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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宪法离线作业含答案(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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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宪法》课程作业

第一章宪法总论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立宪主义意义宪法的基本特征是制定统一的成文法典。

答:错

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一个国家存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它可以表现为一个统一的成文法典,也可以是分散的一系列法典。

2、凡成文宪法也必然属于刚性宪法。

答:错

成文宪法与刚性宪法是不同的宪法分类。制定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也可能因为宪法并未对其修改程序作出与普通法律不同的规定,而成为柔性宪法。

3、宪政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和完善民主政治。

答:错

宪政的最终目标是保障人权

4、宪法的渊源指的是近代宪法的起源、来源。

答:错

宪法渊源就是宪法的表现形式

5、宪法性法律的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

答:对

宪法性法律是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它的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

6、宪法关系的主体中,通常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机关。

答:对

在宪法关系中,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始终是重要的参与者。

7、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违宪审查体制下,违宪审查的主要对象仍然是法律。

答:错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违宪审查体制下,违宪审查的主要对象不是法律,而是法律以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8、宪法解释机关与违宪审查机关在各国通常是同一的。

签:对

各国的宪法解释机关通常也是承担违宪审查任务的主体。

二、简答题

1、简析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答:宪法主要以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为调整对象,也是一个特定的法律部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既包括宪法典,也包括具有一

般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答:宪法与宪政是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不同层面,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没有宪法绝无宪政,有了宪法并不必然有宪政。宪法与宪政存在密切的联系,具体表现为:

第一,宪法是一国宪政运动的结果,同时又是一国宪政的规范形式和依据。

第二,宪政是宪法的内容和实施。宪政建设的过程,也就是宪法内容的实现过程。

3、简述宪法渊源及其表现形式。

答:宪法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国际条约。

4、简述宪法法院违宪审查制的主要特色。

答:宪法法院违宪审查制的主要特色有:

第一,以抽象的原则审查为主,附带的案件审查为辅;

第二,适用一审终审制;

第三,宪法法院的判决具有一般效力;

第四,在判决主文部分判断法律的合宪性。

三、论述题

1、试析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及其发展。

答:我国实行的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违宪审查制。由1954年宪法首先加以确立,1982年宪法在一定程度发展了这一制度。

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具体包括了以下内容:

第一、宪法序言确认了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为建立和完善违宪审查制度提供了依据;第二,依据宪法规定,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三,确认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协助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宪法监督的职能;

第四、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五、通过制定立法法对违宪审查的对象、启动主体和审查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第六、采取事先预防性审查和事后违完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体制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方面,难以有效运行,应当在实践中加以改革和完善。

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史略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答:对

共同纲领是我国建国初期时的临时宪法,实际上发挥着正式宪法的功能。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政治体制上确认的是五权分立的原则。

答:错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政治体制上确认的是三权分立的原则。

3、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答:错

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了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

4、英国宪法是由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所构成的。

答:错

英国宪法除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外,不包括宪法性文件。

二、简答题

1、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主要条件。

答:近代宪法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有他深刻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

(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二)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三)宪政实践必须由宪政思想指导,没有宪政思想就不会有宪政实践。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等宪政思想观念的提出和深入人心,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

(四)法律部门划分的出现、法律冲浪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

2、简述1979年全国人大《〈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的主要内容。答: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79年7月通过了《〈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主要内容有:(一)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做为人大的常设机构;(二)改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为各级人民政府;(三)将县级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四)恢复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并将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规定为监督关系。

3、简述1954年宪法的主要特征。

答:1954年宪法的主要特点有:(一)它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在规定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制的方法、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反映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二)它既以《共同纲领》为基础而产生,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的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新中国成立5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结合;(三)它既确认了生产资料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实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的基本路线,保证消灭剥削制度和建立社会主

义社会,又规定要依法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反映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特点。

三、论述题

1、试述2004年宪法修正案所体现的人权保障原则。

答:人权保障是近现代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所贯穿的基本精神,它为完善我国人权保障的具体制度提供了宪法的基础。

(1)宪法修正案第24条,直接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第一,“人权”概念入宪,表明我国在人权观念和人权保障制度的重大进步;第二,直接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责任和义务;第三,从宪法这一原则规定中,可以引伸出人权保障的一系列具体原则与规则。

(2)2004年修正案的其它条款体现的人权保障精神。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确立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完善了财产权的保障规范;第二,完善国家对非公有经济的政策,体现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原则;第三,规范了土地的征收征用和补偿制度,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第四,规定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丰富了对公民物质帮助权的保障。

第三章国家性质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性质的规定反映了人民主权原则的特点。

答:正确:我国宪法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的规定,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主权的阶级内容。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答:错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要组织,不属于国家政权机关体系。

3、依据宪法规定,农村的土地一律属于集体所有。

答:错误。依据宪法规定,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4、在现代社会,政党活动的主要依据是宪法惯例。

答:错误:近代宪法时期,政党活动的主要依据是宪法惯例;而在现代社会,已有不少国家在宪法中直接或间接地对政党制度作出规定。

二、简答题

1、简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不属于国家机关

体系,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或人民团体。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2、如何理解宪法上的经济制度?

答:我国宪法上规定的经济制度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为的经济体制。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反作用于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宪法所具有的根本法的法律特征来保障经济制度和经济原则的存在和发展的。

3、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土地制度的主要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四章国家形式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议行合一。

错误:依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2、在单一制国家,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中央。

正确:单一制国家的地方国家机关所拥有的权力通常是由中央以法律的形式授予的。

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

错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4、特别行政区发生的诉讼案件的终审权属于国家最高人民法院。

错误:依据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二、简答题

1、简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

答: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同属国家形式,是实现国家政权职能必要的、不可缺少的表现形式。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

政权组织形式主要解决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和运用,即国家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权力机关同人民之间的关系;国家结构形式体现国家权力的纵向配置和运用,即国家领土结构划分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2、简述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地位。

答:答: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具有双重法律地位,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同时,行政长官又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对立法会负责。

3、简述我国行政区划的主要特征。

答:我国的行政区划的特点表现为:

第一,行政区划的层次是三级制和四级制并存,主要是三级制;

第二,三种不同类型的行政区域同时并存;

第三,三级市建置并存;

第四,虚实结合制

三、论述题

1、试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完善。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指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和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实现人民管理国家权力的制度。它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征: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

(2)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全国人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3)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

(4)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和监督其他国家机关;

(5)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基础上,确立权力的分工和监督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及改革完善的必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基本环节。如:坚持和改善共产党对人大的领导;改革与完善人大的自身制度;完善选举制度,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等。

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国籍是取得我国公民资格的唯一条件

答;正确:依据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外国人可以成为一定范围内的基本权利的主体。

答:正确:外国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的资格是受严格限制的,基本权利的范围是有限的。

3、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所指的住宅主要是指私人所有的住宅。

答:错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所指的住宅不单是指一般意义上的私人家屋,还应当包括寄宿宿舍、旅馆等其他各种私生活在使用等时空上的要件。

4、社会经济权利是一个复合的概念。

答;正确:社会经济权利是经济权利与社会权利的统一,所以它是一个复合

5、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可以依法加以剥夺和限制。

答:错误: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具有不可剥夺的性质,只能依法予以限制。

6、基本权利在传统上具有防御权的性质。

答:正确:基本权利最初是以抵抗国家权力为目标而产生的社会个体主观的公权,具有防御权性质。

7、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平等权是一种实质上的平等。

答:错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平等权包含了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实质平等是对形式平等的修正和补足,它主要适用于对社会经济权利的保障。

8、依据基本权利的学理分类,自由权是积极权利。

答:错误:自由权属于消极权利,即要求国家权力作出不作为的权利。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权利保障方式。

答: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主要可分为三种具体方式:绝对保障方式,又称为“依据宪法的保障”;相对保障方式,又称为“依据法律的保障”;折衷型的保障方式。我国宪法的基本权利保障方式,可归入“相对保障”或称“依据法律的保障”方式之列。第一,宪法虽然规定了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宪法监督权,但并未真正建立起具有实效的违宪审查制度。第二,在宪法的规定中,体现了公民基本权利应当依法实现和受法律的保障。第三,宪法虽然还未明确规定“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通过法律”,但已经表现出这一发展趋向。

2、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答: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是我国宪法第一次对人格尊严作出规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指与个人的人格价值具有基本关联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等。

人格尊严具有以下的特征:第一,它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享有的权利;第二,人格尊严具有不可剥夺性;第三,人格尊严反映的是人的精神生活方面的权益。国家公职人员或社会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往往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

3、简析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答: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是指公民居住、生活、休息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或搜查的权利。它是人身自由的一种延伸,保障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与保护公民的私生活和家庭亦有密切的关联性。宪法上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主要是公民对国家或公共权力的一种权利,但在延伸的意义上,也蕴含了对一般公民的相应的拘束意义。住宅不受侵犯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不得非法搜查和查封公民的住宅;二是不得私自侵入公民的住宅。

4、简析平等与“合理的差别”。

答:(1)平等包含了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2)形式平等反对不合理的差别,而实质平等要求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承认合理的差别;(3)合理的差别是指根据实质上的平等原则,在合理程度上所采取的具有合理依据的差别;除需要合理的依据之外,还必须限定于合理的程度之内;(4)超过合理程度的差别,亦可能构成平等权的原则所不能容许的不平等形态。

三、论述题

1、试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公民财产权保障的完善。

答:(1)财产权的概念与财产权保障的意义

财产权是指财产上的私权,即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包括私法上的权利;具有财产权性质的公物使用权等公法上的权利。

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是人的人格形成的主要契机;也是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支柱。

(2)1982年宪法关于财产权规定的局限性

宪法结构安排,将财产权放在总纲中规定,削弱了公民权利体系的完整性;财产权的范围,主要限于财产所有权;财产权的保护,缺乏明确的规范内容,同时存在着保障的不平等。(3)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完善

将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肯定了私有财产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地位和价值,确认了国家不得侵犯和保护的义务。增加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通过确立财产权保障的三重结构,即不受侵犯条款、征收和征用条款、合理补偿条款,完善了我国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体系和保护结构。

第六章选举制度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我国选举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人民代表的选举、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

答:错误:我国选举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各级人民代表人大代表的选举。

2、在我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

答:正确:依据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人民代表的选举中,我国宪法和法律没有对被选举权作出特别的资格限制。

3、依据选举法的规定,正在执行监禁的犯罪分子在选举期间一律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答:错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均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4、直接选举人民代表时,选区一律按选民所在的单位划分。

答:错误: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5、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答:正确:依据2010年选举法修改后的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二、简答题

1、什么是选区,选区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答:选区是由法律规定选举代表机关代表或议员时划分的区域单位。它也是代表联系选民、开展经常工作的基本单位。根据选举的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这说明,选区划分首先考虑选民的居住地点,但同时也要照顾本人现在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单位所在地。选区的大小,按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

2、什么是差额选举,它的意义是什么?

答:差额选举,是指代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选举。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的意义在于:第一,使选举人有了自由选择的可能性;没有差额的选举,不是真正民主的选举;第二,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建设;第三,有利于增强当选代表的责任性和群众观念。

3、简述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优点及现行范围。

答:直接选举优越于间接选举,它是更为完备的民主形式。

具体表现为:第一,它体现了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直接民主,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第二,加强了人民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有利于提高人民代表的代表

性和素质;第三,强化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能力,也有利于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建设。我国现行的直接选举范围表现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的、省一级的、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

4、简述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

答:依据选举法规定,选民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县级人大代表的要求。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县级的人大常委会应当将罢免要求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书面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表决罢免要求,由县级的人大常委会派有关负责人员主持;罢免采用无记名的表决方式;罢免案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三、论述题

1、试论我国现行选举法所体现的平等性原则。

答:(1)选举权的平等性的含义。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所有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投票,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具体包含: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每一个选民所投选票的价值与效力是相等的。

(2)一人一票的选举权利。我国1953年选举法就规定了选举的一人一票原则,但同时规定了在城市与农村之间产生代表的不同人口比例;这一比例在1995年统一为4:1,即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4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看,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与合理性,体现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反映我国当时城镇人口比重较低的国情。

(3)2010年选举法修改实现城乡“同票同权”,完整体现选举平等。

2010年选举法修改的最核心内容是废弃城乡不平等的4:1条款,实现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代表的“同票同权”,从而完整体现了选举权的平等性。

选举法修改所体现的平等表现为: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第七章国家机构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可以依法提前或延长。

答: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其任期只能依法延长,不能提前结束。

2、国务院即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

答:正确:依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3、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

答: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4、人大代表的言论和行为一律不受法律追究。

错误:依据宪法规定,人大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发言与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并不等于一律不受法律追究。

5、行政法规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答:错误: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6、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政权的派出机关。

答:错误: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7、地方性法规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答:错误: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地方性法规。

8、依据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答:错误:依据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二、简答题

1、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

答:全国人大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是举行会议。会议制度构成人大制度的重要环节。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会议的原则。会议公开,是代表机关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2、简述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权上的划分。

答:依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的立法权主要表现为: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具体表现为: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质询权。

答;质询权,是指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提出质问,并要求作出答复的权利。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是人大代表监督行政和司法机关的主要形式。

4、简述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领导体制。

答: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具体表现为检察权,就是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又称双重从属制,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又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

三、论述题

1、试述国务院的总理负责制及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

答:总理负责制是指国务院总理对国务院职权范围内的重要工作负有处理的全权并承担领导责任。

主要表现:

第一,总理的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并由国家主席任命;

第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由总理提名;

第三,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第四,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的会议;

第五,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都必须由总理签署。

它是建立在发挥集体作用基础上的行政首长个人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运用和表现。主要表现在,在实行总理负责制的同时,还实行一定的会议制度,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在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表现为国务院集体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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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春《数据挖掘》课程大作业 注意:从以下5个题目中任选其一作答。 题目一:Knn算法原理以及python实现 要求:文档用使用word撰写即可。 主要内容必须包括: (1)算法介绍。 (2)算法流程。 (3)python实现算法以及预测。 (4)整个word文件名为 [姓名奥鹏卡号学习中心](如 戴卫东101410013979浙江台州奥鹏学习中心[1]VIP )作业提交: 大作业上交时文件名写法为:[姓名奥鹏卡号学习中心](如:戴卫东101410013979浙江台州奥鹏学习中心[1]VIP) 以附件形式上交离线作业(附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内),选择已完成的作业(注意命名),点提交即可。如下图所示。 。 注意事项: 独立完成作业,不准抄袭其他人或者请人代做,如有雷同作业,成绩以零分计!

宪法离线作业(必)_答案

参考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宪法》课程作业答案 第一章宪法总论 一、辨析题 1、错误: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一个国家存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它可以表现为一个统一的成文法典,也可以是分散的一系列法典。 2、错误:成文宪法与刚性宪法是不同的宪法分类。制定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也可能因为宪法并未对其修改程序作出与普通法律不同的规定,而成为柔性宪法。 3、错误:宪政的最终目标是保障人权。 4、错误:宪法渊源一般是指宪法的表现形式。 5、正确:宪法性法律是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它的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 6、正确:在宪法关系中,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始终是重要的参与者。 7、错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违宪审查体制下,违宪审查的主要对象不是法律,而是法律以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8、正确:各国的宪法解释机关通常也是承担违宪审查任务的主体。 二、简答题 1、简析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答:答:宪法主要以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为调整对象,也是一个特定的法律部门。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既包括宪法典,也包括具有一般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答:宪法与宪政是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不同层面,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没有宪法绝无宪政,有了宪法并不必然有宪政。 宪法与宪政存在密切的联系,具体表现为: 第一,宪法是一国宪政运动的结果,同时又是一国宪政的规范形式和依据。 第二,宪政是宪法的内容和实施。宪政建设的过程,也就是宪法内容的实现过程。 3、简述宪法渊源及其表现形式。 答:宪法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在本质上,宪法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益的集中表现。(错误) 2、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宪法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与其他法律规范在功能上是不一致的,即是对其他类社会关系的调整。(错误) 3、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错误) 4、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度起源于美国,并为其他一些国家所借鉴。(正确) 5、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都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仅具有立法职能,并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正确) 6、英国宪法是成文法宪法,这是其发展的渐进性所决定的。(错误) 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正确) 8、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后来又经1934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了一些修改,正式公布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的宪法性文件。(正确) 9、国家性质是国家本质属性的抽象概括,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权利的归属。(错误) 10、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另一个是由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错误)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不给分)。 1、宪法实施的监督包括以下内容(A、B、D) A、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B、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 C、审查公民行为的合宪性。 D、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 2、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C)无产阶级专政。 A、就是 B、形式上是 C、实质上是 D、不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过(C) A、两部宪法 B、三部宪法 C、四部宪法 D、五部宪法 4、根据宪法的效力与修改程序的不同,可将宪法分为:(B) B、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理想宪法与现实宪法 5、中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宪法性法律是(B) A、《钦定宪法大纲》 B、《十九信条》 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D、《中华民国约法》 6、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A、C、D) D、政治协商B、立法监督C、民主监督D、参政议政 7、法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法律是(B) A、《独立宣言》 B、《人权宣言》 C、《自由大宪章》 D、17 91年《法国宪法》 8、(ABCD)属于宪法性文件。 A、《义务教育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C、《国籍法》 D、《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 9、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被称为协定宪法。根据这一定义判断,(B、D)宪法属于协定宪法。 A、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B、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C、1848年意大利宪 法 D、1830年法国宪法。 10、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是(B)。 A、《中华民国约法》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 D、《五五宪章》 二、小论文: 论宪法的主要作用。 请参考课本P20——23 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思路进行。

数据挖掘的功能及应用作业

数据挖掘的其他基本功能介绍 一、关联规则挖掘 关联规则挖掘是挖掘数据库中和指标(项)之间有趣的关联规则或相关关系。关联规则挖掘具有很多应用领域,如一些研究者发现,超市交易记录中的关联规则挖掘对超市的经营决策是十分重要的。 1、 基本概念 设},,,{21m i i i I =是项组合的记录,D 为项组合的一个集合。如超市的每一张购物小票为一个项的组合(一个维数很大的记录),而超市一段时间内的购物记录就形成集合D 。我们现在关心这样一个问题,组合中项的出现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规则,如A 游泳衣,B 太阳镜,B A ?,但是A B ?得不到足够支持。 在规则挖掘中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指标: ① 支持度 支持度n B A n B A )()(?= ?,显然,只有支持度较大的规则才是较有价值的规则。 ② 置信度 置信度)() ()(A n B A n B A ?=?,显然只有置信度比较高的规则才是比较可靠 的规则。 因此,只有支持度与置信度均较大的规则才是比较有价值的规则。 ③ 一般地,关联规则可以提供给我们许多有价值的信息,在关联规则挖掘时,往往需要事先指定最小支持度与最小置信度。关联规则挖掘实际上真正体现了数据中的知识发现。 如果一个规则满足最小支持度,则称这个规则是一个频繁规则; 如果一个规则同时满足最小支持度与最小置信度,则通常称这个规则是一个强规则。 关联规则挖掘的通常方法是:首先挖掘出所有的频繁规则,再从得到的频繁规则中挖掘强规则。在少量数据中进行规则挖掘我们可以采用采用简单的编程方法,而在大量数据中挖掘关联规则需要使用专门的数据挖掘软件。关联规则挖掘可以使我们得到一些原来我们所不知道的知识。 应用的例子: * 日本超市对交易数据库进行关联规则挖掘,发现规则:尿片→啤酒,重新安排啤酒柜台位置,销量上升75%。 * 英国超市的例子:大额消费者与某种乳酪。 那么,证券市场上、期货市场上、或者上市公司中存在存在哪些关联规则,这些关联规则究竟说明了什么? 关联规则挖掘通常比较适用与记录中的指标取离散值的情况,如果原始数据

《宪法学》在线作业三及答案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宪法学课程综合测试3 学习层次:专升本时间:90分钟 一、简答题 1、简述差额选举的意义。 答: 差额选举是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人的名额的选举。 从民主选举的本质要求,差额选举优于等额选举,其意义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1)使选民在选举中有更大的选择性,以选出满意的代表,有助于提高人民代表的素质。 (2)差额选举可以增强当选代表的责任感,从而促使人民代表在行使代表职责时,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有助于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进程。 2、简述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答: 宪法学,是研究社会现象中的法律现象的,但它不是研究所有的法律现象,而是研究法律现象中的最基本的部分,即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的法律。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具体来讲,有以下两大部分,一是宪法理论,一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内容。 ①有关宪法的基础理论,如宪法的产生、本质和类型,发展历史等; ②中外宪法的发展历史; ③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⑤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 3、宪法原则有哪些? 答: 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分权与制衡原则、人权原则 4、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答: (1)将邓小平理论写入宪法序言。 (2)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第五条。 (3)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写入宪法第六条。 (4)对宪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的内容作了修改,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5)确立了农村集体组织的经营体制; (6)还将宪法二十八条的"反革命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5、资本主义国家保障宪法实施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 资本主义国家保障宪法实施的主要形式有: ①宣布违宪的法律、法令无效 有权宣布违宪的机构主要有:代表机关(即立法机关或代议机关);司法机关(即法院);宪法法院。 ②弹劾、罢免失职或违法、犯罪元首、政府首脑及其他政府成员。

江南大学《民事诉讼法》第一次离线作业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3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第1章至第4章(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 1、民事诉讼是当事人为解决民事争议而采取的一种自力救济。(×) 2、诉讼标的就是指诉讼标的物。( ×) 3、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并不意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全相同。(×) 4、诉讼上的法律事实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5、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只能通过口头形式进行。( ×) 6、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使当事人可以行使权利,也可放弃权利。(√) 7、民事诉讼中所有的案件都应当适用合议制。( ×) 8、审判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 9、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公开宣判。(√) 10、起诉时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其管辖是恒定的。(√) 二.单选题 1、下列案件,应当公开审理的是:(C ) A.甲因泄漏他人隐私而被起诉 B.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乙辞职后,非法使用其所知道的商业秘密 C.17 岁的少年丙因侵权而被告上法庭 D.丁要求与其妻离婚,并申请不公开审理 2、合议庭在评议案件,如有意见分歧时,应当( B ) A.由审判长决定 B. 少数服从多数 C.报审判委员会决定 D.报法院院长决定 3、支持起诉原则中,支持者是指( D ) A.亲属 B.朋友 C.单位领导 D.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社会团体 4、人民陪审员应邀到人民法院执行审判职务时,期权利( B ) A.和书记员同等 B.和审判长同等 C.和审判员同等 D.其判断仅供参考 5、诉的构成要素包括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和(C ) A.争议事项 B.诉讼费用 C. 诉讼请求 D.诉讼理由 6、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关于回避的决定不服,可以(C )

西南大学《宪法学》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1:[单选题]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参考答案:A 2:[单选题]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参考答案:D 3:[单选题]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参考答案:C 4:[单选题]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参考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参考答案:D 6:[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参考答案:C 7:[单选题]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下列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 B: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C: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 D: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 参考答案:D 8:[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宪法在线作业答案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100分单选题 1.在我国历史上的宪法与宪法性文件中,规定政权机关组成实行"三三制"原则的是()。 A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C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D 中华民国宪法正确答案:C 单选题 2.我国建国初期的国家元首是()。 A 国家主席 B 政务院总理 C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D 中共中央主席正确答案:C 单选题 3.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是()。 A 民主集中制 B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 社会主义原则 D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正确答案:B 单选题 4.下列机构中,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是()。 A 省级人民政府 B 自治县的人大 C 不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 D 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5.“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通过法律”,体现的是基本权利的()。 A 绝对保障 B 相对保障 C 政治保障 D 折衷保障正确答案:B 单选题 6.在选举争议中,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选民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的是()。 A 选民名单争议 B 候选人争议 C 选举效力争议 D 当选结果争议正确答案:A 单选题 7.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 A 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B 基本权利和利益 C 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D 政治权利和利益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8.在近代宪法发展史上,最早提出制宪权思想的是()。 A 孟德斯鸠 B 洛克 C 西耶斯 D 卢梭 正确答案:C

A 修改宪法 B 选举国家副主席 C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D 解释宪法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10.原始意义的宪法是指()。 A 国家根本法 B 部门法 C 国家组织法 D 最高法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11.最高人民法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是()。 A 领导关系 B 从属关系 C 监督关系 D 分权关系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12.我国的政党制度属于()。 A 一党制 B 两党制 C 多党制 D 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13.下列判断中,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A 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浙大远程《法律基础》课程2018年离线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 《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 答: 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又称立法,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基本法律和法律的活动。 法律制定的流程: 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认可、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狭义的立法程序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的程序。广义的立法程序包括一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全国各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等。 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答: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政治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的特征: 1、现代概念中宪法是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它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拥有最高的地位,因此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规定的事项主要有国家政治架构,政府组成与职能,权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权利等。 3、宪法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一部权利宣言书。

数据挖掘作业

第5章关联分析 5.1 列举关联规则在不同领域中应用的实例。 5.2 给出如下几种类型的关联规则的例子,并说明它们是否是有价值的。 (a)高支持度和高置信度的规则; (b)高支持度和低置信度的规则; (c)低支持度和低置信度的规则; (d)低支持度和高置信度的规则。 5.3 数据集如表5-14所示: (a) 把每一个事务作为一个购物篮,计算项集{e}, {b, d}和{b, d, e}的支持度。 (b) 利用(a)中结果计算关联规则{b, d}→{e} 和 {e}→{b, d}的置信度。置信度是一个对称的度量吗? (c) 把每一个用户购买的所有商品作为一个购物篮,计算项集{e}, {b, d}和{b, d, e}的支持度。 (d) 利用(b)中结果计算关联规则{b, d}→{e} 和 {e}→{b, d}的置信度。置信度是一个对称的度量吗? 5.4 关联规则是否满足传递性和对称性的性质?举例说明。 5.5 Apriori 算法使用先验性质剪枝,试讨论如下类似的性质 (a) 证明频繁项集的所有非空子集也是频繁的 (b) 证明项集s 的任何非空子集s ’的支持度不小于s 的支持度 (c) 给定频繁项集l 和它的子集s ,证明规则“s’→(l – s’)”的置信度不高于s →(l – s)的置信度,其中s’是s 的子集 (d) Apriori 算法的一个变形是采用划分方法将数据集D 中的事务分为n 个不相交的子数据集。证明D 中的任何一个频繁项集至少在D 的某一个子数据集中是频繁的。 5.6 考虑如下的频繁3-项集:{1, 2, 3},{1, 2, 4},{1, 2, 5}, {1, 3, 4},{1, 3, 5},{2, 3, 4},{2, 3, 5},{3, 4, 5}。 (a)根据Apriori 算法的候选项集生成方法,写出利用频繁3-项集生成的所有候选4-项集。 (b)写出经过剪枝后的所有候选4-项集 5.7 一个数据库有5个事务,如表5-15所示。设min_sup=60%,min_conf = 80%。

宪法离线作业(选)答案622

《宪法》作业(选做)答案 第一章宪法总论 一、辨析题 1、正确:宪政是宪法的实施,虽然有宪法但并未得到有效的实施,宪法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规定,宪政也就不可能存在。 2、错误: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是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机构。 3、正确。亚里士多德所谈论的宪法,所指的就是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权限的法律。 4、错误:宪法惯例主要依靠社会公众舆论为后盾付诸实施,本身不具有国家的强制力,也不能为法院所适用。 5、正确。实行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大多为英美法系国家,判决的个别效力与“先例约束原则”结合,使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判断事实上具有一般效力。 6、错误:宪法附则的特点在于它的效力的特定性与临时性。 二、简答题 1、什么是现代宪法? 答:现代宪法是指20世纪初以来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各国实行的宪法。主要标志是1918年的苏俄宪法和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由自由权扩大到社会权,相应地国家和政府的职能增加。 2、什么是宪法关系,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宪法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由宪法规范调整而形成。在宪法关系中不同主体之间形成了以权利、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是法治国家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 宪法关系的基本特征表现为: 第一,宪法关系主体的一方主要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 第二,宪法关系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原则性; 第三,宪法关系是法治国家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 第三,宪法关系的核心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是宪法的基本精神。 3、简析宪法典的结构。 答:宪法典通常是由特定的机关或依据特别的程序制定和修改的,集中记载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组织、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统一的法律文件。(2分)(1)宪法序言。被规定在系统的法典中并被插入在本文之前的,是记载制定法典的由来、目的、宗旨的序文。 (2)宪法正文。又称宪法本文,是宪法典的主干部分。它在结构上一般由章、节和条

数据挖掘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数据挖掘》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第一章引言 一、填空题 (1)数据库中的知识挖掘(KDD)包括以下七个步骤:数据清理、数据集成、数据选择、数据交换、数据挖掘、模式评估和知识表示 (2)数据挖掘的性能问题主要包括:算法的效率、可扩展性和并行处理 (3)当前的数据挖掘研究中,最主要的三个研究方向是:统计学、数据库技术和机器学习 (4)孤立点是指:一些与数据的一般行为或模型不一致的孤立数据 二、简答题 (1)什么是数据挖掘? 答:数据挖掘指的是从大量的数据中挖掘出那些令人感兴趣的、有用的、隐含的、先前未知的和可能有用的模式或知识。 (2)一个典型的数据挖掘系统应该包括哪些组成部分? 答:一个典型的数据挖掘系统应该包括以下部分:1、数据库、数据仓库或其他信息库,2、数据库或数据仓库服务器,3、知识库,4、数据挖掘引擎,5、模式评估魔磕,6图形用户界面。 (3)Web挖掘包括哪些步骤? 答:数据清理:(这个可能要占用过程60%的工作量)、数据集成、将数据存入数据仓库、建立数据立方体、选择用来进行数据挖掘的数据、数据挖掘(选择适当的算法来找到感兴趣的模式)、展现挖掘结果、将模式或者知识应用或者存入知识库。 (4)请列举数据挖掘应用常见的数据源。 (或者说,我们都在什么样的数据上进行数据挖掘) 答:常见的数据源包括关系数据库、数据仓库、事务数据库和高级数据库系统和信息库。其中高级数据库系统和信息库包括:空间数据库、时间数据库和时间序列数据库、流数据、多媒体数据库、面向对象数据库和对象——关系数据库、异种数据库和遗产数据库、文本数据库和万维网等。

宪法学_在线作业

宪法学_在线作业一(1-2) 总共30题共100分 显示全部试题仅显示答错试题仅显示未答试题仅显示答对试题 一. 单选题(共20题,共60分) A.法国《人权宣言》 B.美国《独立宣言》 C.美国宪法 D.英国《权利法案》 A.授权性规范 B.限制性规范 C.分权性规范 D.责任性规范 3. 开启中国立宪政治先河的历史性事件是()。(3分)

A.洋务运动 B.戊戌变法 C.清末预备立宪 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 A.提倡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保护性规范 D.强行性规范 A.1787年美国宪法 B.1791年法国宪法 C.1814年挪威宪法 D.1831年比利时宪法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B.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C.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D.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大3个以上的代表团 D.1/10以上全国人大代表 A.公法 B.私法 C.既属于公法,也属于私法 D.既不属于公法,也不属于私法 A.监督原则 B.民主原则 C.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D.分权原则

A.英文 B.拉丁文 C.法文 D.希腊文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A.19世纪中叶 B.19世纪末20世纪初 C.20世纪中叶 D.20世纪80年代

A.《政治学》 B.《理想国》 C.《政府论》 D.《君主论》 14. 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从性质上而言属于下列哪一 A.禁止性规范 B.确认性规范 C.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D.程序性规范 A.具有制裁性,但没有具体的惩罚性 B.不具有制裁性,但有具体的惩罚性 C.具有制裁性,也有具体的惩罚性 D.不具有制裁性,也没有惩罚性 16. 根据宪法的内容是否具有原创性可将宪法分为()(3分)

宪法学作业

浅析安乐死与人权 班级:09级法硕 姓名:董海珠 学号:200912206030180039

浅析安乐死与人权 摘要:安乐死作为一个争议已久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司法界。本文从人权、伦理、医学、法律等方面对生命权进行分析,认为法律不应当回避安乐死,应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将其制度化,以真正保障公民的生命权。 关键词:安乐死生命权自主权人权 2010年10月27日,法制日报报道了陕西农民何龙成为卧病在床15年、饱受病痛折磨的妻子徐桂琴选择了安乐死,何龙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一案,报道对安乐死再次展开了讨论。本文认为,应加快完善安乐死相关法律,以真正保障公民的生命权。 一、安乐死的概念以及理论界大讨论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其原意指“舒适、尊严或无痛苦的死亡”。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是指当身患绝症或严重伤残者处于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上遭受着极端痛苦,在本人或其亲友愿意的前提下,他人出于同情和帮助其免受病痛折磨的目的,用仁慈的方式提前结束患者生命的一种行为。[1]安乐死有多种分类方法。一般从医务人员采取的临终医疗措施的不同来分,有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这是最常用到的一种分类法;从实施安乐死术,患者的死亡时间提前多少来分,有垂危病人的安乐死和非垂危病人的安乐死;从患者有无明确地表示安乐死的意愿或要求,又可分为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 在安乐死的讨论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什么是死亡? 一个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才能称之为死亡?死亡是一瞬间的事情,还是一个过程?对死亡概念的不同理解,直接影响到安乐死实施的范围。[2]“死亡”,原来是一个非常感性的概念,我们看到一个人不再有任何动静时,就会判断这个人已经死亡了。然而,安乐死的实施与人生死攸关,要求“死亡”具有科学的、精确的含义。由于人工呼吸机等高科技产品的出现,出现了人即使在无意识状态下,也能使人继续生存的现象(或者说是使人保持一种“动”的状态,如有心跳、有呼吸等,而不是完全归于沉寂) 。我们直观地看来,呼吸机的出现使人不容易“死亡”了,死亡的概念模糊了。一个人的生死,不象古代人那样生死由天,而在当代面临着是否靠高科技延续其“动”的需要。靠人工的延续,究竟是在延续其生命(且不考虑这样生命的价值如何) 还是在延续其死亡的过程?与之相关的问题则是,人工的延续是在减轻其生的痛苦,还是在增加其死亡的痛苦?在何种情况下所做的延续工作是道德的,是人道的,是符合伦理标准的?

[北京师范大学]19秋《宪法学》离线作业1(资料)

[北京师范大学]19秋《宪法学》离线作业1(资料) 在线作业试卷列表 单选 1.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模式的描述不正确?分值:4 A. 绝对保障模式 B. 直接保障模式 C. 相对保障模式 D. 折中保障模式 2.在我国,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关主要是下列中的哪一项?分值:4 A. 立法机关 B. 司法机关 C. 专门机关 D. 行政机关 3.我国自建国以来,先后制定了四部成文宪法,其中现行宪法被认为是制定得最好的一部。请问下列选项中关于现行宪法颁发的具体时间哪一项是正确的?分值:4 A. 1981年12月4日 B. 1978年12月4日 C. 1982年10月1日 D. 1982年12月4日 4.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的?分值:4 A. 迁徙自由 B. 宗教信仰自由 C. 私有财产权 D. 结社自由 5.下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说法错误的是?分值:4 A. 固有性与法定性 B. 直接性和间接性 C. 不受侵犯性与受制约性 D. 普遍性与特殊性

6.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次确立司法审查制度的案例是:分值:4 A. 马伯里诉汤姆逊 B. 麦迪逊诉马伯里 C. 马伯里诉麦迪逊 D. 罗伊诉麦迪奇 7.下列选项中关于我国《宪法》修改通过程序的表述是正确的?分值:4 A. 全国人大与会代表的2/3以上通过 B. 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C. 全国人大与会代表的3/4以上通过 D. 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8.下列关于宪法、宪政的说法,错误的为哪一项?分值:4 A. 宪法实施是宪政的基本途径 B. 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C.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D. 凡是制定宪法的国家都有宪政 9.下列哪一项不是英国近代形成的宪法性文件?分值:4 A. 《自由大宪章》 B. 《权利请愿书》 C. 《人权宣言》 D. 《权利法案》 10.依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下列正确的分类是:分值:4 A.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C.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 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

(0141)《宪法学》网上作业题答案

(0141)《宪法学》网上作业题答案 1:第一次 2:第二次 3:第三次 4:第四次 5:第五次 6:第六次 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是由哪一机关批准生效的?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家主席 参考答案:C 1、应注意写出要点; 2、注意检查语法和拼写错误; 3、文理通顺,中心突出。 2:[单选题]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A 1、应注意写出要点; 2、注意检查语法和拼写错误;

3、文理通顺,中心突出。 3:[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参考答案:A 1、应注意写出要点; 2、注意检查语法和拼写错误; 3、文理通顺,中心突出。 4:[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审计机关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参考答案:D 1、应注意写出要点; 2、注意检查语法和拼写错误; 3、文理通顺,中心突出。 5:[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浙江大学法理学离线第二次作业官方正式答案

参考答案 第十章法律程序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规定的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守的过程、方式和手续,它是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求,是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2、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简答题 1、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2、(1)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评判标准。 (2)程序具有独立的可信度。 (3)程序法发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程序传统可自成一派。 (5)可能相对落后或超前。 3、简述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做出要求的。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 (3)程序具有形式性。 三、论述题 1、试述正当程序特征与构成要素? 没有固定答案。但以下要点是得到10分基本分所必要答到的 (一)正当程序的特征 1、角色分化 2、有意识的阻隔 3、直观的公正 4、意见交涉 概而言之,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正当程序的要素 1、对立面

2、决定者 3、信息 4、对话 5、结果 第十一章法律渊源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来源、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立法主体应以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律渊源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 3、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二、简答题 1、简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1)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2)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3)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三、论述题 没有固定答案。但以下要点是得到基本分所必要答到的: (1)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2)二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3)二者调整的内容不同 (4)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 (5)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6)二者实施的方式不同 第十二章法律解释 一、名词解释

宪法综合作业答案

《宪法学》综合作业答案 (满分100)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规范性宪法:具有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且在政治实践中发生实际效力的宪法。 2、公民权利:人的先天既存的和后天能够实现的价值在宪法上的一般承认,是宪法为保障公民的充分发展而宣告的公民在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3、表达自由:表达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书面或形体语言的形式公开显示或传递自己的思想、意见、观点、主张而不受非法干涉的权利。 4、宪法解释: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特定主体,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宪法的含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5、违宪审查: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权力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法? 答:一、宪法在内容方面不同于普通法律。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是普通法律的纲领,普通法律是宪法原则、精神、规则的具体化。 二、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制定方面,宪法的制定主体和批准条件均不同于普通法律。在修改方面,有权提出修改宪法和法律的主体范围不同,只有宪法规定的特殊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有效议案。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同时宪

法修改的内容有特殊的限制。 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普通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否则会因违宪而无效。2、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近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个人自由原则、形式平等原则、主权在民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民主原则、人权原则、社会利益原则 3、违宪审查的特征有哪些? 答:违宪审查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第二,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只对那些涉及国家及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进行审查。第三,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第四,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4、宪法解释的特征有哪些? 答:(1)宪法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2)宪法解释主体具有中立性(3)宪法解释具有规范性(4)宪法解释具有主动性和被动性相结合的特点。 5、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各有哪些? 答:基本权利:(1)平等权(2)人身权利与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政治权利与自由(5)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自由(6)特殊主体的权利(7)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的义务(2)遵纪守法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

华工《宪法学》大作业及答案(同名36730)

华工《宪法学》大作业及答案(同名36730)

1. 下列法律中,哪一部不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院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 D.《中华人民共和国》 参考答案:C 2.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终审法院上诉 参考答案:C 3. 与法律相比,属于宪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A.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B.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C.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D. 宪法不具有制裁性 参考答案:ABC 4. 下列哪一选项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分类标准? A.宪法文件的有无 B.制定主体的特定性 C.制定程序的严格与否 D.宪法典的有无 参考答案:D 5. 下列有关宪法与宪政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B. 近代的宪法与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C.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D. 近代的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参考答案:ABCD 6.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D. 宪法判例 参考答案:ABC 7. 宪法修改是指为了使宪法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由制定宪法的国家机关或者其他有权修宪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宪法条文予以废止、增加、修改的活动。下列关于我国

数据挖掘作业

1?下表由雇员数据库的训练数据组成,数据已泛化。例如,年龄“ 31…3表示31到35的之 间。对于给定的行,count表示department, status, age和salary在该行上具有给定值的元组数。status是类标号属性。 1)如何修改基本决策树算法,以便考虑每个广义数据元组(即每个行)的count。 Status分为2个部分:Department分为4个部分: Senior 共计52 Sales 共计110 Junior 共计113 Systems 共计31 Marketi ng 共计14 Secretary 共计10 Age分为6个部分:Salary分为6各部分: 21-25 共计20 26K …30K 共计46 26-30 共计49 31K …35K 共计40 31-35 共计79 36K-40K 共计 4 36-40 共计10 41K-45K 共计 4 41-45 共计3 46K-50K 共计63 46-50 共计4 66K-70K 共计8 —位

位 位 位 由以上的计算知按信息增益从大到小对属性排列依次为:salary、age、department,所以定 salary作为第一层,之后剩下的数据如下: 由这个表可知department和age的信息增益将都为0。所以第二层可以为age也可以为 department。 2)构造给定数据的决策树。 由上一小问的计算所构造的决策树如下:

3)给定一个数据元组, 它在属性department, age 和salary 上的值分别为 “ systems "“ 26 (30) 和“46...50K 。"该元组status 的朴素贝叶斯分类结果是什么? P(status=se nior)=52/165=0.3152 P(status=ju nior)=113/65=0.6848 P(departme nt=systems|status=se ni or)=8/52=0.1538 P(departme nt=systems|status=ju nior)=23/113=0.2035 P(age=26 ?-30|status=se nior)=1/52=0.0192 P(age=26…30|status=ju nior)=49/113=0.4336 P(salary=46K- 50K|status=se nior)=40/52=0.7692 P(salary=46K- 50K|status=ju nior)=23/113=0.2035 使用上面的概率,得到: P(X|status=se ni or)=P(departme nt=systems|status=se ni or)*P(age= 26 ?-30|status=se ni or)* P(salary=46K- 50K|status=se nior)=0.0023 P(X|status=j uni or)=P(departme nt=systems|status=j uni or)*P(age= 26 ?-30|status=j unior)* P(salary=46K- 50K|status= ju ni or)=0.0180 26:30 :35 Senior Salary 26K:30K Junior 41K:45K Jun ior Senior Jun ior Jun ior 66K:70K 31K:35K 46K:50K 21:25 36:40 Jun ior Sen ior 36K:40 Sen 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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