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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药的国内知识产权状况调查

部分农药的国内知识产权状况调查
部分农药的国内知识产权状况调查

Pesticide Science and Administration

2010,31(8

加入WTO 以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和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国内众多农药企业正面临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在此情况下,了解现有农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对于农药企业规避知识产权纠纷无疑是非常必要的。笔者对目前国内关注度较高的15个农药的已授权专利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1],其结果供有关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1)本次调查仍是未详尽调查,其数据来源于中国专利检索系统(CPRS ),其中可能会有个别农药的数据与专利登记簿有出入,应以专利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2)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3)本次调查的内容包括了每项专利的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保护内容四部分,其中保护内容部分仅仅是对其权利要求书的简要说明或概括,按照专利法第56条的规定,具体保护内容应以授权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

本次调查的15个农药分别为甲氧虫酰肼、噻虫嗪、乙虫腈、硅噻菌胺、唑酮草酯、噁唑酰草胺、吡噻菌胺、苯酰菌胺、噻酰菌胺、醚菌胺、氯虫酰胺、氟啶酰菌胺、苯菌酮、嘧苯胺磺隆、双氯磺草胺。

1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 )

1.1ZL93114977.0专利权人:罗姆和哈斯公司;申请日:1993.11.23;保护内容:甲氧虫酰肼原药;1.2

ZL200380101557.4

专利权人:拜耳农作

物科学股份公司;申请日:2003.10.6;保护内容

N 2-[1,1-二甲基-2-(甲基磺酰基)乙基]-3-碘-N 1-{2-甲基-4-[1,2,2,2-四氟-1-(三氟甲基)乙

基]苯基}邻苯二酰胺与甲氧虫酰肼的混合物;

2噻虫嗪(thiamethoxam )

2.1ZL93108584.5专利权人:诺瓦提斯公司;申请日:199

3.07.21;保护内容:噻虫嗪原药;2.2

ZL02134906.1

专利权人:华南农业大学;

申请日:2002.10.9;保护内容:印楝素+噻虫嗪的复配制剂;

2.3ZL200380101557.4专利权人:拜耳农作

物科学股份公司;申请日:2003.10.6;保护内容:

N 2-[1,1-二甲基-2-(甲基磺酰基)乙基]-3-碘-N 1-{2-甲基-4-[1,2,2,2-四氟-1-(三氟甲基)乙

基]苯基}邻苯二酰胺+噻虫嗪的复配杀虫组合物;

2.4ZL20048002111

3.4专利权人:拜耳农作

物科学股份公司;申请日:2004.7.20;保护内容:2’-氰基-3,4-二氯异噻唑-5-甲酰苯胺+噻虫嗪的杀真菌组合物;

2.5ZL20058000946

3.3专利权人:FMC 有限

公司;申请日:2005.3.22;保护内容:氟氯菊酯+噻虫嗪、吡虫啉或可尼丁的杀白蚁剂组合物;

2.6ZL200610049967.4专利权人:浙江新安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日:2006.3.23;保护内容:毒死蜱、三唑磷或氯唑磷+噻虫嗪的杀虫组合物;

2.7ZL200610072084.5专利权人:巴斯夫股

份公司;申请日:2003.3.4;保护内容:丙硫菌唑+噻虫嗪的杀真菌组合物;

部分农药的国内知识产权状况调查

谭检明,李新芝

(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0;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北京100080)

中图分类号:S48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2-5480(2010)08-56-02

收稿日期:2010-06-28

注:调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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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sticide Science and Administration2010,31(8)

3乙虫腈(ethiprole)

3.1ZL88103601.3专利权人:罗纳-普朗克农业化学公司;申请日:1988.06.11;保护内容:含乙虫腈的杀虫剂;

3.2ZL200580020100.x专利权人:拜耳农作物科学股份公司;申请日:2005.6.9;保护内容:乙虫腈+新烟碱类化合物的混合杀虫剂;

4硅噻菌胺(silthiopham)

4.1ZL95197626.5专利权人:孟山都公司;申请日:199

5.11.14;保护内容:硅噻菌胺原药及其制剂;

5唑酮草酯(carfentrazone-ethyl)

5.1ZL89106748.5专利权人:FMC有限公司;申请日:1989.8.24;保护内容:唑酮草酯的除草剂制剂;

5.2ZL96196401.4专利权人:FMC有限公司;申请日:199

6.8.7;保护内容:唑酮草酯的制备方法;

5.3ZL01806667.4专利权人:FMC有限公司;申请日:2001.3.21;保护内容:唑酮草酯水性制剂的制备方法;

5.4ZL200410013889.3专利权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禾化学有限公司、江苏中意化学有限公司;申请日:2004.1.11;保护内容:苯磺隆+唑酮草酯复配除草组合物;

5.5ZL200410065251.4专利权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禾化学有限公司、常州市仿生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日:2004.11.4;保护内容:精恶唑禾草灵+唑酮草酯复配除草组合物;

6噁唑酰草胺(metamifop)

ZL99810369.1专利权人:东部韩农化学株式会社;申请日:1999.7.24;保护内容:噁唑酰草胺除草剂;

7吡噻菌胺(penthiopyrad)

ZL96108007.8专利权人:三井化学株式会社;申请日:1996.4.11;保护内容:吡噻菌胺杀菌剂;

8苯酰菌胺(zoxamide)

ZL93120097.0专利权人:罗姆和哈斯公司;申请日:1993.12.1;保护内容:苯酰菌胺杀菌剂;

9噻酰菌胺(tiadinil)

ZL97198404.2专利权人:日本农药株式会

社;申请日:1997.9.29;保护内容:噻酰菌胺

杀菌剂;

10醚菌胺(dimoxystrobin)

10.1ZL94102908.5专利权人:盐野义制药株

式会社;申请日:1994.3.16;保护内容:杀菌

剂醚菌胺的制备方法;

10.2ZL93114955.X专利权人:盐野义制药

株式会社;申请日:1993.11.26;保护内容:杀

菌剂醚菌胺E异构体的制备方法;

10.3ZL95195928.X专利权人:盐野义制药

株式会社;申请日:1995.8.30;保护内容:醚

菌胺中间体2-(2-羟基甲基苯基)-2-烷氧基亚胺

基乙酰胺衍生物的制备方法;

11氯虫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

ZL02815924.1专利权人:纳幕尔杜邦公司;

申请日:2002.8.13;保护内容:氯虫酰胺杀虫剂;

12氟啶酰菌胺(fluopicolide)

ZL99803058.9专利权人:阿方蒂农科英国

有限公司;申请日:1999.2.16;保护内容:氟

啶酰菌胺杀菌剂;

13苯菌酮(metrafenone)

ZL98118632.7专利权人:美国氰胺公司;

申请日:1998.8.20;保护内容:苯菌酮杀菌剂;

14嘧苯胺磺隆(orthosulfamuron)

ZL03122522.5专利权人:伊萨罗里斯卡公

司;申请日:1998.3.9;保护内容:嘧苯胺磺隆

除草剂及其制备方法;

15双氯磺草胺(diclosulam)

15.1ZL89103624.5专利权人:唐化学原料公

司;申请日:1989.5.24;保护内容:双氯磺草

胺的制备方法;

15.2ZL93116973.9专利权人:唐化学原料公

司;申请日:1989.5.24;保护内容:双氯磺草

胺除草剂制剂;

15.3ZL200580009836.7专利权人:辛根塔参

与股份公司;申请日:2005.3.24;保护内容:

苄草丹+双氯磺草胺除草剂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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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中国面临的知识产权壁垒现状与对策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73367787.html, 中国面临的知识产权壁垒现状与对策分析 作者:徐添添 来源:《时代经贸》2013年第18期 【摘要】中国企业已经进入在各方面都有知识产权壁垒限制的时代,无论是出口产品的 生产制造,还是在国外进行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或者意图在中国本土再创佳绩的企业,都受到影响。知识产权除非关税壁垒中的绿色壁垒、技术贸易壁垒、美国337调查之外,还包括其他影响产品进入目标市场的有关知识产权壁垒。中国企业可以就当前知识产权壁垒的特点和法律地位,把知识产权作为攻击的利器,建立不同的市场战略,获取利润,有部分企业已经在行业内率先做出示范。国家在宏观层面可以为企业优化知识产权的制度创造更优越的环境。 【关键词】知识产权壁垒;合理利用知识产权;最低保护标准;例外条款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从初期出口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发展到现代以机电等制成品等为主的出口产品,出口产品技术含量逐渐提高。2009次贷 危机全球余波未平,国际社会对中国出口产品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屡见不鲜,并且已经逐渐向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壁垒方面倾斜。其中美国对中国出口机电产品和化工产品行业发起的知识产权争端最多,这两大行业也是中国技术含量大幅度增长的行业。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从2005年开始,知识产权贸易别壁垒对中国出口的影响已经超过反倾销等其他贸易保护措施, 涉及中国主要的100类出口商品,至今累积损失已超过2000亿美元。据统计2009年中国就有34.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从2002年以来,中国已连续11年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1]依此情形发展,中国企业对外市场出口产品必然会面临较大幅度的缩水。但是有关知识产权对中国产品的影响并非就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一方面如此简单,就近些年的发展,已经向其他领域拓展,并对中国企业和产品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知识产权及其制度是在发达国家达到比较严格的水平,但是同样可以为在市场竞争的中国企业所用,只要熟悉知识产权在目标国市场的制度规范,就可以帮助企业在国内外市场所向披靡。 1.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广义内涵 就贸易壁垒方面而言,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壁垒包括技术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美国337调查等。这些壁垒是由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利益集团影响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相关立法得到的效果。但是就阻碍一国生产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方面而言,仅仅涉及显著的贸易壁垒是不够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壁垒还应包括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获取、运用和诉讼中,合理利用知识产权策略;或者滥用知识产权,给竞争对手设置各类障碍所造成的影响。日本和韩国在二战后利用美国的技术输出和立法上政治上的疏忽,通过模仿、改良和窃取等方式在应用技术方面已经赶上美国甚至超过美国,但美国在当代不可能允许其他发展中国家采取当年的日本和韩国的方法发展技术。那么从知识产权的内在特点了解关于知识产权的多方内涵之后,发展中国家及企业不仅仅应该做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守护工作,更可以利用知识产权在当今时代的特性,转守为攻,获得市场先机,占领市场有利地势。那么综上,广泛来说知识产权壁垒是

我国手机行业专利状况分析

1987年中国广东省蜂窝式移动通信业务正式开通,标志着中国通信市场开始步入移动通信时代。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现已占有全球手机生产量的三分之一和销售量的五分之一,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市场,手机行业也成为拉动全行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以往,国产手机的市场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营销手段和渠道的创新,在冲破国外手机的垄断后,要想真正与国外手机企业争锋,不仅需要从“量”,更需要从“质”的角度大力提升自身的品牌竞争力,这就要求我国手机企业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从技术上缩短与国外手机企业的差距,尽快改变因缺乏核心技术而受制于人的状况。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了解目前我国手机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我们首先从与技术革新最为密切相关的专利入手,对我国手机行业的专利状况进行初步分析,目的是从专利角度考察我国手机行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能力和初步了解该行业的技术研发现状,为更好地利用专利制度促进我国手机行业的发展提供依据。 此次分析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中国专利文献数据库”,检索于2004年1月8-9日进行,因此本报告的分析是基于该数据库中2004年1月7日前收录的已公开专利文献。 本报告从国内重要厂家有关手机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数量、专利申请年度分布、企业专利申请分布情况、专利申请技术

分类及其时间分布情况、企业专利申请的技术分类情况等方面出发,对我国当前手机行业的专利状况进行了初步分析。另外,尽管有些手机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较大,但在检索时却未发现其在中国有相应的专利申请与专利,所以本报告的分析对象仅限于那些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专利申请并已经公开或者获得专利授权的手机生产厂家。 通过专利分析,可以对我国目前手机行业的专利保护意识以及技术竞争实力等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手机行业从1997年开始重视利用专利制度保护其发明创造,这种意识随着竞争的加剧日益增强,这可以从1997年开始有国内专利申请出现并且国内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得到证实,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专利制度对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十分重要。 2、在手机行业的发展历程中,不仅体现了核心技术方面的竞争,也体现了在设计方面的竞争,这是手机行业发展的一个特点。手机行业外观设计专利数量高这一现象本身,说明了手机行业的竞争除了围绕核心技术展开之外,国内企业也很重视围绕手机外观的升级换代进行新产品的开发。 3、尽管国内企业在外观设计方面的专利数量占据了其专利申请和专利的大多数,但是从专利申请随年度变化的趋势上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特别是以中兴通讯等为主的国内手机制造商的研发活动非常活跃,尤其是将目光投放在了高端技术的研发上。

《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发布

《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发布 近日,《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发布。报告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环境等4个方面,对全国及各省级区域2016年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 2010-2016年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评价和分析。同时对全球40个科技资源投入和知识产权产出较大的国家,从知识产权能力、绩效和环境等3个维度,进行了国际比较。报告显示,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国际排名进步显著。一、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指数综合利用层次分析法和 综合指数法,以2010年为基期年份,设置2010年综合及创造、发展、保护、环境等各分项发展指数为100分,并对2010至2016年的全国数据进行测算。经测算,2010年以来,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稳步上升,2015年达到187.3分,至2016年已达到200.3分。这种趋势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稳步发展阶段。2010~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变化图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环境水平稳步改善,各项指数基本呈现平稳增长。知识产权创造发展指数创造发展指数自2010年以来稳步上升,由2010年的100分逐年上升至2015年的164.8分,2016年达到189.5分。具

体数据上,2016年各类主要类型知识产权申请、登记、注册数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33.9万件,同比增长21.5%,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4.1万件,同比增长49.9%。受理商标注册申请369.1万件,同比增长28.4%,连续15年保持世界第一;我国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3014件,同比增长29.8%;著作权登记量200.8万件,同比增长22.3%;植物新品种权授权2011件,同比增长35.2%。专利申请结构进一步优化,发明专利申请比例超过36%,与2015年基本持平,较2010年提升11个百分点。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达到5.88年,较2015年小幅上升。创造效率各项指标提升幅度也较大。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0件,同比增长26.3%;每百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量12.5件,同比增长10.2%。“十八大”之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新目标的提出,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向深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这些因素均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效率的增长。 2010~2016年知识产权创造发展指数变化图知识产权运用发展指数知识产权运用发展指数由2010年的100分稳步上升至2015年的174.5分,2016年略有上升,达到178.4分。整体增速有所放缓。表现为知识产权运用的指标

中国农药专利情况介绍

中国农药专利情况介绍 对专利有迷惑的朋友可以看一下,讲的还是比较详细的,看的好就转过来了,个人感觉很有帮助。 中国第一部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1993年1月1日和2001年7月1日进行了两次修改。l 985年实施的专利法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下同)为1 5年,不保扩化合物;1993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次修改后的专利法,专利保扩期限为20年,保护化合物。但1985年专利法的保护期限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有变化,入世之后,中国专利局颁布了80号公告,规定2001年1 2月10日之后仍有效的专利的专利保护期限可以延长5年,换句话说,1986年12月1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保护期限可以是20年,1986年12月l0日之前申请的中国专利,保护期限是15年,到2001年12月9日均己全部届满(即过期)。 一般而言,1986年12月10日之前在国内外文献中公开的品种已处于专利期届满的状态,这些品种即使获得过专利,其专利权均已过期,不可能在中国处于专利有效的法律状态。根据专利所具有的时间性特点,单就专利是否仍有效而言,基于专利法采用的优先权制度和延迟审查制度的时间因素综合考虑,如果某一品种查到了l 986年底前公开的国外专利资料,基本上可以推定该品种在中国没有专利问题之虞。 新颖性是专利授权的必要条件之一,即在专利申请日之前专利的技术方案没有在文献公开,或者在国内使用。而与专利相关的行政保护,在制度设计上是基于1 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之间的国外专利而非专利申请。由于专利的获得需要进行审查,审查需要一段过程,因此,行政保护申请相对于专利申请而言是滞后的。而且专利审查过程可能很长(例如个别情况下长达十年),因此,有些专利申请虽早己被公开,但数年之后才被授权,造成某一品种在某些国家专利不符合行政保护条件,但有些国家的专利仍符合行政保护条件的情况发生。 由此可见,虽然某一品种查到了1986年底前公开的国外专利资料,该品种基本上可以肯定在中国没有专利权,但并不一定没有行政保护。例如,硝草酮和四唑嘧磺隆的中国专利均已届满,但行政保护期限仍未届满。 此外,1985年前开发的品种仍可能获得合成工艺、制剂和新用途等方面的专利,至于其混剂也可以申请专利,但这些品种的化合物,以新化合物为发明点的组合物(即本文中所称的“组合物”)的生产和/或使用已经不会存在专利障碍。 制剂、混剂等多组分的产品在专利上均属于组合物,但在本文中的组合物特指以单组分新化合物为发明点的组合物。 化合物专利给予品种绝对的保护,组合物和用途专利限制品种在国内的销售和使用,因此,这三方面的专利是我们最需要了解的。获得化合物专利后,专利权人对该化合物品种具有排他性生产经营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生产经营含有该化合物的产品。 组合物专利实质上是以新化合物为有效成分的制剂专利,它含有除活性成分之外的制剂

经济全球化与的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

经济全球化与的知识产 权发展和保护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 [摘要]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知识产权问题被越来越重视。我们应针对法律上的空白制定新的法律,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具体而言就是针对新问题作出规定;取消或调整一些规定;增强行政查处手段,强化商标权的保护力度。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创新,我们应建立健全国家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主体;推进教育创新,培养创新人才;发挥政府制度保障作用,营造创新环境。 [关键词]知识产权;经济全球化;特征;发展目标;创新 [目录] 引言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点。 二、我国知识产权现状以及在面对经济全球化时的机遇和挑战。 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发展目标。 结论 注释和参考文献 引言 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的时间不长,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及经济全球化的加快,产权问题及着作权问题越来越被重视,而它与公司法的分离也使它的地位更加重要。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缺少对某些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知识产权立法与传统民事侵权理论相冲突;知识产权法内部存在矛盾与分歧;知识产权立法对新生事物缺乏必要的预见性,这些问题都凸现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不足,我们应本着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知识产权立法进行修改,以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商业标记和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所享有的权利。[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智力劳动成果方面享有的权利指的是专利权和着作权。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权利有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着作权中可以享受着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着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2、商业标记方面享

知识产权与技术贸易案例分析报告

对部分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分析报告 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之痛 知识产权是什么,对现阶段的中国企业来说,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是要知道知识产权能干什么和怎么干好—— ——对部分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分析报告之一 知识产权报记者 李启章 吴 辉? 张 璇 裴 宏 曾旭辉 徐 进 中国企业的专利化生存之痛(上) 据调查,目前中国DVD 企业比鼎盛时期大大减少,仅剩的为数不多的企业一息尚存,惨淡经营。是资金断裂、管理不善还是决策错误?其实,同日益严峻的专利化生存环境的变化相比,这些内部原因都微不足道。在今天,专利不仅关乎企业财富的多少,更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 专利制度源于西方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对专利战已经习以为常。在WTO 的框架下,传统关税壁垒已经逐渐削弱。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和商标已成为跨国公司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企业充分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和成本优势,表现出令众多跨国企业无法招架的市场竞争力。据统计,中国彩电、电冰箱、录放机、照相机、摩托车、皮鞋等的出口量均占国内产量一半以上,有近百种商品产量名列世界第一。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近年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与技术贸易案例分析报告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出口增长迅速,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重要力量。2002年至2004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为679亿美元、1103亿美元、1655亿美元,增幅分别为46.1%、62.6%和50.2%。今年上半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达到1802.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其中出口935.2亿美元,增长32.4%。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大幅增长,直接挤占了传统跨国企业的国际市场份额,甚至引起了恐慌。为了保护自己的市场利益,一些企业接连向中国企业发起专利诉讼,兴起国际诉讼。 这些专利纠纷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模越来越大,国外企业或组织索要的专利费用和赔偿额越来越多,动辄数以亿计;二是范围越来越广,从打火机、拉链等传统产业到生物制药、数码芯片等高科技产业,纠纷涉及的产业和部门越来越多;三是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已提出了针对中国的337条款调查数目在不断增加,已经启动的111个调查中有42个涉及中国内地和香港。从1998年到现在,334起反倾销调查中,中国占47个,涉及农产品、制造业产品等多个领域;四是手段越来越隐蔽,专利往往隐藏在标准和技术壁垒之后发挥作用;五是外国企业往往结成产业同盟对中国整个行业或主导企业提起专利诉讼,对中国相关产业发展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对某些产业的经济安全构成了威胁。 面对种种专利纠纷,中国大部分企业往往事到临头才手忙脚乱,最终吃亏甚至失去立足之地。综观近几年的教训,中国企业吃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在国际市场上,跨国企业倚仗国家强势的经济和科技背景,利用自己掌握的专利技术,以及对专利制度的透彻理解和专利战术的熟练运用,对中国企业频频发难,意欲维护或抢占市场份额。一些跨国企业筑起的专利壁垒也越

1994年白皮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六月·北京 目录 前言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结束语 前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民族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她创造的灿烂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进程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数千年来中国众多杰出的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曾以其辉煌的智力劳动成果为人类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

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在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是什么?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现状如何?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义务?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绍。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中国政府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中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七十年代末即着手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因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在初始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知识产立法速度之快,也是史无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从1980年6月3日起,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并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部分农药的国内知识产权状况调查

Pesticide Science and Administration 2010,31(8 ) 加入WTO 以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和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国内众多农药企业正面临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在此情况下,了解现有农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对于农药企业规避知识产权纠纷无疑是非常必要的。笔者对目前国内关注度较高的15个农药的已授权专利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1],其结果供有关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1)本次调查仍是未详尽调查,其数据来源于中国专利检索系统(CPRS ),其中可能会有个别农药的数据与专利登记簿有出入,应以专利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2)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3)本次调查的内容包括了每项专利的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保护内容四部分,其中保护内容部分仅仅是对其权利要求书的简要说明或概括,按照专利法第56条的规定,具体保护内容应以授权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 本次调查的15个农药分别为甲氧虫酰肼、噻虫嗪、乙虫腈、硅噻菌胺、唑酮草酯、噁唑酰草胺、吡噻菌胺、苯酰菌胺、噻酰菌胺、醚菌胺、氯虫酰胺、氟啶酰菌胺、苯菌酮、嘧苯胺磺隆、双氯磺草胺。 1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 ) 1.1ZL93114977.0专利权人:罗姆和哈斯公司;申请日:1993.11.23;保护内容:甲氧虫酰肼原药;1.2 ZL200380101557.4 专利权人:拜耳农作 物科学股份公司;申请日:2003.10.6;保护内容 N 2-[1,1-二甲基-2-(甲基磺酰基)乙基]-3-碘-N 1-{2-甲基-4-[1,2,2,2-四氟-1-(三氟甲基)乙 基]苯基}邻苯二酰胺与甲氧虫酰肼的混合物; 2噻虫嗪(thiamethoxam ) 2.1ZL93108584.5专利权人:诺瓦提斯公司;申请日:199 3.07.21;保护内容:噻虫嗪原药;2.2 ZL02134906.1 专利权人:华南农业大学; 申请日:2002.10.9;保护内容:印楝素+噻虫嗪的复配制剂; 2.3ZL200380101557.4专利权人:拜耳农作 物科学股份公司;申请日:2003.10.6;保护内容: N 2-[1,1-二甲基-2-(甲基磺酰基)乙基]-3-碘-N 1-{2-甲基-4-[1,2,2,2-四氟-1-(三氟甲基)乙 基]苯基}邻苯二酰胺+噻虫嗪的复配杀虫组合物; 2.4ZL20048002111 3.4专利权人:拜耳农作 物科学股份公司;申请日:2004.7.20;保护内容:2’-氰基-3,4-二氯异噻唑-5-甲酰苯胺+噻虫嗪的杀真菌组合物; 2.5ZL20058000946 3.3专利权人:FMC 有限 公司;申请日:2005.3.22;保护内容:氟氯菊酯+噻虫嗪、吡虫啉或可尼丁的杀白蚁剂组合物; 2.6ZL200610049967.4专利权人:浙江新安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日:2006.3.23;保护内容:毒死蜱、三唑磷或氯唑磷+噻虫嗪的杀虫组合物; 2.7ZL200610072084.5专利权人:巴斯夫股 份公司;申请日:2003.3.4;保护内容:丙硫菌唑+噻虫嗪的杀真菌组合物; 部分农药的国内知识产权状况调查 谭检明,李新芝 (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0;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北京100080) 中图分类号:S48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2-5480(2010)08-56-02 收稿日期:2010-06-28 注:调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20日 信息窗口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从前,特别在大陆法国家,把知识产权称为无体财产权,列入财产权之中(与物权、债权并列)。从“知识产权”一词在国际上流行,特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之后,“知识产权”就完全取代了“无体财产权”一词。至于把知识产权从财产权中划分出来,则是因为知识产权有它的特点,与财产权大大不同。 知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再如何分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涉及现在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着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根据这种规定,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以保护人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包括着作权和发明权;第二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识别标志为内容的,包括商标权、商号权等。前一类又可分为以保护和促进精神文化为主的着作权与以保护和促进物质文化为

主的专利权。 但是在实际上,在上述公约之前,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所以一般又把知识产权分为着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分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等。这种分法也有道理。工业产权是涉及“产业”的,着作权则否。 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智能产物应受法律保护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例如受保护对象又增加了版面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等,而且还在增加。所以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尚在扩大中的、一类权利的总称。 关于知识产权,有不少问题有待研究。 1893年,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局与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局联合起来,组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局。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4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它的宗旨是通过国际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保证各知识产权同盟间的行政合作。中国已在1980年3月3日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年6月3日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模式分析

精心整理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模式分析 中国在专利运营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呈现两种模式:高校专利运营模式和国外专利运营引入模式。高校以其巨大的专利数量为基础来建立专利转化机制。专利运营这一环节早期并没有受到重视,国内专利运营机构数量少,起步晚,不成熟。下面介绍几家国内典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模式 (二)业务范围 上海盛知华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对专利进行商业化运作,主要包括:专利评估、培育、保护、营销、交易和监督这六个部分。具体如下:

1、专利评估:评价一项技术是否真正具有创新性和技术竞争优势,判断这项技术能否获得有效专利保护,评价这项技术的商业应用方式和市场潜力; 2、专利培育:对于具有潜在专利商业价值的专利技术,提供加强专利保护策略,和进一步开发推进策略,提高产业化可行性;通过设计新实 3 4 5 6 一项专利运营的完整流程为: 1、盛知华公司获得一项发明,对其进行专利性评估与潜在商业价值评估; 2、评估结果认定该发明具有市场价值后,对该发明采取专利申请全过程质量管理;

3、专利申请完成后,对专利进行市场推广和营销; 4、当专利市场中有感兴趣的企业愿意获得专利许可时,盛知华对专利进行许可转让交易价值评估; 5、评估后进行许可转让交易谈判,谈判成功后签订合同; 6、许可转让完成后,公司收取许可收入的10%作为佣金。 ( 143 分: 1、专利咨询:提供企业个性化专利数据库、知识产权顾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贯标辅导服务、高薪技术企业申报、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分析报告、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专利预警分析报告、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专利预警分析报告、知识产权培训;

中国知识产权的现状

中国知识产权的现状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李彦丽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步伐明显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和企业竞争的一个焦点,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完成于八十年代。进入九十年代后,国际经济关系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0年11月,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草案,它标志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标准的形成。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这一谈判进程,并为推动该协定的达成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出于扩大开放的需要,中国积极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努力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向新的国际标准靠拢,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进一步提高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需要意识到的是,直至现在,知识产权在我们国家很多人心目中还

2018-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

2018-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 状况评价报告

目录 一、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1) (一)评价思路 (1) (二)指标选取原则 (1) (三)指标体系调整情况 (2) (四)指标体系 (3) (五)评价指数与数据来源 (5) 1.评价指数 (5) 2.数据来源 (5) 二、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状况 (7) (一)2018 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状况 (7) 1.综合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7) 2.创造水平稳步提高 (8) 3.运用水平显著提升 (9) 4.保护水平成效明显 (10) 5.环境水平不断优化 (11) (二)2018 年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状况 (12) 1.区域间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呈阶梯分布 (12) 2.地区发展状况位次波动幅度较小 (16) 3.地区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差异较大 (18) 4.领先地区知识产权发展均衡性较好 (19) 5.知识产权运用发展空间较大 (20) (三)2010~2018 年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情况 (22) 1.2010~2018 年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趋势 (22) 2.2010~2018 年知识产权发展部分指标变化情况 (23) 三、地区知识产权创造发展状况评价 (28) (一)发展方向各有侧重 (31) (二)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34) (三)效率同步提升显著 (36) (四)进入效率推动阶段 (40) 四、地区知识产权运用发展状况评价 (43) (一)规模整体放大 (45) (二)效益普遍提升 (47) (三)效益重于规模 (50) 五、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评价 (53) (一)司法案件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 (55) (二)东部地区行政保护工作突出 (58) (三)各地区保护效果提升显著 (61) (四)各地行政保护贡献度较高 (63) 六、地区知识产权环境发展状况评价 (66) (一)各地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68)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人、本国企业申请的最集中的领域有:第一位是中药,国内申请占98%;第二位是软饮料,占96%;第三位是食品,占90%;第四位是汉字输入法,占79%。这是我们占优势的比较集中的领域。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所集中的领域主要是高科技领域:第一位是无线电传输,占93%;第二位是移动通讯,占91%;其后为电视系统,占90%;半导体占85%;西药占69%;计算机应用占60%。从这里不难看出,国外申请的重点是放在了高技术领域,放在高端。国人申请100件专利,其中发明只有18件,82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就是产品的造型,实用新型就是关于产品结构上的一些改进、一些创新。而来自国外的申请,100件有86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这也是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在我国现在也有一些很好的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像深圳华为公司,它是专门制造通讯产品的一家民营企业,它的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6%,是国内所有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500件,同时向国外申请了400多件,注册商标也有600多件。另外像海尔、海信、青啤等,他们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也比较好,申请了很多专利,像海尔平均每天申请3件专利,每年1000多件,青岛啤酒也是一个很有名的驰名商标。但是这样的企业数量太少了。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之所以在国际上造成了这样的影响,就是中国只是一个制造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在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很多人说我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知识。像我们国家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当然最近尝试制造商用民航客机。我国高端的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很多重要的装备,制造产品的机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例如,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

中国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中国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万亿市场待开发 (6) 一、知识产权经济贡献日渐上涨,产业化水平逐年攀升 (7)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现状 (9) 三、万亿市场待开发: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规模测算 (13) 第二节律政、需求双轮驱动,知识产权服务迎来春天 (16) 一、法律政策驱动:立法不断完善,政策持续催化 (17) 二、需求驱动:知识产权服务潜在需求上升,奠定未来增长基础 (21) 1、确权需求:权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加 (21) 2、用权需求:知识产权交易需求日渐上升 (24) 3、维权需求:侵权数量上涨 (29) 第三节掘金蓝海:知识产权服务细分市场分析 (31) 一、代理市场初具规模,机构竞争日趋激烈 (32) 1、专利代理机构增长明显,低价竞争趋势显著 (32) 2、商标代理机构在“互联网+”浪潮中迎来剧变 (34) 3、知识产权代理发展小结 (36) 二、信息、咨询市场有待扩张 (36) 三、商业化市场正在崛起,上市公司跑马圈地 (38) 四、维权市场依然律所主导,空间广阔未来可期 (42) 第四节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对比 (43) 一、国际模式:已出现大型服务机构----以高智发明为例 (43) 二、国内模式:缺乏大型机构,A股多以版权服务为主 (44) 第五节主题策略及重点关注标的 (46)

图表目录 图表1:知识产权服务内容 (6) 图表2:版权经济贡献 (8) 图表3:2005-2015年国内研发经费支出及占GDP的比重 (8) 图表4:2009-2013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及在信息资源产业总法人单位占比 (9) 图表5:2014年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10) 图表6:企业类型 (10) 图表7:专利代理人考试报名人数与通过人数对比 (11) 图表8:执业专利代理人与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人员数量 (11) 图表9:知识产权服务业产值及在信息资源产业总产值中占比 (12) 图表10: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口及在信息资源产业总就业人口占比 (12) 图表11:知识产权代理市场规模测算 (14) 图表12:知识产权信息与咨询市场规模测算 (14) 图表13: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规模测算 (15) 图表14:法律服务、维权市场规模测算 (16) 图表15:专利申请受理量增速变化 (18) 图表16:商标注册申请量增速变化 (18) 图表17:全国作品自愿登记量增速变化 (18) 图表18:商标代理机构增速 (19) 图表19:专利代理机构增速 (19) 图表20:2010-2015年知识产权创造发展指数变化图 (22) 图表21:专利申请受理量量(万件) (22) 图表22:商标注册申请量(万件) (23) 图表23:全国作品自愿登记情况统计(万件) (23) 图表24:2010-2015年知识产权运用发展指数变化图 (25) 图表25:专利质押融资金额(亿元)及增速 (25) 图表26:涉及知识产权合同在技术合同中交易金额占比 (25)

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报告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报告 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1、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鼓励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区域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当前,发达国家的产业已转型为以高附加值的服务业为主,高科技制造业为辅的新的产业结构模式,其对知识产权的依赖性更加明显增强,他们也纷纷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把知识产权作为政府推动经济、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工具。对中国而言,随着中国经济崛起,其也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为实现GATT和WTO而致力于各国削减关税、取消歧视待遇和其他贸易障碍,从而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 2、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引起当前世界贸易摩擦的原因之一 由于国与国之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标准不一,实行高知识产品保护的国家往往承担着比实行低保护国家更高的成本,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不具备成本优势,这就导致了国家间由于只是产品保护差异造成的贸易摩擦;另外,过度保护和变相保护造成的知识产权保护壁垒违背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和自由贸易的精神,已成为影响贸易稳定和深化的因素。国家知识产权壁垒的特点就在于一是必须与本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前提,二是与各国的经济技术水平密切相关,三是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发达国家就是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使发展中国家沦为国际知识产权壁垒的主要受害者。

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1、有利于推动我国具有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与出口。 我国在整个出口贸易中劳动密集型商品比重过高,因而若要增强出口贸易,就必须大力发展具有独创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然而这些产品的投入较大,时期较长,要想要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必须制定一个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规则。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知识产权问题对我国应是机遇多于挑战,在《协定》的保障和约束下,有利于消除我国的后顾之忧,激发研制自主知识产权的热情,提高出口产品中的技术含量及品牌价值含量,从而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和出口。 2、有利于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 增加出口贸易中的专有知识含量最根本的在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目前已经有一批企业走在了前面。长城润滑油集团公司抓住塑造中国驰名品牌不放,近十年来以国际标准为目标,敢于和国际上的名牌较量,在质量上狠下功夫,完善服务体系,使品牌价值不断上升,按照世贸组织确定的共同“游戏规则”在公正合理的原则下进行高水平的交流合作并获得了双赢,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的最终目标。 3、跨国公司利用专利技术优势对我国产品出口制造障碍。 在国际贸易中,我国企业专利侵权案接连发生,2002年,我国彩电遭到法国汤姆逊公司专利侵权的起诉,彩电企业向欧洲市场的出口受阻。2003年思科诉华为一案,是海外500强科技企业起诉我国本土知名高科技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案。20XX年,欧洲专利收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摘要: 随着科学不断的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之间的资源争夺,科学技术发展使得人类从工业经济时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单单只体现在物质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发展经济不可或缺的成分,也成为了经济上的一种财富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少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起步阶段较晚,保护制度及不完善,经验不足,监管不到位,审批进度缓慢,审查不严,保护范围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大,导致诸多假冒产品流向市场,出现产品窜货,技术泛滥盗用,技术、品牌侵权,上诉无方。加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盗用或未对自主研发技术加以保护,更加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合法秩序,破坏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声誉。本文通过论述知识产权的定义,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在专利、商标的审查程序及标准的弊端,来体现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并从个人亲身经历的知识产权代理工做中给予一些建议接解决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制度市场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及我国发展的历程概述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知识产权(IP )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法律上,知识产权体现为对于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的保护。① 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 )。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 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不是实物,而是一种脑力智慧的客观体现或智慧的产品,但它跟房子、汽车一样具有价值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极为有限,甚至是很陌生,这也导致很多人的智慧成果被利用、盗用及不合法行驶。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也较晚,于20 世纪80 年代才开始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建设,《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相继出台,《商标法》的出台,也是我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期间,我国还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迩诺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协议》等多个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TRIPS的诞生,不但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而且还提出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保护要求,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得原来差异较大的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统一到了同一个最低保护标准上,它对今后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乃至各国经济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2001 年中国终于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这些国际条约的签订,也标志着我 国知识产权发展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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