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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分类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分类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分类储存管理制度

1目的

药品分类储存是确保药品质量的主要环节。搞好分类储存的管理工作是保证公司质量方针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手段。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西成药等的分类储存管理。

3职责

3.1养护员应认真学习药品分类储存的有关知识,指导仓库保管员做好药品分类储存工作。

3.2保管员应在养护员指导下严格执行药品分类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要求。

3.3业务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管理。

3.4质管部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监督贮存过程中的质量工作。

4内容

4.1保管员严格按照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4.2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中成药按剂型分类存放。

4.3不合格药品应储存在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志;合格药品应储存在合格品区,挂绿牌标志;待验品应储存在待验区,挂黄牌标志;退货药品应储存在退货区,挂黄牌标志;待发货的药品应储存在发货区,挂绿牌标志;

4.4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仓库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药

品与温度调控设备(中央空调、空调等)、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集中存放到零货区货架上。

4.6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严禁倒置。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4.7储存药品的货架、托盘、垛底等设施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储存作业区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4.8商品购进三个月从未销售的或在库储存连续三个月不销售的商品为滞销商品,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预警,列入重点养护计划,养护员进行重点养护。4.9制度落实的跟踪检查。

4.9.1质管部应对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考核、检查,并做好记录。

4.9.2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制度情况,应以书面报告形式做出整改指示,督促其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给质量副总经理。

5附件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药品储存的原则是:安全储存,降低耗损,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差错事故。 2.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1)按照药品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预防差错、混淆、变质。 (2)做到数量准确,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3.按照规定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1)药品应按贮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低温库、阴凉库或常温库内。①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20℃;②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③低温库:温度保持在2~10℃;④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 (2)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①药品与试剂等应分库存放;②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存放;③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存放或分区存放;④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⑤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待验区,待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区,确认为不合格的入部不合格区;⑥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⑦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不能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4)药品的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①药品货位与货位的间距不小于100cm;②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③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④库房间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⑤照明灯具须采用防爆灯,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前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5)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黄色:为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②绿色:为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代发货药品库(区);③红色:为不合格品库(区)。 (6)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7)保管人员依据验收人员签字的“药品验收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保管台账。 (8)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标签不牢、保证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请药学部门及质量部门处理。 (9)保管人员应接受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与养护员共同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10)严格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未经复核人员复核并签字的药品不得出库发货。 (11)保管人员每月进行库存盘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根据高警示药品的安全级别,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 A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和C级高警示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一、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A级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粘贴专用标识,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注射液和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3. 病区调剂室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须使用高警示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药单上签字。 4.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A级高警示药品时必须注明“高警示”,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5. 临床科室应在药学部配合支持下根据各自用药特点,制定A级高警示药品使用标准浓度和调配操作规范;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6.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警示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医生开具A级高警示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

用量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书写错误;字迹应清晰,电脑录入时应认真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调剂室查询或拨打临床药师咨询电话,必要时须提醒护士注意。 二、B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药库、调剂室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B级高警示药品时必须注明“高警示”,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3. B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根据高警示药品的安全级别,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 A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和C级高警示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一、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1. A级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粘贴专用标识,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注射液和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3. 病区调剂室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须使用高警示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药单上签字。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编号:SM-ZD-95584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顶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多余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5厘米,以利于空气流通。 3.做好药品的分类储存工作,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处、阴凉处、冷柜: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应分开存放。 4.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存放,并建立不合格品台账,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 5.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温度在0—30 C之间,阴凉库温度w 20 C,冷库温度在2一10 C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 %一75 %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 用药与兽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 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 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

不合格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X 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 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 1 养护员应对各种药品的理化性质、剂型特点、包装材料以及影响药品质量的各种因素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2 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 2.1 黄色区域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存放库(区); 2.2 绿色区域为合格药品、待发药品存放库(区); 2.3 红色区域为不合格药品存放库(区)。 3 药品要按生产批号的顺序分垛堆放以防混批。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规格不能混垛,以免错发。药品堆垛层数应符合药品外包装上标识的要求。药品堆垛应按照规定的距离。 3.1 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厘米。 3.2 药品与墙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 3.3 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 3.4 药品离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 3.5 库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100厘米。 4 整件药品在垫板(架)上码放,码放时要做到妥善堆垫,垛脚稳固,堆垛整齐有序,层次分明,横竖成行、成列。搬运和堆垛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贮存时间较长的药品,每季度应翻垛一次。零头药品在货架上码放。 5 药品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不同温度的库房内,库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冷库 2—10?;阴凉库 0—20?; 0—30? 6 药品应按分类和贮存要求的规定分库分区存放。 6.1 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2 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 6.3 内服与外用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5 品名或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要分区或隔垛存放。 6.6 有温度要求的生物制品需冷蔵的存放于冷柜中。 7 每一批号的药品都应有《药品货位卡》,记录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单位、进库数量、 共3页第1页 日期、来源等。 8 保管员要做好库存药品的台帐管理,按批号登记台帐。帐物管理要做到日 清、月结,帐、卡、物相符。每月进行盘存,清理一次过期药品,合格品货位上不得有过期药品。盘存填写《库存药品统计表》。 10 保管员要在养护员的指导下做好在库药品的养护,严格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防止药品霉坏变质。仓库配置温湿度计,每天都应在规定时间里(上午10:00— 11:00,下午15:00—16:00)观察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温湿度记录》应妥善保存。 11 药品应注意防潮。晴天应通风散潮,雨天或雨后初晴应密闭门窗。梅雨季节或连续的阴雨天气,当库内相对湿度大于80%时,应用空调或除湿机除湿。 保管员应经常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特别注意易变质损坏的品种。每月结合盘 点全面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质量部。在风期、雨季、霉季、高温、严寒或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好质量检查登记处理纪录。检查内容包括:库房的温湿度、药品的外观性状和质量变化情况,包装的变异、堆垛的安全及贮存动态等。发现问题时,应挂黄牌停止发货。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

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WORD格式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安全及 药品的正常运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此制度。 二、药库应与生活区域分开,做到环境整洁、无污染物。有防虫、防 鼠、防霉变的设备。有避光、通风、除湿设备。 三、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常温、阴凉和冷藏库,储存药品的设施与地面、墙、 顶、散热器之间、药品堆垛之间有一定的间距。其中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得小于30厘米,与外墙、地面的间距不得小于10厘米。 四、药库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以黄底白字标明,并设有退货登 记本;合格药品库(区)、有中药饮片配方的零货称取库(区)以绿底白字标明;不合格药品库(区)以红底白字标明,并设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五、按照药品的储藏条件储存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六、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做好药库的温度、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度、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 应当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天上午九时和下午三时各记录温湿度一次,分别记录调节前和调 节后的温湿度。储存药品的冷库(柜)温度应当保持在2-10℃,每天要坚持查看,并记录;阴凉库温度不应超过20℃;常温库温度应当保持在10-30℃; 药库的相对湿度应当保持在45-75℃。 七、储存药品应当按品种、批号分类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分开存放; 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等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存放; 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 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八、每月对药品进行检查养护。 九、养护过程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立即上报,确认有问题时, 将药品放入不合格区,并进行记录。 十、对半年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和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当视情况 缩短检查周期,对近效期药品要及时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专业资料整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

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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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院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药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三、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四、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五、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六、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一一黄色;合格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一一绿色;不合格品区一一红色。 七、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具体要求: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 2、性能相互影响及易串味的药品分库存放; 15

3、特殊管理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或专库存放、专帐管理; 4、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照不同品种的性质要求,分别设置储存库房; 5、危险药品应设置专库存放,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 6、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7、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八、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近效期的药品可设立近效期标志。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九、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十、仓库应建立药品保管卡,动态、及时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 十一、“五距”是指药品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厘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16

GSP-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编号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批准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订部门修订日期 分发部门保管部门质管部 1、目的:确保所储存药品数量准确和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出库发生差错。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8、79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0条, 3、适用范围:企业药品的储存管理 4、责任:保管员、养护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储存的原则是:安全储存,收发迅速准确。 5.2 在库药品必须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帐、货相符。 5.3 药品保管人员应依据验收员的验收结论将药品移入相应的区。 5.4 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中,其中常温库0-30℃、阴凉库不高于20℃、 冷库2-10℃,各库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 品与一般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品名和外包装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处 方药与非处方药也应分开摆放。 5.5 按单轨制管理的药品应设专柜并加锁储存。 5.6 在库药品实行分区管理和色标管理,统一标准: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5.7 库存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放,并与墙、柱、屋顶保持30CM的距离,与 地面保持10CM的距离。 5.8 库房应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5.9 搬运和堆放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潮、防鸟、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5.10 药品上柜台前应做好质量检查。对储存中发现有下列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上柜台销售, 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1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分类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青霉素、青霉素V 钾、苯唑西林、氯唑 西林、氨苄青霉素、 卞星青霉素、呋布西 林、阿莫西林、美洛 西林、奈夫西林 美罗培南 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替 安、头孢羟氨苄、头 孢西丁、头孢唑啉、 头孢拉定、头孢克 洛、头孢呋辛、头孢 匹胺、头孢硫脒 头孢丙烯、头孢曲 松、头孢克肟、头孢 米诺、头孢他啶、头 孢地尼、头孢拉氧、 头孢替唑、头孢美 唑、头孢噻肟、头孢 哌酮、头孢孟多 头孢匹罗、头孢吡 肟、头孢唑南 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钾、阿莫西林舒巴坦 头孢哌酮舒巴坦、派 拉西林舒巴坦、头孢 哌酮他唑巴坦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倍他 米隆 氨基糖苷类丁胺卡那、庆大霉 素、阿米卡星、链霉 素 奈替米星、妥布霉 素、依替米星、大观 霉素、异帕米星 酰胺类氯霉素 糖肽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四环素四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 磺胺类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 喹诺酮类环丙沙星、氧氟沙 星、诺氟沙星、左氧 氟沙星 氟罗沙星、依诺沙 星、洛美沙星、加替 沙星、司帕沙星、莫 西沙星 帕珠沙星 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 联苯苄唑、特比奈 酚、酮康唑、氟胞嘧 啶 氟康唑、咪康唑 伊曲康唑、两性霉素 B 硝咪唑类 甲硝唑、苯酰甲硝 唑、替硝唑 奥硝唑 青医附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感染,减少药

物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包括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抗菌药物临床选用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对轻度及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二)限制使用:对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应严格控制。对危重、紧急情况或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四)氟喹诺酮类药物: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加

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药品贮存的原则是:安全贮存、降低耗损、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差错事故。 (二)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1. 按照药品分类进行科学贮存,预防差错、混淆、变质。 2. 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按照规定做好在库药品的贮存保管。 1. 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贮存于阴凉库、常温库、低温库内。①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一20℃;②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③低温库:温度保持在2℃~1 0℃;④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2. 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贮存保管,其中:①药品与试剂等应分库存放;②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存放;③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④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⑤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待验区,待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区;⑥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⑦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一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 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4. 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①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②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③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④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⑤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⑥照明灯具须采用防爆灯,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5. 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黄色:为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②绿色:为合格药品区。③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 6.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7. 保管员依据验收员签字的“药品验收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保管台账。 8.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差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请上级部门及质量部门处理。 9.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做好仓库温、湿度等管理,正确贮存药品。 10. 严格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未经复核人员复核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安全及 药品的正常运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此制度。 二、药库应与生活区域分开,做到环境整洁、无污染物。有防虫、防 鼠、防霉变的设备。有避光、通风、除湿设备。 三、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常温、阴凉和冷藏库,储存药 品的设施与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药品堆垛之间有一定的间距。其中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得小于30厘米,与外墙、地面的间距不得小于10厘米。 四、药库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以黄 底白字标明,并设有退货登记本;合格药品库(区)、有中药饮片配方的零货称取库(区)以绿底白字标明;不合格药品库(区)以红底白字标明,并设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五、按照药品的储藏条件储存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六、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做好药库的温度、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度、 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天上午九时和下午三时各记录温湿度一次,分别记录调节前和调节后的温湿度。储存药品的冷库(柜)温度应当保持在2-10℃,每天要坚持查看,并记录;阴凉库温度不应超过20℃;常温库温度应当保持在10-30℃;药库的相对湿度应当保持在45-75℃。 七、储存药品应当按品种、批号分类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 外用药应当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等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八、每月对药品进行检查养护。 九、养护过程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立即上报,确认有问题时, 将药品放入不合格区,并进行记录。 十、对半年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和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当视情况 缩短检查周期,对近效期药品要及时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规定

. .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规定 必须严格实行专库(专柜)保管;二者可存放在同一专用库(柜)房内。专 库(柜)必须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仓库内须有安全措施,如报警器、监控器。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用账目,专人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麻醉药品入库前,应坚持双人开箱验收、清点,双人签字入库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出库时要有专人对品名、数量、质量进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复核,发货人、复核人共同在单据上盖章签字。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列表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听候处理意见。如销毁必须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监督销毁,并由监督销毁人员签字,存档备查,不能随便处理。 麻醉药品的大部分品种,特别是针剂遇光变质,库(柜)应注意避光,采取遮光措施。 二类精神药品,可储存于普通的药品库内。 2.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储存保管方法 毒性药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库内需有安全措施,如警报器、监控器,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毒性药品的验收、收货、发货均应坚持双人开箱、双人收货、发货制度,并共同在单据上签名盖章。 毒性药品在建立收支账目、定期盘点,以及对不可供药用的毒性药品的销毁等规定与要求与麻醉药品相同。 3.放射性药品的储存保管方法 放射性药品应严格实行专库(柜)、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出库验发时要有专人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药品,不得随便处理。 放射性药品的储存应有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放射性药品置放的铅容器应避免拖拉或撞击。 4.退货药品的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库(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库(区)。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能够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2010年7月修订版)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是指当一个药物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机率对患者造成明显伤害或危险的药品。未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患者伤害,参考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护理工作实际及参照药学部的“高危药品管理制度”,制定如下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定(“麻、精”药品除外)。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吸入或全身麻醉药等列为二级管理高危药品(具体品种见附录一)。 2、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疗药品及部分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等列为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具体品种见表1)。 3、由科室组织学习一级、二级管理高危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护士对一级、二级管理高危药品使用的安全性。 4、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必须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高危药”警示标识。一级管理的高浓度电解质高危药还另设醒目的提示警示标识。 5、执行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医嘱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双人核对,提高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的安全性。在执行一级管理高危药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暂停使用和报告医生,按医嘱对症处理,并按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上报。 6、需皮试的高危药品管理同时参照我院药学部制定的《药物过敏性试验管理办法》。 7、无论是否未高危药品,如药品包装内配有专用溶媒、专用加药器或专用输液器等,都必须使用该药品包装内的专用产品。

表1: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1)

表1: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2) 附录一:二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1)

药品的贮存与管理制度

药品的贮存与管理制度 一、原则 1.掌握药品在储存期间的变化规律。 2.积极创造适宜的储存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药品质量,保证服务对象用药安全。 4.降低药品损耗,最大限度地实现药品使用价值。 二、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 1. 日光 紫外线对药品变化起催化作用。因此,对光敏感的药品应储存于棕色玻璃瓶或用黑色纸包裹放在凉暗处。 2. 空气 1)氧气:可以氧化还原性药品,使之效价降低、分解、变色、变质,甚至产生毒性。如:含酚羟基的药物(如肾上腺素、吗啡、水杨酸钠、去甲肾上腺素),含烯醇基的药物(如VitC 、鱼肝油),芳胺类药物(如磺胺 嘧啶),噻嗪类(如氯丙嗪、异丙嗪),含碳碳双键的药物(如 VitA 、VitD )。 2)二氧化碳:可被药品吸收,产生碳酸化,使药品变质。如氨茶碱:在二氧化碳作用下转变为茶碱,pH改变。 3. 温度温度升高,可加快药品挥发、变质。如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当温度升高时,容易失效。 4. 湿度 1)湿度升高时,药品容易潮解、变质、霉烂、变形。吸水性液体,如:甘油

吸水后,浓度降低,影响药效。阿司匹林吸潮后分解为乙酸和水杨酸,增加胃肠道刺激。胃蛋白酶、胰酶吸湿后导致结块、发霉。 2)湿度降低时,会引起风化(含结晶水的药物失水) ,导致药品产生不透明 结晶、粉末。风化后的药品,化学性质一般不变,但使用时剂量难以掌 握,特别是剧毒药品,如:硫酸阿托品、硫酸镁、明矾等,容易造成中毒事故。 5. 生物与昆虫 微生物指细菌、霉菌、酵母菌。它们易进入包装不严的药品生长、繁殖,导致药品腐败、发霉、发酵、变质,尤其是含有营养物质:糖、淀粉、蛋白质的制剂,如糖浆。 6. 时间一些有效期的药品即使储存条件适宜,久存效价也会降低,如:抗生素、生物制品、乳剂、水剂等。 三、药品储存环境的要求 1.温度、湿度的要求 1)常温:0-30 C,常用于片剂、水溶液剂、软膏、栓剂的储存。 2)冷藏:2-10 C,常用于生物制品、酶制剂、抗生素的储存。 3)阴凉:20C以下,常用于胶囊、糖浆、水针、糖衣片的储存。 4)室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60-75%之间。 2.冰箱储存药物的要求 1)温度始终维持在2-8 C之间。 2)在冰箱内放置温度计,上午九点和下午二点监测并记录冰箱和冷库内温 度。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特制订医院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供临床医、药、护、技人员学习了解高危药品相关管理知识。 一、依据使用频率、患者风险等因素,将我院高危药品分为A、B、C三级,实行三级管理。 二、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具体包含如以下几类。(见表1) A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一)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加强双人核对制度的落实,药品核发人向药品领用人着重做用药交代。 (三)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加强管理,双人核对后给药。 (四)A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

医生须加签字。 三、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具体有如下几类(见表2)表2 B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一)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加强管理,双人核对后给药。 (三)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四、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8级低,具体有如下几类(见表3)。 表3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 1 养护员应对各种药品的理化性质、剂型特点、包装材料以及影响药品质量的各种因素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2 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 2.1 黄色区域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存放库(区); 2.2 绿色区域为合格药品、待发药品存放库(区); 2.3 红色区域为不合格药品存放库(区)。 3 药品要按生产批号的顺序分垛堆放以防混批。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规格不能混垛,以免错发。药品堆垛层数应符合药品外包装上标识的要求。药品堆垛应按照规定的距离。 3.1 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厘米。 3.2 药品与墙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 3.3 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 3.4 药品离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 3.5 库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100厘米。 4 整件药品在垫板(架)上码放,码放时要做到妥善堆垫,垛脚稳固,堆垛整齐有序,层次分明,横竖成行、成列。搬运和堆垛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贮存时间较长的药品,每季度应翻垛一次。零头药品在货架上码放。 5 药品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不同温度的库房内,库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冷库 2—10℃;阴凉库 0—20℃; 0—30℃ 6 药品应按分类和贮存要求的规定分库分区存放。 6.1 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2 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 6.3 内服与外用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5 品名或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要分区或隔垛存放。 6.6 有温度要求的生物制品需冷蔵的存放于冷柜中。 7 每一批号的药品都应有《药品货位卡》,记录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单位、进库数量、日期、来源等。 8 保管员要做好库存药品的台帐管理,按批号登记台帐。帐物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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