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负责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2. 质量保修期

2.1.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为:

2.1.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1.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渗漏、管道防渗漏为伍年;

2.1.3. 装修工程为贰年;

2.1.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2.1.5.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

2.1.6. 电梯为叁年。

2.1.7. 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2.2.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

2.3.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6个月开始计算,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2.4. 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保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该部份质保金的退还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到期后。

3. 维修时限

3.1.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维修期前6个月必须在6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到,与发包人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的维修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

3.2. 维修项目应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与发包人的约定时间,承包人责任内的商品房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除了满足上述约定外,还应当满足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的“质量问题处理完成时间期限”要求。

3.3. 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无法按期完成,承包人需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

4. 机构及职责

4.1.发包人相关机构及职责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4.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职责

4.2.1. 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4.2.2. 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4.2.3. 凡保修项目施工涉及住户家具需搬动,承包人应报告发包人向住户协调后,承包人才能搬动,承包人应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维修施工完,应恢复其原样。

4.2.4.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4.2.5. 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5. 维修通知方式

5.1.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包括固定办公场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详细联系地址等),发包人可采取下列任何快捷的通知方式通知承包人维修事项:

5.1.1. 电话(以发包人电话记录为准);

5.1.2.传真(以发包人传真记录);

5.1.3. 电子邮件(以发包人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

5.1.4. 书面信件

5.2. 以上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

5.3.若承包人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或保修小组主要人员更换或撤出时,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承担未能让发包人及时知晓其有效联络方式而造成的各类损失。

6.保修责任

6.1. 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承包人、发包人方共同进行,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承包人、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

6.2. 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6.3.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担总保修责任。

6.4.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并全额赔偿。

6.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承包人认可发包人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

6.6.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业主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承包人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发包人。

6.7. 承包人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6.8. 承包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

7. 保修违约处理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承包人违约,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质保金,承包人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损失,发包人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

7.1.1. 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7.1.2. 发包人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

7.1.3. 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承包人认可,由发包人发送书面通知给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

7.2.1.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

7.2.2. 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7.2.3. 承包人的维修方案不满足发包人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7.2.4. 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

7.3. 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 00~1000元/天违约金。

7.4.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承包人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发包人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承包人还需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7.5. 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50~500元的违约金。

8. 质保金退还

8.1. 合同保修期或上款规定的维修项目的质保期顺延的到期之日,且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且保修款结算完毕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退还承包人未使用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9. 其他

9.1. 如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2.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9.3. 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

9.4. 本条款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9.5.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发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

9.6. 发包人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总包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

9.7. 本条款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及合同补充条款

施工合同中应约定的承包人 其他违约责任和补充条款 一、施工合同专合条款第35.2条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下列约定,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每月发生的罚金在当月申报工程进度款前必须支付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不审批当月进度款。承包人一旦违反下列规定,经监理、发包人核实后书面通知承包人,至通知之时起生效,承包人若有异议,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提出。 1、承包人应按规定全额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缴纳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费用及己方人员应办理的保险费用等,及时提交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若因承包人原因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发包人暂不支付进度款,工程不得继续施工,工期不予顺延。 2、若承包人未按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施工,每次罚款500元,累计达三次以上发包人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3、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且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周出勤天数不得少于5天,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4、因承包人原因每月工程施工进度达不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发包人有权暂不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并每延误1天罚款200~500元。 5、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经监理检查,并按规定在监理的见证下送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若未经检查或试验便擅自用于工程的,每次罚款500元,累计达三次以上发包人有权扣罚30%的履约保证金。 6、上一工序或上阶段工程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下阶段工程施工。未经验收便进入下道工序或下阶段工程施工,未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每次罚款1500元,造成质量安全问题每次罚款2000~5000元,累计达三次以上,发包人有权扣罚50%的履约保证金。 7、若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发生四级以下质量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扣罚0.5%~10%履约保证金,发生四级以上的质量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扣罚15%~100%的履约保证金,并由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为两个部分:协议书和通用条款。下面是具体内容,由出国留学网整理提供,欢迎查阅。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 ________ (小写)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施工合同维修保修条款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负责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2. 质量保修期 2.1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1.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渗漏、管道防渗漏 为_________ 年; 2.1.3 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 年; 2.1.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 年; 2.1.5 暖通系统为__________ 个采暖期; 2.1.6 电梯为_________ 年。 2.1.7 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 年; 2.1.8 外保温保修期__________ 年; 2.2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 2.3 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日期以集中交付时间为准。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2.4 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保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该部份质保金的退还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到期后。 3. 维修时限 3.1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在12 小时内(维修期前6 个月必 须在6 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到,与发包人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24 小时内提出书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条款(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辛集市东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玉玻璃厂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玉玻璃厂房施工项目。 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大街89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主厂房土建、主体钢结构工程、工艺钢结构,屋面、墙面、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06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 款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易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施工合同维修保修条款

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负责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 2.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为: 2.1.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1.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 渗漏、管道防渗漏为伍年; 2.1.3装修工程为贰年; 2.1.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2.1.5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 2.1.6电梯为叁年。 2.1.7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2.1.8外保温保修期五年; 2.2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 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 2.3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日期以集中交付时间为准。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 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受保 修期限限制。 2.4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保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 量保修期重新计算,该部份质保金的退还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到期 后。 3.维修时限 3.1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维 修期前6个月必须在6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到,与发包人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

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的维修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 3.2维修项目应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与发包人的约定时间,承包人责任内的商品房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除了满足上述约定外,还应当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房保修时限的相关要求。 3.3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无法按期完成,承包人需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 4.机构及职责 4.1发包人相关机构及职责: 4.1.1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4.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职责: 4.2.1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4.2.2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4.2.3凡保修项目施工涉及住户家具需搬动,承包人应报告发包人向住户协调后,承包人才能搬动,承包人应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维修施工完,应恢复其原样。 4.2.4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4.2.5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5.维修通知方式 5.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包括固定办公场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详细联系地址等),发包人可采取下列任何快捷的通知方式通知承包人维修事项。以下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承包人确认以下为有效联络方式,若承包人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或保修小组主要人员更换或撤出时,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承担未能让发包

装修合同违约责任

装修合同违约责任篇一:工装装饰合同 装饰工程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及施工图纸) 3、工程承包方式:经双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以双方签订合同当日起,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二、在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5、增加工程量、修改设计图纸、项目内容,所造成的工期亦相应顺延;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工程总造价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此工程总造价为包工、部分包料,结算时按

实际工程量的减增结算,若在预算基础上增加项目则另加上增加的总价,增加项目的单价根据双方在变更时所协定的书面造价结算。 第四条: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转帐方式或现金支付 本工程自签订合同即日起,甲方应在天内付首付工程款人民币作为前期的开工准备;以后根据工程需要及进度要求拔款,当工程进展到一半完成工程的一半以上的第天时,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价款的%,即人民币(¥)元,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使用后,甲方在天内一次性付清人民币(¥)元。如果甲方不按合同按时拨付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如:工期工期延长、工人窝工材料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其他付款方式:1、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项目的款项,以该项目完工验收核算的工程量为准,验收之日100%支付; 2、主材代购部分材料款的支付:除需要

日常维修合同

华新集团日常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华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黄石市黄石港建筑工程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甲方特将华新住宅区维修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新住宅区维修改造及华新集团办公区域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华新一村、二村、三四村、团城山、石料山住宅区; 华新集团办公场所。 3、工程主要内容:(1)住宅区屋面防水处理;(2)住宅区破损女儿墙、挡土墙、防护砖墙,水沟、窨井、盖板及散水路面等修复。(3)离退办南北活动室及集团办公室日常维修;(4)上级交待的其它维修工作。 二、工程期限 1、本工程工期自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28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保顺延期限。 (1)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影响进度者。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进度者。 (3)因甲方原因影响进度者。 三、承包及结算方式

1、工程采取包工包料。 2、工程结算定额部分执行鄂建[2008]214号文颁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相关配套文件取费,人工费按鄂建文[2012]85号文执行,主材价差参考施工月份黄石相应信息价及市场价。计日工按双方协商150元/工日结算,只取税其它任何费用不计。工时以当天任务为准,最长时限12小时,但时长少于半天的按半个工日计算。待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据实验收工程量按以上标准结算。 四、双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并带乙方现场察看,熟悉施工现场。 2、开工前,乙方将施工计划和进度计划报告给甲方。 3、甲方指派代表管理现场,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的外界矛盾。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地下管线和邻近构建物,如有损坏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所指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转包他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是附有合格证书的合格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否则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建筑工程违约合同条款

建筑工程违约合同条款 1 发包人违约 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7)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

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江阴市徐霞客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江阴金塔建筑集团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霞栖苑三期安置房工程 工程地点:马镇 工程内容:土建(桩基)、水电安装、室外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拟建设九幢多层安置房,建筑面积32796.79㎡(竣工结算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0年11月8日 竣工日期:2011年6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4天(已扣除春节假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约肆仟伍佰捌拾叁万元(人民币),最终价款按审计数为准。 ¥:约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0 年7 月8 日 合同订立地点:徐霞客镇镇政府 本合同双方约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鉴证机关(章) 年月日

建筑工程维修合同3篇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建筑工程维修合同3篇正 式版

建筑工程维修合同3篇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建筑工程维修合同范本一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维修合同 2、工程地点:****公司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认质认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天 2、工程总造价:****元整,大写:******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无扣减事项后,**天内甲方以支票方式付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结算书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结算书约定的违约金条 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结算书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法律后果及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法律后果及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是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 的基础和前提,在建设工程纠纷处理过程中,我们首先就要 判断发包人或承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 它直接涉及到工程质虽缺陷和工期违约的责任承担、工程价 款结算方式等等。 什么是合同的有效无效?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 对建筑商来讲,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意义和后果? 江苏某建筑公司(下称施工单位)被黑龙江某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单位)起诉要求支付工期逾期竣工违 约金及相关损失。这个工程的造价是 1.2亿元,工期比合同 约定延误了2个月,合同约定工期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来计 算,达到360万元。为有效化解开施工单位在本案中的被动 地位,施工单位向审理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双方签 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为什么反诉请求确认无同无效?合同有效与无效,处理的原则是不同的, 法律效果也是不一样的。合同有效,就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合同无效,双方就不受合同权利义务条款约束,承发包双方均对合同目的和预期无法有效控制。 合同无效,产生了损失,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承担,要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责任。在这个案子中,如果合同有效,就要按造价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工期违约责任。但在合同无效情形下,就不能追究承包人工期逾期违约责任,要按过错大小承担损失。本案中,由于开发商发包的是法律规定的必须招投标的项目而没有进行招投标选择施工人,因此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但开发商对合同无效负有主要责任,应对自身的损失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承包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比日万分之五的工期违约责任要轻很多。 这是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与法律后果,那么哪些建设施工合同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还有很多种,这个案子中,就是工程属于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而发包人未进行招投标的工程,所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还有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承包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没 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 人签订合同,建筑工程中 标无效的,转包、非法分包等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那么,对发包人与承包人来讲,我们最关注的问题是,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范本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工程维修合同模板

建筑维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 1.3工期: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合同价款 1.5.1: 1.5.2 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总款的%。预留 %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对乙方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4条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5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7条附则 7.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7.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宁可累死在路上,也不能闲死在家里!宁可去碰壁,也不能面壁。是狼就要练好牙,是羊就要练好腿。什么是奋斗?奋斗就是每天很难,可一年一年却越来越容易。不奋斗就是每天都很容易,可一年一年越来越难。能干的人,不在情绪上计较,只在做事上认真;无能的人!不在做事上认真,只在情绪上计较。拼一个春夏秋冬!赢一个无悔人生!早安!—————献给所有努力的人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98439714.html,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 任何合同,都会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是合同内容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直接事关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的,因此,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要同合同部分其他内容一样重要,那么,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呢?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文 甲方(出卖人):****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 鉴于: 1、XX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 ),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XX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汉族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出生,现住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汉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出生,现住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 XX年11月6日晚上,甲、乙双方在候公渡利村吃饭因甲主动劝酒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合同编号: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 经办人:签证机关(章) 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