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新消防法

新消防法

XIAO FANG FA XIN JIU ZHI BI JIAO

典型火灾案例

今年以来,全国不断发生影响恶劣、损失重大的火灾事故。2月1日,福建省福州市拉丁酒吧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20 人受伤;2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花都市场火灾,过火面积2000多平方米,受损商户57户,烧毁摊位72间;2月5日,湖

北省武汉市汉正街批发市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00多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财产损失巨大;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工地发生火灾;4月6日,北京科技馆新馆发生火灾。这几起火灾,发生时间集中,涉及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高层建筑等,

可谓种类齐全。

重庆金泰织造有限公司火灾

2月1日10时30分左右,重庆金泰织造有限公司

(位于沙坪坝区曾家镇)两米剑杆一、二号车间发生

火灾。

接警后,消防部门火速出击,赶赴现场施救。由

于厂房内存放的都是易燃物品,火势很快蔓延开来。

消防部门调集15辆消防车在现场展开施救。火灾未造

成人员伤亡。

这起火灾过火面积2200平方米,烧毁织布机144

台,直接财产损失176万元。起火原因为两米剑杆一

号车间顶棚西北角上的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根

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2月6日区

消防支队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兴胜罚款1000元、对消防安全管理人陈远卫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汉正街火灾

二月五日九时五十分,位于汉正街的武房一号拆

迁还建楼、塑料玩具和工艺品市场突然发生火灾。该

楼共八层,三层以上是住宅,一二层为经营装饰品的

商铺及仓库,节后大部分商户已恢复营业。当日,二

楼装饰品仓库发生火灾后,开始大面积蔓延。

火灾发生后,不少商家和楼上居民被困,湖北省、武汉市公安、消防官兵调集八百余人立即赶到现场,全力扑救火灾。由于发生火灾楼宇周边街道狭窄,仅有两台消防车能够靠近灭火。为了保险起见,消防人员将起火大楼附近楼宇中的居民也进行了疏散。交警则封锁各条通往火灾现场的道路。

至十二时,明火被扑灭,过火面积达两千余平方米,不少商户倾家荡产。

央视新址火灾

2月9日晚21时,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

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燃起大火,经初步调查,负

责现场燃放烟花的三湘烟花制造公司具备燃放A

级礼花的资质,但燃放活动并未得到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属于违法燃放行为。而现场准备燃放的礼花弹直径6寸,多达700余发,总价值达百万元。造成经济损失保守估计达7亿。

2月11日,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兼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现场的3名工作人员和燃放烟花的8名烟花公司工作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

中国科技馆新馆火灾

4月6日下午两点左右,中国科技馆新馆在建

工地发生火灾,科技馆东南角外侧严重烧损,所

幸撤退及时未发生人员伤亡。大火从内保温层挤

塑板烧起,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中国科技馆新馆是国家重点工程,位于奥

运村北辰东路和大屯北路十字路口,计划于今年9月开馆。昨天下午2点50分,科技馆东南角外墙底部铝合金板已被烧毁,一层玻璃严重损坏,馆顶仍不断冒着滚滚黑烟。

中国科技馆新馆火灾

4月19日上午10时20分,位于南京鼓楼区山

西路军人俱乐部内的中环国际广场的大厦两个相

邻的空调外机突发大火,火舌顺着外墙往上攀爬,

短短一个小时内,大火从7楼一直烧到50楼,南

京消防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10个消防中队和战勤

保障大队194名消防官兵,共37辆消防车赶赴火

灾现场,并疏散出400余名群众。

中环国际大厦1至8层为裙楼,10至23层为办公区域,25至50层为住宅,9、24、40层为避难层,高189米,总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

前言

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进行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加强我国消防法制建

设,推进消防事业的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消防法》的修订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服务型政府必将成为历史的主要选择,同时,消防工作也将面临着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面临着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

新要求。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现阶段,现行《消防法》的一些规定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对现行《消防法》的修订势在必行。

现行《消防法》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对消防工作责任主体规定不够全面,责任不够完善和清晰,制约和影响了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不适应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需要;

二是对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设置不适应形势需要,计划经济时期包揽式管理的色彩较浓,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职责与有关责任主体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晰,不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三是缺乏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防范火灾风险的规定,不利于发挥市场主体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作用;

四是对违反消防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规定不全面,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强制措施,不能有效消除和制止消防违法行为和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二、《消防法》修订的简要历程

200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消防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后,提出了“修改《消防法》,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

应的消防法律体系”的建议。

2002年10月,公安部正式启动《消防法》修订工作。

2006年4月,《消防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在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及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审议。

2008年3月,《消防法(修订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