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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同名18291)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同名18291)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同名18291)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同名18291)

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兼并重组煤矿的正规化管理,提升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技术管理和装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集团公司兼并重组煤矿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按照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组织框架管理模式,生产技术管理实行三级运作、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集团公司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生产技术部统一组织集团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并对子公司的生产技术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子公司对下属兼并重组煤矿直接管理。对应的子公司、矿设置以生产经理和总工程师为主的生产和技术管理体系。兼并重组煤矿要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严格责任划分,负责本矿井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负责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炭生产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矿井可研和初步设计等初审、新井建设过程中重大技术方案、改扩建等重大技术项目的审查。

第四条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对兼并重组煤矿的采煤、掘进、轨道运输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调度指挥、生产经营计划、煤炭生产许可证、新井建设组织等执行情况进行宏观管理。

第五条子公司作为兼并重组煤矿的管理主体,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办法,及时向兼并重组煤矿传达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审查兼并重组煤矿年度和季度建议计划,下达正式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落实月度计划。考核兼并重组矿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所属矿井的生产例会和技术例会,及时掌握兼并重组矿产量、进尺完成情况和生产调度工作,并向集团公司汇报,为集团公司发展、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负责对兼并重组矿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

(五)负责所属矿井水平延深、生产技术改造方案、采掘部

署、盘区设计、重点工作面设计等审查工作;编制本公司生产经营建议计划,并负责贯彻执行。

(六)协助兼并重组煤矿核定矿井生产能力,办理基本建设矿井审批程序及煤炭生产许可证申领、变更等手续。

(七)负责生产矿井开采造成的储量报损工作,对违反技术政策、丢失煤炭资源的现象进行业务监督和管理。

(八)组织开展技术经验交流活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第二章基本建设

第六条建设程序

(一)严格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核准。

各煤矿企业要依据煤炭勘查程度和建设条件,适时组织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经批准的总体规划,是矿区内各煤炭单项工程开发建设的基本依据。

(二)煤矿建设项目要按照核准批复的建设规模进行设计与建设,建设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生产环节能力。

(三)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评审备案的井田勘探(精查)地

质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是矿井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要根据煤矿建设规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同一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

(四)煤矿建设必须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必须及时修改煤矿设计,并取得批复。

(五)实行项目开工备案

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采矿许可证,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以及拟开工日期等,向省级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告知备案,有关部门应出具备案回执。

(六)规范竣工验收程序

煤矿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编制联合试运转(含试生产)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方可进行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结束后,应编制联合试运转总结报告,向有关

部门申请安全、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各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七)竣工验收通过后,逐级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第三章煤炭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证件办理

(一)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省煤炭工业厅有关规定和要求,所有矿井必须办理齐全相关手续。

(二)各生产矿或建设单位(筹备处)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需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先申报文件,经集团公司领导批示,由对应主管部门接收办理,对应主管部门审查资料,确认资料齐备,没有缺项、漏项后,申报上级相关部门。

(三)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换发、延期、变更、补办等申请文件,初审资料。资料齐全后,部门行文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要领导批复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厅办理手续。

(四)按照省网络办证的要求,先在网上申报办证情况,传送资料。

(五)省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对提出的问题及时修改、补报,力争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

(六)对新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集团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省局根据公司上报的资料和验收情况,还要进行发证前的现场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符合条件,进入办理程序。

(七)省局经核查上报资料符合条件,由政务大厅承办人员负责起草文件,按权限经处长、分管副厅长、厅长签批后发文。

第八条日常管理

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煤炭生产许可制度,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定期组织进行矿井年检。

第四章生产经营计划

第九条全公司建立三级计划网络。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矿(厂)均设置计划机构,由集团公司、子公司、矿(厂)级领导直接分

管,设专人负责生产计划工作。

第十条生产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从全公司生产技术条件和员工经济利益出发,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整体考虑企业煤炭生产,全面综合进行投入产出总平衡,以谋求企业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生产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严肃性。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科学性。计划要符合客观实际,瞻前顾后,留有余地。

(三)先进性。依据企业长远发展目标,赶超先进水平,积极高效。

(四)群众性。必须贯彻群众路线,体现群众的意志、群众的利益以及群众的经验和智慧。

(五)规范性。计划任务和指标计算符合煤炭行业技术经济政策法规和计算办法。

第十二条生产计划的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生产组织决策信息系统。

(二)建立健全各种计划台帐:包括开拓开采部署、搬家准备、巷道消耗、设备动态、产运销状况、采掘队组变化、生产性增资因素、生产性技改工程及长线检修工程等。

(三)建立健全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有指导意义的生产、技术、经济档案,以及重大问题处理备忘录等。

第十三条生产计划内容

主要有产品产量,产值收入,外运销售,采掘关系,矿井内水平、采区、工作面接替,劳动生产率,采掘队组变化和生产集约化水平,材料的消耗和供应,能源的节约,煤炭资源的回收,采掘设备的供求平衡及附属厂发展,安全生产等内容。

第十四条生产计划指标

(一)工业总产值;

(二)原煤产量;

(三)洗煤产量。包括洗选产出率、质量及洗耗、加工成本等;

(四)煤炭销售量。包括铁路外运量、销售收入、平均售价等;

(五)劳动效率。指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万元工业增加值/人)、企业人均商品煤量和人均生产煤量(吨/人)、原煤全员效率(吨/人);

(六)成本利润。指原煤综合成本及企业盈亏指标;

(七)掘进进尺。包括按类型、按性质、按使用机械、按支护、按资金渠道分的各类进尺;

(八)采区回采率;

(九)安全;

(十)其他技术经济指标:

1、商品煤质量。包括商品煤灰分、水分、发热量及含矸指标等。

2、原煤生产消耗。包括坑木、火药、截齿、运输带、高压胶管、电缆等主要材料消耗;包括生产自用煤、综合电耗及原煤电耗等燃动力消耗。

3、采掘工作面能力利用程度。包括个数、单产、单进等。

4、采掘机械化程度。包括采煤机械化、掘进机械化、掘进装载机械化等指标。

5、采掘关系分析。包括掘进率、巷道消耗率、薄厚配采比、三量可采期、采掘个数及进度比、人数比等。

(十一)逐步研究建立衡量煤炭工业经济增长集约化水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快慢的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计划指标。包括投入经济效率、集约化水平提高率等一系列指标。

第十五条生产计划的组成部分

(一)计划指标;

(二)计划图纸;

1、各分层采掘工程计划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开拓、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系统图。

(三)文字说明

内容包括对报告期内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对下期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计划安排的主要依据和整体部署;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的预测安排;主要技术组织措施的制定;对上级机关的建议及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第十六条生产计划按计划期限长短可分为中长期计划(3-5

年、10年规划),短期计划(年度、季度),作业计划(月度计划)。

(一)中长期计划。参照本行业国家总体发展规划,规定企业生产发展战略目标和体现企业战略方向的发展性计划,是指导企业煤炭生产发展的篮图。其具有展望性、预见性和纲领性的特点。

(二)短期计划。即企业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其中年度计划是企业计划的最主要形式。

(三)作业计划。是短期计划的具体执行计划,直接用于指导日常生产和经营。

第十七条编制生产计划的要求

必须依据企业中长期计划和煤炭生产总目标,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力求符合客观规律,要遵循实事求是、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的原则。要搞好长远和当前的平衡、整体和局部的平衡、需要和可能的平衡、生产和效益的平衡。充分调动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确保生产经营目标顺利实施。

第十八条编制生产计划的时间

(一)中长期计划的编审与年度计划同步。

(二)年度计划:

1、年度正式计划。各单位编制(1月10日-1月30日);集团公司汇总平衡(2月1日-2月底);领导审定及上报下达(3月1日-3月20日)。

2、年度建议计划。各单位编制(7月10日-7月30日);集团公司整理汇总(8月1日-8月20日); 集团公司部门落实(9月1日-9月底);指标测算(10月1日-10月30日);领导审定及指标下达(11月1日-11月20日)。

3、月、季度计划。各单位编制(计划期前一个月15-20日);集团公司审核汇总平衡(计划期前一个月21-25日);领导审定及指标下达(计划期前一个月26-30日)。并将月度煤炭生产作业计划于当月上旬报生产技术部生产计划科,以便及时进行汇总。

第十九条计划的编制

(一)必须坚持计划的严肃性,以正式文件下达的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同时加强计划的及时性,按时下达上报各类计划。

(二)加强计划管理的宏观调控力度。对涉及全公司的主要

指标实行方针目标管理,如铁路外运、原煤和精煤产量、重点工程。参与制定全公司各项经济政策和经营考核工作。

(三)经常深入现场、井下,掌握生产经营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

(四)搞好分析与预测。每月下旬对本月作业计划进行检查,预测分析,每月初配合统计人员对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及时提供数字信息及必要的分析说明;每季末进行一次较系统分析,上半年进行一次计划执行情况的全面分析。分析与预测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遇到特殊问题,要及时进行专题分析,提供领导决策,促进计划的顺利完成。

(五)做好计划文件、报表、台帐等资料的保管、存档工作,年度计划保存十年,季、月计划保存三年,对需存档的其它文件、资料执行档案管理标准。

第五章采煤

第二十条按照晋政办发[2008]9号文和晋煤安发[2009]1号文规定,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下矿井必须实行“一井一面”生

产。采煤工作面必须实现正规壁式开采。

第二十一条要加强采煤队组管理,实现采煤队组安全、高效、规范的管理体制,建设“高产、高效”队组,防止随意增减、合并队组,变更队组作业性质,造成采煤力量不足和采煤失调,避免用工混乱形成不安全隐患。严禁使用包工队和临时工。

第二十二条新上采煤队组,由兼并重组煤矿拿出意见,报子公司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给予安排生产计划、供应设备材料、核定工资基数、统计经济技术指标。产量进尺统属本矿原煤产量和进尺。

第二十三条采煤队要建立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班前会议制度;

(二)出工考勤制度;

(三)正副班长生产指挥责任制度;

(四)班评估制度;

(五)队干部值班制度;

(六)队干部跟班制度;

(七)干部业务保安制度;

(八)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度;

(九)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十)交接班制度;

(十一)队务例会制度;

(十二)经济效益分析制度;

(十三)经济责任制度;

(十四)安全活动及奖罚制度;

(十五)事故追查制度。

第二十四条新工作面安装的设备,正式投产前,采煤队应与机电、准备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办理手续。设备不完好,采煤队有权拒绝验收。采(掘)后收回的设备,也要进行现场交接验收,并做验收记录。

第二十五条所有生产队组必须有合格的作业规程,管理及编制要求详见《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生产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及时审批。

第二十六条采煤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会同分管副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通风、地测、调度、

计划、机电、运输、煤质、劳资、供应等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各部门都要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盖章,最后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且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10天办理好全部审批手续,并及时向工人贯彻。

第二十七条综采、高档工作面的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工作面设计进行施工,并由施工单位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八条矿必须加强放顶工作,建立完善的放顶工作制度。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空、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拟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应组织安监、地质、技术部门人员和区队长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为止。

第二十九条所有采煤工作面都必须有完善的通讯设施,做到调度指挥灵活、可靠、及时。

第三十条子公司组织矿井按时编制上报采煤衔接计划。

第六章掘进

第三十一条掘进工作面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第三十二条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编制和实施的责任制度,做到作业规程的管理制度化。

(一)各煤矿的生产和建设由总工程师组织,做好作业规程“十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即地质说明书、论证、编制、审批、贯彻、考试、监督、实施、复审、补充修改、总结、归档。作业规程应做到计算机打印。规程管理及编制要求详见《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

(二)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施工。

(三)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20天内完成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至少在工作面开工前10天内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总工程师批准,并及时向工人贯彻。

第三十三条盘区设计方案由兼并重组煤矿总工程师组织有

关业务部门进行初审,待子公司审查批准后作为盘区设计的依据,并存档管理。每个盘区开拓前必须呈报设计方案。盘区设计矿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在开工前一个月,报子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无盘区设计或设计未经批准不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更不准开工。

第三十四条优化巷道支护设计。条件许可尽量使用锚式支护形式。

(一)锚杆支护的巷道必须使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螺母,达到规定的预紧力。还必须按规定进行拉拔力试验,锚固力不得低于规定值。做试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锚杆支护的煤巷、半煤岩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记录牌板内容执行有关规定。

(三)棚式支护巷道,架设棚子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米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十五条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发放、领用、清退制度,严禁寄存和乱放。要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警戒设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三十六条掘进巷道要做到一次成巷,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化

要求。对不合格品,必须坚持返工重修。

第三十七条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施工质量和工程量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每班必须配备一名质量检查验收员,进行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估,对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生产队组班检、区队日检、矿部门旬检,矿长组织月末验收、巷道竣工后的验收。

第七章运输

第三十八条矿长对矿井轨道运输管理负全面责任,矿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主管矿井生产工作的副矿长(副总经理)对轨道运输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矿安全监察站站长对全矿轨道运输安全工作负安全监察责任。

第三十九条矿井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设分管运输的副科长及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矿井轨道运输工作,对全矿井轨道运输工作负生产技术管理、督促、检查责任。

第四十条生产矿井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轨道运输管理区(队),运输区(队)长是所在单位运输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

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 第一条为了强化职责,促使公司各部门领导(正、副职)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高绩效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问责制,是指公司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统称“问责对象”)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监督检查、客户 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部门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或者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前款所称不履行部门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 不正确履行部门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问责制度依照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码,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四条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一)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 (二)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 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四)对可能工作质量的关键质量特征,关键节点,关键部位或者重要影响因素,不设置质量控制点,导致产成品质量不合格的。 (五)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码、工作贻误码或损失的。 (六)不执照集体决定办事,或者直接干预具体工作行为,不采纳下取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错的。 (七)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 (八)管理不严,对上隐瞒问题,对下包庇、袒护、纵容的;或指使、暗示下属单位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九)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 (十)在抗御各种自然灾害、处理重特大事故中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 (十一)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项目严重亏损、潜亏损的。 (十二)商务活动中违反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三)问责过程中应遵守回避制度要求而未回避者。 (十四)公司认为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2020版Word版

新矿集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司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共中央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促进矿井安全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1 条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必须设立采掘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矿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置生产技术、机电、通防、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配置防冲击地压专业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各类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生产定员总数均不少于5。 第2 条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矿井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要落实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定,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3 条强化安全技术管理决策机制。总工程师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优选稿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某公司关于下发责任追究问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台儿庄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下发责任追究问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室: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杜绝严重失职及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责任追究问责管理办法,现下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12月31日

责任追究问责管理办法 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制度,引导公司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惩处不作为与不正确作为现象,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定、计划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恪尽职守、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责任管理和追究机制,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问责概述 责任问责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部门互相推诿、工作计划失控、安全事故、公司合法权益受损、游客投诉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二、责任问责依据 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办公例会会议纪要、专题会会议纪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责任问责对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即副主管及以上管理层人员。 四、责任问责原则

1.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管理人员一旦出现失职,渎职或无作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或者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问责。 2.权责一致原则。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然伴随着与之对应的责任,凡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内出现管理失误、严重失职、重大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员都要依照本办法进行问责。 3.问责与整改并重原则。通过问责对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改进,问责只是方式,有效整改才是最终目的。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强化问责和实行绩效考核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相关培训和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控制。 五、责任问责事项 (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1.不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的; 2.不执行或不积极执行公司有关决策决议的; 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禁止性条文的; 4.不纠正下属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的; 5.部门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屡禁不止的; 6.公开和公司高层管理者唱反调的;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水城县化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文件》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一、指导原则立足于我矿安全实际,以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牢固树立煤矿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及和谐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排查,重在整治;抓好当前,兼顾长远;强化监管,建立机制;着重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时抓好安全的各个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用足够的行政、经济手段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领导与工作分工为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重点日常工作来抓,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机构及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机构,如下;组长:吴兴合副组长:王怀武、曾能进、万中华、李帮达、胡平果、吴刚。成员:孙贵学、朱文、徐安云、惠泽顶、夏涛、谢玉怀、罗俊、张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曾能进同志兼任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回查、销号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下设隐患排查治理组:安全组;组长:曾能进成员:罗俊、谢玉怀、黄相勇、邓成富、袁发成安全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分管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和实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煤矿中长期的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参与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对安技措工程进行检查、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奖惩制度的执行。参与安全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四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直至整改解决。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和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对煤矿新建,改扩建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严格按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选型使用。参与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定期检查验收。参加本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组织安全

XX煤矿技术员管理办法

XX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夯实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确保我矿生产安全,促进我矿科学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认真做好本科、队的技术工作。 (二)深入实际,认真编写作业规程和各类施工措施,杜绝无措施施工。规程措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努力搞好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对已审查的规程要及时贯彻并组织实施。 (三)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方法,搞好小改小革,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四)积极主动提供各种资料及合理化建议,搞好技术档案管理,及时填写和报送图表,协助有关人员编写计划和措施,对业务部门要求审报的各种图表必须及时准确地上报。 (五)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及三大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业务和自主保安能力。 (六)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当现场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查明原因,制定相应措施,落实人员进行处理。 二、任职条件 (一)热爱煤炭事业,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肯干。

(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技术员及以上资格的技术职称,具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备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能力,包括调查研究能力、组织指导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所需的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创造性、协作精神。 三、选拔程序 各科工程技术人员由矿党政联席会按照各科室编制研究确定;各队分别推荐一名主管技术员和实习技术员,经主管业务部门同意,系统领导审定后报政工后勤部备案。 四、考核及使用 (一)考核方式 技术员考核实行月度考核,百分制形式,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牵头,其它相关部门协调负责的办法进行。 每月从业务素质、工作质量、安全生产和执行力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得分在80至90分为良好(不含80分),得分在60至80分(不含60分)为合格,得分在60分及以下为差。 科室技术员按职称交纳风险抵押金,高级职称3000元/月,中级职称2500元/月,初级职称2000元/月。 科室技术员抵押金的考核奖惩兑现,按月考核月兑现的办法进行。 经过考核,为“优秀”格次的,100%兑现抵押金;为“良好”格次的,兑现抵押金的80%;为“合格”格次的,兑现抵押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一、为了促进员工忠于职守,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 二、定义 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基层队伍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或者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五、责任追究的内容: (一)决策责任追究 1、公司领导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决策时,不能遵循集体研究决策原则,而决策人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集体的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实践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严重失策并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怠慢工作效率,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 1、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5、违反固定资产管理,造成资产损坏、流失的。 6、未完成月、年度业务目标,造成部门严重亏损的。 (三)财务方面责任追究 1、经费不能专款专用,奢侈挥霍、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挪用、侵吞公司财物的。 3、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 (四)执行管理责任追究 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委、扯皮,延误工作,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2、贯彻公司决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造成难以完成公司各项目标的。 3、工作不负责,严重违反安全保卫有关规定,发生火灾、财物被盗窃、被毁、触电、中毒、医疗、交通等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 4、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

煤矿安全的四位一体

煤矿安全的四位一体 摘要: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国,作为第一大主体能源,煤炭的生产能力非常重要而且其中的安全生产能力更是重中之重。 关键词:煤炭能源、生产能力 如今我国的煤炭事业发展虽然有很大的进步,但煤炭事业发展历尽艰难,而且作为第一能源煤炭产量跟不上经济的增长。关于煤炭供应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观点并非危言耸听。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表示到2020年,我国的能源消耗将到30-32亿吨/年标准煤。如果按目前消耗方式,这个数字有可能是50亿吨/年标准煤,即使采取多种措施,也可能达到36亿吨/年标准煤。如此大的消耗量将远远超过中国煤炭安全生产量的上限。周大地表示,根据有关研究表明,中国煤炭可能的合理生产上限是22-24亿吨/年,而真正的现代化矿井的安全生产上限只有不到10亿吨/年。煤炭问题只是中国能源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面对这个问题近年来我国山西资源整合限制了煤炭供给量,使得国内的煤炭供需基本平衡,导致煤价回落幅度远小于国际市场。产业整合,兼并重组的最终目的是解决产量跟不上经济增长。山西还将不断的努力提高煤炭的生产力,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满足现实需要的产量。 随着我国工业的飞速发展,煤炭能源的需求日益显现,煤炭安全生产能力的提高由为重要。要想提高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必须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要想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必须提高煤矿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想提高煤矿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就的使用“四位一体”的安全制度。在煤矿上使用的“四位一体”的安全制度具体可以包括所有的煤矿工作人员即:管理岗有三方面,工人岗有一方面。 煤炭的安全生产对于管理者来说(1)煤矿的安全投入要到位。它包括完善的矿井安全设备和齐全的人员安全装备。煤矿安全的一整套设备缺一不可,矿山使用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如井下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应有良好的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还必须拥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排水系统和火灾防治设施等,而且这些设备要根据社会科技的进步及煤矿自身情况的变化不断更新。(2)煤矿的安全制度要齐全。煤炭无论是在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的过程中都应有完善的安全制度。当然安全生产制度在煤矿安全规章制度中仍然是重点。矿井实行入井检查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对全体人员实行奖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认真开展矿井、地面单位的安全质量。(3)管理者在购买了先进的安全设备,建立了完善的安全制度后还必须扎扎实实的投身于管理当中,这是在众多煤矿中最容易忽视的问题。在某些大型煤矿,管理者自以为他们拥有了先进的设备,完善的制度就放松了自身的安全观最终导致了事故。所以管理者的积极管理在当前是极为重要的。对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或酗酒下井者要严肃处理。加大对违章指挥、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对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行为的管理。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事故隐患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煤矿企业必须把“一通三防”作为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加强对“一通三防”的管理是煤炭安全生产形式能否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所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检查办事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煤矿监察员实行分级管理。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并管的合力。做好宣传教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438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Coal mine produc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原煤生产技术基础建设,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都必须根据自身特点,细化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组织制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健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第三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具体负责集团内所有原煤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 生产技术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

管理局-原煤公司(包括托管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湘能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行:股份公司--湘能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四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煤矿都必须对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各业务部门的生产技术工作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各煤矿必须配备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专业技术人员,突出矿井还必须配备防突及瓦斯抽采技术人员。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办法,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生产技术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章工程设计与技术规程审批管理 第六条工程设计管理 (一)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与施工图设计;矿井改扩建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矿井技术改造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三下”压煤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治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 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打算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难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治理重点。 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治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治理和自我操纵。 4、各部门依照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治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5、矿依照上级治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专门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 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治理与严格操纵,如有发觉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关心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操纵。 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 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

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不按月、季度考核,矿分不按月、季度、年度考核。 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

“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1、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治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 (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治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 (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矿井要紧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7)巷道在贯穿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穿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穿系统调整。 (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 (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审批版)

集团公司“问责制”实施办法 一、为了树立全体员工“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现特制定本“问责制”。 二、定义 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及带来损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或分公司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或者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实事求是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五、责任追究的内容: (一)决策责任追究 1、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时,没有遵循集体研究决策原则,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集体的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事后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明显、低级错误或严重过失并给

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对待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 1、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决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本部门、分公司工作职责中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5、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造成资产损坏、流失的。 6、未完成月、年度业务目标,造成部门或分公司严重亏损的。 (三)财务方面责任追究 1、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奢侈挥霍、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挪用、侵吞公司财物的。 3、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 (四)执行管理责任追究 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委、扯皮,延误工作,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公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共评出获奖成果143项,其中一等奖14项,二等奖42项,三等奖87项。现将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予以公告。 附: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 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 一等奖(14项) 2004-1-01兴隆庄矿工业场地巨厚松散层变形特征及其对重大建筑物影响的研究(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采所事业部;来存良、许延春、李佃平、官云章、徐法奎、李正龙、李奉海、张玉卓、王惠忠、介玉新、王济忠、文学宽、张孟凯、于旭磊、张刚) 2004-1-02急-倾斜厚煤层长壁综放开采技术研究(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谢俊文、罗福乾、程文东、李俊明、谢和平、李虎林、贠东风、缪寅生、杨富、上官科峰、周宏伟、朱启孝、李德玺、马忠元、韩书才) 2004-1-03长江三峡工程库区巴东地区滑坡预测预报系统(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日地层环境力学校际研究中心;何满潮、王旭春、姚爱军、崔政权、武雄、鹿粗、孙晓明、衡朝阳、段庆伟、景海河、杨晓杰、蒋宇静、苏永华、毛利勤、滕建仁) 2004-1-04煤层巷道大体积特高压水闸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研究(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尖煤矿;朱亚平、杨家华、张周权、王慧明、杨思光、杨正华、陈忠胜、汪善好、李光文、赵加才、于保华、李爱民、夏林稳、杜昌要、陶元) 2004-1-05大容量全肺灌洗术医疗护理常规及操作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尘肺病康复中心〈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陈志远、张志浩、车审言、刘长林、马国宣、黄京慧、韩

矿场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兼并重组煤矿白勺正规化管理,提升兼并重组煤矿白勺安全技术管理和装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集团公司兼 并重组煤矿白勺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按照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组织框架管理模式,生产技术管理实行三级运作、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白勺 管理体系。集团公司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总工程师负责技 术管理,生产技术部统一组织集团公司白勺生产技术管理,并对子 公司白勺生产技术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子公司对下属兼并重组煤矿 直接管理。对应白勺子公司、矿设置以生产经理和总工程师为主白勺生产和技术管理体系。兼并重组煤矿要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机 构,严格责任划分,负责本矿井白勺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负责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炭生产发展规划等 工作,负责矿井可研和初步设计等初审、新井建设过程中重大技

术方案、改扩建等重大技术项目白勺审查。 第四条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对兼并重组煤矿白勺采煤、掘 进、 轨道运输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调度指挥、生产经营计划、煤炭生产许可证、新井建设组织等执行情况进行宏观管理。 第五条子公司作为兼并重组煤矿白勺管理主体,切实履行好相 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白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办法,及时向兼并重组煤矿传达上级部门下发白勺各类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审查兼并重组煤矿年度和季度建议计划,下达正式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落实月度计划。考核兼并重组矿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所属矿井白勺生产例会和技术例会,及时掌握兼并重组矿产量、进尺完成情况和生产调度工作,并向集团公司汇报,为集团公司发展、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负责对兼并重组矿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白勺指 导。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 2 页共 2 页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责任范围划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经营单位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 2 页共 2 页

企业责任问责制度

企业责任问责制度(试行)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责任问责对象: (一)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 (二)中层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主任、仓库主任等单位的正副职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企业(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事故的; (三)违反《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造成质量事故的; (四)因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 (五)对事故处置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 (六)完不成“年度经济目标、工作目标和公共目标”的。 第七条责任问责追究方式: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薪等行政处分; (四)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 (五)留用察看、辞退、开除;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第八条合同、经济纠纷或工作失职,物料损失责任程度的界定: 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为“特大级”; 直接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为“重大级”; 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为“严重级”; 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下的,为“一般级”。

国内外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国内外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国内外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新版) 中国的工业现代化进程究竟走到了哪一步?需要我们对此有一个正确的判断。就安全管理理念来说,国内的理念与国外的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个差距,导致了国内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尤其是煤矿安全管理,最显著的差异是我国的煤炭安全生产事故率、死亡率居高不下,这一判断直接关系到煤矿企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措施的选择。 按照国际上关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达到1000美元水平计算,我国进入了高加工进程、高开放进程、高度生产化进程、高难度技术密集化进程、高生产产量的进程阶段,而这个阶段据专家说,将进入安全生产的多发期,而且是必然过程,那么,在工业现代化时期,我们怎么避免事故多发期呢?学习借鉴国外的安全管理理念,可以提升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国内目前的安全生产状况

关于近几年国内矿难死亡情况,笔者手头也有一组数据。2003年全世界产煤约50亿吨,死亡人数8000人左右。中国煤炭产量16.6亿吨占33.2%,而死亡人数6434人占80.4%;2009年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1616起,死亡2631人,同比分别下降17.3%、18.2%。其中,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2%和11.2%,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1.5%和59.3%。全国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892,下降24.5%。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44,已经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在这些数据中,全国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历史性地降至1以下。这一成绩是在全国原煤产量由1999年的10.4亿吨增加到2009年的29.6亿吨的情况下实现的。作为产业主力军的国有重点煤矿更是把尽管去年全国煤矿的事故死亡人数由前年的6000多人下降到了2000多人。但进入今年以来,仅1到2月,煤矿较大和重大事故同比分别上升25%和14%,各煤矿企业增加生产的内在冲动比较强烈,使得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有人从经济学视角看问题,认为“带血的煤”是当下中国的必然命运。来自安监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附件1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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