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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概念与种类、物权的概念与种类

物的概念与种类、物权的概念与种类
物的概念与种类、物权的概念与种类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7分。考生需要重点关注本章与《合同法》相结合的案例分析题。本章复习难度较大,重在对考点的理解。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物权变动、按份共有、善意取得制度、抵押权等内容,并能够准确区分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其中1套试卷)

题型2017年2018年2019年

单选题2题2分1题1分1题1分

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

案例分析题1题1问3分1题1问3分1题3问8分合计3题5分3题5.5分3题10.5分

2020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2020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有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考点1】物的概念与种类(★★)(P42)(2009年多选题、2013年多选题、2017年单选题、2018年单选题、2019年单选题)

1.物的概念

物权法的物是指有体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生活需要之物。

特征内容(示例)不属于

有体性仅指有体物,权利在特殊

情况下经法律规定可成

权利、行为、智力成果(包

括电脑程序)等

【考题2·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权利中,可以设定在动产之上的有()。(2019年)

A.抵押权

B.所有权

C.质押权

D.留置权

【答案】ABCD

【考点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P44)( 2008年案例分析题、2015年多选题)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解释】物权是法定的;债权是约定的。

【案例】叔侄约定:侄子若将祖宅出售,叔父有权优先购买;后侄子在未通知其叔的情况下,擅自将祖宅售予他人(不知情):

问1:是否有物权效力?

问2:是否有债权效力?

【分析】(1)根据物权法定原则,优先购买权不是物权法上的法定物权种类,因此这一约定因为违反物权种类法定原则而无效,即便侄子违反约定将祖宅售与他人,叔父亦不得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

(2)这一物权法上无效的约定在合同法上仍然有效,因此,叔父有权请求违反约定的侄子承担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

【解释1】物权具有排他性,故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项所有权;债权的客体是当事人的给付行为,并不直接存在于物,故不奉行特定物,即使物尚不确定、尚不存在,也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有效性。

【解释2】一物一权原则与以下情形并不矛盾:(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人(如共有),但物权(所有权)只有一个;(2)一物之上成立数个互不冲突的物权,如: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共容、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共容等。

3.物权公示原则

【解释】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享有必须为人所知,故须公示;债权属于相对权,效力不及于不特定的第三人,故无公示要求。

一般情形下,不动产看登记,动产看交付占有。

【考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2015年)

A.物权相对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物权公示原则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答案】BCD

【小结】

美术的概念和种类是

美术的概念和种类是? 美术,是以一定的物质材料,塑造可视的平面或立体形象,以反映客观世界和表达对客观世界的感受的一种艺术形式,因此,美术又称之为‘造型艺术’、‘空间艺术’。 在艺术分类中,美术又称造型艺术、视觉艺术、空间艺术。它是指艺术家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如颜色、纸张、画布、泥土、石头、木料、金属等,塑造可视的平面或立体的视觉形象,以反映自然和社会生活,表达艺术家的思想观念和感情的一种艺术活动。它主要包括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类型。 绘画 绘画是造型艺术中最主要的一种艺术形式。它是指运用线条、色彩和形体等艺术语言,通过造型、设色和构图等艺术手段,在二维空间(即平面)里塑造出静态的视觉形象,以表达作者审美感受的艺术形式。绘画种类繁多,从不同的角度可将它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从地域看,绘画可分为东方绘画和西洋绘画;从工具材料看,绘画可分为水墨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等;从题材内容看,绘画可分为人物画、风景画、静物画、动物画等;从作品的形式看,绘画可分为壁画、年画、连环画、漫画、宣传画、插图等。不同类别的绘画形式,由于各自的历史传统不同,都有着各自独特的表现形式与审美特征. 中国画又称水墨画,它在世界绘画领域中自成体系,独具特色,是东方绘画体系的主流。在工具材料上,中国画是用毛笔、墨在宣纸、绢帛上作画的,它讲究笔墨,着眼于用笔墨造型。在表现方法上,中国画采用一种散点透视的方法。在画面的构成上,中国画讲究诗、书、画、印交相辉映,形成独特的形式美与内容美。油画是西洋绘画的代表,它是世界绘画艺术中最有影响的画种。 在工具材料上,油画是用油质颜料在布、木板或厚纸板上画成的。在表现方法上,传统的油画家采用焦点透视法作画。在画面构成上,它讲究画面景物充实,按自然的秩序布满画面,呈现出自然的真实境界可雕刻和塑造的物质材料制作出具有实体形象、以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雕塑的种类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划分。从制作工艺来分,雕塑可分为雕和塑。雕是从完整而坚固的坯体上把多余部分删削、挖凿掉,如石雕、木雕、玉雕等,塑是用具有粘结性的材料联接、构成为所需要的形体,如泥塑、陶塑等。从题材来分,雕塑可分为纪念性雕塑、建筑装饰性雕塑、城市园林雕塑、宗教雕塑、陵墓雕塑、陈列性雕塑。 雕塑 雕塑是用可雕刻和塑造的物质材料制作出具有实体形象、以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雕塑的种类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划分。从制作工艺来分,雕塑可分为雕和塑。雕是从完整而坚固的坯体上把多余部分删削、挖凿掉,如石雕、木雕、玉雕等,塑是用具有粘结性的材料联接、构成为所需要的形体,如泥塑、陶塑等。从题材来分,雕塑可分为纪念性雕塑、建筑装饰性雕塑、城市园林雕塑、宗教雕塑、陵墓雕塑、陈列性雕塑。从表现形式来分,雕塑可分为圆雕、浮雕。圆雕是不附在任何背景上,可从四面八方观赏的立体雕塑。浮雕是在平面上雕出凸起的艺术形象。 工艺美术 工艺美术是指日常生活用品经过艺术化处理以后,使之具有强烈的审美价值的产品。我们一般把工艺美术分为实用工艺美术和陈设欣赏的工艺美术。实用工艺美术是整个工艺美术的主体和基础,包括衣、食、化、行、用的工艺品类,实用价值是这类工艺品的主要价值,

能力有哪些种类

能力的种类 一、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 一般能力就是我们所说的智力,它是人的认识活动中的一种具有多维结构的综合性能力。个人认识过程中的各种能力,包括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言语能力等都属于智力范围,其中抽象概括能力是智力的核心,创造能力是智力的高级表现。特殊能力:是指在某些专业和特殊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般能力(智力)的某些特殊方面的独特发展,例如:数学能力、文学能力、艺术表演能力、管理能力、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技术操作能力等都属于特殊能力。 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相互联系构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一方面,特殊能力的发展以一般能力的发展为前提,某种一般能力在某种活动领域得到特别的发展,就可能成为特殊能力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在特殊能力得到发展的同事,也发展了一般能力。 二、在造型能力和创造性能力 (1)再造能力,又叫模仿能力,是指能使人迅速掌握知识、适应环境,善于按照原有的模式进行活动的能力,这种能力符合学习活动的要求。 (2)创造能力,是指具有流畅、独特、变通、创新及超越平常的思考与活动的能力,这种能力符合创造活动的要求。这两种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再造能力是创造能力的前提和基础。人们常常先是模仿,然后再进行创造的。 三、液体能力和晶体能力根据能力在人的一生中的不同发展趋势以及能力和先天禀赋与社会文化因素的关系,可分为液体能力和晶体能力。 (1)液体能力(液体智力):是指在信息加工和问题解决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如对比关系的认识、类比、演绎推理能力,形成抽象概念的能力等。它较少地依赖于文化

和知识的内容,而取决于个人的禀赋。 (2)晶体能力(晶体智力):是指获得语言、数学等知识的能力,它取决于后天的学习,与社会文化有密切的关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又成为树立掌握操作技能的重要条件。操作能力和认知能力不能截然分开。不同认知能力积累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就不会有操作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反过来,操作能力不发展,人的认知能力也不可能得到很好的发展 四、认知能力、操作能力和社交能力 (1)认知能力:是指人脑加工、存储和提取信息的能力,即我们一般所说的智力,如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等。人们认识客观世界,获得各种各样的知识,主要依赖于人的认知能力。 (2)操作能力:是指人们操作自己的肢体以完成各项活动的能力,如劳动能力、艺术表演能力、体育运动能力、实验操作能力等。操作能力是在操作技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3)社交能力: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如组织管理能力、言语感染力、判断决策能力、调解纠纷的能力、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等。这种能力对于组织团体,促进人际交往和信息沟通有重要的作用。 能力列表 能力列表一: 一、人际交往能力 1)关系建立2)团队合作3)解决矛盾4) 亲和力 二、影响力 2)说服力2)应变能力3) 影响力 三、领导能力 1) 反馈和培训2) 授权3) 激励4) 建立期望5) 责任管理

简答题简述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与范围

简答题:简述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与范围。 参考答案:(1)中国法制史,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历史概念使用,一是作为学科概念使用。作为历史概念,中国法制史指的是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本身,是一种历史存在。作为一个学科概念,中国法制史则是指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传播法制史知识的现代专门学科,中国法制史既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一门专史,同时还是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基础学科。从总体上看,中国法制史是一个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为主线,综合研究中国历史上各主要政权的法律制度及法律文化的学科。(2)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在这一点上使其与集中研究中国历史上各学术流派、各重要思想家法律思想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相区别。具体说来,中国{击制史学科的研究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从时间和地域的角度看,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包括自中国国家和法形成至研究者所处年代期间,在中国地域内出现的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除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全国性政权的法律制度以外,一些在局部地区实施较长时间统治的政治集团所建立的有一定影响和价值的法律制度,也应纳人中国法制史研究的视野之内。从内容上看,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活动、立法成果,包括立法体制、立法括动及其社会背景、立法根据、立法技术以及由立法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法律规范。第二,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包括各种类型政权的司法机关、司法体制、诉讼制度、诉讼原则、狱政管理、具体的司法活动,以及与司法密切相关的司法设施。第三,中国各个时期内各种类型政权的宏观法制状况,包括宏观立法情况、立法与司法的联系、法律的执行情况、法制的整体社会效益等。第四,各个时期法律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哲学思想、政治法律思想和学说,特别是与具体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演变密切相关的思想因素,都应是中国法制史着重研究探讨的问题。第五,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内社会各个阶层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以及宗教等文化传统。 论述题:试论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基本内容与突出特色。 参考答案: (1)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以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为起点,中国古代法制伴随着国家文明的昌盛而开始了不断积累、不断发展的辉煌历程。在夏、商、西周三代,不成文的习惯法居于主导地位,到春秋末期,公开、成文的制定法终于破茧而出,具有成文法的基本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开始迅猛发展。经过此后几千年的积累与回旋,中国古代法律体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从相对粗略和幼稚的简单法条,发展成了体系完整、内容全面、风格特异、义理精深的庞大的法制体系。(2)基本内容:首先,就

概念分类

浅谈如何在小学数学概念教学中 有效使用多媒体课件 目前,概念教学已成为发展数学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教学中的一大难关。在数学概念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技术创设情景,有利于调节课堂气氛,引发学生的好奇心,激发他们学习数学概念的兴趣。运用多媒体技术把学生生活中碰到的场景搬进了教学课堂,通过形象、具体的移动变化、动态的图像与音频信息构成了仿真的学习情景;充分激发了学生的兴趣;调动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帮助学生展开想象,启发思维。通过多媒体技术把学生思维的过程形象的表达并再现出来,使学生在富有形象生动的展示过程提高形象思维能力。 但是部分教师在概念教学中利用多媒体创设情景时,兜圈子,绕弯子,华而不实,忽视了概念自身的内容。多媒体运用不当反而会产生“冗余效应”分散学生注意力。究其原因,还是对教材解读不深造成的。如何有效创设多媒体情景,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新知识的强烈愿望,又能直截了当地把要讲述的概念信息传授给学生是我们教师面临的一个难题。 要想解决这个难题,我们必需从最本质的概念入手。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事物及其本质属性在思维中的反映,或者说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某种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这

种事物所具有的而别的事物都不具有的性质。把所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特点抽象出来,加以概括,就成为概念。 例如,直角三角形有两个本质属性,即它是一个三角形,并且其中的一个角是直角,有了这个本质属性,它就可以和其他概念区别开来。至于边的长短,两个锐角的大小,都不是直角三角形的本质属性。由这两个本质属性,就构成了直角三角形的概念,即“有一个角是直角的三角形叫做直角三角形”。 概念都具有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某个概念所包含的一切对象共同的本质属性的总和。例如,等腰三角形有两个本质属性,即它是三角形,它的两条边相等。这两个本质属性的总和,就是等腰三角形这个概念的内涵。又如,平行四边形有两个本质属性,即它是四边形,并且两组对边分别平行。这两个本质属性的总和,就是平行四边形这个概念的内涵。 概念的外延,就是适合某个概念的一切对象的范围。例如,平行四边形的外延包括一般的平行四边形、长方形、菱形和正方形。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之间是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的关系。在一个概念中,它的内涵扩大时,它的外延就会缩小;它的内涵缩小时,它的外延就会扩大。例如,等腰直角三角形的的内涵有三条:1.它是一个三角形;2.有一个角是直角;3.夹直角的两条边相等。如果把“夹直角的两条边相等”这个内涵去掉,它的外延就扩大了,

资产的概念及其分类

资产的概念及其分类 资产的概念及其分类 1、资产的概念 转自环球网校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8834022.html, 资产是企业拥有的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资产的实质是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2)资产必须是企业拥有或能够加以控制的经济资源; (3)资产的目的旨在为某个会计主体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基础。 2、资产的分类 转自环球网校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8834022.html, 企业资产由各个具体的资产项目所组成,为便于资产的计量,有利于资产的管理,可以根据经济内容,按资产负债表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转自环球网校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8834022.html,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固定资产的定义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gudignzichan固定资产的 1)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2)属于整体之一部分, 不便或不宜划分, 而其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3)凡相同种类、规格的设备、器具、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虽然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但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4)单台电动机其功率为30KW以上(含30KW)应列为固定资产。 (5)成套生产装置上的管道、阀门、仪器仪表、线路在竣工时应列为固定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并且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商誉等。

产品概念与分类

产品概念与分类 在市场营销活动中,企业通过提供一定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顾客需求,企业和市场的关系是通过产品来联结的。产品是市场交易活动的物质基础。因此,市场营销组合的核心,或者说4P因素的第一因素就是产品。产品策略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其他市场营销组合因素的决策。因而如何正确确定企业的产品组合结构、开发什么样的产品来满足顾客需求、产品在品牌和包装上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来为顾客服务就成为企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决策,也是市场竞争的基础策略。 要作出正确的产品策略,必须先明确产品的概念。所谓产品,是指能提供给市场,用于满足人们某种欲望和需要的任何事物,包括实物、服务、场所、组织、观察、主意等。可见产品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是电视机、空调等实物,也可以是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人员,甚至可以是一种观念或主意,如广告公司的广告创意。 一、产品整体概念 在设计和销售产品时,市场营销者必须从产品的整体概念出发考虑产品,即市场营销中所指的产品是一个整体概念。产品整体概念包含核心产品、形式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和潜在产品5个层次。如图3-1-1所示。 1.核心产品层。核心产品又称为实质产品,是指产品能向顾客提供的基本利益和效用。这是产品最基本的层次,是满足顾客需要的核心内容。顾客购买某种产品,不是为了获得它的所有权,而是由于它能满足自己某一方面的需求或欲望。人们购

买化妆品,并不是为了获得它的某些化学成分。而是要获得“美”。同样,人们买空调是为了“凉爽”。 2.形式产品层。形式产品是指核心产品借以实现的形式或目标市场对某一需求的特定满足形式。形式产品包含五个要素:包装、品牌、质量、式样、特征。这五个要素,物质产品都具备,而服务也具有相类似的要素,可能具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特点。形式产品是呈现在市场上可以为顾客所识别的,因此它是顾客选购商品的直观依据。 3.期望产品层。期望产品是指顾客购买某产品时通常希望和默认的一组属性和条件。例如,旅客在寻找一旅馆时期望干净的床、洗漱用品、衣橱等。对没有特别偏好的顾客来讲,由于大多数企业的营销者都准备了一个期望产品,而且能够满足该类顾客的最低期望,所以获得该类产品的便利性成为选择这一产品的首选考虑因素。 4.附加产品层。附加产品指顾客购买产品时所获得的全部附加利益与服务,包括安装、送货、保证、提供信贷、售后服务等。如今的竞争主要发生在附加产品的层次,这正如美国学者西奥多·莱维特指出的:“现代竞争的关键,并不在于各家公司在其工厂中生产什么,而在于它们能为其产品增加些什么内容--诸如包装、服务、广告、用户咨询、融资信贷、及时送货、仓储以及人们所重视的其他价值。每一公司应寻求有效的途径,为其产品提供附加价值。”能正确发展附加产品的公司必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普通股的概念和种类

7.1.1普通股的概念和种类 Ⅰ.知识点讲解 1.概念: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份,也是最基本的、标准的股份。 2.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这是普通股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方式。(表决权) (2)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需依据《公司法》、其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份转让权) (3)股利分配请求权。(分配权1) (4)对公司账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审查权和对公司事务的质询权。(账目审查权) (5)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分配权2)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3.普通股的种类 (1)按股票有无记名,可分为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2)按股票票面是否标有金额,可分为面值股票与无面值股票; (3)按投资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及个人股; (4)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不同,可分为A股、B股、H股和N股等。 7.1.2股票发行 Ⅰ.历年试题 1、[1998年判断题]对于发行公司来讲,采用自销方式发行股票具有可及时筹足资本,免于承担发行风险等特点。() 查看答案 【答案】× 【解析】自销方式发行时间长,发行公司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教材P188页 2、[2000年多选题]按照现行法规的规定,公司制企业必须经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才能()。 A、增发新股 B、发行长期债券 C、提高留存收益比率,扩大内部融资 D、举借短期银行借款 查看答案 【答案】A 、B、C 【解析】《公司法》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规定。教材P187-188页 3、[2001年多选题]以公开、间接方式发行股票的特点是( )。 A、发行范围广,易募足资本 B、股票变现性强,流通性好 C、有利于提高公司知名度 D、发行成本低

物权行为概念辨析(一)

物权行为概念辨析(一) 摘要:物权行为是我国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其概念需要仔细研究,其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尚待澄清。本文尝试着对物权行为理论作一研习,对概念进行清楚的界定,对理论脉络进行清楚的梳理。从物权行为、物权行为分离原则、物权行为抽象原则三个概念入手,分析物权行为理论的内部层次关系,试图给出一个物权行为制度的全貌,避免因为断章取义或以偏概全带来的误解。本文并指出不采纳物权行为抽象原则的物权行为制度也可成立。 一、物权行为概念 1、定义 概念对于任何一门学问的科学研究而言,无疑都具有重要价值。拉仑茨(larenz)将概念作为体系的基石1],体系之形成,有赖于不同抽象程度之概念的逻辑区分。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就不可能有明确的法律体系,就不能进行清晰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简言之,概念建构体系,体系成就科学(学科、学问)。 作为一个概念,物权行为,在产生并运用该概念的德国,民法典中并无明确规定,一般而言,有关物权行为的概念的定义多为学理意义上的解释和讨论。因此,对物权行为概念的定义或描述众说不一。田士永首先考察了德国学者的既有表述,认为这些既有见解基本一致、大同小异,并总结为,“物权行为乃发生物权法上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所谓物权法上的法律效果,即直接变动物权的权利状态:设定、移转、变更、废止物权。”2]田士永接着分析了中国学者对此概念的表述。最后,田士永根据“属+种差”的定义方法,将物权行为定义为“发生物权法上的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3] 2、作为法律行为之一种的物权行为 法律行为者,是指“私人的、旨在引起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此种效果之所以得依法发生,皆因行为人希冀其发生。法律行为之本质,在于旨在引起法律效果之意思的实现,在于法律制度以承认该意思方式于法律世界中实现行为人欲然的法律判断”。4]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决定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意思自治、效果自主,通过赋予根据当事人之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果的效力而实现私法自治。法律行为之核心正在于意思表示。 详言之,人们从事法律行为的目的、动机是可以各不相同的,正是由于我们承认人只是人,而不是神,所以,我们毋庸讳言人之意愿、追求呈现出千差万别的状态,各不相同,绝不能以一刀切的标准予以评判,否则便注定要“通往奴役之路”。法律,就基本的价值追求而言,自应尊重人的这种天性,应尊重人格独立与人性尊严。因此,法律,尤其是私法,应以保障人享有人之所以为人就应享有的起码的人性尊严为其最根本价值追求。私法制度的伦理依据就在于尊重人是一个人,是一个能辨别自己利益、追求自己利益、保护自己利益的经济人,是一个能自我负责的理性人。为尊重人的私法效果上的追求的这种差异性,私法领域因而建立起私法自治制度,以所有权神圣为基础,以私人意思自治为价值伦理,以自己责任、过失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归结到一点,私法就是自治法,私法相信人们可以自主地处理自己事务,自主地追求并达到人生幸福。法律行为实乃自治之工具,借助此工具,私人可以依据其愿望来改变法律状态,私法自治经由此而实现。 于是,人们可能以发生物权变动为意思,追求物权变动之效果,也可能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意思,追求交易互取所需的目的,也可能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而进行婚姻缔结行为,等等。 而物权行为就是这么一种法律行为,它以发生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为核心,当事人意欲借助此法律工具实现直接变动物权的效果,其目的或者是创设物权,或者是移转物权,或者是变更物权,或者是废止物权。 物权行为作为法律行为之一种,意味着,除发生这种物权法上的法律效果外,还有发生其他法律效果的情形,如债权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等。

能力的定义和种类 教育学

能力的差异与教学 一、能力概述 (一)什么是能力 一般认为,能力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保证活动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个性心理特征。 既指现有的成就,又指个体具有的潜力和可能性。 (二)能力的种类 1、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根据适应范围或表现领域不同 一般能力指在不同种类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智力,构成智 力的因素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和思考力等,其中思考力即抽象思维能力是智力的核心。 特殊能力是指在某种专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它是顺利完成某种专业活动的心理条 件。 一般能力与特殊能力的关系十分密切。一方面,一般能力是特殊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特殊能力的发展有助于一般能力的发展。 2、模仿能力和创造能力——根据创造性水平不同 模仿能力就是指人们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活动、来学习各种知识,然后以相同的方式 作出反应的能力。是人和动物的一种重要的学习能力。 创造力是指产生新的思想和新的产品的能力。 模仿只是按现成的方式解决问题,而创造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新方式与新途径。动物会模 仿但不会创造,人的模仿力和创造力有明显的个别差异。人们常常是先模仿再进行创造。在这一意义上,模仿也可以说是创造的前提和基础。 3、流体能力和晶体能力------根据一生中不同的发展趋势以及和先天禀赋、社会文化的关系 这种分类是由卡特尔提出的。 流体能力是指在信息加工和问题解决过程中所表现出来能力。如对关系的认识、类比、 演绎推理、形成抽象概念等的能力。它较少的依赖于文化和经验的内容,而决定与个人的先天禀赋。 晶体智力(crystallized intelligence)指获得语言、数学知识的能力,它决定于后天的学 习,与社会文化密切有关。 流体能力在20岁以后发展达到高峰,30岁以后就开始下降,但晶体能力一生中一直在 发展,在人年老的时候还能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晶体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流体能力。 4、认知能力、操作能力和社交能力------根据功能不同 认知能力是指人脑加工、储存和提取信息的能力,既我们一般所讲的智力,如观察力、 记忆力、想象力等, 操作能力是指人们操作自己的肢体以完成各项活动的能力,如劳动能力、表演能力、运 动能力实验操作能力等。 社交能力是指在人们的社会交往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如组织管理能力、调解能力、 语言感染力等。 操作能力与认知能力不能截然分开,不通过认知能力积累一定的知识经验,就不会有操 作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反之,操作能力不发展,人的认知能力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发展。

物的概念与种类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2019A2019B20182017 单项选择题1212 多项选择题1210 案例分析题3/76/71/71/7 考核分值9.519.0 5.5 5.0 2020年本章新增、修订情况 1.修订以其他股权出质时,将办理登记的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整为市场监管理部门(非实质修订) 2.删除对集体土地利用原则上应先收归国有,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表述 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物的概念与种类 (一)物的概念 1.物的概念 物权法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 2.物的特点 (1)有体性 我国物权法上的物仅指有体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包括电脑程序)等均不是物权法上的物,因而不属物权客体。其中,权利在特殊情况下经法律规定可成为物权客体,如以股权、票据权利等出质的权利质权。 【提示】行为是债权的客体;智力成果则是知识产权的客体。 (2)可支配性 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不能为人力所支配或为人所需之物(如:太阳、月亮、星星等),因其不具有交易价值(如:汽车尾气)而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3)在人的身体之外 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提示】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 【例题1·2019年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物的是()。 A.太阳 B.海域 C.月亮 D.星星 【答案】B 【解析】太阳、月亮、星星不能为人力所支配,故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ACD选项错误。海域属于不动产,系物权法上的物,故B选项正确。 【例题2·2013年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生产能力的概念

生产能力的概念 生产能力是指在计划期内,企业参与生产的全部固定资产,在既定的组织技术条件下,所能生产的产品数量,或者能够处理的原材料数量。生产能力是反映企业所拥有的加工能力的一个技术参数,它也可以反映企业的生产规模。每位企业主管之所以十分关心生产能力,是因为他随时需要知道企业的生产能力能否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当需求旺盛时,他需要考虑如何增加生产能力,以满足需求的增长;当需求不足时,他需要考虑如何缩小规模,避免能力过剩,尽可能减少损失。 实际运用中的生产能力有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包括:制程设计产能、有效产能和利用的产能等。 制程设计产能是企业建厂时在基建任务书和技术文件中所规定的生产能力,它是按照工厂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方案、技术工艺和设备,通过计算得到的最大年产量。企业投产后往往要经过一段熟悉和掌握生产技术的过程,甚至改进某些设计不合理的地方,才能达到制程设计产能。制程设计产能也不是不可突破的,当操作人员熟悉了生产工艺,掌握了内在规律以后,通过适当的改造是可以使实际生产能力大大超过制程设计产能的。 企业在年度计划中规定本年度要达到的实际生产能力称为计划能力。 计划能力包括两大部分。首先是企业已有的生产能力,是近期内的查定能力;其次是企业在本年度内新形成的能力。后者可以是以前的基建或技改项目在本年度形成的能力,也可以是企业通过管理手段而增加的能力。 计划能力的大小基本上决定了企业的当期生产规模,生产计划量应该与计划能力相匹配。企业在编制计划时要考虑市场需求量,能力与需求不大可能完全一致,利用生产能力的不确定性,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对生产能力作短期调整,以满足市场需求。 对于老企业可能由于产品方向有所改变,或者是产品结构重新设计,也可能因为工艺方法有所改进等种种原因,当初的设计能力已完全不能反映实际情况,这时需要对企业的产能作重新核准,称此结果为查定能力。查定能力是企业的实际能力,对于企业各类计划有指导作用,是企业计划工作的基本参数. 生产能力计算 要计算生产能力需要首先确定生产能力的计量单位。不同类型的企业生产能力计算方式不同。相比之下,机械制造企业的生产能力计算稍微复杂一些,主要原因是这类企业产品的加工环节多,参与加工的设备数量大,设备能力又不是连续变动的,而是呈阶梯式发展的,所以各环节的加工能力是不一致的。计算工作通常从底层开始,自下而上进行,先计算单台设备的能力,然后逐步计算班组(生产线)、车间、工厂的生产能力。生产能力的计算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流水线生产类型企业的生产能力计算,成批加工生产类型企业的生产能力计算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能力计算。 生产能力的步骤确定 在计算生产能力时,必须了解每条独立生产线的情况、每家独立工厂的生产水平以及整个生产系统的生产分配状况,一般可通过以下步骤来进行: 1)运用预测技术预测每条独立生产线的产品的销售情况; 2)计算为满足需求所需投入的设备和劳动力数量; 3)合理配置可获得的设备与劳动力数量。 企业常常还要考虑一个生产能力余量作为平衡设计生产能力与实际生产能力的缓冲。生产能力余量是指超过预期需求的生产富余能力。例如,某产品的预计需求为1000万,而设计生产能力为1200万。这样,生产能力余量为20%,即企业是以83%的生产能力利用率生产该产品。相反,如果一家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低于为满足产品需求应达到的生产能力,则说明该企业的生产能力余量为负值。比如一家企业的产品年需求量为1200万,而其生产能力仅为1000万,则该企业的生产能力余量-20%。 生产能力的计量单位

抵押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抵押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抵押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担保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金和实现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抵押的概念与特征 (一)抵押的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提供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接受担保的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被提供为担保的财产称为抵押物。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为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称为抵押权。 抵押权是在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情况下在标的物上设定的权利。这是抵押与质押的重要区别。因为抵押权是不以抵押物的占有转移为成立要件,所以对抵押权就不能以占有的方式进行公示,需要依据登记或注册等其他的形式进行。抵押权因是在不移转占有的条件下设定物权,抵押权人无需占有标的物,却可以直接控制或支配抵押物的价值,抵押人虽然将标的物提供了担保,却可以继续使用标的物。所以抵押权这种担保方式既可以免去担保权人因占有标的物所带来的负

担,又可以充分发挥标的物的使用价值和担保价值。在各种担保形式中,抵押权最能实现担保物权的社会功能,所以被称为担保之王。 (二)抵押权的特征 抵押权是典型的担保物权,具有担保物权的一般特征,但抵押权与其他的担保物权也存在着不同,具有自身独特的属性。抵押权的特征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属性 抵押权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抵押权是从权利,受抵押权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在抵押权与所担保的债权的关系上,抵押权具有从属性。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有主债权的存在,才会有抵押权的存在。在一般的情况下,是先有主债权,然后才有抵押权,抵押权在成立时就有从属性。抵押权不能与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转让,也不能与债权相分离而单独的提供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在抵押权人将主债权让与或者作为其他担保时,抵押权可以随之一并让与或

能力的概念及分类

组织成员的个人能力将会影响组织的整体绩效。领导者的个人能力和领导技能更对组织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个人能力与工作的良好匹配不但可以给公司带来好的绩效,还可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因此要正确地认识并理解能力与管理技能。 能力反映了个体在某一工作中完成各种任务的可能性。这是对个体能够做什么的一种现实的评估。一个人的总体能力可以分为两大类:心理能力和体质能力。当然,还有其他的分类方法,如现实能力和潜在能力的划分等o1.心理能力心理能力是从事心理活动所需要的能力。智商测验就是用于确定个体总体的心理能力的方法。一版认为,在心理能力中包括七个维度,即:算术、语言理解、知觉速度、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空间视知觉及记忆力,如表3—1所示。一项严谨的综合性的报告指出,无论何种水平的工作,其在言语、算术和空间视知觉能力方面的测验分数,都是工作熟练性的有效预测指标。 因此,可以测量具体维度的智力测验对预测工作绩效是十分有用的。 对心理能力的另一种分类将心理能力分为三类:认知心理能力、经验心理能力和情感心理能力。 认知心理能力是指通过仔细思考理解复杂思想、有效适应环境、从经验中学习和运用各种推理形式的能力及克服障碍的能力。这种心理能力要求对复杂信息进行组合、集成和使用。高级管理人员非常需要这种能力。相反,那些规范性强、不需要仔细思考和分析信息的工作可能根本不需要这种能力。 经验心理能力是熟练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企业环境中,这种能力尤其重要。每个人的经验心理能力的高低可以通过智商测验得到。 情感心理能力也称为倩商,它是指与生活中与感情方面有关的一组技能,比如承认并调整自我感情的能力、影响其他人感情的能力和自我激励的能力。有证据表明拥有高情商的员工能给一些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收益。对于个人职业生涯来说,拥有高的情商也能为你的职业军展加个高分。 2.体质能力 在要求信息加工的复杂工作中心理能力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样,对于那些技能要求较少而规范化程度较高的工作而言,体质能力对于工作的成功十分重要。比如.一些工作的成功要求耐力、手指灵活性、腿部力量及其他相关能力,因而需要在管理中确定员工的体质能力水平。表3—2中列出了这些基本内容。个体在每项能力中,都存在程度上的差异,而且.这些能力之间的相关性极低。不难理解,一个人在某一项能力中得分高并不意味着在另一项能力中得分也高。如果管理者能确定某一工作对这九项体质能力中每一项能力的具体要求程度,并保证从事此工作的员工具备这种能力水平,则肯定会提高工作绩效。 每个人在能力方面部有自己的强项和弱项,这使得一个人在从事某一工作或活动时,相比其他人来说,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有不利的一面。从管理的角度来看,问题并不在于了解人们在能力方面是否存在着差异,而在于了解人们的能力具有哪些方面的不同,并运用这一知识尽可能使员工更好地从事工作。

11.1能力的一般概念

第一节能力的一般概念 一、什么是能力 能力: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使活动得以顺利完成的个性心理特征。 能力包括已有能力和潜力。 已有能力(亦即现实能力):指已经在活动中得到发展,并可以通过活动显现的能力。 潜在能力:指个人能力发展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在外部环境或教育条件许可时,可以通过一定的经验发展成为现实能力。 二、能力能力与知识,技能的区别与联系 知识: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概括。 技能:则是在活动中由于练习而巩固、并在活动中应用的基本动作方式。 能力: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使活动得以顺利完成的个性心理特征。 知识、技能、能力三者之间的区别: 第一,所属的范畴不同。知识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技能是在活动中由于联系而巩固、并在活动中应用的基本动作方式;而能力则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 第二,生理机制不同。知识、技能赖以获得的神经机制,是形成暂时神经联系和动力定型,而能力的神经基础是中枢神经系统在暂时神经联系形成和巩固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 第三,概括化的内容与结果不同。知识是在对客观现实的反映过程中对相应经验的概括化结果,技能是在行为方式的练习巩固过程中对相应行为方式的概括化结果,而能力则是调节行为、活动的相应心理过程的概括化结果。 第四,迁移的范围不同。知识与技能的迁移范围都比较狭窄,他们只能在类似的活动、行为或情境中发生迁移;能力则有相当广的迁移范围,可以在很多场合间(即使他们并不很相似)发生作用。 第五,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能力的发展不是同步的。较之能力的发展,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更快一些,能力也不是永远随知识,技能的增加而成正比地发展。 能力与知识、技能又是紧密相联的: 一方面,能力是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必要前提,能力的大小,会影响到知识掌握的深浅,难易和技能水平的高低; 另一方面,能力又是在掌握知识、技能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掌握系统科学的知识和技能,则更有利于能力的增加和发挥。 三、才能与天才 才能是多种能力的独特结合,通常在解决实际问题和应对现实事件的过程中体现。 少数人的多种能力在活动中达到了最完备的发展与结合,能够高水平、开创性地完成多种活动任务,或完成某一领域中人们通常难于完成的特殊活动任务,这种高度发展的才能通常被称为天才。

能源的概念和分类

一、能源的概念 1、能源是指能够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或是物质的运动。 2、能源:是能量的来源或源泉。是可以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的具有能量的物质,如煤炭、石油、核燃料、水、风、生物体等;或从这些物质中再加工制造出的新物质,如焦炭、煤气、液化气、煤油、汽油、柴油、电、沼气等。因此可以说,能源是能够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即能够产生机械能、热能、光能、电磁能、化学能等各种能量的资源。 3、我国的《能源百科全书》说:“能源是可以直接或经转换提供人类所需的光、热、动力等任一形式能量的载能体资源。” 确切而简单地说,能源是自然界中能为人类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能源是人类活动的物质基础。在某种意义上讲,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优质能源的出现和先进能源技术的使用。在当今世界,能源的发展,能源和环境,是全世界、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二、能源的分类 能源种类繁多,而且经过人类不断的开发与研究,更多新型能源已经开始能够满足人类需求。根据不同的划分方式,能源也可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分法。 (一)根据来源分为3类: 1、来自地球外部天体的能源(主要是太阳能)。除直接辐射外,并为风能、水能、生物能和矿物能源等的产生提供基础。人类所需能量的绝大部分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正是各种植物通过光合作用把太阳能转变成化学能在植物体内贮存下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也是由古代埋在地下的动植物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形成的。它们实质上是由古代生物固定下来的太阳能。此外,水能、风能、波浪能、海流能等也都是由太阳能转换来的。 2、地球本身蕴藏的能量。通常指与地球内部的热能有关的能源和与原子核反应有关的能源,如原子核能、地热能等。温泉和火山爆发喷出的岩浆就是地热的表现。 3、地球和其他天体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能量。如潮汐能。 (二)根据能源的产生方式分类 1、一次能源,即天然能源,指在自然界现成存在的能源(直接来自自然界的未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是权利主体直接支配特定财产(主要是有体物,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权利)的权利,既具有人对物直接支配的内容(这明确着对物的支配方法及范围),只具有对抗除主体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因此,作为一个法律范畴,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民事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所谓直接支配物,是指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其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者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权利人的支配可以通过民事行为来实现,如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自己的房屋,或者在自己的房屋上设定抵押权等;也可以通过事实行为来实现,如房屋所有人自行居住。 ,, 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只要不特定的人没有非法干涉其行使权利,即为履行了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债权在这一点上与其具有显著不同,债权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债务人的行为,债权入不能直接支配标的物。例如,租赁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生效,但是在出租人交付出租物之前,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 物权人直接支配标的物,是物权的基本內容,任何种类的物权都以权利人对于物的直接支配为特征,但是,支配范围的大小依物权的种类而定。例如,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自己所有之物的一种总括的、全面的支配,而他物权则总是在某一个方面对他人所有的物进行支配。另外,物权中对于物的支配不一定都是有形的。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支配往往是有形的,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往往就是无形的,例如,就抵押权而言,不动产抵押权人对于抵押物无占有的事实,自然不可对于抵押物的实体进行有形的支配。物权的客体是物。这里的物,首先,原则上是指有体物。有体物包括不动产、动产,以及虽然不占据一定空间或具备一定形状,但是能够为人力所控制的电、气、光波、磁波等物。权利成为物权的客体,仅限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如权利质权。再如,土地等资源性财产的公有制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法律允许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

第二节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 有这么一个诡辩:“鲁迅的小说不是一天能读完的,《孔乙已》是鲁迅的小说,所以《孔乙已》不是一天能读完的。”结论显然是荒谬的,但是推理似乎又无懈可击,毛病到底出在哪里呢?这就涉及到概念的种类问题。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什么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该事物不同于其他事物的属性。举个例子说,“人”这种事物具有多种属性:有五官四肢,会行走,会说话,会思维……其中,“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属性,就是人会说话、能思维。 概念有两个重要的逻辑特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前者指的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在概念中的反映,后者指的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在概念中的反映。比如:“三角形”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有三条边、三个角,内角和是180度的多边形”,它的外延包括“各种规则的和不规则的三角形”,即所有的三角形。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概念分为不同的种类。概念一般有以下三类: 1、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根据概念外延的数量) 单独概念:是反映某一个别事物的概念。它的外延外延只有一个,是独一无二的。一般以专有名词或摹状词表达。 如长江、地球、雷锋、孔乙已 普遍概念:是反映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别事物组成的一类事物的概念。普遍概念是指外延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的概念。如树木、学校、作品 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群体,非群体) 根据概念外延的性质(群体,非群体),所指称的对象是集合体,还是非集合体而作出的分类,可以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 集合体:指由若干个体组成的统一整体,不一定能反映其中的个体 如:森林、书籍、群岛、车队、中国女子排球队、党、词汇、阶级 非集合概念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不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与集合体不同,非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组成它的个体一定具有。 树、书、岛、汽车、党员、词、工人 例如:森林是有广泛用途的。树是植物 怎样区别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1、集合概念所反映对象的属性只是集合体具有,其中的个体不具有。 集合词项的特征:构成整体的分子不具有整体的属性。车队由车构成,但车不具有车队的属性,我们看见停车场里有停有许多的车,我们并不就认为停车场里有一支车队。 2、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属性不仅这类事物具有,其中的个体也具有。 例如(1)中国人是黄种人中国人是亚洲人 (2)中国人是有骨气的(集合概念) (1)非集合概念--鲁迅是中国人的一个个体,鲁迅是黄种人。 (2)集合概念--并非每一个中国人张三、李四都是有骨气的。 判断方法:加上全称量词是否改变原来判断的含义。 所有中国人都是有骨气的。所有中国人都是亚洲人。 3、同一个语词既可以表达集合概念也可以表达非集合概念 例1、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的。集合概念例2、人是有理性的。非集合概念 “鲁迅的著作不是一天能读完的”(集合概念) “《祝福》是鲁迅的著作”非集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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