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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人员如何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物业人员如何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物业人员如何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物业人员如何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1.秩序维护员辨别盘查可疑人员

a) 执勤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

b) 当与对方保持20米左右距离时,要注意观察对方面部表情及行动。

c) 观察对方行为是否诡秘,是否藏有凶器。

d) 盘问时对方神色是否慌张,答话是否流利。

e) 检查证件是否伪造,证件是否有疑点。

f) 衣着是否整洁,有无血迹、泥点,是否打赤脚,是否有伤。

g) 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身份相符。

h) 检查对方时最好二人以上,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

2.秩序维护员执勤时与对方发生纠纷的处理

a) 由于按规定执勤,对方不理解无理取闹的,首先要保持冷静。

b) 对方态度蛮横、不讲理的,执勤保安要克制,避免和对方发生冲突、防止矛

盾激化。

c) 耐心解释,使对方明白不是在刁难,争取对方理解。

d) 对方不听劝阻,胡搅蛮缠,甚至恶言伤人或动手打人的,要及时通知组长、

分队长,制止矛盾激化,不得与对方打架,并将肇事者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3、对个人的携带物品出入管区的管理

a) 对管理服务区的业主、员工、客户及业务人员所携带的提包、箱、厂家物品

等物资,要求主动出示厂家签发的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购物发票,

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检查。

b) 认真检查物单是否相符,单据是否过期,单据是否伪造,确认相符后方予放行。

4、车辆出货物资管理

a) 对驶出管理服务区的车辆,执勤秩序维护员均要认真检查车辆是否载有货物。

b) 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求驾驶员自觉出示公司签发的业主(厂家)出货物资

放行条或购物发票。

c) 认真检查单据是否过期,单据是否伪造,确认物单相符,方可放行。

d) 对物单不符或没有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的个人或车辆的处理方法。

e) 对没有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物单不符的个人或车辆,值班秩序维护员应先登记其个人或驾驶员的有效证件。

f) 请个人或驾驶员回单位重新开具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

g) 立即通知领班、主管,将人或车辆送交保安部。

5、盗窃案件的处理

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连同证物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

6、发现门窗被撬

a)及时通知组长、队友,对发案地点进行包围布控,以防犯罪分子逃离。

b)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c)及时通知业主到场。

d) 对重大可疑被窃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详细的报告。

e)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住,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人员被撞

记下肈事车的车牌号码,车型或颜色,司机容貌,防止肈事司机逃跑。

a) 如有逃跑,应拦车追击并向上级报告。

b) 抢救受伤者,如受伤人员有生命危险的应设法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或拨打120叫救护车,并打“122”电话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

8、发现车辆碰撞

当场发现车辆碰撞应拦截肇事车辆,记下肈事车的车牌号码,车型或颜色,司

机容貌,防止肈事司机逃跑,及时通知被撞车辆的车主到场,由双方协商不成,报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c)保护出事现场,防止有人破坏现场,盗窃、或哄抢出事财物。

d)公安交管部门人员到场后,将目击情况如实反映。

e)详细做好值班记录。

9、临时车的进出场工作流程及防止闸杆被撞的处理

A. 车辆压到地感后按出卡键,出卡后闸杆自动升起,车辆入场。出场时,刷卡

后读卡机会提示收费多少元,后收卡再升起闸标车辆出场。

B. 如何操作才能有效防止道闸标被撞。正常情况下,注意来住行人及非机动车辆的通行,同时入场时,示意司机稍停,待闸杆完全起后再进场,出场时,值

班员应示意司机稍停待闸杆升起后再出这样就可以防止道闸杆被撞。

10、抢劫的处理

A. 接报后迅速赶住发案现场,制止犯罪和抓获劫匪。

B. 向目击者问清劫匪人数、年龄、性别、面型、发式、衣着等明显特征和逃跑

的方向。

C. 如劫匪逃离现场,边追边用对讲机说明罪犯逃离方向并向其他队员及保安部(保安中队)报告。

D. 发现罪犯在逃,应大声呼叫路面群众予以阻拦。

E. 果罪犯坐车逃走的,可拦截机动车辆追堵或向“110”报警,或向派出所报警。

F. 做好自身防范工作,既要抓获罪犯,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应多人或多

带人围堵。

G. 保护抢劫现场,劫匪遗留的作案工具、凶器等不要用手触摸,不要让无关人

员进入现场。

H. 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

I. 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要立即截车送医院抢救,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J. 要求事主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11、醉酒的处理

A. 值班时,对认识的醉酒汉在岗上纠缠时应好言相劝,促其离开岗位;必要时

通知其单位领导或其家属。

B. 对不认识的醉酒汉应相机行事,不要与其争吵论理。

C. 现醉酒汉闯入公共场所大发酒疯,打人骂人、毁坏公私财物,甚至调戏妇女

的应立即报告派出所处理。

D. 酒汉在岗上不听约束,手舞足蹈的谩骂值班员或行人,引来群众围观,妨碍

交通和治安秩序,应及时报告派出所,强行将其约束到酒醒。

12、煤气泄露的处理

A. 发现煤气泄露,不准在现场使用对讲机,严禁按门铃,打电话等一切能冒火

花的工具。

B. 所有能打开的窗户轻轻推开,疏散气体。

C. 知队友或设备工迅速关闭煤气总阀或分闸。

D. 轻敲门呼唤业主、若业主无应答时,在感觉气味疏淡时(或带上防毒面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由隔壁的窗户爬入或破门入内救人。

E. 现有人昏迷,应及时抢救,尽快护送中毒者到就近医院。

F. 知上级领导到场,通知煤气公司负责人到场。

G. 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了解情况。

13、哄抢财物的处理

A. 发现群众集体哄抢事件,应大声说明哄抢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是侵犯公私

财物的违法行为,告诉现场群众不要盲目受骗上当。

B. 速将发生群众哄抢事件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具体情况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C. 公安机关提供带头哄抢的人员和被哄抢物资的情况,同时协助公安机关清点

现场物资,弄清哄抢损失的财物。

14、聚众打架斗殴的处理

A. 立即劝阻打斗,劝散围观人群和收缴打斗用的凶器,如有打伤人或毁坏台、椅、器具等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B. 保持中立态度,尽量保护自己人身安全。

C. 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如有重伤者送医院抢救。

D. 助公安机关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辨认为首分子。

15、纠纷的处理

A. 及时劝止,并向上级或办公室报告。

B. 细询问双方,弄清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并了解在场其他人员,分清是非。

C. 服教育,疏导调解,也可单独疏导,认为矛盾不大,可进行全面公开调解。

D. 集双方当事人开调解会,讲明调解的内容和目的,提出调解纠纷的见解和看法。

E. 求当事人进行讨论,争取互谅互让。如双方意见一致,即覆行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

F. 双方执着,调解无效,交公安机关处理。

16.高空抛物的处理

A. 发现有高空抛物现象,应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

B. 迅速向保安部或管理处报告,并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

C. 伤(亡)者,应将伤员送就近医院并立即报警。

D. 封锁楼梯口,等公安机关派员调查。

17、爆炸的处理

A.可能发生爆炸物品,如炸弹或炸药包等,应设法切断引爆装置,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B. 法立即疏散人群和转移贵重物品,包括易燃、易腐蚀物品。

C. 群众指证投诉爆炸物的可疑人员,扭送给公安机关处理。

D. 可疑爆炸现场或地点,进行全面清查,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18、遇到犯罪分子偷盗或抢劫处置方法

A. 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发出信号,召集附按时完成秩序维护员和群众支援;

B. 对逃跑的罪犯,要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和保卫部门;

C. 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没有固定现场的,保存好犯罪分子遗留的物品,特别是作案工具,要避免破坏指纹痕迹。

19、执勤中发现客户斗殴处置方法

A. 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如能确认属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犯罪行为,应及时

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B. 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活动;

C. 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侃侃安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20、对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目标的处置办法

A. 进行劝阻或拦阻,让其离开保安目标区域;

B. 及时通知醉酒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由他们领回,或采取控制和

监护措施。

C. 如有危害保安目标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可将其强制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21、台风暴雨、水浸的处理

1)台风暴雨来临之前:

A. 张帖警示通告,提醒各厂家、业主、住户,各单位进出员工做好防范工作。

B. 检查楼宇立面、通知联络各住户关好窗户,搬离放在阳台上的花盆、杂物。

C. 检查各天台、楼顶、地面排水沟,发现堵塞,及时通知水工组、清洁工予以疏通。

D. 搬离或固定地面、天台、楼顶易被台风吹走的吹倒的的物品。

E. 楼宇四周停泊的车辆及时疏导至车辆空阔地带。

F. 频危建筑及时配合管理处给予加固。

G. 通知秩序维护员备好雨具。

H. 对一些不稳的道路标识牌予以加固。

I. 对秩序维护员执勤用具、对讲机、道闸开关等予以保护,以防淋雨损坏。

2)台风暴雨袭击时

A. 通知所有秩序维护员注意安全,巡逻秩序维护员不要站在楼宇下;如需要户外作业时戴好头盔。

B. 提醒过往的业主、小区员工注意安全,勿在户外逗留。

C. 对一些要掉落的不安全的物品,必要时用绳子拉开警戒线。

D. 严密监视,严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E. 台风过后,组织人员检查公共设施损毁情况并做好统计,清理垃圾。

3)水浸的处理

A. 组织抢险突击队,负责装填运送沙包。

B. 及时通知业主储备食用水。

C. 在地库出入口开口处堵成道沙包墙并派人看护。

D. 保护一切因水浸后易遭破坏的重要公共设施,如电梯等电力系统。

E. 发现有水浸入电梯井、强弱电井,应及时通知电梯工和电工关闭电梯、切断电源,处理电井房水浸问题。

F. 水浸过后,搬离所有沙包,打扫卫生。

22、紧急避险的处理

1、急避险行为,是以损害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与其相关的另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

2、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三项:

A. 保护合法权益;

B. 正在面临的危险;

C.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施行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物业客服日常案例分析

物业客服日常案例分析 引导语:客户服务的技巧都大同小异,不同的客服代表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追求的目标都是客户满意,当然不满意的客户肯定会投诉 客服代表.下面是为你带来的物业客服日常案例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案例1:苦口婆心—业主存心为难物业公司怎么办? 某小区入伙不久,一户业主不顾物业管理分公司的劝阻,硬把空调的室外机装在了主面外墙上。督促其整改的责任,就落在了负责监管装修的物业管理人员崔为民身上。 第一次,崔主管到业主家交涉,给业主讲述了小区安装空调的有关规定,并指出空调应当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否则会破坏小区的整体外观,向他提出必须拆下来重新安装。可业主一点说话的余地都不给,就硬把崔师傅推出了门(搞物业管理的既要吃得起辛苦,又要受得了委屈。能够受得了委屈而又不打退堂鼓,是一个成熟的物业管理者的重要标志)。 第二次,崔主管又上门做业主的工作,这一次他不单是给业主讲述小区对空调安装的管理办法,还和业主天南海北地聊起了家常,力求缩短双方感情上的距离。业主显然没有上次那样生硬,但只是答应再考虑考虑(物业管理的工作经验往往就是这样从一次又一次的碰钉子中积累起来的)。 第三次,崔主管在一天后敲开了业主家门,和业主坐下来谈了很久。不仅给业主讲述了该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念和特色,还诚恳地征

求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业主提出的从入伙、装修到入住所遇到的种种问题,给予了有理有据地说明和解释。许久,业主笑着说:“老兄,你这股认真劲让我服了!我原来觉得你们这也管那也管,不舒服,总想“叫劲”。听你这么一讲,明白了你们还是为业主好、为小区好。你放心,我一会儿就叫人把空调改过来。” 至此,崔主管长出了一口气,问题终于圆满解决了。 【案例分析】:有些事情出了问题,可能原因并不在事情本身办得是否妥当。此处不顺当,完全可以到彼此“鼓包”。要想很好地加以解决,关键是要找准症结所在。如果发烧都当感冒治,那是庸医的做法。 案例2:有难必帮——客户遇到特殊困难怎么办? 一天下午刚上班,某公寓A座14层刚刚入住的业主找到某物业管理公司,询问关于电话过户的事情。 业主是一位六十多岁的朝鲜族老太太,儿女在国外工作,普通话说得不太好。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请老人先坐下,倒了一杯水,请她不要着急慢慢讲(问好、请坐、再敬茶,标准的接待程序)。老人说了好一阵儿,才把事情说清楚:她家的电话是入伙时从开发商那买来的,所以牵扯到过户问题,但不知道过户手续怎样办,还有到哪儿去办。 工作人员明白了老人的意思后,耐心地做出解答,并告诉她:“过户需要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105元钱的过户手续费,在北辰购物中心斜对面的电信局办理。”(物业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客户日常生

物业经典案例总结(专业分析)

物业案例总结 第一类案例(物业公司申请撤诉) 分析: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理由正当、应予准许,撤回起诉,诉讼费50元减半,由原告物业公司负担。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第二类案例 物业公司退还物业费(物业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审判)分析一: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已经预收,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 分析二: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50元,由被告物业公司负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直接支付给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8号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工会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 第三类案例(房产所有权人欠缴物业费)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 事实:物业公司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与房产所有权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服务费用。 结果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及逾

期付款违约金(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 事实:物业管理为二级,物业公司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在房屋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方面存在与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存在质量瑕疵。 结果二:因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存在瑕疵,物业收取为80%。因物业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过程中在服务质量方面存在违约行为,物业无权向业主主张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滞纳金。(驳回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滞纳金的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物业费催缴流程办法

物业费催缴流程 赵金勇编制 一、客服打电话催缴 1、准时发放缴费通知予业主公告栏内; 2、对物业费约定时间内未来交费的业户编制《催缴记录表》; 3、客服主管分配催缴工作量于每位楼管; 4、楼管根据各自负责区域进行首次电话催缴; 5、首次电话催缴结束后,进行情况分类; 6、对业主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根据欠费类别,针对性采取 二次电话/上门催缴措施; A、近期交纳类:业主明确具体交费日期 B、暂未明确类:暂时无法明确时间和暂时联系不上的(如: 无听接电、关机、无信号等) C、无法联系类:停机、空号、错号或长期关机 D、异地出差/居住类:长期在异地出差,短时间内无法回来 E、特殊拒交类:因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不足及其他原因 拒绝交费 7、根据分类采取措施 A、近期交纳类:在其承诺的交费日期前一天进行二次电话 提醒; B、暂未明确类:每日进行电话催缴,直至对方归属近期交 纳类;

C、无法联系类:利用多种途径取得业主最新电话,同时采 取上门催缴方式; D、异地居住类:每日进行电话催缴,引导对方采取异地汇 款方式交纳费用; E、特殊拒绝类:进行重点跟进,了解业主所反映的具体事 因,及时向客服主管进行反馈,由客服主管指导其催缴 措施; 8、客服主管每日监督检查各楼管《催缴记录表》及统计《催 缴日报表》,及时纠正楼管在催缴期间的不足之处; 9、客服主管每周召开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催缴总结例行会 议,贯彻执行“催缴工作奖罚制度” 以上工作步骤进行完毕: 1、业主明确缴费时间后一周内未缴费的; 2、其他情况一个月内未转为明确缴费额的业主; 3、两个月内无论何种情况未缴物业费的。均转为上门催缴业主程序。 二、上门催缴 如亲临业主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催缴无效的记录。 三、发放律师函 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采取发放律师函催缴方式。将催缴情况详细记录在《物业费催缴记录表》内,由客服主管当天检查并签字确认。

万科物业经典案例分析试题库(客服类20例)

家政维修 案例描述 1 某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反映家中对讲机按钮损坏要求帮忙修理,服务中心技术人员甲某立刻上门对业主家中对讲机按钮进行更换处理,在维修完成后甲某因没有携带《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部门家政人员较多,周末家政 人员一直没有保证家政收费本人手一本),所以未向业主说明本次维修需收 取材料费和人工费。 后甲委托另外一名技术员乙某到业户家收取本次维修费用时遭到业主 拒绝,并以事先没有说明需要收费且费用收取标准不明确、产品质量不好等 缘由不支付费用。乙某表示会将业主的意见及时上报,然后再与顾客沟通收 费问题。 次日,该业主家中的对讲机再次出现故障并报修,技术员丙某上门维修,丙某到业主家中维修时,语气生硬的询问业主有什么问题,业主表示昨天才 换零件现又坏了,肯定是零件或维修质量的问题,对于收取费用,怨气极大。 丙某在没有具体了解事件经过的情况下,质疑业主为什么不支付维修费用?业主感到非常气愤,便大致将昨天事情经过叙述一遍。此时,丙某再次 将对讲机拆开重新调试检查,经查为按钮接触不良而导致对讲机无法正常使用,事后丙某在离开时对业主说:“麻烦你下次投诉我们的维修质量时,有 足够的证据再说。”业主之前对丙某的言行已经略有不满,听到此话更加气愤,表示要继续投诉,丙某还是很大声地重复坚持自己的观点。从而导致业 主在网上进行投诉。 案例分析1、服务人员甲在提供服务之前没有清晰的告知客户维修项目的收费标准,

维修完毕后因未携带收费记录本,而未进行现场签单确认,也未向业主说明原因; 2、该案例反映出部门一线服务人员缺乏以客为尊、主动服务的意识,未能 站在客户的角度看待维修服务过程的瑕疵给业主造成的影响,也没有及时给予高效的处理以消除客户怨气,在服务人员的重复上门进行维修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生硬语言、不礼貌态度,导致业主对于维修质量所带来烦扰的怨气爆发,从而在网上投诉; 4、对客户完成维修服务之后,没有积极跟进维修质量的情况,而是客户在 维修产品再次出现问题时,才派人去检修,这样被动的服务势必会降低给客户的品质感。 经验或教训(含预防措施)1、服务人员在接到维修服务需求时要事先准备维修备件、工具等。如果维 修属于收费范围,应同时携带收费记录本上门,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及时向业主说明是否收费及费用收取的标准; 2、部门应引导服务人员树立以客为尊的意识,站在帮助、理解客户的角度, 积极主动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工作过程中关注服务品质,为客户解决实际困难。注重服务意识及沟通技巧的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素养和服务品质; 3、针对“麻烦你下次投诉我们的维修质量时,有足够的证据再说。”这句 话,分析员工心态,带有对立心态的服务是无法令人满意的; 3、加强维修情况跟进,在提供维修后的保修阶段,如维修项目或产品出现 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更换与维修,并及时与客户沟通,以缓解因维修或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顾客的不满。

5A级写字楼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安保篇

5A级写字楼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安保篇 (一)如何按程序处理上访人员 时间 2004年4月3日 地点 XX大厦大堂 事由 XX公司个人上访 处理经过 2004年4月3日一名40左右的男人来到XX大厦并进入大堂,向前台接待员X某询问XX公司的负责人在几楼办公,房间号是多少,前台接待员X某得知来访者所要找的客户负责人为大厦VIP客户,随后安抚当事人并及时通知内保工作人员X某。内保工作人员X某接到通知赶到前台后,首先将来访者请入安保部办公室,了解其身份与来访的目的,得知此人因企业改制造成人员整编,对于个人工作的安臵表示不满意,想到企业上级单位反映情况并解决个人实际问题。内保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将上访事件报告部门经理及主管领导,同时提醒上访者反映情况应按照程序逐级反映,并表示可协助通知其上级公司的相关接待人进行处理。随即电话通知该上级公司信访接待处相关人员,经信访处工作人员同意内保将上访人员带入该楼层公司内去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评析 1. 遇到上访人员,首先不要慌乱,应先将其带离公共区域,并尽量稳住其情绪,再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接待,避免其出现过激行动。以保证大厦正常的办公环境和公共秩序。2. 巡楼的物管中心员工应以职业的眼光及时发现上访或可疑人员,按相关工作程序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3. 上案的最佳处理程序可由信访接待处人员直接将上访人员接入

其办公区域进行协商解决,可避免其中的一些变故。 备注 (二)如何处理停车场设备设施意外毁损 时间 2004年5月12日 地点大厦B2层东坡道出口 事由挡车臂感应器被撞 处理经过 2004年5月12日17时18分车牌号为京CHXXXX的捷达车在行驶至B2东车场出口时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式行驶,该车驾驶员下车想把车辆推回至车位,车主在打开车门的情况下一手把握方向盘一手向后推车,在推车的过程中,由于车门是打开的,不慎将车场的挡车臂感应器撞损。安保部经理、车场主管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拍照,并采取应急措施将被撞损的感应器用护栏围挡,以便其它车辆的正常驶出。随即通知电感应器的维保厂家进行维修并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上报。所需维修费用采取通过物管中心保险索赔的方式进行解决。具体索赔程序,由客户服务部、财务部跟踪解决。 评析 1. 此事故处理程序正确,特别是立即上报部门领导和维保厂家,并于次日上交事故报告。2. 车场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车场情况,尤其是进出口处。3. 车辆在车场内发生熄火等故障时,车管员应主动上前协助解决,并配合做好相关疏导工作。 备注

典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典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物业公司不是“第二警力” 案例:2004年5月,陈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某日,陈某晚上下班后将自己的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了小区内,等第二天上班时,陈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已不在停放点了,便立即报了警,但至今未破案。今年10月,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 分析:陈某在入住后,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该合同是物业公司对陈某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和陈某愿意接受服务和物业管理的明确表示。双方并未就陈某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物业公司无保管陈某摩托车的义务。尽管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只是协助义务。 点评: 当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不少已经开始转移到家庭财产的失窃方面。由于业主家里的财产被盗事件经常发生,于是许多业主片面理解物业公司就是小区的“第二警力”,一旦自己家庭财产遭遇损失动辄就将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然而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必须承担业主失窃的后果。 业主与业主直接对簿公堂 案例:王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2004年7月中旬,王某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位置,而安装在正对李某房门的位置,空调机启动后,热风从窗户吹进邻居房内,加之噪音影响,扰乱了李某的休息。所以李某就一纸诉状将邻居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 分析:王某作为小区业主对自有房屋依法享有权利,但必须接受相应的限制。王某将空调器的室外机移至房屋的北侧外立面,违反了《民法通则》的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李某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在情理之中。 点评: 目前,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相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正呈逐步增多的趋势,其现象不外乎业主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以及侵占公共区域等方面。以前,有的业主不了解,有的业主出于私心或碍于邻居的情面一般不愿直接与邻居对簿公堂,而是选择由物业公司出面处理,如物业公司不肯协调,则大多以拒付物业服务费相要挟,无形中物业公司做了他们的“替罪羊”。 物业管理费要明示 去年4月,某物业公司正式进驻某高档小区,行使前期物业管理权。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约定,物业公司每月应收取每平方米4.5元的物业管理费,当业主入住该小区后,就发生有的业主以隔壁相近楼盘每平方米只收2.4元为由,拒付物业费并投诉到物价管理部

物业费催收整改措施

物业费催收整改措施 篇一:拒交物业费的案例 物业管理服务费小知识 一、业主能通过拒交物业费维权吗?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通过拒交物业费维权吗?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逾期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应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依法追缴。 那么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要如何讨个公道呢?首先,业主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纠正物业公司的服务。也可以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对投诉进行查处,情况属实,会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整改,该小区业主大会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同时,市主管部门将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进行处理。 二、物业费收多少取决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成本定价的原则是: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并与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相对应。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维修费、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 【温馨提醒】 这些原因不交物业费法律不支持 一: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 二: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 三: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四:对社区大环境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五:对物业公司捆绑式服务不满不交物业费 六:对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不满不交物业费 ●不满物业服务 在本市部分小区,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而这不仅让物业公司难受,其实业主自己也很无奈。市民李女士说,她家的小区已建成10余年,一直由一家物业公司服务,其中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房屋漏雨透寒没人管、小区道路不平没人修、高的楼层一个星期也没有人保洁等。对此,业主们多次反映,但物业公司始终没有解决。有些业主想炒掉物业公司,可是业主之间意见又不统一,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小区业主也曾找过主管部门,随后物业公司做了些表面工作,并没有实质性改善。于是,部分房子漏雨的业主选择拒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也因此到法院起诉他们。拒交物业费,非但没有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反而越来越激化。

物业客服日常案例分析【精选资料】

物业客服日常案例分析 案例1:苦口婆心——业主存心为难物业公司怎么办, 某小区入伙不久,一户业主不顾物业管理分公司的劝阻,硬把空调的室外机装在了主面外墙上。督促其整改的责任,就落在了负责监管装修的物业管理人员崔为民身上。 第一次,崔主管到业主家交涉,给业主讲述了小区安装空调的有关规定,并指出空调应当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否则会破坏小区的整体外观,向他提出必须拆下来重新安装。可业主一点说话的余地都不给,就硬把崔师傅推出了门(搞物业管理的既要吃得起辛苦,又要受得了委屈。能够受得了委屈而又不打退堂鼓,是一个成熟的物业管理者的重要标志)。 第二次,崔主管又上门做业主的工作,这一次他不单是给业主讲述小区对空调安装的管理办法,还和业主天南海北地聊起了家常,力求缩短双方感情上的距离。业主显然没有上次那样生硬,但只是答应再考虑考虑(物业管理的工作经验往往就是这样从一次又一次的碰钉子中积累起来的)。 第三次,崔主管在一天后敲开了业主家门,和业主坐下来谈了很久。不仅给业主讲述了该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念和特色,还诚恳地征求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业主提出的从入伙、装修到入住所遇到的种种问题,给予了有理有据地说明和解释。许久,业主笑着说:“老兄,你这股认真劲让我服了~我叫劲”。听你这么一讲,明白了你原来觉得你们这也管那也管,不舒服,总想“ 们还是为业主好、为小区好。你放心,我一会儿就叫人把空调改过来。” 至此,崔主管长出了一口气,问题终于圆满解决了。

【案例分析】:有些事情出了问题,可能原因并不在事情本身办得是否妥当。此处不顺当,完全可以到彼此“鼓包”。要想很好地加以解决,关键是要找准症结所在。如果发烧都当感冒治,那是庸医的做法。 案例2:直接对话——外籍客户产生误解怎么办, 一天下午就要下班时,某小区服务中心来了两位女士,一位是韩国驻华大使馆的外交官夫人,一位是她的翻译。那位年轻一点的翻译小姐上来就发脾气:“你们通知8月中旬通煤气,怎么又说要推迟,中国人办事就是拖拖拉拉。”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笑着解释:“很对不起,我们原来接到煤气公司的通知是8月中旬通气,现在他们又发来了延期的通知。”翻译小姐仍一脸的不高兴,“这位可是外国朋友,耽误了她的时间简直太不象话~”在旁观察了一会的服务中心主管这时走过来,示意接待人员暂停解释,先对韩国女士点头致意,然后看着翻译小姐说:“小姐,您也是中国人吧,”(这句问话很有艺术性,不卑不亢、不轻不重,明是无心、实是有意)。翻译小姐脸腾地红了,低下头。主管接着说:“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事情拖延的情况在中国有,在国外也有。现在的现实是管道煤气确实通不了,这肯定会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不便。如果您需要用罐装液化石油气过度,我们物业公司会尽全力给您们提供帮助。”(不掩饰和回避问题,主动提出解决方案,表现了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精神)。翻译小姐怔了一下,回头用朝鲜语对韩国妇女复述。韩国女士脸上的神情稍稍变得轻松一些,她和翻译交流时,朝鲜语中偶尔夹杂着几句英语。主管见机主动用英语与她对话,说:“十分抱歉给您带来不便,当您需要时,我们会尽可能地帮助您。”说着还将物业公司的联系电话写在纸条上递给她,“请您理解我们工作的难处,我想我 们今后一定会在一起愉快地共处。”韩国女士惊讶中露出愉快的神情,也用英语回答:“很抱歉错怪你们,希望您理解我的心情。我担心我丈夫吃不上可口的饭

物业保安工作案例汇总

保安工作案例(汇总) 案例1、护卫员为业主开道闸反被业主投诉! 【案例】 叶先生是小区的常住户,护卫员都很熟悉,李先生是一个月才来住四、五天的,有的护卫员对他不熟悉,但都是某别墅小区的业主,很巧的是有一天下午回家下着雨,且雨下的比较大,叶先生的车在前面,李先生的车在后面,大门口值班的护卫员一看是叶先生开车回来了,又下着雨就把道闸杠开上去了(业主应该是要凭业主住户卡刷卡出入),车刚一过又把道闸杠放下来了,刚好拦住李先生的车。当时正下着雨,李先生打开车窗刷卡就进去了,什么也没说,一到家就打电话到管理处投诉:别的业主进小区有卡也不用刷,护卫员一看到人就把大门开了,我也是你们小区的业主,同样发几百万买的别墅,没有天天回来就低人一等了吗 【处理】 首先承诺遇到类似的天气,值班护卫员就站在卡机旁替业主刷卡出入李先生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代表管理处全体员工向阁下道歉。是因为值班员对小区的全体业主不是都很熟悉,而导致今天的事情发生,并不是阁下没有天天回来就低人一等了,而是我护卫队长对队员培训不到的不可推卸责任,平常我们都是凭业主住户卡业主自行刷卡出入小区的,因为今天的天气比较特殊下着大雨,护卫员也是本着方便业主的心意出发的,希望业主阁下能给予理解。我向阁下承诺,凡以后遇到类似的天气,值班护卫员就站在卡机旁替业主刷卡出入。 其次,多从自身找缺点和不足从今天这件事可以看出主要是:一是我们护卫员对小区全体业主的熟悉程度还不够,这是平常对护卫员的培训不到位,要求护卫员对小区业主的熟悉程度不严而导致;二是我自身作为护卫队的队长对下雨天业主出入小区刷卡没有考虑到细节,对岗位实际操作的引导不够。在这方面管理处会加强护卫员对小区业熟悉度的培训和岗位实际操作的引导。 其三是感谢李先生感谢您的这次投诉,再一次给了我们为阁下服务表现的机会。 案例2、滴水结冰,职工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案情] 2001年2月23日,上海市某工厂职工李某早晨去工厂上班,因连续的天气寒冷二楼台阶出现结冰,李某走上台阶时滑倒摔伤。李某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维修保养责任,没有及时处理台阶结冰问题,应该对其滑倒摔伤负有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李某自己走路不小心而摔倒,责任应该由自己承担,不同意赔偿。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 李某对自己的滑倒受伤主观上有过错,应负有一定责任。李某在白天行走,应当发现台阶上有接冰,并应当预见到有滑倒的危险,在走路时因自己不小心而摔倒,主观上显然有过错。而被告物业公司负有对物业进行养护、保障物业使用方便、安全的义务,在出现结冰天气时应当及时清理小区范围内的结冰。《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和李某对伤害的发生都有过错,构成民法理论上的“混合过失”《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 上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物业管理公司对李某滑倒摔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支付李某由于滴水结冰摔倒受伤医疗费中的60% 即800元人民币。

22例经典物业案例

22例经典物业案例,各种角度着手,你一定需要了解! 案例1:物业要求刷卡进出小区不买车位车就难回家 案例介绍: 不买停车位,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有车业主刷卡进出小区,但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不能办理出入卡,也就不能进入小区。十多天来,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们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高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规定。 高女士去年搬进了新买的商品房,私家车一直就随意停放在小区里。从上个月开始,情况出现了变化,物业公司贴出告示说小区内停车得交车位费。每月交了120元停车费后,物业就给一张门禁卡,业主开车进小区直接打卡进门。如果不交钱,从10月1日起就不让开车进小区了。高女士对物业的做法非常生气,她认为,物业公司只是进行一些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就是“行为越位”。自己作为小区的业主,王女士有进出小区的自由和权利,物业公司的做法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物业公司辩称:此举主要是为了维护小区的环境,制止车辆乱停乱放。 案例分析: 让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和业主买不买车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这侵犯了业主的自由出入权。业主购买了商品房,对小区院落内的处地享有共同使用权,车位只是商品房的附属物,业主有商品房就是物权所有人。该物业公司以不购买车位为由不让业主开车进入小区的做法侵犯

了业主的物权。 如果小区内要收取车位费首先应由业委会通过,按照物价部门的价格标准,并报街道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备案。如果小区内没有业主的合法组织,则需由全体业主协商通过。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定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案例2: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案例介绍: 徐某去厂房上班,在通往厂房载货电梯的台阶上走,因当天厂房三楼漏水正好滴在台阶上,由于天气寒冷出现结冰。徐某走上台阶滑倒摔伤。医院诊断为:左肩肱骨骨折伴肩关节脱位。 徐某摔伤当天,该厂房的物业管理单位派人员前去探望。徐某要求物业公司对此事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认为没有义务承担,双方各执已见,因次起诉至法院。 案例分析: 原告作为公司员工,上下班应走人行通道,白天行走,也应看到台阶上有结冰,并应当预见到滑冰的危险性,故应对摔伤的行为负主要责任。 但被告作为厂房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物业公共配套设施完好起保养维修的责任,在接到厂房漏水报修通知后,理应及时修理,但未提供及时安排修理的有效证据,发现结冰后未及时清除或积极的防范措施,故对原告滑倒致伤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案例3:物业合同争执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几种情形及应对措施

浅谈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几种情形及应对措施 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现象在目前物业管理小区中并不鲜见,除极少数业主恶意欠费外,绝大多数都“事出有因”。但是无论什么原因,采取拖欠物业费的极端方式表达不满都是不可取的,既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解决物业欠费纠纷需要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的相互理解。作为业主一方,一是要理解和懂得享受服务就应该支付相应费用。二是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的内容和范围,正确理解和认识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所明文规定的业主必须履行按时、如期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要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物业服务品质,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力所能及地为业主提供便利和增值服务,争取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粗浅地分析和概括了一下物业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工程遗留问题,如房屋内外墙开裂或有裂纹,屋顶、天花或者外墙渗漏水,门窗变形,玻璃起雾等等拒交物业费; 2、因家中财物被盗,车辆如电动车、自行车、私家小轿车被盗或被损毁等等原因拒交物业费; 3、因为没入住,以房屋空置为由拒交物业费; 4、按时下物业服务企业的通俗说法“老赖”业主,无任何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 5、以物业企业工作人员服务态不好、服务意识不到位拒交。 处理拒交的具体应对谈判技巧和催收办法: 一、因工程问题拒交的应对方法和措施:从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角度出发,物业工作人员要耐心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等与业主沟通、解释,一是虽然如今许多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隶属同一个集团公司,但从法律角度上属于不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畴。因此业

物业客服日常案例分析

《物业客服日常案例分析》 案例1:苦口婆心—业主存心为难物业公司怎么办? 某小区入伙不久,一户业主不顾物业管理分公司的劝阻,硬把空调的室外机装在了主面外墙上。督促其整改的责任,就落在了负责监管装修的物业管理人员崔为民身上。 第一次,崔主管到业主家交涉,给业主讲述了小区安装空调的有关规定,并指出空调应当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否则会破坏小区的整体外观,向他提出必须拆下来重新安装。可业主一点说话的余地都不给,就硬把崔师傅推出了门(搞物业管理的既要吃得起辛苦,又要受得了委屈。能够受得了委屈而又不打退堂鼓,是一个成熟的物业管理者的重要标志)。 第二次,崔主管又上门做业主的工作,这一次他不单是给业主讲述小区对空调安装的管理办法,还和业主天南海北地聊起了家常,力求缩短双方感情上的距离。业主显然没有上次那样生硬,但只是答应再考虑考虑(物业管理的工作经验往往就是这样从一次又一次的碰钉子中积累起来的)。 第三次,崔主管在一天后敲开了业主家门,和业主坐下来谈了很久。不仅给业主讲述了该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念和特色,还诚恳地征求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业主提出的从入伙、装修到入住所遇到的种种问题,给予了有理有据地说明和解释。许久,业主笑着说:“老兄,你这股认真劲让我服了!我原来觉得你们这也管那也管,不舒服,总想“叫劲”。听你这么一讲,明白了你们还是为业主好、为小区好。你放心,我一会儿就叫人把空调改过来。” 至此,崔主管长出了一口气,问题终于圆满解决了。 【案例分析】:有些事情出了问题,可能原因并不在事情本身办得是否妥当。此处不顺当,完全可以到彼此“鼓包”。要想很好地加以解决,关键是要找准症结所在。如果发烧都当感冒治,那是庸医的做法。 案例2:直接对话——外籍客户产生误解怎么办? 一天下午就要下班时,某小区服务中心来了两位女士,一位是韩国驻华大使馆的外交官夫人,一位是她的翻译。 那位年轻一点的翻译小姐上来就发脾气:“你们通知8月中旬通煤气,怎么又说要推迟,中国人办事就是拖拖拉拉。”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笑着解释:“很对不起,我们原来接到煤气公司的通知是8月中旬通气,现在他们又发来了延期的通知。”翻译小姐仍一脸的不高兴,“位可是外国朋友,耽误了她的时间简直太不象话!” 在旁观察了一会的服务中心主管这时走过来,示意接待人员暂停解释,先对韩国女士点头致意,然后看着翻译小姐说:“小姐,您也是中国人吧?”(这句问话很有艺术性,不卑不亢、不轻不重,明是无心、实是有意)。翻译小姐脸腾地红了,低下头。主管接着说:“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事情拖延的情况在中国有,在国外也有。现在的现实是管道煤气确实通不了,这肯定会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不便。如果您需要用罐装液化石油气过度,我们物业公司会尽全力给您们提供帮助。”(不掩饰和回避问题,主动提出解决方案,表现了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精神)。翻译小姐怔了一下,回头用朝鲜语对韩国妇女复述。 韩国女士脸上的神情稍稍变得轻松一些,她和翻译交流时,朝鲜语中偶尔夹杂着几句英语。主管见机主动用英语与她对话,说:“十分抱歉给您带来不便,当您需要时,我们会尽可能地帮助您。”说着还将物业公司的联系电话写在纸条上递给她,“请您理解我们工作的难处,我想我们今后一定会在一起愉快地共处。”韩国女士惊讶中露出愉快的神情,也用英语回答:“很抱歉错怪你们,希望您理解我的心情。我担心我丈夫吃不上可口的饭菜,所以十分着急……”说着大家都笑了起来。 第二天上午,那位韩国女士又给服务中心打来一个致歉的电话,电话中双方谈论得非常愉快。此后,彼此成了朋友。

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一、业主被害物业管理应否担责? 2002年4月,丽珊与东海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东海花园福禄居11栋9E 号房的合同,并与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东海花园物业物业管理处签订了《东海花园福禄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丽珊对住房进行了装修,凶手钟先辉作为装修工人,在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办理了《出入证》 2003年7月21日,钟先辉对东海花园的保安员谎称到5楼装修,并出示过期《出入证》,进入小区,骗开了丽珊家门后,将和其保姆杀害。2004年4月1日,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钟先辉死刑。 03年7月,受害人丽珊的母亲钱女士将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审经过审理,判决物业管理处赔偿17万多元。业主受害,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在全国属先例。

一审判决后,戴德梁行公司和东海花园物业物业管理处等不服判决,向中院提出上诉。物业管理公司到底该不该为住户受到侵害的行为承担责任,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在法庭上,上诉方提出了相关证据,欲证明凶手钟先辉在案发前两个星期就曾在东海花园进行装修,也曾经到被害人家里。上诉方还指出,钟是保姆开门让其进入的,过错不在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对丽珊私人物业的人身、财产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只对公共区域负有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 上诉方还提出在物业管理行业里,能像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这样对出入者进行登记的小区并不多。难道制定了登记制度的物业管理公司要被追究责任,而没有制定这些制度的物业管理公司反而不用被追究? 钱女士的律师则提出:钟的装修《出入证》是过期的,如果说其在案发前两个星期就曾在东海花园进行装修,那更能证明物业管理存在问题。东海花园制定了相关登记、值班的管理规定,但保安却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导致凶手进入小区。 问题:

物业费催缴话术整理

物业费催缴话术整理 情形一:跟风不交 案例:张东施女士因邻居没有缴纳物业费,因此也拒交相应物业费。 话术:业主跟风不交物业费,实际上是损害了其他已缴费业主的权利,物业有可能降低服务水平,业主会承担不必要的违约金和系列诉讼费用。后期第一批起诉的一定会是恶意欠费的业主。 情形二:房屋漏水 案例:易漏水先生因家里漏水,地板泡坏,墙面毁损,损失巨大;而物业没有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拒交物业费。 话术:房屋漏水分为两种情况: 一、外墙漏水。外墙漏水划分两种情况,一种属于在房屋保质期内的外墙漏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2款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质期为5年。五年内出现的漏水情况,应由开发商提供售后服务。物业的责任只能是尽量帮忙联系开发商,至于结果如何无法保证,物业不能对开发商采取强制措施。 另一种属于质保期外的漏水,属于公共面积,需要启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二、室内漏水,通知物业维修,部分原因可能是其他业主的问题。 不管是上述任何原因,都是与物业无关,物业费仍要进行缴纳。 情形三:电梯故障 案例:常爬梯先生居住小区,单元楼电梯故障频发,有几次还被夹在电梯中。因此拒交相应物业费。 话术:电梯故障原因之一:电梯本身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联系销售商或生产厂家进行售后服务。原因之二:电梯过了保质期,启动维修基金。启动维修资金的程序也很复杂,需要业主的配合也需要时间,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用来维修小区的公共区域,且是公共区域的大、中修;(2)小区业主2/3以上且占小区面积2/3以上的居民同意。 情形四:车辆被盗 案例:刘粗心先生下班回家后把电动车停在车棚。第二天早上发现电动车丢失,因此认为物业尽到保管义务,拒交物业费。 话术:(区分公共领域和车库)物业收取的为车位管理费,物业与业主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基本上此类问题都体现在业主的电动车被盗,大部分原因是由于业主乱停乱放,或者没有上锁。且被盗需有公安机关报案记录。 情形五:家里被盗 案例:王百万先生,某晚家里被盗,损失十几万,随即报案。公安机关至今没有破案,未找到偷窃之人。王先生认为物业没有尽到安保义务,没有保护其室内财产安全,自此拒绝缴纳物业费。 话术:关于业主室内的财物安全,如果没有与物业签订特别的协议,物业只要按照《物业服

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类型一、物业公司不是“第二警力 案例:2004年5月,陈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某日,陈某晚上下班后将自己的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了小区内,等第二天上班时,陈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已不在停放点了,便立即报了警,但至今未破案。今年10月,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 分析:陈某在入住后,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该合同是物业公司对陈某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和陈某愿意接受服务和物业管理的明确表示。双方并未就陈某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物业公司无保管陈某摩托车的义务。尽管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只是协助义务。 点评当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不少已经开始转移到家庭财产的失窃方面。由于业主家里的财产被盗事件经常发生,于是许多业主片面理解物业公司就是小区的“第二警力”,一旦自己家庭财产遭遇损失动辄就将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然而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必须承担业主失窃的后果。 类型二、业主与业主直接对簿公堂 案例:王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2004年7月中旬,王某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位置,而安装在正对李某房门的位置,空调机启动后,热风从窗户吹进邻居房内,加之噪音影响,扰乱了李某的休息。所以李某就一纸诉状将邻居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 分析:王某作为小区业主对自有房屋依法享有权利,但必须接受相应的限制。王某将空调器的室外机移至房屋的北侧外立面,违反了《民法通则》的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李某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在情理之中。

目前,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相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正呈逐步增多的趋势,其现象不外乎业主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以及侵占公共区域等方面。以前,有的业主不了解,有的业主出于私心或碍于邻居的情面一般不愿直接与邻居对簿公堂,而是选择由物业公司出面处理,如物业公司不肯协调,则大多以拒付物业服务费相要挟,无形中物业公司做了他们的“替罪羊”。 类型三、物业管理费要明示 去年4月,某物业公司正式进驻某高档小区,行使前期物业管理权。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约定,物业公司每月应收取每平方米4.5元的物业管理费,当业主入住该小区后,就发生有的业主以隔壁相近楼盘每平方米只收2.4元为由,拒付物业费并投诉到物价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作出了处罚通知书,某物业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 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由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协商确定,并应在预售合同的附件中予以明示,物价管理部门只是登记备案而已。 点评当前,有关因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问题而发生的纠纷成为了老生常谈的话题。这当中既有物价管理等政府部门如何转换角色的问题,又有物业公司如何规范收费服务以及业主如何适应市场规律,遵守市场游戏规则的问题。总的来说,物业管理作为市场化的产物则应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价格。 类型四、业委会擅自打官司 案例:本市东部某小区业委会今年共打了5起官司,四输一赢。赢的是夺得了一间业委会办公用房,业委会委员们再也不用到小区隔壁的咖啡馆碰头开会了。输的官司里有一个是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商誉,须赔偿几万元,业委会希望每家每户分摊几百元钱,但遭到绝大多数业主的反对,理由是这5起官司中没有一起征得过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因此,业主表示

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七大抗辩理由及应对措施

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七大抗辩理由及应对措施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七大抗辩理由 物业服务行业随着商品房的出现逐渐兴起,但至今仍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规范性较差,而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逐渐增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物业服务问题产生纠纷的数量逐年增多。对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及应对特归纳如下: 一、以自己不是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为由拒绝缴费 有些业主认为自己并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因此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都对其无约束力,自己不知晓且不认可该合同内容,因此拒绝交纳物管费。 应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已届满为由拒绝缴费 某些业主辩称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早已届满,因此对超过合同期限的物业费,因无合同约定,故有权拒绝交纳。 应对: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若物业服务企业继续为小区提供服务,业主也接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均应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三、以全部或者部分物业费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缴费 有些业主以物业服务企业未对其催收过物业费为由,对物业服务企业主张的诉讼请求中超过两年(2017年10月1日后为3年)诉讼时效的物业费拒绝交纳。 应对: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债权人对于业主拖欠物业费的行为大都采取在业主的房屋大门上张贴催费通知单的形式来向业主提出交费请求。若物业服务企业向法院提供了照片等证据材料证明这一催费事实,那么法院可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新计算),业主的这一抗辩理由就不能得到法院支持。若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业主催收过物业

物业管理纠纷五大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的五大纠纷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事件1:老物业公司不愿退出怎么办? 徐汇区一小区2004年底物业管理合同到期,业委会出钱请了专业咨询公司做招投标工作,原物业公司也参加了投标,最终由另一家知名物业公司夺标。之后,原物业公司不愿退出,就这样僵持了三个月后,中标物业公司不得不将原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推上被告席,要求赔偿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济损失。 律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原物业公司应做好物业管理资料移交工作,并及时撤离管理区域,这是理所当然的规则,因此上述物业公司肯定败诉,劝他们晚走不如早走。 当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或未到期即新更换物业公司,从而引发老物业不走、新物业进不来的情况十分普遍,新进物业公司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是明智之举。 事件2:业委会当家人可擅作主张吗? 2004年2月,浦东一小区业委会主任擅自将物业维修基金由原来存在甲银行账户转到亲戚工作的一家银行去,更糟糕的是这家银行又比甲银行利息低许多。不知情的其他几个业委会委员不想背黑锅,结果业委会内发生意见冲突。 律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的动用、续筹,应由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决定,这位主任的做法当然是错误的。 对于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目前主要问题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虽然法规明确由业主大会行使监督权,但对如何监督尚无明确的说法。有的小区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的维修基金,像潘多拉的魔盒吸引着小区里个别业主。因此,业委会成员本人的品行和素质至关重要,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的。 事件3:原业委会成员是下届业委会当然成员吗?

2004年6月,闵行一小区业委会任期即将终止,部分业主在居委会组织下成立新一届业委会的筹备组。该业委会成员以为自己是当然的下届筹备组成员,既不去报名登记参加筹备组选举,又不理睬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结果,甚至还把地区房地办告上法院,指责房地办违法行政。 律师:目前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中对业委会到期后如何选举下一届业委会这类事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一般来说这不是换届选举,上届业委会委员不能以当然委员的身份参与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而是以普通业主的身份进行重新登记。 近来有关上述问题的信访和诉讼在增多,业委会委员自以为是的行为比较普遍,这与目前上海有关业委会缺乏选举程序、标准等的相关规定分不开,从而给纠纷的产生埋下了伏笔。 事件4:开发商能随意更换物业公司吗? 2004年3月,一家知名物业管理公司获悉一开发商欲将40万平方米规模的小区委托一家物业公司开展前期物业管理,并且打算实行招标。这家物业公司经过精心准备之后,一举夺魁。由于双方在售房合同写明由这家知名物业公司管理,因而吸引了不少购房者。按理这家知名公司给开发商带来了好处,然而半年后开发商突然开出非常苛刻的条件逼这家物业公司退出,想以自己下属物业公司取而代之。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律师:《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目前,物业公司因前期物业管理费以及空置房管理费等问题与开发商闹上法庭已不鲜见,但是上述情况则是首例。这家开发商显然出于私利而采取上述手段,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对此类开发商要给予严厉的监督与管理,给他们添上一笔“不诚信”的记录,以儆效尤。 事件5:物业公司与中介为何发生冲突? 近日徐家汇一小区中的物业公司与开设在该小区里的中介公司发生矛盾,原因是中介公司看到该小区房屋出租率非常高,其中许多业务都被物业公司抢了去。最后竟发展到物业公司设立专门管理开展中介,中介公司当然于心不甘,双方冲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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