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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仪器损坏登记表

化学实验室仪器损坏登记表
化学实验室仪器损坏登记表

二铺中学化学实验室仪器

遗失、损坏

二铺中学中学教导处制

二0一二年九月一日

二铺中学化学实验室仪器遗失、损坏登记表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制度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设备的完整、完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保证实验、实训和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院师生员工都应该自觉爱护设备,各单位有责任保证本单位的设备齐备完好,指导并督促实验室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止设备发生损坏和丢失。 二、设备发生损坏和丢失均属设备事故,凡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和丢失均应赔偿。 三、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后,必须及时报告实验室与实验中心,并于一周内上报设备损坏或丢失报告单。设备被盗,要同时报告保卫处,对于丢失大型设备等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四、对设备丢失或损坏后不及时报告学院设备主管部门的责任单位,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由于以下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者,应予以赔偿。 1.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进行操作; 2.不按制度或不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设备; 3.实验室人员失职、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将设备带出校外,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 5.其他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坏与丢失。 六、由于以下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失,经有关负责人证实和现场鉴定确认,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不予赔偿。

1.因仪器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坏; 2.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失; 3.经过批准,试用、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经采取措施,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七、赔偿比例 1.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允许拆改仪器设备、非工作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者,赔偿仪器设备损坏值的50%—100%。 2.违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不认真,因工作失职造成仪器设备及器具损坏者,赔偿仪器设备损坏值的30%—80%。 3.因公借用或携带仪器设备离开实验场所发生丢失者,赔偿实物当时折旧价值的20%—90%。 4.照相机、录音机、电视机、放像机等生活物品非因公携出发生丢失者,按实物原价值赔偿。 5.因仪器设备负责人管理不严,造成丢失,赔偿实物原有价值的10%—100%。 6.学生因不认真学习实验内容,不按程序操作,或未经教师允许而动手做实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按情节轻重,损坏程度赔偿损坏值的1%—100%。八、在确定赔偿金额及偿还日期后,实验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财务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应尽快落实赔偿,及时上交财务处。对无故拖延不缴者,学院将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强制执行。偿还款全部自筹解决。 九、赔偿款用于补充设备维修费,按有关规定办理财务和账务手续。 十、行政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参照此办法处理。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测量设备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减少资源损失、浪费,保证项目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职员都应当自觉爱护公司仪器设备,各部门要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二章赔偿界限 第三条以下主观原因造测量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属于责任事故,均应予以赔偿。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测量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仪器设备致损; 3、因工作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4、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 5、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造成丢失; 6、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事故。 第四条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由质量

部经理牵头组织鉴定确认,并报分管高层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1、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原因(如:产品质量、技术缺陷、老化等),在正常使用或保管条件下发生的自然损坏; 2、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设备的检修、试运行等),导致损坏的不可预见性; 3、不可抗力及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第三章赔偿原则 第五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局部损坏,或零配件丢失,经修理可以继续使用的,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的20%。最高3000。 第六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或因损坏造成整个部件报废的,赔偿30%,造成连带整机报废的,赔偿金额按下列规定计算:使用时间未满1年以内的赔偿50%,2年以内赔偿50%;第3年起按原价每年递减10%赔偿,至原价的20%时不再递减。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七条一旦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当事人填写必要的证明材料,所在部门负责人按照调查核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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