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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评审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评审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评审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评审暂行办法

第一条奖励项目评审总则。为使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的评审工作体现科学、全面、公正和可操作性,根据《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奖励办法》、《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评审工作规则》,借鉴常用的项目评价方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奖励项目评审范围。奖励项目评审,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奖励办法》中明确的申报条件,不在其列的原则上不进行奖励项目评审。

第三条奖励项目评审指标。根据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的奖励项目,采取用5项通用评价指标(可在个性化评价指标中建议增加2项评审指标)进行细化、量化评审。

(一)奖励项目的通用评价指标

1、奖励项目的成功度(有无)分析评价;

2、奖励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资源成本对比分析评价(资本经营及非经营性收益,要剔除资本成本和原始投入,用行业平均资本收益率核算);

3、奖励项目的对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分析评价;

4、奖励项目的难易程度分析评价;

5、奖励项目实施的影响(公司内部影响和社会影响)分析评价。

(二)奖励项目的个性化评价指标

1、奖励项目的非客观机遇分析评价;

2、奖励项目的主观作用(非职务因素)分析评价;

3、奖励项目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对生产能力的影响分析评价;

4、奖励项目的对公司经营和资金流的贡献及时效分析评价;

5、奖励项目总的持续作用分析评价(包括经济效益、组织机构、生命力、影响力等)。

第四条奖励项目评审步骤。奖励项目评审主要有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由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与专项奖评议委员会共同对申报奖励项目的申请报告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在充分讨论基础上,对申报的奖励项目进行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入围。

第二步,对入围的奖励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由申报者本人或相关单位提供申报奖励的祥细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尽职调查小组对其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核。

第三步,由尽职调查小组对每个申请奖项形成专题调查、审核报告,分别向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专项奖评议委员会报告调查、审核情况。

第四步,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或专项奖评议委员会对每个申报奖项的调查、审核情况进行审议,就有关问题听取申报人的说明,进行质询,并征求申报人及相关人员对选取个性化评审

指标的意见。

第五步,由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或专项奖评议委员会根据对每个申报奖项的调查、审核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增加个性化评审指标及其所占权重,进行量化评定。

第五条奖励项目评审方法。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或专项奖评议委员会依据通用评审指标和选定的个性化评审指标,每个奖项采取由每个评委对每项评价指标按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见附表),由秘书汇总,向评审委员会报告汇总结果。

第六条研究综合调整系数。突出贡献奖的综合调整系数,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每个项目汇总得分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对每个申报项目提出综合调整系数的具体建议。

第七条奖励项目评审结果及应用。每个奖励项目的评审汇总结果在80分以上(满分100分)优秀奖项;在60—80分为推荐奖项;在60分以下不作推荐,向申报人通报评审结果。优秀奖项和推荐奖项,由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或专项奖评议委员会形成专题评审报告,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核准,由董事会审批决定奖励事项。

第八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2006年度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奖励的评审及提请复议的奖励项目评审。

附件:1.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评审表

2.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评审结果汇总表

年月

附件一

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评审表

附件二

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奖及专项奖评审结果汇总表

说明:有个性化评审指标时,按5项通用评审指标等分×80%+个性化评审指标×20%计算。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团队,规范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考察、聘任、问责,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层、集团公司部门中层、二级企业管理层、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要及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管理干部的层级划分 第四条管理干部选拔、组织考察和聘任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原则; (三)务实创新、民主集中原则;

(四)权责对等、效益优先原则; (五)综合评价、群众公认原则; (六)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管理干部晋升原则 (一)必须和岗位的要求结合起来。晋升必须严格考评,有业绩支持,有能力评估,并根据公司发展计划,按岗位编制配备。 (二)职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能积极培养人、有继任/储备人才的管理干部优先考虑晋升。 (三)一般不跳跃提升,只有特别有能力的管理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到集团公司总部工作的管理人员,有五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方式: 管理干部选拔原则上推行竞聘上岗,并经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七条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管理干部空缺或任职期满等情况,编制管理干部竞聘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竞聘者报名; (三)对竞聘者资格审查; (四)符合条件竞聘者参加公开竞聘演讲; (五)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依据民主测评及年度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初步拟定聘任侯选人。 第三章组织考察 第八条考察管理干部,要按照选拔聘用条件和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九条考察管理干部,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条考察管理干部的基本程序 (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二级企业党总支委)和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考察。 (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三)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向公司报告。 第十一条对选拔任用的管理干部,考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四章研究决定

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我厂岗位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场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考核在收入中的突出作用,结合我场实际,参照外地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发放的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向责任重、技能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效率、服务水平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 (五)坚持岗位职责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场属机关各部门、局委和场供事业单位的职工,凡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岗发放工资的人员,均属发放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 (一)场部机关各部门、局委、场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勤、勤杂人员,均以现岗位确定套入附表(一)标准;场部机关、局委及场供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附表(二)标准;双重职务者就高套入。 (二)岗位补贴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场任职文件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以场重新核定的职数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岗位变动时,从到岗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补贴。其它职工岗位变动后,由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岗位补贴的变动手续,由场劳动保障办负责审核。 三)本项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月最低工作时间为21 天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岗位补贴

(一)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用的人员,无岗人员; (二)自动离职、自谋职业及挂靠的人员; (三)受刑事拘留、行政审查未做结论的人员;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 (六)因其它过失,经场研究决定取消补贴的人员。 五、下列情况应减发、停发补贴 (一)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除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补贴。 (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 次者,应在当月扣减1 天的岗位补贴;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的3 倍扣减补贴,连续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的,从正式通知到本人的次日起停发补贴。 (四)长期(6 个月以上)带职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一)教育系统按在岗在职公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人数人均补贴80 元/月。 (二)小车班司机的定额工资增加20% ;计量工资另行制定。 (三)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场批准的内退人员,可按原岗位比照《场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人员加发综合补贴的通知》(场字〔2004 〕号160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2014年8月15日修订)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的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任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管理岗位人员的事 业心和责任感,现就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聘免及考核 管理规定如下: 一、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聘用的原则和要求。 选拔、推荐、聘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做到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真正把懂经营、善管理、有知识、组织 领导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有群众威信的职工选拔到 管理岗位上来。 二、中层干部聘用的程序和方式。 (一)、由公司领导提出人选,分管领导负责考核,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然后提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任职条件、管理岗位职数,经 总经理提议,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可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自 我推荐的方式竞聘中层干部岗位。 (三)、党组织、工会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任免,按有关规 定的程序、权限执行。 三、中层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的内容。 1、部门责任人的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领导能力、责任意识、

执行能力和团队建设。经营业务部门,主要考核经营收入、利润额 和安全生产、职工队伍精神面貌; 2、部门副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敬业精神、执行能力、工作实效、协作配合和群众威信等。重点考核敬业精神和工作实效。 (二)、考核组织和方法。 1、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2、日常绩效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中层干部本人述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中层干部和职工代 表评议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和形式。 1、日常绩效的考核。采取定量指标考核和定性指标考核相结合、关键指标考核和辅助指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措施按照公 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2、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的考核。 (1)进行半年、年终或任期届满工作总结。部门正职、副职首先要在本部门述职;年终时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分别在公司职工大 会上(或在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部门选派的职工代表 参加的会议上)作工作总结报告。 (2)民主测评。 ①通过中层干部述职,现场即时进行民主测评。 ②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各部门

关于设立2013年度突出贡献奖

关于设立突出贡献奖奖项的通知 各事业部、控股公司、各部(处):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促进年度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鼓励员工挑战更高的工作目标,为公司经济效益增长作出积极贡献,公司决定设立年度突出贡献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新产品开发成果奖 项目定义:自行立项研制成功并投入生产的对公司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的新产品,拥有一定的专利数量。 2.新业务拓展奖 项目定义:进入之前从未进入的市场或两年内未发生经营行为的市场均属新业务。 3.海外市场开拓进步奖 项目定义:开发海外市场或海外市场业绩显著提升。 4.案例分析及流程改善奖 项目定义:工作中发现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的业务流程,给经营管理工作带来损失,经分析问题,给予纠正或找出替代方案并运行良好。 5.管理创新成果奖 项目定义:通过更新管理理念、改善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在工作效率提升或支撑经营目标实现方面,以及组织气氛建设有效性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6.收益项目突出成果奖 项目定义:工作中运用专业知识或技能经验,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调配使用资源,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超额实现收益目标或节约成本。 7.总经理项目奖 日常经营管理中,工作表现突出,获得一致好评,经领导审批认可。

备注: ①总经理项目奖可随时发现随时奖励,但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元,由部门或分管领导 提出,总经理批准,及时兑现。 ②符合公司《战略项目管理办法》文件中规定的项目立项的不在以上1-7项中奖励。 ③对于政府资助类项目奖励的按取得政府资助奖励金额的5%为限,若通过中介申报, 奖励金额为1%。 ④以上所有奖项(含战略管理项目)奖金须纳入工资总额预算。 ⑤如申报奖项单位/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纪行为等情形,公 司将保留撤消相关奖励的权利。 (二)奖项申报与审批 1.奖项申报 各单位如需申报奖项,应依据奖项要求,提交奖项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奖项类型、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项目效益或业绩等内容(见附件表格)。 2.奖项申报时间 当年度12月初提交申报材料(财务快报出来后一个月内颁发奖项)。 3.申报材料受理与审批 以上1-6项奖评选机构为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初审、呈报领导班子会等,第7奖项总经理项目奖具有即时性,随时发现随时奖励。审批依据为所提报资料。 (三)项目奖励 1.奖励对象及分配额度 奖励对象为部门或项目组,根据参与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奖励金的分配。 2.奖励金来源 各事业部、控股公司获得突出贡献奖时,其奖励金的支出不应影响当年度的预算经营指标的实现。各职能部(处)的突出贡献奖由本部统筹,在预算中统一列支。 附件:《年度突出贡献奖奖项申报表》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干部管理条例

干部管理条例 1 总则 1.1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干部工作纪律及作风建设,规范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干部的培养发展和自我提高,特制订本条例。 1.2适用范围 本条例参照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制订,适用于公司在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是指:公司现行组织机构中,一级组织架构所对应部门的(副)部长、(副)主任以上级别的领导干部。 2 工作纪律作风建设 2.1基本要求 2.1.1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1.2发扬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识大体、顾大局,不利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 2.1.3坚持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1.4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积极宣传、推行和不断实践企业文化,努力构建学习型干部队伍。 2.1.5遵守国家、公司各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员工反映的问题有权向组织部门说明和申辩。但不得刁难、打击报复反映意见的员工,否则,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理乃至移交上级机关处理。 2.2遵守考勤与休假制度 2.2.1自觉参与考勤,严格按照作息规定按时上下班。

2.2.2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类学习或会议,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 2.2.3因公外出或出差前,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或《出差登记表》,按以下层级履行报告程序: a.公司总经理因公出差或离开本市区,出行前需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出行,回司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总经理外出,应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临时主持工作。 b.公司副总经理因公外出在本市区内的,出行前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因公外出离开本市区的,出行前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由总经理报告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回司后均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c.公司中层干部因公外出,本市区且1天以内的,出行前和回司后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外出1天以上(含1天)或离开本市区内的,须向总经理报告。 违反上述报告程序者,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若对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其本人相应责任。 2.2.4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期间,行程安排变化或差旅地点发生移动时,应报告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由主管领导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用或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2.2.5领导干部个人请假,需按公司有关规定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领导干部节、假日及休假期间,离开本市区的,需报告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并在人事行政部登记去向。没有履行登记手续的,一经查实,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时扣罚当事人2-5分。 3 工作考核与评价 3.1工作总结与汇报 3.1.1各部门负责人每周一9:00前须将本部门上周工作总结及本周工作计划发送人事行政部,并抄送主管领导。由人事行政部汇总后,呈报总经理。

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

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员工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进行嘉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全体员工(包括临时用工)。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三条获得突出贡献奖的条件: (一)在工作中,积极创新、率先采用新技术、新成果,使公司效益有显著地增加; (二)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工作程序,使工作效率有较大地提高; (三)及时避免重大恶性事故(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报损、火灾等导致公司严重损 失)发生; (四)为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其它行为(如重大改革、融资、引进项目等)。 第四条员工的突出贡献奖由集团的突出贡献奖评定小组评定。集团突出贡献奖评定小组由集团总裁、集团副总裁、公司总经理组成。 第五条每年度评选一次突出贡献奖。 第六条突出贡献奖推荐评审程序: (一) 凡符合第三条所述条件的员工,均可由集团各级领导提名推荐或自荐;

(二) 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于每季度末的10个工作日前将《突出贡献奖申报表》交至集团综合部; (三)集团综合部对申请突出贡献奖的原因进行核实,将《突出贡献奖申报表》递交至集团突出贡献奖评定小组,由突出贡献奖评定小组确定获得突出贡献奖人员名单,并决定奖金等级。 第七条突出贡献奖的奖励办法: (一)以全年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 %作为当年突出贡献奖的奖金; (二)突出贡献奖的奖金分为四个等级,以获奖本人的月工资额(不含各项奖金)为基数; 1、特别奖 由集团总裁确定。 2、一等奖 (1)由于工作中积极创新,使公司效益有显著增加在10万元以上; (2)因避免重大恶性事故,挽回公司损失在10万元以上; (3)为集团融资50万元以上; (4)引进项目,年产值在30万元以上。 一等奖金:为本人月工资额的300%。 3、二等奖 (1)由于工作中积极创新,使公司效益有显著增加在6万元以上; (2)因避免重大恶性事故,挽回公司损失在6万元以上; (3)为集团融资30万元以上; (4)引进项目,年产值在20万元以上。 二等奖金:为本人月工资额的200%;

岗位津贴制度

蓬莱市虎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津贴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1号公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为执行国家关于岗位津贴的有关规定,根据鲁劳社[2006]70的调整,切实落实员工的相关待遇,提高工人的工资收入,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矿山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建立岗位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 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岗位津贴的种类及标准 岗位津贴包括: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 (一)井下津贴 1、井下采掘工:30元/工; 2、井下辅助工:30元/工。 3、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 (二)中餐补贴:8元/工。 每班中餐补贴由公司每月支付给职工个人。 (三)夜班津贴 1、前夜班: 10元/工; 2、后夜班: 12元/工。

(四)高温津贴 1、工作场所33度以上的劳动者:20元/工。 三、通讯信息费、交通费津贴 (一)、通讯信息费: 1、发放范围。主管以上人员和部分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的特殊岗位人员。 2、定额标准。总经理500元/月,副总经理300元/月部门经理150元/月、主任工程师120元/月、主管100元/月、综合管理部小车司机及其他50元/月。 (二)、交通费: 1、发放范围。居住在莱州、招远、栖霞市区、蓬莱市区、烟台市区的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主管。 2、发放标准。居住在莱州市区域的每人每月300元;居住在招远区域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栖霞市市区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蓬莱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居住在烟台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 (三)、有关规定: 1、交通费发放,必须由个人提供有效、合规的票据,在定额范围内由财务部负责据实报销(每季度末报销一次)。 2、通讯信息费发放,由办公室根据发放标准于季度末统一采购充值卡,发放到相关人员。 3、享受通讯费的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四、属下列人员之一者,从当月起停发津贴补贴 1、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人员;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我厂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场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考核在收入中的突出作用,结合我场实际,参照外地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发放的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向责任重、技能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效率、服务水平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 (五)坚持岗位职责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场属机关各部门、局委和场供事业单位的职工,凡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岗发放工资的人员,均属发放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 (一)场部机关各部门、局委、场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勤、勤杂人员,均以现岗位确定套入附表(一)标准;场部机关、局委及场供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附表(二)标准;双重职务者就高套入。 (二)岗位补贴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场任职文件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以场重新核定的职数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岗位变动时,从到岗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补贴。其它职工岗位变动后,由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岗位补贴的变动手续,由场劳动保障办负责审核。

(三)本项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月最低工作时间为21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岗位补贴 (一)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用的人员,无岗人员; (二)自动离职、自谋职业及挂靠的人员; (三)受刑事拘留、行政审查未做结论的人员;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 (六)因其它过失,经场研究决定取消补贴的人员。 五、下列情况应减发、停发补贴 (一)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除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补贴。 (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应在当月扣减1天的岗位补贴;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的3倍扣减补贴,连续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的,从正式通知到本人的次日起停发补贴。 (四)长期(6个月以上)带职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教育系统按在岗在职公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人数人均补贴80元/月。 (二)小车班司机的定额工资增加20%;计量工资另行制定。

干部管理制度确定版

干部管理制度确定 版

干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打造职业化管理团队,为企业发展培养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阿波罗公司及旗下所辖所有分子公司。 三、管理职责 1、董事会:负责本制度审批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执行; 2、副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核及监督执行; 3、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和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 4、各级管理干部:负责按本制度要求执行各项工作。 四、定义 干部是指在工作中履行组织、计划、沟通、协调、控制和激励等职能,对其它员工进行管理,并对部门的业绩进行直接负责的管理岗位人员。在公司职级中,具体指主任级及以上岗位人员。 五、具体内容 1、选拔及任命 1.1干部队伍的选拔严格按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标准进行,并按对应流程进行 综合评估后才可定为候选人; 1.2干部候选人在筛选时,须严格对其价值观和职业素养进行评估,价值观和 职业素养不匹配的,严格拒绝录用; 1.3 干部候选人正式任命前需进行公开演讲和答辩,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评 审团对其进行评估;

1.3干部的任命须经综合管理部综合评估后,提报副总经理审核,经董事会批 准后正式任命。 2、培训 2.1培训作为组织的发动机,是保证员工胜任工作岗位的有效手段之一,管理 干部既是受训者也是培训讲师,承担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2.2管理干部须主动担任公司培训内训讲师,积极主动分享管理经验和知识、 技能,并积极收集培训素材、开发培训课件; 2.3 管理干部须根据岗位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级培训,应达到岗位要 求的培训积分值; 2.4 综合管理部负责培训体系构建和培训组织实施,并建立培训干部的培训档 案(培训积分卡)。 3、目标制定与结果提报 3.1目标制定。干部人员每月28日前,须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月工 作目标和计划,详见附表《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 3.2干部人员的工作总结和计划须与直属上级进行沟通,结合公司阶段性工作 目标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部门的工作目标,原则上,工作计划须包含部门重点例行工作和专项改进工作; 3.3干部人员的《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须提报直属上级、综合管理部总监、 副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其中副总经理《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可直接提交董事会成员; 3.4 逾期未及时提交《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由稽核部进行稽查,对当事 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告;

(完整版)公司突出贡献奖励办法

公司突出贡献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为增加公司干部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效率和工作效率,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作出积极贡献,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凡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现代化管理、新产品开发或引进、产品销售、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等方面,为公司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重大荣誉的,均可视为有突出贡献,并予以奖励。 第三条:实行对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员工进行奖励,应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第二章政治思想工作 第五条:为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在经济工作中的保证作用,建设一支思想觉悟高、技术精、纪律严、作风好的员工队伍,对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干部员工给予奖励。 1.加强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大力弘扬正气,把错误思想行为及时有效解决在萌芽状态的。 2.勇于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和违法乱纪分子,为企业和社会 1

争得荣誉和贡献的。 3.为维护国家企业财产安全,见义勇为从而避免国家企业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第六条:政治思想工作方面的奖励方式按贡献大小,分别给予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一次性奖金100—2000元。奖励等级及超过2000元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评议确定,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第三章企业管理 第七条:凡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及手段取得显著效果,均可作为管理效益给予奖励,其内容包括: 1.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2.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新的或者改进原有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 3.加强经济核算,在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定额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4.开展物资综合利用、代用、修旧利废、调节处理积压物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5.通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在提高产品质量等级、降低废品率和 2

班主任工作岗位考核和津贴发放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班主任工作岗位考核和津贴发放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班主任是学生的直接管理者,应该经常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为全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准确信息。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真正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思想,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科学客观地评价班主任工作的质量,依据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特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一、班主任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工作 1、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政治学习或班会每周不少于一次,确保班级稳定。做好本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在军训、实习、就业等各阶段思想教育工作。努力使本班成为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班集体。 2、认真做好班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班级凝聚力。 3、加强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安全事故的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 4、班级无恶性事件发生(主要指恶性打架、打群架、或因其它构成刑事案件的)。 (二)班级管理 1、班级档案齐全(含花名册、考勤表、学生住宿情况及联系方式、学籍卡、课程表、班级各层次学生干部及党员、入党积级分子、团员名单和相关考核材料、评优及处分文件材料等),记录详细准确。 2、学生流失率、交费率不低于学校规定的要求。 3、经常下班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巡视检查课堂、升国旗、课间操、宿舍卫生、早操及晚自习情况,每周检查早操、课间操、晚自习,学生宿舍各不少于二次。对迟到、早退、旷课、夜不归宿学生能够及时教育、批评处理。 4、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评定及学校布置的各项评优工作,做好学生各学期、各学年鉴定。 5、积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无弃权。 6、经常深入课堂,与任课老师联系沟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对班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注意优秀生的发展与培养,对学习差的学生进行督促和帮助,指导班级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高班级的学习成绩。 (三)其他 1、积极参加班主任会议,进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通过各种方式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交换学生在校的学习、思想情况,密切家长和学校的配合,共同开展对学生成长进行教育。 二、专兼职班主任月考核 月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安全考核两项内容。 (一)日常工作考核 1、日常工作(满分100分) (1)两操:要求专职班主任每周准时跟班出早操5次、出课间操5次,每次得1分(周10次得10分;按月4周得40分)。兼职班主任每周准时跟班出早操2次,出课间操3次;每次得3分(周5次得15分;按月4周得60分)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没有出操时,班主任也要求签到。 (2)晚自习:专职班主任能检点学生上好晚自习,每次得2分(周5次得10分,按月4周得40分)。兼职班主任能检点学生上好晚自习,每次得3分(每周2次得6分;按月4周得24分)。

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为更好的落实和执行《干部管理条例》,特制订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管理干部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30%绩效工资,第二次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第三次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1、出现迟到、早退、无条(证)外出,缺勤而事先未获得批准者; 2、在上班时间内聚众聊天、打牌、下棋、睡觉、玩手机、打游戏、吃东西、无故离岗、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和视频者; 3、对本部门员工假期、加班申请、考勤记录审核不严; 4、酒后上岗者(除陪业务客户或经领导批准外); 5、检查出本人所管理辖区内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者 6、因本人原因工作未及时交接到位给公司及他人造成损失者; 7、检查出本人所管理辖区内的有垃圾的; 8、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 9、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中出现打电话、说话、看电子书、打游戏、睡觉等扰乱活动纪律行为者; 10、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读书、培训活动或累计两次无故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 11、不服从上级管理,用言语顶撞上级者,或是用冷暴力消极怠工者; 12、集团经理办公会、生产管理会议安排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者; 13、一个月内不组织召开部门例会或车间晨会者; 14、利用职务影响力,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15、监管不严,部门出现失盗,给公司造成2000元以下损失者; 16、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出现批量废品,一批次价值在3000元以下者; 17、把关不严,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复采购,给集团造成2000元以下损失者; 18、审核、把关不严,经手签字事项出现问题,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 19、部门间协作出现推诿扯皮,不敢担当者; 20、部门员工出现违规操作,损坏公司财物损失额在1000元--3000元者;

特殊贡献奖管理办法

特殊贡献奖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求,增强企业活力,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和部门的积极性,使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为企业建言献策,助推企业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团队 第三条奖励类别及标准 1.特殊人才推荐: 特殊人才推荐旨在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公司人才引进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吸收优秀员工,形成良好的用人环境。人力行政部根据引进员工的实际情况,对推荐者给予奖励。引进员工为公司定义的特殊人才,引进员工通过面试且顺利转正后,推荐者方可享受此奖项,奖励金额1000元。 特殊人才是指本公司特别需要的、本地人才市场招聘非常困难或招聘不到,具有特殊管理水平的管理人才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以高于本公司规定薪资才能招聘到的人员,如战略研究人才、创新型市场营销人才、资本运作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特殊工种人才等。对于公司具体何种岗位属于特殊人才的界定,以总经办和人力行政部共同意见为准。 2.合理化建议: 合理化建议旨在鼓励员工积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发扬主人翁精神。员工建议被采纳后,对企业整体经营与管理有一定贡献,年节约或创造价值5万元以上或建议能对劳动环境的改善、成本下降、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发挥较为明显的作用;或能在较大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影响整个公司的经营管理),奖励金额2000元。 3.政府关系作用: ⑴公司员工通过与政府的特殊关系给公司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如减少按规定必须缴纳

的政府罚款。奖励金额等于减少额的10%; ⑵公司员工通过与政府的特殊关系给带来了较大经济效益或给公司节省了费用。比按常规少得多的时间和费用完成了相关任务。奖励金额等于为企业增加效益的金额(或为企业减少损失的金额)的10%。 4.突出贡献项目: 突出贡献项目指年度可计算效益的不少于10万元,或难以计算效益但得到总经办一致认可的改善项目。获得突出贡献项目奖励的条件如下: ⑴对节约原辅材料或降低价格、或对废物利用取得突出成绩或获得突出价值者; ⑵对作业方法所做的改善足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务或材料成绩突出者; ⑶对设备、治具、工具的改善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突出者; ⑷对环境作业的改善或商业洽谈业绩突出者; ⑸在技术应用、管理方面为公司利润大幅创收或节约成本做出突出成绩者; ⑹对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绩突出者; ⑺有研究、发明创造,对公司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⑻及时避免重大恶性事故(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报损、火灾等导致公司严重损失)发生作用者; ⑼其他具有特殊贡献者。 凡符合上述突出贡献项目奖励的条件之一的员工/团队,均由部门经理(含)以上领导提名推荐或自荐,并将项目改善详细情况及改善前后对比列出。对需要进一步核实项目改善效益情况,当事人如不配合者,作为放弃突出贡献项目奖励评定资格处理。经相关管理部门评定通过者,将根据突出贡献项目效益情况而奖励2000-15000元。 第四条评定程序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特殊贡献奖推荐表),或由公司各部门提交候选人推荐材料至人力行政部。 2、人力行政部对奖项的申请或推荐材料进行内容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提交至总经理审批。

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体现薪酬的公平公正性,针对部分岗位在特殊环境或条件下的额外付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津贴的种类】公司目前实行的岗位津贴包括两大类: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包括夜班津贴、值班津贴、节日津贴、驻外津贴;2、年功性津贴:工龄津贴。 第二章夜班津贴 第三条【适用对象】适用于长期性从事夜班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质检员、生产大班长岗位。 第四条【夜班津贴的种类、标准】 前夜班:10元/班(20:00-24:00); 后夜班:20元/班(00:00-8:00); 全夜班:30元/班(20:00-8:00) 第五条【执行时间】5月1日-9月30日,执行后夜班、全夜班津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执行前夜班、后夜班、全夜班津贴。 第三章值班津贴 第六条【适用对象】适用于因工作需要,经常性延长工作时间或应急处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任务超过1小时的情形,具体发放对象包括:仓储组仓管员、机修/电工、内勤、行政司机。 第七条【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电话或手机畅通;

2、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进行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工作岗位,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值班津贴标准】 第四章节日津贴 第九条【适用对象】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当天正常上班的员工,公司原则上鼓励在当月其他工作日进行换休,此外,公司同时给付节日津贴,作为因不能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给付的额外津贴。节日津贴适用对象包括:职能人员与生产车间工人。 第十条【节日津贴标准】职能人员100元/日,生产车间工人50元/日;采取倒班制的员工,法定节假日当天时段包括:00:00-24:00。第十一条【节日值班安排】公司鼓励员工保证合理休息时间,法定节

部门突出贡献奖及优秀员工、优秀部门和优秀管理者奖金使用办法

部门突出贡献奖及优秀员工、优秀部门和优秀管理者奖金使用办法 一、总则 1.1 目的 为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 高的价值,特制订部门突出贡献奖及优秀员工、优秀部门和优秀管理者奖金(下简 称“奖金”)使用办法。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 XXX 总公司及分公司 1.3 使用形式 突出贡献部门、优秀员工、优秀部门、优秀管理者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评选;奖 金使用不拘泥于形式。 二、本奖金使用规定 2.1 奖金额度 (1)每月评选一次部门突出贡献奖,奖金额度由人事部确定。 (2)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员工、优秀部门和优秀管理者,奖金额度由人事部确定。 2.2 奖金申领 (1)总部人力资源部评选出突出贡献部门、优秀员工、优秀部门、优秀管理者,以邮件或奖金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并抄送财务部VP和营运经理。 (2)优秀员工奖和优秀管理者奖奖金:计入员工工资并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无需申领。(2)部门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部门奖奖金:申请人持总部人力资源评选结果邮件或者奖金条及相应金额的发票于财务处进行报销。 2.3 奖金发票管理 申领奖金须使用正规发票,发票抬头应为公司全称,且仅限于交通费、办公用品、 住宿费、会议费、通讯费。 三、奖金的监督与检查 (1)总部人力资源部对评选的突出贡献部门、优秀员工、优秀部门、优秀管理者第进行公示。 (2)内部审计部门对奖金申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四、奖金账务处理 (1)申请人按发票内容填写《费用报销单》 (2)财务按照发票内容录入会计分录,用U8系统项目辅助核算记录奖金金额。 例:北分黄页报销本奖金,使用发票内容为交通费 1) 填制销售激励费科目时,按照发票内容选择团队建设费的费用类别(发票内容限于交通费、办公用品、住宿费、会议费、通讯费),选市内交通费。 五、奖金资料保存总部人力资源评选结果邮件和奖金条应标明会计凭证号码,与会计凭证分开保存。 六、附则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同时与此相关的执行办法作废。 财务部

温州大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

温州大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国人部发[2006]56号)、《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和《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岗位津贴分配的新型模式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建设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岗位津贴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突出岗位、按岗取酬”的原则,逐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整体优化人员结构。 (二)坚持“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兼顾效率与公平,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与学校办学效益挂钩,建立固定工资与岗位津贴双轨运行的分配制度。 (三)坚持“职责分明、责酬一致”的原则,全面推行校院两级管理,明确校院两级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津贴分配经费总额切块、动态包干的分配办法,强化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 (四)坚持“总量控制、稳步增长”的原则,建立岗位津贴的正

常增长机制,确保岗位津贴在学校财力承受范围之内,并使学校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岗位系列和等级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分类,学校设置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四个系列,学校依据总量控制与结构比例控制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岗数和各岗位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 (一)教学科研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设11个等级。一级岗位最高,十一级岗位最低。 (二)管理岗位 学校管理岗位设置10个级别,即管理岗位一级(正校级)、管理岗位二级(副校级)、管理岗位三级(党委委员、校长助理)、管理岗位四级(正处级)、管理岗位五级(副处级)、管理岗位六级(正科级)、管理岗位七级(副科级)、管理岗位八级(科员1级)、管理岗位九级(科员2级)和管理岗位十级(见习岗位)。 (三)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分为一级岗位(正高级)、二级岗位(副高级)、三级岗位(中级)、四级岗位(初级)、五级岗位(员级、见习人员),共5级。 (四)工勤技能岗位分为一级岗位(高级技师)、二级岗位(技师)、三级岗位(高级工)、四级岗位(中级工)、五级岗位(初级工)、六级岗位(普通工和见习人员),共6级。 三、教职工收入的构成 教职工的收入由档案工资、岗位津贴和学习活动费三部分组成。档案工资由学校根据国家人事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津贴(税前)由基础津贴和绩效津贴构成,根据本办法进行分配;教职工的学习活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内容提要: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对全区机关环节干部、企业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任人为贤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5.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度 1.推荐干部要遵循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推荐干部。 2.组织推荐,必须经过严格的组织考核和集体讨论通过,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成员负一般性责任。组织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其程序是: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填写推荐票、统计推荐票,经过综合分析和集体讨论,最后确定考察对象。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群众推荐,通过10人以上联名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半数以上群众联名,推荐者负同等责任;个人推荐,推荐者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必须负责任地向干部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者负全部责任。 3.在干部推荐中,对属于了解不深,考核不细造成的失真、失误,要对推荐者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对属于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推荐者相应地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五、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 1.干部考察工作实行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安排整个考察工作,并对考察的内容、程序、结果负总责。 2.干部考察要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3.在干部考察时,以德、能、勤、绩、廉为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即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其主要程序是: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填写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组按考察内容,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党委会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5.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束后,要对考察对象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6.考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严明的纪律,坚持四不准,即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漏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7.党委对考察干部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工作,对考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同时对考察人员追究责任。 六、干部讨论决定工作制度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考核组逐个介绍领导职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对在考察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到50%以上或不称职达到30%以上的拟任人选坚决不聘用。 2.与会人员进行讨论酝酿。 3.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七、干部任职工作制度 1.对拟任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党委下发聘任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同时办理兑现工资手续。任职时间从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同时填写干部聘任审批表,连同聘任令,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备案。如果在公示期间有署名举报的,或匿名举报且事实清楚,有据可查的,党委应组成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是否聘任,同时将调查问题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2.由党委领导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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