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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格模板.doc

安徽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格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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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护士延续注册使用。

2.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项由申请人填写,第4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5项由

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7

8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填报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卫生部医政司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适用于1995年以后(含1995年)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后申请首次注册时的人员。请认真阅读以下各项内容后,用钢笔如实填写。除个别项目填入代码(用□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b…)上用“√”标识或在格内填入选项字母。不符合的项目可以不选择,未列入的项目请在“其它--”栏内填写。 表格中有关工作单位行政区划代码、医疗机构类别代码、医疗机构核定分类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等。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统计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简况”部分: 护士执业考试总成绩可向本单位或各区县卫生局查询。免考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当地“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免于护士执业考试者。执业证书编码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 2、“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 3、“本注册年度内继续护理学教育累计学分”部分: 继续护理学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规定,在本注册年度内获得的累计学分数。 4、“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护理工作岗位是指根据护士当前所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工作科室或工作性质,依照附表5中列入的项目而进行的界定。护士在“护理工作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称为“在岗”。未列入而属于护理工作岗位的项目在“其它”栏内填写。在中

护士执业延续-空白表格

附件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 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学历应当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5.健康状况填写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6.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7.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或者未评定。 8.首次注册人员现工作单位相关信息可不填写。 9.首次注册、变更注册等需拟执业机构填写意见,延续注册需执业机构填写意见。 10.使用的照片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执业注册承诺书 本人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五条、第六条所列的条件与标准,没有《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不予注册的情形,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第二十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卫生部医政司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适用于1995年以后(含1995年)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后申请首次注册时的人员。请认真阅读以下各项内容后,用钢笔如实填写。除个别项目填入代码(用□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b…)上用“√”标识或在格内填入选项字母。不符合的项目可以不选择,未列入的项目请在“其它--”栏内填写。 表格中有关工作单位行政区划代码、医疗机构类别代码、医疗机构核定分类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等。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统计 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简况”部分: 护士执业考试总成绩可向本单位或各区县卫生局查询。免考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当地“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免于护士执业考试者。 执业证书编码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 2、“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 3、“本注册年度内继续护理学教育累计学分”部分: 继续护理学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规定,在本注册 年度内获得的累计学分数。 4、“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护理工作岗位是指根据护士当前所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工作科室或工作性质,依照附表5中列入的项目而进行的界定。护士在“护理工作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称为“在岗”。未列入而属于护理工作岗位的项目在“其它”栏内填写。在中西医结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按“病 房”或“门诊”代码填写。 “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 管理的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它指非上述人员。 5、“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部分: “在岗”包括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 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 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 为二年后准确填写“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请将本次注册申请表中易变更的项目留底 保存。

护士执业首次、延续、变更注销注册服务指南(全套手续)

护士执业首次、延续、 变更注销注册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空着 二、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5月6日卫生部令第59号,第二条 五、受理机构 空着 六、决定机构 空着 七、办理条件 申请人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并经过医疗机构初审同意,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法定形式。 八、申办材料

(一)首次注册

(二)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小二寸白底照片);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三)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加盖原执业单位与拟执业单位的公章); 2、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注销注册 1、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2、《护士执业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提交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护士执业证书原件。(五)重新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纸同一页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5、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与《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照片为同一底片); 7、拟执业机构与原执业单位不同的,需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8、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区内指定的三级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九、办理方式 空着 十、办理流程 (一)受理 (二)审查 (三)审批 (四)办结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卫生部医政司监制

填表说明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适用于连续注册。请将与上一注册年度有变更的项目用钢笔如实填写。除个别项目填入代码(用□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b、……)上用“√”标识或在格内填入选项字母。不符合的项目可以不选择,未列入的项目请在“其它”栏内填写。 表格中有关:单位识别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行业及单位分类代码、地区级别代码、所有制分类代码及高中等医药院校名称代码,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统计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简况”部分:执业证书编号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 2、“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含成人高、中等)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职工大学指职工医学院、职工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干部学院等。 3、“本注册年度内护理教育累计学分”部分: 护理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的规定,在本注册年度内所获得的累计学分数。 4、“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部分 指护士长以上的护理管理人员,按卫生部有关规定参加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 5、“外语程度”部分 “外语程度”项目中:精通是指对该种语言有很强的阅读、听力、会话、写作的能力(写作包括该种语言文字与本人主要使用语言文字之间的互译及用该种语言文字起草文稿等)。熟练是指可以熟练地阅读和笔译该种语言文字资料等,对该种语言有较好的听力和会话的能力,并能用该种语言文字起草一些简单的文稿等。良好是指有一般的阅读和笔译该种语言文字资料的能力,并能用该种语言进行一般性简单会话。一般是指能借助词典阅读和笔译该种语言文字资料等。 获国家教委组织的大学外语考试级别是国家教委对非外语专业大学生公共外语基础阶段标准化考试。 EPT是国家教委组织的公派出国英语考试。 LPT是卫生部组织的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 6、“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工作科室是指在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按当前所在工作科室依照附表6中列入的项目填写,未列入的项目在其它栏内填写,在中西医结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按“病房”或“门诊”代码填写。护龄的计算方法按卫生部(85)卫医字第34号《关于表彰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通知》中第二项计算。返聘是指离退休护士被聘回到护理岗位。“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院护理部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预防保健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预防保健的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及医疗卫生机构中,在编不在岗的人员。 7、“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部分: 在岗包括:①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 为二年后准确填写“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请将本次注册申请表中易变更的项目留底保存。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中华人民国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卫生部医政司监制

填表说明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适用于连续注册,请将与上一注册年度有变动的项目用钢笔如实填写。除个别项目填入代码(用□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b…)上用“√”标识或在格填入选项字母,不符合的项目可以不选择,未列入的项目请在“其它”栏填写。 表格中有关:单位识别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行业及单位分类代码、地区级别代码、所有制分类代码及高中等医药院校名称代码,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统计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简况”部分:执业证书编号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 2、“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职工大学如职工医学院、职工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干部学院等。 3、“本注册年度护理教育累计学分”部分: 护理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的规定,在本注册年度所获得的累计学分数。 4、“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部分: 指护士长以上的管理人员,按卫生部有关规定参加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 5、“外语程度”部分: “外语程度”项目中:精通是指对该种语言有很强的阅读、听力、会话、写作的能力(写作包括该种语言文字与本人主要使用语言文字之间的互译及用该种语言文字起草文稿等)。熟练是指可以熟练地阅读和笔译该种语言文字资料等,对该种语言有较好的听力和会话的能力,并能用该种语言文字起草一些简单的文稿等。良好是指有一般的阅读和笔译该种语言文字资料的能力,并能用该种语言进行一般性简单会话。一般是指能借助词典阅读和笔译该种语言文字资料等。 获国家教委组织的大学外语考试级别是国家教委对非外语专业大学生公共外语基础阶段标准化考试。 EPT是国家教委组织的公派出国英语考试。 LPT是卫生部组织的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 6、“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工作科室是指在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按当前所在工作科室依照附表6中列入的项目填写,未列入的项目在其它栏填写,在中西医结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按“病房”或“门诊”代码填写。护龄的计算方法按卫生部(85)卫医字第34号《关于表彰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通知》中第二项计算。返聘是指离退休护士被聘回到护理岗位。“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院护理部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预防保健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预防保健的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及医疗卫生机构中在编不在岗的人员。 7、“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部分: 在岗包括:①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 ③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 为二年后准确填写“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请将本次注册申请表中易变更的项目留底保存。

申请书-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篇一:护士再注册申请表201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卫生部医政司监制 填表说明 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b、?)它”栏内填写。 表格中有关:单位识别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行业及单位分类代码、地区级别代码、所有制分类代码及高中等医药院校名称代码,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统计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简况”部分:执业证书编号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 2.“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含

成人高、中等)护理专 业毕业文凭。职工大学如职工医学院、职工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干部学院等。3.“本注册年度内护理教青累计学分”部分: 护理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的规定,在本注册年度内所获得的累计学分数。 4.“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部分: 指护士长以上的护理管理人员,按卫生部有关规定参加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5. “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工作科室是指在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按当前所在工作科室依照附表6中列入的项目填写,未列入的项目在其它栏内填写,在中西医结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按”病房”或”门诊”代码填写,护龄的计算方法按卫生部(85)卫医字第34号《关于表彰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通知》中第二项计算。返聘是指离退休护士被聘回到护理岗位。“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院护理部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预防保健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预防保健的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及医疗卫生机构中,在编不在岗的人员。 6.“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部分:

护士注册相关表格表精品

【关键字】意见、情况、条件、系统、良好、健康、研究、项目、管理、服务、教育、中心 附件1 重庆市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重庆市卫生局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 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标签:标题] 篇一:护士再注册申请表201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卫生部医政司监制 填表说明 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b、?)它”栏内填写。 表格中有关:单位识别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行业及单位分类代码、 地区级别代码、所有制分类代码及高中等医药院校名称代码,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统计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 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简况”部分:执业证书编号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2?“护理专业最高学 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含成人高、中等)护理 专 业毕业文凭。职工大学如职工医学院、职工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干部学院等。3?“本注册年度内护理教青累计学分”部分: 护理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的规定,在本注册年度内所获得的累计学分数。 4?“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部分: 指护士长以上的护理管理人员,按卫生部有关规定参加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 5. “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工作科室是指在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按当前所在工作科室依照附表6中列入的项目填写, 未列入的项目在其它栏内填写,在中西医结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按"病房"或" 门诊"代码填写,护龄的计算方法按卫生部(85)卫医字第34号《关于表彰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通知》中第二项计算。返聘是指离退休护士被聘回到护理岗位。“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院护理部及各 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预防保健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预防保健的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及医 疗卫生机构中,在编不在岗的人员。 6?“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部分: 在岗包括:①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工 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 为二年后准确填写“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请将本次注册申请表中易变更的项目留底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再次注册申请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可以是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 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护士证注册8大指南:首次注册、延期、变更

一、首次执业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 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本机构拟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二、延续注册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三、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注销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注销护士执业注册: 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将符合注销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审核后,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上予以确认,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重新注册 被注销执业注册的;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按照首次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按照首次注册程序进行注册。 六、遗失补办 1.《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在辖区主要报刊予以公告声明遗失证书作废后,持 所在单位证明、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到批准其执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护士执业证书》。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补办申请,审核合格后重新打印《护士执业证书》,并提交省级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护士注册相关表格表

附件1 重庆市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行政区域:_______________ 材料编号: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卫生局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 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 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 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 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护士执业注册和变更所需材料清单 1

护士执业注册和变更所需材料清单 一、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1份。 2、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1份。 3、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3份,集体注册单位需提交集体汇总表。 6、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1份。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证明材料(便函)1份。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章)1份。 9、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小2寸照片6张。 注意: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 二、护士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3份; 2、申请人的《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护士再次注册提交材料: ⑴《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⑵《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⑶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⑷继续教育学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⑸中止注册五年以上,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者,还应提交注册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接受3个月培训,并经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结果证明。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办的程序: ⑴持证人应当在遗失后15日内在市(县、区)级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⑵到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刊登遗失声明报纸原件; ②本人书面申请书原件(需有单位和单位所在地卫生局公章证明); ③学历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护士注册表(全套)

护士首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附件2);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附件3);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聘用合同书(人事局印制);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4张(同一底版,不可穿护士服照相,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 9、学历认证报告(大专以上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专学历在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下载); 10、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5)。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用A4纸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同一附件须正反面复印),同时各种复印件需有本人签名及单位公章。注册人员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首次注册注意事项

一、护士首次注册程序 (一)注册对象 1、通过当年度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取得考试成绩单或《护士资格证书》者; 2、符合《护士管理办法》及《关于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42号)规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 3、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 (二)注册条件 1、拟受聘于合法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 3、拟聘为护士助理、助理护士或护理员者不予发证、注册; (三)提交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当年度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交原件送省卫生厅审核);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

6、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在禅城区范围内一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由体检单位盖章,不须贴验单);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9、人事档案已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拟录用通知,向区卫生局提出申请注册; 10、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者,还应提交在禅城区一级以上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护士再次注册程序 (一)注册对象:已在我区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现仍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岗位上执业的注册护士。 (二)提交材料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2、《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3、在禅城区范围内一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由体检单位盖章,不须贴验单); 4、继续教育学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二级医院护士15学分,护师以上职称20学分;一级医院护士10学分,护师以上职称

关于护士首次、延续、变更等注册的相关流程

关于护士首次、延续、变更等注册的相关流程 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需做好护士电子化注册后将纸质材料送至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901)审核后再快递至苏州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415室,65226005,徐新娟收(首次和重新护士电子化注册的审核部门为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快递时务必写清回寄地址; 护士变更、延续等注册需做好电子化注册后直接将护士执业证原件快递到苏州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415室,65226005,徐新娟收(变更、延续等电子化注册的审核部门为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江苏省护士电子化执业注册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首次注册 (一)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2.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

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3.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护士执业注册逾期(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8a7779203.html,/home/index 进行实名注册,输入“护士考试合格证书编码”激活账户。 2.申请人在护士个人端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申请”栏目中点击“首次注册”,提交学历、毕业学校、工作科室等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体检证明、实习证明等材料(原件),提交申请。 3.医疗机构凭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医疗机构端,对本单位护士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提交负责行政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4.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审批权限对所管辖的医疗机构进行电子化注册申请审批,制证并打印注册记录。

浙江省护士延续注册

关于做好护士延续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根据《护士条例》有关规定,拟对即将到有效期的护士注册进行延续注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对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2013年11月)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1.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二、延续注册提交材料 1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原件(粘有照片); 2 .《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 .《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附件2,江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 4.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附件: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3.《申请盖 [浙江省卫生厅(4)]公章确认名单》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护士延续注册

申请审核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护士延续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项由申请人填写,第4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5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办理护士执业重新注册须知(电子化注册)【模板】

办理护士执业重新注册须知(电子化注册) 一、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 (三)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 二、办理流程 (一)护士登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网上办事-**市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护士电子化注册”栏目,进入“**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分别按照 以下情形、根据系统提示在线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已过期且中断执业未超过3年的,需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纸上); (2)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扫描件; (3)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系统自动生成,机构确认环节由机构加盖公章); (4)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电子版。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且中断执业未超过3年的,需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纸上); (2)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扫描件; (3)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系统自动生成,机构确认环节由机构加盖公章); (4)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电子版。 (5)吊销注册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原件扫描件。 3.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按照上述两种情况基础上,提交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合格证明按照《**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取得。由个人在**市护士电子 化注册系统在线提交重新培训申请。 (二)医疗机构在线进行审核、确认后,打印具有唯一识别码的全套申请材料纸质版,并在需签字、盖章处分别签字、加盖公章。 (三)护士在收到制证完成通知后,将全套纸质申请材料(机构打印生成、唯一识别码、加盖公章)提交至卫生行政部门,领取证书。 三、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线受理后12个工作日内办理。 四、有关事项

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须知

护士执业延续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五年)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于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机构所在地朝阳区卫生局递交护士执业延续注册申请。 二、提交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附件2);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有机构公章)。 6.授权委托书(集体办理时提交)(附件3); 7、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8、《护士延续注册申请集体办理人员名单》(附件4)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1、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精神病史、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存在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的情况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3、护士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五、办理说明 1、填表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打印,文字要求清楚、真确,表格中内容要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 可在朝阳区卫生信息网站http://wsj、bjchy、gov、cn/ 的办事指南—医政科—护士注册类—下载办事须知和表格及示范文本; 2、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提交材料顺序整理;复印件需为A4纸,可正反面复印;每页由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及注明签字日期。 3、原则上以医疗机构为单位,集体办理延续注册申请; 4、各医疗机构提交延续注册申请时,请填写《护士延续注册申请集体办理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cyhszc@https://www.wendangku.net/doc/8a7779203.html,,并按照《名单》顺序在延续注册申请表右上角编号,顺序摆放护士执业证书,20份为一组。。 5、各医疗机构提交延续注册申请前,应完成《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护士延续注册的信息录入;应认真核对录入信息,确保延续注册信息准确。 五、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65859685 办理地点: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朝阳区卫生局一楼办事大厅(106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30路道家园站下车往回走100米;117、419、815、847、808、825、852、710、712、754、976、988、984、路等在甜水园北里站下车沿 京客隆和北京图书批发市场向东走300米路南。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申请书中查看更多范文。 篇一:护士再注册申请表20XX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卫生部医政司监制 填表说明 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b、?)它”栏内填写。 表格中有关:单位识别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行业及单位分类代码、地区级别代码、所有制分类代码及高中等医药

院校名称代码,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统计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简况”部分:执业证书编号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 2.“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含成人高、中等)护理专 业毕业文凭。职工大学如职工医学院、职工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干部学院等。3.“本注册年度内护理教青累计学分”部分: 护理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的规定,在本注册年度内所获得的累计学分数。 4.“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部分: 指护士长以上的护理管理人员,按卫生部有关规定参加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5.“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工作科室是指在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按当前所在工作科室依照附表6中列入的项目填写,未列入的项目在其它栏内填写,在中西医结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按"病房"或"门诊"代码填写,护龄的计算方法按卫生部(85)卫医字第34号《关于表彰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通知》中第二项计算。返聘是指离退休护士被聘回到护理岗位。“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院护理部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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