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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成员国列表

联合国成员国列表
联合国成员国列表

联合国成员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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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成员国,目前有191个国家。以下联合国成员国列表依据汉语拼音顺序排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习用的国名。

1.阿尔巴尼亚--(1955年12月14日)

2.阿尔及利亚--(1962年10月8日)

3.阿富汗--(1946年11月19日)

4.阿根廷--(1945年10月24日)

5.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1955年12月

14日)

6.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71年12月9

日)

7.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1945年10月

24日)

8.阿曼--(1971年10月7日)

9.阿塞拜疆--(1992年3月2日)

10.埃及--(1945年10月24日)

11.埃塞俄比亚--(1945年11月13日)

12.爱尔兰--(1955年12月14日)

13.爱沙尼亚--(1991年9月17日)

14.安道尔--(1993年7月28日)

15.安哥拉--(1976年12月1日)

16.安提瓜和巴布达--(1981年11月11

日)

17.奥地利--(1955年12月14日)

18.澳大利亚--(1945年11月1日)

19.巴巴多斯--(1966年12月9日)

20.巴布亚新几内亚--(1975年10月10

日)

21.巴赫马--(1973年9月18日)

22.巴基斯坦--(1947年9月30日)

23.巴拉圭--(1945年10月24日)

24.巴林--(1971年9月21日)

25.巴拿马--(1945年11月13日)

26.巴西--(1945年10月24日)

27.白俄罗斯--(1945年10月24日)

28.保加利亚--(1955年12月14日)

29.贝宁--(1960年9月20日)

30.比利时--(1945年12月27日)

31.冰岛--(1946年11月19日)

32.波兰--(1945年10月24日)

33.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1992年5月

22日)

34.玻利维亚--(1945年11月14日)

35.伯利兹--(1981年9月25日)

36.博茨瓦纳--(1966年10月17日)

37.不丹--(1971年9月21日)

38.布基纳法索--(1960年9月20日)

39.布隆迪--(1962年9月18日)

40.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1991年9

月17日)

41.赤道几内亚--(1968年11月12日)

42.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1945

年10月24日)

43.大韩民国--(1991年9月17日)

44.丹麦--(1945年10月24日)

45.德国--(1973年9月18日)

46.东帝汶--(2002年9月27日)

47.多哥--(1960年9月20日)

48.多米尼加--(1978年12月18日)

49.多米尼加共和国--(1945年10月24

日)

50.俄罗斯联邦--(1945年10月24日)

51.厄瓜多尔尔--(1945年12月21日)

52.厄立特里亚--(1993年5月28日)

53.法国--(1945年10月24日)

54.菲律宾--(1945年10月24日)

55.斐济--(1970年10月13日)

56.芬兰--(1955年12月14日)

57.佛得角--(1975年9月16日)

58.冈比亚--(1965年9月21日)

59.刚果--(1960年9月20日)

60.刚果民主共和国--(1960年9月20日)

61.哥伦比亚--(1945年11月5日)

62.哥斯达黎加--(1945年11月2日)

63.格林纳达--(1974年9月17日)

64.格鲁吉亚--(1992年7月31日)

65.古巴--(1945年10月24日)

66.圭亚那--(1966年9月20日)

67.哈萨克斯坦--(1992年3月2日)

68.海地--(1945年10月24日)

69.荷兰--(1945年12月10日)

70.洪都拉斯--(1945年12月17日)

71.基里巴斯共和国--(1999年9月14日)

72.吉布提--(1977年9月20日)

73.吉尔吉斯斯坦--(1992年3月2日)

74.几内亚--(1958年12月12日)

75.几内亚比绍--(1974年9月17日)

76.加拿大--(1945年11月9日)

77.加纳--(1957年3月8日)

78.加蓬--(1960年9月20日)

79.柬埔寨--(1955年12月14日)

80.捷克共和国--(1993年1月19日)

81.津巴布韦--(1980年8月25日)

82.喀麦隆--(1960年9月20日)

83.卡塔尔--(1971年9月21日)

84.科摩罗--(1975年11月12日)

85.科特迪瓦--(1960年9月20日)

86.科威特--(1963年5月14日)

87.克罗地亚--(1992年5月22日)

88.肯尼亚--(1963年12月16日)

89.拉脱维亚--(1991年9月17日)

90.莱索托--(1966年10月17日)

91.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1955年12月

14日)

92.黎巴嫩--(1945年10月24日)

93.立陶宛--(1991年9月17日)

94.利比里亚--(1945年11月2日)

95.列支敦士登--(1990年9月18日)

96.卢森堡--(1945年10月24日)

97.卢旺达--(1962年9月18日)

98.罗马尼亚--(1955年12月14日)

99.马达加斯加--(1960年9月20日)100.马尔代夫--(1965年9月21日)101.马耳他--(1964年12月1日)102.马拉维--(1964年12月1日)103.马来西亚--(1957年9月17日)104.马里--(1960年9月28日)105.马绍尔群岛--(1991年9月17日)106.毛里求斯--(1968年4月24日)107.毛里塔尼亚--(1961年10月27日)108.美利坚合众国--(1945年10月24日)

109.蒙古--(1961年10月27日)110.孟加拉国--(1974年9月17日)111.秘鲁--(1945年10月31日)112.密克罗尼西亚联邦--(1991年9月17日)

113.缅甸--(1948年4月19日)114.摩尔多瓦共和国--(1992年3月2日)

115.摩洛哥--(1956年11月12日)116.摩纳哥--(1993年5月28日)117.莫桑比克--(1975年9月16日)118.墨西哥--(1945年11月7日)119.纳米比亚--(1990年4月23日)120.南非--(1945年11月7日)121.南斯拉夫--(2000年11月1日)122.瑙鲁--(1999年9月14日)123.尼泊尔--(1955年12月14日)124.尼加拉瓜--(1945年10月24日)125.尼日尔--(1960年9月20日)126.尼日利亚--(1960年10月7日)127.挪威--(1945年11月27日)128.帕劳--(1994年12月15日)129.葡萄牙--(1955年12月14日)130.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1993年4月8日)

131.日本--(1956年12月18日)132.瑞典--(1946年11月19日)133.瑞士--(2002年9月10日)134.萨尔瓦多--(1945年10月24日)135.萨摩亚--(1976年12月15日)

136.塞拉利昂--(1961年9月27日)137.塞内加尔--(1960年9月28日)138.塞浦路斯--(1960年9月20日)139.塞舌尔--(1976年9月21日)140.沙特阿拉伯--(1945年10月24日)141.圣多美和普林西比--(1975年9月16日)

142.圣基茨和尼维斯--(1983年9月23日)

143.圣卢西亚--(1979年9月18日)144.圣马力诺--(1992年3月2日)145.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1980年9月16日)

146.斯里兰卡--(1955年12月14日)147.斯洛伐克--(1993年1月19日)148.斯洛文尼亚--(1992年5月22日)149.斯威士兰--(1968年9月24日)150.苏丹--(1956年11月12日)151.苏里南--(1975年12月4日)152.所罗门群岛--(1978年9月19日)153.索马里--(1960年9月20日)154.塔吉克斯坦--(1992年3月2日)

156.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1961年12月14日)

157.汤加--(1999年9月14日)158.特立尼达和多巴哥--(1962年9月18日)

159.突尼斯--(1956年11月12日)160.图瓦卢--(2000年9月5日)161.土耳其--(1945年10月24日)162.土库曼斯坦--(1992年3月2日)163.瓦努阿图--(1981年9月15日)164.危地马拉--(1945年11月21日)165.委内瑞拉--(1945年11月15日)166.文莱达鲁萨兰国--(1984年9月21日)

167.乌干达--(1962年10月25日)168.乌克兰--(1945年10月24日)169.乌拉圭--(1945年12月18日)170.乌兹别克斯坦--(1992年3月2日)171.西班牙--(1955年12月14日)172.希腊--(1945年10月25日)173.新加坡--(1965年9月21日)

175.匈牙利--(1955年12月14日)

176.牙买加--(1962年9月18日)

177.亚美尼亚--(1992年3月2日)

178.也门--(1947年9月30日)

179.伊拉克--(1945年12月21日)

180.伊朗伊斯兰共和国--(1945年10

月24日)

181.以色列--(1949年5月11日)

182.意大利--(1955年12月14日)

183.印度--(1945年10月30日)

184.印度尼西亚--(1950年9月28日)

185.约旦--(1955年12月14日)

186.越南--(1977年9月20日)

187.赞比亚--(1964年12月1日)

188.乍得--(1960年9月20日)

189.智利--(1945年10月24日)

190.中非共和国--(1960年9月20日)

191.中国--(1945年10月24日)注1

此外,宗座(梵蒂冈)在联合国永久性的保持一个观察员代表团。一些国际组织也有相似的观察员地位。

注1:1945年代表中国加入联合国的是国民政府。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蒋介石代表(即中华民国)成为中国的代表,直至今日。

联合国建立及其作用

第1课联合国的建立及其作用 一、教学目标 【教学重点】 联合国的产生及其“维和行动”;《世界人权宣言》; 【教学难点】 比较联合国与国际联盟的不同作用及原因; 教材内容详解 一、联合国的成立 1、地位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具普遍性、最有影响、规模最大和最重要的国际组织。2、建立过程、 (1)1941年8月,美英签署的《大西洋宪章》第一次提出建立新的国际组织的设想。(2)1942年1月,由26国签署的《联合国宣言》,第一次使用了“联合国家”一词。

(3)1943年10月,苏、中、美、英四国共同签署的《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第一次向世界宣告要建立一个新的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4)1945年,51个国家的代表签署《联合国宪章》。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3、宗旨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以增强普遍和平等。 4、原则 会员国主权平等;善意履行宪章义务;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禁止会员国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侵害他国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等。 5、主要机构 (1)联合国的主要机构包括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至2004年年底,共有会员国191个。2006年6月28日,黑山共和国由大会接纳为第192个会员国。 (2)安理会由11个成员国组成,其中美、苏、法、中、英五国为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这个机构的主要责任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3)联合国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由大会根据安理会推荐委派。 【注意】理解“五大国一致”原则 安理会是联合国中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安理会在实质性问题上实行“五大国一致”的原则,即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态度一致。大国一致性集中体现在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上。当然,大国不会任意行使否决权干扰安理会的活动,否决权不得用于阻止对争端的自由讨论,而当安理会有所行动时,就要运用“五大国一致”原则,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五大国一致”原则吸取了国联因大国间的矛盾无法解决而导致崩溃的教训,大国间的合俐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基础。“五大国一致”原则有利于保障联合国的权威性,有利于解决一些国际争端与地区冲突,但也因为不利于中小国家的利益而多受批评。 【学思同步探究】 历史纵横:1944年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对成立联合国作出了哪些贡献?确立了联合国的一项原则是什么? 提示:主要将未来的国际机构命名为“联合国”,并对联合国的总章、原则、成员国资格、组织机构等问题做出规定,并把安全理事会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职能机构。“五大国一致”原则。 二、20世纪联合国的“维和行动”

联合国主要机构及主要国际组织名称中英版本

1.联合国主要机构及主要国际组织名称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 联合国大会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国际法院 Security Council 安理会 UNDOF(United Nations Disengagement Observer Force) 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员 部队 UNPKF(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 Force) 联合国维和部队 GATT(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ILO(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国际劳工组织 FAO(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UNESCO(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P(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UNDP(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World Food Council 世界粮食理事会 UNCTD(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联合国贸易和发 展会议 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世界卫生组织 IMF(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BRD(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世界银行) ICAO(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UPU(Universal Postal Union) 万国邮政联盟 WIPO(World Internation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IAEA(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国际原子能机构 UNHCR(Offic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处 ASEAN(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东南亚国际联盟,(“东盟”)Commonwealth of Nations 英联邦 EC(European Communities) 欧洲共同体 NATO(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OAU(Organization of African Unity) 非洲统一组织 OAS(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 美洲国家组织

联合国主要组织

联合国主要组织 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ILO)根据《凡尔赛和约》,作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成立。1946年12月14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以下简称粮农组织)在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倡议下,于1943年开始筹建,1945年10月16日在加拿大魁北克宣告成立。 粮农组织是战后成立最早的国际组织。1946年,粮农组织与联合国签订协议,并经两机构大会批准,成为联合国系统内的一个专门机构。 粮农组织的宗旨是:保障各国人民的温饱和生活水准;提高所有粮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效率;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状况,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并最终消除饥饿和贫困。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英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简称UNESCO。1946年成立,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其宗旨是促进教育、科学及文化方面的国际合作,以利于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维护世界和平。 世界卫生组织WHO(简称世卫组织或世卫),是联合国属下的专门机构,国际最大的公共卫生组织,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尽可能高水平的健康。该组织给健康下的定义为“身体、精神及社会生活中的完美状态”。世界卫生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促进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进公共卫生、疾病医疗和有关事项的教学与训练;推动确定生物制品的国际标准。截至2005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组织共有193个成员国。现任总干事为香港人陈冯富珍。 世界银行(WBG)是世界银行集团的俗称,成立于1945年12月27日,1946年6月开始营业。凡是参加世界银行的国家必须首先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世界银行”这个名称一直是用于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IDA)。这些机构联合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低息贷款、无息信贷和赠款。它是一个国际组织,其一开始的使命是帮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破坏的国家的重建。今天它的任务是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语: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与世界银行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其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我们常听到的“特别提款权”就是该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1994年为 促进全世界民用航空安全、有序的发展而成立。民航组织总部设在加 拿大蒙特利尔,制订国际空运标准和条例,是185个缔约国在民航领 域中开展合作的媒介。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是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

联合国基本知识

联合国基本知识 1.历史:联合国(United Nations, UN)创建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凯歌声中。1942年1月1日,正在对德、意、日、法西斯作战的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家宣言》。1945年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后又有波兰补签。同年10月24日,中国、法、苏、英、美和其他多数签字国递交了批准书后,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United Nations) 正式成立。1947年,联合国大会决定,10月24日为联合国日。 2.官方语言: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 3.秘书长:潘基文(Ban Ki-moon)(2007年1月1日上任) 4.成立于:1945年10月24日 5.成员国:192个 6.总部所在地: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等 7.联合国会员国:凡要求加入联合国的国家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声明接受宪章所载义务,由安理会推荐,经联合国2/3多数会员国通过,即被接纳为会员国。安理会对联合国某一会员国采取防止行动或强制行动时,联合国大会可根据安理会的建议中止该国行使会员国的权利和特权。安理会可以恢复这些权利和特权的行使。对一再违背宪章原则的会员国,大会可根据安理会的建议将其开除出联合国。联合国会员国在联合国所在地设有常驻代表团,观察员在联合国设有常驻观察员办事处。 8.徽记和旗帜:徽记是一个从北极看上去的世界图,周围用一个橄榄枝圆环围绕着的图案。旗帜的底色为浅蓝色,正中的图案是一个白色的联合国徽记。 9.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联合国组织机构与职能

联合国组织机构与职能 模拟联合国,是对联合国的模拟演习,联合国有不同的委员会,分别负责不同方面的问题,我们将要代表不同国家,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议题,和他国代表商讨,争取别国支持,实现自己国家的利益最大化。 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一。联合国大会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大会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任何问题,并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大会接受和审议安理会及其机构的报告;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理事国;与安全理事会一起选举国际法院法官;根据安理会推荐批准接纳新会员和任命秘书长。联合国的预算和会员国分摊的会费都需经大会讨论决定。 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由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等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非常任理事国按地区分配原则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不能连选连任。《宪章》规定,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职能是:根据宪章规定作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规定;调查任何国际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摩擦或争端的任何情况,断定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的行动,并采取经济、外交或军事制裁行动来反对侵略;负责拟订军备管制的计划;向大会推荐新会员国和秘书长。安理会的行动以“5个常任理事国一致”的原则(即所谓“大国一致原则”)为基础,5个常任理事国在实质问题上都拥有否决权。经安理会通过的决议,对会员国具有约束力。安理会是联合国中唯一有权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采取行动的机构。它有权对国际争端进行调查和调停,可以采取武器禁运、经济制裁等强制性措施,还可以派遣联合国维和部队,以协助缓和某一地区的紧张局势。联合国安理会作为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已经成为公认的多边安全体系最具权威性和合法性的机构。 三、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的,是协调14个联合国专门机构、10个职司委员会(统计委员会,人口与发展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人权委员会,妇女地位委员会,麻醉药品委员会(麻委会),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科学和技术促进发展委员会; )和5个区域委员会(非洲经济委员会、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欧洲经济委员会、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和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的经济、社会和相关工作的主要机构。 经社理事会还管辖11个基金会以及: 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 UND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 UNEP)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on Tradeand Development - UNCTAD) 联合国人口基金(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Fund - UNFPA)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 - UNICEF)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 UNHCR)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联合国会员国列表

联合国会员国列表 成员国席位名称加入日期备注 黑山Montenegro 2006年6 月28日 前成员国:南斯拉 夫、塞尔维亚与黑山注 3 黎巴嫩 马里Mali 1960年9月28日 马达加斯加[24]Madagascar 1960年9 月20日 马耳他Malta 1964年12月1日 马绍尔群岛Marshall Islands 1991年9 月17日 马来西亚[25]Malaysia 1957年9 月17日 马拉维Malawi 1964年12月1日 马尔代夫[26]Maldives 1965年9 月21日 马其顿[27]The former Yugoslav Republic of Macedonia 1993年4 月8日 注3 韩国[21]Republic of Korea 1991年9月17日 阿联酋[42]United Arab Emirates 1971年12月9日

成员国席位名称加入日期备注 阿根廷 阿曼Oman 1971年10月7日 阿尔巴尼亚Albania 1955年12月14日 阿尔及利亚Algeria 1962年10月8日 阿富汗Afghanistan 1946年11月19日 阿塞拜疆Azerbaijan 1992年3月2日前成员国:苏联注1越南Viet Nam 1977年9月20日 赤道几内亚Equatorial Guinea 1968年11月12日 赞比亚Zambia 1964年12月1日 贝宁[1]Benin 1960年9月20日 西班牙Spain 1955年12月14日 蒙古国Mongolia 1961年10月27日 葡萄牙Portugal 1955年12月14日 萨摩亚[33]Samoa 1976年12月15日

联合国机构名称

联合国机构名称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国际法院 Security Council 安全理事会 General Assembly 联合国大会 Secretariat 秘书处 Office of the Secretary General 秘书长办公室 Office of Legal Affairs 法务局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and Security Council Affairs 政治安全局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经济社会局 Office of Public Information 公共资料处 Department of Conference Services 会议局 Office of General Services 总务处 United Nation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Secretariat 联合国贸易开发事物局 Unite Natio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联合国工业开发机构United Nations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联合国行政裁判所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国际法委员会 United Nation 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国际贸易法委员会Committee on the peaceful Uses of the Seabed and the Ocean Floor beyond the Limits of National Jurisdiction 公海海底海床和平利用特别委员会Enlarged Committee for Program and Coordination, ECPC 扩大计划调整委员会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经济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机构一览表

联合国机构一览表 Organs of United Nations aaaa 1946年6月《联合国宪章》在美国旧金山签署,同年10月《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其宗旨是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 ,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的友好关系,促成国际合作等。凡要求加入联合国的国家必须声明接受宪章规定的义务,由安理会推荐,经联合国大会2/3票数通过,才被接纳为会员国。截止1996年4月,已有185个会员国。 联合国有6个主要机构:大会、安全理事会、经社理事会、托 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联合国总部设在纽约,在瑞士日内瓦设有联合国欧洲办事处。 主要机构及其附属机构、特设 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如下: 大会 General Asse mbly 主要委员会: Main Committees: 第一委员会(裁军和国际安全委员会) Fi rst Committee (Disarmament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Commit tee) 第二委员会(经济和财政委员会) Second Committee (Economic and Financial Committee) 第三委员会(社会、人道主义和文化委员会) Third Committee (Social, Humanitarian and Cultural Committee ) 第四委员会(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

mmittee) 第五委员会(行政和预算委员会) Fifth Committee (Administrative and Budgetary Committe e) 第六委员会(法律委员会) Sixth Committee (Legal Committee) 特别政治委员会 Special Political Committee 程序委员会: Procedural Committee: 总务委员会 General Committee 全权证书 委员会 Credentials Committee 常设 委员会: Standing Committees: 行政和 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 Advisory Committee on Administ rative and Budgetary Questions-- ACABQ 会费委 员会 Committee on Contributions 国 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 International Civil Service Co mmission

联合国机构名称

联合国主要机构名称(UN Main Bodies):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 联合国粮农组织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联合国大会 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国际劳工组织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国际电信联盟 Disarmament Commission裁军委员会 Security Council安理会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 Force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World Food Council世界粮食理事会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IDA)国际开发协会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世界卫生组织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世界气象组织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国际法院 Secretariat秘书处 Office of the Secretary General秘书长办公室 Office of Legal Affairs法务局 Office of Public Information公共资料处 Office of General Services 总务处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and Security Council Affairs 政治安全局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经济社会局 Department of Conference Services会议局 United Nation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Secretariat联合国贸易开发事物局 United Natio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联合国工业开发机构United Nations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联合国行政裁判所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国际贸易法委员会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国际法委员会

接纳一国加入联合国的条件案——联合国会员国的资格

接纳一国加入联合国的条件案 ——联合国会员国的资格 〖案情〗 1946年,爱尔兰、葡萄牙和约旦先后申请加入联合国。在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4条第2款的规定,就是否推荐三国加入联合国的问题进行表决时,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苏联均投了反对票,理由是该三国当时未与苏联建立外交关系,而且爱尔兰和葡萄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都曾保持中立。1947年,保加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意大利和芬兰相继申请加入联合国。苏联主张对五国申请做“一揽子”表决,以使五国被同时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但这一主张遭到澳大利亚、英国和美国的反对。在安理会随后就是否推荐意大利和芬兰加入联合国的问题进行表决时,苏联又投了反对票。由于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在是否推荐上述有关国家及其他一些国家加入联合国的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安理会迟迟不能作出推荐决定。为此,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11月17日请求国际法院就下述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一联合国会员国在依《宪章》第4条应邀在安理会或大会以投票方式就是否接纳一国为联合国会员国的问题发表见解时,在法律上是否有权以该条第1款明确规定的条件作为同意接纳的条件?特别是,此种国家在承认有关国家应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的同时,能否以将其他国家与该有关国家一同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作为其投赞成票的附加条件? 〖咨询意见及理由〗 1948年5月28日,国际法院就上述问题发表了咨询意见。法院指出:提交法院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以下一点:《宪章》第4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是否是详尽无疑的?对此作出肯定的回答将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会员国在法律上没有权利附加《宪章》规定以外的条件以同意接纳新会员国;但是,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在接纳新会员国时,会员国也可以依据其他条件。 这是一个纯法律问题。为了确定一个条约条款的含义,如在本案,关于接纳新会员国的条件是详尽的或是相反,这是一个条约的解释问题,因此只能是一个法律问题。 本法院只能以抽象的方式审查提交给它的问题,这是法院的责任。本咨询意见毫不涉及--无论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具体案件或特定的环境。 法院认为,《宪章》第4条第1款规定的接纳会员国的必要条件有五个:要求申请者必须是(1)一个国家;(2)热爱和平;(3)接受《宪章》的义务;(4)能够履行这些义务;(5)愿意履行这些义务。所有这些条件均服从于联合国组织的判断。 《宪章》第4条第1款表明,具备上述五个条件的国家就具备了加入联合国组织的资格。这些规定详尽无遗地阐明了加入联合国的条件,而不是仅仅以指导的或举例的方式所作的陈述。 如果要求与这些条件无关的其他条件,势必使这些规定失去意义和价值。因此,必须视第4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为

联合国的主要机关重点汇总

联合国的主要机关重点汇总 一、联合国大会 1.组成和会议。大会由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的代表组成,每年举行一届常会,一般从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二开始,到12月25日前结束。秘书长经安理会或过半数会员国的请求,或某一会员国提出请求后经半数以上会员国同意,可召集特别会议。大会举行常会时,除全体会议外,还设有六个主要委员会和总务及全权证书两个程序委员会。 2.职权。大会得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或关于宪章所规定的任何机关的职权,并可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对各该问题或事项的建议。然而,当安理会对于任何争端或情势正在执行宪章所授予的职务时,大会非经安理会请求,对于该项争端或情势不得提出任何建议。 3.表决程序。每个会员国在大会享有—个投票权。大会对于重要问题的表决,以到会及投票会员国的三分之二多数决定。其他问题以到会及投票会员国的过半数决定。大会关于联合国组织事务的决议对会员国有法律拘束力,但关于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决议只具有建议的性质。 二、安全理事会。

1.组成和会议。安理会由中、法、俄、英、美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共15个理事国组成。非常任理事国由大会按地域分配名额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选出,任期2年,不得连选连任。安理会每年举行两次定期会议,安理会主席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 2.职权。安理会是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主要责任的机关,也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关。各会员国应接受并履行安理会的决议。 3.表决程序 大国一致原则:安理会每个理事国有—个投票权,表决时,程序性事项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非程序性事项以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同意票在内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这就是大国一致原则。 常任理事国的“双重否决权”:由于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会产生否决议案的后果,常任理事国因此享有了否决权。而且,由于决定某个事项属于程序性或非程序性的问题也要由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同意票在内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因此,常任理事国就享有了两次否决的权力,即“双重否决权”。但常任理事国不参加会议或弃权并不妨碍决议获得通过。 三、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组织机构

联合国的组织机构 1、联合国:The United Nations 联合国(英文缩写:UN)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成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5年,致力于促进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公民自由、政治自由、民主及实现持久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总部设立在美国纽约, 现在共有193个成员国。 The United Nations is an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whose stated aims include promoting and facilitating cooper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international secur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social progress, human rights, civil rights, civil liberties, political freedoms, democracy, and the achievement of lasting world peace. The UN was founded in 1945 after World War II with its Headquarters in New York City, and there are now 193.member states. 2、安理会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其中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5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 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UNSC) is one of the six principal organs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is charged with the maintenance of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Its powers, outlined in the United Nations Charter, include the establishment of peacekeeping operations, the establishment of international sanctions(制裁), and the authorization of military action. Its powers are exercised through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s(决议). There are 15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This includes five veto-wielding permanent members—China, France, Russia, the United Kingdom, and the United States. 3、联大: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UNGA/GA) is one of the six principal organs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e only one in which all member nations have equal representation. Its powers are to oversee the budget of the United Nations, appoint the non-permanent members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receive reports from other parts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make recommendations in the form of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s. The first session was convened on 10 January 1946 in the Westminster Central Hall in London and included representatives of 51 nations. 4、秘书处(联合国秘书处):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 秘书处,是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构之一,由秘书长及办事人员组成,从事各种日常工作,为其他主要机构服务,并执行这些机构指定的方案与政策。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由大会根据安全理事会推荐任命,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 is one of the principal organs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charged with the promotion of aiding states to collectively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The Secretariat is composed of a Secretary General, assisted by a staff of international civil servants worldwide. The Secretary General is appoin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upon the recommendation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It services the other principal organs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administers the programs and policies laid down by them. The Secretariat carries out myriad(无数的)duties ranging from the administration of peacekeeping operations to making surveys/studies about different countries' economic and social

世界上所有国家(联合国会员国193个)

世界上的国家 世界上共有22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国家为193个,地区为31个。其中: 亚洲(48个国家) 东亚:中国、蒙古、朝鲜、韩国、日本(5) 东南亚: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东帝汶(11) 南亚: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7) 中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5) 西亚:阿富汗、伊拉克、伊朗、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阿曼、也门、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耳其、塞浦路斯(20) 欧洲(43个国家/1个地区) 北欧:芬兰、瑞典、挪威、冰岛、丹麦法罗群岛(丹)(6) 东欧: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白俄罗斯、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7) 中欧: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奥地利、瑞士、列支敦士登(8) 西欧: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摩纳哥(7) 南欧: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马其顿、阿尔巴尼亚、希腊、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墨塞哥维那、意大利、梵蒂冈、圣马力诺、马耳他、西班牙、葡萄牙、安道尔(16)非洲(53个国家/6个地区) 北非:埃及、利比亚、苏丹、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亚速尔群岛(葡)、马德拉群岛(葡)(8) 东非: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吉布提、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塞舌尔(10) 中非:乍得、中非、喀麦隆、赤道几内亚、加蓬、刚果共和国(即:刚果(布))、刚果民主共和国(即:刚果(金))、圣多美及普林西比(8) 西非:毛里塔尼亚、西撒哈拉、塞内加尔、冈比亚、马里、布基纳法索、几内亚、几内亚比绍、佛得角、塞拉利昂、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加纳、多哥、贝宁、尼日尔、加那利群岛(西)(18)南非:赞比亚、安哥拉、津巴布韦、马拉维、莫桑比克、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斯威士兰、莱索托、马达加斯加、科摩罗、毛里求斯、留尼旺(法)、圣赫勒拿(英)(15) 大洋洲(14个国家/10个地区)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群岛、帕

联合国成员国列表

联合国成员国列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联合国成员国,目前有191个国家。以下联合国成员国列表依据汉语拼音顺序排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习用的国名。 1.阿尔巴尼亚--(1955年12月14日) 2.阿尔及利亚--(1962年10月8日) 3.阿富汗--(1946年11月19日) 4.阿根廷--(1945年10月24日) 5.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1955年12月 14日) 6.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71年12月9 日) 7.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1945年10月 24日) 8.阿曼--(1971年10月7日) 9.阿塞拜疆--(1992年3月2日) 10.埃及--(1945年10月24日) 11.埃塞俄比亚--(1945年11月13日) 12.爱尔兰--(1955年12月14日) 13.爱沙尼亚--(1991年9月17日) 14.安道尔--(1993年7月28日)

15.安哥拉--(1976年12月1日) 16.安提瓜和巴布达--(1981年11月11 日) 17.奥地利--(1955年12月14日) 18.澳大利亚--(1945年11月1日) 19.巴巴多斯--(1966年12月9日) 20.巴布亚新几内亚--(1975年10月10 日) 21.巴赫马--(1973年9月18日) 22.巴基斯坦--(1947年9月30日) 23.巴拉圭--(1945年10月24日) 24.巴林--(1971年9月21日) 25.巴拿马--(1945年11月13日) 26.巴西--(1945年10月24日) 27.白俄罗斯--(1945年10月24日) 28.保加利亚--(1955年12月14日) 29.贝宁--(1960年9月20日) 30.比利时--(1945年12月27日) 31.冰岛--(1946年11月19日) 32.波兰--(1945年10月24日) 33.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1992年5月 22日)

联合国六大机构

联合国六大机构 联合国六大机关为: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联合国六大机构- 联合国大会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 -- UNGA) 简称“联大”,是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构之一,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大会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并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大会接受并审议安理会及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报告;选举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理事国;大会和安理会各自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根据安理会的推荐,批准接纳新会员国和委任秘书长。联合国的预算和会员国分摊的会费比额都需经大会讨论决定。每一个会员国在大会有一个投票权。 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常会。常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开幕,通常持续到12月中下旬,会期一般约为13个星期。待审议的议题可延至第二年春继续举行,但必需在下届常会开会前闭幕。每届常会开会时各国往往派外交部长或其他部长率代表团出席,一些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也到会发表讲话。联大一般性辩论的日程为联大开幕后第二周的周二起不间断地进行9个工作日。 大会应安理会或过半数会员国的请求或经过半数会员国对任何会员国的请求表示赞同后,可于15天内召开联大特别会议,24小时内召开紧急特别联大。 大会审议的事项非常广泛,凡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均可讨论,其讨论决定只能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建议,而无权迫使任何一国政府采取任何行动。 大会的表决原则是:凡属重要问题的决定,例如关于和平与安全的建议,安理会、经社

理事会、托管理事国的选举,接纳新会员国,会员国权的中止及会员国的开除,托管及预算事务等,均需经出席并参加投票会员国以2/3的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须以简单多数通过。 常会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大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1人。主席、副主席按地区分配原则选举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地区分配名额为非洲6人、亚洲5人、东欧1人、拉美和加勒比3人、西欧(包括北美)及其他国家2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5人。大会主席所属地区分配的副主席名额减少1人。大会主席由上述五个地区轮流推选本地区某国代表并经大会选举担任。大会设有6个主要委员会,各委员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负责讨论大会分配给该委员会的议题并提出建议。各委员会的建议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然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2007年9月拍摄的联大会议厅 大会还设有总务委员会和全权证书委员会。总务委员会由大会主席、副主席和6个委员会的主席组成,负责就议题项目的通过、议题的分配和会议的组织工作提出报告,交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全权证书委员会由大会根据上届大会主席提议任命的9个会员国组成,负责审查各国出席会议代表的全权证书。 大会另有两个常设委员会:行政预算咨询委员会和会费委员会。行政预算咨询委员会由大会任命16人组成,负责联合国方案预算的专业审查,并协助第五委员会工作;会费委员会由大会任命的18名专家组成,负责就各会员国间分摊联合国的会费问题向大会提供意见。 尽管联大决议不同于安理会决议,它只是建议,并无约束力,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际社会的大多数意愿,具有道义力量。 至2006年6月,联合国共有191个成员。会员国语言各异。为了帮助代表们沟通,联合国秘书处有一支拥有近千人的庞大翻译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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