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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拆迁战役情况统计入电脑

2006年拆迁战役情况统计入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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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拆迁战役情况统计表2013年4月23日入电脑,

早上8;42分在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第5厅开庭,大武口区分局一女政委、和一男警察到厅、任国军在旁听,有两个女法警在通厅摄像。回到家,10;42分,大武口区朝阳街派出所,马教导员、马兴民、和两个小协警在同时摄像,同行还有三人在我家测量,我向警察要书面手续,马教导员讲没有。马教导员对我威胁讲,我代表分局党委,你以后不要组织人上京上方,你也不要去了,我对其讲;你说话要有证据,至于我去北京,那是我的权利。

1、拆迁分项战役名称、西环路拆迁【已完成】拆迁面积、7913.95平方米。拆迁户

数、41户。补偿金额;4714577.61.

2、拆迁战役名称;行政中心拆迁【已完成】、拆迁面积;79114平方米、拆迁户;

380户。补偿金额无。

3、拆迁分项战役名称;世纪大道绿化工程【已完成】。拆迁面积26535.53平方米。

拆迁户数;102户。补偿金额;10252356.35.

4、拆迁分项战役名称;星光大道绿化工程【已完成】、拆迁面积;24450.29平方米。

拆迁户数;115户。补偿金额;8187374.85.

5、拆迁分项战役名称;长庆街三角地带【已完成】、拆迁面积;9442.04平方米。

拆迁户数;47户。补偿金额;5500300.

6、拆迁分项战役名称;大汝线绿化工程【已完成】。拆迁面积;41720平方米。拆

迁户数;127户。补偿金额;31504940.26.

7、拆迁分项战役名称;路网改造【已完成】。

8、静安经济适用房住房小区【已完成】。拆迁面积;168642平方米。拆迁户数;

89户。补偿金额;12080000

合计;拆迁面积;35817.81平方米。拆迁户数;902户。补偿金额;72239549.07.

国有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书

编号;【2000】540书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平罗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根据平党发【1995】10号【中共平罗县委、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四荒’地承包、租凭、拍卖的暂行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甲方依据本合同承包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由国家行使的权利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承包范围。

第四条;乙方根据本合同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允许继承,其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出租和抵押。该抵押贷款必须用于该宗地的开发建设,抵押人和抵押权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崇岗乡【书写】,面积为3.15【书写】亩,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经甲方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承包年限为30【书写】年,自2000年12月6日至2030年12月6日【书写】。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地按批准的土地用途为农畜牧综合用地【书写】

在承包土地使用期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取得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调整土地承包费。

第八条;土地使用条件;【一】乙方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二】乙方承包土地开发期为二年,两年内不开发者或仍未开发利用的土地,由甲方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三】乙方不得在承包期内随意撂荒、买卖,不得烧砖取土、葬坟,不得进行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以外的任何开发使用。【四】乙方要科学规划,合理开垦。

第九条;乙方如违约本合同土地使用条件,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违约行为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条;该地块的土地承包费为每亩每年8.00【书写】元,总额为756.00【书写】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须以现金向甲方交付土地承包费总额的百分之20,共计元,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可抵交承包费。

乙方在签订合同3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承包费,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承包费后15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年限届满,甲方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乙方如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在期满前6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予以考虑,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土地承包年限和承包费及其他条件后,重新签订续期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在承包期内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承包宗地的开发利用方案的实施、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土地使用权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就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百分之0.3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两年不投资开发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七条;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不能如期使用,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承包费百分之0.3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期限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合同内容,如有一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合同内容,必须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方可进行,并由提出终止的一方向另一方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可提请仲裁机构解决或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批准机关各执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2000年12月6日【手写】在平罗县土地管理局签订。

附;承包宗地位置图。

甲方;平罗县土地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兴明【手写】

乙方;

法定代表人;尤国权【手写】

2000年12月6日【手写】

平罗县人民政府【批复】

平政土地【2001】133号

关于任全德等七人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任全德等七人;

报来‘关于任全德等七人要求土地使用权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研究,同意将平政土复【2000】337号批复承包给王建峰、王月芳、尤国全三人农林牧综合用地9.45亩,土地使用权变更给任全德1.0亩、冯朝长1.0亩,陈权1.0亩、张守云1.0亩、靳佰云1.36亩,崔启友1.36亩、王继业2.73亩,用途不变,占地位置详见附图。

土地使用期为三十年,自二000年十二月六日起至二0三0年十二月六日期满终止使用,有关事宜按合同书办理。

望用户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改变用途,非法转让,买卖。

同时,随文注销【2000】337号批复土地使用权。将【2000】538号、539号、54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承包书复印件转交给以上人员,具体同等合法权益。

附;占地位置图。

此复

2001年4月26日【平罗县人民政府公章】抄报;市土地房产管理局。

抄送;杨副县长。

占地位置图

任全德【1.0】亩靳佰云【1.36亩】北冯朝长【1.0亩】崔启友【1.36亩】

陈权【1.0亩】王继业【2.73亩】

张守云【1.0亩】

石嘴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9年4月21日新闻热线2013139 2026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官方标准)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川办函[2008]73号、资府发[2008]152号、简府办函[2010]7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对棉丰~普安22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新市镇董 家村十社的乙方农房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 乙方情况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号无面积㎡;土地使用证 号为无号,宅基地面积㎡。 经实地勘查,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 217.44 ㎡(其中:砖混房屋 123.84 ㎡,砖瓦房屋 93.60㎡)。 (二)乙方在本社常住人口 4 人;属于确定的应安置人口 4 人,分别是:户主:王洪江、妻子:张洪琼、女:王丽、子:王涛。 (三)乙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私产,土地性质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第二条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根据棉丰~普安220kV线路建设的规划要求,对乙方采取货币补偿,自行 拆迁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安置。 第三条拆迁补偿 (一)乙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由甲方补偿,补偿标准按照 简府办函[2010]7号文件《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和资府函[2008]1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甲、乙双方本着农户自行拆迁的原则,经现场实际丈量清点核算,甲 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如下:(1)砖混房屋 123.84 ㎡× 420 元/㎡= 52013 元;(2)砖瓦(土瓦)93.60 ㎡× 280 元/㎡= 26208 元;(3)房内附 属物补偿25434元;(4)过渡期补贴 4 人× 75元/人?月×12月= 3600元;(5)搬家费:2次×200元/次=400元;(6)残值收购217.44㎡×15元/㎡=3262

关于控制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费用的相关资料(终审稿)

关于控制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费用的相关资 料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关于控制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费用的相关资料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基本情况的反映、征拆工作对公路建设的影响和制约以及对征拆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分析和研究,阐述并建设性地提出合理控制征地拆迁成本的措施。 【关键词】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控制措施 目前,我省正处在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关键时期,高速公路建设顺利实施先决条件是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敏感、紧迫、难度大,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直接影响高速公路建设周期、工程进度及工程成本。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是公路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保证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当前征地拆迁基本情况 (一)征地拆迁费用情况 自“十五”交通建设至今,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费用持续增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实际费用大部分超批复预算或与地方包干费用。其中主要有两方面: 1. 正常合理的增长。自1999年以来国家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土地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完善了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征地补偿标准不断提高,以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下简称两费)为例由2003年以前的10倍产值至2010年逐步提高到25倍产值;全省平均产值标准由平均0.67元/m2逐步增加到平均1.5元/m2。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也随着房地产价格的不断攀升而不断增长。 2. 非正常不合理的增长。在征地公告发布之前发生的抢栽抢种、改变原有土地用途的问题;水库、鱼塘、苗圃、林木及林下经济作物、林蛙养殖等借机虚报产值产量的问题;电力、电讯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导致拆迁成本虚高问题;征地拆迁滞后、持续时间长,导致增加青苗补偿,补偿标准变化提高等。这些方面都不同程度的提高了征地拆迁成本。 (二)征地拆迁费用政策执行情况 1.目前我省公路建设征用土地费用 征用土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用地管理费、防洪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土地测绘费、测地籍图费、林业勘测设计费、文物勘察费等。 2.概预算中现行的拆迁标准 (1)集体土地上房屋(农村房屋):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

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 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 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

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 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 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7753605.html,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 现在到处都在拆迁,关于拆迁也闹出了不少社会矛盾,比如出现非法强拆,或者钉子户不让拆迁等等情况,其中的关键就是拆迁征地赔偿。那么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赢了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街道征地拆迁工作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调查登记工作制度 1、调查人员组成: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用地单位、拆迁事务所、被拆迁对象、街道指挥部工作人员、带组村(居)干部),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 (1)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 (2)被征地承包经营人到场及签字。 (3)被征地所在街道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4)征地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5)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 2、调查登记要求 (1)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2)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3)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 (4)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上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填写尺寸数据,现场拍摄被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 3、资料移交要求 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外两份及时移交专人签收管理(一份作原始资料存档备查,一份交内业工作人员录入汇总)。 二、公示制度 按长沙市103号令等相关拆迁政策规定,必须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五)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征地拆迁资金监督管理

(一)征地拆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经费、不可预计费等。 (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实行专户进出; (三)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补偿表清单及征地拆迁进度,审核支付补偿费用; (四)对征地拆迁补偿费使用实施监管,拨付给银行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 (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检查,征地拆迁办按规定提交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 (六)工作人员因征地拆迁产生的工作费用必须开据正规发票,并有经手人、证明人、片区负责领导、财政所长、分管财政党政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报销,对单笔费用超过两千元的还必须由街道办主任审核。 (七)针对征地拆迁的奖励资金,必须有每个片区拟定奖励方案后报街道指挥部,经党政会议研究报区指挥部批准方可执行。

征地拆迁工作报告文档

征地拆迁工作报告文档 Report on land acquisition and demoli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征地拆迁工作报告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报告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汇报的内容包括近一段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段工作部署。本文档根据工作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XX年以来,经开区在新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体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难攻坚,采取非常举措,在征地拆迁工作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XX年,经开区共完成征地4816亩,拆迁面积76.29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1852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6万平方米; XX年共完成征地7588.7567亩,拆迁各类建构筑物约86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3500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面积51万平方米,较XX年翻了近一番。 其中,由经开区负责的自治区重点工程---机场扩建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云桂铁路征地拆迁也已超越序时进度。征地拆迁的显著成效更是有力推进了经开区的项目建设:区市重点工程五象大道延长线于去年10月如期通车;康师傅于去年南博会时签约,今年即将建成投产;娃哈哈项目、占地6500

亩的北部湾科技园、总投资50亿元的北部湾总部基地建设热 火朝天,园区内一派繁忙的建设景象。 同时,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有效维护被征地 农民权益,是征地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因此,开发区一直把安置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做法如下: 一、创新模式,争取配合 开发区以xx吴圩机场扩建为契机,全面贯彻xx市委、 市政府把吴圩机场拆迁安置项目建设成为xx市拆迁回建安置 精品示范点的总体思,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农民出资(回购)、机场补贴、政府扶持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统建商住一体化“2+4”公寓房(1—2层用于农民娱乐活动,4—6层用于农民居住)的模式进行安置,确保了失地农民 “有住、有租、有铺、有保”,为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创业出路提供切实保障,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大大提高了农民配合征地工作的积极性。 二、先安置,后拆迁

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本单位在组织力量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项目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调查问卷情况,对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慨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保靖县国土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是行政机关,级别正局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732878310D,办公地址: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相关职责: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中前期调查、界址勘察、地类权属等基础性、技术性业务工作;依

法对土地征收工作法定程序进行指导把关并组织实施;对全县范围内在建、拟建项目用地进行备案、报批。 本单位内设1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股(建设用地股)、财务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测绘管理股(地质信息中心)、地质勘查储量股、不动产登记股。 本单位下设20个二级机构(另加挂12个机构牌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包括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国土测绘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县征地事务办公室、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派驻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12个,包括保靖县迁陵镇国土资源所(迁陵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毛沟镇国土资源所(毛沟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清水坪镇国土资源所(清水坪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碗米坡镇国土资源所(碗米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阳朝乡国土资源所(阳朝乡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复兴镇国土资源所(复兴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水田河镇国土资源所(水田河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长潭河乡国土资源所(长潭河乡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葫芦镇国土资源所(葫芦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比耳镇国土资源所(比耳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吕洞山镇国土资源所(吕洞山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普戎镇国土资源所(普戎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7753605.html,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2017最新)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遵循等价原则,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因拆迁所受的损失给予合理弥补。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所有人在此不仅指产权人,还包括两种代管人:一是私有房屋的代管人,即私房的产权人不在本地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而委托的全权代理人;二是国家授权的国家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即房地产管理局。 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但拆作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可理解为对临时建筑在使用期限内的残存价值进行补偿。 国家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在我国宪法、民法通则、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因此,所有人要求拆迁人对拆迁房屋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是他们的法定权利,拆迁人对所有人进行补偿是他们的法定义务。而且,拆迁补偿是一种民事法律关

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应该遵循公平和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1、产权调换。 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 2、产权调换。 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所以《拆迁条例》赋予被拆迁人要求以产权调换的形式给予补偿的权利,并且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当然,产权调换也不是绝对的,对于还建有特殊困难,又没有其他房屋可供调换的建设项目,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要求就不能给予支持。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助费。

征地测量实施

征地测量摸查清点工作实施 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0年03月

第1章项目概况 (3) 1.1项目概述 (3) 1.2项目需求 (3) 1.2.1工作内容 (3) 1.2.2应提交的成果 (3) 1.2.3作业技术依据 (4) 1.2.4项目采用的平面控制系统和高程系统 (4) 1.3工作内容、重点及难点 (4) 1.4作业流程 (7) 第2章1:500地形测量、地籍测量 (9) 2.1控制起算点 (9) 2.2平面加密控制 (9) 2.3高程控制 (12) 2.3.1高程起算点成果 (12) 2.3.2水准测量 (12) 2.3.3三角高程测量 (12) 2.41:500地形、地籍测量 (12) 2.4.1地形图数据采集的原则 (12) 2.4.2地形图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13) 2.5地籍属性数据调查 (14) 2.5.1调查方案 (14) 2.5.2调查与要求 (15) 2.5.3地籍调查工作程序 (15) 2.5.4调查底图及要求 (15) 2.5.5街坊划分及编号 (16) 2.5.6界址调查 (16) 2.5.7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16) 2.5.8土地权属调查 (17) 2.5.9宗地草图绘制 (17) 2.6地籍图编绘 (18) 2.6.1地籍图比例尺及分幅、编号 (18) 2.6.2宗地图编绘 (19) 2.7面积量算 (20) 2.7.1面积量算内容 (20) 2.7.2面积量算方法 (20) 2.7.3面积汇总 (21) 2.7.4宗地面积的复核及填写 (21) 2.8坐标转换 (21) 2.9上交数字测量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3章1:2000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22)

征地扩建请示

征地扩建请示 征地扩建请示一霍邱县人民政府: 为了更好地服务矿区,便利于群众生产与生活,针对我镇9处非法加油站点被依法取缔,诸多农机、车辆用油量颇大,面临加油难问题。根据社会需求和群众迫切要求,经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实地查看。确定:在高邵路粉坊段路西侧建加油站一处,面积2亩;在高邵路朱庄段路西侧建加油站一处,面积2亩;在枣高路渠东段路北侧建加油站一处,面积5.5亩地。此上三处均符合建加油站布点规划,请霍邱县人民政府予以批复! 特此请示 征地扩建请示二防城区梦幻北部湾项目征地拆迁现场指挥部: 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梦幻北部湾项目建设工作,我镇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全力推进,目前项目建设工作整体推进顺利。由于我镇中心工作较多,各项工作经费开支大,造成了各项工作经费困难。为确保我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恳请贵部拨经费拾伍万元整(¥:150000.00)作为我镇梦幻北部湾项目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征地扩建请示三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第一财贸学校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发〔20XX〕1082号)

精神,我院从20XX年2月启动征地工作,征地范围在歌乐山镇歌乐村黄花园社、大干池社,金刚村石门坎社、廖家店社,征地总面积113.9亩,投入资金2800余万元。20XX年2月至8月完成了征地范围内225人的农转非和安置人员养老保险的办理,安置费用已经按规定发放完毕;20XX年8月至12月进行了住房的安置,共安置了16大户计32小户,并根据安置人员的意愿,进行了安置协议基本签订及相关安置工作,目前我院正在进行旧房拆除工作。我院的征地工作在贵府大力支持下,通过与沙区征地办、歌乐山镇政府共同努力,现已基本完成征地任务。安置工作做到了按征地政策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保证了安置人员的生产生活的稳定,并且没有发生因征地发生的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做到了让安置人员基本满意。 为扩大我院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迎接高校评估验收,特申请在20XX年12月23日前把新征土地交与我院。 妥否,请批复。 征地扩建请示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规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时间:2011年03月31日| 作者:(律师)易 德祥| 关键词:房屋拆迁| 浏览:45971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集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2011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 性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予以

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配套完善的尽快配套完善。《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通知要求,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农民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通知强调,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畅通被征地拆迁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征地拆迁。要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纠纷积累激化。要及时总结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 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力量进行宣传报道;对群众反映强

拆迁工作汇报

拆迁工作汇报 肥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关于2011年房屋拆迁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市纪委的指示精神及州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现就2008年1—8月份我县城市拆迁工作作出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县建设路、边城广场一期工程、旧城石板街、煤碳堡路等区域改造、改建工作的顺利完成,2008年1月份以来,我县城市房屋拆迁的工作重心转向钟佛山北路旧城改造工程。钟佛山北路旧城改造工程建设期预计5年,拆迁工作期预计3年,总改造面积18万平方米。涉及房屋拆迁面积6万平方米,涉及被拆迁户132户(其中,国有房产8户,私有房产124户)。按照工程计划,我们已于2008年完成国有房产的拆迁安置,2008年的主要拆迁工作为私有房产的拆迁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及各私有房产的特点,年初以来,县 1 政府对旧城改造方案作出了较大调整,为缩短工期,科学建设,由原来的分期拆迁,拆迁完后再建设的工程方案改为分段拆迁,拆迁与建设同步进行。考虑到本次改造工程拆迁户户数多,数量大, 实行货币补偿后被拆迁群众购地建房难的基本现状,安置补偿方案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实行全额一次性货币补偿后不作其他处理更改为由工程改造指挥部统一征地并免费赠送安置地一块,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要求后让各被拆迁户用于建房。截止8月底,已完成私人户拆迁41户,拆迁房屋面积1.2万平方米,征地面积1.7万平方米。确确实实做到了无一例群众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动员难问题。在拆迁工作中,被拆迁人中有些思想过于偏激,自己对工程项目采取的资金来源方式不理解,却对大部分被拆迁人的思想进行误导宣传,把招商引资认为是“政府与开发商联合起来赚钱”,增加了拆迁工作思想动员的难度。 2、媒体效应问题。由于近年来不断曝光全国各地不合理的 2 拆迁案例,造成被拆迁人对拆迁人不信任,不论拆迁补偿合理与否,均抱有怕上当心理,增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尤其是有部分人利用媒体不断曝光的不合理拆迁为由搞串联、阻工、 恶意上访等一系列恶劣行为,在补偿合理的条件下公然与政府对抗,以谋求不法收入。 3、强制拆迁难的问题。由于近年来国内各地出现部分不合法强制拆迁,被媒体过份宣扬后,造成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补偿合理的情况下拒迁,在有关部门准备强制拆迁时纠集被拆迁人,游说于其中,煽动误导群众,对抗于政府。的确,在大部分人被误导的情况下,人民政府要强制行政可谓难上加难。还有另一种情况,不少人有借机发财的心理,明知补偿合理,但只要有人搞串联还是愿意试一试,报着闹一闹就有可能增加补偿的心态,认为人数多政府自然不敢强制。 三、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拆迁工作的规范和稳定必须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从而有效避免拆迁纠纷,大幅度减少上访率偏高情形,以维 3 护社会稳定 1、规划是否合理,所拆迁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2020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最新版

2020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最新版 本文是关于2020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最新版,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是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核心问题,随着新一轮的城市拆迁大潮来临,大批动迁居民不可避免地面临了补偿安置等诸多问题,而面对诸多相关法律问题,不少拆迁市民也是一头雾水,大量农民并不了解农村房屋拆迁规则、细则,下面为您整理的农村房屋拆迁细则。 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最新版 农村房屋拆迁规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要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各地方政府都出出台了本地区具体实施意见、细则、办法等农村房屋拆迁实际上是征收集体土地后将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一并征收,其的补偿方式主要也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但是补偿标准上农村集体土地上拆迁并不参考周边房屋市场价格,而是参照房屋重置价格,一般来讲很多地方对重置价格都有相应的规定,很少参照评估价格,即使评估也是评估房屋重置价格,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相对来讲是比较低的。 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一)申请拆迁的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和实施房屋拆除单位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及委托合同; (二)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摸底调查明细表,以及补偿安置费用概算; (三)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屋的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 (四)对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 (五)计划实施动迁的时间、步骤、措施; (六)文明拆迁、安全拆除责任书及安全保障措施,拆迁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及垃圾清运方案; (七)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处、派出所协调配合方案; (八)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措施。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为加强征地拆工作迁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调查登记制度 (一)调查人员组成 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 1.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 2.被征地承包经营人到场及签字。 3.被征地所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4.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5.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 (二)调查登记要求 1.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2.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3.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 4.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上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填写尺寸数据,现场拍摄被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 (三)资料移交要求 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外两份及时移交专人签收管理(一份作原始资料存档备查,一份交内业工作人员录入汇总)。 二、公示制度 按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相关规定,必须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臵、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臵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五)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信访制度

(一)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接待,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结果。 (三)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因处理不及时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促使有关部门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解释。 四、监督检查制度 接受县级相关部门和国土房管局党组领导对征地办工 作的监督检查,征地办负责人对所有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五、责任承诺制度 (一)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计统…2014?9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深化铁路建设路地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协调、监管等方面工作优势,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并创新铁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机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的机 一1一

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需要,路地双方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铁路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实施推进的主体,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负责;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对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实施、补偿安置、社会稳定及各项手续完善负责。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建设的铁路。其他铁路可参照执行。 二、政策措施 (三)确定征地拆迁组织推进模式,新开工项目按征地拆迁费用合理包干组织实施。新开工路地合资(作)项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双方核定批复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完成。建设单位已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督促地方政府按建设工期和费用包干要求组织实施。 (四)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突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的依据。征拆费一2一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附件1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说明: 1、以上各类房屋的补偿标准系指拆迁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征收补偿单价。房屋拆迁补偿费按合法建筑面积结合成新进行计算。 2、上述标准为建(构)筑物建成五年内的补偿标准,五年以上者,按房屋新旧程度及维修使用状况,钢混和砖混类每年递减2%、砖木类每年递减2.5%,木结构和土木结构类每年递减3%,其它类每年递减4%,递减的总额不得超过50%。 3、上述房屋主要特征中的子项目,如有增减,按有关规定增减补偿;层高在上述标准规定的层高增减10cm以内的,不增加或减少补偿;层高增加或减少超过10cm以上的,每增减10cm,其单价工业用房增减5%,其他用房增减3%。 4、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按上述标准执行,德山开发区、鼎城区武陵镇城市规划区、各县县城规划区、津市市城市规划区、武陵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所辖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按上述标准90%执行,鼎城区、各县(市)所辖乡(镇)集镇规划区按上述标准85%执行。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按上述标准80%执行。 5、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计算按GBI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2 征地房屋拆迁的误工补助标准 说明: 1、拆迁非住宅房屋的误工补助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一户或一个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的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每增加100平方米,增补30元。 2、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按上述标准执行。德山开发区、鼎城区武陵镇城市规划区、各县县城规划区、津市市城市规划区、武陵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所辖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按上述标准的90%执行,鼎城区、各县(市)所辖乡(镇)集镇规划区按上述标准的85%执行。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按上述标准的80%执行。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知道,围绕建设“红色故都,七彩”的总体要求,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揭露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规范建设管理、促进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国家审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二)工作目标:为了突出本次征迁资金审计工作重点,保证审计质量,确定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一是摸清市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是掌握各重点项目征迁资金收支情况,理清收支结构。 三是揭示征迁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以下工作思路,以征迁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为落脚点,以财务数据为基础、以资金去向为主线。掌握征迁资金收支全貌,将相关数据取证后录入调查表。深入实际走访调查,有关单位及乡(镇)村(居)实行全覆盖,把征迁户中乡(镇)村干部及其亲属作为重点调查对象,特别关注补偿资金额度大和集体土地建筑物补偿及多次补偿的真实性。每村(居)不得少于调查5户征迁户,对调查对象反映的问题要跟踪落实,项目实施结束时要及时汇集有关数据和问题,建立台帐,提出处理建议。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是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工程类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时间范围是xx年1月至xx年8月。 三、审计对象 征迁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单位和征迁户。 四、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调查征迁资金的筹集是否合规 (二)调查征迁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是否严密。 (三)调查征迁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违反规定拨付征迁资金的情况。 (四)掌握各项目征迁资金收支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资金的问题。 (五)掌握征地地类和面积,拆迁建筑物类别和面积,迁坟数量的真实性,有无更换类别、提高补偿标准,是否存在虚增面积和数量、骗取征迁资金的问题。 (六)掌握征地资金的分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侵占集体和征迁户利益的问题。 (七)掌握村组集体土地和集体建筑物补偿是否真实,有无虚征虚拆,将补偿款集体私分甚至个人贪污的问题。 (八)掌握征迁工作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扩大开支范围,乱发钱物,挤占挪用征迁补偿资金的问题。 (九)掌握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使用是否民主公开。资金收支是否公开公示,有无乱支滥用,村委招待费和其他办公经费挤占挪用土地补偿

2012年最新拆迁政策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2年最新拆迁政策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2-09-28 15:34搜房网 收藏打印字号:T|T [摘要]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我将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7753605.html,/2012-09-28/8680666.htm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我将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款和工作经费的管理

为规范省级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款和工作经费的管理,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运行的安全、高效。二、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 项目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款和工作经费的资金由海南省地产集团预付,资金汇入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为:专项用于征地、地面附着物、青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小区建设及项目开展工作经费的支出。 三、资金拨付和管理 省级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的使用,由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提出用款计划,报市省级土地储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联合发函向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申请拨付资金,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省级土地储备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提出拟办意见后呈市长审批,再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将资金拨付给具体实施单位实行专账核算。 四、赔偿款管理和使用 征地补偿、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房屋搬迁补偿等由市土地

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开设银行专户,并设置专账分类核算,预留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主任和委派会计印鉴。补偿款的支付须经以下程序:先由各驻村工作组经办人、审核人员和组长对补偿事项进行核实签名,提出意见;项目单位核算站长和会计人员审核签章,送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领导提出审核意见;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及财务组长复核签章并提出拟办意见呈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五、安置小区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 安置小区建设资金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设银行专户,并设立专账分类核算,预留该局局长和委派会计印鉴。建设资金的拨付须经以下程序:先由该局业务股对需要的建设资金提出意见,经项目单位会计核算站长和会计人员审核签章后,送局领导提出审核意见,然后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复核签章并提出拟办意见呈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六、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和核算 (一)项目各项工作经费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使用,办公室每月集中按程序呈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1、省级土地储备项目领导小组工作经费设立银行专户管理,实行独立核算。银行专户预留项目领导小组专用章,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和项目委派会计的印鉴。 2、项目办公室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分别设置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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