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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v2.0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部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综合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综合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年会同综合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综合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 (一)购置原则 综合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或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需要重新购置的,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统一购

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综合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入库入账。 所购固定资产由综合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薄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综合部确认所购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给予付款。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部相互调拨时,需经综合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与部门之间办理转移手续留档备案。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和调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无形资产管理规定

无形资产管理规定 篱—章总则 第—条为规范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对公司在经营无形资产过程中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控,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无形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无形资产为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等。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第三条公司外购、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及通过接受捐赠、调拨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界定为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均属公司。 第四条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可被证实流入企业,并能在评估中合理估计和确认。 第五条无形资产按形态和性质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知识型:专利技术、驰名商标、计算机软件; (二)权利型:土地使用权、矿产开采权、租赁权、特许经营权、房屋的开发经营权、房屋使用权、转让权; (三)行为权利型:烟草专卖权、进出口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建筑与锅炉的设计、购销合同; (四)资源型:商誉权、人力资源权; (五)外购型: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各种特许权; (六)投入型: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名称、技术秘密和各种特许权; (七)有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有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著作权的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五十年、合同规定的年限、租赁权; (八)无期限:商誉权、技术秘密、商标权虽然规定有效期为十年,只要企业不放弃其权益,可以多次续展,成为永久无形资产; (九)法定型: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十)公司内部无形资产的界定:冠名权、图形、徽标、形象标识、配方、企业名称、发明工艺、品牌。 第六条无形资产计价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公司按购入方式采取两种计价方法: (一)单独购入的,按买价(含进口税和不能退还的购货税款)、法律服务费、中介机构的评估费计价; (二)无形资产随同其他资产—同购入的,按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确定。第七条无形资产根据来源不同,按以下标准进行确认及初始核算: (一)购入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出的总价款作为入账价值,包括价款、律师费、评估费等支出;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协议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金额或评估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四)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债务人的账面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五)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六)自主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

万科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制度(MHKG-CW-ZD-001)

1 目的: 为了增强集团资金管理的规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万科控股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3 定义: 3.1资金收支计划管理:是指集团对现有资金及未来一年(年度计划)或未来一 个月(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资金流入、流出等资金全过程的计划管理。 3.2资金收支计划:是集团以计划表格形式下发的执行文件,是各子公司年度承 包经营责任制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也是集团考核各级领导的一项指标。 4 职责: 4.1集团财经部: 4.1.1 作为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资金收支计划对子公司 进行资金管理。 4.1.2培训和指导各下属子公司正确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督促、检查各下属子公 司资金收支计划编制的进度。 4.1.3 负责审批后资金收支计划的下发及经审批资金的调度。 4.1.4分析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执行的差异情况,督导子公司切实执行资金收支 计划。 4.1.5 根据各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报告,编报集团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并提交集团高层领导。 4.2 子公司财经部: 4.2.1负责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资金支付各项工作。 4.2.2 组织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的编报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资金收支计划编制 进度。 4.2.3 汇总编制子公司总资金收支计划并提交集团财经部。 4.2.4 监督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集团财经部提交财务资 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差异分析报告。 5 程序及容 5.1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原则: 5.1.1量入为出,整体平衡原则;需要兼顾集团整体及子公司的现金流,保证集 团整体现金流入、流出的合理统一。 5.1.2精益求精:以项目目标成本为基础,以实际收支、相关合同为依据,编制 年度及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确保资金收支计划的准确、严谨。 5.1.3实事:不得虚报、瞒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容及需求,不得拆分单笔资金支 出,不得将当月超出收支挪到下个月资金收支计划,当月发票必须当月做

公司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内容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不作为固定资产的备品备件等,如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其实物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条为了明确划分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内容,便于核算和监督,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折旧及方法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折旧方法,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公司现行政策如下: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均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3%))/预计使用年限*100% 第五条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确定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如下表)。 第六条公司有关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经董事会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七条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然后按照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八条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九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第十条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十一条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对于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对于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应按月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正确计提,不准多提、少提或漏提,保证及时足额提取各项折旧。 第三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十二条公司应于年度终了前组织专业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证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第十三条盘盈的固定资产,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做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四章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十五条无形资产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规定,并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评估价)计价。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单位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市、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审批综合流程图 限额以下 国有资产配置审批流程图 ;买价值1万元以下、以及用其他资金购置资产的购置事项。 资产配置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需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预算金额、经费来源等;

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说明;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审批流程图 用财政拨款及结余资金对外投资,不得投资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 资产对外投资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对外投资资产的品目、数量、金额等; 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自身或无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 3、产权权属证明及价值凭证; 4、可行性论证报告等; 5 、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核查(债权核销)工作流程图 ( 1 、正式文件;

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工作报告(清查基本情况和结果)、数据报表、需处置的资产损益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的审计报告等;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审批流程图 务(含执法执勤)用车、股权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事项,以及原值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处置事项。 资产调拨(划转)需提交的材料 1、调拨(划转)申请文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一)》; 3、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而移交资产的,须提供相关批文和单位的资产清查情况以及相关报表;

万科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结构(P10) 1、垂直化管理组织结构图 2、项目前期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3、设计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4、商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5、工程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6、销售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7、办公室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位说明书(P22) 1. 高层管理类 (1)总经理职位说明书 (2)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职位说明书 (3)副总经理(分管营销)职位说明书 (4)总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2.项目前期部 (1)项目前期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投资发展主管职位说明书 (3)项目开发主管职位说明书 (4)项目规划主管职位说明书

3.设计管理部 (1)设计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结构设计师职位说明书(3)图纸审核员职位说明书(4)资料管理员职位说明书 4. 商务部 (1)商务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造价工程师职位说明书(3)合同主管职位说明书 5. 工程管理部 (1)工程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土建工程师职位说明书(3)水电工程师职位说明书(4)市政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6. 销售部 销售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7. 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职位说明书(2)人力资源主管职位说明书(3)行政主管职位说明书 (4)档案主管职位说明书

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与开发管理(P60) 1、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设计 (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2、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操作工具 (1)项目阶段投资回收分析表 (2)企业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书 (3)投资项目竞争分析调研表 (4)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估算 3、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管理工作流程 (1)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流程 (2)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流程 4. 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方案设计 (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2)项目投资分析方案 (3)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四.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P90) 1.设计管理制度设计 (1)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2)设计图纸自审制度 2. 设计管理操作工具 (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单

固定资产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汇编

1内容与范围 1.1本制度是对固定资产交付后的使用维护及保管等管理的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 2管理职责 2.1生产部负责生产类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叉车、专用模具)的管理、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 2.2综合管理部负责其他类固定资产(车辆、IT设备、房屋建筑物)的管理、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室的分配与调整工作。 2.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 3工作程序 3.1固定资产的使用 3.1.1各单位须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账,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维修保养档案。 3.1.2各单位须对新员工进行设备等固定资产设施的性能和“三好四会” “五项纪律”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3.1.3新员工在确已掌握机器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设备操作证。 3.1.4经过相应技术训练的操作工人,在通过技术知识和使用维护知识考核,并取得《设备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技术熟练的工人经教育培训后确有多种技能者,经考核合格后允许操作多种设备。 3.1.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上岗。具体事项按照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3.2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 3.2.1设备等固定资产维护必须达到“完好、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 322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由操作工负责,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各部进行检查,并按规 定加油润滑,对规定的点检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在《设备日常点检卡》上,确认正常后,才能使用设

备。 3.2.3设备等固定资产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操作维护规程,正确使用设备,注意其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3.2.4各生产车间及部门要按照TPM的要求,对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保养维护,并制定 相应的管理规定,监督执行。 3.2.5对固定资产保管、养护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及个人责任。 3.3固定资产的修理 3.3.1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特别是对于修理时间和费用较大的重大设备等固定资产修理,由其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使用单位提出的大修计划进行综合评审,编制《设备年度大修计划》,经所在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3.2根据固定资产故障信息,由使用单位提出维修申请,相应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下达维修清单至修理单位,修理完成后,按修理清单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情况应予记录。对于需外协修理的固定资产,相应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首先应对外修单位的资质能力予以审核,然后履行合同签订和审批手续,签订《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合同》。修理完成后,相应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验收修理质量,并填写相应的《固定资产维修完工验收单》C 3.4设备固定资产闲置封存、启用及其处理 3.4.1设备封存。连续停用3个月以上的设备,原地封存,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封存(启用) 申请单》,报送相应的设备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与财务部审批和备案。 3.4.2封存设备的处理。封存的设备需切断电源,按要求保养后挂牌,覆盖防尘罩。未经相应的设备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零部件,所有附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3.4.3闲置设备固定资产的处理。封存一年以上或生产上不适用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处理,相应的设备主管部门要及时填写《闲置固定资产处理申请表》,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源调配或对外有偿转让。3.4.4封存设备的启用。封存设备需启用,使用单位持《设备封(启)申请单》到相应的设备 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办理封存设备启封手续。 3.5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 3.5.1新增、调拨、报废、对外处置固定资产后,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凭已签批完备的《固定资产开箱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无形资产管理,维护公司权益,规范无形资产的使用,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 司。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各下属单位 参照执行。 第4条职责 本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主要由董事会、总经办、财务部和各经办部门负责。具体划分如下表所示。 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划分表

职能 单位 具体职责备注 董事会审批无形资产购置计划 总经办1.审核无形资产购置方案 2.审核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文件 经办部门1.提出无形资产购置 方案 2.组织实施无形资产 业务取得过程 3.组织无形资产验收 4.办理无形资产处置 5.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6.定期对无形资产安 全、适用性进行检查 土地使用权相关 业务由行政部负 责经办,非专利 技术相关业务由 研发本部负责经 办,软件类无形 资产业务由信息 中心(或技术部 门)负责经办 财务部1.建立无形资产台账2.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3.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4.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 5.监督、指导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审计部对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实施审计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取得 第5条取得方式 1.外部取得无形资产,包括外购无形资产、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无形资产、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通过债务重组取得无形资产等。 2.内部自创无形资产,指公司自行研究与开发取得的无形资产。 第6条无形资产请购流程 1.各经办部门根据年度预算提出请购申请。 (1)对无形资产采购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且论证结果为可行。 (2)对请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做出明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为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的厂房、办公楼、宿舍、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 (二)生产设备、设施类:包括生产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

(三)办公设备、用具用品类:包括电脑、网络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高于200元、低于3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单,单位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等资产。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账、物相符。 (二)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督促固定资产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直接负责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置专职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按照统一要求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出现变化时及时调整明细账。

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管理制度

8.6.7 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管理制度 以下是某企业的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处置鉴定 处置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如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确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 第2条处置审批 根据授权审批权限,对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2章处置与转移 第3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4条对于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应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如下表所示),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无形资产报废单 所属单位:第联填写日期:年月 日

备注:本单一式四联。 第5条对于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处置。 第6条对于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第7条无形资产的处置价格应当合理,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批后确定。 第8条重大无形资产处置项目 1. 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2. 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 应当采取集体合议审批制度, 并建立集体审批记录机制。 第9条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企业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第10条企业出租、出借无形资产时,应由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务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费用、税费、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11条对于无形资产的内部调拨,应填制“无形资产内部调拨单” (如下表所示), 明确无形资产的名称、编号、调拨时间等,送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调拨或转让。 无形资产内部调拨单 编号:填写日期:年月日

国有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事业单位资产 管理制度

xxxxxxxx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 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有 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 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存货)、暂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附着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 (三)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它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处理、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

万科全套成本制度-成本核算指引(吐血推荐)

万科全套成本制度-成本核算指引 1.目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 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 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并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同时对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馈。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依次如下: 4.1.1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4.1.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4.1.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1.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1.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4.1.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4.1.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4.1.8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4.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4.2.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4.2.1.1 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 4.2.1.2 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 4.2.1.3 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 4.2.1.4 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 各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4.2.2.1 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4.2.2.2 同一项目有裙楼、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3 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4 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 4.3 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 4.3.1 成本费用项目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及器具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 三、内容 (一)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财务部作为资产监管部门,应建立键全相关资产的明细账及总账,定期(每年)与不定期(需要时)组织 主管部门对资产进行盘点。 (二)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使作部门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本部方步的设备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管理人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管理细则,技术操作堆积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 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根据公司相关部门的要求配合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 符。 4、对部门使用的资产按公司要求贴资产管理标签,标签一旦发生损坏, 立即到相关部门索要标签,重新粘贴。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1、由于工作和生产需要,各需求部门购置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填写申 请报告,需报部门主管、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组织采购。 2、购设备进厂后,由需求部门及主管部门组织联合工箱检查,验收,设 备安装完毕后,填“资产验收报告”,财务部门根据“资产验收报告”建

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台账,并贴好资产管理卡片。 (四)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同意,任何部门不得擅 自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公司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财务部门办 理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办理转账手续。 2、公司对外处理固定资产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相关部门根据设备 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价值不得 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未经财务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理,将 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 一式二份经部门主管确认后,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后 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A.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效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 利用的。 B.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C.老化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D.因工房改造又不能运迁的设备必须折除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使用,使用部门要及时处理,由使 用人办理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部门主管提出处理意见, 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报财务部门备案并封存保管 好。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部门主管同意 后报财务部备案,方可使用。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

国有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xxxxxxxx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存货)、暂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附着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 (三)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

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内部单位价值较高(一般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或价值尚未达到该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与公司日常销售业务、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行政人事部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行政人事部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季度会同行政人事部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下发 (一)购置原则 行政人事部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如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以及固定资产发生丢失,需要重新购置时需填写《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再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申请购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放入库房,并开具固定资产入库清单,验收人签字确认(黑联留底、红联行政台账、绿联交财务入账)。

固定资产分发到各部门,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行政人事部确认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在供应商要求结款时将供应商带到财务部,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相互调拨时,需经行政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签字确认后留档备案。行政人事部门及时变更固定资产台账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据鉴定意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示,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残体,各部门不得私自处理,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处理。 (三)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及出售 各部门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登记并安排存放,以便资产的再利用和调配。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行政人事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处置;若出售,处理所得款项须交财务部入账。 四、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一)责任分工 公司员工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电脑等)由直接使用人负责该资产的正常使用与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1.无形资产的范围 1.1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1.1.1专利权是指政府对发明者在某一产品的造型、配方、结构、制造工艺或程序发明创造上,给予其制造、使用和出售等方面的专门权利。 1.1.2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产品或商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购买他人商标,一次性支付较大,可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管理。 1.1.3著作权即版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对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亨有的专利权。 1.1.4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一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亨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企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1.1.5非专利技术是指公众不知道的,在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实践中已采用,而在国内外不亨有法律保护的各种技术知识和经验。企业自行开发的非专利技术,其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全部列作当期费用。从外部购入的,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1.1.6商誉是指一家企业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好,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决窍等原因形成的无形价值。企业只有在兼并或购买另一个企业时才能进行商誉的核算。

2.无形资产的计价 2.1 无形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 2.1.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金额入账。 2.1.2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合同约定或评估确定的价值记账。 2.1.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的试验费用,申请专利登记费用,以及聘请律师费用先计入当期损益,待试制成功申请专利时,再将所发生的费用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1.4商誉的价值可以按购买者付给卖者价款总额与买进企业净资产总额之间的差额计算。 3.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在其有效期限内摊销。在我国有关法律、规章中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摊销,无规定的,按预计使用年限或不高于10年的期限分摊。 4.无形资产转让、投资的财务处理 4.1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同时注销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其摊余价值和应缴纳的税费作为其所有权的转让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支出”核算。 4.2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与转让所有权的收入同样处理。转让使用权后的无形资产仍作为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保留其账面价值,并继续进行无形资产的的摊销。 4.3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确认或双方协商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入账价值,其与无形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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