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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管理办法

农家乐管理办法
农家乐管理办法

农家乐管理办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西岭镇农家乐(乡村酒店)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规范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行为,促进农家乐(乡村酒店)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家乐(乡村酒店)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果园、花园、鱼塘、林场等资源优势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住宿、餐饮的活动场所。

第三条在西岭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西岭镇党委政府和西岭镇农家乐协会是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西岭镇农家乐(乡村酒店)标准指导,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

第五条县旅游、工商、安全、药监、卫生、公安、环保、消防、规划、建设、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家乐(乡村酒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从事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一月内报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备案。

第七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家乐(乡村酒店)用房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自身性质。

第八条西岭镇人民政府承担农家乐(乡村酒店)建设项目的初审和日常管理(由农家乐(乡村酒店)业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部门编制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主要是指山区丘陵地区),县规划建设部门应加强农家乐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九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的建筑、附属设施建设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大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第十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提示牌,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在泥石流易发地、洪水频发区等危险地段经营农家乐。

农家乐(乡村酒店)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经营户应当迅速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如实报告西岭镇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农家乐(乡村酒店)从事饮食业必须取得卫生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出售商品和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第十三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应当按照国家《统计法》规定,按时向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报送旅游统计报表。

第十四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不得采取下列手段从事经营活动,违者由工商、旅游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强行拉客、欺客宰客;

(二)强迫游客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四)欺行霸市,诋毁其他农家乐声誉;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重点区域可成立农家乐协会,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经营、自我教育职责。

第十六条西岭镇农家乐协会根据农家乐成员需要和旅游行业服务质量要求,组织开展对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农家乐(乡村酒店)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符合从业要求。

第十七条鼓励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提高设施设备档次、服务质量和企业知名度,可自愿申请农家乐(乡村酒店)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对获得星级称谓的农家乐(乡村酒店)发给相应的星级标志。

未获得星级称谓的农家乐(乡村酒店),不得使用星级称谓和标志。

第十八条经评定获得星级的农家乐(乡村酒店),给予五星级元、四星级元、三星级元的奖励。

第十九条西岭镇人民政府和西岭镇农家乐协会对农家乐(乡村酒店)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降低或取消农家乐的星级。

第二十条农家乐(乡村酒店)协会和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必须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相关部门和游客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西岭镇农家乐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于年月日起实施。

农家乐星级标准

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文件关于申报三星级农家乐的报告 旅游局: 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位于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城郊社区城西村。占地160余亩,其中西湖湾休闲农庄餐厅占地480m2。于2010年11月正式对外营业,经多年来软硬件改造、员工培训,西湖湾无论外部环境还是菜肴口味、服务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经西湖湾自评自测达到三星农家乐的标准。特申报三星级农家乐,请予审核。如无不妥,请上报市旅游部门组织专家检查验收。 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总体状况 1、名称: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 2、法人代表: 3、总经理: 4、地址: 5、电话(传真): 6、邮政编码: 7、地理位臵:位于城郊街道社区南3公里处,距市区10公里, 距南京50公里,距合肥120公里。 8、所属经济类型:个人经营 9、开业日期:2010年11月28日 10、投资情况:占地,建筑面积,根据安徽省地方标准《农家乐 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本酒店申请定为三星级农家乐。

滁州西湖湾休闲农庄简介 西湖湾休闲农庄位于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城郊社区大琅琊山脚下,低山丘陵独具特色的自然地理不动产,优越的休闲度假条件,紧临始建于明代赤湖铺桥、官庄桥。西湖湾的主题为:吃农家饭、品农家菜、住农家院、干农家活、娱农家乐、购农家品。以农、林、牧、副、渔,城郊农民家庭为依托;以田园风光、别有情趣的农家生活为特色,吸引市民来此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体验劳作的一种新型旅游活动;将农村风貌与乡土文化融为一体,展示了现代农家特有的风貌。西湖湾占地面积160亩,其中水面80亩,绿化40亩。从成立之初,就已充分考虑把旅游和农业、生产和消费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保持园区水网密布,地形错落有致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种植、养殖、旅游观光、酒店等产业,努力保持自然与人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的有机平衡。西湖湾于2004年投资水产、家禽养殖,2005年投入果树栽培,2006年投入园林绿化道路改等等。经数年连续不断的摸索建设,历经培育和发展,具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发展空间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日趋规范、质量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其中有餐饮中心、垂钓中心、养殖中心、蔬菜种植、水果采摘、花卉苗木观赏、棋牌室、食宿会议充分满足旅游者休闲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的建康之旅。

农家乐管理制度 (1)

农家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管理,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卫生,太和镇结合该镇实际,特制定农家乐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是农家乐是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须落实专人负责和管理。 二是须持卫生许可证,上墙公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是确保食用工具洁净,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是不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无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是不供应隔夜、隔餐或外购散装未经重新充分加热的食品,冷菜和其他熟菜从制好到食用不超过2小时。 六是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分开,标记明显,分类存放。 七是冷菜间须专用,专人规范操作。 八是确保农家乐内部及四周环境整洁、有序,无生活垃圾、堆放物,无乱吊挂等现象,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五、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防。 六、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森林防火知识。 七、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农家乐应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上报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所填写的资料真实性。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护照、旅行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确实无法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的农家乐,应将住宿登记情况于当天21时30分前报当地派出所。 三、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四、发生以下情况农家乐不应接待客人: (一)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

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提升农家乐品质,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结合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秦岭生态保护区内,农家乐经营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是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民俗文化及农民生产、生活等资源,以农村体验为特色吸引旅游观光者,为旅游者提供餐饮、住宿、观光、购物、娱乐、运动或农业劳作体验等服务的乡村旅游形式。 第四条农家乐的选址应符合《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镇(街办)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内停止一切建设和经营活动。不得开办餐饮、住宿等农家乐,不得组织开展漂流、旅游观光等经营性活动。 第五条农家乐的经营活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照,并在当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涉及住宿等特种经营的,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无法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农家乐,须纳入出租房管理。 第六条农家乐应在开业30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面积小于50平方米可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到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备案。在本办法施行前已开办的,应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本条所列资料到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备案。

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乐山市中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凡在市中区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市中区的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市中区的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酒店、浴室、桑拿按摩、洗脚房、渡假村、农家乐等(以上简称旅馆)。 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旅馆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旅馆的主管单位应督促旅馆经营者加强治安防范和火灾预防工作。

旅馆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按照治安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防范工作负全责。 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务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安装旅馆业应急系统,完善旅客登记、物品保管、车辆进出、门卫值班、巡查报告等工作制度,负责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 四、负责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应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员工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财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督促对住宿旅客的信息录入和报送。

农家乐各种管理制度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五、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防。 六、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森林防火知识。 七、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逸闲水居农家乐

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填写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资料真实性。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护照、旅行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三、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农家乐不接待客人: (一)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逸闲水居农家乐

农家乐环境卫生制度 一、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做到垃圾入箱、无杂物随意堆放。 二、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不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逸闲水居农家乐

生态农庄员工管理制度1

农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农庄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 第二条各级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 第三条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 1次至3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超过20分钟起至一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违反这两项规定者依前面规定按日计扣薪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工作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 第六条各级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各级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农庄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农庄名义。 (二)对于本农庄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采摘园中蔬菜瓜果,自己食用及赠送他人。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农庄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绿世界管理办公室 2010-7-25定义、符号、缩

旅馆业规章制度

天山区红宝石商务酒店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5、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具的寄存证件。携枪 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要将枪支、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部门寄存;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 10、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安全值班检查制度 1、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严格值 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 2、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 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 3、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 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登记验证制度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2、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 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内容要详细、准确;

2021年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家乐的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农家乐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以农业、农村、农事为主要载体,以利用环境资源、农村活动、农民生活资源、体验农村生活为主要特点;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以旅游经营为目的的旅游项目。 第三条、农家乐由县旅游局认定并授牌。授牌的农家乐享受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家乐发展的优惠政策。未经县旅游局认定授牌的农家餐馆(旅馆)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不享受农家乐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农家乐经营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县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是全县农家乐发展的领导机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协调小组负责农家乐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农家乐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县旅游局是农家乐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承担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的监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环保、质监、文广新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家乐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业主应主动、快捷、优质地为其办理相关证照。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第八条、乡镇政府承担农家乐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农家乐日常管理及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农家乐发展重点乡镇要设立旅游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副主任和1至2名工作人员。 第九条、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第十条、农家乐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家乐房屋属农村居民住宅,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性质,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农家乐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营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符合长兴县《农家乐服务质量通用要求》的规定。 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户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农家乐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经营户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处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SB/T 1024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1.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术语和定义,经营服务基本要求、等级条件和评定管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种形式的农家乐经营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是用于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年)《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户(farmer)地域在乡村,以农,牧、渔业为主要职业的居民户,其“农户”的定义包含渔户、牧户。 3.2农家乐(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农户利用乡村资源,农家庭院为载体,为消费者提供具有乡村情趣和农家生活为特色的餐饮、住宿以及劳动体验、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服务的经营实体,可有田园休闲型、山地景观型、生态文化型和产业基地型等模式,包括渔家乐、牧包乐等。 3.3服务员(service in 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在农家乐中为消费者提供餐饮、住宿、农事参与、旅游、娱乐等活动服务人员。 4.农家乐等级划分及标识 农家乐分为五个等级,用五角星标识,即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星级越高,表示其农家乐的经营服务水平越高。 5.农家乐经营服务基本要求 5.1经营要求

农家乐管理制度三篇

农家乐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农家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管理,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卫生,XXX镇结合该镇实际,特制定农家乐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是农家乐是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须落实专人负责和管理。 二是须持卫生许可证,上墙公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是确保食用工具洁净,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是不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无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是不供应隔夜、隔餐或外购散装未经重新充分加热的食品,冷菜和其他熟菜从制好到食用不超过2小时。 六是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分开,标记明显,分类存放。 七是冷菜间须专用,专人规范操作。 八是确保农家乐内部及四周环境整洁、有序,无生活垃圾、堆放物,无乱吊挂等现象,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五、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防。 六、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森林防火知识。 七、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一、农家乐应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上报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所填写的资料真实性。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护照、旅行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确实无法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的农家乐,应将住宿登记情况于当天21时30分前报当地派出所。 三、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四、发生以下情况农家乐不应接待客人: (一)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农家乐管理办法

西岭镇农家乐(乡村酒店)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规范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行为,促进农家乐(乡村酒店)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家乐(乡村酒店)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果园、花园、鱼塘、林场等资源优势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住宿、餐饮的活动场所。 第三条在西岭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西岭镇党委政府和西岭镇农家乐协会是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西岭镇农家乐(乡村酒店)标准指导,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 第五条县旅游、工商、安全、药监、卫生、公安、环保、消防、规划、建设、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家乐(乡村酒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从事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一月内报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备案。 第七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家乐(乡村酒店)用房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自身性质。 第八条西岭镇人民政府承担农家乐(乡村酒店)建设项目的初审和日常管理(由农家乐(乡村酒店)业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部门编制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主要是指山区丘陵地区),县规划建设部门应加强农家乐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九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的建筑、附属设施建设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大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第十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提示牌,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在泥石流易发地、洪水频发区等危险地段经营农家乐。 农家乐(乡村酒店)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经营户应当迅速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如实报告西岭镇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农家乐(乡村酒店)从事饮食业必须取得卫生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出售商品和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第十三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应当按照国家《统计法》规定,按时向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报送旅游统计报表。 第十四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不得采取下列手段从事经营活动,违者由工商、旅游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强行拉客、欺客宰客; (二)强迫游客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四)欺行霸市,诋毁其他农家乐声誉;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重点区域可成立农家乐协会,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经营、自我教育职责。 第十六条西岭镇农家乐协会根据农家乐成员需要和旅游行业服 务质量要求,组织开展对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农家乐(乡村酒店)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符合从业要求。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毛湖咀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 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 备,严禁在客房或活动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夏季在未经许可深水区游泳,冬季在未经许可冰面垂钓尤 其儿童、老人。 五、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六、严格遵守农家乐停车场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停放,堵塞消防安 全通道。 七、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八、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 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 九、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确保安全事故 的零发生。

毛湖咀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填写住宿人员 信息,并保证资料真实性。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 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三、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农家乐不接待客人: 1、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2、从事违法活动者; 3、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4、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毛湖咀农家乐环境卫生制度 一、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做到垃圾入箱、无杂物随意堆放。 二、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不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农家乐管理制度_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

农家乐管理制度_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农家乐的管理,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农家乐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农家乐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家乐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家乐的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农家乐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以农业、农村、农事为主要载体,以利用环境资源、农村活动、农民生活资源、体验农村生活为主要特点;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以旅游经营为目的的旅 游项目。 第三条农家乐由县旅游局认定并授牌。授牌的农家乐享受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家乐发展的优惠政策。未经县旅游局认定授牌的农家餐馆(旅馆)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不享受农家乐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农家乐经营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县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是全县农家乐发展的领导机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协调小组负责农家乐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农家乐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县旅游局是农家乐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承担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的监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环保、质监、文广新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家乐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业主应主动、快捷、优质地为其办理相关证照。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第八条乡镇政府承担农家乐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农家乐日常管理及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农家乐发展重点乡镇要设立旅游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副主任和1至2名工作人员。 第九条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第十条农家乐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 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家乐房屋属农村居民住宅,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性质,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房屋拆迁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农家乐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营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符合长兴县《农家乐服务质量通用要求》的规定。 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户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农家乐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经营户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公安、安监、卫生、环保、质监、旅游等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农家乐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从事饮食业及其他直接为游客服务的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农家乐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出售商品和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第十五条农家乐经营户不得采取下列手段从事经营活动,违者由工商、旅游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宕昌县农家乐管理办法

宕昌县“农家乐”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农家乐”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促进我县“农家乐”旅游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是指利用农村庭院、湖泊、塘堰、果园、林地等农、林、牧、渔业的自然条件,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观光、娱乐、餐饮、住宿、购物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宕昌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家乐”旅游服务经营活动和“农家乐”旅游服务管理。 第四条县旅游管理部门会同工商、税务、安监、卫生、环保、质监、物价、公安等管理部门负责对“农家乐”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开业资格的认定; 2、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相关许可证照;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农家乐”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 4、国家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章“农家乐”开业基本条件 第五条“农家乐”开业须具备以下从业资格 “农家乐”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持证经营。需到旅游局、卫生局、工商局、地税局办理: (1)开业资格认证书; (2)卫生许可证; (3)工商注册登记; (4)税务登记注册。 需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申请书; (2)经营场所证明; (3)管理及服务人员健康证明; (4)负责人身份证、简历; (5)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审核推荐意见。 “农家乐”旅游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以及就餐环境、垃圾处理、污水排放应当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农家乐”开业须具备以下服务场所 (1)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乡村风情。接待区域面积与接待能力相适应,有必要的地面硬化处理,房屋结构坚固,通风良好,光线充足。 (2)提供住宿的“农家乐”,客房应宽敞,通风好,照明

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农家乐管理,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卫生,太和镇结合该镇实际,特制定农家乐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是农家乐是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须落实专人负责和管理。 二是须持卫生许可证,上墙公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是确保食用工具洁净,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是不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无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是不供应隔夜、隔餐或外购散装未经重新充分加热的食品,冷菜和其他熟菜从制好到食用不超过2小时。 六是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分开,标记明显,分类存放。 七是冷菜间须专用,专人规操作。 八是确保农家乐部及四周环境整洁、有序,无生活垃圾、堆放物,无乱吊挂等现象,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严禁在客房使用明火。 四、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五、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防。 六、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森林防火知识。 七、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农家乐应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上报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所填写的资料真实性。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护照、旅行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确实无法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的农家乐,应将住宿登记情况于当天21时30分前报当地派出所。 三、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 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四、发生以下情况农家乐不应接待客人: (一)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依据《四川省旅游条例》、《四川省农家乐行业自律公约》、《中共四川省委农办四川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发展乡村旅游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川农办〔2008〕80号)等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旅游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庭院、湖泊、塘堰、果园、花圃、林地等农、林、牧、渔业自然资源和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餐饮、住宿、娱乐、观光、休闲、度假、购物等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的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实体,均适应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从事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相关经营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许可。 (一)农家乐的设立要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等有效证照。 (二)涉及到住宿、娱乐等特种经营的,要具备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四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或加入农家乐(乡村酒店)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服务和行业监督作用。应当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拓展市场,做好培训交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特色品牌农家乐等工作。 第二章农家乐(乡村酒店)及其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第五条设立农家乐(乡村酒店)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环境卫生整洁;男女厕所分设; (二)布局结构基本合理,建筑设施安全可靠,具备必要的消防和防盗设施,能保障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能提供餐饮、住宿、娱乐、观光、休闲、渡假、购物等服务项目; (四)能提供旅游问询、接待、结账等服务;能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 第六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二)强迫游客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四)欺行霸市,诋毁其他农家乐名誉; (五)因互相之间的经济纠纷或者其他纠纷而滞留客人或者终止客人活动; (六)歧视、刁难、侮辱、谩骂客人; (七)强行拉客、欺客宰客;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者的服务准则 (一)接待游客不分种族、民族、地区、性别,一视同仁; (二)尊重游客的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三)遵守职业道德,对游客礼貌、热情、友好、能满足游客的服务要求; (四)依法经营、合理收费、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为游客提供健康文明的标准化和规

景区农家乐管理规定.doc

景区农家乐管理规定 为规范湖泊风景名胜区农家乐管理,根据《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湖泊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泊风景名胜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2+ 接入系统 (一)在湖泊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从事农家乐经营,必须符合《湖泊风景名胜区农家乐准入标准》,并实行环保、安全”一票否决制” 。 (二)严禁在湖泊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增加新的农家书屋,已开放的农家书屋将逐步取消餐饮经营项目。 (3)在湖泊风景名胜区从事农家乐经营,必须由市湖水环境保护局+湖泊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许可,然后按程序向工商部门申请相关许可。 星级评估系统 (1)严格的星级标准。依据《湖泊景区农家乐准入标准》,依据《省内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基本条件》和《省内乡村旅游服务星级标准》,结合实际和《湖泊景区农家乐星级量化标准》,明确农家乐的标准,为提高农家乐质量提供依据 (二)对农家乐实行动态管理。由相应的旅游星级评定委员会对相应的星级农家乐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对不符合《湖泊风景名胜区农家

乐准入标准》的,限期整改达标;如果整改仍不达标,将被摘牌并取消其经营资格。 (3)在进入景区的适当醒目位置,实行农家。的统一公示制度,统一景区内相关农家的相关信息,让游客选择自己的消费。 小型农舍音乐管理转向系统 (1)加强现有小型农房的日常监管。按照“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非直接排放、污水设备24小时运行”的要求,发现直接排放将给予黄牌警告;两个直排应暂停整改;对于三直行,相关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 (2)现有小农户相关营业执照到期后,餐饮经营项目自行终止,工商部门、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继续办理。 (3)支持和鼓励小农户开展环境治理、房屋美化和亮化工作,发展2+支持服务业,如茶馆+熟食+水果+旅游商品。 依法缴纳风景资源有偿使用费制度 (一)实行按实际游客接待规模分类和风景名胜资源分级有偿使用费制度。具体征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省。 (2)湖泊景区相关乡镇(街道)应加强对农家乐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健全农家乐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湖泊景区农家乐产业健康发展。 风景名胜区幸福农家管理规定

农家乐酒店管理制度

大湖渔家饭店管理规范 一:考勤奖惩制度 1:服务员早上8:30必须到岗开展工作,中午打理完事务下班休息.下午2:00必须到岗工作.晚上打理完事务下班.如遇没有客人可提前至8:30下班. 2:服务员有事需先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否则算辞职. 3:服务员不得迟到早退,发现第一次处罚10元,发现第二次处罚20元.第三次处罚30元.第四次辞退. 二:卫生保洁制度 1:服务员按照分工,包干卫生保洁.要求8:00至9:00完成卫生保洁工作.厨师保洁厨房. 2:所有劳动工具自行保管,摆放到位,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3:工作要求:地面要拖,墙面要掸,玻璃要擦,护栏要抹,卫生间要刷,垃圾篓要换,做到窗明几净,耳目一新,眼观手摸都没有问题. 4:检查要细,处罚要严,每天保洁完后员工之间要互查,发现问题容许整改,存在问题,检察人员查处不出来,被酒店查处后,处罚负责检查整改员工50元.卫生包干责任人100元.. 一个月内,服务员认真负责,工作到位,不出差错奖励该员工100元. 三:接待制度: 接待由_______________负责,一听响动立即出面接待,笑

脸相迎.要保证成功率99%以上.如接待方让游客走掉,每批处罚10元..电话订餐,订客房要问清客人姓名,联系方式.现场订餐,订房要缴纳30%押金.收款人必须开票.经酒店容许签单的一定要客人签字确认. 四:帮厨制度 :1:保洁工作完成后立即转入帮厨,积极主动,眼疾手快,不得消极怠工. 2服务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情况立即辞退. 3每月对帮厨工作进行一次评比,没有差错每月奖励100元.4:处罚工作怠慢,不服从安排,言语态度行动如有顶撞酒店的每次处罚100元,后果严重的辞退. 五:厨师工作制度 1:厨师要能做特色菜,拿手菜,土菜. 2:厨师要对菜价市场了如指掌,定价准确.每天安排菜品数量种类要安排无误. 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二、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四、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五、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

休闲农庄管理规章制度

三、机构设置。经理办、财务部、规划部、财务部、服务部。 四、团体守则。1、加强学习,遵守国家政策和法令山庄规章制度,争光优秀员工。2、爱山庄和集体,同山庄荣辱与共,树立团队、竞创、协作精神。3、服从领导关心经营情况,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不折不扣完成在职工作和领导交由事项。4、不迟到早退,出满勤,干满点,不串岗和办私事,工作时不饮酒吸烟或自制饮食;不损坏公物和做有损团结的事。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以貌取人,谦让礼貌;讲卫生、重仪表、勤换衣、常理发、常剪指甲,不食生蒜。6、讲站姿、带微笑、态度诚恳、有耐心、不抢话、不争辩,不高腔、持冷静。7、尊重宾客风俗习惯和人格,不揭短、讥笑、议论,对生理缺陷人不歧视和嘻戏。8、对来电和客人咨询,做到有问必答,知无不言。声调温和,用语文明,不收礼品小费。9、与宾客交往不谈山庄是非,客户长短,保守山庄文件、资料信息,报表内容,保守不泄密。10、不图私利和贪污受贿及挪用公款;不以权谋私,原于打击歪风邪气。11、戒免家大业大,浪费难免论,珍爱设施设备,节省器材器具,精算紧缩支出,保持勤俭兴业优良传统。 五、部门职责 1、经理办 (1)围绕山庄目标实现,充分发挥参谋助导作用,优质高效为总经理部门提供全方位服务。(2)做好山庄与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通联,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的反馈和贯通。(3)做好督办督查,考勤考核,汇总公布,确保山庄运作及时有效贯彻落实。(4)做好山庄社会主义组织,会议记录,整理归档,完成来宾接待、观光、活动、调研任务。(5)组织山庄理论和业务学习的培训,开展多样性文娱活动,做好环境

卫生,后勤安全,对外宣传事宜。 2、财务部 (1)严格按财经纪律《会计法》和财务制度办事,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查原始报销凭证,执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签字的规定。(2)注重操作规程,记帐准确,及时完善,呈送报考,合理运筹资金流向。(3)按时将微部门、客户资金、严禁裁流和挪用,杜绝票记管理混乱,白条入帐,它项充帐,保障正常业务开展。(4)加大所有财务活动以物品的购进、使用、消耗监督的审查,确保山庄财产不受损失;确保不流失,不铺张浪费。(5)恪守财务保密制度,不得外泄财务信息,做为总经理临时交办工作。 6、按收费标准对经营部门按时足额收费。提取现金,应提高报告书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支出款项,赁发票,经手人签字,总经理审核签字,做到开支帐目日清月结,款款相符,保证记帐、复帐、报帐手续完备,妥善保管赁证、帐簿、报表资料;(6)建立山庄财产物质帐册,报废物资需经理办鉴定,总经理批准报废,采购物质按准许程序,经手人和强收人签名,方可报销入帐。 3、接待部 统筹协调旅游团队,宾客的接待异游,食宿工作,认真检查入户游客登记,做好查房、卫生、安保工作,配合工商、公安、卫生部门执行《山庄注册登记制度》、《验收标准》、《卫生许可证》规定,办理相关证明,确保验收合格。 4、外联部: (1)发挥超前外宣意识,加大宣传辐射范围,组织山庄资源编制旅游网络,攀新结缘,广招天下来宾。(2)按山庄同旅行社、团队旅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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