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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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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试行)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目标 (3)

第三章责任制 (5)

第四章安全监督 (7)

第五章规程制度 (9)

第六章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11第七章教育培训 (12)

第八章例行工作 (15)

第九章发电企业的并网运行 (17)

第十章建设项目与施工企业 (18)

第十一章发包工程和临时工 (20)

第十二章电力多经企业 (23)

第十三章考核与奖惩 (25)

第十四章附则 (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所有生产单位(电力、非电力产业公司,各基层企业、公司)(以下统称各企业)。

第三条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五条公司系统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

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意识,搞好安全工作。

第七条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与行政监察部门有权参与企业人身死亡和重大事故的调查;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规定、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努力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现代化。

第二章目标

第九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4种事故:

(一)人身死亡;

(二)电厂垮坝;

(三)主设备严重损坏;

(四)重大火灾。

第十条产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五)不发生电厂垮坝事故。

第十一条基层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

(一)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事故;

(二)部门(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三)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第十二条电力建设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特大型水电建设项目不发生群伤、群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建设项目单位必须对参加建设的施工企业的安全施工进行协调、监督,并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确保实现上述安全目标的措施和方案。

第十三条发电企业每年应实现的百日无事故记录个数:

(一)10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电厂1个,其他容量的火电厂2个;

(二)500MW及以上容量的水电厂2个,其他容量的水电厂3个。

第十四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及所属的部门(车间)、班组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责任制

第十五条公司系统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由上一级行政正职与下一级行政正职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的内容依据本规定第二章及当年的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制订。

第十六条公司系统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

第十七条各级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批阅并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四)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并确保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六)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第十八条各级企业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企业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企业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九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二十条公司系统内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经营者进行责任追究。

在公司系统内部考核上,上级企业(公司)为下级企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系统内下级企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向上级企业(公司)负责,各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三个渠道逐级报告制度,由各企业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行政管理部门和安监系统及时向上一级对口领导、部门报告。

各企业必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级报告系统的责任制。

第四章安全监督

第二十三条公司系统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执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察机构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察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察机构的审查。

第二十五条产业公司、从事生产的基层企业应设立二级独立安全监察机构。经上级批准不设独立安全监察机构的,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监督主管及安全监督专责人员。

第二十六条发电企业的主要生产部门(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部门(车间)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由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

第二十七条产业公司、水电建设单位的安全监察机构由各企业行政正职主管或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分管,其他企业和单位一般由行政正职主管。

第二十八条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职责:

(一)监督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贯彻执行;

(二)进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要求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参加和协助本企业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提出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的建议。

第三十条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

(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等企业管辖区域检查了解安全情况,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反映。

第五章规程制度

第三十一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对国家和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各企业在贯彻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或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建立健全保障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健康的各项规程制度:

(一)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企业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经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二)根据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的检修管理制度;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经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三)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发电企业并网的电网企业颁发的调度规程,编制本企业的运行和事故处理规程,经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四)电力建设项目单位要根据上级颁发的施工管理规定,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认真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

(一)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措施需要时,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二)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经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并通知有关人员。

(三)现场规程应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

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十四条产业公司应定期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程制度清单,基层企业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第三十五条发电企业及在发电企业内工作的其他组织、个人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较大的施工作业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双方会签和安全交底制度。

第三十六条发电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专责人的技术管理作用,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章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

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第三十七条各企业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各企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以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与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以安监或劳动人事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参与制定。

第三十八条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第三十九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确保职工健康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文明生产、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第四十条电力基层企业的安全性评价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防汛、抗震、防台风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

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各企业主管部门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在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单列。

第四十二条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四十三条各企业主管领导和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第七章教育培训

第四十四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培训,教育每位从业人员了解和懂得依法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十五条各企业新进入的生产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企业、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电力企业还需要经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各企业新上岗的生产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四十六条各企业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

(一)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二)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电力企业还需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设备经过重大技术改造后,所有相关的运行和检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四十七条新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由上级管理部门安排或组织考试。

第四十八条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一)集团公司对产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正副总工程师、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考试;

(二)产业公司对生产、建设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基层企业正副职领导、正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负责人,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制度的考试;

(三)基层企业和单位对部门(车间)负责人、生产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四)基层企业和单位对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电力产业公司及所属电力基层企业和单位应根据情况对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考试进行抽考,如抽考成绩与定期考试成绩差距较大,应重新进行考试,并通报批评。

第四十九条基层企业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第五十条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十一条各企业应将企业内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编成教材,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

各企业应运用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以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八章例行工作第五十二条电力产业公司及电力基层企业应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非电力产业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参照执行。

各企业要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十三条班前会和班后会。

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

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四条安全日活动。

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部门(车间)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第五十五条安全分析会

各产业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基层企业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分析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

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

会议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五十六条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

各产业公司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监督例会,由公司的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基层企业的安监负责人参加。

基层企业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由企业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安全网成员参加。

第五十七条安全检查

基层企业应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春季、秋季以及防洪度汛安全检查应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每年至少各进行一次。

安全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

第五十八条安全简报

产业公司、电力基层企业和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简报至少每月一期。

第九章发电企业的并网运行第五十九条发电企业应遵照《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协议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为保证电厂人身、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电网安全稳定、电能质量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为保证电厂人身、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电网安全稳定、电能质量双方所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三)为保证电厂人身、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电网安全稳定、电能质量为目的的安全监督和技术监督内容。

第六十条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可通过相互的安全性评价确定其是否满足并网运行的安全条件。

安全性评价的内容和范围仅限于与电厂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相关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发电企业运行遇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有关规程处理,处理后必须立即报告有关调度机构的值班人员。

第六十二条发电企业应与电网企业建立发输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情况分析和交流制度,交流管理经验、通报相关信息,共同保证电厂和电网的安全运行。

第六十三条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对各自发生的事故都应积

极协助对方开展有关事故调查,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事故的调查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进行。

第十章建设项目与施工企业第六十四条公司系统的建设或技改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本规定所明确的组织、协调、监督责任。施工企业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

第六十五条公司系统的建设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委员会):

(一)同时有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建设工地施工;

(二)建设工地施工人员总数(包括临时工)超过100人;

(三)项目工期超过180天。

第六十六条安全委员会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召集成立,并出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监理、施工、设计等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担任。

委员会成员单位发生变化的,要在7天内根据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委员会成员。

第六十七条安全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动员和组织各参建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

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通过项目法人单位制定的项目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项目法人单位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动员和组织参建单位落实;

(三)通过并发布建设工地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问题的解决办法,协调参建单位相互之间安全问题的关系。

安全委员会不替代各参建单位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十八条安全委员会必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决议和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向所有参建单位通告。

第六十九条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监督工作办事机构

办事机构由项目法人单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设立的安全监察部门承担。

安全监督工作办事机构向安全委员会负责并由安全委员会授权。其主要任务:

(一)监督各项目参建单位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二)对工程中的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审定;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本联社”)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本联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营业、守库、押运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规程(暂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的暂行规定》、《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案件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联社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第三条本联社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本联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联社主要负责人是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联社及辖内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协助主要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本联社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卫部门,配齐所需人员、安全防范器材、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确保安全防范设施质量,提高安全防范标准。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的监事长是

具体责任人,协助主任抓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是本联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营管理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联社负责组织实施河北省联社和公安部门部署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订安全保卫工作相关制度并督促执行,组织安防设施建设及安防产品购置项目招标工作。指导、管理、督促、检查辖内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相关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信息反馈、统计上报工作。 第七条本联社对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二)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 (三)组织对重点岗位人员审查和教育培训工作; (四)制定各种防暴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做好安全保卫案件的防范治理工作; (六)做好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作。 本联社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联社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40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标准版本

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目的: 加强机械操作人员作业管理,科学指导机械生产过程,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范围: 与机械生产过程相关的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作业指导以及相关制度均应以此为基本制度执行。 管理办法细则: 一.定岗定员制 1.凡属危险操作、有技术难度之机械,必须由经培训合格之专业人员才能操作。

2.每台机器必须指定人员操作,不得随意调换到其它机台,如需调换的必须报部门经理和安全主任批核。 二.培训上岗制度 3.所有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由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主任主办的机械性能(原理)、日常保养、机械安全操作事项、消防安全等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机操作。 4.考试合格者由工厂安全生产小组颁发《上岗证》,《上岗证》有效期为一年。 5.考试不合格者一周后进行补考,补考合格者颁发《上岗证》;补考不合格者在1个月后进行补考,在这一个月当中不合格者将继续接受培训,培训期间不得上机操作并且只能拿原工资的80%。 6.不合格者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后参加补考,

补考合格者补发《上岗证》并恢复原有的工资待遇;如补考不合格者作辞退处理不补偿任何违约金。 7.已领《上岗证》的机械操作人员如在操作期间因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当调消《上岗证》,按第3、4、5、6条处理。 8.附1为《上岗证》 三.上机前的检查与确认制度 9.工程技术人员每天对机器的电源、掣动、压力、转动部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 记录在案,每日检查结果必须由机器使用部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该检查表每日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开机前开机人员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完好无故障,启动机器后空转并由现场管理人员 亲自查验有无异常。如检查无误的由现场管理人员及开机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开机生产。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公司安委会和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1.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特别是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则等,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目标、任务及必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1.3研究、决定和处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决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1.4检查监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1.5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总结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1.6组织开展公司级的安全宣传、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安全竟赛、安全大检查等重大活动。 1.7表彰奖励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及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处理严重违章肇事责任者。 1.8讨论认定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行车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和经

济赔偿比例。讨论认定公司其它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和经济赔偿比例。 2.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 3.公司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3.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特别是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则等,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3主持公司安委会全面工作,按时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带领公司安委会成员切实履行安委会安全工作职责,发挥安委会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4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审定公司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5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任务;研究、决定和处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消除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 3.6建议建立和组织审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生产经验,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含子公司)。 第三条安全生产例会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安全工作例会、二级单位(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班组安全生产会议四级。 第二章会议组织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全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公司安全生产巨大事项进行决策,安排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第五条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安全管理部门和各单位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及技安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安排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二级单位(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制订详尽的安全保证措施。 第七条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由班组长负责组织,每周召开一次,各班(勤)长或本班组全体人员参加,对班组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小结,针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第三章会议记录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记录,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记录,二级单位和班组安全生产会议分别由二级单位和班组负责记录。

第九条每次会议应进行签到。 第十条会议记录按照公司有关会议记录要求进行记录。第十一条各级会议记录分别由所负责记录的单位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三年。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由公司办公室下发会议纪要,二级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可由二级单位下发会议纪要或通过其他形式传达到班组、员工。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必须按时召开,保证会议质量,未按时按要求召开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工程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按照“建设单位主导,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的原则,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全线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第四条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为: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代建单位应成立“德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指挥长 副组长:常务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 成员:代建单位各部室负责人、副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设计代表等 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各单位应当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向项目办报备,主要人员调整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法定权限组织制订具体管理制度。 2.明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相关要求进行监督考核。 3. 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规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 职责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为进壹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房屋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壹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温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修订)》(温政办[2009]14号)、《瑞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瑞政发[2008]1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壹、工作内容 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直管公房、廉租房的安全管理、危房管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房屋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已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管理以及局属各单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线管理、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市局统壹领导、科(室)指导监督、各单位全面负责、人人参和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总体要求 1、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或职责范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各单位的

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壹责任人;分管具体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局属各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和隐患,努力消除安全生产管理的空白点和盲区。每季度至少研究壹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检查、督促,同时做好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宣传。 3、严格执行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实施局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应采取应急措施,且立即上报本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局安全科,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做好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4、本局同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局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严格考核,实行安全生产壹票否决制。 四、局领导对安全生产实行分工负责 (壹)局长 1、本局安全生产工作第壹责任人,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局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了解本局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事关全局性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组织人员,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和分管其他业务的局领导抓好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完成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202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标准版)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协调和部署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计算机信息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会议的管理。 2、会议形式及频次: 2.1 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等。 2.2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需要召开。 2.3参加会议人员: 2.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行政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3.2 安全例会 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行政部负责会务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兼职安全员。 2.3.3 安全专题会议 由安全/节能环保部经理主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参加会议人员为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生产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3.1.1 听取近期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3.1.2 研究公司重大安全管理事项,并做出决策; 3.1.3 听取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汇报,决定处置方案; 3.1.4 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计划、任务和标。 3.2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3.2.1 传达上级和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计算机信息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通报、通知等; 3.2.2 根据上级的要求进行工作布置; 3.2.3 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检查上月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3.2.4 发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 3.2.5 分析、通报公司及各单位上月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3.2.6 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2.7 检查隐患整改情况,提出对事故、隐患的进一步整改意见; 3.2.8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计算机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3 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主要内容 3.3.1 传达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并进行工作布置; 3.3.2 听取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汇报;

安全工作管理办法(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工作管理办法(2021)

安全工作管理办法(2021)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卫办发[2007]118号)及省卫生厅等六部委《XXX开展“XXXX”创建活动实施意见》(X卫发[2007]3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XX 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院的固定员工、合同工、返聘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外用(包)工及休养员。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依照“预防为主,确保平安”的原则,将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科室工作计划与医疗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同总结评比。 第四条院长为本院安全工作总责任人,各分管线领导为“部门”责任人,各科、病区的主任(负责人)是科室(包括下属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总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文件 中储粮〔2016〕105号 关于印发《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 为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总公司对原《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辖区直属企业认真学习《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准确理解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督导直属企业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科学合理划分安全责任区域,细化安全管控要点,落实三级检查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防控”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凡发生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逐级或电话直接报告至总公司。总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设置专线电话,用于24小时接报安全生产事故。:6。 附件:《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3月28日 —2 —

附件: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总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洪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公司《员工违纪处分暂行办法(试行)》(中储粮党字[2013]37号),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分(子)公司、直属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并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要以硬件建设为基础,以规范操作为保障,以科技应用为支撑,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工会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全体职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 责(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16-8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一盘棋”统筹安排。 2、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村(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一”督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4、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形势,为本级政府领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整理版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三、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办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1.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4.1.3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

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公司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4.2.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车间主管生产的领导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2.3会议记录由安全环保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技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3.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工作管理条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077 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Regulations on Safe Work Manage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市处《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卫生保洁制度 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 十三、不扰民措施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六、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十七、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 有关人员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 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安全生产例会制 度的文章吧! 安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 1.1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 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公司、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会议 3职责 3.1安全主任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会议 4.1.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公司安全主任召集,安全小组组长主持, 全体委员参加。时间为每个季度完后的第一个星期内,地点由召集 人决定。 4.1.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新法律法规。审定、分解考核 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

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 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 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决定和通报等。 4.1.3会议记录由安全主任负责,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 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 部门主管。安全主任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 形成记录。 4.2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会议 4.2.1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 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主持,部门/班组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为 次月的第一个星期内,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2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班组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 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2.3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会议可不做记录。 4.3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4.3.1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主管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4不定期安全会议 4.4.1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 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 检查和考核。 4.5相关要求 4.5.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 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9号10号路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都匀市经济开发区9号10号道路南段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和损失,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所在地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室、施工队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杜绝和减少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项目全体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职责、件件有目标、事事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健全、严明纪律、措施有力、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和评比。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施工队长、

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项目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项目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施工队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具体岗位责任见第六条“项目关键岗位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条项目应制定各级、各部门、各施工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检查和考核,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 第三条项目在签订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 第四条主要工种应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包括:砌筑、混凝土、木作、钢筋、机械、电气焊、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等工种,特种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第五条项目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人员数量和素质保持稳定。 第六条项目关键岗位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建立项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体系,按照规定配备安全和消防管

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重视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每年要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员工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3)本公司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规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规定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和上岗。在岗人员应定期进行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5)定期组织对本项目的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6)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每年应召开一至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会议应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有关部门和施工队负责人参加。 2)公司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安全分析会。安全工作会、安全分析会应由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公司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根据上级要求和安排,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情况每年不少于两次。 4)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和计划。检查内容以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同时应将文明生产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纳入检查范围。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被检单位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5)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司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司内各部分和施工队发生和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进行举报。 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周会,规定在每个星期五晚上召开。 7)落实健全当天施工班前、班后会制度,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项目的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调。 2)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1〉项目部经理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编号:SM-ZD-96290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民用气事业的发展,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国家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依据。 第三条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都必须充分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严格按《湖北省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附件一: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运输安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安全生产管理需要,本企业上海东辉食品有限公司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其主要职责应至少包括: (1)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生产条件;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贯彻落实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和管理措施,组织制定(修订)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应急预案等; (4)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5)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通报; (6)负责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管理与发放; (7)负责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 (8)负责货物受理、抽检及相应营运手续办理; (9)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及车辆人员调度; (10)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审核、聘用、奖惩、解聘;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等; (11)依法报告事故,负责运输事故现场协调、配合、调查与处置; (12)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建立、信息统计、分析等;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本企业负责人王益勇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落实、监督检查和评比处罚等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

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 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2、适用范围 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 班组长以上人员 4、工作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表扬遵章守纪先进事迹。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组长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在班组活动室。在班组安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4.3.2部室、车间级安全会议要求每半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在车间会议室。并在部室、车间安全记录中进行记录。4.3.3安全例会是安全工作信息反馈的一种形式,以便采取针对性指导安全工作,也可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公司安全例会一月一次,由安全科组织各单位安全主管副主任、安全员和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参加。由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主持。地点在安全部,由安全部记录存档。 4.3.3.1安全例会所决定的问题,应当认真落实,无故不执行者批评教育,造成危害的应当给予惩罚。 4.3.3.2各单位在公司安全例会前向公司提交上月总结材料。各有关单位要对安全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公司安全部对各单位参加会议及上报有关材料情况进行考核。 4.3.4公司“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批准下一季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安全方面各项事项。必要时可增加人员的数量。 4.3.4.1公司安委会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应认真贯彻落实,对不执行者造成危害应给予惩罚。 4.3.4.2公司安委会由安全技术部详细记录,汇总成会议纪要存档。 4.3.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列出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纲要,会议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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