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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湘质监统编 施2015-20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湘质监统编 施2015-20

湘质监统编

施2015-20 原材料、试块、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工程名称:抗震等级:非抗震年月日编号:产品(含砼、砂浆试块及焊接件等)名称试验项目规格型号

出厂批(炉、编)号

进场批量

(吨、个、件)

有无出厂

质量证明书

出厂质量等级

成型日期

生产厂名

供应商名

样品编号

砼试样芯片编码

代表部位

(层次、轴线)

样品重量

样品单件数

取样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收样人签名

施工单位电话检测单位电话

取样说明:

监理(建设)项目部(章) 2015年月日

注:1、施工单位应将本委托书及其检测试验报告一并归档;2、见证人签名处应加盖见证人单位章;3、《见证取样、封样、送检方法要求》见反面附录一。

最新见证取样规定(建筑检测常用2016修改版)

建筑检测常用取样规定 (2015.03修订版)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 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 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 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 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 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见证取样的规定

见证取样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根据建设部建《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2000】211号)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并可召开见证取样专题会议,要求工程参建各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制度的工作程序执行 3、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妥善、真实记录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台帐以及材料监督台帐(无需见证取样的材料、设备等)。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共同对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进行考察确定。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试验项目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取样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并将检测试验计划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4、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5、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等信息,并由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签字,然后送往试验室. 三、试验室检查的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试验室报审表(表B.0.7)及有关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4、实验人员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上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

见证取样规范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株质监统编 施工2001-16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委托单位(公章):()第号2004年8月18日 2、本单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试验室各一份。 3、各实验室应将本单与试验委托合同订成册存档。 4、本单的取样材料应与建筑材料进入现场验收卡材料型号等吻合。 5、施工单位应将本单与试验报告结果合订一起列入竣工验收保证资料。 6、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人处应签字盖章,见证取样人应两人以上(不包括施工单位)。 7、本见证取样单依据<建筑法>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准入验收后进行。对工程所有使用的材料、构件、配件及钢筋焊接等,施工前必须应先检合格后使用。施工中的砼砂浆试块制作或材料使用中的抽样、须采用抽样、制作、送样的旁观试验、取回报告的全过程,确保原材料及上试件的真实性。

8、对无证取、制、送样检单的试验报告示为无效报告。 株质监统编 施工2001-16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委托单位(公章):()第号2004年8月30日 2、本单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试验室各一份。 3、各实验室应将本单与试验委托合同订成册存档。 4、本单的取样材料应与建筑材料进入现场验收卡材料型号等吻合。 5、施工单位应将本单与试验报告结果合订一起列入竣工验收保证资料。

6、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人处应签字盖章,见证取样人应两人以上(不包括施工单位)。 7、本见证取样单依据<建筑法>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准入验收后进行。对工程所有使用的材料、构件、配件及钢筋焊接等,施工前必须应先检合格后使用。施工中的砼砂浆试块制作或材料使用中的抽样、须采用抽样、制作、送样的旁观试验、取回报告的全过程,确保原材料及上试件的真实性。 8、对无证取、制、送样检单的试验报告示为无效报告。 株质监统编 施工2001-16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委托单位(公章):()第号2004年7月9日 2、本单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试验室各一份。 3、各实验室应将本单与试验委托合同订成册存档。 4、本单的取样材料应与建筑材料进入现场验收卡材料型号等吻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见证取样规范最新2019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2019版现行建筑材料检验、见证取样规范大汇总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

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注:水泥取样时需附上相应的水泥出厂合格证 二、砂、石的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1)砂、石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的以一批论。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2)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

施2015-20原材料、试块、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湘质监统编 施2015-20 原材料、试块、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工程名称:11 抗震等级:年月日编号:001 注:1、施工单位应将本委托书及其检测试验报告一并归档;2、见证人签名处应加盖见证人单位章;3、《见证取样、封样、送检方法要求》见反面附录一。

附录一 见证取样、封样、送检方法要求 一、取样要求: 1、取样、见证人员必须在取样之前查验发票、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批(炉、编)号、批量,落实生产厂、供应商(方)所供物、证是否相符,否则不可取样; 2、取样、见证人员必须在取样之前查验施工现场生产条件所形成的取样源,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如不符合应记入《原材料、试块、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的“取样说明”内,如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原材料称量、拌制、输送等不规范,其取样源就没有代表性; 3、取样时,其试样与工程部位、构件有关的必须按标高、轴线或构件名称编号,在“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的“代表部位”中写清 4、已经具备条件的地区,商品混凝土试块要执行“见证制芯、检测读芯收样”的规定 二、封样方法: 清扫试样表面或扎捆牢固后,将封签贴牢在表面或扎口处,并用宽透明胶带纸覆盖保护。封签如附图所示:用拷贝纸统一印制,按单位工程编号于左上角,并在右下角写上月日,盖上见证单位公章。 封样单位,属条状物,凡直径大于等于16mm或截面展开长接近 50mm及其以上的试样一件一封;属块状物,同平面尺寸达50mm×50mm 及其以上的试件一件一封;属散装物,如水泥,以袋或桶为单位,封 袋(桶)口,袋、桶自定不统一,一袋(桶)一封;条、块、袋、桶过多 时,取样、见证双方可另定封样单位,但不得造成试样损坏或易于失 真。 三、送样措施: 1、必须坚持取样、见证人员共同取样、送样,并宜旁观试验,取回报告,一竿子到底的做法; 2、送样时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易碎破损试件加以保护; 3、必须及时试验,不得拖延,不得超龄期。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新)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

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对使用过程中的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标准相关规定(新)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 50204-2002(2010版)]《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⑴频率: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见证取样人员授权书

JS-003 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 注:此表由建设单位组织填写后送质监站、检测机构备案。

SG—007附图纸会审记录 记录内容序号图纸编号提出图纸问题设计答复 7 3/25 设计说明第7项底板电梯和集水坑四角应设置放射筋, 图中未明确,请问放射筋的型号、规格、数量?以原位配筋为准 8 3/25图中,集水坑平面尺寸与大样尺寸不符按平面尺寸施工 9 4/25 图中,○7-○8交○D-○G中板面加强筋伸入是否只伸入○7 轴梁中 是 10 11/25 结施11/25图中,很多主梁上部主筋为 3 18~25+ (112)箍筋为4支箍,是否在同一断面,左右配 筋偏差太大? 按图施工 11 11/25 图中非阴影区为-1.25米,请指出具体位置在梁图中以实线为准 12 11/25 图中地下室A轴中次梁比主梁截面高加大主梁,平次梁。 13 18/25 图中,G交○7轴,YAZ-1中没有配筋详见B版图纸 14 18/25 图中GAZ1中与大样中GAZ1平面尺寸不符以大样施工 15 21/25图中,YJZ1至柱表最后在什么部位使用详见B版图纸 16 21/25 图中,剪力墙配筋表中,水平钢筋及垂直钢筋为钢 筋,此钢筋用于地下室外剪力墙是否改为钢筋? 改为钢筋 17 21/25 柱中主筋为钢筋,其它所有梁板柱主筋为钢筋, 该部位钢筋量小,为便于施工是否可以改为? 改为钢筋 18 楼梯砼强度为C30,可否调整为C35与梁板强度等级 一致 调整为C35 19 板面加强筋,加强的具体范围有板面加强筋位置,以柱间距为准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签字)设计单位代表:(签字)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注册方章)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注:本表一式六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记录内容可加页,附后。 四川省建设厅制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 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 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 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 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n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n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 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 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 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nm勺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n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 抽取3 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 个接头做冷弯。 2.2.3 预埋件钢筋T 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 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⑵取样方法: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 个做拉伸试验,试件勺钢筋长度大于等于 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⑴频率:

见证取样规定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京建质〔2009〕289号 来源:发布时间:2009-04-29 浏览次数:4608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外窗;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不需要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1、水泥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 钢筋焊接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 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XXXXXX发电项目见证取样制度 XXXXXXXXXXXX项目部 2016年11月01日

批准:年月日审定:年月日编写:年月日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1、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 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2、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本工程见证人员为:贺晨。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a.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b.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4、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 精品word文档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样板)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湘质检统编 施2002-31工程名称:郴州市107国道城区段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标段2010年6 月27 日产品(含砼、砂浆试块及焊接件等)名称:水泥试验项目:常规规格型号P.C 325 出厂(炉、编)号 进场批量(吨、个、件)200 有无出厂质量证明书有 出厂质量等级 出厂/制作日期2010、06、25 出产厂名 供应商品 样号编号 代表部位(层次、轴线)K12+000~K13+620段底基层、基层、防护、人行道、排水及附属工程 样品重量 样品单件数1组 取样人姓名 见证人签名 收样人签名 施工单位: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检测单位: 电话: 取样说明: 监理(建设)项目部(章) 年月日 注:1、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监理(建设)、施工、检测各一份;2、施工单位应将本委托书及检测试验报告一并归档;3、见证人签名处加盖见证人单位章;4、《见证取样、封样、送检方法要求》见反面附录一。

施2002-31工程名称:郴州市107国道城区段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标段2010年 6 月27 日产品(含砼、砂浆试块及焊接件等)名称:碎石试验项目:常规及压碎值规格型号0~31.5 出厂(炉、编)号 进场批量(吨、个、件)400m3 有无出厂质量证明书 出厂质量等级 出厂/制作日期2010、06、25 出产厂名黄泥坳八组石场 供应商品 样号编号 代表部位(层次、轴线)K12+000~K13+620段底基层、基层、防护、及附属工程 样品重量80kg 样品单件数1组 取样人姓名 见证人签名 收样人签名 施工单位: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检测单位: 电话: 取样说明: 监理(建设)项目部(章) 年月日 注:1、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监理(建设)、施工、检测各一份;2、施工单位应将本委托书及检测试验报告一并归档;3、见证人签名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工程名称:年月日 注:1、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监理(建设)、施工、检测各一份;2、施工单位应将本委托书及其检测试验报告一并归档; 3、见证人签名处应加盖见证人单位章; 4、《见证取样、封样、送检方法要求》见反面附录一。

附录一 见证取样、封样、送检方法要求 一、取样要求: 1、取样、见证人员必须在取样之前查验发票、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批(炉、编)号、批量,落实生产厂、供应商(方)所供物、证是否相符,否则不可取样; 2、取样、见证人员必须在取样之前查验施工现场生产条件所形式的取样源,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如不符合应记入《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的“取样说明”内,如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原材料称量、拌制、输送等不规范,其取样源就没有代表性; 1、 取样时,其试样与工程部位、构件有关的必须按标高、轴线或构 件名称编号,在“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的“代表部位”中写清。 二、封样方法: 清扫试样表面或扎捆牢固后,将封签贴牢在表面或扎口处,并用宽透明 胶带纸覆盖保护。封签如附图所示:用拷贝纸统一印制,按单位工程编号于左上角,并在右下角写上月日,盖上见证单位公章。 封样单位,属条状物,凡直径大于等于16mm 或截面展开长接近50mm 及其以上的试样一件一封;属块状物,同平面尺寸达50mm ×50mm 及其以上的试件一件一封;属散装物,如水泥,以袋或桶为单位,封袋(桶)口,袋、桶自定不统一,一袋(桶)一封;条、块、袋、桶过多时,取样、见证双方可另定封样单位,但不得造成试样损坏或易于失真。 三、送样措施: 1、必须坚持取样、见证人员共同取样、送样, 并宜旁观试验,取回报告,一竿子到底的做法; 2、送样时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易碎破损试件加以保护; 3、必须及时试验,不得拖延,不得超龄期。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见证取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特编制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体、装饰装修、防腐、保温、油漆、安装工程等施工工序及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3、定义 3.1检测服务商 指具有对试块、试件和材料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该单位必须列入业主明确的名单或被监理机构审查合格、业主审批同意的检测单位。 3.2业主委托的抽检服务商 指由业主聘请的抽检服务单位,包括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抽检单位和无损检测抽检单位。 3.3见证取样和送检 指在监理机构或业主的见证人员监督见证下,由承包商或检测服务商或业主委托的抽检服务商的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生产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按相关规范的取样和送检工作。 4、职责 4.1监理机构 审查承包商、检测单位的《取样、见证人员授权书》,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见证员,见证监督取样员制作试样、试块及送检等。 4.2业主委托的抽检服务商 在见证员的见证下,其取样员负责业主抽检的取样和送样。 4.3检测服务商 检测服务商受托承担承包商自检的检测工作。 4.4承包商 在见证员的见证监督下,其取样员负责承包商自检和监理平行检验的取样和送样。 5、管理规定 5.1承包商、检测服务商、业主委托的抽检服务商、监理机构和业主负责把各自的取样员、见证员列表并附授权书复印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5.2参加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商、检测服务商、业主委托的抽检服务商、监理机构、业主在检测试验过程中的取样、见证人员均要按本管理规定要求办理取样员、见证员上岗证。 5.3承包商、检测服务商、业主委托的抽检服务商应指定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或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经验、具备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相应专业材料检测知识的人员担任取样员。 5.4监理机构应指定具有从事工程管理或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或工程检测工作5年以上经验、具备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相应专业材料检测知识的人员担任见证员。 5.5上述人员按一人一书上报附件1《取样、见证人员授权书》的方式通过业主审批,审批后由业主发放取样员和见证员上岗证。如需变更上述人员,需由业主重新审批,在发放新授权书及上岗证的同时,注销被更换人员的授权书,收回被更换人员的上岗证。 5.6业主可以自行指定业主工作人员担任见证员,并通过《取样、见证人员授权书》通知相关各方。 5.7取样员、见证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本管理规定,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5.8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5.8.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5.8.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5.8.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5.8.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8.5 用于承重结构的自拌砌筑砂浆的原材料。 5.8.6 地下、屋面、卫生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5.8.7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5.8.8业主或监理机构认为需要见证取样的其他试块。 5.8.9 设计文件、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材料和试样。 5.9对见证取样频率,国家、行业和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合同中有规定的,执行合同规定。房屋建筑项目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的30%。 5.10施工过程中,见证员应按照检测试验计划和相关规定,见证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取样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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