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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师-案件查办【2015版】

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师-案件查办【2015版】
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师-案件查办【2015版】

第三章案件查办

学习要点:

1.涉烟情报的内容及搜集。

2.证据的学理分类。

3.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技巧。

4.行政处罚案件的移送和接受。

5.烟草专卖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6.行政处理的适用。

7.行政违法案件的法制审查。

8.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一节案件调查

案件调查能否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办案人员对案件情报信息搜集,以及办案人员具备的案件调查能力和调查取证的方法技巧。本节将结合涉烟案件的调查情况,重点介绍情报的搜集和调查取证的方法、技巧。

一、情报和涉烟情报

(一)情报概述

1.情报的概念

情报就是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运用各种手段搜集到的,并且可以记录、加工、储存、检索和传递的一种信息、情况和知识.通过情报的概念,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以下几点:

(1)情报的目的是通过情报人员的工作,利用搜集、储存、传递、检索等手段得到的用以解决某一特定问题。

(2)情报的内容一般表现为其体的人、事、物等情况,包括信息、情况、消息和知识等。

(3)情报的任务是对各种信息、情况、消息和知识进行搜集、加工、储存、检索和传递.

2.情报的基本属性

从情报的产生和运动规律来看,其基本肠性是知识性、传递性和效用性。

(1)情报具有知识性。任何情报,不论以什么形式出现,也不论它从属于哪一个领域.它们都具有一定的内容,都包含一定的知识。没有内容的情报,没有知识的情报,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人们搜集情报、传递情报和利用情报的目的,在于了解情况,并据此解决问题。情报的目的性决定了情报内容的知识性,否则情报目的的实现就失去了客观基础。任何情报都必须反映客观事实和客观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经过整理、研究、加工,就形成了知识体系,知识体系中被传递和使用的那一部分就是情报.应该说,没有一定的知识内容,就不能成为情报。因此,知识性是情报的最主要属性.

(2)情报具有传递性.知识性是情报的基本属性,但知识并不等于情报。只有人们在实践中加以利用的那部分知识才能转化为情报。可见知识成为情报必须经过传递过程,只有当知识的发送转化为知识的接收时,这种知识才是情报。因此,传递性是情报的另一个基本属性。这里传递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指知识必须经过传递才能称之为情报,从情报的发生到情报的吸收、情报的研究和利用都必须通过传递而实现。另一层意思是指情报可以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和能量加以传递,如文字形式、语言形式、实物形式、声像形式、电子形式等.而且情报的传递形式从早期的口头传递和烽火信号传递、信件传递等到现代社会的光电传递,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因此,情报实际是知识运动的一种过程,而不是知识运动的全过程。只有经过传递的那部分知识运动过程,才是情报交流的过程.

(3)情报具有效用性.情报除了必须包含一定的知识内容.并要通过一定的传递方式才能获得外,还必须是人们需求的那一部分有利用价值的知识.一份原始的情报,经过搜集、分析、整理、储存、检索、传递、研究、利用等诸多过程,其根本目的就是把原始的情报变成

有使用价值、有一定效用的情报。如果没有具备效用性,那么这部分知识也没有搜集、推理、储存、检索和利用的必要。虽然不同的情报效用性的大小各有差异,发挥效用的时间各有先后,但只要是情报,就具有效用性。

任何情报,只有同时具备知识性、传递性和效用性,才能称为情报。其中,知识性是情报的实体部分,传递性是情报的形式部分,而效用性则反映情报最根木的社会功能.对情报的本质的认识,上述三个基本属性缺一不可.

(二)涉烟情报

1.涉烟情报的概念及其主要来源

涉烟情报是指以公开或秘密的调查措施、手段及其他方法获得的有关涉烟违法活动的一切线索和情况,以及对其分析研究的成果。其主要来源包括:

(1)执法人员主动发现.比如在公务活动中发现情报信息.包括在对市场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管中,在处理案件中发现和牵连出其他案件情报信息;从计算机网络上发现情报信息等。实践证明,执法人员主动发现情报信息,是各级办案单位掌握案源的重要途径。

(2)从举报、投诉中发现.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和检举违法行为,历来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获得情报信息的重要来源。过去、现在和将来均会如此.

(3)有关部门转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办案机构长期以来同公、检、法及其他执法机关配合密切,根据各自不同的职能分工,情报信息互转的渠道是畅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可能从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横向移送的案件或情报信息中获取案源.

(4)上级交办。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交办案件线索.是实施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上级交办案件的线索来源很广,如群众来信来访、其他机关转来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常常使用协调、指异职能.组织有效的“战役”性执法办案活动,均取得显著成效。

(5)当事人投案自述。这类情况多见于-共同违法中的成员.往往因分利不均或后果出乎预料,迫于艰难的处境而投案。这类案件数量虽不多,但大部分是大案.

2.涉烟情报工作的作用

(1)有利于及早发现预谋违法活动,提供对预谋案件的调查线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一是打击现行涉烟违法活动,二是预防各类涉烟违法案件的发生。在这里,预防任务比之打击任务更为迫切,更为重要.只有预防违法.才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危害。而预防涉烟违法,首先必须及早掌握涉烟违法活动动态,掌握那些违法嫌疑人员动态.情报工作恰恰其有来源渠道多,内容广泛,搜集、储存、传递及时,能使办案部门做到“耳聪目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案件的发生,避免损失,降低危害。可以说,涉烟违法活动的预防和打击相当大的程度取决于情报工作,取决于情报是古及时、准确和有效。如查处无证运输可以避免大量违法卷烟流入市场造成更大危害。

(2)有利于提高破案效率.保证破案质量。情报工作在现行案件查办中使用.可以为案件调查提供线索.比如,搜集、储存的情报线索资料中有来自群众举报的,有秘密调查力量提供的线索,有未破案件中的零星材料,还有许多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的情况.这些线索情报的作用如下:可以为办案部门破案提供线索:可以为并案调查提供线索和依据;可以迅速查明违法嫌疑人的历史情况和档案,避免重复劳动;可以比对痕迹物证,获取违法证据等.

(3)有利于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争取同违法活动斗争的主动权.情报资料系统所储存的情报资料,从纵的方面石,它记录了不同时期的违法活动情况,反映了违法变化的趋势;从横的方面看,它记录了各类违法情报信息.反映了各类案件的起伏情况和变化情况.这些内容为研究违法活动规律和特点,以及预测违法活动情况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因此,对涉烟情报进行系统的分析、归纳、比较、总结,可以找出涉烟违法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以便决策部门采取相应对策。

(三)涉烟情报的搜集

1.涉烟情报搜集的概念和原则

涉烟情报的搜集.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和获取与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情况、线索的过程.

情报搜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时间性、政策性均很强的工作。因此,搜集情报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及时、迅速.这一原则是对搜集情报工作从时间和行动上提出的要求,是由情报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情报本身的特性之一,就是它的时效性,即指随着时间的推移,情报的使用价值是会贬值的.情报的价值与提供情报的时差,有着密切的关系。时差,在这里是指产生情报的时间与获取情报的时间间隔的长短.获取情报的时间,距所产生情报的时间越近,其价值就越大;反之,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就小,乃至完全失去其现实使用价值.情报的时效性决定了搜集情报不允许在时间上的延误和行动上的拖延。

(2)客观、准确。这一原则是要求搜集情报时,要如实反映事实真相.首先,要把事实中所包括的时间、地点、人、事、物这五个要素查清楚,使每个要素都有根有据,并与客观事实相符合;其次,要如实反映情况,就是要求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去反映事实真相,不添枝加叶,不掐头去尾,要保持事物的本来面貌。否则,主观臆断,随意取舍会造成情报失实。失实的情报,同样会给调查工作造成危害。

(3)全面、系统。搜集情报时,既要注意种类的齐全,又要注意每一份情报资料内容上的齐全,只有把这两个方面都做到了才能保证所搜集的情报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4)依法、长效。搜集情报资料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特别是对于人员情报资料的搜集,有的要直接与被搜集对象见面,有的还要向有关群众调查核实,所有这些,都要注意执行政策,讲究工作方法。同时,应将搜集情报资料工作长期坚持,做到制度化、长效化,不间断地搜集,才能使情报资料工作始终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

2.涉烟情报搜集的对象及内容

总的来说,凡是与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人、事、物、线索都应列入搜集的范围。作为涉烟情报搜集的对象。按照情报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违法人员情报、涉烟案件情报、违法线索情报。

(1)违法人员情报搜集的对象及内容。违法人员情报是以有涉烟违法记录的人和各种涉烟违法嫌疑人为对象建立的人员情报资料.人员情报搜集的内容如下:

1)本人的基本情况部分,包括姓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专长、单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证件号码等,主要反映本人所具有的基本情况。

2)涉烟违法行为及嫌疑根据部分,包括案件性质、违法事实(时间、地点、物品、工具、车辆等)或违法嫌疑根据、处罚情况、违法形式(个人违法或团伙违法)、其他涉案人员等,主要反映与涉烟违法活动有关的基本情况.

将搜集到的每个违法人员的情报,按一定的规则和方法整理成人员情报资料,一旦发生违法案件,将获得的有关违法人员情况与储存的人员情报资料进行比对,从中找出符合条件的人,从而起到提供调查线索的作用.

(2)涉烟案件情报搜集的对象及内容。涉烟案件情报,是以己结案和未结案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为对象建立的涉烟案件情报资料。涉烟案件情报搜集的内容如下:

1)发案情况,包括发案时间、地点、发现案件的基本情况。

2)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性质、违法事实和情节、涉案物品(违法财物、工具、车辆及车牌等)、调查和处罚情况、违法形式(个人违法或团伙违法)等基本情况。

3)涉案违法人或嫌疑人情况,包括姓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专长、单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证件号码等涉

案人的基本情况。

以上基本内容综合构成了每一起案件各具特征的信息体系.通过对它们的储存,可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从客观上研究涉烟违法活动的特点,制定打击、预防涉烟违法活动的对策,为调查具体案件、并案处理等提供信息支持.

(3)违法线索情报搜集的对象及内容.违法线索情报。是指己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与违法活动有关的人、事、物等情况和线索。

违法线索情报搜集的对象包括:①与已立案调查的案件有关的人、物、事线索。②与隐案有关的人、物、事线索。所谓隐案,是指己经发生、尚未发现,后来被发现查获的案件。这些线索尚无法确定与哪一起具体隐案有关联,只有通过线索的查证之后,才能确定,是破获隐案的前提条件.③与预谋违法有关的人、事、物线索。

违法线索情报搜集的内容如下:

1)关于人的线索内容,包括:已知的姓名、化名、绰号、性别、年龄、单位、职业、住址以及与违法人员的关系、来源、其主要问题和疑点等。

2)关于物的线索内容,包括:发现物品的时间、地点、发现经过和发现人基木情况;物品的名称、特征等;与物品相关的可疑人的情况。

3)关于事的线索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现经过和发现人基本情况:与违法活动相关的事实部分:与事件相关的已知人的情况和未知人有关情况的分析意见.

通过对上述各种线索的基木信息内容的获取,并形成系统的情报资料加以传递,将使大量分散游离的违法活动信息得到充分地开发和利用。可以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为调查破案服务.特别是对于那些由于缺乏调查线索陷于僵局的案件,其作用和功效尤为突出.

3.涉烟情报搜集的方式、方法

涉烟情报搜集的方式分公开和秘密两种。公开方式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公开的措施和公开的途径获取情报的过程,主要方法有通过公开的传播媒体、举报投诉、日常检查、走访调查等渠道搜集情报.秘密方式是指搜集情报者在不暴露身份和意图的情况下,通过各种非公开的措施和途径获取情报的过程,一般适用于搜集重大复杂案件的情报,主要方法有跟踪盯梢、守候监视、化装调查、技术侦查等.

(1)跟踪盯梢

1)跟踪盯梢的方式:①徒步跟踪.要根据不同对象、地形环境等决定跟踪距离,以能看到对象的活动、不会失去对象的行踪,又不被对象发觉为合适距离:所取位置与视线成斜线,以不脱离视线范围为原则,要特别防范其脱梢或反盯梢。②汽车跟踪。跟踪前,调查人员必须熟识并记准调查对象所驾车辆的特征,熟悉跟踪区域交通线路及沿途情况,跟踪用车内要安装先进的通信设备:跟踪时,跟踪车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行车安全。

2)跟踪盯梢的方法如下:①尾随跟踪。一人负责监视、观察。一人负责指挥联络和机动安全.②交换跟踪.多名调查人员或车辆互相轮换位置并相应变换职责,进行监视控制。③接力跟踪.安排若干调查人员预先埋伏在调查对象必经的道路、场所附近,分段接力进行跟踪监视.④迂回跟踪。是尾随跟踪、接力跟踪、交换跟踪等跟踪方式的综合运用。在调查人员对跟踪对象、跟踪路线及周围环境较为熟悉,有比较好的通信设备,且跟踪人员足够多的特定环境下,可以采取这种跟踪方式。

(2)守候监视

1)守候监视的准备:①组织精干力最,明确分工。②熟悉案情,掌握调查对象的情况.③实地观察场所,选择好监视点。④拟定全体守候人员工作时间表。⑤准备好必要的物资。

2)守候监视的方法:要根据调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和任务等因素,因案、因人、因地、因时而定。守候监视主要分为定点守候、伏击守候两个类别.

①定点守候.在调查对象的住处或落脚点,建立固定的守候点,调查人员利用某种身份作掩

护,专门监视调查对象的活动情况、外出活动规律、带进带出的物品以及与其接触联系的有关人员,发现和扩大调查线索,有时还要进行密拍密录。

②伏击守候。一是在违法犯罪分子可能交接涉案物品的场所进行守候,以发现赃物。二是在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藏匿涉案物品、罪证的处所进行守候。以当场捕捉、人赃俱获。三是在违法犯罪分子可能会面联络和转交物品、证据的地点,调查人员进行守候,现场控制违法犯罪分子.

(3)化装调查

1)身份化装.是指调查人员以其他行业的人员身份为掩护、防蔽自己真实身份,不仅要有适合这种身份相适应的行业知识、技能、实践经验、行话,直至细微动作、手势、神态都比较相像才好.而且,身体条件要适应化装的身材,高矮、胖瘦、壮弱也要因胜任各种职业而有所不同。这样才能做到表里一致,不致引起怀疑。

2)外表化装.化装时要根据化装的身份、行为目的、当时当地的环境条件,选择与之相匹配的衣饰和随身携带的物品。可以通过佩戴眼镜、改变发型、造假痣、佩戴假发和假胡须、大致改变脸型等达到化装目的。衣饰化装时,衣着、鞋帽要适应身份、环境.要做到大众化,以免引人注意而暴露身份.随身携带物品、交通工具的配备也必须与化装的外表相符合.

3)言语化装。由于语言的地区性很强,言语化装也极容易露出破绽,所以在化装调查时,最好选择与调查对象同语言区域的调查人员进行言语化装。针对所选择的不同身份,调查人员应掌握并熟练使用与化装身份相适应的行话、流行口语、地方方言等.

4)车辆伪装。调查中,可能会使用各种车辆进行跟踪监视,因此,对调查人员使用的车辆也要进行伪装。要尽可能选用普通颜色、普通外形的车辆,不同职业及不同身份的化装,同时尽量更换当地的车牌,以免引起注意。跟踪过程中的车辆伪装,则需要准备必要的备用车辆。

(4)技术侦查

技术侦查行为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主要由公安机关和因家安全机关实施,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2013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囚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主体、适用范围、程序与期限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出于其专业性和特殊性的考虑,本书仅略作介绍:

1)技术侦查措施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其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并经过批准延长,但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2)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也即秘密侦查,但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3)技术侦查措施所获得的证据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但如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二、证据的学理分类

我国对证据的分类,从传统出发存在法律上的分类与学理上的分类两种形式。所谓法律上的分类.是依照现行的各类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证据进行的分类.这种分类形式是从证据的表现形式进行划分的,故而习惯上被称为证据的种类,这在烟草专卖管理师五级专业知识中已经有比较详细的介绍.而学理上的分类,通常简称为证据分类,是指法学理论界从证据的来源、效力提出的主体等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对证据进行的划分。随着我国对证据法学研究的深入,证据法学理论界的成果逐渐被司法界所吸纳而规定为法律或成为司法解释的内容.

对各种证据进行分类的目的在于对证据进行科学的分组研究,揭示各类不同证据的特点,提

出正确运用各种证据的一般规则,以求得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的共同规律性的认识.

(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1.分类标准与概念

根据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两类。言词证据,又称人证,是指通过人的语言、文字表现出来的证据,如证人证言、询问笔录、鉴定意见等。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表现出来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等.

2.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证据的划分

在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八类证据中,证人证言和询问笔录是毋庸置疑的言词证据,物证、书证则属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形式的不同,接下来重点介绍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的类别划分。

(1)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权威机构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意见和判断。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看,鉴定意见都具有语言陈述的性质,鉴定意见就是鉴定人以口头或书面陈述的形式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发表的意见或看法.在法庭审判中,鉴定人一般都要出庭陈述其鉴定意见,并接受诉辩双方律师的询问。所以,从表现形式上看,鉴定意见应归入言词证据。

(2)勘验、检查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并不能简单地归为实物证据,而应具体分析其内容的性质。勘验等笔录中的文字部分虽然也具有文书的实物形式,但是从内容性质上看,仍然属于言词证据,是勘验人员等用书面形式记录的关于其在勘验等活动中所闻所见之事实的陈述.正因为如此,勘验人员等在必要时应该出庭,像证人那样用语言证明自己所做笔录的真实性,或者对笔录内容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至于勘验、检查笔录中以照相、录像等方式制作的有关物品或痕迹的记录,则应该归入实物证据的范畴.所以,单纯从形式上来看,无法将勘验、检查笔录归入言词证据或实物证据。

(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本身的表现形式是实物,但作为证据时它可以是实物证据也可以是言词证据。如果录音带或录像带记录的内容本身就是案件事实.或者说,这些实物就是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那么这些录音带和录像带就是实物证据.但,如果其记录内容本身不是案件事实,而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证据,则要看那个证据是言词还是实物,如果是记录证人证言或者当事人供述的是言词证据,如果记录的违法行为现场的物体和痕迹就是实物证据。所以,单纯从形式上来看,也无法将视听资料归入言词证据或实物证据.

(4)电子数据.初级教材中,我们分析了电子数据的特征,其一便是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正是由于其多样性的存在,同样也不能简单地将电子数据归入言词证据或实物证据。

3.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特点

(1)言词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能够主动、全面,并从动态上证明案件事实.②言词证据的证据源不易灭失.③容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实的情况.

(2)实物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②被动性和依赖性较为明显。③证明范围比较狭窄,只能从静态上证明案件事实,证据的关联性不明显.

4.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运用

对言词证据的审查,侧重于审查内容是否属实。对实物证据的审杏,则侧重于查明与案件的关联性。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实践中,运用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是把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相互结合、相互印证、相互补充,发挥各自优势,避免各自的弱点。

(二)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1.分类标准与概念

根据证据的不同来源,即证据是否直接生成与案件中有关的行为或活动,是否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原始性联系,证据的收集是否经历了中间环节,证据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两大类别。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例如,亲自看到或者听到案件事实

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当事人对自己是否实施违法行为所作的供述或辩解,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的原件都是原始证据或者叫做原生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不是从第一来源直接获得,而是从原始出处之外的其他来源获得的证据。它是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因而又称派生证据。例如,物证的照片、现场痕迹的模型、书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转述他人感知事实的证言等,都属于传来证据。

2.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证据的划分

在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七类证据中,能够归入到原始证据的主要有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直接了解案情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能够归入到传来证据的主要有物证的照片,书证的复印件,从知情人处听到的案情陈述等.如果对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进行了复印和抄录,就复印件和抄录件本身来说,应当归属于传来证据的范畴.

在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种特殊情形:

(1)证据本身是否表现为复制的形式,对于区别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虽有一定的意义,但不是绝对的标准.如在涂改、伪造、变造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中,采用彩色复印机复印多份零售许可证,这些复印的零售许可证虽然是复制品.但均属于原始证据.

(2)区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还要看具体证据的内容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是什么.证明的对象或目的不同,证据的原生或派生属性也会有所不同.如:邻居张某作证,当事人李某在2014年5月3日晚间曾对其说从外省烟贩手中购买了50条中华卷烟.如果证言的目的是证明李某违法经营的事实,则该证言属于传来证据;但如是为了证明李某5月3日当晚有无对张三说这句话则又属于原始证据.

(3)电子数据的特殊性.电子数据是一种新型证据,在其形式上,都很难说属于原件,但当前很多学者认为,某一电子数据本身,以及任何直接源于该电子数据的打印输出或其他可感知的输出物,只要其能够准确地反映该记录内容,则均可视为原始证据.

3.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特点

(1)原始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关系,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案件事实的本来面貌.②其证明价值一般大于传来证据。③其证明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

(2)传来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与案件事实没有直接联系。②其证明价值一般小于原始证据。转述、转抄或复制的次数越多,就越容易出现差错,证明价值也就越小.③必须有确切的出处或经过查证属实。

4.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在运用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②在运用传来证据时,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③无法查明来源的传来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④应尽可能采取转述、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证据材料。⑤在仅有传来证据的情况下,应慎重对案件事实作出结论。

(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1.分类标准与概念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不同关系,证据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类.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则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形成证据链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也称为旁证。

2.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证据的划分

在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案件的主要事实是当事人是否实施了相应违法行为。因此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者没有实施违法行为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

根据这一标准,从内容上看,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有以卜几种:①能指明是何人实施了违法

行为的询问笔录.②能指明是何人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证人证言。③能直接证明是何人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书证.而那些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仅可以证明案件的一些相关情节或事实要素的,如时间、地点、工具、手段等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证据法学的通说,能够单独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属于直接证据,且应是完整、可辨认、无异议的,如某人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被监控录像拍摄下来,则这一监控录像属于直接证据。但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实践中,卷烟交易过程的录像、检查过程的录像以及暗中监控交接货时的录像,均无法证明具体的行为对象和内容,故不宜认定为直接证据。

在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中,勘验(检查)笔录、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鉴定意见只能证明某一环节的案件事实,无法单独、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需要和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因此上述证据均属间接证据。

3.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特点

(1)直接证据的特点:①直接证据的内容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内容具有重合性,往往是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反映.②直接证据多表现为言词证据.③直接证据的数量少,不容易获得。

(2)间接证据的特点:①间接证据的依赖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本身均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案件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②间接证据的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才有实际意义。③间接证据的排他性。按照间接证据所构成的证明体系进行综合分析和逻辑推理后得出的关于案件事实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互相一致的,不能互相矛盾,必须排除其他可能性。

4.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1)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①孤证不能定案.只有一个直接证据,没有其他间接证据印证,不能据以认定案件事实.②依法获得案件直接证据,严禁采用暴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直接证据.③所有直接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经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①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以保证间接证据的客观真实性。②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防止把那些与案件毫无关系的材料,当作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使用。③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相互协调一致,互相印证,形成完核的证据链。在这个证据链中,证据必须有足够的数最,而且各个证据必须互相一致,不能互相矛盾,互相脱节。如果间接证据之间不相符合,互相脱节,就应当通过进一步调查研究,查证清楚之后,才能确定其证明效力。④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

三、调查取证

调查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嫌违法的事实、行为和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实情况的活动.取证是在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取得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证据的行政执法活动.调查取证,也称证据收集,是证明主体依法直接提取、采集并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程序性活动。调查取证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查清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询问

询问是调查取证的重要方法之一,对于查清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当不断丰富知识,积累经验,提高询问技能。

1.询问的原则

(1)合法原则.询问是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享有的一项权利,是一项重要公务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可以行使的权利,其中重要权利之一就是“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

人气这是烟草专卖人员行使询问权的法律依据。同时,在询问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如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二人以上在场、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确认并签名等,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实事求是的原则.执法人员应当做到全面调查,客观取证,耐心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不允许先入为主带着“框框”去询问.询问时所制作的询问笔录必须实事求是,不能歪曲事实,随心所欲,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想要得到的结果记录。

(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的原则。询问取得的成果固然重要,但是人的陈述其有不确定性,并且被询问人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反映,所做的陈述带有主观色彩,往往其有不确定性,需要调查属实,经过严格审查判断,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被询问人所作的陈述往往是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突破口,从询问中发现线索,进一步深入调查非常重要.

(4)严禁诱供、指供的原则。诱供、指供只会将办案工作引入歧途,不仅取得的询问结果无效,还会造成损害当事人权益、损害执法机关形象的后果,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得不偿失。因此在询问时必须实事求是,本着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的原则开展询问工作,不得诱供、指供。

2.询问的基本步骤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践经验,询问的基本步骤为:①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调查询问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应当出示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查证件.②了解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居住地、与案件当事人关系、是否曾受到过处罚等。③告知被询问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被询问人有陈述申辩权,对询问笔录有提出修改、补充权。必须如实做证义务等。④向被询问人提出问题。根据询问前确定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以便获取与案件有关的基本事实证据。

3.询问前的准备

做好询问前的充分准备.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询问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准备不充分的询问可能难以顺利进行,更不用说达到预期的目的。

(1)确定合适的询问人.要根据案件性质、案件难易程度、被询问人的经历特点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询问人。如询问文化素质较高的当事人,就要选派相应文化程度、沉着冷静、具有丰富知识的询问人;询问女性当事人,最好由女性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有助于打消被询问人顾虑,便于沟通.确保询问效果.

(2)了解案件情况.在正式询问前,询问人员应全面了解、熟悉案情,这是做好询问下作的核心,是询问能否获得成功的玉要环节.只有了解熟悉案情,才能制订询问计划,确定询问的重点,所询问的问题针对性强,获得预期的询问效果。

(3)制订询问计划.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在正式询问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询问计划,用以指导询问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一些轻微案件,在询问时即使不形成书面询问计划,办案人员也要考虑好询问方法、步骤、重点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一般来讲询问计划应当包括:询问的目的和要求,询问的步骤、重点,突破口的选择,询问的策略方法,怎么样回答被询问人的辩解,询问时出现僵持局面如何办,询问与其他措施的配合,等等。

4.询问技巧

询问技巧是在询问过程中,询问人员根据事先拟定的询问策略,运用语言学的规则和逻辑学的原理,向被询问对象口头提出问题,了解情况的具体方法。询问技巧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因案而宜,在询问中适当运用能够推动询问的顺利开展,实现询问的预期目的。归纳起来,常用的询问技巧一般有以下几种:

(1)试探性发问。一般用于初次询问。在被询问人处于戒备状态下,不能一开始就问关

键重大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询问人对询问是否成功没有把握,所以应先进行试探性发问,如:“你叫什么名字?”“年龄?”“家庭住址?”两三句话是常规性的,具有查明身份的意图,被询问人也不会有什么反感,可以起到缓和被询问人紧张心理的作用。通过试探性发问,看对方能否交待违法事实,了解被询问人配合调查的态度.同时可以观察了解他的个性、特点、智力水平、道德品质和他采取什么方法对付询问.经过试探性发问,询问人对被询问人就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态度是坦自或比较坦自的,心理是狡辩或者抗拒的,个性是通情达理或粗暴恶劣的,为继续发问或下一次询问创造条件。

(2)直接发问与迂回发问。直接发问有启发式、质问式、驳斥式三种。启发式是引导、启迪被询问人,玉在询问言语的真挚、热情、体贴、关心,给被询问人一种积极的思想影响,使其萌发良知,承认违法与犯罪行为。质问式是当被询问人在陈述和辩解中出现矛盾时,运用的询问方法.被询问人所说的道理经不起逻辑推理论证或经不起实践检验时,提出质问,使其不能自圆其说,抓住明显的与事实不符的狡辩,以事实分清是非,使被询问人在事实面前,在真理面前无可辩解.驳斥式是被询问人说了假话、谎话和毫无事实依据的话以后.询问人用事实直接予以驳斥.揭穿被询问人的伪装和谎言。

迂回发问则是相对于直接发问而言的,通常用于违法案情较为复杂,被询问人比较狡猾,已经有了应付询问的准备.在这种情况卜,直接发问不会有好的效梁,采取迂回的方法,使被询问人不知不觉地进入询问正题,可防止被询问人在正而回答提问时有狡辩的余地,使他内心形成进退两难、不打自招的局而.这种方法一般用于对从侧面,从看起来同违法案件无实质联系的问题发问,使被询问人思想麻痹,产生错觉,摸不着询问人意图,同时也可避免直接发问使被询问人一下子适应不了,而形成僵局的情况。迂回发问.从与案件无关紧要的问题问起,被询问人就不会过于戒备而能随意交谈。询问时,被询问人可能在狡辩中露出破绽,询问人要抓住时机根据其露出的破绽再提出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被询问人就难以回避.这样就可由浅入深、由少到多、由外围到核心,逐步把被询问人违法问题问清挤净。

(3)循序渐进发问与跳跃式发问.循序渐进发问是步步为营,逐步揭露被询问人违法行为的方法.适用这种方法询问,要视违法案件作案成员多少、时间长短、涉及地域范围,作案次数以及案情复杂程度而定。可以按时间顺序、行为顺序、成员顺序、地域顺序,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进行询问.这种询问方法可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给被询问人造成有意无意地东扯西拉、歪曲事实、颠倒是非、以假乱真、混淆黑白的机会,避免遗漏重要的事实情节.这种方法适用于违法时间长、次数多、数额巨大、涉及面广的案件.使用这种方法,询问人必须认真阅卷,熟悉了解案件情况,将问题按时间顺序或按不同性质列出详细的询问提纲和计划。

跳跃式发问则是在询问人己经掌握了一定证据、材料,被询问人不仅不如实陈述违法与犯罪行为.还早有防备,并对一般询问方法比较了解时采用的方法。这是为了打乱被询问人事先准备的防御办法和编好的陈述及辩解腹稿的询问方法,适用于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有些被询问人反稽查能力较强,熟知询问方法,这时询问人适当挑出一件或几件事实情节发问,使被询问人措手不及,往往被迫在陈述和辩解中出现矛后、破绽,而无法自圆其说。有时根据询问进展也可以采取命题发问,使被询问人防不胜防。

以上询问技巧的应用,要因人因案而选择适用,有时在一案或一次询问时会同时交替使用几种技巧。

5.询问笔录

由于询问工作的过程及成果是以询问笔录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因此,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采用询问取证时,要注意询问笔录的制作。询问笔录的内容主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包括询问的时间、地点,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和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正文部分包括询问人、记录人表明身份,告知权利义务,再采用一问一答式记录;尾部主要是被

询问人的签名或盖章.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时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如实记录。要尽最记录对方陈述的原话,对上语可采用括号作出说明,或追问之后,让对方作出解释,以保持其真实意思表示。如实记录,并非是记录对方的废话;正确综合是概括被询问人的陈述,并准确反映被询问人的陈述原意。否则.则会产生误导,影响整个案件的调查工作.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询问中被询问人大哭、大笑、点头、摇头、不回答等,都应作如实记录.被询问人不作回答时,可以用“答:……(不回答)”作记录表述.此时,询问人应当再问:“你不回答,将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白吗?”如被询问人仍不作答,则再将其再次不作答作为记录表述。对被询问人在询问中不配合调查的情况,也应作记录表述。

(2)用语准确.询问必须用语规范、准确,不能出现含糊语言,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大概”、“可能”、“也许”、“左右”等,如被询问人陈述违法数额时“大概5000元”,这样的语言就不能确定具体违法金额,致使案件处理时无法认定。这种情况下询问人要不厌其烦,反复询问,直到能够用确定的语言记录其违法金额为止。

(3)详略得当。即对提问部分作必要的简记,而对被询问人的陈述,则作详细的记录.只有这样,才不致主次颠倒,或误入指供、诱供的泥潭。同时,笔录中记录的提问和回答,应当相互衔接,避免答非所问。

(4)字迹清晰。笔录应该使用钢笔或其他不褪色笔书写,避免错别字,字迹不得过分潦草,标点符号须正确使用,尽量避免删、增、涂改,整个记录应文字清晰,书面整洁,简明扼要.发生删增、涂改的地方,应由被询问人确认并盖章,未携带私章的,可要求按指纹确认,以确保记录的有效性。

(5)结构完整.按照法律规定.被询问人有阅读、确认、修改笔录的权利。询问完毕.应当将笔录交给被询问人阅读,阅读有困难的,应由执法人员读给被询问人听,允许被询问人作补充修改并签名。但对被询问人马上翻供者,应根据情况指出错误,做好工作再让其签名。拒不签名的,由询问人、记录人、在场人签名作证,并注明其不签名的事实和理由。尾部签名完整的笔录,才合法有效。笔录的最后一页若剩余空白部分.应当划掉.以免节外生枝.

需要补充的是,询问是由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在场,所以必须强调默契配合的要求。一般来说,一人主问,一人记录.当一个人询问兼记录时,也应有至少两人在场.询问时,主问人与记录人应配合默契。记录人要跟上询问人的思路,询问人要照顾记录人的速度.对于必须记录的重要陈述,主问人要提示记录人.询问中,记录人不得随意插话。当询问出现僵局时,记录人可以协助做工作。记录完毕,要先让主问人过目,发现漏记,马上补上。询问结束后,要给被询问人一次补充陈述的机会,并做好记录。

(二)委托鉴定人鉴定

委托鉴定人鉴定是指执法部门为查明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委托或聘请专业部门、专业人员,运用其专业知识对有关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选取鉴定人时,应注意其两个条件:一是具有鉴定这项工作的专业知识;二是能够客观公正地担任鉴定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别和判断.

鉴定意见对案件的查办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既是解决案件专门问题的有效证据,也是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需要鉴定的内容有物证鉴定、书证鉴定等.

1.物证鉴定

主要指各类烟草制品真伪、烟叶的鉴定.

(1)鉴定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假冒商标烟草制品的鉴别检测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站进行。”因此,案件查处过程中申请鉴定时必须委托省级烟草质量检测站或其授权委托机构检测。

(2)受理范围.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及法定消费者维权组织委托的,经授权的其他鉴别检验机构委托或申请仲裁性鉴别检验的,合法经营单位委托的,烟草产品烟草质量检测指定机构应当受理。

烟草产品烟草质量检测指定机构不应受理的情形主要有: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样品不能满足鉴别检验需要的;无法获得有效实物对照样品或相关技术资料的;因技术条件限制无法鉴别检验的;已经作出仲裁性鉴别检验结论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已经作出终审判决和决定的。

(3)抽样和检验方法。委托鉴定时,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物品抽样取证,封存后提交检验机构,向鉴别检验机构提供鉴别检验样品来源说明等资料,提供的鉴别检验样品应满足鉴别检验的需要.鉴别检验机构接受委托的,应与委托方滚订鉴别检验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关于检验方法,该部分内容已在烟草专卖管理师基础知识做了详细介绍,此处不再赘述.

(4)鉴定结论及救济途径。卷烟鉴别检验结论分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伪劣卷烟、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真品卷烟.

委托方对鉴别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鉴别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别检验机构申请复检,逾期不予受理.委托方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鉴别检验机构的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性鉴别检验,并由主管部门组织仲裁。主管部门组织的仲裁性鉴别检验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和仲裁性鉴别检验的样品应从留样中抽取。

另外,物证鉴定还包括注册商标及商品装潢的鉴别,主要是对涉嫌假冒和仿冒的商标及商品装潢的鉴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涉嫌假冒的注册商标及商品装潢,可以委托被假冒的经营者予以识别并作出书面结论,再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真伪判断;对于仿冒问题,则应先对需要判别的对象进行一般通体观察,辨明其是否大体相仿;还可以通过市场观察是否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来确认,如果购买的消费者产生了误认,则可判定其构成仿冒。

2.书证鉴定

主要是指对书证真伪的鉴定和书法笔迹同一性的鉴定。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来讲,所涉及的书证主要是书面文字资料,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

(1)一般书证鉴定,包括一般的文书、信函、电文、合同、证件等.对书证的真伪及书法笔迹做鉴定,一般应该采用与原始证件做同一性比较来鉴别。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对T.难以识别真伪或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书证,应当进行鉴定.在鉴定时,可以委托原始书证的制作人进行辨认鉴别后由其作出书面结论;如果委托有困难或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其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委托专门从事书证鉴定的公安、司法机关进行鉴定。

(2)发票鉴定,即对发票本身的真伪和发票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的鉴定.对于发票真伪的鉴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税务机关进行鉴定:对于填写的内容,则可采取寻找同号码的其他联作比较或按一般书证的鉴定要求来进行.

(3)印章鉴定.即对印章的真伪和确定印章所指单位是否存在的鉴定。对于确实存在其单位的印章的真伪,可按一般书证的鉴定方法进行;对于涉嫌虚构单位的假印章.首先应当按管辖关系.通过登记主管机关,查询其是否存在,进而辨明该印章的真伪来进行鉴定。

第二节案件审理

在烟草专卖执法实践中.涉烟案件的移送和接受较为常见。对违法行为性质的判定是案件审理的关键环节,一旦定性错误,会直接导致整个行政处罚行为的错误。因此,本节将重点介绍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烟草专卖违法行为构成、行政处理、法制部门审查、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等内容。

一、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和接受

(一)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概念和主要类型

1.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概念

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

2.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主要类型

(1)内部移送和外部移送。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接受机关不同,可分为内部移送和外部移送。

内部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移送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法律关于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外部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管辖。外部移送产生的原因是法律关于职能管辖的规定。

(2)部分移送和全案移送。部分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不仅有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还有违反其他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将不属于木机关管辖的违法行为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如某一案件中,当事人同时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两种行为时,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对本案来讲,就是部分移送。

全案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案件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超越了本机关管辖权限,将案件全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行政执法机关。

(二)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条件

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条件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查获的案件不属自己管辖.具体

讲,有以下几种情形:

(1)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不在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地域范围内,应将案件移送违法行为发生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2)根据级别管辖规定,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获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应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应移送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关于职能管辖的规定,以下烟草专卖违法行为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海关管辖:①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②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③生产、销售无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④走私烟草专卖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因此,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由此可知,对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也拥有法定管辖权。而无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本身也属于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实践中,对销售无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如果定性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如果定性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由烟草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不需移送。

(三)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程序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1.审查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及时审查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管辖权限。

2.提出移送书面报告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认为所查获案件应移送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应当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专卖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行政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3.负责人审核批准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需要研究决定的,可以召开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案;决定不移送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4.移送

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及时制作案件移送函、涉案物品清单等文书,7日内办理移送手续。移送案件时需要移送下列材料: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四)行政处罚案件的接受

1.行政处罚案件接受的概念

行政处罚案件接受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2.行政处罚案件接受的主要情形

(1)同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因地域管辖权移送的;

(2)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的;

(3)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

(5)司法机关不立案或不构成犯罪而退回的。

3.行政处罚案件接受程序

(1)审查。对同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因地域管辖,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因级别管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因职权管辖移送的案件,受移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案件材料后,应当指定2名或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无管辖权。

下列情形受移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无需审查:一是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的;二是因管辖权转移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三是司法机关不立案或不构成犯罪而退回的案件。

(2)负责人审核批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时作出批准接受或者不批准接受的决定。需要研究决定的,可以召开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案。决定批准接受的,应当及时制作案件受理回复函;决定不接受的,应当将不接受的理由记录在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决定不接受案件,此时构成了管辖权争议,须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3)接受。负责人批准同意接受的,及时接收案卷材料和涉案财物。案件接受后,接受案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立案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对内部移送的案件,受移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对外部移送的案件,受移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确实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案件退回原移送行政执法机关。

二、烟草专卖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它既包括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也包括行政相

对人的违法行为。本教材主要介绍的是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具有以下特征:①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侵害了受行政法保护的行政关系,具有违法性和一定的社会危害性。②行政违法行为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行政违法在性质上属于一般违法,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不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罪数形态认定行政违法行为并实施处罚。

③行政违法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④行政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⑤行政违法行为着手即构成,并不以发生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因此没有既遂与未遂的区分。

(一)烟草专卖违法行为的概念

1.烟草专卖违法行为的概念

烟草专卖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烟草专卖法律规定,对烟草专卖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侵害的行为。烟草专卖违法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的一种,构成烟草专卖违法行为,是追究烟草专卖法律责任的根据。

2.烟草专卖违法行为的特征

(1)烟草专卖违法行为是违反烟草专卖法律规定的行为.烟草专卖法律没有规定该行为是违法的,就不是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2)烟草专卖违法行为是侵害烟草专卖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烟草专卖法律所保护的是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烟草专卖违法行为,就会损害受烟草专卖法律所保护的各种社会关系,从而构成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3)烟草专卖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及造成的后果所持的心理状态,又称主观过错。包括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两种过错形式.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违反烟草专卖法律的不良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以致造成违法的一种心理状态。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违反

烟草专卖法律的不良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有预见但自以为这种后果可以避免,以致造成违法的一种心理状态。

(4)烟草专卖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烟草专卖法律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违法主体。

(二)烟草专卖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烟草专卖违法行为一般由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客体要件构成.除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者承运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外,其他烟草专卖违法行为不管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不影响其违法行为的认定。下面主要介绍14种常见的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1.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行为,是指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所有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从事了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均可构成违法。

(2)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从事了烟草制品的零售业务。在认定这一违法行为时应注意:一是行为人从事的是零售业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应当理解为一次性销售卷烟、雪茄烟不到50条的,而非批发业务,这是与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区别;二是对“经营”的理解,只要在经营场所公开摆放、展示烟草制品,以及寄售、代卖等其他变相经营方式,均可理解为“经营”;三是行为人经营的烟草制品只限国产真品卷烟,如同时涉

及假冒注册商标卷烟、伪劣卷烟、走私卷烟的,构成其他违法行为。

(3)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要件是国家对烟草制品的经营管理制度。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行为的标的是真品烟草制品。

【案例1】

王某在A县经营一家小超市,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3年3月4日,A县烟草专卖局接根据群众举报,对王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货架上摆放有6个品牌的真品国产卷烟25条,分别标明有品牌、价格。另从销售清单中发现,王某从2012年10月一2013年2月期间,已销售真品国产卷烟48条,销售金额8300元,获利1200元。本案中,王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了卷烟零售业务,构成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行为。

2.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是指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未到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能构成。换言之,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能构成不按规定渠道进货违法行为。“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是指持有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2)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有不到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存在。在认定客观要件时,应注意:一是把握“当地”的判断基准点。“当地”应是指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二是把握烟草专卖批发企业的范围。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是指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鉴于县级烟草营销部(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践中通常指的是地市级烟草公司.三是把握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表现形式。“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包括向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以外单位或者个人购入烟草制品的交易行为,如:向外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向当地或外地零售单位或个人进货、收购后转卖等行为:也包括同属一家企业或个人的不同连锁店之间的串货行为,以及非交易行为,如寄售、代卖、受赠后转卖等行为。

(3)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的标的是真品烟草制品。

【案例2】

2014年2月7日,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该县B镇新建路卷烟零售户吴某(持有该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店中检查时,查获其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25条。经查,当年1月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吴某分别从该县卷烟零售户王某、李某处共购入真品国产卷烟250条,进货额25000元,已销售225条,非法获利100。元。本案中,吴某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依法应从A县烟草公司进货,而吴某却从同是该县卷烟零售户王某、李某处购入卷烟予以销售,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

3.无证批发烟草制品

无证批发烟草制品是指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此作了解释,把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含50条)的,视为无证批发。无证批发烟草制品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了烟草制品批发行为,都可成为无证批发违法行为的主体。

(2)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有批发行为存在。根据现行法律,批发行为仅指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在50条以上(含50条)这种行为。在具体认定时,应注意三点:

1)必须有批发行为发生.根据行政违法行为着手即构成的原则,只要销售已经开始实施,即使尚未完成,可能认定为有批发行为存在。因此,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并不要求批发行为已经完成,行为已经着手实施、正在进行即构成.

2)正确界定一次销售。是否是一次销售,在认定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时同样是一个关键问题,一次性销售应理解为在同一时间向同一对象销售。如果分次销售给同一对象,或同一时间销售给不同对象,都不能累计。

3)正确掌握数量界限.一是卷烟、雪茄烟必须是50条以上(含50条);二是每条是200支。

(3)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制品的经营管理制度.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标的是真品烟草制品。

【案例3】

李某系A县卷烟经营户,领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2014年10月27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李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李某的稍售清单中有5张一次销售卷烟在50条以上的,于是对该5张销售清单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经查明,李某在9-10月期间,在卷烟经营过程中一次销售真品国产卷烟50条以上的有5次,共销售400条,销售金额5万元,获利2000元。本案中,李某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5次一次性销售卷烟50条以上,共销售400条,构成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

4.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是指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进口的烟草专卖品、国产烟草专用机械和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除国产烟草专用机械、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以外的其他国产烟草专卖品,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运输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应当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

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是与基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关系最为密切的行为。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无证运输违法行为的主体。

(2)客观要件。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客观要件是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自运或托运的行为。在具体认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无准运证的界定。无准运证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①准运证有效但超过或者少于准运证规定的部分。②有准运证,但准运证无效。包括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伪造、变造或者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未运至准运证规定的到货地进行销售的;准运证核定的调入、调出单位和运达地点与实际不符的;超越权限签发的准运证;准运证未随货同行的;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或者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出口合同除外)没有随货同行的。③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

2)把握托运或者自运行为。自运是指商品所有权人自己运输。托运是指商品所有权人委托他人运输。

(3)客体要件。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管理制

度。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标的是烟草专卖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下八种情形属于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情形,应当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本项对卷烟件数的计算标准规定的十分明确,根据通行的包装,一般情况下是1件为1万支,但是现在还有其他一些包装形式,如一包10支装、12支装、8支装等,这些1件都没有1万支,在实践适用中要以1件1万支的标准计算.另外木项只明确了卷烟数量标准,对雪茄烟的数量没有作规定。因此,如果适用本项,只能适用金额标准,而不能适用数量标准。

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适用本项规定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必须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被其他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能累计计算;二是被处罚两次以上,说明违法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大,应当加重处罚。

3)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检查。如当事人以暴力、威胁、围攻、哄闹或者其他手段、方式等,故意阻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应当认定为抗拒检查。适用本项规定应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行为人抗拒的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执法人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如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在越权执法或者未按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如未表明身份、未出示检查证,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二是行为人是以暴力、威胁、围攻、哄闹或者其他方法故意阻挠、妨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公务,其他手段如拒绝提供相关情况或资料,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相关场所等。

4)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适用本项规定应注意:一是非法运输应理解为无证运输;二是走私烟草专卖品的界定。走私是指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走私卷烟包括没有“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中文字样的外国卷烟,或在海关监管区外查到的带有“中国关税未付”中文字样的外国卷烟,带有“专供出口”字样的国产卷烟。特别要注意的是

进口卷烟、免税卷烟、罚没的走私卷烟与走私卷烟的区别。

5)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适用该项规定应注意:行为人运输的标的是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的、假冒且伪劣以及其他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只要是未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均属此类。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如超计划生产的,生产的没有注册商标的或者其他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则不属于本规定适用范围。此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运输假冒伪劣卷烟的行为不宜按照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定性处罚,只能认定为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加重情节。

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利用伪装是指利用其他包装,以掩盖烟草专卖品原包装形态,达到逃避检查目的的行为。适用该项规定应注意:一是伪装的是烟草专卖品,而不是其他。如利用电器、食品、建材等其他商品的纸箱来包装卷烟、雪茄烟等。二是伪装是故意行为,目的是为了逃避检查。

7)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适用该项规定应注意:一是特种车辆是依法享有特别通行权的车辆,如警车、救护车、邮政车等。二是利用特种车辆主观上存在故意,目的是为了逃避检查;三是检查这些特种车辆必须遵守对这些车辆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

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目前,除了上述七项情节严重的规定外,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

【案例4】

鲁某是A县卷烟零售户,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4年3月1

日,鲁某从B县李某处购入A品牌真品卷烟300条,购入金额2500元,并雇陈某用自备车将卷烟运往A县自己店中销售,途中被A县烟草专卖局查获。本案中,鲁某从B县购入卷烟,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同时,鲁某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将卷烟运到A县自己店中销售,构成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此时,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属于鲁某为完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的手段行为,符合“牵连违法行为”的特征,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违法行为定性处罚。因此,对鲁某应当按照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定性处罚。

如果本案中普某在运输环节未被A县烟草专卖局查获,其将该300条A品牌卷烟运回店中后,于3月5日一次性销售120条卷烟给康某,此时鲁某又构成了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该行为被查获后,鲁某如实供述了其从B县购入并运输300条A品牌卷烟回到A县店内的事实,且有李某的证言、陈某的证言、过路费票据相互印证。本案中,鲁某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将300条A品牌卷烟从B县运回A县,构成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应以300条A品牌卷烟为标的物予以处罚;鲁某将120条A品牌卷烟销售给康某的行为,属于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完结后出现的另一违法行为,构成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应当以120条A品牌卷烟为标的物予以处罚。

5.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者运输烟草专卖品

为无烟草专卖准运证者承运烟草专卖品是指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为无烟草专卖准运证者承运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如果是托运要求明知责任的主体必须是烟草专卖品的承运人。如果是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其主体与货主重叠,属于自运范畴,因此不属承运人明知责任的主体范围。

(2)主观要件。承运人明知责任的主观要件是指承运人主观上必须“明知”,即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此违法行为。

(3)客体要件。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者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管理制度。“明知”承运的标的是烟草专卖品。

(4)客观要件。承运人明知责任的客观要件是承运人有为无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实践中,如果承运人存在收取高额运费、帮助伪装、主动绕道运输等情形的,一般可认定为明知。

【案例5】

陈某是A县卷烟零售户,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李某拥有一辆营运车辆。陈某和李某是朋友,知道卷烟是烟草专卖品。2014年3月3日,陈某告诉李某第二天要去B县购买卷烟,要李某驾车运回来,李某同意。第二天,陈某乘坐李某的车到B县,从季某处购入真品国产卷烟300条,购入金额2500元,回途中被A县烟草专卖局查获。本案中,李某和陈某是朋友,明知自己承运的是烟草专卖品,陈某运输该批卷烟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李某构成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者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

6.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

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是指单位或个人超过国家规定的数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行为。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超限量邮寄烟叶、烟草制品和超限量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它们的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主体。

(2)客体要件。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叶、烟草制品的邮寄、异地携带实行限量的管理制度。违法标的是烟叶及真品烟草制品,并非所有烟草专卖品。

(3)客观要件。超限量邮寄或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邮寄烟叶、烟草制品和旅客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

我国对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实行限量管理。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国烟专(1993)第7号)的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可见,在限量范围内邮寄烟叶、烟草制品是合法行为,超过上述限量邮寄烟叶、烟草制品是违法的。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法(2013〕第434号,以下简称新《通知}))的规定,从2013年12月1日起,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卷烟生产经营企业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运输卷烟的,一律依法申领和使用准运证。新通知取消了原《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国烟专(2008) 18号)中有关携带证的规定,取消了卷烟工商企业公务人员携带业务用烟的特别规定,统一了行业内、外异地携带的限量,保持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异地携带及准运证相关规定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新通知的精神,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异地携带卷烟都必须在最高限量范围内,只要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即构成超限量异地携带烟草制品违法行为。

【案例6】

王某因公司业务需要,从A市购买某品牌卷烟60条,并乘坐火车携带到B市,被A市烟草专卖局查获。本案中,王某携带60条卷烟跨地市,超过了50条的异地携带最高限量,构成为超限量异地携带烟草制品违法行为。

7.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是指销售未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或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违反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计划而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该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要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均可成为该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

(2)客体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该违法行为的标的是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包括三类:一是未依法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二是依法取得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违反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计划的烟草专卖品;三是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以及无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

(3)客观要件。该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销售行为,即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案例7】

普某是A县卷烟零售户,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普某见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有利可图,就低价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30条,放在店中销售。2014年4月5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在鲁某店中查获尚未售出的非法生产的卷烟5条。本案中,鲁某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构成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

8.擅自收购烟叶

擅自收购烟叶是指无烟叶收购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叶收购业务及有烟叶收购权的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烟叶收购的行为。擅自收购烟叶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2019年整理】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试卷正文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鉴定试卷称 名 注意事项 位线 单 1. 考试时间:120 分钟。 2. 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考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 请仔细阅读题目,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此 4. 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内容。 5. 书面完成,满分100 分。 过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总分总分人得分 名 超 得分 姓 评分人 复核人准 一、许可管理(共20 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2 分) 张某是 A 县烟草专卖局的持证零售户,在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向 A 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了延续申请, A 县烟草专卖局证件管理人员依法受理了申请并进行了审查,按照不 相关程序和规定, A 县烟草专卖局依法作出了不予延续的决定。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张某提出延续申请应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4 分) 题 号 证 考 准 答 2.A 县烟草专卖局对张某的申请应采用何种审查方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 分) 生 考 区 地 3. 张某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 A 县烟草专卖局对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如何 处理?( 2 分)

第二题:准运证办理(8分) 称甲省中烟工业有限公司根据卷烟购销合同申请并制作了一份准运证,在卷烟装运过程中, 名发现原计划的一辆运输车无法一次装下,便又增加了一辆运输车。次日,工作人员驾驶两辆运 位输车并携带该份准运证和卷烟购销合同复印件,在准运证有效期内将卷烟运至乙省B市烟草公线 单司,B市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在验货无误后,没有对准运证进行任何处理。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6.请指出在准运证的使用中存在哪些错误?并简答正确做法。(8分)此 过 名 超 姓 准 不 题 号 证 考 准 答 得分 评分人 复核人 二、市场管理(共25分)第一题:日常检查(15分) 生 2016年第三季度,甲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开展以净化卷烟零售市场为目标的“清风行动”。 为达到更好的整治效果,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细化工作措施,梳理分析了最近一年的投诉举报、 市场检查和案件等信息,决定利用联合执法机制,制订联合执法检查方案,联合工商、公安等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香瑞烟酒店”(位于口岸附近)柜台有0.3条走私区 卷烟“万宝路”,马上对其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走私卷烟“万宝路”10万支及其进货单据。地 分析其进货单据后,执法人员初步判断,“香瑞烟酒店”涉嫌走私卷烟。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A县烟草专卖局对最近一年的投诉举报、市场检查和案件等零售市场管理信息分析应用时,

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考试试卷(doc 9页)

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考试试卷(doc 9页)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理论知识试卷 注意事项 1. 考试时间:90分钟。 2. 请首先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您的基本信息。 3. 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答题卡规定的 位置填涂您的答案。 4. 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 5. 满分100分。 一二三总分 得 分 得 分

外,还需要满足( )条件。 A、收入高 B、商品丰富 C、交易场所大 D、购买力强大 5. 不属于烟草制品市场的特点是( )。 A、垄断性 B、适度性 C、自由性 D、复杂性 6. 主刑包括( )。 A、罚金 B、剥夺政治权利 C、驱逐出境 D、有期徒刑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 )制定颁布。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烟草专卖局 D、国家经贸委 8. 在鉴别真假卷烟过程中,关于“针眼”论述正确的是( )。 A、正品卷烟没有 B、正品卷烟有,一般不外露 C、假冒卷烟一般都有 D、假冒卷烟有,一般不外露 9. 交售烟叶者如对定级有异议,由( )裁定。 A、评级委员会 B、县级烟草公司 C、

市级烟草公司 D、省级烟草公司 10.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以( )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A、限制人身自由 B、先行登记保存 C、询问 D、现场勘验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 )下达。 A、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 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 C、国务院计划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 12.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履行( )程序。 A、听证 B、告知 C、简易 D、执行 13. 档案一般可以分为( )等,其中文书档案始终占主要地位。 A、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档案 B、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 C、文书档案、专门档案 D、文书档案、科技档案 14.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们,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以其( )和特殊社会手段来维系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标准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标准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标准 1.岗位概况 1.1岗位名称 烟草专卖管理师 1.2岗位定义 依法对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专卖监督与管理的人员。 1.3岗位等级 本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五级)、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四级)、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一级)。 本标准包括初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五级)、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四级)、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 1.4工作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判断能力、计算能力、预测能力、分析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方向感、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烟草专卖管理员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不少于140标准学时;烟草专卖管理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专卖管理人员的教师应具有烟草专卖管理师及以上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培训烟草专卖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师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室内光线、通风、卫生条件良好;有专门的网上培训条件。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年; (2)经本岗位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岗位初级《岗位等级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6年以上;

201310烟草专卖管理师(二级)专业能力试卷课件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专业能力试卷 (案例分析部分)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120分钟。 2. 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密封区内填写您的姓名、考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 请仔细阅读题目,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 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密封区填写无关内容。 5.书面完成,满分100分。 一、证件管理(15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0分) 2014年2月,甲县烟草专卖局拟对本单位现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进行调整,组成调研组开展前期调研。调研组通过县统计局了解到:甲县是西北地区的中小型城市,县辖城中区(主要是商业区、居民小区)、城边区(主要是工业区)、阳光镇、光荣村、团结村等自然村,全县人口150万。辖区内有汽车站、火车站,交通条件较为便利,中等经济发展水平。此外,调研组还收集到其他一些信息。根据调研情况,2014年5月甲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制定发布了新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并于6月1日开始施行。6月15日,徐某向甲县烟草专卖局提出新办零售许可证申请,并提交了全部符合形式的申请材料,证件管理员宋某依法予以受理,但告诉徐某其申请地址不符合刚施行的合理布局规划要求,办不了证。徐某暗中向宋某送了若干现金,恳请宋某帮忙。在宋某的帮助下,徐某取得了零售许可证。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综合甲县的基本情况,甲县烟草专卖局在制定合理布局规划时可以参考哪些主要标准?(4分,多答一项扣1分) 答案:可参考的主要标准包括(1)以街道、小区功能为标准(1分);(2)以消费层次和消费能力为标准(1分);(3)以自然村的分布及其人口数量为标准(1分);(4)以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为标准(1分)。 (多答一项扣1分) 2.宋某在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对徐某的许可证应当由哪个机关作出何种处理?(6分) 答案:(1)宋某构成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1分),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分)。 (2)申请人徐某以贿赂手段取得的零售许可证,应当由甲县烟草专卖局(1分)(或答作出零售许可

2016年4月四级(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试卷答案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四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鉴定试卷答案 一、许可管理(共20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2分) 1.B县烟草专卖局对彭某的申请应作出何种决定,为什么?(2分) 答案: 对彭某应作出不予许可决定(1分),因为彭某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1分)。 2.证件管理员小李发现彭某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如何处理?(2分) 答案: 小李发现彭某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或5日内(0.5分)以书面形式(0.5分)一次性(0.5分)告知彭某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0.5分)。 3.请指出B县烟草专卖局在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错误之处。(8分) 答案: (1)证件管理员小李没有一次性告知彭某需要补正的材料内容(1分)。 (2)B县烟草专卖局不应指派小周一人进行实地核查(1分)。 (3)小周在彭某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实地核查(1分)。 (4)核查记录不应当由赵某签字确认(1分)。 (5)B县烟草专卖局未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答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分)。 (6)B县烟草专卖局未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制作并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或答口头通知申请人彭某许可决定)(2分)。 评分标准:意思表述一致即可得分。 第二题:准运证办理(8分) 1.可以由地市级局代签准运证的国产烟草专卖品有哪些?(回答出四种即可,2分) 答案: 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2分,回答出四种即可,每答对一种得0.5分,答错不扣分) 2.如果甲省中烟工业公司的准运证办理申请符合办理条件,A市烟草专卖局应遵循哪些审批的时限规定?(6分) 答案: 对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分)1个工作日内办理(1分),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办人。如遇计算机故障、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1分),经主管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负责人批准后(1分),可以自收到办理申请之日起(1分)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1分),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办人。 评分标准:意思表述一致即可得分。 二、市场管理(共30分) 第一题:日常检查(15分)

烟草专卖管理员高级技能汇总(绝对有用)

一.证件管理(满分20分) (一)(14分)某县烟草公司原取得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从2004年5月至2009年4月,经营范围为在本县内从事卷烟、雪茄烟经营业务。2009年3月2日,因城市建设变迁,公司由解放路10号搬迁至中山路13号。问: 1、某县烟草公司对原取得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如何处理?(9分) 2、某县烟草公司应提交哪些申请材料?(5分) 答:1、A县烟草公司企业住所(2009年3月2日)发生了变化,应当在2009年4月2日以前(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D市烟草专卖局提出变更申请。 2、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P335 ①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②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③原许可证正副本; 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⑤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 (6分)某县烟草专卖局为夯实基础管理工作,指定证件管理人员小丁和小刘对辖区内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按“每户一案”的原则,根据持证零售户经营业态、月均销量、消费群体、守法程度等方面情况,首先建立一份辖区内个性化的卷烟零售户档案。 问:小丁和小刘应主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建立这份个性化的卷烟零售户档案?(6分) 答:建立辖区内个性化的卷烟零售户档案:一是建立辖区“特殊群体卷烟零售户档案”;二是按违法经营次数建立辖区内“重点监管持证零售户档案”,三是按季度编制辖区“经营卷烟无证户档案” 。 (三)、沭阳县烟草专卖局为夯实基础管理工作,指定专卖人员小张和小王对辖区内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户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按“每户一案”的原则,根据持证零售户经营业态、月均销量、消费群体、守法程度等方面情况,首先建立一份辖区内个性化的卷烟零售户档案。 问题:小张和小王应主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建立这份个性化的卷烟零售户档案?答:1、找出经营业态为酒楼、宾馆、歌舞厅、游戏厅、电话亭、加油站、风景区等特殊零售户(1分),建立辖区“特殊群体卷烟零售户档案”(1分); 2、找出具有卷烟批发嫌疑和存在违法经营情况特征的持证零售户(1分),按违法经营次数建立辖区内“重点监管持证零售户档案”(1分),对于违法经营的持证零售户,档案中需要查明违法经营的卷烟(雪茄烟)性质、数量、品牌、来源以及处理情况(1分); 3、调查辖区内经营卷烟(雪茄烟)无证户分布、外来无证户籍贯情况(1分),按季度编制辖区“经营卷烟无证户档案”(1分),详细记录经营卷烟(雪茄烟)的品牌、进货渠道、月均销量,是否摆卖假烟、非烟、走私烟等情况(1分)。 (四)某县烟草营销单位需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为此向该省烟草专卖局提出办理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请,

2017年8月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师技能-答案

四级答案 一、证件管理(20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2分) 1.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毛某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什么条件?(2分) 答案: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0.5分)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0.5分)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0.5分)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0.5分) 2.B区烟草专卖局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文书归档的过程中有哪些错 误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8分) 答案: (1)毛某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证件管理员小伍电话告知错误(1分),应书面告知(1分); (2)B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员老陈没有出示执法证件错误(1分),实施核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1分); (3)B区烟草专卖局送达时间超出法定期限错误(1分),应当自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1分)。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宗保管期限错误(1分),应为卷宗建立之日起30年(1分)。 评分标准:答案意思表述一致即可得分。 3.如果毛某曾于2016年8月10日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B区烟草专卖局在审查后应作出什么决定?毛某属于作出这种决定的哪种情形?(2分) 答案: (1)不予许可决定。(1分) (2)毛某属于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情形。(1分) 评分标准:意思表述一致即可得分。 第二题:准运证办理(8分) 甲中烟工业公司(位于甲省A市)根据购销合同,有一批国产卷烟需要运至乙省B市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小王向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有权签发)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同意了其申请。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中烟工业公司申请该份准运证的凭证类型是什么?还有哪几类凭证类型?(4分) 答案: (1)申请该份准运证的凭证类型是交易类合同(或购销合同)(1分)。

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判断)

高级专卖管理员判断 第一章 职业道德 1.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们,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以 其内心信念和特殊社会手段来维系的,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心理意识、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人们在从事职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对) 2.没有职业道德是干不好任何工作的。(错) 3. 询问完毕后,记录人员应当提请被询问人亲自阅读或经被询问人请 求后,向其宣读,以核实询问内容,(并由被询问人和调查人员分别逐页签名(盖章))。对 4. 群众评议应当定期进行,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不少于一 次,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对) 5.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和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社 会各界的咨询、监督和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 (对) 第二章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基础知识 1.烟苗在苗床需55~60天左右才能成苗。对 2. 把卷烟包装与卷制质量缺陷分为A、B、C类。其中A类为严重质量缺 陷,B类为较严重质量缺陷,C类为一般质量缺陷,对 3. 若卷烟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小于60分时,则判该批卷烟不合格。对 4. 卷烟包装工艺流程包括小盒包装、条烟包装及箱装3个工艺过程。对 5. 只有满足社会利益的企业才能长久不衰地获得经营成功。对 6. 接装纸宽度规格根据烟支滤嘴的长度而定,通常有38mm、40mm、 44mm、48mm和68mm等规格,也可根据需要自定规格。对 7.烟机零配件不属于烟草专卖品。对 第三章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 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条 例》,并于同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现行烟草专卖制度的正式确立。对 2. 《烟草专卖法》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烟草法典,标志着我国烟草 行业从此走上依法治烟的轨道。对 3. 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 例》、《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第51号令)于2007年2月5日公布,自2007年3月7日起施行。对 4. 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价格统 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对 5. 烟叶收购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 门下达的计划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对 6. 烟草公司、复烤厂、卷烟厂不准委托系统外单位或个人代购、代销 烟叶。对 7. 严禁烟草公司、复烤厂、卷烟厂向无烟叶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销售

【2019年整理】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技能-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技能鉴定试卷 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一. 证件管理(满分20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2分) 1、答案: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或应当在2010年4月11日前)(上述答案答对任意一个即可得1.5分)向A省烟草专卖局(1.5分)提出变更申请;(1.5分) 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1分)企业住所发生了变化,(1.5分)应提出变更申请。 2、答案:A省烟草公司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申请表;(1分) (2)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1分) (3)原许可证正副本;(1分)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1分) (5)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分) 第二题:监督检查(8分) 1、答案:专卖人员李某收受王某财物,(1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违规发放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分)应当对李某给予行政处分。(1分)若李某构成犯罪,还应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1分) 2、答案:王某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中,贿赂工作人员,并由此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1分)该许可证应当被撤销。(1分)王某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2分) 二. 市场管理(满分30分) 第一题:日常检查(20分) 1.答案: 某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日检查计划(1分) 检查目的(1分):为详细掌握片区零售户的情况,打击违法行为(1分) 检查时间(1分):4月2日(1分) 检查人员(1分):稽查队员小贾和小程(1分) 检查对象(1分):片区内20个零售户(1分) 检查内容(1分):查看零售户违法经营情况,对零售户A、B、C、D、E进行重点检查(1分) 2、答案:掌握卷烟零售户进货信息是对其卷烟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环节。(1分)从月进货总量上看,可以对月进货量较大的零售户实施监控,有效解决了零售大户的不规范经营和大户控制小户问题;(1分)从每次进货情况上看,对于进货量波动幅度大的零售户,列为专卖管理重点管理监控对象。(1分) 3、答案:在案件审理中收集违法信息和线索,要做到三不放过。一是违法卷烟的源头不查明不放过。(2分)二是线索不查清不放过。(2分)三是卷烟去向不查明不放过。(2分)

五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鉴定试卷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注意事项 2. 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考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 请仔细阅读题目,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 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内容。 5. 书面完成,满分100分。 2. 判断题(正确的填",错误的填X,每题 2分,共6分) (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括卷烟零售、 雪茄烟零售、罚没烟草专卖品零售。() (2) 宜安县烟草专卖局对相对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自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 30日内通 过公告栏、烟草专卖许可证信息系统等方式,将许可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 (3) 持证经营户不得买卖、出租、出借烟草专卖许可证,但是可以和店铺一同转让给其他经营 户。() 称 名 位 单 五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鉴定试卷 1.考试时间:120分钟。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总分 总分人 得 分 得分 评分人 复核人 号 证 考 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5分) 李某在甲省A 市宜安县经营一家烟酒副食商店,持有宜安县烟草专卖局发放的烟草专卖零 售许可证,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是和平路 25号。2015年3月,李某将烟酒副食商店迁到开 放路25号并向宜安县局提出了相关申请,宜安县局经审查后予以审批同意。 2015年6月,宜 安县局进行许可证检查时发现,李某自行对许可证的有效期进行了涂改。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单项选择题(请选择正确的答案, 将相应字母填入括号内, 共6分) (1) 针对经营地址的改变,李某应向宜安县烟草专卖局提出 A 、新办 B 、变更 C 、延续 (2) 宜安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 售许可证送达给李某。 A 、10 B 、20 C 出现错误选项不得分, 每题2分, () 申请。 D 、停业 应在() 日内将烟草专卖零 、30 D (3 )李某涂改许可证有效期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使用 () 的要求。 A 、亮证经营 、服从后续监管 C 、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D 、不得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理论知识试卷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理论知识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第1题~第60题。每题1分,共60分。每题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在答 题卡上把相应题号下答案字母涂黑。) 1. 用于对拆包后的烟叶片坯按需要尺寸进行分离的工艺设备是指( )。 A、烟用加温加湿机械 B、烟用叶片分切机械 C、烟用烘丝机械 D、烟用切丝机械 2. 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保证( )。 A、培训项目计划完整 B、培训项目顺利实施 C、培训对象积极参与 D、培训结果合理运用 3. 卷烟购销合同需方单位收到卷烟后,应在随货同行的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章并存档备查,保存期限( )年。 A、一 B、二 C、三 D、五 4. 以下不属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涉烟信息网络领域监管职责的是( )。 A、对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网站实行分类监管 B、负责指导和开展本区域的打击治理工作 C、同有关网络监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共同打击治理网络涉烟非法经营活动 D、负责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 企业培训对象的( )性,是指培训内容要针对岗位需要,就知识的更新、技能的提升、态度行为的改变而设置。 A、实践 B、多样 C、全员 D、针对 6. 符合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是( )。 A、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二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B、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C、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二年内受过一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D、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7. 清晰定义处理人的职责、权限及工作标准,并辅助以一定的预警提示,体现的是信息化管理的( )特点。 A、精细化 B、流程化 C、标准化 D、系统化 8. 比较常见培训方法不包括( )法。 A、讲授 B、角色扮演 C、案例分析 D、演示 9.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 )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A、0.5 B、1 C、1.5 D、2 10. 以下不属于专卖内管长效机制的主要作用的有( )。 A、预防 B、宣传 C、纠偏 D、惩戒

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标准

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标准 (试行稿) 1.岗位概况 1.1 岗位名称 烟草专卖管理员 1.2 岗位定义 依法对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专卖监督与管理的人员。 1.3 岗位等级本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 位资格五级)、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资格四级)、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资格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资格二级)、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资格一级)。 本标准涉及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资格三级)。 1.4 工作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判断能力、计算能力、预测能力、分析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方向感、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正常。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不少于14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高级专卖管理人员的教师应具有烟草专卖管理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室内光线、通风、卫生条件良好;有专门的网上培训条件。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岗位中级《岗位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本岗位中级《岗位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岗位工作满5年;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年。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考核采用闭卷案例分析、方案制定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每个考点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场所要求按照技能考核项目确定;上述室内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烟草行业职业道德 (1)烟草行业共同价值观; (2)《关于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的纪律规定》; (3)《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2.1.3烟草专卖管理岗位职责 2.2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基础知识 (1)烟叶的生产、初加工、收购与运输 (2)烟草制品的生产 (3)烟草制品的销售 (4)卷烟产品鉴别基础知识 (5)卷烟辅助材料基础知识 (6)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经营

初级烟草专卖管理师技能试卷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五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鉴定试卷 注 意 事 项 1. 考试时间:120分钟。 2. 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考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 请仔细阅读题目,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 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内容。 5. 书面完成,满分100分。

一、证件管理(30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5分) 位于甲省A市B县的明珠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了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B县烟草专卖局经依法审查,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在法定期限内送达了相关行政许可文书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单项选择题(请选择正确的答案,将相应字母填入括号内,出现错误选项不得分,每题2分,共6分) (1)若B县烟草专卖局在审查申请材料时,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或( )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A、3 B、5 C、7 D、10 (2)若甲省A市B县卷烟营销部提出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由( )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 A、甲省 B、A市 C、B县 D、国家 (3)若明珠商贸有限公司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满( )尚未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视同歇业,则B 县烟草专卖局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A 、20天 B 、1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2.判断题(正确的填“√”,错误的填“×”,每题2分,共4分) (1)( )明珠商贸有限公司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应当在就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2)( )明珠商贸有限公司由于法定代表人发生改变提出了变更申请,B 县烟草专卖局予以当场办结的,则可以不出具书面受理凭证。 3.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明珠商贸有限公司因店面装修暂时无法经营,其应向B 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何种申请何时提出对该申请事项的期限有 哪些要求(5分) 第二题:准运证办理(15分) 2017年4月17日,甲省A 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当地公安等执法部门对一 地 区 姓 名 单 位 名 称 准 考 证 号

2018年8月四级(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师理论知识-试卷正文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四级烟草专卖管理师理论知识试卷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9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您的基本信息,科目编号:201。 3、请仔细阅读各类试题的答题要求,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涂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 5、本卷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第1题~第60题。每题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把相应题号下答案字母涂 黑。每题1分,满分60分。) 1.对商业类型企业日常监管的同级监管模式指由各级局设立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对()的卷烟经营和烟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A、卷烟营销部门 B、烟叶生产部门 C、同级烟草公司 D、卷烟配送部门 2.各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是()。 A、日常监管 B、日常检查 C、重点抽查 D、定期监管 3.关于烟草专卖违法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烟草专卖法律没有规定该行为是违法的,就不是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B、烟草专卖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公民和法人 C、烟草专卖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有过失的行为 D、行为人实施了烟草专卖违法行为,不一定损害受烟草专卖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加强行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 A、宣传教育 B、精神文明建设 C、廉政教育建设 D、队伍建设 5.卷烟焦油量的表示方法用()。 A、克 B、毫克 C、百分数 D、比值 6.一般程序或称(),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的以外,行政处罚通常应适用的程序。 A、常规程序 B、必经程序 C、普通程序 D、复杂程序 7.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是指无烟草专卖品准运()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A、自运 B、自运或托运 C、托运 D、异地邮寄 8.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七条,纳入专卖管理范围的烟叶有()和名晾晒烟。 A、晒烟 B、晾烟 C、白肋烟 D、烤烟 9.下列选项中关于零售业态识别的作用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把握业态发展和变化规律没有意义 B、会限制业态的发展 C、规范、引导、帮助零售业态的发展 D、有促使业态向单一化发展

2018年4月高级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理论答案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理论知识试卷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题~第50题。每题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把相应题号 下答案字母涂黑。每题1分,满分50分。) 1.B 2.C 3.B 4.A 5.C 6.C 7.D8.C9.C10.B11.B12.B 13.B14.C15.A16.B17.B18.C 19.B20.B21.A22.C23.D24.D 25.D26.B27.A28.A29.A30.D 31.D32.B33.C34.A35.A36.C 37.C38.D39.A40.D41.C42.B 43.C44.B45.C46.C47.B48.C 49.B50.A 二、多项选择题(第51题~第90题。每题有多个答案正确,请在答题卡上把相应题号下 答案字母涂黑。错选、少选、多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满分40分。) 51.A,C,D52.A,B,D53.A,B,C54.A,B,C 55.A,B,C56.B,C,D57.A,B,C,D58.A,B,C,D 59.A,B,D60.A,B61.A,B,C,D62.B,C 63.A,C,D64.A,B,C,D65.A,B66.A,B,D 67.A,C68.A,B,C,D69.A,D70.A,B,C 71.A,B,D72.A,B,C73.A,B,C,D74.A,B,C,D 75.A,B,C,D76.A,B,C77.A,D78.A,B,C,D 79.A,D80.A,B81.B,C82.A,B,C,D 83.B,D84.A,B,C85.A,B,C86.A,C 87.C,D88.A,B,C89.B,C90.A,C 三、判断题(第91题~第100题。每题叙述你认为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把相应题号下“A” 涂黑,你认为错误的,把“B”涂黑。每题1分,满分10分。) 91.A92.A93.B94.A95.B96.B 97.B98.A99.A100.B 试卷编码:18JL72000000-40107010030001第1页共1页

2010年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技能鉴定试卷及答案

2010年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 岗位技能鉴定试卷原题及答案 一. 证件管理(满分20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2分) 某县烟草营销单位需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为此向该省烟草专卖局提出办理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请,希望省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后,报请国家烟草专卖局进行审批。 问:1、该省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处理该申请? 2、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有哪些? 答:1、省烟草专卖局对某县烟草营销单位提出办理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否具备下列条件:①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③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④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2、(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加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申请人为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经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免税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拍卖业务的企业,或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地市级烟草公司。 第二题:监督管理(8分) 小陈2008年从学校毕业分配到S县烟草专卖局证件部门工作,2009初专卖管理科安排小陈对2008年的证件报表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小陈因新到,不清楚应对哪些资料归档整理,于是向长期从事证件管理工作的老李请教,顺便询问了老李证件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 问:1、老李应指导小陈对哪些证件报表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老李应简要告诉小陈证件报表编制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1、(1)本单位许可证办理、核发及其它统计报表资料;(2)本单位准运证、个人携带证办理、核发及其它统计报表资料;(3)本单位检查证、督察证办理、核发及其它统计报表资料;(4)对报表形成有重要依据作用的其他原始凭证。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理论知识试卷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 二级) 理论知识试卷一、单项选择题(第1题~第60题。每题1分,共60分。每题选择一个正确 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把相应题号下答案字母涂黑。) 1. 用于对拆包后的烟叶片坯按需要尺寸进行分离的工艺设备是指 ( ) 。 A 、烟用加温加湿机械 B 、烟用叶片分切机械 C 、烟用烘丝机械 D 、烟用切丝机械 2. 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保证( ) 。 A 、培训项目计划完整 B 、培训项目顺利实施 C 、培训对象积极参与 D 、培训结果合理运用 3. 卷烟购销合同需方单位收到卷烟后,应在随货同行的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章并存档备查,保存 期限 ( ) 年。 A 、一 B 、二 C 、三 D 、五 4.以下不属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涉烟信息网络领域监管职责的是 ( ) 。 A 、对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网站实行分类监管 B 、负责指导和开展本区域的打击治理工作 C 、同有关网络监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共同打击治理网络涉烟非法经营活动 D 、负责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企业培训对象的 ( ) 性,是指培训内容要针对岗位需要,就知识的更新、技能的提升、态度行为的改变而设置。 A 、实践 B 、多样 C 、全员 D 、针对 6.符合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是 ( ) 。 A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二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B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C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二年内受过一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D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7.清晰定义处理人的职责、权限及工作标准,并辅助以一定的预警提示,体现的是信息化管理的( ) 特点。 A 、精细化 B 、流程化 C 、标准化 D 、系统化 8.比较常见培训方法不包括 ( ) 法。 A 、讲授 B 、角色扮演 C 、案例分析 D 、演示 9.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 ( ) 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 5 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3 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A、0.5 B 、1 C 、1.5 D 、 2 10.以下不属于专卖内管长效机制的主要作用的有 ( ) 。

2018-2019烟草专卖管理师高级技能鉴定试题

2018-2019烟草专卖管理师高级技能鉴定试题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保障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试题资源的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负责试题资源的组织和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鉴定中心)负责试题资源开发的实施和维护。 第三条行业内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及与试题开发有关的所有人员都有保守试题资源秘密的义务。同时,具有对泄漏试题资源的行为、现象进行监督和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承担试题开发工作的省级烟草专卖局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省级鉴定站)的所有人员以及与试题开发有关的其他人员,只对国家局和国家局鉴定中心负责,在试题开发的整个过程中不得将试题擅自用电邮、复制、口述等方式外传。同时任何与试题开发无关的人员不得对试题开发工作进行干涉,不得探询、复制试题内容。 第五条审稿所用的试题样本,由国家局鉴定中心进行复制,审稿完毕后试题样本由国家局鉴定中心进行回收,并将专家的修改意见汇总后交开发单位进行修改。在审稿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将试题样本擅自进行收藏和复制。

第六条试题通过终审并完成修改后,由国家局鉴定中心指导有关省级鉴定站将试题录入到题库资源录入器内。负责试题录入工作的人员必须事先接受保密培训和录入技术培训,国家局鉴定中心须对所有录入的试题进行检查。 第七条试题开发结束后所有试题归入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试题原始底稿由国家局鉴定中心收回后封存或销毁。 第八条国家局鉴定中心、省级鉴定站应加强对试题开发人员的保密教育,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试题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国家局及国家局鉴定中心。 第九条凡发现鉴定试卷泄密的,国家局鉴定中心有权取消本批次鉴定结果。 第十条试题资源保密工作列入省级鉴定站年度考核内容,对出现试题泄漏事件的省级鉴定站进行通报批评,取消3年内参加优秀鉴定站评选资格,并追究省级鉴定站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并由国家局通知省级局给予其相应处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国家局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18-2019烟草专卖管理师高级技能鉴定试题一、进一步夯实鉴定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标准体系,加大鉴定

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师技能-试卷

.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鉴定试卷 注 意 事 项 1. 考试时间:120分钟。 2. 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考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 请仔细阅读题目,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 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内容。 2.B 县烟草专卖局对王某的零售许可证应当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4分) 3.C 县烟草专卖局责令朱某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的期限最长是多少?暂停烟草专卖业 考 生 答 题 不 准 超 过 此 线 考 此 线 地 区 单 位 名 称

务、进行整顿期间,C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加强监管?(4分) 第二题:准运证办理(8分) A中烟工业公司位于甲省乙市,2016年9月1日,根据卷烟购销合同在专卖证件管理系统申办了一份有效期为10天的卷烟准运证,目的地为丙省丁市烟草公司仓库。经甲省乙市烟草专卖局审批后,A中烟工业公司于当日打印了准运证。第二天,A中烟工业公司发现准运证打印错误。在重新打印好准运证后,A中烟工业公司安排小赵携带准运证和卷烟购销合同复印件进行运输。2016年9月10日,卷烟运输至目的地,丁市烟草公司在验货无误后一直没有对准运证进行任何处理。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A中烟工业公司在发现准运证打印错误后,应向哪个机关申请作废准运证?对该作废后的准运证应如何管理?(4分) 2.请指出材料中准运证使用的错误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4分) .

. 第一题:日常检查(15分) 2017年7月底,甲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员小刘利用专卖管理系统、12313接报、日常走访等途径,收集到辖区卷烟市场信息如下: 1.7月2日,县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查获A 物流货运企业无证运输外省真品卷烟15万支。 2.李四7月3日所订购的卷烟,在送货次日检查时发现卷烟实际库存明显少于订购量,经询问得知,卷烟已销售给张三,且李四店内未悬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7年6月8日,张三因多次涉烟违法行为,被甲县局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许可证于当日注销,但在74日检查时,发现店内悬挂有李四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为李四租给张三,租赁协议上约定租金为每月500元,店内摆卖的卷烟系从其他持证户处购进。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运用“APCD ”工作法,对小刘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对应分类。(分类与信息未对应的,该项不得分,6分) 2.根据“APCD ”工作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卷烟非法流通情况,检查人员应如何处置?(4分) 3.甲县局稽查大队在制订8月份市场检查计划时,把张三列为关注“点”,请简要说明理由。(2分) 4.对举报A 物流货运企业非法运输卷烟的行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与其他执法部门 考 生 答 题 不 准 超 过 此 线 地 区 姓 名 单 位 名 称 准 考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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