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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突技术措施

煤矿防突技术措施
煤矿防突技术措施

大方县德兴煤矿

区域防突治理技术措施

编制:

技术负责人:

矿长:

日期:

目录

第一节、矿井概况

第二节、矿井水文

第三节、区域地质及井田地质

第四节、煤层赋层情况

第五节、矿井瓦斯情况

第六节、防突技术措施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9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 准版本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艺流程 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其防突工艺流程详见图1。 (二)1103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受开采保护情况 1、11031回风巷与保护层关系图详见附图2-1/2。 2、根据井下实际和采掘关系图,11031回风巷270米的掘进均受1#层的开采所保护(1#层与3#

层的层间距为11.5米),其开采已保护到11031回风巷轮廓线外上帮大于20米,下帮大于10米。 3、11031回风巷掘进过程中,必须进行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的方法已在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中进行详细说明),当其中任何一次检验结果为突出危险区时,说明保护效果无效,则必须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防突措施 ①11031回风巷采取开采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其保护层的开采情况:11031回风巷270米的掘进受1#层的开采所保护,即1#层的开采已保护到11031回风巷巷道轮廓线外上帮大于20米,下帮大于10米;

②当11031回风巷经进行区域效果检验为突出危险区后,说明保护层开采无效,则必须设计顶(底)板瓦斯巷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体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和工作面布置长距离(大于60米)预抽钻孔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消突; 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①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测定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和残余瓦斯压力的方法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即沿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40m布置1组检验测试孔,每次布置3个检验测试孔。 ②检验测试孔必须布置在煤层中,且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检验测试孔设计详见附图3。 ③检验测试孔测定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和压力均取最大值,当其中一个检验测试孔的瓦斯含量≧

马刀地煤矿综合防突措施

普安县楼下马刀地煤矿“四位一体” 综 合 防 突 措 施 二0一二年二月

普安县楼下马刀地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一、概述 马刀地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可采煤层三层,C17、C18、C19;C17煤层为突出煤层,C18、C19煤层分别不突出。属于整合技改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为了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新系统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K1值未超过0.5ml/(δ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建设过程中防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揭穿C19、C18、C17煤层时,有效预防煤层出现突现象和瓦斯动力现象的发生,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编制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要求各科室以及施工指挥人遵照执行。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 工作面预测采用钻孔法。《细测》中规定了用最大钻屑量、钻屑瓦斯解吸指标、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和综合指标R来预测突出危险性。 1、实测实数:孔数3个,孔深8米,孔径42毫米; 2、钻孔沿煤层软层位布置; 3、用WT突出参数要求测定,根据钻屑量和每3m的钻屑解吸参数测煤层的突出险性,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则采取防突措施,否则,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超前钻孔保护距5m,

充许掘3m 。 超前保护距离 其中取一个最大值SmoAK ATY 0.35 0.6 4、突出危险性临界值 当SmoX ≥6 K1maX ≥0.5时,在突出危险,反之无突出危险。 三、预防突出措施 1、煤层顶板比较好,透气性较差,适宜松动爆破。 深孔3个,8.0米,每孔装药20节,雷管4发。 浅孔2个,3.0米,每孔装药10节,雷管2发。 每孔封泥不少于2米,孔内外大串联,正向一次起爆,每孔装水泡泥2个。 1 02030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某某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 1、矿长的责任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副矿长的责任 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井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工作中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负责。 3、总工程师的责任 (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4、防突队的责任

(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 (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4)每旬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一次防突工作,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本月防治突出工作的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防突分析会,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5(. 找出本矿井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6)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校检。 (7)并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档案,掌握煤与瓦斯突出规律。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每次清理完突出物后,在一周内填好突出卡片,并与突出分析资料一并报送总工程师和公司。突出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次发生突出后,矿井防突队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收集资料,并填写突出记录卡片。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

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富源县大河镇核桃冲煤矿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编制单位:核桃冲煤矿 编制人:刘伦刚 防突负责人:王兴良 编制日期:2011年10月12日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空间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瓦斯,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因此,煤与瓦斯突出是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而矿井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已有K1值超过0.5ml/(g·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较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防突工作顺利进行,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⑴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⑵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

煤矿防突技术措施方案

大方县德兴煤矿 区域防突治理技术措施编制:

技术负责人: 矿长: 日期: 目录 第一节、矿井概况 第二节、矿井水文 第三节、区域地质及井田地质 第四节、煤层赋层情况 第五节、矿井瓦斯情况 第六节、防突技术措施

第一节、矿井概况 大方县德兴煤矿行政区划隶属省大方县瓢井镇管辖,距大方县城约45公里,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设计开采煤层为M1和M5煤层,首采面布置在M1号煤层。始建于2009年6月,为私营矿山企业,目前尚未建成投产。煤矿是新建矿井,现还在建井期,现为全岩巷掘进,还未揭露设计开采煤层,也未作瓦斯等级鉴定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现按高突矿井设计和管理。煤矿还未揭露煤层,未作突出危险性鉴定,现已与煤科院联系,待揭露煤层前30米时,请煤科院专家对我矿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并委托其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现我矿已编制了《揭煤措施》,并已报天府总公司和大方县工能局和安监局审批备案。井下已按要求安设了“六大系统”安全设施和防突风门,入井工人必须携带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 第二节、矿井水文 2011年9月,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化探队提交了大方县德兴煤矿矿井水文地质报告: 一、地形地貌 大方县德兴煤矿位于高原西北部,地势中部高,四周低。中部最高处是老鹰岩,标高1937.40m,北部于矿区外花底河河谷,最低标高980.00m,为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相对高差857.40m,地

形坡度,缓坡地带8o~15o,北部及东部边缘坡度25o~30o,中部老鹰岩以下坡度45o以上或直立陡岩。 地貌为侵蚀、溶蚀区地貌。 二、气象水文 矿区所处气候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1o C,一月最冷平均气温4.2o C,极端最低气温-6.8o C,七月最热平均气温25o C,极端最高温度38.4o C。无霜期264天。年平均降雨量1057mm,平均相对湿度78%,年平均蒸发量1382.9mm。春秋两季以东北风为主,夏季以东南风为主,冬季以东风为主。平均风速1m/s。季节性灾害有春旱、洪涝、冰雹等灾害性天气。 矿区处于赤水岸补给区,位于赤水河一级支流马路河的上游延伸河至花底河西侧。花地河由矿区东侧1Km处向北径流。矿区地表水沿地表分水岭东西两侧分流,东侧直接进入花底河,西侧至谷底转向北3Km外进入花底河。花底河河水雨季节流量大于500l/s。 三、含(隔)水层特征 矿区出露的地层由新至老有第四系(Q);三叠系下统夜郎统九节滩段(T1y3)、玉龙山段(T1y2)、沙堡湾段(T1y1);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3c)、龙潭组(P3l);二叠系中统茅口、栖霞组(P2m+q)。 1、第四系(Q)松散岩类含孔隙水 岩性主要为坡积、残积和冲沟冲积物。以褐色粘土、亚粘土含碎石、角砾。主要分布在地势低洼地带、斜坡中下部及冲沟两侧。覆盖

煤矿防突管理规定

煤矿防突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防止突出事故发生,确保采掘工作面防突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潘一矿防突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一般防突规定 1、抽排区为我矿防突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防突措施的编制和日常防突管理工作。 2、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措施由抽排区编制,经有关单位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要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3、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必须接受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 4、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严禁采用串联通风;突出区域的掘进工作面,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巷道的工程质量。 5、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落煤,严禁使用扒矸机出货。 6、突出危险区域的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对防突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由通风科牵头组织通风、抽排、调度、技术、机电、安监和生产单位进行,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移交生产。 7、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实行防突作业牌制,作业牌由抽排区负责发放。严禁无作业牌进行采掘作业。

8、防突员在工作面预测、检验后必须留下标记,并认真填写防突记录牌,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预测人、预测(检验)最大值,允许进尺距离,然后向矿调度所和通风调度汇报。调度所应及时将允许进尺情况通知有关单位。生产单位严格按允许进尺距离进尺,严禁超尺超掘,测气员、放炮员负责监督检查。 9、工作面采掘期间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采用钻孔钻屑指标法和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孔钻屑指标法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Sm为6Kg/m,K1m为0.5ml/(g·min1/2);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qm 为4.0L/m i n。 10、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进尺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推进进度必须同时满足留有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11、突出预测指标超限时,防突员应立即收回防突作业牌并向调度所和通风调度汇报,由调度所通知生产单位施工排放钻孔或抽放钻孔。 12、近水平石门揭煤要采取渐进式揭煤法进行揭煤。 13、在采掘接替安排中,要优先选择无突出危险或突出危险性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 14、突出区域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并正常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必须实行双局扇、双电源。 15、突出区域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设有专人检查维护,并有记录可查,杜绝失爆失保。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某矿业公司年度防突措施计划(DOC 46页)

贵州正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水城县化乐乡朝阳煤矿2014年防突措施计划 编制人:李小波 编制单位:朝阳煤矿

编制日期:2014年1月1日

目录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5) 第二章矿井生产情况 (5) 第三章矿井各系统情况 (5) 第四章防突机构及职能 (9) 第五章2014年度防突措施计划 (17) 第六章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9) 第七章矿井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5) 第一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及要求 (25) 第二节煤巷掘进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9) 第三节采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2) 第四节石门揭煤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3) 第八章安全防护措施 (37)

规程措施贯彻签字表 被贯彻人签字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朝阳煤矿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县东南方向,属化乐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5o12′37″~105o13′12″,北纬26o27′44″~26o28′39″。由水城至化乐乡政府有乡村公路可直通本矿,距贵昆铁路滥坝火车站25km,距六盘水站53km,距水城县县政府所在地41km,矿山所在为白泥滥坝向斜成煤地带,交通方便。含可采煤层5层,矿井现有地质储量753.6 万吨,工业储量343.8万吨,可采储量151.6万吨。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矿井为高瓦斯矿井,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属突出矿井,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9.75m3/min。矿井五证一照齐全有效,现为合法生产矿井。 煤矿现有职工98人,其中管理人员有33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矿井共有通风安全、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4人,成立了通风瓦斯队、地质测量组、瓦斯监控室、防突队、抽采队等专业瓦斯治理机构,有瓦斯检查员14人,防突工12人、抽采工3人、瓦斯监测工5人、安全检查员6人,都做到了持证上岗.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要求。

防突风门管理制度

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 煤矿防突风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属各矿防突风门的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防止发生“一通三防”等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条件》(MT1066--2008)、《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矿井下防突风门设计、建筑、施工、验收及日常检查、维护等方面的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反向风门”是指打开的方向与安设该风门的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突出瓦斯冲击流动方向相反的风门。其标准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条件》(MT1066--2008)。 第四条煤矿矿长是本单位井下防突风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煤矿总工程师对井下防突风门管理负技术责任,其它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承担施工、验收及日常检查、维护等责任。 第五条煤矿应当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井下防突风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防突风门的设计、施工、验收、检查、维护等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管理规范、过程可溯。 第七条鼓励煤矿与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开展防突风门掏槽、墙体、风门联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试验和推广应用。 第八条防突风门建筑前,总工程师必须提前组织编制“防突风门施工图设计”。“防突风门施工图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条件》(MT1066--2008)等规定。 第九条“防突风门施工图设计”应由通防部门设计,并经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矿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防突风门施工应由通防副总组织,通防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防突风门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密闭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若有变动,必须经原审批单位和人员同意。 第十二条防突风门施工、养护结束后,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副总、通防部门、安全部门参与,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并立即落实整改,整改结束经原验收人员验收,直至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必须加强井下防突风门的日常检查、维护。 (一)每班由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对责任区域的防突风门完好情况、密封性、牌板等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防突风门破损、漏风等异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讲课稿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煤矿防突预警管理制度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矿煤矿

编制单位:通防科 措施编制:胡大红 编制时间:2017年3月15日会常意见

矿井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有效遏制瓦斯事故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防突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超前防突预测预报,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目的,减少煤与瓦斯突出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实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防突指标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停止工作、采取防突措施,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第四条:测定瓦斯压力达到0.74Mpa或含量达到8m3/t的80%寸,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 第五条:瓦斯涌出异常或者非生产期间回风瓦斯达到0.5%的应纳入 预警管理: 第六条:掘进工作面生产期间出现一次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应纳入预警管理。 第七条: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 米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新水平或生产区域垂深下延达到50米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它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并建立台账或数据库进行突出预警。 第九条: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 m前,编 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队。 第十条: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出现中度以上煤炮的应纳入准防突管理。 第十一条: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

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第十二条: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不断发生掉渣和支架断裂声;煤层产生震动、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一般是先远后近、先小后大、先单响后连响,突出时伴有巨雷般响声的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三条: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煤层厚度不一,尤其是煤层中软分层变 化,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气温降低、煤层层理紊乱、硬度降低、光泽暗淡、煤体干燥、煤尘飞扬、有时煤体碎片从煤壁上弹出;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或喷孔等现场的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四条:当局域预测预报值K1值超过0.45,或者钻屑量S值超过5kg时,该掘进、采煤工作面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五条: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 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 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以上只要到达临界位置,即可相应防突预警。 第十六条:在区域验证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 不小于10 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的立即执行防突预警制度。 矿井调度室接到井下汇报或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时,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报告。调度室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处置专门台帐,必须做好跟踪调度和处理记录,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原因及处理情况。

防突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马刀地煤矿防突队管理制度 为保证井下安全生产,加快钻孔进度保证钻孔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资管理 防突队实行独立核算,以量计资,多劳多得,自负盈亏的支付形式。 二、定岗定员 1、设置防突队长1人, 2、施钻人员:由队长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 三、计件单价管理 1、根据地质变化情况,在无特殊地质构造情况下,C18本煤层迎头抽放钻孔低于40米钻孔视为废孔,采面穿层钻孔低于50米视为废孔;C17本煤层迎头抽放钻孔低于30米钻孔视为废孔,采面穿层钻孔低于40米视为废孔。 2、岩巷钻孔施工孔深小于20米以下视为废孔,不予计算,合格钻孔按照20元/米结算。 3、钻孔验收程序:计孔数据为从煤壁开始计算,现场由当班工作面安全员、瓦检员验收,经当班带班矿长确认后报总工办。 4、K1值测定人员按效检孔10元/米结算。 5、安装抽放管按20元/米结算。 6、杂活计时工按200元/天计资。

五、验收管理 钻孔验收由矿安排专人及现场瓦检员进行验收,在验收钻孔原始记录上签字后方可有效。当班下班后将钻孔原始记录交到防突科技术员处,由防突科技术员统计上图及作为当月工资结算凭证。 六、钻孔进尺统计上报管理 钻孔进尺月底由通防科做成报表形式,报矿验收人员、矿长签字后报财务室结算工资。 七、奖惩管理 1、除矿领导、公司领导、安全监管部门现场处罚外,其他处罚由通防科制定打钻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考核。 2、通防科处罚的罚款矿财务室设立专账,月底由通防科根据个人或班组表现从罚款中给予奖励。 3、如当月无罚款,工作表现好、瓦斯治理见效,瓦斯抽采浓度提高、抽采量超过当月抽采指标等情况,由通防科提出书面申请,报矿长签字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奖励金额分配给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具体分配事项由通防科负责。 八、特殊情况管理 1、若因瓦斯治理时间、政策性影响等因素造成防突队无工作地点,矿方必须按照保底200元/天保证防突队人员的基本工资,需要防突队施工其它与防突工作无关的事,工资由矿方另结算。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贵州松河煤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寨井区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长:技术负责: 安全区长:生产区长: 机电区长:编制:呈报日期:年月日

公司会审意见: 名称: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会审意见: 审批人员签字: 安全监察部: 生产技术综合部: 机电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矿会审意见: 会审人员: 会审日期:2012年月日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空区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材产损失。所以煤与瓦斯突出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突出事故,保障我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及材产安全,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进行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预测。开拓前预测区域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的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

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结果应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1)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预测区域的煤层地质构造的勘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域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域;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米(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2)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瓦斯压力参数资料,也可以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煤层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最新_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

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放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

煤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2021)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2021)

煤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2021)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根据煤炭科学总院重庆研究院对我矿19号煤层进行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结论为:“xxx煤矿19号煤层在+150m标高以上区域,评价为不具有突出危险性”。但根据地方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高瓦斯矿井按照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为此特制订我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石门揭穿煤层时的震动爆破、采掘工作面的远距离爆破、反向风门、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等内容。 1、震动爆破。 震动爆破的实质是一种诱导突出的安全措施,用于掘进工作面。它是通过多打眼、多装药、一次爆破,使地应力的含高压瓦斯的煤体在强大的震动力作用下突然暴露,给突出创造有利条件。由于爆破前人员已撤到安全地点,所以即使诱导突出也不会伤人。在突出危险煤层厚度小于0.3m或瓦斯压力小于0.74MPa的煤层中,可直接采用震动爆破揭穿煤层;在严重突出危险煤层中,还必须采取其他防突措施。震动爆破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进风侧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

防突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凉水沟煤矿防突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凉水沟煤矿属于高突矿井,由于瓦斯压力较大,为保证井下安全生产,确保采掘正常衔接,利用经济杠杆调配原理,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职工责任心,加快钻孔进度保证钻孔、通风设施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班前会管理 1、每天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前会由防突队长组织,并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参加班前会时间:夜班23:30,早班7:30,中班15:30. 每次班前会队长必须对本班工作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详细安排。 2、每班上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迟到着罚款20元,无故不参加班前会罚款50元。 3、有事必须提前请假,无故不上班,不请假罚款100元。 4、每月必须按时参加防突队的安全列会,无故不参加罚款50元。 二、施钻管理 1、每班每个施工地区施施钻时必须2人操作,严禁一人操作,否则罚队长100元,施工人员50元。 2、施工时必须有施工设计图纸,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钻孔施工前需由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标定钻孔开孔位置及方位,不得在

有金属影响的施工现场用罗盘测定钻孔方位。 3、钻孔施工过程中遇煤层、地质构造、钻孔出水、遇老巷或采空区、钻孔有喷孔、顶钻、夹钻等情况时,要认真做好记录。钻孔出水、遇老空或采空区、钻孔严重喷孔等情况时要立即停止施钻,并汇报矿调度室,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查明原因,落实方案措施。孔深不足或倾角、方位误差超过2度的或多施工部分(穿层钻孔过煤层3米以上的或顺层抽放钻孔打进岩石超过3米),一律取消,特殊情况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 4、钻孔施工结束后,在退钻杆前必须通知该工作面安全员、瓦检员、班队长(或其他管理人员)和视频监控员共同清点钻杆进行验收,四人缺一不可,并在《钻孔验收原始记录表》上签字,否则视为废孔;施工防突指标考察钻孔由安检员和瓦检员现场监督,施工瓦斯残余含量测定钻孔、瓦斯压力测定钻孔必须由矿技术人员现场指挥,并参与验收签字。 5、钻孔退钻杆前,施工人员要对钻孔的方位、倾角进行复核并做好记录存档,若复核结果超出设计参数的误差范围的,要采取补打钻孔的措施。 6、抽放钻孔必须采用“两堵一注”进行封孔,穿层抽放钻孔封孔长度必须大于5m,顺层抽放钻孔必须大于8m。 7、施钻时必须进行现场交接班,必须保证现场文明卫生,及时清理钻屑和积水。瓦斯抽放钻孔必须及时进行联抽,否则每孔20元/孔。进行处罚,文明卫生差一次罚款100元。

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 防 突 措 施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空间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瓦斯,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因此,煤与瓦斯突出是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而矿井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已有K1值超过0.5ml/(g·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较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防突工作顺利进行,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⑴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⑵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

防突管理制度

综合分析会议制度 1、矿井防突队每天对各防突工作面实施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 2、矿总工每周组织防突工召开一次防突工作分析会,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防突工作会,对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布置和落实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和措施。 4、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原因,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必须请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 防突专项检查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总工程师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分管生产、通风瓦斯的业务部门领导对重点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对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不得少于一次。

2、安监科要把防突管理作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并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肃进行追查处理。 3、防突工要经常到防突工作面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贯通前,根据生产及地测部门的通知,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绘制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标明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瓦斯涌出量等报批。 贯通时通风区必须派通风主管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贯通后要组织人员立即进行风量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检查风流和瓦斯变化,符合《规程》有关规定时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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