 [关键词]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公司治理 中央企业的概念源于党的十六大报告所确立的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按照国有资产监管权限的划分,我国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其中,由中央政府监管的国有企业即为中央国有企业,简称中央企业。本文将中央企业界定为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家出资企业。 一、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的背景及出发点 纵观世界范围内国有企业治理与改革的经验,国有企业并非一种天然低效率的制度安排。国有企业的存在,不仅可以作为政府弥补市场不足的重要工具,而且也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有生力量和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本身也给国家创造巨大财富,是许多国家的经济基础。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中,国家仍然是邮政系统和铁路的唯一所有者,即使是在金融部门私有化之后,一些国家仍然保留着部分金融机构的重要股份。①推行私有化政策并非国有企业改革的唯一举措,正如目前阿拉伯各国政府仍然是商业资产的重要所有者一样。从吸纳就业的角度出发,国有企业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在中东及北非(MENA)地区,约占就业总人数的30%的岗位由国有企业提供,即便在政府提供的岗位并不受广泛青睐的地方,国家仍通常被视为“终极的雇主”,承担着为大量青年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的责任。②在主要产油国,烃类物质开采行业通常是全盘国有的。例如在卡塔尔,石油和天然气累积贡献了该国50%以上的GDP,而在科威特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约65%。③ 在我国,中央企业有着复杂的历史渊源,它们的设立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和使命。一方面,中央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中流砥柱,另一方面,受冗长的管理链条和政府背景等因素影响,中央企业在运营管理方面存在不足。1984年5月,中办、国办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在北京、天津等6个城市的部分企业进行试点,把实行多年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以适应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要求。次年召开的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行厂长负责制,“一把手负责制”由此逐步成为中央企业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特征,并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出现了诸如“二陈事件”④等严重影响中央企业声誉的现象。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规范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央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主力军,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央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将直接决定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事业的成败。规范董事会建设是对中央企业治理结构、监管体制的优化,其出发点是解决“一把手负责制”存在的弊端。

乳业公司治理结构建议文件

文件编号:HK-BD-C-010606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建议 远卓治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1年6月

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分工关系2 第二章董事会的定位与职权范围3第一节董事会的定位和职权范围3 第二节董事会的议事规则4第三章董事长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5第一节董事长的定位和职权范围5 第二节董事长的议事规则6第四章监督委员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监督权执行程序 第一节监督委员会的定位和职权范围7 7 第二节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权执行程序8总经理的定位与职权范围10 第一节总经理的权利范围10第二节总经理的职责范围11第三节总经理的工作目标与考评12第四节总经理任命、撤职程序13

附件一《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模式14附件二总经理职位讲明书17附件三重大决策事项工作关系表19

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分工关系 依照《公司法》规定,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股东会代表所有投资者权益,向全体股东负责,拥有公司所有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鉴于恒康乳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股东会能够一次性授权董事会进行公司的所有重大决策和最高决策。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股东会能够聘任监事会或独立监事,对董事会工作进行监督,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定期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延伸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股东会授权下,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和最高决策权。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是董事会的常设代表,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下,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监督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延伸机构,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总经理及经营团队进行监督,维护董事会和投资者的利益。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的最高决策人和负责人,拥有公司经营权,向董事会和董事长负责,在董事会的决策体系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探讨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探 讨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文档资源★★★ 【摘要】在现代企业中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规范运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文章在分析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治理结构最基本的原则,结合国外公司组织结构治理的先进经验,对完善我们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了建议和措施。比如,公司组织结构的内部完善、改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构建经理人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等。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多元化投资主体结构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推进,公司结构的治理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因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能改变一些不够规范的现状,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对现阶段我国的企业管理者来说,要根据自己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促进本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完善,使其适合于本公司运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 简单的说,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是企业制度的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狭义的是指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投资者(外部人)与管理者(内部人)之间的控制权和利益分配的问题。广义的来说,可以理解为与企业的组织形式、控制制度和利益分配相关的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其界定的不仅仅是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与企业相关的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讲,公司治理结构有以下主要特征: 1、权责分明,各司其职 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体制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高层经理人员及监事会组成。各个机构都有其自己的权利和职责。他们之间相互配合,共同为公司的有效运作服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法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人员对董事负责,是公司决策的执行者,具体负责公司日长经营和管理。公司各个机构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2、委托代理,纵向授权 在公司中,公司的各个阶层之间都有一组委托关系连接着。股东作为委托人将其财产交由董事会代理,并委托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人进行经营监督。从公司经理层到公司员工之间还存在着若干中间授权层次。层层委托授权在公司各层级间进行权力分配,各层级之间通过股权关系和劳动合约关系进行约束。在层层制约的时候,往往有些阶层会越权办事,这样就破坏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会给整个委托关系链带来混乱。 3、激励约束,双重并存 在现代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代理人容易出现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监督经营者行为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在激励方面来说,主要是委托人要通过一套激励机制来促进代理人的行为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尽量一致。在约束制度方面,从公司内部、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都要设立制约机制。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现状与问题 在我国,不管未上市的国有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就现代企业制度而言,他们都有着共同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结构的不合理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营造发展

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营造发展“场、势”环境 当前,随着新常态下国家经济的结构性调整,深化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对于社会经济细胞企业而言,在这个急剧的变革时期,尤其要注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的核心,是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的表现,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客观上就要求做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总体而言,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任免等行使表决权;而董事会则是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管人员,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等;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检查公司劳动工资计划、职工福利待遇等是否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等;经理层是由以总经理为主体的经营管理班子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事项,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这四个方面的关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就是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新经济条件下,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要从营造“场”和“势”两个环境来着手。 “场”是一个支撑的着力点,任何事物都必须在一个“场”的环境中存在,它既可以是一个能量场、也可以是一个发散场,并由此产生一种“场”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就是营造这个“场”环境或者“场”效应的过程。透视一个企业的发展,主要由三个层面构成,即技术层面、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技术层面只是一种操作过程和手段,也就是经理层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而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则是一个制度层面的东西,并有逐渐向文化层面过渡的趋势。因此,营造企业的“场”环境,把企业各个层面通过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有机的联系起来,架构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以实现企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并由此形成一种“场”效应,促使规范运营、良性发展。 而“势”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势”就是这个过程的驱动力,并由此产生一种“势”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是一种营造这个“势”环境或者“势”效应的过程。在新常态下的企业改革发展中,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一种“顺势”而为、长期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综合运用“顺势、乘势、借势、造势、用势”等方式,通过“势”的驱动力,不断推动企业法人治理结

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化问题的探讨

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化问题的探讨Ξ 王丽萍,刘 栋 (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天津300160) 摘 要:公司董事会处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枢纽位置,其完善程度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产生决定性的影响.通过分析当前我国企业董事会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如何完善董事会建设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企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24X(2001)0620037203 The standard iza tion of the con struction of the board of d irectors i n a corpora tion w ith l isted secur ities W AN G L i2p ing,L I U Dong (Co llege of M anagem en t,T ian jin Po lytechn ic U n iversity,T ian jin300160,Ch ina) Abstract:A board of directo rs is in a key po siti on in the adi m in istrative structu re of a co rpo rati on.Its perfectness influences directly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w ho le adm in istrative structu re.T he paper pu ts fo rw ard som e suggesti on abou t how to perfect the con structi 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 rs by analysing vari ou s p rob lem s in the con structi on of the boards of directo rs of co rpo rati on s in ou r coun try. Keywords:adm in istrative structu re of a co rpo rati on;board of directo rs;bu siness m anagem en t 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始终围绕着企业、政府、市场之间的关系而进行.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集中在政企是否分开,如何分开,而政企分开的核心体现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上能否分开.由于我国国有企业仍处于改革初期,所有权与经营权往往被混为一谈,在向企业下放经营权的同时,往往所有权也下放,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经营者渎职或滥用权力,损害国家所有者权益等内部人控制现象.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内部人控制现象”已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它严重侵害了国家、股东和职工的利益,制约了国企改革的进程,因此,必须进行有效的控制,科学、可行的方法就是要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党的四中全会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党的五中全会强调:“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董事会、高级执行人员组成的一种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这个制衡关系的建立有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两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其中由于董事既是代理人(相对于股东而言),也是委托人(相对于经理而言),处于治理结构中的枢纽位置.因此,建设一个规范而富有效率的公司董事会是构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1 董事会建设现状分析 1.1 董事会成员的选拔问题 《公司法》中规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聘,要为股东利益负责.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未流通股份占到约2 3,其中国家股占1 3,法人股占1 3(多数也是国家股),流通股份占1 3比例.部分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对与会股东没有最小持股数量的限制,持有流通股的小股东没有直接行使自己控制  第20卷第6期 天 津 工 业 大 学 学 报 JOURNAL OF TI ANJ IN POLY TECHN I C UN IVERSIT Y V o l.20N o.6 Ξ收稿日期:2001208228 作者简介:王丽萍(1965-),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副教授.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与竞争力

公司治理结构与竞争力 孙剑 一 公司是一个与蒸汽机相比也毫不逊色的伟大创造,它的核心是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译成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治理结构),由于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学者们对法人治理结构看法歧异,在西方国家的企业治理结构定义中,美国公司董事协会所作的定义被认为是最权威的:企业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得以确定,确保整个管理结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这些目标和计划的一种组织制度安排,企业治理结构还要确保整个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能:维护企业的向心力和完整;保持和提高企业的声誉;对与企业发生各种社会经济联系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些看法中还包括把公司治理结构看成一种制度安排;把公司治理结构看作是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的相互作用;把公司治理结构看作是一种决策机制等等。)国内学者中吴敬琏教授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认为:“企业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所有者(股东)、法人及其法人代表(董事会)、高层经理人员,其主旨在于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而英美公司法学者则把为促进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使公司权力而对董事会赋权、控制制约机制称之为公司治理结构,这种制约机制在实证上就是董事的法律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固然定义繁多,但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进而维护股东利益)、强调分权制衡是其最本质的内容,概要而论,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就是要解决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状态下使得公司富于竞争力,最大地实现公司利益,进而满足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其核心内容是妥善处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信托(代理)关系即股东与信托人(董事会)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与代理人(CEO)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忠诚于股东并勤勉尽职,董事会如何有效激励和监督CEO,以及如何平衡公司各相关者利益问题。所有治理结构的理论都是从此展开的。 公司治理结构共有两个理论模型:以股东主权为基础的单边治理理论和以利益相关者为基础的多边治理理论。(不同学者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看法也不同,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分为这样两种类型,一类是英美国家“股东主权加竞争性资本市场”的新古典式公司治理模式,竞争性资本市场指这样一种约束机制,它通过敌意接管业绩不良的董事会从而将平庸无能的经营者淘汰出局,达到外部治理的目的;另一类是以法、日为代表的“银行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前者强调股东权益至上,是传统的观点。后者被定义为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害关系人之间有关公司经营与权利的配置机制,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成为这种理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流看法,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对股东主权理论的一个突破,经过几年的孕育、讨论,在操作层面上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如职工的利益应当在决策中有所体现,但还大程度上还存在学术讨论的圈子内。 美国董事协会法人治理模式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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