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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法律援助首问告知书(1)

合肥市法律援助首问告知书(1)
合肥市法律援助首问告知书(1)

合肥市法律援助首问告知书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律师,首先告知您申请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和程序,如果您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您可以选择申请法律援助或自行聘请律师,无论您选择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我都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6、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8、请求赔偿因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二、公民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请求获得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

2、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按规定无需进行经济状况审查的除外);

3、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的人,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二、对下列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申请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认定其为经济困难,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一)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二)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

(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

(四)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

(五)依靠抚恤金、救济金生活的人员。

1、我已熟知上述内容,我选择申请法律援助。

2、我已熟知上述内容,我选择聘请律师作为我的律师。

签名:

年月日

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它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一国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概述我国的法律援助萌芽始于1992年。 1992年5月,武汉大学成立了“社会弱者权力保护中心”,该中心的成立,揭开了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序幕。 1994年初,中国第一个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探索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揭开了中国法制文明史上崭新的一页。 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体系架构已基本形成。 我国1996年3月《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该条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首次在法律上确认了法律援助制度。 同年5月《律师法》第42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该条法律的出台进一步确认了法律援助制度。 在此后的时间里,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各级政府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逐年加大,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四级专职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各种社团法律援助机构为辅的法律援助体系。

法律援助也从律师个人道义行为转变为法律化、制度化的国家义务行为。 近年来,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权、确保司法公正、促进我国法制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和法律援助实践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二、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不尽合理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在立法方面有了巨大的进步,但由于法律援助起步较晚,与西方已发展百年的法律援助制度相比,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法律援助的机构设置是实施法律援助效果好坏的关键,目前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虽然已经基本建立,但也出现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的问题。 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从中央到地方,依次设置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地市级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县区级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除了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律师、公证管理机构、人民法院系统、律师协会、监狱系统等也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管理。 由于机构的重复设置,职能交叉、权限不清,运作不够规范,机构设置不平衡,各职能部门有利益时争夺权力,无利益时互相推诿。 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发展。

玉环县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管理办法

玉环县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根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则》及律师、公证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是指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注册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时所形成的卷宗材料。 第三条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卷宗内容应按下列要求整理: 1、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仲裁等案件卷宗规范参照司 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执行,具体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1、2。 2、公证案件卷宗内容规范参照省公证协会《关于统一使用公证业务表格的通知》执行,具体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2。 第四条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材料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整理,于案件办结后十五日内提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 第五条县法律援助中心应当自收到结案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承办人员改正。 第六条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办结的各类法律援

助案件的卷宗,经审查合格后由承办人员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归档保管;其他承办人员办结的案件卷宗,由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保管。 第七条卷宗符合要求且无当事人投诉的,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额发放办案补助;若卷宗内容有明显不足或有当事人投诉的,视情况相应扣减补助。 第八条县法律援助中心应根据案件类别,在审查案卷的基础上,按下列要求另行整理材料,一案一档立卷保管: 1、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通知书、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致法院公函、起诉书、判决书、结案报告等。 2、民事、行政诉讼、仲裁、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法律援助审批表、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公证书、结案报告等。 第九条非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而自愿为经济困难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承办案件的,承办人员须及时将当事人身份证明、承办结果等报县法律援助中心备案。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附:1、《刑事、民事、行政类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规范》 2、《公证、仲裁类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规范》

法律援助的贫困证明怎么写-贫困证明

法律援助的贫困证明怎么写-贫困证明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 ①您属于经济困难的人群吗? 经济困难的衡量尺度是客观的,被称为经济困难标准。只要您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就可以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如果您的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应当以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为准。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确定经济困难标准。经济困难标准将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援助需求的变化等因素而适时调整。你申请法律援助时,应事先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当地的经济困难标准尺度。 ②什么是经济困难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用来审查和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据材料和证明文件。 ③哪些证明文件可以被认为是经济困难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设区的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民政部门出具的其它社会救济证明等。 如果您没有这些证明,就必须向法律援助机构如实申报您的经济状况,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该证明表必须由

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④《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必须由哪些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须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单位出具证明意见。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由您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意见。 如果您离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还可以由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意见。 如果您与前述机关、单位发生纠纷请求法律援助的,您申报的经济状况可以不由上述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⑤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主要是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 证明 兹有xxx,男(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现居住地xxxxxxxx。该同志在xxxxxx公司辞职后一直待业在家,未就业,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生活贫困。 特此证明。 xxx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与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汇编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 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第1 页共4 页

法律援助申请表范本

法律援助申请表范本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住宅电话: 工作单位:职业:工作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文化程度:□文盲□小学□中学□大专以上 身体状况:□健康□残疾□严重疾病 人群类别:□残疾人□老年人(60岁以上)□未成年人□妇女□一般贫困者□其他 是否曾申请过法律援助:□否□是前次申请时间:地点:申请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 民事(行政仲(转载自天天范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75426604.html, 请保来源地址。)裁):□原告□被告□笫三人 刑事:□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其他 申请法律援助方式: □刑事辩护□刑事被害人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 □仲裁代理□公证□非诉讼调解 中请法律援助事项案由: □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扶养□工伤□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请求抚恤金等□其他 申请事项法律状态: □尚未进入法律程序□诉讼中(□侦查□起诉□一审□二审□重申□再审)

□仲裁中□调解中□行政处理中□行政复议中□投诉无答复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理由概述: 其他情况说明: 申请人家庭每月基本经济情况: □无收入□职业收入(含离退休金)__________元□救济金_____________元□其他收入__________元 月平均收入:___________元年度总收入:___________元

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现状与分析

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现状与分析 法律是保障社会有序发展、保障人的基本权益的重要载体,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完善,并且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提供相应的援助。本文对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的现状以及策略进行分析和探讨,旨在促进我国基层法律体系的完善。 标签:基层法律法律援助现状对策 引言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指的是给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法律支持的过程,例如当事人需要法律帮助的时候,政府要为其提供低于常规收费或者免费的专业法律帮助。狭义上讲,法律援助指的是为不具备聘请律师能力的提供律师服务的做法,例如没有资格聘请律师或者由于经济原因无法支付律师费用的人,都属于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范围。法律援助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从产生至今,其目的是为了给人们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使得每个人都能享受法律的保护。 一、基层法律援助的特征 第一,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行为,应该由政府负责,法律援助制度是从西方产生的,并且逐渐传入我国,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纠纷问题进行解决。我国逐渐将法律援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中,建立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保障制度,有助于法律援助的实施。 第二,法律援助的受援助对象为相对弱势群体。从法律援助的概念来看,主要是为社会中的一些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例如一些经济困难的人,伤残者,鉴于一些案件中的当事人处于弱势地位,而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则必须要及时进行法律援助,确保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第三,法律援助机构减免案件的服务费和受理费。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一般参与法律援助的机构多为律师事务所,这些机构通常要根据受助人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减少案件的服务费用,或者完全免费,从而确保受助人能够充分享受法律援助的最大利益。 二、基层法律援助的现状 法律援助在我国的兴起时间不长,尽管近年来快速发展,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健全,基层法律援助体系也越來越完善,但是要想实现高效的、真正的法律援助,还需要不断发力,对各项制度进行完善。当前我国的基层法律援助不容乐观。例如某地在发展过程中统计,多数法律援助案件都是民事案件,基本占当地法律案件总数的80%,从受助对象来看,老年人、残疾人居多,其次是外来务

(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

附件: (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 示范文本(27种) (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 2006年2月 (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

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如无私人电话,可填写居委会或村委会电话) 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如下: □工作收入(含退休金)每月元(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 □救济金每月元 □其他收入每月元 □无收入 □申请人家庭人口:人 □家庭月平均收入元 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 建筑面积:M2 使用状况:□私产□承租□廉租□其它 另需说明的事项: (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 申请人家庭月平均收入元 特此证明。 出证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出证单位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一 法律援助来访/电/信咨询登记表 京()援咨字[ ]第号咨询日期:年月日 咨询人:性别:年龄:民族: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同来人数:来访/电/信次数: 咨询事项类别: □刑事案件 □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险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请求给予工伤待遇□请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咨询内容: 答复内容: 接待人员(签名): 备注:

2019年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全文共计2044字 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总的基本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切实抓好法律援助队伍、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努力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服务“两个加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19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2019年,法律援助将纳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争取区、县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力争通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实施,解决经费、人员等长期困扰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二、继续抓好残疾人、未成人、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加强市、区县联合办案,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办理(一)全市提供法律援助案件保持稳定增长,法律援助受援人数11300人次(含来信、来访、来电咨询及办理案件的受援人次)。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泸县受援人数1700人次,江阳区1600人次,龙马潭区800人次,纳溪区1000人次,合江、叙永和古蔺县1500人次,各区县要认真做好来访、来电咨询的登记上网工作,目标考核只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数为准。(二)继续做好涉农法律援助工作。在做好农民工欠薪、工伤案件100%法律援助的同时,尽可能将涉及农民工、农民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待遇、土地流转纠纷、征地补偿等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利用好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满足农村、农民法律服务的实际需要。(三)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办理,加大市、区县联合办案力度。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重大咨询事项跟踪回访、重大敏感事项及时专案报告、重大复杂咨询事项集体讨论等机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四)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法律援助参与涉法涉诉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法律援助参与涉法涉诉工作健康发展。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司法部决定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延长至2019年底,各区、 1

中国法律援助若干问题研究

中国法律援助若干问题研究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法律援助概念的表达都是众说纷纭,下面列举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1)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1)(2)法律援助,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法律事务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时,由律师按照国家规定承担该项帮助义务,向该公民提供的法律服务。(2)(3)法律援助,是指对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而又无力承担诉讼费用以及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予以帮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3)(4)《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并免收或减收服务费用的社会救济制度。(4)(5)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定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5)(6)《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将法律援助定义为:“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6)(7)在日本的《法律援助法纲要》(草案)中,其第一章“总则”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就有关法律纠纷、法律事务对被援助者提供法律服务以及费用的援助”,本法所称法律援助费用,是指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的费用以及审判和其他法律程序需要的一切费用。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卷宗装订坚持一案一卷原则,即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装订一个卷宗。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显示法律援助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 3.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5.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6.法律援助审批表; 7.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8.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9.指派通知书; 10.送达回执; 11.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2.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3.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或者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一审判决书; 14.证据材料; 15.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6.出庭通知书,或者出庭通知电话记录;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xx年度一、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继续通过报刊、网络、举办现场咨询、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二、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 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xx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xx年我镇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一季度制定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在xx年考核细则基础上进一步增删,要求工作站及所属联络点均挂牌办公,要求设立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完善基层工作站考核细则。各工作站法援案件必须先行网上申报、审批,结案后一周内报送案例信息,一个月内报送案件卷宗检查。 三、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 xx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我们将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建议局领导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全年组织4次以上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

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 四、扩大非诉法援案件的受援范围,让更多符合法援条件的群众避免诉累。 法援案件并非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解决,非诉解决纠纷更有利于减少当事人对抗,化解社会矛盾。xx年,我们将在xx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诉讼案件受理并规范非诉讼案件的审查与审批。 五、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 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 六、多渠道争取法援经费,严把经费发放审查关,进一步保障法援工作的开展。 在确保地方财政预算经费落实的前提下,继续努力争取社会广泛支持,保证法援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法援办案经费的 正常开支,并严把案件补助审查关,不合格案件不发补助款,有瑕疵案件,如无证据材料,无辩护词(代理词),没有按照规定会见被告人等问题存在的案件,扣发补助款。 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及时、认真地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乌苏市司法局哈图布呼司法所

浅析我国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虽然全国大部分城市建立了援助机构,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目前仍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X,还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因此在实践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亚需解决、加以完善。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 1、经费短缺,鱼待纳入国家财政 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的最根本条件之一,没有可靠的经费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就无从谈起。在一些法律援助制度较为健全的国家,法律援助经费都依法被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国家财政予以支付。例如,2001年英国和荷兰的法律援助经费占到了其全国财政支出的1%,丹麦占到了0.5%。我们再以邻国日本为例,日本法律援助经费来源主要是两个渠道:一是由国家财政拨款,这是经费的主要来源。二是社会捐赠,这部分经费来源较少。2001年日本政府民事法律援助经费25.75亿日元,占当年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0.03%。刑事法律援助经费,都是由政府提供,实践需要多少经费政府就拨出多少经费。2001年日本的刑事法律援助经费为66,28亿日元,占当年财政支出总额的0.08%。法律援助经费每年由“法律援助协会”向法务省提出预算申请,经法务省审查批准后,列入国家财政支出计划。①但由于我们国家尚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国家财政,国家财政直接支出的法律援助经费少得可怜,2001年仅为5500万人民币,只占全国财政支出的十亿分之3.7,实属杯水车薪,法律援助经费只能靠法律援助机构去东凑西要。每年的法律援助经费缺口太大,远远不能满足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当然,我们国家有些地方财政做得还是比较好。例如,XX、和XX等地方每年都从财政中拿出一定数量的经费,来保证法律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样本)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一 法律援助来访/电话/信函/网络咨询登记表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二 法律援助申请表

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号)委托(身份证号),系本人(与本人关系),办理 一案法律援助申请有关事宜。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申请人:工作单位: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无误,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申请人或者出证单位(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注:1.出证单位是指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单位。无相关规定的,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为出证单位。 2.申请事项的对方当事人是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申请人仅填报 个人情况。 3.重大支出是指自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的家庭或者个人重大支出。

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本中心(处)收到(申请人)一案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如下: 注:本凭证一式二份,申请人、法律援助中心(处)各一份。 申请人(签字):收件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六存根 补充材料/说明通知书 申请人: 案由: 经办人(签字): 日期: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六 补充材料/说明通知书 : 经审查,你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材料不齐全/内容不清楚,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充下列材料/说明有关情况。未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进行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需要补充的材料: 1. 2. 3. 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章) 年月日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结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珍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具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以后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事情,特拟定以下近期打算:(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奇血液,以便未来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别迟到,别早退,别无故别到。在值班过程中,别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关于所问的案件一定竭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思考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依照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思考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赋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别称职者由中心赋予批判、警告、严峻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差不多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打算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翼经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未来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存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减少青青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并且提升法援的校内妨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普通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说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时期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催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存。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论坛”。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并且,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妨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早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治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问。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要紧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环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纳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发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方法律知识比赛、现场问。为了让广阔

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

;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理念与主要特征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切实得以实现,对于那些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各项诉讼费用和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无偿提供各种法律上的帮助,以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种法律制度。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法律援助制度具有三个显著特点:第一,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义务行为,即国家在法律援助法律关系中永远是义务主体,国家有责任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实实再再地得以实现;第二,获得法律援助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项权利,是现代法治国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项有效途径,公民在法律援助法律关系中永远是权利主体,即公民在因经济困难,无法请求司法救济时,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第三,法律援助制度的实质是从形式正义到追求实质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遵循的一项最基本原则,国家在所制定和颁布的各种法律条文中,从不同的角度规定公民享有种种权利,例如,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如下基本权利:(1)政治权利和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4)批评、建议、申诉、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国家保护婚姻家庭、妇女、老人、儿童的权利;(8)国家保护华侨和归侨以及侨眷的权益等等。但是,这些法律规定权利只是写在纸上的,是一种形式的东西,即一种形式上正义的东西,似乎看来每位公民享受的权利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差别,然而,在现实生活享有这些权利的过程中,由于每位公民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所受的教育程度和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的多寡不同,特别是所拥有的社会财富的差异,因而,就造成了在实际生活中获得法律保护机会的不均等,造成了实际享有权利上的差异。为了消除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就必须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这样一来,对于那些经济困难者,就有可能同那些富裕的公民一样,平等地进入诉讼程序,平等地行使诉权,通过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只有在现实生活中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才能使法律条文上规定的公民平等地享有的权利,在现实中真正得到实现,只有这样,也才可以说,这个国家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完成了公民权利从形式上的平等到实质上的平等的质的飞跃。(二)我国法律援助取得的显著成就同建立法律援助制度有数百年历史的西方发达国家比较起来,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很晚,尚处在一个探索和建立的幼年时期。但是,更应当看,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迅速建立,队伍日益壮大。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自从1994年初开始试点以来,从最初在几个大中城市试点,到取得经验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迅速发展。截至2001年底,全国已建立经编制部门正式批准的法律援助机构2299个,其中国家法律援助中心1个,省级地方法律援助机构33个,副省级地方和地市级地方法律援助机构300个;县区级地方法律援助机构1965个;有法律援助专职人员7956人,其中专职法律援助律师3723名。(2)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约5万件,解答法律咨询40万人次;1998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万多件,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万人次;1999年,据对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万多件,解答法律咨询78万人次;2000年,全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2180件,其中刑事案件48321件,民事案件62671件,行政案件2239件,接待咨询836791人次。①2001年,全国共办法律援助案件172616件,其中民事案件79815件;刑事案件57837件;行政案件3595件;公证事务31369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133718件。法律援助在完善司法机制、维护公民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的肯定。(3)有力地保护了弱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许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专业人员,向贫者、弱者、残者及需要法律援助的其他人员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使这些被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了有力保障。目前,法律援助的申请的获准率约在88%左右。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

法律援助的贫困证明怎么写

法律援助的贫困证明怎么写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 ①您属于经济困难的人群吗? 经济困难的衡量尺度是客观的,被称为经济困难标准。只要您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就可以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如果您的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应当以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为准。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确定经济困难标准。经济困难标准将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援助需求的变化等因素而适时调整。你申请法律援助时,应事先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当地的经济困难标准尺度。 ②什么是经济困难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用来审查和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据材料和证明文件。 ③哪些证明文件可以被认为是经济困难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设区的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民政部门出具的其它社会救济证明等。 如果您没有这些证明,就必须向法律援助机构如实申报您的经济状况,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该证明

表必须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④《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必须由哪些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须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单位出具证明意见。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由您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意见。 如果您离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还可以由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意见。 如果您与前述机关、单位发生纠纷请求法律援助的,您申报的经济状况可以不由上述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⑤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主要是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 证明 兹有xxx,男(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现居住地xxxxxxxx。该同志在xxxxxx公司辞职后一直待业在家,未就业,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生活贫困。 特此证明。 xxx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xx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要达到80件以上,较20xx 年有所增长,力争实现递增10%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按照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办案单位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对本单位律师办案质量进行检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

质量评估机制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四)明确援助任务,加强督导,全面完成。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每人完成2件援助案件(见习人除外)。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办理每人4件援助案件。 二、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一)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参照先进市县区做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在县城临街、农村集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点;继续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的问题。 (三)试行在工、青、妇、老、残、信访、劳动仲裁、法院、公安交警队、派出所、看守所、法制办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联系点制度,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四)试行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通过民政??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群众可以凭卡直接免费获得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6536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标准范本 Through the assumption and concep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an effective scheme is formed, and the results of the proposed scheme, such as resources, are analyzed and summarized. (工作计划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计划文件适合在对自我想法的进一步提升,对工作的正常进行起指导性作用,产生流程包括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执行,后期跟进和交互修正,总结等。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

法律援助的性质

法律援助的性质 论文摘要: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对于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对于国家的法治建设乃至和谐社会的建设都有着重大而深 远的意义。当前,我国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取得了非常显着的成果,但在理论上对法律援助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和澄清,特别是法律援助的性质。本文认为从法律援助的性质角度来探讨,能起到理论上的指导意义。 论文关键词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当事 人 法律援助被人们视为“法律上的希望 工程”,其所承载的恐怕不只是弱者的信任和希望,更承载着法律价值和道德期望的重担。这就有必要从法律援助的起源和法律援助的性质来阐释这种超出法律援助本身的 一项制度。从法律援助的性质来看,这是个争论很多的问题,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对穷人的法律救济制度,成为影响个人切身利益、

体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标志之一,也是影响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的重要问题。因此,在理论上对法律援助进行定位显得很重要,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来讨论一下法律援助的性质。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法律援助最早起源于英国,从1495年起,英格兰即承认穷人享有因身份免付诉讼费的权利。法律援助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开始于文革之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27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是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这可能是新中国最早看到的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刑事诉讼制度。然而,在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里,却没有关于律师应该承担法律援助方面的义务作出规定。从1994年初开始,法律援助进入新的时期。在司法部肖扬部长亲自倡导下,明确提出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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