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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0-2011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学工组:

我校2011年秋季社会类奖学金工作开始启动,学生参评资格依据《2011年版学生手册》中的各奖项评选办法执行。对推荐学生授予“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由学院审定上报。

一、评选项目和各学院具体上报人数(共计16项):

具体名额分配表:如奖项采取差额评定,各学院指标是指推荐人数上限。

“马坑矿业奖学金”仅评选优秀学生奖项,奖励全日制二、三、四年级

优秀理工科专业本科学生。

“锐鸣校友奖学金”奖励地学院10名学生,10名其它学院学生。(地学

院推选15名学生,其它学院具体见附表,学校奖学金委员会评选地学院12名,其它学院12名。最终由校友冯锐和程鸣先生确定20名获奖学生。)“中坤登山奖”(竞技类)、“54届校友奖”,评选对象限定明确,不

限定学院申报指标,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劳雷奖学金”、“金帆优秀学生奖”、“恒顺矿业优秀本科生奖”,请

相关学院按照评选办法评选、公示,评选结果报学工处奖助中心备案。

“学海学生骨干奖学金”由团委负责评选,评选结果报学工处奖助中心备案。

三、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首先在学校的数字信息平台-

-学生管理系统—奖助学金申请栏填写申请奖项,学院审核通过者,方需打印

表格上交学院。学校评审委员会以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网上申请信息为准进行

综合评审。请务必保证提交申请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2、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5天,无异议后方可

上报。

3、学院在系统里审核通过,并填写学生的申请审批表各栏意见后,集中交

奖助中心。

4、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人,并在全校公示名单。无异议后报设

奖单位与个人审批。

5、设奖单位与个人批复后,奖助中心发放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1、中科院奖学金申请人网上申请通过后,须下载2011年中科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最终获得学校推荐的学生,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并提交《中国科学院奖学金申请表》的电子文档。

2、中石化奖学金网上申请通过后,须下载中石化英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填写并打印(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3、其它奖项在网上申请通过后,直接打印申请表格(一式两份),交学院审批。

4、各项奖学金请按下列时间提交申请材料。

学工处大学生奖励与资助

中心

2011年9月19日关闭

工程师职称评定个人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XX 公司 2016/9/21

个人工作总结 我在大学里学习的是工程监理专业,因此在我毕业之后,我就投身到相关的工程建设当中去,我坚信我能够在这项工作岗位上,将我从学校课本上所掌握的知识能够得到升华,我坚信我能够在这项工作岗位上,将我的工作能力能够加以强化,我坚信我能够在这项工作岗位上,不断的发光和发热,拼出我的未来。所以我义无反顾的选择来到生产工作的第一线。 时光飞逝,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到现在就已经很多年了。来青岛工作页接近四年了,在这近四年的工作过程中我不仅加深了对原来学习的知识理解,而且对以前书本中没有接触或接触不深的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现将工作个人总结如下: 思想上,坚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思想,尊重实践、深入实践,认真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与水平,不断地探索与追求。不断与时俱进,紧跟党的战略方针和目标,我也进一步加深了对此项工作的深度了解,确定了它的发展潜力,跟促使我在思想上加强觉悟性。 学习上,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自身很好的为自己定位,尽管工作条件很艰苦,但对我们年青人来说,也不失为一次锻炼自我,挑战自我的机遇。理论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更应该还原回到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还有许多值得我们来发现的好东西,值得我们来深究学习的地方。我时刻牢记要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将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在工作中不断地改变自我,适时地对自己提出不同的要求,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的同时,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也在工作中逐渐的成长。 工作中,我一直跟随现场的工作人员一起工作。这期间我一直兢兢业业地配合现场的工作人员,听从安排。很好的帮助并完成了工作任务的同时,我也有很大的收获。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为了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到最好的工作状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我个人意识到,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以及适应社会的发展。在工作过程中,我将不断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学习自己未曾真正掌握的技术或技能,并学以至用,对工作过程中的一些信息也进行收集整理,转化为资料以备所需;业余时间翻看一些专业书籍,查看一些专业网站,学习和掌握一些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也看一些管理或其它方面的书

基础教学中心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基础教学中心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研究生教育中心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系主要负责人、导师代表、团委书记、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中心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中心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心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实施细则,由各系成立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细则的制定及实施。 二、中心优秀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对象 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即人事档案全部转到学校的非在职研究生。 三、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比例 中心的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各专业为单位进行评定,比例以学校文件为准 四、中心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评定原则 1、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应符合《实施办法》中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根据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和社会实践等综合评定。思想品德为定性评价,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享受奖学金。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能享受奖学金;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3、在学术研究中有作伪、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 4、中期考核不通过者; 5、超过本专业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者; 6、评选学年内,累计离校时间超过150天(因公请假和寒暑假除外); 7、评选学年内未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者; 8、其他不能申请奖学金的情况。 (二)各评选项评定办法 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和社会活动等综合评定。 各项标准评定比例建议为: 二年级学年课程成绩占70%,学术与科研活动20%,社会活动占10%; 三年级学年课程成绩占10%,学术与科研活动80%,社会活动占10%; 1、思想品德评定 思想品德的评定为定性评价,由研究生各班级评定工作小组、导师共同评定并报中心党团委审核。 2、课程成绩评定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 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 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 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的前1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25%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5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在第七、八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通过。 (5)在第五—八学期评定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 3.评选办法 (1)本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结合大学生素质考评结果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持年级、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在奖学金评定时,以院系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4.对不及格成绩的处理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总则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第二条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注:因我院情况较为特殊,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为我院在校四年级的学生)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特别优秀。 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三、评选和发放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七条每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部、系(院)提出申请,各班候选人在学工办与监管委成员的统一监督下,按要求计算自己的分数,要求如下: (一)学习成绩:本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年级第一名加50分,第二名加40分,第三名加35分,第四名加30分,第五名加25分,第六名加20分,第七名加15分,第八名加10分,第九名加5分,第十名不加分,两学期累加求平均分。 (二)综合能力:校学生会职务、护理学院学生分会职务、班级职务等每项加5分,同级别的不可累加。 (三)各项荣誉:本学年所获得的校级荣誉、系级荣誉每项加5分,省级及其以上荣誉每项加10分,可累加。(注:荣誉不包括各种活动得奖情况以及各种奖学金,本处荣誉是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十佳大学生、军训先进个人、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奖项)。 (四)若候选人计算的总成绩相同,相同分数的候选人则以同样的办法计算上一学年的总成绩,以此类推。 (五)若各学年总成绩均相同,则投票推选。 (六)参加评选的各年级候选人总成绩第一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四年级总成绩第二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七)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在本日向监管委上交个人证明材料,包括年级成绩单(注:成绩单需要两位班委的签字,以及五名本班同学的签字,班委和签字同学均不能是自己宿舍成员以及相同宿舍成员不超过三人)和各项荣誉证书。

职称评审工作总结

2018职称评审工作总结 2018职称评审工作总结 本人叫陈x,男,汉族,x市人,出生于1977年1月,于1996年于xx市经济学校毕业,在工作岗位中利用空余时间在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进行学习土木工程,并预20xx年7月份顺利毕业。现还就读于中国石油大学。本人从1996年毕业后即从事建筑行业,在原江苏宏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于20xx年经xx市工程技术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具备了助理工程师的专业资格。在获得助工资格以来,仍一直从事建筑行业。在这六年里,我一直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第一线,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对业务知识精益求精,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为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对本人工作六年多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品德方面 本人一直非常拥护党的政策和方针,关心和学习国家时事政治,坚持用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和研讨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耻观,认真学习和体会党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本人能严守法律法规,能树立并保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近年来,我一直坚持看新闻报道、xx日报等新闻栏目或报刊杂志,通过了解国家大事和百姓心声,来更好地学习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持自己的政治觉悟能够与时俱进。 二、职业道德方面 在注重提高思想品德的同时,也不忘注意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提高。

我始终坚持学习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做到忠于职守、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勤奋工作,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本人一向谦虚好学、钻研业务、勇于奉献,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严格按照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和管理工作。能够敬岗爱业、遵纪守法,工作上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一丝不苟;生活上助人为乐,团结友爱,关心他人。能够带领团队,团结一致,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投入到工作事业中。能够积极指导和带领刚工作的同志,使他们时刻感觉到有人关心、爱护和帮助,尽快转变角色投入工作中去,并督促他们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尽快、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三、专业技能方面 本人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期间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学习,学习了建筑工程施工和管理等工程方面专业课程,掌握了建筑工程方面专业理论知识,为日后掌握建筑工程专业技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人工作过程中不断为自己加油充电,参加了安全员的培训考核,预算员的继续再教育。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能将理论同实践紧密联系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总结工作经验,以此来丰富自己的理论水平,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20xx年通过考试取得了二级建造师的资格,20xx年也即将对市政工程进行增项考核。 近年来,本人通过系统地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坚持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第一线,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掌握了多项建筑工程方面专业技能。本人能熟练office等办公应用软件,熟练掌握Auto CAD建筑制图,精通建筑工程、市政预决算,熟

中国矿业大学外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外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能力,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研字[2009]2号)等文件精神,外文学院特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外文学院全日制非在职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术创新突出的研究生,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四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各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 组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成员: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学术/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 第二章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符合条件学生的100%。各等级奖学金比例和额度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和额度

注:特等奖学金在一等奖学金中择优推选到学校统一评定,未评上者维持原奖学金等级。 第三章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五条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主要依据研究生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潜在科研素质。同等条件下对来自“985”、“211”等高校的考生和有较高科研素质与较强科研能力的考生优先给予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和程序是: 1.参加统考学生分学科按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免试推荐研究生分学科按最终成绩(专业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30%)排名。 2.分学科按规定比例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并报研究生院核准。 第六条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在每年9月份进行。主要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其中,研究生思想品德是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才有资格获得学业奖学金。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再依据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等四方面情况采取综合计分制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 (一)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由研究生所在支部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团队合作精神、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和学术行为等方面。研究生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本专业研究生参加思想品德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二)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1.课程学习考核计分办法 (1)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两部分。其中 ●学业课程平均成绩85分以上,增加5分;平均成绩90分以上,增加 10分。 ●完成学业规定的学分,每多修一门课加3分,上限为9分。 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总得分 = 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 成绩优秀奖励分 +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篇一) 第一条**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

1800元) 第六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 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沪电机院学[2008]110号 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5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学校2008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2.《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 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 单表》 上海电机学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为激励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申请人上学年应获校一等以上综合奖学金或两次校二等综合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服务或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程序: 我校按照上级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申请评审工作: 1.每学年开学后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二级学院(系)递交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每年截止9月30日,各二级学院(系)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审,确定名单并上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前名单需公示3个工作日,并填写本学院《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填写完毕后将此表连同学院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交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3.校大学生资助中心组织面试,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 4.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5.院长办公会备案,审议通过后将名单公示在学校校园网和学校布告栏,公示

2018年度职称评定工作总结

2018年度职称评定工作总结S u m m a r y o f w o r k f o r r e f e r e n c e o n l y 撰写人:XXX 职务: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2 2018年度职称评定工作总结 自工作以来,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兢兢业业,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表现良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较好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尽到了一个优秀教师应有的职责,受到上级、同行和学生的认可和好评。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 本人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加强自我修养,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热爱学生,真诚对待学生,受到学生的好评。特别是在此期间,我努力地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系列政治活动,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切实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在此期间,我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xx年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最近党组织正对我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二、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真正做到“学高为师”。 这四年,既是我工作成绩突出的四年,更是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的四年。在这四年间,我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参加了一系列的学习活动,能力提高很快,已经能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胜任本职工作。在此期间,我一是在教学基本功上了有了较大的提升,先后参加了一系列教育教学技术和基本功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二是在专业技术上提高了一个层次。我先后参加了中科院计算机所组织的“红旗linux”应用课程培训、省教育厅组织的“四新培训”等专业技术培训。三是自学了有关专业技术、教科研等方面知识。特别是积极钻研远程教育教学模式 第2 页共4 页

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新】

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013年修订) (长大研〔2013〕19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贯彻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与 研究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 发向上,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评定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学术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实际情况,评定、发放奖学金。 第三条评定范围 长安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MPA MBA留学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除 外)。国家和学校有特殊政策规定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奖学金标准按《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制定的《长安大学博士生奖学金标准》《长安大学硕士生奖学金标准》执行。 第二章奖学金评定条件 第五条评定条件的构成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基本条件和学术成就条件组成,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依据学术成就条件的排名次序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 第六条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3.身心健康。 第七条学术成就条件 1. 博士研究生 (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长安大学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发放相应等级奖学金。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 0.2M1 0.4M 2 0.2M3 0.2M4 1) 其中,

M1:是指上一学年课程总平均分数; M2是指上一学年发表论文、专着及各种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见附表1) 之和; M3:是指上一学年参加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及竞赛获奖得分(见附表 M4是指上一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得分(见附件 1)之和。 (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其中,M1、M2、M3 M4所指内容与(1 )式相同。 2. 硕士研究生 (1) 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长安大学硕士生奖学金标准》 发放相应等级奖学金。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2) 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 0.7 M ! 0.1 M 2 0.1 M 3 0.1 M 4 ............................. ( 3) 其中,M1、M2、M3 M4所指内容与(1 )式相同。 (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 0 M 1 0.5 M 2 0.2 M 3 0.3 M 4 其中,M1、M2、M3 M4所指内容与(1 )式相同。 3. 在评分计算公式中,博士生、硕士生的 M1由学院 审核:M2 M3 M4由导师和学院负 责审核。 M * ---- 表示个人标准化得分; M — 表示个人总分; max ---表示学生总分最大值(范围学院确定) min --- 表示学生总分最小值(范围学院确定) 第二章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八条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委员会,长安大学奖学金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 相关职能 部门负责人、导师代表等组成。奖学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对研究生 进行奖助的政策、规则、方案,协调和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2. 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是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主 要职责是 执行委员会的决定,按政策和规则具体负责研究生的奖学金管理工作。长安大学 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 3. 学院设立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以学院为基础形成校、院两 级运作体 系。院研究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 员应由学位分委员会 1)之和; M 0M i 0.6M 2 0.2M 3 0.2M 4 (2) 4.在计算结束后,对 M 要进行标准化,即 min-max 标准化,M M min max min 100

奖学金评选细则文件(最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塑造健全的人格,努力造就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本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含法学二学位,下同)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第二章奖励项目 第三条奖励项目包括: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7个单项奖。 (一)先进班集体:评奖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 (二)优秀学生标兵: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3%。 (四)个人单项奖:包括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 第四条奖学金包括:一等人民奖学金、二等人民奖学金、三等人民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标兵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获得二等人民奖学金; (三)各单项奖获得三等人民奖学金; (四)同一学年同时荣获人民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学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第五条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先进班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财务部根据有关政策核定。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班级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班风; 2.班级成员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 3.班级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班级学业成绩位居年级前列;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起到核心作用,班务日志记录详细,班级本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院级以上文明寝室占班级寝室总数的50%及以上; 6.班级活动主题鲜明、有特色、成效明显,在学生、学校和社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七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75分(含)以上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8分。 3.具备道德文明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等五项单项奖(见第六条,下同)中任意二项以上(含)单项奖评奖资格。 学业成绩以本学年全部必修、限选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下同)。

1国家奖学金奖评选细则

新师校字〔2014〕70号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细则(修订) (经2014年3月21日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下达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我校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要统筹兼顾,做到公开公正,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人每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人每年。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基本条件及评审办法: 一、爱国爱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同等条件下,发表核心期刊、出版著作、获得授权专利或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优先考虑; 五、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根据入学前三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奖励以及入学、复试成绩等综合条件予以推荐; 六、评审实行赋分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予以推荐。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分+科研成绩+获奖成绩+社会实践成绩(具体计算公式详见附件1); 七、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研究生国家奖

初级职称评定工作总结(完美版)

初级职称评定工作总结 【导语】总结是对自身社会实践进行回顾的产物,它以自身工作实践为材料。是回顾过去,对前一段时间里的工作进行反思,但目的还是为了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 【篇一】 本人20xx年6月毕业于xx职业技术学院,于同年6月份参加工作,至今已有3年,一直从事电气工程技术工作。20xx年6月17号到琅美地毯制品有限公司就职报到,并分配到电工班组,开始进入车间实习。从事厂区内的电气安装实习工作。参与一期设备的安装工程,公司各车间配电柜电气安装。实习期的三个月里,我通过努力学习和不断地摸索、虚心求教,结合大学所学理论基础知识,使我的业务能力迅速提高。在一期机器安装与调试结束后,我开始学习和掌握各机台的操作和电气线路,以便能更好的胜任此工作。在工作中,我工作认真、负责,劳动积极,并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同时认真学习电气专业知识,熟悉国家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实践,并于20xx年6月份取得电气技术员任职资格。 在政治上,我对自己严格要求,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尤其注重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工作上以事业为重,

不计个人得失,在新的岗位上摆正位置,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中吃苦耐劳,积极主动,作风踏实,不推诿扯皮,讲求效率。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勤于思考,工作思路清晰。 在工作上,本人更是爱岗敬业,不甘落后,从参加工作,担任技术岗位职务以后发现以前在学校学的理论知识太肤浅,工作起来并没有想像那么容易,在车间装机时我就向设备的安装师傅虚心的请教,有不明白的地方我就问。对有些设备电气图纸看起来都是很忙然,只有走上工作岗位后,才知道自己的学识很肤浅,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所以,我就虚心向师傅请教,多问,多看图纸,立足于岗位工作,从基本做起不怕不会,就怕不学,不问。在设备安完后,由于设备的安装师傅都要回自己的公司,我就努力自学,遇上难点就记录下来,下班回去查阅资料,慢慢的就对公司的设备有了基本的了解,也了解了很多以前没见过的电气零部件,了解它在整个设备中所起的作用。 从参加工作以来,努力学习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重视不断提高自己的电气维修技术能力,并根据公司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业余时间以不同形式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由于是进口设备,还要对机器的相关资料进行的中文翻译,制定设备相关的操作指南,以及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公司举行节日活动中设计一些简单的电气设备以便活动需要。通过大大小小的工作中,让自己的技术水平慢慢的提高,不断的把工作做到精益求精。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分复审及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结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2.各班级(专业)组成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综合评分的计算及初审工作。小组成员由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和3—5名班级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组成,班长任组长。 3.各学科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依据中地大研字[2009]32号文件确定。 类别学科等级享受人数比 例(%) 额度 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 法学 地理学 一等4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土地资源 管理 一等6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专业学位 一等4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 二、评定程序 1.新生参照初复试成绩和入学前所在单位或学校的综合表现评定。来自“985”、“211”院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奖。 2.二、三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每位研究生填写“年度学业综合评定表”,并根据“综合评分”要求的事项进行申报; (2)各班级(专业)的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计算“综合评分”; (3)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奖学金结果。 3.评定时间:新生定于入学考试的复试中进行,高年级研究生定于每年9月份进行,一年一次。 三、申请条件

最新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力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标准(上限2分) 电力工程学院 2014年2月26日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缓解在校生活困难而设立的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为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财教[2007]91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取得我校的本科学籍的全日制普通类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 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活俭朴,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4.学习刻苦努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 于80分,且学年内无重修、重考课程;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

7.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评定资格: 1)无故经常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会 议、各项集体活动; 2)经常缺席早操、晚自习,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校外租房住宿; 4)不遵守作息规定,经常通宵上网; 5)破坏公共财物,造成一定损失; 6)不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或通报批评; 7)有吸烟、酗酒和其他不良消费情况; 8)有其它违纪行为,受过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 分。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依据甘肃省 教育厅每年下拨人数具体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 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 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

职称评定工作总结

2013年职称工作总结 深化职称工作改革,完善专业技术管理制度,是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职称工作是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内容。是国家重视知识分子的重要体现。重视职称工作就是重视人才。我院的职称评审工作,一直受到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和平区人社局及和平区卫生局关于岗位设置的各项规定执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根据多年来的职称评定工作经验,对我院职称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院职称工作现状 我院现在基本实现职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实行了“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是申报推荐方法。实行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制度,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机制和环境。 1、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领导班子和院内高年资医师组成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称工作的分工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职称评审工作。每年年初将职称评审工作纳入院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年初做好摸底工作,为全年职称工作打好基础。 2、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自职称评聘工作开展以来,专业技术评聘工作实现了正常化,使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得到了公正的评价和社会的认可。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

用。 3、职称评聘工作的开展情况。我院职称工作一直以来能够严格根据上级主管机关关于职称报考、评聘工作的各项规定,来知道我院的相关工作,杜绝因人而定的陋习。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能报考、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给予政策解释。避免了因其个人不了解政策,而发生人事争议及纠纷。为院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造了一个和谐、公平的工作环境,使其能够安心的开展本职工作。 4、现有人员结构和比例。我院一直以来能够严格按照根据和平区人社局及和平区卫生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的规定,开展我院的职称评聘工作。我院现有人员8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8人,工勤人员1人。根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3:6的结构,我院现有高级职称专技人员4人,中级职称专技人员22人,初级职称专技人员62人,符合岗位设置的要求。 5、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和待遇,调动了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资待遇能够及时兑现,聘任工作同个人待遇挂钩,同个人经济利益相连,极大地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迅速提高。充分发挥职称评定工作的杠杆作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措施和建议 提高职称评定人数总量,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随着医院建设的不断发展,引进人员水平的不断提高,职工的素质和工资待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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