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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填表指南

产品认证填表指南
产品认证填表指南

初次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指南一、企业在申请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申请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注:如申请企业没有获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书范围不包含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时,可同时向泰尔认证中心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我中心将把

ISO9000认证的现场检查和产品认证的工厂检查合并进行,做到一次审核, 多张证书。

二、对申请材料准备的总要求

1、企业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不要装订。

2、需要填写或签字的部分应用钢笔、签字笔。除签字部分外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

3、所有申请材料应认真准备、一律不得涂改,应保证真实有效。

4、申请材料中凡需加盖公章的,均应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原件。

5、申请材料中需要法人签字的,应由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但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

6、当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时应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

三、对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填写要求(与材料代号相对应)

A、申请表

1、申请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采用打印方式,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不得涂改。对申请表中的每项内容(包括表中“□”处需要划“V”加以确认的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并保证真实有效。

2.申请表首页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表第二页右下角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第二页“法

定代表人(签字)”应是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要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表中各栏目的填写要求

3. 1 “申请单位名称”即申请单位必须是境内的企业或境外企业驻境内的办事处。境外企业不能作为申请单位。

3.2“企业性质”:填写的企业类型对于境内企业应按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对于境外企业直接选勾“境外企业” 。

3.3“产地”:应填写申请产品认证产品的最终产地并注明省市。生产单位在境外的只需填写国家或地区名称。

3.4 “依据标准” :应填写生产该型号产品认证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名称和标准

编号,若采用多个标准,均需逐一列出。

“注册地址” :应按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地址填写。

“商标” : 应填写已经国家注册的商标, 尚未取得正式注册或无商标应在此栏填

“产品名称及型号/ 规格”:产品名称及型号/ 规格应符合“认证实施规则”附件1 中“产品名称、单元划分”的要求。不同的认证单元应分别填写产品认证申请表。

3.8 “选择的检测分包机构” :请根据“检测分包机构名单”中各检测分包机构的检测范围,选择并填写承担认证产品检测的机构名称。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1 、应提供加盖发证机构确认印章或申请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办理产品认证手续。

C、授权代理证明

1、境外生产单位在申请产品认证时,应由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处、分支机构作为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此时不需要“授权代理证明” 。在中国境内没有办事处、分支机构时,或虽然有办事处、分支机构但有特殊原因(应提供情况说明)需要委托其他企业办理时,应委托有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作为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此时应提供授权代理证明。

2、授权代理证明应为经授权和被授权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双方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

签定日期的原件。

3、授权代理证明应详细注明需要代理产品的名称及型号。

D、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2000标准)证书

1、企业应提供盖有发证机构确认印章或申请单位公章的ISO9000证书复印件

2、认证证书中的认证范围应包含所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

3、提供的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E、申请组织的质量手册

申请企业应提供本组织的质量手册。申请单位、生产单位不一致时,若申请单位为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需提交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若申请单位的生产方式为OEM则需提供两个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若通过泰尔认证中心(TL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不提供质量手册。

F、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介绍、生产工艺流程、执行标准、产品描述报告、主要生产设备和检

测设备清单

1、产品介绍中应写明申请产品认证产品的名称、型号并与申请表填写的名称、型号一致。产

品介绍需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产品介绍中列出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依据标准。

产品的使用说明应与申请材料相符并且和该产品在实际销售时一致。

2、产品描述报告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信息”应与表格要求的内容一致,不能更改。若在其产品中不含某种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注明“无” 。各种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型号应填写完整,供方应包括组织的所有供方,不能漏填。供方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应填写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生产单位,而不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采用英文缩写的名称需注明中文名称和英文全称。

3、生产设备:应介绍企业在生产该申请产品认证产品时,所使用的生产设备情况,写

明在用的生产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产地等全部信息,应填写完整,生产

设备清单可以在TLC网站《产品认证》文件包中下载;

4、检测设备:应介绍企业在检验该申请产品认证产品时,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情况,写

明在用的仪器仪表的名称、型号、数量、产地等全部信息,应填写完整,检测

设备清单可以在TLC网站《产品认证》文件包中下载;以上材料介绍需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G产品认证申请书要求的其他资料

如:产品照片、企业标准等。产品照片即产品外观、内部结构照片应为五寸以上彩照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图片,对照片要求从多侧面、多层次拍摄,如面板、各个模块和各种接口等,要能充分反映申请产品认证产品的情况,照片上应体现申请产品认证设备的型号并与申请表一致。

H、企业情况介绍

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生产条件、仪表配备、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等相关内容。申请单位、生产制造企业不一致时需提交两个单位的企业介绍并提供双方签订的最新加工协议。如果申请单位、生产制造企业为总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时,还需提供双方关系的最新情况说明。

I、企业的基本概况:应介绍企业的成立时间、企业人数、厂房面积、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生产能力及企业的主要产品等信息;

2、质量管理体系:应详细介绍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的时间、运行时间、运行情况、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图、何时通过何种认证及通过认证后的年度监督情况等内容;

3、售后服务:应详细介绍在销售该产品认证产品时售后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售后服务的承诺或行之有效的售后服务流程图。属于国家规定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产品,应提供实行三包的承诺并注明三包的时限与条件。企业的承诺应与国家规定一致或高于国家规定。

企业提交的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I 、关键元器件及材料的检验报告

按照“产品描述”所填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信息” ,应提供对所有供方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型式试验报告(可以是供方提供的,也可以是组织自己委托检验的);或组织自己对该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工艺性试验的工艺试验报告;或用该材料做成成品后的成品型式试验报告(成品型式试验报告应注明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

泰尔认证中心

2005年7月 1 日

3C认证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3C认证管理制度 (2007A版定稿) 编制:品管部 审批: 生效时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 3C认证的实施经办 (3) 第四章 3C认证的日常管理 (4) 第五章附则 (5)

3C认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产品3C认证是有关产品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它不但是产品市场销售所必须的通行证,而且是产品品质和公司实力的标志,与公司形象及客户、消费者对公司的 信心密切相关。 第二条为加强本公司产品3C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产品3C认证的经办程序和获证后的应用,以便把产品3C认证中所取得的信息和特殊要求,应用到产品的开发、生产等 方面,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确保产品3C认证在促进产品销售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品管部负责3C认证工作的日常管理 (一) 负责产品3C认证的具体经办,包括申报、测试和取证等过程的实施; (二) 负责向公司各部门提供有关3C认证法规、政策咨询,把最新的政策、通知等及时 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负责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认证法规和认证产品知识的培训; (四) 负责“3C”标志使用规范的备案和实施; (五) 负责认证执行情况和“3C”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 负责认证事务的日常管理和证书、获证产品有效性维护; (七) 负责认证变更的实施和备案; 负责认证过程中不合格项目、整改项等信息的反馈。 第四条其它部门责任 (一)开发部负责3C认证的立项申请,样机制作、样机整改和资料准备等; (二)开发部负责“3C”标志使用方案的确认; (三)生产部对产品生产与认证要求的一致性负责; (四)采购部负责相关零部件3C证书的管理;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苏州丝绸产品 编制:刘伟、卢蔚、赵志雄、高诚贤 审核:杭志伟、王宝军 批准:马咏梅 发布日期:2018060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CHINATESTA TEXTILE TESTING & CERTIFITION SERVICES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申请中纺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丝绸纺织制品。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应为苏州市。 2认证模式 工厂检查+检验+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证书有效期叁年) 3依据相关标准 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根据不同的认证模式,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产品认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3)企业概况、产品介绍、产品实现流程图、生产设备清单、检测设备清单 4)质量手册和产品认证有关的控制文件 5)已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 6)获其他认证/获奖(包括国内外)认证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时提供) 7)申请认证产品的描述 8)关键原材料、染化料助剂清单及检验报告 9)企业标准 10)近两年质量检验、抽查报告 11)其他情况说明 4.2产品抽样 根据产品的用途、工艺和形态划分产品单元。 每个产品单元根据其纤维种类、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情况确定抽样单元。当纤维种类、原料来源或产品种类有较大差异时应被确定为不同的抽样单元。每个抽样单元取一个样品,一个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能满足相应标准或实施规则检测项目的需要。 当认证的产品为制品,其面里料和辅料能够代表整个产品的性能时,可以抽取面里料和辅料作为样品。 抽样人员应为检查组成员或认证机构指派的人员。抽样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前进行,也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时进行。样品应从有代表性的、且当年正常批量生产,经工厂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样品和抽样单一同装入无污染、不易破损的包装中。 4.3 产品检测 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项目和方法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所有样品符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则为产品检测合格;有不符合项的产品,代表所抽样单元检测不合格。 4.4 工厂检查 一般情况下,签署认证合同后进行工厂检查。工厂检查时间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单元的数量确定,工厂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个人日。对于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工厂检查时间可酌情减少。 认证机构应委派检查员按照附件A《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按以下三种情况判定检查结果: 如果检查过程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工厂检查合格。 如果发现一般不符合项,但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时,生产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

软件产品认证管理方法文档

软件产品认证管理方法文档 Software product certification management method doc 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软件产品认证管理方法文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一般是指“软件产品认证”,那 么《软件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哪些相关法规呢?下面小泰给 大家介绍关于软件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软件产品管理,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软件产品(含国产软件和 进口软件)经营与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 自用专用软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本办法所称国产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本办法所称进口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第四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以下内容的软件产品:(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二)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 (四)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 (五)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第五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软件产品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CQCCMS2.0产品认证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分册说课讲解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分册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历史修改记录

目录 历史修改记录 (2) 目录 (3)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平台 (4) 1.1系统登录与退出 (4) 1.2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 (5) 1.2.1基本信息维护 (5) 1.2.2专业能力查看 (7) 1.2.3服务企业和证书查看 (9) 1.2.4可备案元器件项查看 (10) 1.3常用元器件库维护 (11) 1.4元器件备案 (13) 1.4.1原始数据录入 (14) 1.4.2元器件备案 (20)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平台 1.1 系统登录与退出 (1)用户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业务在线申办系统”的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网址,如图1所示。 图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业务管理系统”主页面 (2)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单击“提交”按钮,进入图2所示界面。

图2 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操作主界面 (3)点击主界面右上角的”退出”链接,即退出系统 1.2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维护”,”专业能力查看”,”服务企业和证书查看”,”可备案元器件项查看”四个子菜单功能 图3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菜单 1.2.1 基本信息维护 (1)点击图3中“基本信息维护”菜单,显示如图4所示界面,此界面显示当前登录用户的基本信息

图4 “质量技术负责人详细信息”界面 (2)点击图4右上角的“修改基础信息”链接,显示如图5所示界面,此界面可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以及联系方式信息进行修改操作 图5 “质量技术负责人信息修改”界面 (3)点击图4界面中“质量技术负责人认定证书”每一条记录右侧的”查看”链接,显示如图6所示界面,此界面显示当前登录用户每一笔认定证书详细信息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155号)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2013年11月15日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进口和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 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 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和调整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 国家认监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合作。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对外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内进行。 第二章 认证实施 第七条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的能力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认证机构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 第八条 有机产品生产者、加工者(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认证机构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并提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认证委托。 第九条 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委托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产品认证(报备)管理程序

制定部门开发部修订日期2010/12/20 版次 C 页次1 一、目的:明确职责,规范认证(报备)工作程序,控制费用,充分利用认证资源。 二、适用范围:所有产品的认证(报备)管理。 三、职责:开发项目组负责实施,采购部、样机组等协助。 四、工作程序 1、申报审批 (1)产品的认证(报备),由项目工程师填制《产品认证(报备)申报表》,部门和总工程师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才可向认证机构立项。所有认证(报备)资料最后由文控中心存档。 (2)OEM证书及子证书由市场部提出申请,开发部协助完成相关事项。 2、样机 (1)开发部项目工程师针对认证(报备)对产品安规方面的要求,确定样机制作方案。并提出关键零部件清单,由采购部按要求进行采购。样机由项目工程师主导,样机组协助按规定要求制作样机,项目工程师对样机进行功能、功率、耐压等预先测试,确保样机和物料满足预定的要求。 (2)开发部安排样机及零部件按要求送至认证测试机构测试。如测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上级领导商量解决办法。必要时相关工程师应跟进测试现场整改,保证产品通过测试。 凡涉及整机结构、参数的变更和关键件选用等重大问题,项目工程师须取得上级领导的意见,并积极主动与业内人员和上级领导共同商议,决定方案。 (3)项目工程师向相关单位发出或移交产品设计文件时,相关零部件应和认证测试报告完全相符。 3、资料 (1)向认证机构提供的认证(报备)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关键器件要尽可能提供二个或以上符合要求、有认证的供货厂家,以减少报备次数。 (2)产品结构方面提供:零部件清单(包括:生产单位、型号、规格、材质、认证号)、总装图(应标明尺寸)、爆炸图(每一部件均需标明编号及中英文名称)。 (3)产品电器方面提供:电原理图、接线图、印制板图、字符图、元器件清单(包括:生产单位、型号、代号、规格、认证号)。 (4)采购部向开发部提供: A、 UL、CUL认证(报备):塑料件材质、绝缘材料、启动电容、X、Y电容、电机、变压 器、电源线、线扣、奶嘴、继电器、定时器、温控器、插头、熔断器、温度传感器、开关、内部接线、印刷电路基板等元器件的“黄卡”复印件及认证机构认为需要的资料。 B、 GS、EMC认证(报备):开关、电源线、插头、熔断器、继电器、定时器、启动电容、 X、Y电容的VDE证书复印件;电机、变压器、开关的VDE证书或规格书等认证机构认为需要的资料。 (5)市场部提供有客户确认的产品铭牌式样,项目工程师审核,经上级领导确认后交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全文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全文)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实行新制度与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布并组织实施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并组织实施的产品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老制度”)之间的过渡安排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制度的实施和老制度的废止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新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新、老制度的顺利过渡并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老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二、新、老制度适用产品的监督管理 1、自2003年5月1日起,国内企业出厂、进口的《目录》内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新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新标志”),方可出厂、进口。

2、自2003年5月1日起,经销商、进口商不得再购进、进口和销售未获得新证书及未加施新标志的《目录》内产品。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以下统称“老证书”、“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应在所在地质检部门备案,方可在质检部门监管下继续销售。 3、自2003年5月1日起,获得新证书及新标志的产品如果继续使用印有老标志的外包装,须加施新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 4、2003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目录》内的产品,可以凭老证书及老标志或新证书及新标志出厂、进口、销售。 5、自2002年5月1日起,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的产品此次不再列入《目录》的,其原须获得的老证书及老标志不再作为其出厂、进口、销售的条件。 三、认证申请的受理 1、自2002年5月1日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目录》内产品新证书及新标志的申请,不再受理老证书及老标志的申请。 2、2002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和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仍可继续申请获得老证书及老标志。 四、其他事项 1、已申请但尚未获得老证书或已获得老证书的《目录》内产品,经申请人

27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辽宁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QEO/LZC-02-01-2018 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版次:A/0 编制:管理手册编制小组 审核: 袁立东 批准:罗光政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0日

1目的 为了满足CRCC产品认证质量保证能力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申请认证的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和与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隧道内预埋槽道认证产品生产条件的审核认证,自愿性认证要求的产品可以参考执行。 3适用范围引用文件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4术语和定义 CRCC:中国铁路产品认证的标志 5部门职责 5.1综合管理部门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a)签订认证标志使用协议; b)汇报CRCC认证证书和铁路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 c)认正标志的管理。 5.2生产质量部负责: a)按照要求使用认证标志。 b)申请购买认证标志; c)对认证标志入库检验; d)维护《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台账》 5.3技术部负责: 认证标志的布局设计。 5.4采购部负责: a)下达认证标志的采购计划; b)认证标志的存储保管 6程序要求 6.1本公司经过认证的产品,加施的产品认证标志采用购买标志、印刷标志和标志模压三种方式,由技术部组织根据产品、铭牌、包装物、标签、使用说明、合格证等的尺寸大小和位置布局进行设计,报给综合管理部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标志的使用协议后申请购买认证标志。 6.2采购部下达认证标志的印刷和模压的采购计划。 6.3综合管理部应在复评获准换发新证书时与认证机构重新签订《认证证书和铁路产品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书》。认证标志的所有方案(印制、粘贴的部位和图形尺寸等)应在证书签发后的3个月内完成向CRCC备案。 6.4认证标志和带有认证标志的合格证采购进场后,生产质量部进行标志数量和印刷质量的确认,并在《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台账》中记录认证标志购买数量。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现在世界上无论是何种行业,所使用的电子家电产品都通过了各种各样的安全认证(这当然不包括那些“地下工厂”生产的产品哟)。为什么要有安全认证呢这也是各厂家对自己产品的一种安全承诺,有关辐射的,有关电气安全的,有关人身安全的等等。 你的显示器还有你的电脑电源(POWER)上是是否有好多标识呢如果没有,可要小心了,那些产品是没有安全保障的。面对种种认证及其标示,你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吗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些电脑资讯行业里最常见的安全认证,希望对大家在以后的硬件采购会有所帮助。 CCC产品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CCC”)。对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认证的,未按规定标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原有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 志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CCEE产品认证 CCEE的认证标志--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于一九八四年成立,英文名称为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 ical Equipment(以下简称CCEE),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唯一机构,是中国电工产品领域的国家认证组织,CCEE下设有电工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四个分委员会。现已废止。 CCIB认证 CCIB是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 的英文字头缩写。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SACI)对进口商品实施的安全认证制度,凡列入SACI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内的商品,必须通过产品安全型式试验及工厂生产与检测条件审查,合格后,加贴CCIB 商检安全标志,方允许向我国出口、销售。常见于正宗的进口设备,电器上。现已废止。 CE认证

产品认证管理流程框架图

产品认证管理流程1. 目的产品认证管理流程主要是为了干什么?解决什么问题? 2. 适用范围产品认证管理流程适用于哪些产品? 3. 参考文件 3.1 涉及标准 3.2 内部试验管理流程 3.3 试验计划 4. 认证流程 4.1 产品认证试验基本流程图(框架图) 4.2 产品认证试验申请 4.2.1 认证试验申请类型 1. 初次申请 2. 再次申请 3. 变更申请 4. 派生产品认证申请 5.其它类型 4.2.2 认证试验产品信息 1. 样品种类 2. 样品规格 3. 样品芯片信息 4. 样品封装信息 5.其它信息 4.2.3 认证试验类别 4.2.3.1 新品认证 4.2.3.2 芯片制造变更认证 1. 芯片设计变更认证 2. 芯片供应商变更认证 3. 芯片工艺变更认证 4.2.3.3 封装制造变更认证 1. 封装供应商变更认证 2. 封装工艺变更认证 4.2.4 认证覆盖范围 4.3 认证试验计划制定 4.3.1 新品认证需试验项目 4.3.2 芯片制造变更认证需试验项目 4.3.3 封装工艺变更认证需试验项目 4.4 认证试验样品申请 4.4.1 认证样品批次需与控制批次为同一批芯片,同一封装批次 4.4.2 认证样品必须经过最终的质量检测和性能测试 4.4.3 所有样品最终性能测试合格率必须大于95%,以此排除异常导致认证结果不准确 4.5 认证试验安排与记录 4.5.1 认证试验时间安排 4.5.2 认证试验时间、试验环境、试验条件记录 4.5.3 认证试验过程中每个测试点数据进行保存记录 4.5.4 认证试验过程中发生异常需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4.6 认证试验数据分析 4.6.1 认证试验过程中所有测试数据需及时处理和分析 4.6.2 认证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失效样品,应及时确认并进行失效分析(认证试验失效判定依据认证试验条件) 4.6.3 认证试验结束后,由相应工程师出具试验报告并将试验报告发送至相关部门 4.7 认证结果发布 4.7.1 认证成功由试验申请部门发布产品认证报告 4.7.2 认证失败 1. 由认证申请人根据认证结果编写认证总结报告,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2. 由失效分析实验室主导分析导致认证失败的根本原因,并提供相关FA报告 5. 注意事项 5.1 认证试验过程中,相关人员需严格按照ESD防护要求进行操作,防止ESD损伤对认证结果造成影响 5.2 对于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认证,认证条件依照客户要求,但不应低于公司产品的认证标准 5.3 产品认证期间确保使用设备已校准,且满足认证要求 5.4 认证试验完成后样品应由专人保管,方便今后查询,相关样品和文件最少保存2年 5.5 认证试验条件如与测试标准有差异,需与上级领导进行协商确认 5.6 认证试验过程中遇到的所有异常样品需完整保留,方便后续失效分析 6. 版本更改记录 1. 版本号 2. 更改日期 3.更改章节 4.更改内容 5.更改人 7. 附件 7.1 认证试验申请单 7.2 认证试验记录 7.3 认证试验报告

产品认证管理程序

产品认证管理程序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沈阳华晨宝马汽车合资有限公司

规范国内外认证管理的各项活动内容及各部门在国内外认证活动中的职能。为新产品 和扩展/变更产品的国内外产品准入做准备。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新产品和扩展/变更产品的国内外认证。 3 职责和权限 3.1工程研究院是国内外认证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国内外认证资料的准备以及整个认证管理过程;组织评审和协调认证的整个过程,通知公司各部门认证进展情况;负责认证资料的存档,保管。 3.2质量管理部负责样车的产品质量检验,是关键零部件的试验报告归口部门,负责配合工程研究院的认证管理活动,有权提出产品认证需求。 3.3 国内营销部是国内认证需求的主要提出部门,负责对国内市场的调研,根据市场需求,提出新产品计划;针对市场反应,提出产品的扩展/变更需求;向事务所传递认证结果。 3.4 国际部是国外认证需求的主要提出部门,负责对国外市场的调研,根据国外市场情况,提出产品认证需求。 3.5 采购部负责关键零部件的采购,并确保采购产品与需求产品的一致性,有权提出产品认证需求。 3.6 物资部负责按要求按时提供样车所需零部件。 3.7 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样车的生产。 3.8 财务部负责协助认证费用预算,负责及时支付认证费用。 4 定义 4.1 公告认证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是国家为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管理,严格机动车登记制度,要求道路机动车必须进行的认证。对认证通过的,颁发产品公告。 4.2 CCC认证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对通过认证的,颁发CCC证书。 4.3 国环认证

泰尔认证初次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指南

泰尔认证初次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指南一、企业在申请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注:如申请企业没有获得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书范围不包含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时,可同时向泰尔认证中心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我中心将把GB/T19001-2008认证的现场检查和产品认证的工厂检查合并进行,做到一次审核,多张证书。 二、对申请材料准备的总要求 1、企业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不要装订。 2、需要填写或签字的部分应用钢笔、签字笔。除签字部分外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 3、所有申请材料应认真准备、一律不得涂改,应保证真实有效。 4、申请材料中凡需加盖公章的,均应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原件。 5、申请材料中需要法人签字的,应由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但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 6、当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时应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 三、对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填写要求(与材料代号相对应) A、申请表 1、申请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采用打印方式,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对申请表中的每项内容(包括表中“□”处需要划“√”加以确认的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并保证真实有效。 2.申请表首页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表第二页右下角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第二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是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要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表中各栏目的填写要求 3.1“申请单位名称”即申请单位必须是境内的企业或境外企业驻境内的办事处。境外企业不能作为申请单位。 3.2“企业性质”:填写的企业类型对于境内企业应按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对于境外企业直接选勾“境外企业”。 3.3“产地”:应填写申请产品认证产品的最终产地并注明省市。生产单位在境外的只需填写国家或地区名称。 3.4“依据标准”:应填写生产该型号产品认证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若采用多个标准,均需逐一列出。 3.5 “注册地址”:应按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地址填写。 3.6 “商标”:应填写已经国家注册的商标,尚未取得正式注册或无商标应在此栏填“无”。 3.7“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应符合“认证实施规则”附件1中“产品名称、单元划分”的要求。不同的认证单元应分别填写产品认证申请表。 3.8 “选择的检测分包机构”:请根据“TLC产品认证业务范围及签约检测机构一览表”中各检测分包机构的检测范围,选择并填写承担认证产品检测的机构名称。

最新FSC森林认证管理手册

XXXXXXX有限公司 F S C-COC 管理手册 根据FSC产销监管链认证(FSC-STD-40-004 V2-1)标准编制 文件编号:WS1/FSC-M 编写:XXXX 批准: 审核: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号:WS1/FSC-M 版次:A/1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17年12月30日

修改页

Ⅰ质量手册目录 Ⅰ、管理手册目录 (1) Ⅱ、公司简介 (2) III、颁布实施令 (3) IV、任命书 (4) V、引用标准 (5) VI、认证范围 (6) Ⅶ、FSC价值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承诺 (6) Ⅷ、术语和定义 (7) 1 目的及综合要求 (8) 2 体系要求 (9) 2.1 文件和记录要求 (9) 2.2 组织与培训 (11) 2.3 原材料的采购、接受和储存 (14) 2.4 生产过程及成品 (14) 2.5 销售 (15) 2.6 月度总结 (15) 2.7 FSC标识使用 (15)

Ⅱ 公司简介 公司地址: X 邮编:X 联系电话:X 传真:X 公司网址:http://www.XXXX,cn 公司邮箱:hr@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2521445.html,

Ⅲ FSC-COC手册颁布实施令 本公司依据FSC-COC产销监管链系列标准的要求编制完成了《FSC-COC管理手册》A/1版,现予以批准颁布,于2017年12月30日实施。 本手册是公司FSC-COC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公司FSC管理体系实施过程的基本法规,是公司向顾客提供FSC保证的承诺,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改进FSC管理工作。 总经理: 日期:2017.12.30

实名认证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山西地税实名认证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目录 一、高拍仪安装及设置说明 (3) 1 高拍仪驱动程序安装 (3) 2 检查高拍仪是否可用 (5) 二、实名认证系统岗位授权 (8) 三、实名认证系统登录 (10) 1 登录地址 (10) 2 登录界面 (10) 3 操作提示 (10) 4 实名认证目录结构 (10) 四、实名认证系统信息采集 (11) 1 身份证件采集 (11) 1.1 系统页面 (12) 1.2 采集流程 (12) 2 税务代理人采集 (15) 2.1 系统页面 (15) 2.2 采集流程 (15) 3 自然人采集 (16) 3.1系统页面 (16) 3.2采集流程 (16) 4其它证件采集流程 (17) 4.1系统页面 (17) 4.2采集流程 (17) 五、实名认证系统比对 (17) 1人像比对 (17) 1.1 系统页面 (19) 1.2 比对流程 (19) 六、信息修改流程 (21) 6.1 身份证修改流程 (21) 6.2 税务代理人修改流程 (21) 6.3 自然人修改流程 (21) 6.4 其他证件修改流程 (22) 七、查询统计模块 (22) 1纳税人认证情况查询 (22) 1.1查询流程 (22) 2纳税人认证情况查询统计 (23) 2.1查询流程 (23)

概述 实名认证管理系统,为税务单位的认证管理管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意愿越来越强烈,在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带动下,让税务部门迅捷电子化的业务工作成为可能。因此这一技术已经成为税务部门提供快捷、高质量的服务、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通道和手段。实名认证管理系统使办税信息更安全化,办税手续也更加方便。 实名认证系统的功能结构如图所示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CQC/CP010-200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合格的产品所使用的CQC产品认证标志。 2. 标志的式样 2.1 标志的基本图案和标注 (一)基本图 案如图 b a (二)标注 图案由1个扁椭圆组成,环内标注认证名称:“中国质量认证”的英文缩写“CQC”。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和发布有关认证种类标注。 2.2 在认证合格的特殊产品(如电容、小型开关等)上适用“中国质量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中国质量认证”的英文缩写“CQC”。 3 标志的规格 分为标准规格标志和非标准规格标志。 (一)标准规格标志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统一印制,共5种,规格标准见下表:

单位:mm 规格 尺寸 A B C D E a×b 64×42 49×33 30×20 20×13 10×7 (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上表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4. 标志的颜色 (一)标准规格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色体; (二)如采用印制、模压方式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标志,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持证人应始终按规定使用标志,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保存使用的有关记录以备监督。 5. 标志使用的申请 5.1 持证人必须持“购买标志申请书”或“印刷/压模标志申请书”、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向CQC办公室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2 持证人可以提供上述文件的书面或电子文本办理申请。 5.3 持证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标准规格标志的工本费或模压、印刷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6. 标志的使用 6.1 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在获证产品及其外包装上使用标志。 6.2 持证人根据获证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使用方式: (一)标准规格标志,必须加施在获证产品本体的显著位置; (二)印制、模压标志的,应加施在获证产品的铭牌或本体的显著位置; (三)在获证产品的本体不能加施标志的,必须将标志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及随附文件中。 6.3 持证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对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存档; (二)保证使用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三)只在证书所限定的产品上加贴标志;

汽车门铰链3C认证质量手册

汽车门铰链CCC质量手册 CNCA-02C-061 2005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产品)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目录 1.质量手册封面 2.目录 3.颁布令 4.任命书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2521445.html,C质量手册说明 6.企业概况 7.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结构图 8.公司职责与权限划分 9.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0.文件控制程序 1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2.采购(供方)控制程序 13.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验证控制程序 14.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15.例行检验控制程序 16.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17.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1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9.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0.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21.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程序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2521445.html,C认证标志的使用控制程序 23.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24.质量体系记录清单及职能分配表

颁布令 质量是公司的生命和发展的基础。 本质量手册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遵循适用有效原则编写。 本手册是公司质量管理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本公司建立、实施质量体系准则。现予批准发布,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理解并遵照执行。 总经理: 年月日

任命书 为了贯彻执行《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加强对质量体系运作的领导,特任命为我公司的质量保证负责人。 我公司质量保证负责人的职责是: 1.确保质量体系中的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 2.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要求; 3.在整个公司内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4.就质量体系中的有关事宜对外联络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5.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6.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 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总经理: 年月日

CCAA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1-注册人员操作手册V1.0

CCAA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1 注册人员操作手册V1.0 CCAA3.0项目组 2015-2

目录 1.系统概述 1.1 系统概况 根据深化认证工作改革要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CCAA)对体系、产品和服务认证人员注册进行了全面的业务调整,为了尽快落实改革措施,体现改革成果,CCAA决定对CCAA 3.0系统进行局部改造和调整,确认在CCAA3.0系统基础上建设CCAA3.1系统。 1.2 主要功能 系统注册人员功能如下表所示: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2521445.html,AA 3.0系统浏览器要求 本系统目前仅支持IE浏览器,使用IE8以上版本,使用其他非IE浏览器可能会在注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勿使用非IE浏览器进行注册申请。 3.功能介绍 3.1注册/登陆 3.1.1注册 1、打开IE 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协会官网网站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862521445.html,/ccaa/进入网站,如下图。

登陆地址 进入人员注 册二级菜单 2、点击人员注册栏目下的网上注册,进入二级菜单,如下图。 人员专区 3、点击注册专区,跳转到注册人员登陆页面,如下图。

点击注册 如果是初次使用CCAA注册与管理系统(包括CCAA2.0系统),则需要进行新人员注册,用于登陆系统。点击上图的“新人员注册”链接,跳转到新人员注册页面,如下图。 4、如实在注册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档案号,同时把档案号同步发送注册是填写的email中。注册完成 注意:1、手机号码、Email信息必须正确而且是经常使用,以便及时接收系统发送的邮件提醒。2、登记号是唯一代表人员的身份信息,请牢记登记号,用于登陆及信息查询。3、请牢记问题及答案,用户在登陆系统时使用。

产品认证管理程序

产品认证管理程序 1 目的 明确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产品认证工作方面的职责,规范产品认证程序,提高认证效率、降低认证成本,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已获相应认证合格的样品保持一致。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认证管理。 3 职责 3.1 总裁或常务副总裁负责家用《国外认证项目申请表》、《国内认证项目申请表》、《认证机构选择评审表》审批(注:家用认证费用在 2 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总裁负责最终审批,认证费用在 2 万元以下(含 2 万元)的项目由常务副总裁负责最终审批)。 3.2 常务副总裁负责家用《认证证书注销申请表》、《认证产品零部件变更申请表》审批。 3.3 家用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3.3.1 各海外业务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对出口计划外的产品认证申请递交至海外技术及客户服务部; 3.3.2 海外技术及客户服务部负责对出口计划外认证申请进行汇总,并进行技术可行性确认; 3.3.3 海外营销本部副总经理负责对海外营销部门的认证申请进行审核,并对相关认证费用和认证周期进行确认。 3.3.4 国内家用营销事业部总经理负责对国内认证申请进行审核,并对相关认证费用和认证周期进行确认。 3.3.5 品质中心总监负责对《认证机构选择评审表》的审核。 3.3.6 品质中心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产品认证全过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3.3.7 物流管理部负责认证样机收放、保管及库存数量的统计与反馈。 3.3.8 原材料检验部负责确保原材料与相应的产品认证清单要求的一致性。 3.3.9 成品检验部负责认证测试实验室的安排及受理认证样机的有关委托测试;确保获证产品与认证清单的一致性; 3.3.10 品质管理部负责协助产品认证工厂审查。

产品认证填表指南

初次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指南一、企业在申请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申请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注:如申请企业没有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书范围不包含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时,可同时向泰尔认证中心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我中心将把ISO9000认证的现场检查和产品认证的工厂检查合并进行,做到一次审核,多张证书。? 二、对申请材料准备的总要求 1、企业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不要装订。 2、需要填写或签字的部分应用钢笔、签字笔。除签字部分外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 3、所有申请材料应认真准备、一律不得涂改,应保证真实有效。 4、申请材料中凡需加盖公章的,均应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原件。 5、申请材料中需要法人签字的,应由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但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

6、当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时应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 三、对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填写要求(与材料代号相对应) A、申请表 1、申请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采用打印方式,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对申请表中的每项内容(包括表中“□”处需要划“√”加以确认的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并保证真实有效。 2.申请表首页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表第二页右下角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第二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是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要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表中各栏目的填写要求 3.1“申请单位名称”即申请单位必须是境内的企业或境外企业驻境内的办事处。境外企业不能作为申请单位。 3.2“企业性质”:填写的企业类型对于境内企业应按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对于境外企业直接选勾“境外企业”。 3.3“产地”:应填写申请产品认证产品的最终产地并注明省市。生产单位在境外的只需填写国家或地区名称。 3.4“依据标准”:应填写生产该型号产品认证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若采用多个标准,均需逐一列出。 3.5 “注册地址”:应按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地址填写。 3.6 “商标”:应填写已经国家注册的商标,尚未取得正式注册或无商标应在此栏填“无”。 3.7“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应符合“认证实施规则”附件1中“产品名称、单元划分”的要求。不同的认证单元应分别填写产品认证申请表。 3.8 “选择的检测分包机构”:请根据“检测分包机构名单”中各检测分包机构的检测范围,选择并填写承担认证产品检测的机构名称。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与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与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得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健康、环境保护以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得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得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得强制性要求、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统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她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得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凡列入《目录》得产品,必须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她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二章强制性产品认证得组织管理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得规章与制度,批准、发布《目录》。 第七条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得管理与组织实施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调有关认证工作得重大问题; (二)拟定、调整并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目录》; (三)制定与发布列入《目录》得产品得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认证实施规则); (四)确定列入《目录》得产品认证适用得认证模式; (五)制定与发布认证标志,制定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六)规定认证证书得式样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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