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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技术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技术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技术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部门内部考核

1.计划审批

1.1 审批时限

技术部人员对于上报的各类计划必须当日审批,部分备注加急的计划必须在半天内

审批完成,未按时完成审批的,扣除技术部全体人员2分/次。

1.2 审批质量

对于上报的各类计划技术部人员需严格审批,对于不符合实际的,内容填报错误、

不符合规范的计划应及时反馈给上报人员重新填报。经部门签字后的计划因部门内

部人员审批不合格导致需要重新修改的,扣除技术部全体人员3分/次。

1.3 与故障记录结合

配件计划等的审批需与盾构机的故障记录相结合,做到每项计划有迹可循,严禁随

意审批,出现因未结合故障记录导致配件购买不符合实际的,扣除技术部全体人员

5分/次。

2.维修改造方案

2.1 维修方案编制时限

盾构机进场维修前,盾构机负责人应上报初拟的维修方案,技术部人员需在接到上

报维修方案一周内完成维修方案的编制并通过审核。技术部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扣

除技术部全体人员3分/次。

2.2 维修方案编制质量

技术部人员编制维修方案时,需切合实际,结合盾构机故障记录,履历表以及委外

维修方案计划等严格审理,严禁瞎编乱造。对于方案编写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内容

不切合实际、不真实无法实施的,扣除技术部全体人员5分/次。

2.3 维修、改造资料整理

盾构机维修结束一周内,盾构机负责人应上报盾构机维修、改造资料,技术部人员

在接到上报一周内应完成维修资料审核,并分类留档保存。对于资料不完整、项目

不真实,内容存在问题、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盾构机负责人修改。技术部工作逾

期未完成的、未完整保存资料的,扣除技术部相关人员3分/次,工作不负责任走

过场的,未发现维修资料中问题的,扣除技术部相关人员5分/次。

3.故障记录统计

3.1 每周进行更新统计

技术部人员应每周统计各盾构机上报的故障记录,审核后于资料库中更新保存,逾

期未更新保存的,扣除技术部相关统计人员3分/次。对于审核不负责人走过场的,扣除技术部相关人员5分/次。

3.2 故障资料收集

技术部人员需对每台盾构机建立故障资料库,留存所有的故障记录、重大故障记录

以及分析总结等资料。未建立资料库的扣除技术部全体人员3分/台;未留存资料

或丢失留存资料的,扣除技术部全体人员3分/份。

4.推进参数对比

4.1 推进参数统计

技术部人员需每日汇总收集各盾构机负责人上报的《掘进参数表》,建立中表格分

类留档,未及时更新统计内容的,扣除技术部相关人员3分/次

4.2 异常参数分析整理

技术部人员每日应汇总盾构机负责人上报的异常参数总结、分析内容,并结合上报

参数进行再分析、总结,并整理备案。未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和备案的,扣除技术部

相关人员3分/次。

4.2 与地层情况结合参数整理

技术部人员需建立不同地层参数分析档案,每周结合上报参数进行分类整理并留

档,未建立档案和及时更新数据的,扣除技术部相关人员3分/次。

5.履历表收集更新

5.1 督促机长上报

技术部人员应每月督促盾构机负责人上报盾构机履历表,逾期未上报的,扣除盾构

机负责人3分/次,技术部相关人员2分/次。

5.2 履历表审核

对于上报履历表,技术部人员应仔细审核内容,发现内容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应

及时反馈给盾构机负责人修改,对审核不负责任的,扣除技术部相关人员5分/次。

6.交办任务

6.1 交办任务完成时间

技术部人员应在领导规定时限内完成领导交办任务,逾期未完成的扣除任务执行人

员3分/次。

6.2 交办任务完成质量

技术部人员应认真负责的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对于任务提交后因完成质量问题需重

新交办任务的,扣除任务执行人员5分/次。

7.工法、QC、创新

7.1 QC论文

发表一篇论文,给予相关人员10分/篇奖励。

7.2 施工工法

申请施工工法或专利,给予相关人员20分/篇奖励。

7.3 作业指导书,工作经验

对于编写作业指导书、总结工作经验等资料,上报后得以推广实行的,给予相关人

员20分/份奖励。

二、现场人员考核

1.故障处理

1.1 记录及时

盾构机故障处理完成后,必须当天及时填写故障维修记录,并记录故障停机时间和

填写时间,于每周按时上报中心,另每周盾构机负责人需填写故障统计表并上报中

心。对于未及时记录、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3分/次。

1.2 记录质量

盾构机故障维修记录必须填写规范、认真、内容清晰(附上照片与相应资料、原因

分析,总结等),对于填写不规范、不认真、内容不清晰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1

分/处。

1.3 记录真实性

盾构机故障维修记录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故障处理时应留有相应照片资料等,严禁瞎编乱造和补资料行为,发现填写不真实和补资料的情况,扣除盾构机负责人5分/次。

1.4 常规零部件处理

凡属正常维修的零部件,机组人员应主动维修,严禁故意损坏、丢弃零部件,需更换的零部件应做好相应记录(包括损坏原因),对于人为故意损坏、丢弃零部件的,扣除相关人员2分/次,盾构机负责人2分/次。

1.5 重大故障处理

凡造成设备故障停机超过12小时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盾构机负责人需及时上报中心,做好详细的故障记录与分析总结,并提供预估处理时间,由中心反馈,未及时记录、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5分/次。

重大故障处理及时,积极主动,缩短处理时间的(缩短时间超过2小时),奖励维修人员和盾构机负责人3分。对于处理不及时,延长处理时间的(延长时间超过1小时),扣除维修人员和盾构机负责人3分。

1.6 设备使用率

盾构机月故障停机时间为零,给予机组人员每人加10分。

盾构机允许的月故障停机时间为48小时,每超过1小时,扣全体机组人员每人0.5分,最高不超过10分;每少1小时,全体机组人员每人加0.2分。

2.推进参数上报

2.1 参数上报及时

盾构机负责人每日上报《掘进施工日报表》,《掘进参数表》,每周上报《掘进施工周报表》。未按时填写和上报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3分/次。

2.2 参数上报质量

掘进参数的记录必须符合规范和要求、内容详细,出现参数异常等情况盾构机负责人需分析、总结原因并记录。对于记录不规范、内容敷衍不全、不记录分析总结的,扣除资料填写人员2分/次,盾构机负责人3分/次。

2.3 记录真实性

掘进参数必须实时记录,内容必须真实且有迹可循,严禁瞎编乱造和补资料行为,发现填写不真实和补资料情况,扣除资料填写人3分/次,盾构机负责人5分/次。

3.履历表更新

3.1 更新时限

盾构机负责人需每月及时更新盾构机履历表并上报中心,未及时更新上报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3分/次。

3.2 更新质量

盾构机履历表需按照规范填写,图表数据清晰,未按照要求填写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1分/处。

4.维修、改造

4.1 维修方案初拟

盾构机掘进过程当中出现设备故障超过24小时的,委外进行维修的,都要进行维修方案的总结与初拟,并上报中心,其中委外维修需要委外单位提供维修分析明细。

对于未进行设备维修方案总结与初拟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5分/次。

盾构机进入维保场地前,盾构机负责人需将盾构机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需要在维保场地进行维修的内容整理之后,编写《盾构维修方案》并上报中心。未进行维修

方案编写,扣除盾构机负责人5分/次;编写内容不真实,瞎编乱造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5分/处。

4.2 维修计划制定

维修工作开展前,盾构机负责人应根据维修方案以及进场时间编制维修计划,未按要求及时编制并上报计划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2分/次。

4.3 维修质量

当涂装作业采取自修的方式时,须按照涂装要求进行清理、清洗、打磨、涂装等作业。对于不按标准施工,导致涂装面产生翘皮、鼓包、脱落等问题时,按单台部件涂装面不合格率扣罚,当不合格率达到10%时,对盾构机机组人员每人扣10分。

若涂装面符合验收标准且不超量使用耗材的,给予盾构机组人员每人加10分。

设备维修后24小时内,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返修的,扣除相关维修人员3分/次,盾构机负责人5分/次。

因人为因素导致未能按照维修计划完成盾构机维修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5分/次,维修人员3分/次。若能提前完成维修计划且无质量问题(提前一天以上),奖励盾构机负责人3分/次,维修人员2分/次。

根据维修方案进行维修时,发现维修方案不适合当前状况维修时,盾构机负责人需及时上报中心,及时调整维修方案。未及时上报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5分/次。4.4 维修资料收集整理

盾构机进行维修时,需驻场监造人员(盾构机负责人)做好维修项目的记录和总结工作。未进行记录和总结的扣除监造人员(盾构机负责人)3/次。

盾构机维修结束后一周内,盾构机负责人需对该盾构机的项修,大修改造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中心留档。未上报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5分/次,收集资料丢失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5分/.份。

5.日常维保

5.1 维保资料上报

盾构机日常基础资料应按时填写并保存,检查时资料丢失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2分/.项,

盾构机负责人每日填写并上报《盾构机维保日报表》,每周上报《盾构机维保周报表》、《油脂消耗统计表》、《故障统计表》。未及时上报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3分/次,

5.2 维保资料质量

盾构机日常基础资料需按规范填写,内容清晰、详细,严禁虚假填报和补资料行为。

填写内容不详细或不符合规范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1分/处,资料填写人1分/处。对于虚假填报和补资料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资料填写人3很,盾构机负责人5分。

6.材料计划提报

6.1 计划提报时限

盾构机负责人在盾构机始发前需做好维修配件的储备工作,掘进过程中应掌握现有备件储备情况,需采购配件前应先填报《盾构配件申请计划单》,若急需配件可先行购买,但必须在一天内补交《盾构配件申请计划单》。未按照要求及时提包计划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3分/次。

6.1 计划提报质量

《盾构配件申请计划表》必须真实填写,写明配件名称,规格,所需数量,需采购原因等。未按照要求填写,内容不清晰的,扣除盾构机负责人3分/次。

7.技术创新

7.1 QC论文

发表一篇论文,给予相关人员10分/篇奖励。

7.2 施工工法

申请施工工法或专利,给予相关人员20分/篇奖励。

7.3 作业指导书,工作经验

对于编写作业指导书、总结工作经验等资料,上报后得以推广实行的,给予相关人员20分/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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