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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和组织部区别

人事部和组织部区别
人事部和组织部区别

人事部和组织部区别

人事部:总体概念是一个企业或者团体的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

组织部是中共中央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人事部职责:1.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

3.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人事考核、选拔工作;

4.编制劳动力平衡计划和工资计划。抓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安排;

5.制定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制度。

6.负责做好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时考核,负责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管理工作;

7.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地方政府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

8.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对日常工资、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工作;

9.负责对员工劳保用品定额和计划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1.负责编制培训大纲,抓好员工培训工作

中央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务院部、委、办、行、署、大专院校以及其他列入中央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中央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军转安置、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指导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省、直辖省、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行署办机关部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三)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或方

案。

(四)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中共中央和中央政治局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中央管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省、直辖省、自治区和国务院部委行署办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五)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中央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省、直辖省、自治区和国务院部委行署办的干部教育工作。

(六)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参与制订知识分子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指导部分杰出专家开展有关活动。(七)承办中共中央和中央政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部门的工作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功能

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任务,是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部门作为具体负责党的组织工作的业务部门,其服务职能十分明显。具体表现在,一是在组织工作方面直接为党委服务;二是为广大干部、党员服务,人称"干部之家"、"党员之家";三是通过完成组织工作任务,直接间接地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

2.参谋功能

组织部门需要经常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对所管辖的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情况比较了解,对上级有关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规定比较熟悉。因此,在组织工作方面有较大的发言权。组织部门应按照党在各个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要求,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所属领导班子、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建议,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培养、使用干部的措施和方案等,给党委当好参谋。

3.执行功能

组织部门是在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工作的业务部门,党委是组织工作的决策和领导机构,组织、干部部门是执行机构。凡党的建设和干部工作的重大问题,一旦经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部门要认真、坚决执行,不能自作主张,另搞一套。

4.管理功能

组织部门是协助党委管理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职能部门。组织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和本级党委的指示与意图,加强对党的组织成分、组织形式、组织制度的管理,加强对干部的; "进"、"训"、"升"、"调"、"出"、"退"、"离"的管理,负责有关计划、政策规定、文件的起草及

统计、登记等具体管理工作。

5.指导功能

组织部门在组织工作方面有检查指导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级组织部门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二是各级组织部门对所属单位整个干部工作的计划指导与政策指导;三是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组织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

6.监督功能组织部门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检查、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委是否认真遵守党纲、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落实党的各项制度,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否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指示是否得到落实等。

组织部门的七个作用:

1.指导作用

党的组织工作对下级党委、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民主集中制方面;对广大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方面;对所属组织部门在履行组织工作职能、提高组织干部的素质方面;对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方面,都具有指导作用。党的组织工作的指导作用是通过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经过广大组工干部的共同努力来实现的。这种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二是检查督促下级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制度,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同级党委作出报告;三是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改革干部制度,搞好干部管理;四是搞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做好党的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质量;五是搞好党的基层组织的整顿和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六是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实行统一领导。

2.保证作用

党的组织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并确保党的政治任务的完成,这是党的组织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证明,正确的政治路线还要由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在有了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并且确定了相应的组织路线以后,党的组织工作发挥着关键性的保证作用。

党的组织工作的保证作用是通过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来实现的。这种保证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新时期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地位。二是坚持党的领导还必须改善

党的领导,对党的领导体制、组织形式、工作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而领导制度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实行党政职能分开;党内生活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党的领导的方式、方法的改革是不搞政治运动,而靠经常性工作和制度建设;党的宣传工作、干部工作、纪检工作的改革,主要是转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观点和作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3.管理作用

党的组织工作对党组织、群众组织和政治工作机构等具有重要的管理功能。组织工作根据党的政治路线和政治任务,依据党的章程和管理原则、管理制度、管理体制、管理形式等,通过管理活动,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党的组织工作的管理作用是通过党的制度建设来实现的,这种管理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党的民主制度建设,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报告工作制度等。二是干部管理制度建设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民主选拔干部制度、干部考核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干部离退休制度等。三是党员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奖惩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四是依据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对群众组织进行有效的管理。

4.监督作用

监督作用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组织工作的监督,既包括对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的监督,也包括对国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监督。

党的组织工作的监督作用是通过党的监督机制实现的,主要体现在:一是党内监督,包括组织对个人的监督,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委成员的互相监督。二是党外监督,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法律的监督、监察机关与检查机关的监督,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信访监督等。

5.调控作用

调控作用是党的组织工作在组织内外交流、联系、传递信息中,对各种人员、各个部门、各种组织环节进行科学调控,以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实现组织目标的功能。党的组织工作是通过各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和群众组织有机联系而综合起作用的,要发挥他们的最佳效能,就必须进行充分调控。党内外的各种因素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要消除不平衡、不适应的因素,使各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保持有序的运转状态,就必须进行有效调控。调控是党的组织工作重要的职能之一。

党的组织工作的调控作用,是通过党政机关收集、传递、处理、利用、反馈信息工作来实

现的。党政信息工作的指导原则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报道情况,既报喜,又报忧,坚持信息性、准确性;把握信息所反映的客观事物,进行科学分析论证,找出规律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选择适用对路的信息,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党政信息的主要作用是: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以信息为依据,正确地制定政策;以信息为基础,正确地指导机关工作,进行科学管理F 沟通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的联系。

6.凝聚作用

凝聚作用是指党的组织工作按照一定宗旨、原则和形式,把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织起来,形成革命的中坚,团结、组织和率领群众为实现党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而奋斗。各级党组织、群众团体和工作部门之所以能够步调一致,上下统一,成为有战斗力的集体,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靠组织工作的这种团结凝聚作用。

党的组织工作的这种凝聚作用是通过党的组织建设和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实现的,主要体现在:通过党的组织工作确立组织目标,增强全体党员的吸引力;通过组织工作把各级党的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增强党员和群众的向心力;通过党组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解决各种矛盾,消除各种内耗因素,增强各种组织之间的内聚力。

7.决策作用

不论是党的建设还是党的工作,都离不开组织领导。而组织领导的形式对于各级班子来讲,主要表现为决策,保证党组织决策的正确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职能。对于组织部门来讲,执行党委的决定以及对本部门的重大问题都需要决策.决策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

党的组织工作的决策作用是通过党的组织工作者和组织部门的参谋、智囊机构来实现的。这种决策作用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需要情况明。既要吃透"上情",掌握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及时、准确领会党中央的总体部署和具体政策的有机联系、内在要求;又要吃透"下情",掌握了解政策贯彻的主体情况和政策实施的客观环境,并占有大量真实而详尽的材料,能够为决策过程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二是需要充分论证、评估、权衡比较,从而使决策具有科学性、可信性、可行性。

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包括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工作机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和其他参与造假人员)进行处理: (一)接受他人请托或者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实施造假的; (二)违规查阅、借阅、转递档案等,为他人造假提供方便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档案材料不及时报告、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四)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调查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销毁有关证据的; (五)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一)授意、指使或者纵容、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档案造假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有关部门对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处理意见或者违规变通处理的;

人事部和组织部区别

人事部和组织部区别 人事部:总体概念是一个企业或者团体的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 组织部是中共中央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人事部职责:1.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 3.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人事考核、选拔工作; 4.编制劳动力平衡计划和工资计划。抓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安排; 5.制定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制度。 6.负责做好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时考核,负责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管理工作; 7.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地方政府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 8.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对日常工资、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工作; 9.负责对员工劳保用品定额和计划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1.负责编制培训大纲,抓好员工培训工作 中央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务院部、委、办、行、署、大专院校以及其他列入中央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中央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军转安置、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指导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省、直辖省、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行署办机关部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三)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或方

人事部和组织部区别

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省、直辖省、自治区和国务院部委行署办的干部教育工作。(六)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参与制订知识分子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指导部分杰出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七)承办中共中央和中央政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部门的工作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功能 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任务,是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部门作为具体负责党的组织工作的业务部门,其服务职能十分明显。具体表现在,一是在组织工作方面直接为党委服务;二是为广大干部、党员服务,人称"干部之家"、"党员之家";三是通过完成组织工作任务,直接间接地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2.参谋功能 组织部门需要经常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对所管辖的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情况比较了解,对上级有关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规定比较熟悉。因此,在组织工作方面有较大的发言权。组织部门应按照党在各个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要求,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所属领导班子、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建议,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培养、使用干部的措施和方案等,给党委当好参谋。 3.执行功能 组织部门是在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工作的业务部门,党委是组织工作的决策和领导机

构,组织、干部部门是执行机构。凡党的建设和干部工作的重大问题,一旦经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部门要认真、坚决执行,不能自作主张,另搞一套。 4.管理功能 组织部门是协助党委管理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职能部门。组织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和本级党委的指示与意图,加强对党的组织成分、组织形式、组织制度的管理,加强对干部的; "进"、"训"、"升"、"调"、"出"、"退"、"离"的管理,负责有关计划、政策规定、文件的起草及统计、登记等具体管理工作。 5.指导功能 组织部门在组织工作方面有检查指导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级组织部门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二是各级组织部门对所属单位整个干部工作的计划指导与政策指导;三是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组织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 6.监督功能组织部门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检查、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委是否认真遵守党纲、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落实党的各项制度,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否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指示是否得到落实等。 组织部门的七个作用: 1.指导作用 党的组织工作对下级党委、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民

省委组织部各处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xx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xx组工通讯》;编纂中共xx组织xx;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 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xx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 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人事处组织部工作职责

人事处(组织部)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塔里木油田有关人事、劳动工资、员工培训、技能开发、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制定油田公司及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员工总量、工资总额、员工培训、技能开发、员工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塔里木油田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任免工作;统一管理油田公司机关处室科级管理人员任免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科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任免工作进行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4、负责油田公司高级专家、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培训、选拔和管理工作;制定员工业务、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5、负责塔里木油田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确定各单位机构编制及工作职责;组织制定劳动“五定”管理规范,制定并颁布塔里木油田劳动定额定员有关标准。 6、负责塔里木油田劳动用工总量控制及队伍结构调整工作,研究确定油田公司各单位年度劳动力控制计划,并监督执行。 7、负责油田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处理劳动争议及经济赔偿、补偿等事宜。 8、负责塔里木油田操作服务人员考核、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组织油田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评审。 9、负责油田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及违纪员工处理;负责员工年龄、工龄的审定;组织员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伤认定;办理员工退休、退职、内退、解除劳动关系等劳动综合管理工作。 10、负责油田公司工资总量管理,研究制定基本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制定对所属单位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奖惩办法,调控所属单位年度工资总额,指导所属单位搞好内部分配。 11、负责油田公司各单位、中层以下管理人员、操作服务人员业绩考核政策的制定、实施及奖惩工作。 12、负责油田公司劳动工资统计、信息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处室(含挂靠单位)员工请销假、工资发放及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13、负责塔里木油田人才交流与社会保险中心的归口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干部履历表》的填表说明201012281743743

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干部履历表》的填表说明 吉化自聘人员和公招人员及新调入人员填写此表。 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按填表说明填写,我校公招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为2011年10月25日,吉化自聘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先不用填写,职称和工资情况弄不清楚的也不用填。 本表不能涂改,如果写错了,需要重新买表,不明白的地方空着,先不用填。 填表说明发到群共享中,大家先把填表说明看一遍再填表。将二寸彩照粘贴到表中。3月2日前交给谢主任。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2.“民族”要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如:“省委副书记、省长”、“副局长、总工程师”等。 8.“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9.“工资情况”,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填写职务档次及工资领、级别及工资额,如:“副部长1档、270元,五级、298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填写职务等级及工资额,如:“二级职员一档、349元”、“研究员一档、404元”;实行其它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只填写工资构成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文号:人发[1996]118号 发文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㈠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㈢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㈣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㈤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㈦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效能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人事档案为什么会在县组织部

人事档案为什么会在县组织部 知情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诸多权利的基础和核心。现实呼唤人事档案知情权。这是爱汇网小编整理的人事档案为什么会在县组织部,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组织部门是管干部的,你档案在组织部,说明你是干部系列的人员,祝贺你。在县里 是这样规定的。科级(股级)以上干部的档案,含科股级在内人员的档案是由组织部门来管 理的。以下的干部档案和职工档案在人社局管理。 个人档案有六大功能:其一、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其二、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 档案;其三、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其四、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 看档案记录;其五、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其六、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已经毕业几年,但 档案还放在学校,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档案早已丢失。其实不然,在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成熟的民企在招聘时都要审查相关人员的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本人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参加工作以后,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恰就是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所以在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的当年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科去存放档案(或者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落下档案, 这种情况集中在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学校基本是把学生档案直接寄送到这些部门),存放之后学籍档案就转化成了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在当年没有落下的话会在 以后的工作中存在很大的问题,例如有的评定是需要把人事档案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几年 才可以! 真正能证明学生学习经历的就是该学生的学籍档案,而工作经历的证明就是该档案袋 里面的工作档案! 学籍档案里面有本人在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 本人的党团材料,全部属于原始材料,不可复制。(学籍档案一般是从高中算起,也就是 从你的高考档案开始计算,党团关系的一般是由有党组织部门来接收,有的学校是把学籍 档案和党员关系档案一起转档,有的学校是分开转档,即学籍档案一个袋交由自己递交于 各地的人事档案管理科或者由关部门递交于各地的人事档案管理科,党员关系则是由自己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 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时间:2015-09-02 浏览量:90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九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28日发布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同时废止。

组织部人事处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1)

组织部人事处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学校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岗位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每个岗位的基础工作和岗位业绩。 岗位基础工作主要指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岗位业绩主要指工作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成绩和产生的效果以及我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标准: 1、岗位基础工作考核:明确这个岗位最基本工作标准和工作量,这是工作人员在考核时段必须完成的工作(见《组织部人事处工作人员岗位基础工作量考核标准》)。 2、岗位业绩考核采用量化打分的办法(见《组织部人事处工作人员岗位业绩考核标准》)。 四、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 五、考核结果:依据《组织部人事处工作人员岗位基础工作量考核标准》和《组织部人事处工作人员岗位业绩考核标准》,确定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次为优秀,占被考核人数的15%,其余人员如无以下情况均定为B等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C等次: (1)受到警告处分或被学校通报批评的。 (2)工作质量差,50%的服务对象不满意的。 (3)每学期累计请假二个月以上或旷工一天者。 (4)拒不接受上级安排的临时性指令工作的。 (5)因病、产假,影响岗位基础工作完成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D等次: (1)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考核期内,因个人严重违纪、失误、失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受到学校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无视学校工作纪律,旷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15天者。 (5)未能完成岗位基础工作任务的。

中央纪委 组织部 人事部处分规定

中央纪委组织部人事部处分规定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相关规定一、处分决定的宣布和归档1、对上级党委或纪委、监察机关决定或批准的党纪政纪处分,有关党政组织应在受处分人员所在的党组织或行政组织机构的范围内予以宣布,并将处分及批复归入受处分人档案一份;2、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作出的处分决定,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委托有关党政组织宣布执行。有关党政组织应按委托事项,认真予以执行和落实;3、对有关党政组织作出的、需呈报上级党委、纪委或监察机关审批的处分决定,经批准后,呈报单位党政组织宣布执行;4、有关党政组织接到上级党委,纪委或监察机关的处分决定或批复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宣布执行,并填写和呈报《处分决定执行情

况报告表》。二、受处分人员的使用1、受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年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第12、13条的规定)2、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在受处分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第14条的规定)3、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第15条的规定)4、受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16条的规定)5、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6、受行政撤职处分的,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确定职务; 7、受行政开除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

解除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三、受处分人员的工资1、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2、受党内撤职以上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3、受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5、受行政撤职处分的,在撤销原职务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四、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优秀等次;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

组织部各科室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服务管理和内部建设工作。职能包括综合协调各科工作,协助部领导办理日常工作;承担部重要会议和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组织各类研讨活动,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主管信访工作,对全市组织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市组工信息的综合、传递和《庆阳组工信息》的编发工作;办理秘书事务、工作督查、文电处理、文件审核印制、文书档案、机关保密、部内统计、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部内干部管理、人事工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管理行政事务、后勤服务、由于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安全、会务、接待工作;承办省委组织部部刊《组织人事学研究》、《组织工作》的联络发行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党建、纪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等业务。 (二)组织科 负责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职能包括调查和指导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的重大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调查研究党组织的设置和管理范围的划分问题,承办经市委审定的党的组织机构的设立与撤销工作,办理有关党的领导关系的移交手续;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督促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班子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会同在关方面对县区委换届选举及县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协同有关科审批县区党代会代表和委员的组成方案;按照省部要求,做好全国和全省党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代表的推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宣传部门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承办追认党员、党籍处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手续;检查和指导全市党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和党和党组织

组织部工作职能

组织部工作职能 组织部工作职能 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机构1个,为县新经济组织党工委,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干部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监督科、青干科、调研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其职责分别如下: 1、办公室协助部领导组织管理部机关工作,协调部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和完善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文书档案、文印及微机信息管理;负责部机关安全保卫、文明创建、值班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行政事务管理及部机关退(离)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调研科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工作重要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综合调研;负责起草有关文稿、规划;负责部内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作;指导、协调组工调研工作;参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承办本部新闻宣传、信息和刊物发行等工作;协助全县组织史及县委组织部部志的编纂工作。 3、组织科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的建设;检查指导全县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活动;指导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坚持、完善工作;做好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单位研究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检查和掌握乡镇和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情况,研究和提出具体措施、意见;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设

置,承办县直机关设立和撤销党委、党组及县内党组织跨党委改变领导关系的报(审)批工作;检查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基层党代表大会请示报告的审批,承办县党代会(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研究和指导企业、农村、事业、机关、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参与并指导行政村党支部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协调、规划、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发展、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及本部开展的党内有关表彰工作;参与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党组织和党员的统计上报工作;对组织员队伍建设工作提出意见;负责党费管理。 4、干部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全县由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退(离)休及工资、待遇的报批手续;负责考察县直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县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乡镇领导班子;对县管干部的任免、调整、交流、待遇和退(离)休等问题提出建议,并办理工资审批;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和具体干部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的综合调研工作;协调有关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工作;了解掌握乡镇和县直正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县人大、政协会议有关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干部统计;负责组织史的编纂工作;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做好驻固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察、考核工作。指导全县公务员法的实施;负责全县党的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

作为组织部的一名干事

组织部工作设想 尊敬的老师: 我作为一名干事,在组织部呆了将近一年,在对这个部门有了一些了解的同时,也积累了相当深厚的感情。我相信不管是谁,不管身处哪个集体,不管如何,总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归属感,而这种油然而生的归属感总是能让我们不断地思考一些问题,一些所谓的意义。 不管在哪个系统,哪个机构,组织部永远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部门,不管是中组部还是地方性组织。它始终扮演着传达党的思想,联系人民群众,为党组织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角色。可以说组织部是掌管组织,人事,联系上下层的枢纽。是确保各部门协调合作,思想引导,人才供输的关键。现在我党呼吁创建和谐社会,科教文卫,教育这一方面尤其应该关注。作为教育的的前沿战地——大学,我们更应该与此保持一致,因此确保组织部在学生会各部门中的地位具有重大意义。而绝不能使党团组织的左膀右膀失去力量。 那么一个部门,什么最重要?我想首先是一个部门的定位,这个部门做什么?怎么做?它的服务主体是哪一方面?老师,学生,还是团学会的干部?我们不能完全照搬行政系统的组织部模式和职能,但也不能完全将其抛弃。在面试的时候,我说过“组织部,它不仅仅是一个名词,它更可以是一个动词”。纵观社会,“组织”在大大小小的活动,场合中已然成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在一个大的构架中,起到的正是一种联系纽带的作用,,正是因为有了高水平的组织,一个集体才会变得协调有序。所以,我认为只要是有活动的地方,都需要组织功能的体现。那么也就是说,组织部应该是一个跨度广,发展空间大,灵活性高的一个部门。 然而上述所说只是一个借口!我们希望以此来拓宽组织部的功能。事实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部门,或者说一个集体绝不能权责不明,否则其工作只会变得大而无当。确定了明确的分工,逐步细化,这样的部门才能有生存发展的空间。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部门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日常事务。 以下的一些部门权责,是我个人的想法,希望能让学长或者老师有所参考。 部门职责:1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和党团团员教育管理;比如负责党校培训,理想导航,发展团员,整理团员档案等。 2妥当安排各部门在举办学院,学校中重大活动中的分工和策划,初步审批学院自主策划活动等工作,使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有序。让学生会成为一个齐动性强的学生组织。 3主持学生会干部的初步考评,推先评优,即评优评先时组织部对人选进行初步调查研究,将结果数据上交学工部。并应评选结果具有一定话语权。 3加强学院内部交流,比如定期组织交流会,提供平台给学院同学们互相答疑解惑,使同学们对未来或者学习有相对清晰的把握,同时注意了解系学生所需要的、感兴趣的课内及课外活动并及时地组织一些符合当代大学生的健康有益活动;如三月的学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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