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號: 承辦人編號姓名: MV0101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
姓名
英文姓名 (正楷填寫) □初次申請 □再次申請
身
分
證
明
號
碼
原名 (別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地
省 縣 (市) (市)
學 歷 統一證號(無則免填)出生 年月
日 民國 年 月 日 (西元 年) 現 住
地 區
□大陸 □港澳 □國外
申請事由及 代 碼 所經第三地區□香港 □其他( ) 入出境證
證 別 □單次
□逐次加簽 許可證
□多次
本職: 現
職 兼職:
經歷 (含曾任職務、具有何種專業造詣等) 居住 地址 電話
聯絡 地址
電話
證照資料
□ 大陸地區所發
護照 □ 其他 號 碼
發照日期及效期 何時由何地到
僑居地 地點: 時間:
申 請 人
資
料 外國
簽證資料
國別
種類
日期
效期
停 留 期 限
稱謂 姓名
出生年月日 存歿 職業現 住 地 址
電 話 父 母
配偶 申請人親屬狀況
子女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來臺地址 (旅 館)
稱謂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號
現 住 地 址 電話及手機號碼 探親探病奔喪對象資 料
代 申 請
人 資 料
□同意以簡訊方式通知核准或補件,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代辦旅行社 註冊
編號
一、請貼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之彩色、脫帽未帶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
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
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照片,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二、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出
生日期。 公司及負責人戳記
服務網址為:https://www.wendangku.net/doc/8c7684241.html,.tw/ecss/bin/ite001q1.asp
條 碼 編 號 請 勿 污 損
貼 照 片 處
95.10.1,500本 表單編號:QW2701-03
申 請 事 由 (代碼) 社 會 交 流
申 報 事 項
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
以外之地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而於申請時據實申報者,免予追訴、處罰。」
二、申請人現任或曾任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
或為其成員者,請於本欄據實詳述。如未據實填寫,經查獲或遭人檢舉者,應負法律責任。
□申請人未曾任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
□申請人曾任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曾任職於 □申請人現任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現任職於
地 址
接待 單位
電 話
負責人
探親(03) 奔喪(35) 團聚(53) 探病(64)
運回遺骸骨灰(76) 人道探親(77) 進行刑事訴訟(78) 兩岸會談或專案活動(81) 隨行駐華(87) 飛航任務(88) 專案許可(95) 公法給付(105) 隨行團聚(133) 大陸船員(135) 節日包機(147) 短暫團聚(148) 緊急醫療包機(152) 特定人道包機(153) 就醫(23) 伴醫(24)
文 教 交 流
注意事項
一、本申請書由申請人或代申請人親自據實填寫,如未據實填寫經查獲者,得撤銷其
入境許可,並限期離境。由在臺親屬委託他人代為送件時,應檢附委託書。
二、申請人來臺期間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並依限離臺,且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
之活動。
宗教活動(09) 文教活動(79) 傳習民族技藝(81) 大眾傳播活動(83) 衛生活動(91) 環保活動(94) 法律活動(99) 體育活動(102) 地政活動(112) 營建活動(113) 公共工程活動(114) 學術科技活動(115) 學術科技研究活動(116) 消防活動(119) 社會福利活動(129)
經 濟 交 流
大陸地區
居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資料
以上所填內容,俱屬事實,如有捏造或虛假情事,願負法律責任。 申請人: 簽章 代申請人 簽章
審 核 意 見 核轉單位簽註同意與否意見及簽章
商務活動(金,馬)(16)
產業交流活動(82) 經貿活動(89) 交通事務活動(90) 農業活動(92) 財金活動(93)
勞工交流活動(106) 產業科技活動(117) 產業科技研究活動(118) 履行契約(126)
跨國企業內部人員調動(127)
消費者保護活動(130) 國際性會議(136)
商 務 活 動
備
註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文號 機關名稱:
文號: 年 月 日 號函
商務訪問(139) 商務考察(140) 商務會議(141) 演講(142)
商務研習、受訓(143) 履約服務活動(144) 參加商展(145) 參觀商展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