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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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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全县寄宿制一体化管理进程,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的生活水平,推动学校师生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太白县学校师生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性后勤服务单位,不得对外承包经营。

第三条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学校师生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师生生活,增强内部活力,尽可能满足在校师生的生活需求,改善伙食,降低成本,为师生提供可口的饭菜,为学生供应能满足生长需要和生理健康需要的营养成分,做到饭菜安全卫生、物美价廉,饭菜从色香味、品类、花样、数量、营养上合理搭配。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食堂受本单位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县文教局、食品监督、质量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行业指导。

(二)管理公开透明,民主监督,保本运行。食堂帐务月结算,月公示,学期审计。

(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

(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

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制度管理

第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健全管理机制,成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用制度强化食堂的环节管理、细节管理和规范管理。主要管理制度包括: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厨师长工作职责、炊事员工作职责、更衣室公约、库管员工作职责、食堂消毒制度、采购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烹调加工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帐务管理制度、用餐公约、民主监督制度、考核奖励制度等,这些制度必须上墙,并监督落实。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六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营养早餐)牛奶、鸡蛋、面

包定量配送,米面粮油由县放心粮油中心统一配送,其他食品蔬菜等定点采购。食堂用品、用具自行采购。大型设备报县局审批采购。

第七条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采购、库管、领物人员三分离,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八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搞好单项核算。

第九条售饭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售饭服务规范,改善售饭方式,合理设置售饭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师生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

第十条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学校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二)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售饭等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三)加强质量检查与考核,成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四)主动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

(五)坚持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食堂实行独立收支,自负盈亏,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内部核算办法。

第十二条食堂帐务专帐专设,专人专管,主管、会计、出纳三分离。

第十三条食堂财务的支出范围包括:采购成本、水电费、燃料费、购置费、维修费及应由食堂开支的其他费用,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县财政支付,不在食堂运行成本及支出之列。食堂的各项开支执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食堂的固定资产要设置帐卡,详细登记。

第十五条食堂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遵守财经纪律。食堂会计核算执行《食堂会计制度》。

第六章食品成本核算与内部价格管理

第十六条食品成本按制作食品实际耗用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进价计算。制作食品所开支的水电费、燃料费,计入食品成本。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食品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管理,做到单项有核算,每日有汇总,每月有结算,盈亏有分析,堵塞各种漏洞,降低食品成本,为合理制定和调整食品价格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食堂食品以食品成本作为定价标准,学期累记盈亏不超过2%。赢利部分只用来添置损耗品,支付维修费等。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十九条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和劳动定员。需要补充人员时,应经主管部门和人事劳动部门同意招工。新招的工人不论是合同工还是临时工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学校为锅炉工、炊事员、电工等后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要照顾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注意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第二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规划,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职工技术考核档案,作为职工升级、调资的依据。食堂职工工资实行主厨、副厨、帮厨三级工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620元和“三金”181.7元(失业保险2.5%、医疗保险6%、大病统筹5元、养老保险20%),主厨每月增加90元,副厨每月增加60元,增加工资由奖励工资中支出。主厨、副厨资格认定由县级职能部门考核并颁发证书确定。认定比例为职工2-4人认定一个副厨,5-7人认定1个主厨、1个副厨,8人以上认定1个主厨、2个副厨。

第二十一条结合食堂工作的特点和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方法,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食品安全教育、遵纪

守法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学先进、讲奉献,提高服务水品和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根据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职工的奖惩办法,职工的奖金分配应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有突出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应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对违章违纪的职工,应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食堂职工属于合同用工,经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寒暑假(两个月,寒假一个月,暑假一个月)不享受基本工资待遇,“三金”照标准发放。寒暑假基本工资累计作为食堂奖励资金,扣除主厨、副厨增加工资和优秀职工奖励后,其余部分作为职工奖金,各学校可以按月、按学期或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八章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商业部联合颁发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第二十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卫生制度,做好防蚊蝇、防劣质、防变质、防

污染、防火、防盗、防毒和防伤亡工作。

第九章师生伙食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五条, 在单位后勤主管部门领导下,成立师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师生伙食管理委员会代表由用餐学生、教师民主协商推选产生。其主要职责是:(一)定期听取食堂工作汇报,提出改进食堂工作的建议。

(二)配合食堂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考核食堂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收集就餐师生对食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加强食堂与就餐师生的情况交流,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并与食堂主管部门一起完成师生满意率的调查工作。

第十章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六条食堂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考核,同时要接受学校及县局考评小组的定期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七条食堂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管理工作、劳动效率及安全与卫生等四个方面。

第二十八条县局考评小组组织的考核作为评比学校先进食堂的依据。被评为学校先进食堂的,由县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评比的具体办法,由县局另行制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太白县所有学校的师生食堂。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太白县文化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食堂更衣室公约

一、更衣室环境整洁卫生,工作装有序悬挂,更换下的服装摆放整齐。

二、严禁工作装和便装混挂混放,乱挂乱摆。

三、上班前主动到更衣室更换工作装,注意头发不外露。

四、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衣,保持工作装干净整洁。

五、离开食堂时到更衣室换衣,进入食堂时首先到更衣室更换工作装。

六、严禁不着工作装上岗,相互监督,上班时间在食堂内部必须穿工作装。

七、不许乱穿工作装或着装不整。

八、下班时主动到更衣室更换便装,并将工作装挂到指定位置,将需要清洗的

工作装带回家清洗晾干后带回。

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努力学习政治,加强业务进修,爱校如家,廉洁奉公,勤勤恳恳管理师生伙食。

二、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严禁营私舞弊,铺张浪费,多吃多占,损害集体利益,培养他们全心全意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品质。

三、科学安排食谱,注意调剂伙食,按时开餐,保证师生熟吃、热吃和饮食卫生。

四、搞好食堂卫生,注意饮食干净,不吃腐料变质食物,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定期检查炊事人员的身体,严格预防病毒传染。

五、建立灶务管理小组。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经常征求灶员意见,协调炊管人员与炊员的关系。

六、加强食物保管,时刻防腐、防火、防盗。

七、进出帐目要清楚,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

八、建立健全灶务管理制度,做到开灶前有计划,办灶中有检查,停灶后有总结,不断提高办灶水平,严格管好灶房财物。

食堂炊事员工作职责

一、服从食堂管理员的领导,搞好烹饪工作,努力做到用料适宜,品种多,味道好,保证饭菜质量。

二、加强计划性,配合管理员,安排好每周菜单,每餐的菜肴要核算成本,做到不盈利、不亏损。

三、严格执行卫生制度,讲究卫生,操作间无蝇、无鼠,食品生熟分开,使用两刀两案,有权拒收腐烂变质虫驻食品进入灶房,用具定期消毒,操作时坚持着装上岗,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保证师生按时用餐。

五、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程,避免出现机械轧伤、烫伤、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库房专库专设,专人专管。

二、库房内干净卫生,通风良好,光线充分,避免阳光直接照。门口悬挂

防尘帘,窗户安装防尘网,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

三、库房内设食品架,食品架距离墙壁30公分,底层距离地面15公分以

上。所有食品都要分类存放在食品架上。

四、米面粮油、蔬菜、调料分隔存放。

五、食堂物品进库都要查看并留存定货单、同批次质量检验报告单复印件,检查食品

是否有质量问题,如实填写入库食品的种类和数量,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入库时间等。把好入库验收关,做到物、票、量三相符,有权拒收腐败变质食品。

六、每天打扫卫生,通风换气,检查食品是否有变化。

七、发现变质、污染、破损食品要及时处理,属于生产质量问题的立即

报告,留存实物等待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八、米面粮油严禁“三无”食品入库,严禁非规定品牌入库,严禁变质、

污染、破损食品入库,严禁非库管人员入库。

九、由于保管不善导致合格食品变成不合格食品,管理员承担主要责任,

学校承担管理责任。

十、严格食品领取,按实际需要由工作人员签字领取食品。

十一、定货单、质检复印件及食品进出库登记册学期终交学校生活处存

档备查。

灶务管理制度

一、以服务育人为宗旨,热情为师生服务。

二、严把采购关,确保所采购食品的质量;购物手续健全,并妥善保管。

三、增加饭菜花样,改善师生生活。

四、食物、蔬菜应分类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过期食品,妥善保管。

五、精心操作,不出售变质伪劣食品和含防腐剂的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罚。

六、讲究卫生,搞好“五防”。

七、食堂灶必须使用碘盐。

八、严格执行学校规定饭菜价格,不得私自提高饭菜价格。

九、虚心听取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十、对学生的餐具、灶房的灶具每日都要进行消毒。

十一、管好学生灶的内部设施,无故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不得私自外借灶具设施。

十二、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准时开饭,不得以任何理由误餐。

十三、做好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盗工作。

十四、如因灶房管理人员麻痹大意,工作不力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当事人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食堂食品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

二、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时,采购食品时,必须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索取货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三、严格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标准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检验、核对食品的数量、规格、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质量等。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员不能采购:

(1)无生产厂家、地址、商标者,或有但不详不全者。

(2)食品有效期已过或在有效期但食品已经变质;

(3)商品品牌与生产厂家不符;

(4)商品规格不符;

七、定点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每次采购必须有采购票据,售货人签字,采购人签字,大宗采购必须有领导签字,谁采购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

2、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培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绩效考核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重要指标。

3、加工区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4、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条款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5、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6、从业者必须先取得卫生健康证,否则不得从事餐饮活动。

7、学校必须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8、学校定期检查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销售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装存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9、学校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0、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

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三定一保(定人、定物、定时间、保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责任区,食堂外3米以内列为清洁区,保持干净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桌面、椅子、传递食品的窗口应无油渍、灰尘等现象。

5、餐厅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6、餐厅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7、餐厅人员工作前后用肥皂及流动的清水洗手,外出办事须脱下工作服、帽。

8、餐厅人员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9、餐厅人员患“五病”及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传染性疾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调离岗位。

10、学生用餐必须遵守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自觉维护食堂餐厅的环境卫生。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烹调加工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烹调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四、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败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五、熟制大块食品,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一般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未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六、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七、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八、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台面、地面,调料瓶加盖放置。

九、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

十、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餐饮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饮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再将餐饮具、用具内的食物残渣和油污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

分钟后进行清洗,最后将餐具置于另一洗涤槽内用流动的清水冲洗干净。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煮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进行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在120℃保持10分钟以上。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一般为含氯消毒剂)浸泡进行消毒,消毒剂用量及作用时间按说明书。

五、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已消毒的餐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能用毛巾、餐巾擦干,避免二次污染。

六、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七、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

八、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师生食堂饭菜“品尝”制度

一、周一至周五每天三餐由学校指定人员提前30~40分钟到食堂就餐,每样菜试尝一遍。

二、试尝者要填写试尝情况登记表,内容包括:菜的品种、品名、味道、饭菜的质量等。

三、有异常情况试尝人员要及时报食堂主管人员及学校领导,需改进之处要记录在案,并让食堂主管签字。

四、试尝者就餐后要在食堂停留半小时,以防意外及警示后来就餐者。食堂工作人员应配合试尝者的工作,不得阻挠和刁难试尝者。

五、试尝人员每餐试尝的同时要对试尝食品进行留样(留样要求详见留样制度)。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学校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冰箱温度控制在0℃-6℃之间。

二、食物留样每一品种不少于100g。

三、食品留样后立即加盖密封(或用保鲜膜密封),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在留样容器外贴上标签,标明: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

四、随机抽取食品进行留样。

五、留样食品必须放入留样柜,保证留样食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六、每天对留样食品进行观察,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并如实填写留样变化情况。

七、食品原料、调料留样由下一批次留样替换,蔬菜、加工成品留样时限不少于48小时。

八、留样登记册学期终交学校生活处存档备查

食品冷藏管理制度

一、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冷冻箱中保存。果蔬菜类食品及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二、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清洁,元异味、臭味。

三、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人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冷冻。

四、冷库中的食品应分类存放,并有货架,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五、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食堂实行独立收支,自负盈亏,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内部核算办法。

二、食堂帐务专帐专设,专人专管,主管、会计、出纳三分离。

三、食堂财务的支出范围包括:采购成本、水电费、燃料费、购置费、维修费及应由食堂开支的其他费用,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县财政支付,不在食堂运行成本及支出之列。食堂的各项开支执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食堂的固定资产设置帐卡,详细登记。损耗品报废和购买要有记录。

五、食堂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遵守财经纪律。食堂会计制度:

1、食堂帐务月结算,月公示。

2、建立充卡台帐、收入台帐(食堂收入)和支出台帐(采购费、水电费、维修费等),收入支出明细清楚,票据健全。

3、食堂盈亏控制在2%以内,当月亏损的下月扭转,盈余的补助下月,盈利部分只能用来补充损耗品和支付维修费等食堂正常开支。

4、为锅炉工、炊事员、电工等后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5、管好奖励资金,按照文件要求和学校考核结果发放奖励资金,建好奖励资金台帐。

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报告制度。

二、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及时(1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四、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五、初步报告内容:学校名称、详细起点、发生的时间、人数、主要症状、事件经过、报告人、报告时间、联系电话等。

六、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七、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2、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3、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5、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6、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7、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8、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管理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卫生监测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一、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按照各处室、班具体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处室紧密配合,学校统一调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控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本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工作。

“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书记、总务主任、工会主席

监督人:后勤主管、办公室主任、值周教师

信息组:政教、教务、各班主任、学生会成员、各班生活委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和监测方案。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2、监督人每周五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师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对师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员每天坚持卫生、食品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有异味食品等及时报告以便销毁。并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饭菜留样。

4、积极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整治和预防性消毒杀菌,特别是食堂,要积极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场所,保障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长要坚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后对学生的检查与观察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校长办公室。

6、一旦发生学校集体食物中毒,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抢救中毒患儿、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按卫生、公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会同卫生、工商、公安部门,切实做好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检查整治力度。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

1、当在饭厅发生学生吵闹、争执时,值周教师和食堂管理人员应迅速到场予以劝阻,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2、若矛盾激化时,应及时上报值周领导、政教处,并提供当时的情况,交有相关部门处理。

(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学校总务处预先通知停电,食堂管理人员应提前通知各食堂负责人,做好应对工作。

2、若发生突发性停电、停水时,应立即向学校总务处打电话询问原因,以备向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并协同总务处尽快解决。同时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相

应工作,向学生说明情况,并调整用餐时间,保证学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时停电,管理人员和值周教师要依靠应急灯,做好学生的疏散工作。总务处及时安排人员维修,以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1、监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项食卫制度和记录。发现学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若发现学校集体食物中毒,立即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同时启动本《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报告。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一旦发现师生出现食物中毒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学校办公室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实情。

3、应急处理要求。

(1)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窗口的经营活动。“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应急速赶赴学校,在组长指挥下开展相关救治工作。

(2)副组长负责迅速与医院或县急救中心(120)联系,组织人员把中毒的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总务处及相关人员应立即封闭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4)组长在第一时间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挠事故报告。县局办公室电话:4951136,县疾控中心电话:4951131。

(5)副组长、政教处应及时、耐心地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劝解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安定和教育教学秩序。

(6)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和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7)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一、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版来了!2017年10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版来了!2017年10月1 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特别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委托代理第三节代理终止 第八章民事责任

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十章期间计算 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厦福清西等五站施工图】设计原则【第一章 总则】(评审版20200401)

第一章总则 一、项目及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项目名称: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施工图; 工程名称:福清西站、莆田站、泉港站、泉州南站、泉州东站; 建设单位: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总体设计院: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站房设计院: 1、福清西站、莆田站的设计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悉 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组成的设计联合体; 2、泉港站的设计单位为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泉州南站的设计单位为中土集团福州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泉州东站的设计单位为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咨询:中铁第二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二、设计依据 1.中国铁路总公司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464号。 2、【初设批复】(未下达) 3.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客站停车设施设置标准》的通知(铁总建筑设计[2017]313号); 4、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发《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南、厦门、莆田、泉州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预审意见的函》的函(东南铁工函[2020]85号); 5、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建福厦铁路福清西、莆田、泉港泉州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修改初步设计预审会的纪要》(东南铁工[2019]104

号)。 三、设计范围及设计年度 (一)设计范围及界面 1、福清西站、莆田站、泉港站、泉州南站、泉州东站站房工程:新建站房(不含四电集成)、旅客活动平台、站台雨棚、站台面层装修、旅客天桥、旅客地道装修等。 2、因站房扩大规模、站型变化或规划调整变化引起的相关工程调整,主要内容为:站前的含桥涵、地路、站场、站场综合管沟及四电等工程。 3、站房及相关工程与地方市政配套工程的设计和投资界面原则上以东南公司与地方政府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设计年度 近期2030年;远期2040年。 四、线路及车站概况 (一)沿线车站概况 福厦客专从福州南站(含)至漳州站(含),正线长度277.420km,全线设置福州南站、福清西站、莆田站、泉港站、泉州南站、泉州东站、厦门北站、漳州站共八座旅客车站,其中漳州站为利用既有站房,新建福州南站、莆田站、厦门北站与既有福厦铁路并场设站。 (二)线路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 (4)正线间距:5.0米。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北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指导湖北省内河航运中、长期发展建设,确保内河航运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第二条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交通强省的要求,以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为总目标,以人为本,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创新促发展,全面提升湖北内河航运的整体水平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湖北内河航运新的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本规划旨在制定航运系统的综合发展规划,包括航道布局、港口布局、船舶发展以及支持保障系统发展等四个子系统规划,以促进内河航运整体发展,建设中西部水运强省。 第四条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是《港口法》、《长江水系湖北省航运规划》(1992年)、交通部长江水系航运规划办公室水系规办[2002]6号文和13号文、《全国内河航运发展战略》、交通部提出的《全面小康社会交通发展行业目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五条本规划基准年为2003年,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10年,中期为2020年,并对2030年及以远进行展望。本规划范围为湖北省行政辖区。 第六条本规划范围为湖北省行政辖区。 第二章规划原则 第七条本规划遵循下列原则: 宏观性原则:航运规划必须坚持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前瞻性原则:航运规划要充分考虑未来长远发展的需要。 统筹兼顾原则:港、航、船和支持保障系统应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促进内河运输的整体完善。 远近结合原则:坚持需要与可能相结合,近期与长远相结合,突出重点和整体进步相结合,对近期规划目标要力争做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协调性原则:坚持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原则;坚持干支协调;坚持综合运输协调发展原则。 平战结合原则:内河运输平时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战时要服务于军事需要,重要航运建设工程要兼顾战备要求。 第三章运输需求预测 第八条运输需求预测 本规划根据湖北水运发展的历史、现状,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采用多种数学模型进行预测,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后,得到湖北省2010年及2020年的客货运量。 预测2010年及2020年全省内河客运量分别为1050万人和1220万人。 预测2010年及2020年全省内河货运量分别为9671万吨和12780万吨。 内河运输需求预测见附表1。 第四章航运发展战略 第九条航运发展总体目标 航道重点建设“三主一网一江”,港口重点建设“四主十九重”,形成干支联网、水陆联运、船舶先进、港站配套、结构合理的湖北航运体系。 第十条分阶段目标 2010年目标是“升等联网”,集中力量建设长江、汉江、两沙运河和江汉平原航道网骨干航道,70%水运主通道达到规划标准,实施电子航道工程;三级以上航道通航里程达到1263公里,四级航道里程达到778公

01-正文-第一章 规划总则

规 1.1安县概况 1.2规划背景 1.3规划的必要性 1.4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1.5规划研究层次 1.6技术路线与规划思路 规划总则 1

安县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5 Development Strategic Planning for Anxian,Sichuan 1.1 安县概况 1.1.1地理区位 安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北边缘龙门山脉中段与成都平原接壤地带。县域北临江油市、北川县,东接绵阳市区,东南与罗江县、西南与绵竹市、西北与茂县接壤。安县距四川省会成都110公里,距绵阳科技城市区、绵阳火车站、绵阳南郊机场仅10余公里,紧靠成(都)绵(阳)广(元)高速、108国道、绵(阳)渝(重庆)高速等3条高等级公路,成绵高速复线途经安县并设有双向出入口,成(都)兰(州)铁路穿境而过并在安县设客、货站。安县地理交通区位优越。 1.1.2经济发展 2011年,安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1.9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5.3%。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0.56亿元,同比增长3.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4.45亿元,增长26.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6.93亿元,增长10%。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为28.57:47.89:23.54。安县经济综合实力在四川省内处于中游水平。根据2010 年四川区域综合竞争力报告,2010 年,安县在四川省173个县域综合竞争力排名中位于第85位。 1.1.3行政区划 2011年安县辖18个乡镇(花荄镇、桑枣镇、秀水镇、塔水镇、河清 镇、黄土镇、雎水镇、永河镇、界牌镇、沸水镇、宝林镇、清泉镇、乐兴镇、晓坝镇、迎新乡、兴仁乡、茶坪乡、高川乡),县政府驻花荄镇。总人口43.65万人,县域面积1189平方公里。 图1-1 安县地理区位 图1-2 安县县域乡镇分布图

第一章 规划概述 一` 上位规划的指导背景

第一部分概述 第一章规划概述 一、上位规划的指导背景 (一)《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1、总体战略思路 本轮城镇体系规划通过深入分析吉林省现状发展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确定规划目标。强调区域关系的衔接,将吉林省放在更大的区域背景下进行研究。重视吉林省发展的差异性,划分次区域,对不同发展地区进行详细分析。强调规划的策略性,重视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注重划分地方政府的事权。强化区域协调,对区域发展影响重大的产业发展布局、交通运输体系、环境基础设施系统的建设进行重点规划,提出协调与控制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重点强调规划技术性和操作性,从管理的角度保证规划在战略目标下如何保证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 规划预期实现“强化多元,打造地方产业集群”、“改善区位劣势,构筑省域经济发展支点”、“破解三农困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增长模式,建设节约、和谐社会”的区域发展战略目标。 2、次区域要求 规划在省域空间打造“三区四轴一带”的格局体系,对于延边州的发展战略侧重于利用边境优势,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和口岸城市,通过积极推进大图们江国际合作项目,促进东北亚各国的多边合作,利用外向型经济加速推动图们江地区的城镇化进程。 3、城镇发展定位 位于长白生态轴带上的节点型城镇。 英安镇是珲春市域中心镇,是制造业型镇,重点发展能源工业。 镇域非农业人口在1—5万人。 4、生态环保要求 完善城市绿地、水体等生态系统功能,保护近城山体;保护近城湿地,充分发挥其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 加快城镇处理污水厂建设,控制城市污染。 发展生态旅游等多种经营,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 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程。 5、空间管制指引要求 一级管治——珲春东北虎、春化自然保护区。 二级管治——珲春边境合作区 三级管治——珲春市区、乡镇

简短的公司规程第一章总则

简短的公司规程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2技术人员和设计人员,每个月最多不超过四次,迟到一小时可以用加班两小时抵。3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4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5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室内办公用品和桌上的物品各自使用者和管理者必须负责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3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4所有的员工工作时和工作时间内必须配戴胸卡。 5下班时,应检查电脑是否关闭。按公司规定制度上班。 6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8办公室严禁吸烟。 第四章办公设备使用的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合理使用计算机,达到充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2分配到部门或个人使用的计算机,管理必须责任到人。 3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外部的清洁,使用中发现问题硬件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准私拆机箱。4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将计算机及相关物品借给个人。如果外来软件带入办公室,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只有适合软件开发中心需要的软件,且需经过相关主管同意后,外来软件统一从服务器安装。如果外来硬件带入办公室,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只有适合软件开发中心需要的硬件,且需经过相关

园林景观设计题库、习题与答案(全)

第一章问答题 1、中国古典园林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哪几个时期?分述这些时期的特点及成就。6-10 答:①生成期:皇家园林规划宏大、气魄雄浑、成为这个时期造园活动的主流:殷、周朴素的囿;秦汉建筑宫苑和“一池三山”;西汉山水建筑园。②转折斯:初步确立了园林美学思想。南北朝自然山水园;佛寺丛林和游览胜地。③全盛期:园林发展进入了盛年期,作为一个园林体系,所具有的风格特征基本形成。隋代山水建筑宫苑;唐代宫苑和游乐地,唐代自然园林式别业山居;唐宋写意山水园。④成熟时期及成熟后期:园林的发展,一方面继承前一时期的成熟传统,而更于精致,另一方面暴露出某些衰颓的倾向。北宋山水宫苑;元、明清宫苑; 2、综述中国古典园林的特点。10-16 答:①出于自然,高于自然;②建筑美与自然美的融;③诗画的情趣;④意境的涵蕴 3、简述中国古典园林的地方特色。16-19 答“①江南园林②北方园林③岭南园林④巴蜀园林⑤西域园 4、简述中国近代公园发展主要标志。19-21 答:公园出现了,西方造园艺术大量传入中国。 5、简述中国现代公园的发展过程及主要特点。21-23 答:①恢复、建筑时期(1949-1959);②调整时期(1960-1965):③损坏时期(1966-1976):④蓬勃发展时期(1977-1989)⑤巩固前进时期(1990年至今)⑥ 6、简述环境可持续思想园林本质的基本内容。25 答:①功能原则:必须把维护居民身心健康,维护自然生态过程作为园林的主要功能来评价。②经济与高效原则:强调用最少的人工投入来健全自然生态过程,满足人灯身心再生功能,强调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来实现上述功能,用大量化肥,花坛植物,进行人工或化学除草都是违背这一原则。③循环与再生原则:强调利用生态系统的循环和再生功能,构建城市园林绿地系统。④乡土与生物多样性原则:强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是乡土植物和乡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最后堡垒之一,应节制引用外来特种上,保护和发展乡土特种。⑤地方和地方精神原则:强调线一地方都有其自然和文化的历史过程,两者相适应而形成了地方特色及地主含意。⑥整体与连续性原则:园林绿地不是一个独立的游学空间,而是城市与大地综合体的有机部分,应作为人类生活空间和自然过程的连续体来设计和管理。 7、简述中国园林面临的城市环境问题和园林专业人员应承担的任务。24-26 答:①城市人口急速膨胀,居民的基本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②户外体育休闲空间极度缺乏,广大劳动者的身心再生过程不能满足。③土地资源极度紧张,因此通过大幅扩大绿地面积来改善环境的途径较难实现,通过郊区化来改善居民环境的道路在中国难以行得通。④财力有限,难以高投入的城市园林绿化和环境维护工程。⑤自然资源有限,生物多样性保护迫在眉捷,整体自然生态系统十分脆弱。⑥欧美文化侵入,乡土文化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专业人员应承担的任务:园林专业人员应勇敢地承担以下几个领域的工作①居住社区的规划设计②城市设计③城乡与区域景观及生态规划④自然与文体保护地规划设计⑤旅游地规划⑥ 第二章问答题 1、日本古代园林的造园要素有哪些? 30-31 答:①石组②飞石地、延段③潭和流水④石灯笼⑤石塔⑥种植⑦手水钵⑧竹篱、庭门和庭桥。 2、简述古埃及与西亚园林的特点。32-34

第一章 总则环境保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环境与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把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年度考核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职能,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谁污染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和推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的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发展环保产业,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推行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和清洁生产,推进环境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应用。 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各新闻媒体应当发挥新闻舆论宣传、监督作用。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在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环境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 第八条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环境监测制度,组织监测网络,开展环境监测工作。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现状,制定生态建设和保护规划并予以公告。 市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所有开发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市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 第十条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地控制或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十一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建设项目应当在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申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申报。 排污申报登记内容需作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前15日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必须在改变后3日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 终止营业的,应当在终止营业后7日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排污者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第一章总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方式)___________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股份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实行等额划分,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份,由公司统一向股东出具持股证明。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________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_______股,占公司可发行股总数的_______%。(注: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缴公司应发行股份_________万元,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_________万元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_________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

现代景观规划设计概述重点老师比用教案

现代景观规划设计概述重点 老师常用教案 第一章本章将通过具体的景观规划设计工程实例使学生对“什么是景观规划设计”和“什么是景观规划设计的理论和方法”有一个直观的了解。第一节现代景观与传统园林对于规划设计师,说到“景观”,就不能不想起“园林”这二字,那么“景观”和“园林”又是什么关系呢?总的来讲,景观最基本、最实质的内容还是没有离开园林的核心(图1.1)。追根寻源,园林在先,景观在后。园林的形态演变可以用简单的几个字来概括,最初是囿和圃,据考证是圃在先。什么是圃?就是“菜地”、“蔬菜园”;囿,就是把一块地圈起来,里面的动物起初是野生的,后来逐渐驯化,变为家养,人们可以在囿中打猎。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人工加以取舍浓缩而成园,保护培育而成林。从中不难看到圃—囿—园—林这样一个来龙去脉。到了现代,又有了新的发展,有了规模更大的环境,包括区域的、城市的、古代的和现代的,凡此种种,加在一起,就形成我们今天所关注的景观。从规划设计专业的角度来看,图1.2也是一种景观,园林的一些基本成分已尽在其中。景观基本成分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软质的东西,如树木、水体、和风、细雨、阳光、天空;另一类是硬质的东西,如铺地、墙体、栏杆、景观构筑。软质的东西,称为软质景观,通常是自然的;硬质的东西,称为硬质景观,通常是人造的。当然也有例外,如山体就是硬质的,但它是自然的。不必急于对景观下定义,还是先看看景观规划设计师具体做的东西。第二节强调精神文化的现代景观设计图1.3所示是一个小项目,基地30m×40m见方,可以称为街头小绿地,或小游园。从材料、功能、形式等来看,这样一个项目中包含了景观、园林规划设计中最基本的道理。这是为1999年昆明世界博览会上海展区作的一个方案,题为“上海花园”。中间是“好大一棵树”,把树拿掉后可以看清平面布局。(图1.4)。另一个已建成的项目是同济大学校园一角——黑松林的改造。这也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景观设计,基地范围不大,规划手笔不多,但却包含了不少景观设计的原理与追求。概括地说,基本出发点是保护环境、保护树木,尽管树木不是很大,但是已经经过十多年的培育,从一个垃圾山变成今天的样子(图1.5)。景观设计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即它一定要有精神文化的东西在里头,这方面,与建筑和城市相比,景观更为专长。尽管建筑与城市也强调精神文化,但是它们最基本的还是偏重于使用功能,偏重于技术,偏重于解决人类生存问题。景观设计则要上一个层次,它要解决人类精神享受的问题。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小尺度的范围内,偏重于艺术性和精神活动,一切建造与布置都围绕着这一核心进行,透过这一片“欧化”的墙,看到的是一个“中国式”的未完成的亭,其寓意是:一片墙代表西方文化的框架,亭则代表东方文化,这一作品意在强调东、西文化的交流,寓意着同济大学这样一所高等学府,是一个东、西文化交流的场所,有意将亭设计成未完成的形式,寓意是让同学们在这样的环境中把知识学到手,再去把它补全(图1.6)。图1.7时芝加哥的一个带状的河畔公园设计。芝加哥与上海的格局有相似之处,有一个很大的湖——密歇根湖,另外有一条南北向的河——芝加哥河穿越而过。公园基地位于芝加哥河南端沿河分布的一块空地处,此地原来是铁路战场,旁边有中国城,在基地的远景中可以看到西尔斯大厦。此外,公园基地中部上空被一高架交通桥所分割。在这个方案中,作者也强调东、西方园林的交融,但要比这幅水彩画复杂,它包括交通组织、人流排布、意义创造,而意义又是要通过形象来说话的,不能仅仅停留于言语文字。其特点是:以高架交通桥为界,将全园分为西方园和东方园两部分,沿一个东方的长城逐渐转换为一个罗马的大台阶,东方文化自然而然向西方文化转型,而这也正好符合功能上的要求,城墙将铁路、中国城等划在界外,而一个颐和园式的长廊实现了虚实对比。事实上,这个设计,尚未动手之前,总平面还未成形之初,作者脑子里已有了那幅水彩画的景象。搞景观设计、园林设计需要这样的意念和意象。这一点与城市规划不一样。城市规划拿到一个项目之初,最先关心的是经济情况、人口情况;园林则不一样,园林最先关心的是“立意”。建筑也强调立意,但建筑或者是建筑群的艺术发挥跟景观的艺术发挥相比是大大受限制的,工业建筑也好,商业建筑也好,哪怕是最具艺术性的大歌剧院,还是有功能要求的限制。悉尼歌剧院已经不错,但它仍不如景观建筑来得自由。景观尤其是园林,应该当作艺术品来作,从这方面讲,景观设计和其他艺术创作都是一脉相

第一章总则-乌兰浩特市

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2014版总规实施以来,有效指导乌兰浩特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 的实施绩效。新时期新常态下,国家、自治区上位层面政策法规环境和中央城市建设发 展方针发生新变化,乌兰浩特市和科尔沁镇区大都市圈空间发展战略进入新的推进阶 段,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不确定性变化,为立足解决现实问题,更加科学 地引导与控制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和《内 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编制《乌兰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2017修改版》(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期限 (1)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 (2)其中:近期为2014—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第3条规划层次与范围 本规划分为三个层次。(1)市域:乌兰浩特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2728平方公里。规 划重点:完善城镇体系规划。(2)规划区:用地范围面积1455平方公里。规划重点: 进行“四区划定”和编制城乡统筹规划。(3)中心城区:包括乌兰浩特市老城区、河东 新区以及规划的东部新城和空港新城(义勒力特镇镇区),总面积约256平方公里。规 划重点:编制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4条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区范围包括乌兰浩特市各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辖区、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 行政辖区、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行政辖区和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行政辖区,面积1455 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53.3%。 第一章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5条城市发展总目标 将乌兰浩特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发达、文明富裕、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的山 水园林和生态宜居城市。 (1)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2020年GDP达到350亿,人均GDP达到7万元; ——远期:2030年GDP达到670亿,人均GDP达到8.4万元。 (2)社会发展目标: ——近期:2020年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80%。 ——远期:2030年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0%。 第6条城市发展战略 (1)区域合作战略。加强与俄、蒙、韩各国多领域、多方式的经贸合作,主动融入“长 吉图”、“哈大齐”等区域经济发展,推进“东靠、西联和北开”开放格局的形成。 (2)集聚发展战略。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 (3)绿色发展战略。以绿色发展为主题,打造低碳减排、生态友好的绿色城市发展模 式。 (4)文化发展战略。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推动,以紫线划定和风貌控制为抓手, 提升乌兰浩特整体文化实力。 风、固沙、保持水土和调节径流的作用,维持市域生态格局。 ——中部城镇生态发展区:中心城区、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珲乌高速沿线,节约集约 利用土地为重点,发展绿色环保型产业,创造宜居宜业的生活和生产环境。 ——东部草原生态保护区: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东及太本站镇辖区,建设防护绿化带, 形成草原生态保护区。 ——南部农业生态发展区:葛根庙镇,合理利用现有水源,推广节水灌溉,建设高标准 灌排工程,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建设农田林网;封育、改良天然草场,建成畜牧养护区, 建成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三条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第五条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章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第六条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七条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成立行业组织,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十条在志愿服务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时,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三条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供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说明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予以答复。 第十四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不得要求志愿者提供超出其能力的志愿服务。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实现南马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花园区块工业产业的发展环境,科学合理的指导本区块内一期项目各地块的开发建设,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划范围以南马镇花园区块为主,以路网框架为规划范围,主要包括花园村及周边前宅、下庄头等村庄。适用于东阳市南马镇南马村以北地块规划管理单元内一期项目的各地块的土地试用性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规划建设用地总共包括两个地块——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1单元地块,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单元02单元地块。p1EanqFDPw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5、《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2013) 9、《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东阳市南马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 11、《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村庄规划》 12、《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3、其它各类相关规划、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与南马镇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第五条成果构成 本规划成果为法定文件。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DXDiTa9E3d 第六条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东阳市行政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七条其他规定 在规划实施和管理中应遵守法定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管理。文本中标“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八条特别声明 任何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规定,也无须做出更正,至其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重建为止,如果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的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它的开发重建,则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是规划所准许的。如需规划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5PCzVD7HxA 规划原则上保持已批项目的合法性,因重大项目因素需对已批项目进行调整,需征询用地主管单位及业主单位意见并作出说明。jLBHrnAILg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公司给员工个人配置的通讯工具(手机、BP机)、办公桌椅、电话机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公司给部门配置的文件柜、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公司公用的办公设备,如公共区域的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公司为部门购置的书籍、杂志和报刊。第二章个人办公用品的管理第三条公司行政须在新员工到岗之前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办公用品。第四条员工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公司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须至行政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第三章部门办公用品的管理第五条除办公文具以外的所有办公用品皆以部门为最小申请单位。第六条部门申请购买办公用品的程序:第一步:部门经理填写《办公用品申请表》;第二步:交于公司行政部(分公司则交于分公司行政,由其统一传真至上海行政部);第三步:上海行政部查对库存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一核准,上报董事长;第四步:董事长签核;第五步:上海行政部将申请结果及购买方式或地点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分公司则反馈给分公司行政)。第七条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之后,由部门经理分发办公用品给指定使用人,如使用人更改,则部门经理须至行政部变更记录。第四章公共办公用品的管理第八条公司公共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维护。第九条公司所有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办公用品,打英复印避免浪费。对于公司内部文件资料,提倡使用二手纸。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时,如发现机器

故障应及时向行政部或公司网管报修。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办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损坏赔偿责任。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一、办公用品是指与办公直接联系的消耗性物品,如:笔、墨、纸张及微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的耗材。局机关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购置、管理、发放。二、办公用品实行按季购买制,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将下一季度所需要办公用品清单送办公室,办公室审定并报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统一采购发放。三、办公用品实行限额管理办法。局有关科(室)每人每年限额100元,特殊情况超过限额的,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四、办公用品购买实行两人以上共同负责制,采购大宗办公用品,按《市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执行。五、办公用品实行专人管理。入库时,保管人员要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对和验收,并进行登记(品名、数量、单价、进货单位等),购物人和保管发放人对所购物品清点无误,分别在清单上签字。六、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后,经办公室主任签字,财务人员按清单和发票进行审核报销。七、局领导所需办公用品随用随送,但仍需请局领导本人签字。各科(室)所需的一般办公用品,原则上按季度根据实际需要发放;打印纸、复印纸等贵重办公用品,原则上按实际需要从严发放。发放办公用品,一般情况由科(室)负责人领取,也可委托科(室)内其他同志领取,经手人要签字。

第1章 规划概述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总体规划(2010-2025年)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策略与目标 (1) 第三章发展规模 (2) 第四章功能结构 (2) 第五章用地布局 (3) 第六章专项规划与设施配置 (7) 第一节综合交通规划 (7) 第二节公共设施规划 (8) 第三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9) 第四节城镇景观风貌规划 (9) 第五节给水工程规划 (10) 第六节排水工程规划 (10) 第七节电力工程规划 (11) 第八节通信工程规划 (12) 第九节燃气工程规划 (12) 第十节环境保护规划 (13) 第十一节环境卫生规划 (13) 第十二节综合防灾规划 (14) 第七章规划管制要求 (14) 第一节建设限制分区 (14) 第二节四线管制要求 (15) 第八章规划实施措施 (15) 第一节实施建议 (15) 第二节实施措施 (16) 第九章附则 (16) I

1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汝湖镇未来发展建设的需要,实现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项城镇建设用地,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汝湖镇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和空间利用规划及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镇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镇总体规划。修改前,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惠州市人民政府报告;修改涉及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惠州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城镇总体规划在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随同审议意见一并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条文本中下划线部分内容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应严格执行。 第五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4.《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5.《广东省村镇规划指引》 6.《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 7.《惠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8.《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9.《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上报审批稿) 10.《惠州东江科技城空间发展规划》 11.《惠州市江北东区分区规划(2007-2020)》 12.《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上报审批稿) 13.《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 14.国家、省、惠州市其他有关规划、标准与规范 第六条规划年限 近期:2010年-2015年,期限6年; 远期:2016年-2025年,期限10年。 第七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汝湖镇行政辖域范围,总面积153.33平方公里。 第二章策略与目标 第八条发展策略 立足汝湖“城、村、大、美”的基本镇情,以资源保护为前提,以江北城区外溢辐射和东江科技新城启动建设为基本动力,以惠大高速公路建设为有利契机,发挥区位近城、农业大镇和生态美镇的突出优势,统筹协调、错位发展,推进城镇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实现汝湖由“村”镇向“城”镇的快速转变。包括: 1.整体协调,宽领域统筹镇域资源。适应行政区划调整、镇域空间扩大的有利条件,按 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的基本要求,综合利用镇域各项资源,促进全镇整体协调发展,包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西部汝湖与东部仍图平衡发展;整合零散工业园区, 促进产业集聚规模、高效生态布局;强化城镇空间的整体安排与部署,实现城镇视角 的全局谋划等。 2.多源对接,全方位响应区域发展。充分利用区域外力引导城镇功能布局,推动镇域城 市化全面发展,包括:对接江北城区增长极,依托惠民大道,沿线布局居住、商贸等 城镇功能,积极推动旧镇区、旧村居、旧厂区的优化改造,促进镇域西部地区发展; 对接东江科技新城增长极,依托优质生态环境,大力发展高新生产制造功能,并突出 沿江地区的科技研发、总部经济、商贸居住等生产性服务功能配置,推动镇域东部地 区发展。 3.跨越发展,高标准定位工业结构。响应珠三角产业优化升级和东江科技新城高标准建 设的发展趋势,适应东江上游生态环境保育要求,组织镇域工业化跨越式发展,包括:淘汰迁转落后工业企业,整合园区,集中集聚、优化提升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跨江 衔接东江科技新城建设,跳跃响应大亚湾石化产业集群,重点布局高层次、生态型工 业产业。 4.特色谋划,差异化选择三产功能。依托农业发达、背山面江、区位近城的特征优势,差 异化选择三产功能,打造城郊型休闲游憩、生态居住基地,包括:依托惠民大道,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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