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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苏州市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公示

2014年苏州市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公示
2014年苏州市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公示

2014年苏州市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八) 根据《苏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以下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4年7月1日-7月7日;

举报电话:65210163、65210095。

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2)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内党发〔2012〕11号)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社区办)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比例由各旗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确定。每个社区一般配备6至10名社区工作人员;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按每200户居民1人的标准配备。 第三条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监督和保护。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 第五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 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民政部门(社区办)依法作出的决定; (三) 掌握社区居民的详细情况,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解决社区居民的后顾之忧; (四) 协助城市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社区层面与居民群众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劳动就业、文化

体育、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区教育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全社区; (五) 推进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六) 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 (七) 依法应承担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 取得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三) 参加培训; (四) 提出陈述、申诉和控告; (五) 申请辞职; (六) 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招聘和录用 第七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旗、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负责招聘,并在盟市民政局(社区办)备案。 第八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二)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复员转业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完整word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工作人员是指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人员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在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要接受党员、居民的工作询问,并做出答复。 第五条社区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业务技能、文化知识等,参加街道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章教育的培训 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任职以后,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两委成员主要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培训,其他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以及街道的各职能科室进行培训。 第八条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培训以下列内容为主:

(一)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各级党组织关于城乡统筹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 (二)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街道规范、廉政规定等; (三)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城乡统筹和社会管理知识等。 第四章请休假与考勤 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实行书面报批制度。 社区党总支、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请(休)假1天以内须报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查,并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请(休)假1天以内由社区权责领导人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报经街道业务分管领导批准。 社区两委人员在3年任职期内,每年可享受5天的正常休假,连续工龄每超过1年,增加1天假期,累计不超过15天。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站人员休假按街办聘用人员休假执行。请(休)假到期后及时销假。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休)假实行备案公开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公开,并报街道党政办和社事科备案。每半年进行民主测评时,在党员代表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第十条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每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社事科备案,以此作为评定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依据之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试行)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根据社区工作者性质,实行综合工时制。以月为计算周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 2.社区的一般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时间、晚上下班后两小时、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需安排人员值班。 二、日常考勤管理 1.社区工作者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2.各社区应设立考勤员,本着真实、准确原则填写考勤登记表。党组织书记负责监督执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社区办外勤干部签字后,报社区办。各种假条一并上报。 4.日工资的计算:本人月全部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执业补贴)除以21.75为日工资。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社区工作者按规定时间在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社区正常上班;

(2)外出开会; (3)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或业务学习; (4)其它经组织批准的在社区外的工作内容。 2.以下情况视同为出勤,不扣任何款项,但须在考勤汇总表上注明。献血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凭防疫部门通知单,带子女进行免疫;女工作人员哺乳时间;因公负伤,按规定享受的治疗与休养假;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内。 3.病假: (1)病假为因病治疗或休息的假期,需有医院病休证明。 (2)病假每月累计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发当月月奖金的30%;病假每月累计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月奖金。 (3)当年病假连续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计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发当年年度奖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需长期病休的社区工作者,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4号)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适当提高待遇水平 根据不低于我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的待遇水平的原则,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 1.提高基本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基本工资增幅为700元。社区工作者待遇结构以及职务年限补贴、奖金,享受社会保险、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标准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设立年终考核奖。按照平均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核定年终考核奖总额。年终考核奖发放时,由各街道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和考核情况适度拉开档次。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报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工资待遇的激励机制,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1.鼓励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应届毕业生参加社区工作试用期满,或具有一年以上实践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正职待遇,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副职待遇。在岗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鼓励社区工作者提高专业化水平。社区工作者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30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200元。 三、实施范围 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此次规范待遇的实施范围为:通过选任或全区统一公开招录,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中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只涉及工资待遇的调整,不涉及机构性质和身份编制的改变。 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中全职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享受职务年限补贴和奖金,其待遇标准保持不变,同时享受年终考核奖。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将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纳入本地区社会建设整体工作部署,并作为保民生、保稳定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抓好抓细抓实。 2.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要与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整合社区队伍同步进行。社区工作者人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京组发[2001]18号)、《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等文件要求,经各街道核定报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执行。 3.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2010年10月27日

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提案

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提案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社区建设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基础。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是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前提和保障。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形势的不断发展,社区工作肩负着市、区各部门最基础的工作,是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共筑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也是开展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的主要阵地,城市创建的主战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平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社区工作人员肩负着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重任,承担着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使命。目前看,社区居委会具有双重身份,一是自治组织;二是政府工作的基层单位。不但完成对居民的服务,而且承载着政府各职能部门很大一部分基础工作。如:党建、民政低保、社会保障、市容卫生、经济普查、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社会综治、信访、再就业等等。可以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特别是今年社区合并之后,广化、水心、莲池合并成松台街道,桂柑、桃李、昌盛合并成桂柑社区,工作量就更大了,市政府的办公事项下放到社区,现在社区接办126项的办事事项。而这些事项以前都是工商、园林、民政、计生等等上级部门的事情,现在都放在社区来做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少,但工作量却很大,他们付出的劳动与其所得到的报酬显现不相等。

一、榆阳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现状 当前,中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承 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居民群众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无论是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财政收入,还是计划生育、扶贫助困、环境整治,亦或社会治安、来信上访,社区都是最终的组织者和执行者。社区工作人员长年工作在基层,直接与群众接触,解决了许多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难题,社区主任被人们亲切的称为“社区总理”。然而,社区工作人员的回报与付出不成正比,目前财政补贴社区工作人员每月工资为1410元,福利待遇更是廖廖无几,甚至个 别社区工作人员垫资、借资支付办公费用。在物价和工资水平普遍上涨的今天,1410元的月工资勉强维持个人日常支出,谈不 上养家糊口、赡养老人、抚养小孩。每月扣除社保的钱,社区专职工作者所领到的工资仅仅只有1050元,再说现在的物价飞涨,别说是养家糊口了,就连自身的生活费也不够,何以安心工作。基层社区工作者工作忙,担子重,任务多,压力大,但他们的福利待遇却很低,这不利于基层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的进程,不符合从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的专业社区工作的发展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待遇范围 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二、规范待遇原则 (一)社区工作者总体待遇水平不低于本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的待遇水平。 (二)重视知识、尊重人才,对于已取得较高学历、获得相关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给予适当优待。 三、规范待遇内容 (一)社区工作者的基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年限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住房补贴和其他待遇七部分。 1.基本工资。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分三档,正职每人每月720元,副职每人每月64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90元。 2.职务补贴。各岗位职务补贴分别为:正职每人每月960元,副职每人每月845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740元。 社区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应届毕业生参加社区工作试用期满,或具有一年以上社区实践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正职待遇,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副职待遇;在职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 3.年限补贴。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长一次年限补贴,增长幅度为每人每月50元。在社区工作未满一年的只享受职务补贴。 4.奖金。年度奖金,实行总额包干,按照平均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核定总额。 5.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实行平均每人每年4090元标准核定总额。 6.住房补贴。按照平均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核定总额。 7.其他待遇。按照市有关规定,社区工作者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独生子女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社区工作者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30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200元。本方案实施基准日之前的职业水平补贴不追补。 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区工作者应当按规定参加年度注册,不进行年度登记注册的,不得享受该项补贴。 (三)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中全职从事社区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其标准按规范待遇内容规定的职务补贴、年限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和住房补贴执行。 四、规范待遇后年人均增资额 规范待遇后年人均增资额=本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2009年度人均应发工资总额—社区工作者2009年度人均应发工资总额—职业水平补贴

2020年最新宝山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实施意见(试行).docx

宝山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实施意见(试行) 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根据本市《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 意见》(沪委办发[2015]22号)、《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试行)》(沪人社综 [2015]108号)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本区居民区和街道、镇(园区)公共事务岗位直接从事社会服务和管理, 并与本区或者街道、镇(园区)的专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社区工作者。包 括居民区工作人员,街道、镇(园区)中心聘用人员,街道镇(园区)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以及其他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纳入的人员 第二条(实施原则) (一)制度并轨、有序过渡。在梳理原有人员情况、收入结构的基础上,各街道、镇(园区) 按本意见统一对所属社区工作者重新确定薪酬,实现有序过渡。不同岗位等级人员的年收入 水平,最高与最低之比一般为两倍左右。 (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根据其岗位等级、岗位责任、工作业绩、 考核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区一线骨干、工作表现优秀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体现激励导向。 (三)综合评估、稳步调整。综合参考宝山区域经济发展财政状况、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 资水平以及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本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并逐步建立工资调整机制。 第三条(薪酬水平) 社区工作者平均收入按照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 1.05倍确定。并根据全市 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第四条(薪酬构成)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年收入的80%左右。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 和具体事务。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负责人、主管、工作人员三类。每个岗位对应若干等级(共设置18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具体标准,工作人员按所在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基本工 资,按月发放。岗位、等级变动,基本工资也相应调整。 (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为年收入的20%左右。主要体现社区工作者工作业绩、实际贡 献等因素,并结合个人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差距。绩效工资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例如按季或者按年发放,设置若干子项目发放等),具体分配办法由各街道、镇(园 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其他 对于工作业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年度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占全区社区工作者总 人数10%以内)给予800元/人奖励。 第五条(社会保险) 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经费保障) 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杭州市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送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充分发挥社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 (一)重要意义。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党在城市的工作基础和执政基础。随着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区日益成为完善城市基层管理的平台、拓宽基层民主的渠道、服务居民群众的载体和开展社会工作的舞台,在社会经济政治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是开创社区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决策的重要内容。 杭州是新中国城市居委会组织的发祥地,是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发源地。自2000年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以来,我市坚持“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全市社区党建不断强化,居民自治继续深入,社区服务日益完善,基础设施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日趋规范,保障措施逐步落实,社区建设呈现出蓬

勃发展的良好态势,走出了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的和谐社区建设之路。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市的社区建设仍然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社区工作者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新世纪新阶段,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巩固基层政权,深化社区改革,积极探索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为统领,以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主线,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为动力,围绕实现“五大品质”、推进“六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打造和谐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以强化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推进居民自治为导向,以发展社区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组织为基础,以社区居民满意为标准,高标准建设社区、高水平整合社区、高质量服务社区、高效能经营社区,切实落实“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房办事、有章理事”,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五大生活品质”,真正把我市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总体目标。以硬件设施标准化、民主自治制度化、社区服务规范化、社工队伍专业化、社区活动群众化为目标,探索构筑城市社区管理新体制和运行新机制,实现全市社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到2008年,全市50%以上的社区达到市

宝山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实施意见(试行)

宝山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实施意见(试行) 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本市《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5]22号)、《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试行)》(沪人社综[2015]108号)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本区居民区和街道、镇(园区)公共事务岗位直接从事社会服务和管理,并与本区或者街道、镇(园区)的专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社区工作者。包括居民区工作人员,街道、镇(园区)中心聘用人员,街道镇(园区)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纳入的人员 第二条(实施原则) (一)制度并轨、有序过渡。在梳理原有人员情况、收入结构的基础上,各街道、镇(园区)按本意见统一对所属社区工作者重新确定薪酬,实现有序过渡。不同岗位等级人员的年收入水平,最高与最低之比一般为两倍左右。 (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根据其岗位等级、岗位责任、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区一线骨干、工作表现优秀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体现激励导向。 (三)综合评估、稳步调整。综合参考宝山区域经济发展财政状况、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以及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本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并逐步建立工资调整机制。 第三条(薪酬水平) 社区工作者平均收入按照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05倍确定。并根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第四条(薪酬构成)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年收入的80%左右。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负责人、主管、工作人员三类。每个岗位对应若干等级(共设置18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具体标准,工作人员按所在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岗位、等级变动,基本工资也相应调整。 (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为年收入的20%左右。主要体现社区工作者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并结合个人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差距。绩效工资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例如按季或者按年发放,设置若干子项目发放等),具体分配办法由各街道、镇(园 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其他 对于工作业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年度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占全区社区工作者总人数10%以内)给予800元/人奖励。 第五条(社会保险) 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经费保障) 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关于将我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纳入规范化管理建议

关于将我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纳入规范 化管理建议 084 赵月梅 社区的体制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社区)自治法设立的。社区干部与村委会干部收入实行的是财政补贴。村委会干部本身有一份土地在耕作,同时村里也有一些收入为村干部发工资,而社区却没有,社区干部完全依靠财政补贴。目前在太原市委、市政府的努力下,社区干部的补贴日益提高,如太原市城区各社区书记、主任由2002年的每月450元提高到现在的840元,社区支委、社区委员由2002年的每月400元提高到现在的780元,并给社区干部上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社区干部交了医保费用和养老保险后,每月剩下收入为600元左右。最近两三年,社区充实了一批社工、计生、社保、低保、卫生、安全等公益岗位人员,他们的收入不叫工资,不叫补贴,大体工资水平与社区干部补贴相当。 社区承担的工作有:计划生育、民政救助,低保、社会保障、环境卫生、司法、民事调解、稳控、人口普查、社区矫正、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综合治理、消防与安全、科协、社区教育、城建、防汛。防震、甲流预防、统计、流动人口管理、拆迁、租赁房屋管理、慈善捐助、交通安全教育、双拥、老龄、残疾人帮扶、武装、征兵、文化、体育、工、青、妇、人大、政协、统战、

精神文明、党建等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百余项工作。基本上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都要依靠社区组织力量去落实完成。 建议太原市政府将社区纳入规范化管理单位,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 1、按照(或比照)事业编制单位的待遇执行。 2、承担所有政府职能工作时,不能只承担工作,没有待 遇,真正落实执行“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 3、尽快修订新的“村委(社区)居民组织法”,以适应新时 期的社区工作职能以及应享受的待遇。 4、工资问题:应和其他单位一样,按照学历、基本工资、 职务,给予定级,并与国家每年工资增长同步调整。 5、太原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各种补贴,应和其他单位一样, 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的取暖、独生子女费、交通、电话 等补贴。 6、增加社区办公费用:现在社区办公日趋网络化,微薄 的办公费用维持不了现代办公的需要,造成社区自办 实体、向驻地单位求援等不正常的情况,影响社区声 誉。(社区的办公经费用每年财政拨1—2万元,有的 社区仅暖气费用每年就开支7千多元)。

常见的社区工作者面试题目

真题 海淀某街道2009年招录社区工作者面试真题 1.介绍一下自己,说说自己的优点,缺点,爱好 2.如何接电话 3.社区待遇不高,你怎么看待 4.怎么组织开会 5.领导在公开场合对你进行了不公正的批评,你怎么办 宁波江东社区工作者面试题目 1、“真诚是与人交流的一把钥匙”,你如何理解这句话? 2、漫画题,上面话着一个妈妈拿着一碗好吃的对孩子说:“快吃,别让奶奶看见。”孩子拿着好吃的对奶奶说:“奶奶,快吃,别让妈妈看到。”妈妈 一脸的窘迫。 3、如何整合利用社区资源。 1、某地级市选拔一批80后做干部,引起了群众不满,政府人员解释说,我们这样的小县城,如果不这样做怎么能留住人才呢?对此你怎么看? 2、领导让你调查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你打算如何开展工作? 3、单位新进一同事,眼高手低,工作不安心,领导让你帮忙教育他,但他却有抵触情绪,你怎么办? 4、假如你是拆迁办领导,由于拆迁款没有发放到位,群众围攻拆迁人员,你该怎么办?

? ? ; 白下 24 号下午的: 1、你为什么选择社工?你的初衷是什么 2、社区里养狗引起不满,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 秦淮 24 号上午的: 1、社区居委会主要都干些什么工作? 2、有人办低保,条件不符合,领导不在,你怎么办? 秦淮 24 号下午的: 1、怎样建设好居委会? 2、一对下岗夫妻在校区内违章搭建了摊位,现在要强行拆除,作为社工你要怎 么办? 白下上午的面试题 1、社供应该有哪些素质 2、楼上漏水,楼下的向居委会反映,你如何处理? 白下区下午面试题: 1.你为什么选择社工?你的初衷是什么 答:首先,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的核心是社会的安定有序。社区是社会最基层的组织,他们虽然在组织 结构中的层次不高,但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却具有重要的作用,没有社区的稳 定,就没有社会和国家的稳定。因此,如果能够进入社区这个基层组织工作, 为社会和国家的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将会是我的荣幸。 其次,从社区发展的角度来说,在目前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中,社区除了保持 稳定外,还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改革与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因此,需要一群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补充进社区的 基层工作队伍,而我认为我恰属于这方面的人才,我的所学一定能够为社区的 发展作出贡献。 最后,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说,作为一名刚刚走入社会的大学生,我现在最欠 缺的就是经验,包括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而进入社区基层工作,恰恰能够拟 补我这方面的不足。通过为社区居民服务,我能够有机会与更多的人打交道, 从而积累社会经验;通过担任相关职务,处理具体的各种事务,我能够积累工 作经验。所以,我相信通过担任社区工作者,我个人的发展将会有长足的进步。 2.社区里养狗引起不满,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 第一,调查清楚情况,包括社区里有多少养狗的居民以及其他居民不满主要原 因在哪(造成环境污染还是狗咬伤人等) 第二,若调查结果表明确实是养狗的居民造成的小区环境或居民安全等问题, 首先就要在社区内粘贴告示,告知养狗居民注意事项,保持社区环境整洁与社 区和谐; 第三,再有就是主持和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主要请来养狗的居民代表与其他居

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落实情况的报告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杨英周兆骏冯幼婷 社区专职工作者作为社区建设的推动者和社区工作的主力军,在提升城市基层公共服务、推进城市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省、市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为打造一支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稳定的社工队伍,对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作出明确要求,出台相关政策。2007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2007]64号)中提出,社区专职工作者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并参照企业有关标准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我市于2006年12月出台了《关于规范宁波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甬民发[2006]110号),在市区建立起统一的专职社工薪酬保障制度。 为切实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在我市贯彻落实,遵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2009年6月至8月,市民政局开展了全市社工工资福利待遇落实情况的专项调研。调研采取书面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了解各县(市)区落实社工工资福利待遇基本情况;统计每个街道和依法设立社区的镇(简称镇,下同)2008年社工薪酬和2009年社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实地走访了全市17个街道(镇)和17个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倾听各方意见。本次调查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对象不包括在社区挂职的行政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退休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社工收入近年来有了切实保障和改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引起重视,并积极加以改进。现将我市社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综述如下。

北京社工工资福利待遇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71162288.html, 北京社工工资福利待遇 社工即社会工作者,他们由具有某些专业的知识或者技能的人员组成,为社区中有需要的人们提供服务,社工与义工不同,社区的工作可以领取工资。那北京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赢了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北京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2016 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结构,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步伐,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京社委发〔20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实施范围 第一条本实施方案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中,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

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交叉任职人员,按照“兼职不兼酬、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条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社区工作试用期满,或具有一年以上社区实践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正职待遇,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副职待遇;在职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四条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中全职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具体调整标准和调整方案由各区县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第二章工资总体标准 第五条根据中办发[2010]2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规定,社区工作者总体待遇水平,原则上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标准确定。各区县具体标准由本区县确定。每年在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

社区专职工作者与社区工作人者

社区专职工作者 是指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和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组成。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不需办理聘用手续。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具有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岁至49岁之间; (三)离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四)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原则上长期居住在本社区。 社区工作者 25日,北京社会建设大会召开,公布了《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等5个重要文件,首次对社区工作者的职责、待遇等进行规定。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分三档,正职每月720元,副职每月640元,一般工作者每月590元。职务年限补贴也分每月960元、845元和740元不等。奖金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核定总额。另外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完成登记注册当月起,每人每月也将增加职业水平补贴8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完成登记注册当月起,每人每月将增加职业水平补贴50元。由此计算,社会工作者的平均年薪可达到

关于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编制问题的建议

关于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编制问题的建议 社区是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因此社区的发展与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当前,我国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辖区单位和人口急剧增长,大量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外来人口纷纷涌入社区,社区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负担日益加重,社区管理体制自身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区功能行政化。《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事实上,由于社区在组建过程中,过多地依靠了政府的扶持,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便也超越了其应有的职责和权限。一方面,政府包揽了许多应由非政府、非营利社会组织所承担的职能与事务,另一方面,习惯于将官方办的非政府、非营利社会服务组织、自治组织作为自己的附属物来领导,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目前,社区自身承担着多项事务性工作,还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种临时性专项任务和应付各种各样的开会、学习、参观、检查等。上级部门对社区居委会安排工作、检查评比相对较多,指导、协调社区

居委会自主开展工作相对较少,社区居委会职责被动膨胀,工作负担有加重之势。社区居委会组织不是向辖区居民负责,而是向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居委会组织疲于应付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其本身自治的职能呈现出日益弱化和边缘化的趋势,行政化色彩日益浓厚。 二是社区职能模糊化。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民委会之间职责不清。一方面,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社区居委会发展方向得不到落实。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职责完全包括了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也就是说,在制度界定上,二者就存在着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街道办事处同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仍停留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街道办事处同样要布置到各社区居委会,如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使社区成了街道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和具体落实层。导致办事处对应该谋划的辖区事业发展无暇顾及,整日陷于具体事务;居委会无法依照法律办理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只能被动地承受办事处安排的各项工作,社区工作无力向更高层次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的关系也需进一步理顺。在现实中,许多政府部门以属地管理为由,把本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下派给街道办事处,而街道办事处随即将其转嫁给社区。但这些部门只是把工作下派给社区,并没有提供相关的必要的工作条

苏州市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公示(一)

年苏州市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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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苏州市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公示(一)根据《苏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以下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5月30日-6月5日; 举报电话:65210163、65210095。 序号姓名 性 别 民族出生年月学历 录用单位 及职位代码 现工作单位及专业 (在读院校及专业) 是否具有 两年基层 工作经历 考试成绩 备注 笔试面试总分 1 陆定男汉1982.06 硕士 研究生 太仓市发改委 01 太仓市招商局商务研究是183.7 80.6 70.92 2 夏莹女汉1988.0 3 本科太仓市经信委 01 苏州市高新区狮山社区居 委会国际经济与贸易 否202.2 77 72.2 3 王由酉女汉1985.11 硕士 研究生 太仓市经信委 01 太仓市浮桥镇环保办公室 工商管理(本科) 否199 76.4 71.37 4 朱敬明男汉1987.10 本科太仓市经信委 94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 事处市场营销 否183 71.8 66.4 5 孙庆女汉1986.10 本科太仓市审计局 01 太仓市供销总社 国际经济与贸易 是193.2 75.6 70 6 倪靖男汉1987.0 7 本科太仓市审计局 01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 有限公司工程管理 是186.6 75.6 68.9

序号姓名 性 别 民族出生年月学历 录用单位 及职位代码 现工作单位及专业 (在读院校及专业) 是否具有 两年基层 工作经历 考试成绩 备注 笔试面试总分 7 崔丹女汉1989.09 本科太仓市药监局 01 应届苏州大学预防医学否211.7 73.6 72.08 8 陈玲女汉1983.01 本科太仓市科教新 城管委会01 昆山蔚洲房产开发有限 公司土木工程 是175.1 72 65.18 9 查正霞女汉1981.07 本科太仓市科教新 城管委会02 太仓市人防工程管理站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是192 67.6 65.8 10 程赟男汉1986.04 本科太仓市城管局 01 城厢镇新农村村委会 电子工程与信息化 是187.8 74.8 68.7 11 钱奇琦男汉1985.04 本科太仓市城管局 01 太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是186.7 75 68.62 12 李赫女汉1986.12 硕士 研究生 太仓市委农村 工作办公室01 应届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推广(农村区域发展) 否196.5 73.8 69.65 13 方洁女汉1984.04 本科 太仓市委农村 工作办公室02 苏州港大思培科技职业学 院农村区域发展 是195.7 75.4 70.32 14 陈慧冰女汉1988.11 本科太仓市城厢镇 01 城厢镇人民政府府东社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否139.7 81.8 75.83 15 乘康男汉1980.04 本科太仓市城厢镇 02 城厢镇司法所信息工程是146.5 78.2 75.73 16 何磊男汉1980.10 本科太仓市沙溪镇 01 常熟市藕渠中学 化学(师范) 是140.5 71.4 70.83 17 陆熠男汉1983.10 本科太仓市沙溪镇 02 太仓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武器系统与工程 是144.2 70.2 71.15 18 顾焱女汉1982.04 本科太仓市浏河镇 94 浏河镇村官 国际经济与贸易 是138.6 68.8 69.05 4

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

编号:FS-DY-20626 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 甲方:_____(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地址: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要求: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社区从事社区_____工作。乙方必须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

乙方的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保护条件,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按照社区工作的特点,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和休息制。 第五条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第六条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乙方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由甲方委托_____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七条劳动纪律:甲乙双方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区、街道(镇)民政部门监督及所在社区的领导。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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