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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

《经济法概论》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经济法概论》于1995年作为我校农业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等专业的主干课程独立开设,后来又作为电子商务、文秘、法律文秘、营销与策划、会计与统计核算等专业的专业核心课或专业选修课程,至今已有十几年建设的历史。十多年来,本课程在教学内容、教材编写、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等方面开展了探索和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7年被学院批准为院级精品课程进一步进行建设,现将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课程设置定位准确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的"一只看得见的手"是实现培养经济管理实用型人才目标的必备内容。因此,经济法课程是学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的主干基础性课程。培养经济管理实用型的人才,不仅要通过经济法课程,让学生在总体上了解经济法对于宏观经济调控和决策方面的作用,掌握微观经济活动中经济法的调整、规范作用,而且还必须将经济法知识与相关专业课知识相衔接,形成互补,以求切实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之真正成为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前期课程有《法律基础》、《经济学基础》、《会计法规》等,后期课程有《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等。

在课程设计方面,首先确定经济管理类职业岗位群日常工作中所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分析处理这些事务所需要的能力要求,进而确定经济法课程能力体系,主要包括处理日常生活中法律事务的能力、处理职业中法律事务的能力、选择解决经济纠纷方式的能力。围绕能力体系构建经济法课程内容体系。

二、教学内容科学合理

经济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内容复杂纷繁,集法理学、民商法学、经济学、行政学、诉讼法学等知识于一体,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边缘性。因此,在对教

学内容的选择以及确定知识体系时,必须围绕素质教育,着重于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为此,我们适当突破了较为狭隘的部门法划分界限,以“必需、够用”为原则,针对学生将来工作中需要的处理法律事务的主要能力为主线,整合课程内容,解决民法、经济法和学生已学课程内容之间重叠或脱离的问题。

本课程教学内容具体安排是根据经济管理类职业岗位群对经济法应用能力的需要,设计为四个知识模块:经济法基础理论模块、市场主体法模块、市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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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和管理模块、经济纠纷解决模块。教学中将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既培养学生的“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又培养学生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本课程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是着重训练学生将所学理论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通过设计出的各类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法院旁听,律师事务所、仲裁庭见习等,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明显提高,能够应用所学到的知识提出自己应对实践问题的思路以及具体对策。

在教材选用上,一直坚持选用高职高专的规划教材,目前使用的是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康传娟主编、课程建设组成员张宓老师参编的《经济法》,该教材针对高职生的特点,内容详略得当,教学目标明确,每一章都选择不少典型案例和操作性强的内容,如合同文本、起诉状格式等,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另外教学中还使用大量扩充性教学资料,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最新法律原文,经济法概论教学课件,自编的经济法案例分析题集,经济法技能测试题库等等,符合课程设计要求,满足网络课程教学需要。

三、教学方法不断改革

本课程教师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学实践中采用了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角色扮演法、启发引导法、鼓励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体现“教师是主

导,学生是主体”的教学理念。具体做法是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设置符合学生实际能力的问题,引导学生自主性思考或进行分组讨论、辩论,鼓励学生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教师及时点评、总结。通过多种互动式的教学方法的运用,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实现了“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课堂气氛非常活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优化了教学效果。

课程组主要成员都能做到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组织教学,目前本课程组成员充分利用了计算机、多媒体、网络等技术手段,建立了一套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使用方便、易于更新的经济法教学资源系统。多媒体教学集图、文、声、像于一体,能生动、形象、直观地展现教学内容,提高备课效率、增大信息量。课程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所备课件的画面顺序了如指掌,何时详细讲解、何时板书、何时使用课件等都做到心中有数,不照“机”宣科。多媒体课件的运用增强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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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吸引力和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的兴趣,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四、队伍建设初见成效

本课程组共有4位教师,其中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有2人,讲师1人,在读研究生1人,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2人,全部是“双师型”教师。课程负责人法学士学位、法学副教授,从事《经济法概论》教学十几年,教学经验非常丰富,教学效果深受师生好评,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能力。其余教师授课态度认真,教学水平较高,尤其是担任多年兼职律师的两名教师,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培养学生应用能力方面有独到之处。总之,本课程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全体教师爱岗敬业,工作中勇挑重担,中青年教师苦练基本功,教学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1位年轻教师在学校教学比赛中获得优秀奖。

五、实践条件较大改善

本课程已拥有校内综合实训室2个,拥有计算机110台,配备投影、音响等设备,可利用该设备对学生进行案例分析等实际技能操作训练。

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与南通市健行律师事务所、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港闸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共建法律实习基地,基本满足了学生开展经济法课程实践活动所需。同时邀请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行业专家来院开设专题讲座,指导学生实践活动。2008年7月,在港闸区人民法院民庭法官的指导下,法律3071班成功进行了“模拟法庭”活动,并在南通电视二台“法制纵横”栏目播出,学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六、教学效果评价优良

课程组全体教师无论是在公开课教学,还是在学院督导室老师抽查听课中,对本课程教师的教学评价较高,尤其是对教师采用的案例教学法、小组讨论法、角色扮演法等教学方法给以较高的评价,认为这些教学方法的运用使师生互动自然协调,课堂气氛活跃,学生主体作用发挥突出,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多年来,学生普遍反映本课程内容安排合理,教师素质高,教学效果较好,受益大,为学生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因此,每学期学生对本课程教师的测评分平均都在90分以上。已毕业的学生反馈该课程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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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们工作帮助较大,学生在单位的表现普遍得到好评,甚至有些单位认为我们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比不少本科生还要强。

七、课程建设特色鲜明

1、课程内容体系设计思路清晰,科学实用。以学生职业岗位群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为主线,确定本课程的能力体系;围绕能力体系整合相关法律内容,构建本

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体系;以“必需、够用”为原则,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职业性、实践性、实用性的职业教育理念。

2、教学模式有所突破和创新。突破了传统学科型教学模式,不再一味强调课

程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而是重视教学内容与学生将来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根据各能力模块的教学需要,确定最合适的教学模式,实现“校内、校外”教学模式的有机结合。

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灵活多样。本课程根据“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

的教学理念,采用了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角色扮演法、启发引导法、鼓励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索性学习,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课程建设基本规划

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经济法课程内容体系,继续深化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力争本课程的建设达到全省同类院校的先进水平,用2-3年的时间将本课程建设为省级精品课程。具体建设规划如下:第一阶段(2009年12月前),进一步完善教学大纲、教学课件、电子教案、试题库、技能测试题库等基础性教学材料,并全部实行上网;第二阶段(2010年12月前)初步完成经济法课程学习资源建设,完成3位主讲教师的教学录像上网;第三阶段(2011年12月前)完成经济法课程所有资源的上网,总结课程改革成果,完成省级精品课程所有上报材料的初步准备工作。

任积丽

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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