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资金付款申请书
我单位已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完成了本次采购进度的100 %,
请按采购合同约定将采购资金的100 %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附件:1、恭城县政府采购计划(或协议采购)申报表复印件(第一次申请付款时交);2、合同资料(第一次申请付款时交);3、项目发票(验收合格后必备);4、货物验收单或履约情况报告书。
注:1、资金类型为:预算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
2、审核金额:限工程项目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的结算金额。
3、凡属其他财政性资金全部落实,方能办理付款手续:
4、本申请书一式叁份,采购单位、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县财政局国库股各一份;
送达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