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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房屋租赁备案流程及所需资料

杭州市房屋租赁备案流程及所需资料
杭州市房屋租赁备案流程及所需资料

杭州市房屋租赁备案(自愿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更新时间:2014-2-28

附件:《杭州市下城区租赁证备案申请书》

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书

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申 请书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a9854012.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附件1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类型:□新增□延续□变更□注销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 二、【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住房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 路xx弄xx支弄xx号xx室”。 三、【部位】: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或者填写“全部”;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部位,例如“南卧室”等。 四、【租赁类型】:根据合同种类进行选择。 五、【单方申请】:根据是否属于单方申请的事实进行勾选。 六、【出(转)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申请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一致,例如“张三”,“身份证”,“310xxxx”;联系电话尽量填写本市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七、【经纪机构】:按照营业执照记载的名称填写。 八、【面积】:建筑面积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面积填写;使用面积按照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的面积填写;居住面积根据租赁合同上实际租用部位的面积填写。 九、【租赁期限】、【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十、【变更信息】:仅需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并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一致。如变更前出租人姓名为“王五”,现更名为“王武”。 十一、【续期期限】、【租金】: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续租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十二、【注销备案】:首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如果是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按照提前终止协议填写合同终止日期。 十三、【签名盖章】: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十四、【申请日期】:按照等于或者晚于合同订立的日期填写。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详细指南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详细指南 第一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一、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

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流程图 项目名称流程名称单位竣工验收流程 验收日期概要描述项目竣工验收的流程 负责单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竣工测量单位 1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 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 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 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2 3 4 5 总承包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申请之日即为法定竣工日 6 7 规划验收办理流程: 1、书面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 验收申请表);2、经批准的验线 资料;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资料 及图纸;4、根据建设项目的特殊 性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竣工测量: 是工程竣工后,为编制工程竣 工文件,对实际完成的各项工 程进行的一次全面量测的作 业。 8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 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凡设计, 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 立卷归档。 建设单位应尽早组织档案验收。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 个月之前完成。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之内必须向工程档案主管单位提交工程 档案。 公司名称密级公开共1页第 1 页 编制单位签发人签发日期 竣 工 评 价 竣工 验收 备案 规划验 收取证 环 保 验 收 人 防 验 收 建设单位组织 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 组织初验 防 雷 验 收 水 压 验 收 燃 气 初 验 市 政 验 收 环 卫 验 收 绿 化 验 收 消 防 验 收 配电工程验收 档 案 验 收 电 梯 验 收 总承包单位 组织预验收 竣工 测量 整体工程及其室外工程 基本完工,各项资料齐备 所有资料移交档案馆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 构代为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 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 (一) 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 租赁合同(原件); 3.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二) 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 转租合同(原件); 3.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 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 (三) 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 转租合同(原件); 3.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 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 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江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许昌路1150号 七、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八、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65858533 九、收费标准: 无 十、特别说明: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可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a9854012.html,)或者市民政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a9854012.html,)下载,也可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人员领取。 委托书格式 今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我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承担一切后果。 委托人:XXX 身份证号:XXX 委托日期:XX年XX月XX日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版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广州市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1.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 租金情况 租金为:¥18000元/月起,即约¥30元/㎡/月(以上租金不含

任何税费),涉及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则由双方另行协议。 租金自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28 日前按现金/汇款/转账等付款方式缴付下月份租金给甲方。 免租期: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租赁期间之次月起的三个月即2011年10月、11月、12月份的租金。 注:期限超过 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四条本合同缴租程序为二按一租,即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36000元(叁万陆仟元整)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乙方缴清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并经甲方对该租赁物业验收后,甲方将保证金免息退回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 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0.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内的修缮责任。 3.发现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壹个月以上或者乙方违法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等),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且无需取得乙方的同意。

房屋租赁(标准版)登记备案含义(标准版)讲解

房屋租赁(标准版)登记备案含义(标准版)讲解 Explanation of the meaning of registration and record of housi ng lease (Standard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房屋租赁(标准版)登记备案含义(标准版)讲解 前言: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 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本文档根据租赁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 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 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件》、《上海市实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 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其具体程序是: (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分别 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填写《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申请表》,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3)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核发《房屋租赁证》。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XX市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核准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备案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转报流程图 (种植业、林业、畜牧、海洋渔业、水利)项目备案流程图 农业、水利项目核准流程图 农业、水利项目核准流程图 交通类:公路、独立公路桥梁、机场扩建项目 能源类:风电站、电网工程项目核准流程图 (省政府划分的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属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交通类:铁路、公路、独立公路桥梁、水运、新建机场 能源类:火电站、燃煤热电站、风电站转报流程图 (属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 工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商贸流通项目转报流程图 利用外资项目核准流程图 利用外资项目转报流程图 社会事业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转报流程图 高技术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转报流程图 社会事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高技术产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社会事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申请省以上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转报流程图 申请市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流程图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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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项目核准流程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备案类型:□新增□变更□延续□注销

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并在对应的备案业务栏内填写相关内容,标注“*”为必填项。 二、【房屋坐落】、【产权证号】、【房间号码】: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产权证号填写内容应当与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编号内容一致,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可以不填写;房间号码,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房间位置,例如“01室”、“南卧室”等。 三、【房屋设计用途】、【房屋租赁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填写内容应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规划设计用途一致,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用途填写。 四、【租赁类型】:直租类型仅限于出租人为房屋产权人的情形,其余均属转租类型(如“托管式”租赁房屋、房屋产权人授权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等)。 五、【出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章一致,如出租人或承租人在合同上签章为多人的,填写用“,”分隔。 六、【产权人】:仅限于租赁类型为转租情形进行填写,产权人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内容一致,如房屋存在共有权人则一并填写完整,填写用“,”分隔。 七、【租赁面积】:整套(幢)租赁的,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分间租赁的,填写租赁合同约定的租用部位面积。 八、【租金总额】、【租赁期限】: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总额和起止日期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如租赁合同中为月租金额,应当计算整个租期的租金总额填写;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九、【变更信息】:仅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材料一致。 十、【续租期限】: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填写。 十一、【注销备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并填写租赁关系终止或解除日期。 十二、【代办人】:代办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信息;代办人为自然人的,填写个人信息。 十三、【申请人(代办人)】: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及代理人签名。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房协议书 房东出租人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为乙方 甲方出租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巷______号____楼____套间给乙方作____使用,房租______元人民币/月,电___元/度,自来水___元/吨。有线电视费____元/月,垃圾费___元/月,院子灯___元/月,楼梯灯或走廊通道灯___元/月。电由___度开始使用,室内自来水由____吨开始使用。入住计租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按金时间:_____ 年____月____日,按金为一次性人民币_____元(壹租壹押),租约时间_____个月,(即到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在租约时间_____个月里,由于乙方租住不尽如人意或甲方特殊需要,房东可以提出正当理由随时不租给乙方住,房东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超出15天还未退房,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15天内退租将会退回按金给乙方。但乙方在租约时间_____个月里,不能因为房屋内外的原因和个人的原因而要求退租金和退按金。承租人在本套间租住不论本协议租约时间是否已满,同意注意和遵守的事项:1、按金不能当房租使用。乙方在每月_______号交清下个月房租和上个月的水电费用以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拖交或欠交超过5天,视作自动退租,按金不退,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即使未到收租时间,只要每次水电费合计金额达到按金的30%时,房东就有权即日收取水电费,拖交

或欠交超3天则停水电处理。)锁匙_____条。出入轻手关好门。(甲方已配备2㎏干粉灭火器和80w吊风扇以及10寸金铃排气扇各一台)。 2、财物金钱数量大,请放入银行保管,丢失钱财与房东无关。甲方不保管包括自行车在内的任何车辆。 3、塑料门或木门不能打钉子,墙壁若要打钉子叫房东打。乙方没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打钉或打孔,乙方赔偿给甲方每孔20元。 4、任何时间,乙方人员在房屋里不得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开大电器的喇叭等制造任何噪声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如有投诉扣按金30元/次。 5、搬动煤气瓶等含铁金属,小心碰撞楼梯及房屋内瓷片,如有撞损,乙方赔偿每处50元。 6、乙方要遵守国家法令,如果进行违法活动,视作自动退租,房东有权不退回余下未住的房租及按金,并报警处理。要配合房东以及计生、公安、消防、村治保、出租屋管理处对各人员的管理和登记,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乙方办理暂住证。 7、退租时,承租人应提前5天通知房东退租的事,否则甲方从押金中扣5天房租。 8、墙壁保持干净。不准把卫生巾、杂物(卫生纸外)倒入厕所,如有造成堵塞,乙方赔偿甲方500元。热水不能倒入厕所,以防热胀冷缩破裂,如有破裂乙方赔偿甲方500元。 9、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打孔要经房东同意,费用由承租人支付,退租时设施归房东所有。10、承租人不慎丢了锁匙或忘记带锁匙,要求房东开门,交30元/次开门人工费。 11、不准往窗外或楼梯间扔垃圾和不准乱吐痰,见到则甲方从按金中扣30元/次。12、乙方要注意熄灭烟头火种、注意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儿童和少年)玩火或用火、注意煤气泄漏和安全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程序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程序 为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实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 度,规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图 二、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证书是指《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和《房 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下资料可作为判断房屋合法权属或合法来源的证明资料: 1.《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2.《接管房地产通知书》(直管房提供); 3.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建设单位通知购房人的《交付使用通知》(收楼文件); 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房屋拆迁单位通知被拆迁人的《交付使用通知》(收楼文件); 5.《临时建筑同意保留使用证明》; 6.《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7.开发商出租新建房屋,合法权属资料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已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 (3)竣工验收(质量、规划、消防)合格的文件; (4)《产权具结书》。 8.《宅基地证》; 9.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 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10.其他证明房屋来源的有效证明。 共有房屋的,同时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 书面证明;转租房屋的,同时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并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必须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 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只提供原件核对,无需复印件) 1.租赁双方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国内 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或通行证,台湾同胞提供通行证和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等)。 2.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是法人的,提供法人证明(营业 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3.委托代办的,自然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试行)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民政局,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居住房屋租赁行为,保障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岀台了《上 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则》)印发给你们,并 提岀以下意见,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实行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对于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也是配合加强人口综合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相关部门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协作机制,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 与各街道、镇、乡(以下简称街镇)的沟通和配合,共同推动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落实。 二、各区(县)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操作规则》的要求,按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DB31/T467-2009 )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机制, (上海市地方标准积极会同所属社区事务 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抓紧配置必须的设施设备,落实人员、加强培训,并做好相关宣传和咨询,确保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正常运行。 三、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正式施行后,各区(县)房管局、民政局应当指派专人,协同指导本辖区内受理中心 的具体业务办理,正确使用全市统一的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系统”,帮助理顺工作环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规范,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并及时向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反映。 四、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涉及的经费,可根据沪府办〔2006〕4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按照现行财务规定由同级财政保证并按规定渠道予以落实。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o—年十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试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民政局、乡(镇)、街道应当在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辖区内租赁合同登 记备案工作。 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承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系统) 各受理中心应当在全市统一建立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上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 第五条(身份证明)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中国公民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中国护照等公民身份证明;未成年的,可以提交户口簿或者岀生证。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 3、外国自然人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护照,但在境外办理委托认证手续的,可以提交其本国身份证明。如果证件用外国文字书写,应当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1、境内法人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机关、事业、社团等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内其他组织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非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国企业驻国内机构申请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产证编号: 2、权利人: 3、房屋座落: 4、建筑面积: (二)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个【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二)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最新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是很多老百姓一生的支柱,为了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到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租赁房屋是什么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二、广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租赁双方当事人提交租赁合同或到村居流管服务站填写《房屋租赁合同》(见下方附件)等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资料是否齐全; 3、工作人员上门检查该房屋是否符合出租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录

入租赁系统,打印《租赁备案证明》,给予登记备案或注记备案,并加盖公章。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三、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进行办理的程序是: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 2、受理机关需对相关的事项进行审查; 3、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 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四、办理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纲要图.doc

1方案报审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合同 文件等要求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进行内部审批、 施工方案 手续齐全 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 文件报审 形成 未批准批准 建设(监理)《施组、方案报审表》 单位批复意见 施工单位依据批复意见 1、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与技术文件进行技术交 2、施工方案交底 底 3、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进入施工质量验收报批 流程 方案报审流程图

2物资进场验收流程 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包括 厂合格证; 供应单位根据供货合同 厂家质量检验报告;提交相关质 组织工程物资进场 厂家质量保证书; 量证明文件 进口商品商检证明; 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 验报告; 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 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物资进场检验认可文件等。 注:提交的质量证明文 件 抽样复试不合格开箱检查 合格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材料试验报告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施工单位进行工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 程物资进场验收形成物资进场复试报告(试验检验单位提 供) 报 送 建设(监理) 审批签工程物资进场报 认形成验表 单位审核 退货或按 合 合同约定 格 处理 工程使用 物资进场验收流程图

3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规范、 方案、交底等组织施工 按规范、方案等形成以下资 料: 施工测量记录整施工单位负责进行过程质量施工物资资料 施工记录改 控制检查、检验形成 施工试验记录等 施工完成,施工 不合格 单位自检 监理(建设)单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不合格组织检验批质量验形成录表 收 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图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同一分项工程检验批 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 (第 1 个) 同一分项工程全 部检验批完成 . 同一分项工程检验批同一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第 2 个)(第n个) 施工单位自检 合格,报监理 监理(建设)单位组织《分项工程质量验施工单位进行分项工收记录表》《分项/分部程质量验收形成工程施工报验表》 下一个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流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图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 第一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一、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2、承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一、工程竣工,为验收作准备 1、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质量,自评质量等级。 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如实行监理的,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再报建设单位。 3、施工、监理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作《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7、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质监机构提交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 收条件审核表》。质监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二、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已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行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许可文件; 11)、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论。 2、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六份);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 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施工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已审图的);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公司); 8)、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9)、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10)、规划验收许可文件(规划部门); 11)、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4)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基他文件。 2、质监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已实施施工安全评价的工程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安监机构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以上5)、6)、10)、11)、12)项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均需原件,除指定份数外均 为一式一份,建设局除保留必要资料外,其余资料在竣工验收备案完毕后退还。(办理时间:十五个工作日) 四、市建设局发《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书

附件1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类型:□新增□延续□变更□注销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 二、【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住房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 路xx弄xx支弄xx号xx室”。 三、【部位】: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或者填写“全部”;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部位,例如“南卧室”等。 四、【租赁类型】:根据合同种类进行选择。 五、【单方申请】:根据是否属于单方申请的事实进行勾选。 六、【出(转)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申请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一致,例如“张三”,“身份证”,“310xxxx”;联系电话尽量填写本市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七、【经纪机构】:按照营业执照记载的名称填写。 八、【面积】:建筑面积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面积填写;使用面积按照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的面积填写;居住面积根据租赁合同上实际租用部位的面积填写。 九、【租赁期限】、【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十、【变更信息】:仅需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并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一致。如变更前出租人姓名为“王五”,现更名为“王武”。十一、【续期期限】、【租金】: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续租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十二、【注销备案】:首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如果是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按照提前终止协议填写合同终止日期。 十三、【签名盖章】: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十四、【申请日期】:按照等于或者晚于合同订立的日期填写。

河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月日起施行

河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7月1日起施行 本地河南商报2015-06-30 09:10:17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低,历年来如此。将于明日正式施行的《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政府令的形式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作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新规如何落实?郑州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将发生哪些变化?河南商报记者对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处长进行了专访。 尴尬 1年仅有 7666户住宅登记备案 6月初,《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布,河南省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作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 郑州近三年的房屋租赁备案量有多大?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向河南商报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 2012年至2014年,全市共有10个市政府职能部门,16个县(市、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共1320人,参与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共采集信息22.8万条;非住宅管理面积3943.95万平方米;住宅登记备案2.3万户。也就是说,仅看住宅出租这一项的话,平均每年登记备案量仅为7666户。

在2012年之前,郑州市住宅租赁登记备案率不足10%,非住宅登记备案率约40%。2012年到2014年,据该部门粗略估算,郑州市住宅租赁登记备案率最高处于10%到15%之间,非住宅租赁登记备案率不足50%。 根据规定,在郑州,房屋出租之后,要在属地范围内的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租赁房屋却不登记的现象仍然很常见。 无奈 相关法律的缺失 导致多数房东“不登记” 根据目前的规定,在郑州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将责令限期改正、补交税费,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由于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房屋租赁管理以及行政处罚措施很难有效执行,比如当事人在办理居住证、考驾照、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限制。同时,部分房屋租赁交易比较隐蔽,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很难发现可能存在的房屋租赁行为,当事人之间也可通过相互串通来规避检查。 解读 从法律的角度看,我国目前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仅仅出于政府进行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需要,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有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的规定均出自行政法,在民事立法中,并没有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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