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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管理,规范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根据《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盲人医疗按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资格证书”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资格证书”是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获准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按摩活动、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申请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的有效证明与合法证件。盲人从事医疗按摩活动,应当依照本办法申领“资格证书”。未持有“资格证书”的盲人不得从事医疗按摩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是指符合《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审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盲人。

第五条“资格证书”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按规定要求向中国盲人按摩指

导中心领取发放,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发放“资格证书”。

严禁买卖“资格证书”。

第六条省和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协调同级卫生行政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联合成立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认定及证书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审核认定及“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二章申领与核发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审核初审工作,省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审核复核及“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应当于每年年初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提出“资格证书”的申领报告,填写并领取“资格证书”登记表,领取空白“资格证书”。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盲人,可以向户籍或者执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申请“资格证书”。

(一)2009年9月1日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二)2009年9月1日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的;

(三)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满15年的;

(四)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并且通过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

(五)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通过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

第十条申请从事医疗按摩资格的盲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盲人);

(五)盲人医疗按摩相关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五)项的盲人);

(六)医疗机构开具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年限证明(适用于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项的盲人);

(七)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四)、(五)项的盲人);

(八)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3.3 cm *4.8cm);

(九)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残疾人联合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至省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省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复核。

复核合格的,省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应当在收到初次审核结果后30日内颁发“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应当加盖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并在持证人照片处加盖省级残疾人联合会钢印后方为有效。

经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残疾人联合会或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申请复议。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核: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资格审核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因违反相关规定,“资格证书”被注销或者暂扣的;。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规定不宜从事医疗按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三条“资格证书”内容包括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和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残疾人证号、视力残疾等级、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备注以及本人相片等内容。

第十四条“资格证书”的发放需采用统一编号。

第十五条不予审核情形消失的,由本人申请,经省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指定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并经省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核准后,可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予以重新审核。

第三章年审制度

第十六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每2年审核登记1次。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年审工作。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审不予通过: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中止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满2年的;

(四)申请年审逾期6个月的;

(五)连续2年未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申请年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年审申请表;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

(三)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医疗机构中的执业证明;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残疾人联合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年审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年审材料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办理年审手续。

第二十条年审合格的,由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在“资格证书”的备注位置粘贴年审合格标签。未通过年审的“资格证书”无效,不得继续使用;不予审核情形消失的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重新审核。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年审结果报省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备案。

获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由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在其网站上公布。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资格证书”,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损毁。

第二十三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破损或者遗失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单位申请换领或补发。因“资格证书”破损需换领的,应当交回原“资格证书”。因“资格证书”遗失需要补发的,应当先在省级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刊登“资格证书”遗失公告,方可办理“资格证书”补发手续。

换领或补发的“资格证书”,使用原证书编号。

第二十四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属于卫生技术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模式对其执业行为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执业前,应当到负责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先到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备案,然后到新执业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办理备案。

第二十六条为申请“资格证书”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者资料,以及违反规定出具审核证明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者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非法取得“资格证书”者,一经发现,由发证部门取消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并收回其“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由发证部门收回其“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残联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其上一级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责令改正,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发放及使用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统计,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备案,并同时报当地同级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资格证书”的发放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应当建立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登记制度、统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品理化检验汇总

食品理化检验 加粗下划线的为老师上课要求掌握的,仅供参考 第一章绪论 1.食品理化检验的内容:食品的感官检查、食品营养成分的检查、保健食品的检验、食品添加剂的检验、 食品中有毒有害成分的检验、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的检验、化学性食品中毒的快速鉴定、转基因食品的检验。 2.食品理化检验常用的方法:感官检查(视觉、嗅觉、味觉、听觉、触觉)、物理检测 比重:现称相对密度,是物质的质量与同体积同温度下的纯水质量的比值。我国规定标准温度是20℃。 1)比重瓶法:环境温度不能超过20 ℃ 2)比重计法①酒精比重计:测定酒中酒精的含量(V/V); ②乳稠度计:测定牛乳的比重 ③锤度计:测定蔗糖的浓度(注:比重计法测定结果不如比重瓶法准确) 3.薄层色普法;将适当细度的吸附剂作为固定相涂布在平板上形成薄层,把试样点在薄板上,然后用溶剂展开 4. 标准分析方法的制定 (一)分析方法的建立 1、检测条件的优化 2、校准曲线的绘制 3、样品前处理条件的优化 4、干扰试验 5、实际样品的测定 6、方法性能指标的评价 (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制程序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 (4.5.6.7为ppt上补充内容) 4.极性大的被分离物,要选吸附能力小的吸附剂,但展开剂的极性应选大的。 5.死时间(tM ):不被固定相吸附或溶解的物质进入色谱柱时,从进样到出现峰极大值所需的时间称为死时间 6.保留时间tR 试样从进样开始到柱后出现峰极大点时所经历的时间,称为保留时间. 7.调整保留时间tR′:某组份的保留时间扣除死时间后称为该组份的调整保留时间,即: tR′= tR-tM

第二章食品样品的采集、保存和处理 8. 食品样品的采样原则:1)样品对总体应该有充分的代表性。2)采样过程中要设法保持原有食品的理化性质,防止待测成分的损失或污染。 9、食品样品的采集方法(具有相同属性的食品样品的采集):袋装样品按 (袋数 /2 )^ 1/2进行抽样,采用四分法缩分 四分法 1)固体颗粒或粉体混匀后采用三层(上、中、下)五点(周围四点和中心)法采样 2)液体或半流体混匀后采样 3)组成不均匀固体食品采样 采样量:1.5Kg, 供检验、复查、备查用 10.食品样品的保存原则:防止污染、防止腐败变质、稳定水分、固定待测成分 11.食品样品的保存应做到净、密、冷、快。 12.食品样品的前处理: 一、食品样品的常规处理:除去非食用部分、除去机械杂质、均匀化处理 二、食品样品的无机化处理 (一)湿法消化法(wet digeation) : 1)原理:在适量的食品样品中加入硝酸、高氯酸、硫酸等氧化性强酸,结合加热来破坏有机物,有时还要加入一些氧化剂(如高锰酸钾、过氧化氢等),或催化剂(如硫酸铜、硫酸汞、 二氧化硒等),以加速样品的氧化分解,完全破坏样品中的有机物,使待测的无机成分释放出来, 并形成各种不挥发的无机化合物。 2)注意事项:消化试剂应纯净,器皿及用具应不含待分析成分;加玻璃珠防止暴沸,注意 不要产生大量泡沫;补加酸或其他氧化剂时,应待消化液冷却后再沿内壁缓缓加入 3)优点→分解有机物的速度快,所需时间短,加热温度较干灰化法底,可以减少待测成分的挥发损失。缺点→消化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试剂 用量较大,有时空白值较高。在消化初期,消化液反应剧烈产生大量的泡沫,可能溢出消化瓶, 消化过程中也可能出现碳化,这些都易造成待测物的损失,所以需要细心操作。 (二)干灰化法(dry ashing) 1)原理:将样品放在坩埚中,在高温下灼烧使食品样品脱水,焦化,并在空气中氧的作用下,使有机物氧化分解成二氧化碳、水和其他气体而挥发,剩下无机物供分析测试用。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古蔺县中医医院 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保障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聘用原则。 聘用工作坚持“按岗设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所聘人员的质量。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取得职业准入资格,能正常履职。 3、人员招聘条件以当年的招聘公告为准。 三、聘用的程序 1、聘用前由护理部、医务科对拟聘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完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科、护理部、医务科组织对聘用人员的资进行面试、笔试、技能考核,并安排对聘用人员的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 2、经考试、考核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各项用人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医务科、护理部等用人部门完成,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2、新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新聘用工勤岗位人员(含清洁工、保安、收费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需将学历证书、执业证和职称证等复印件交由人事科统一保管。 4、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十二个月),工勤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不服从医院管理、严重违法医院规章制度或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辞聘,因个人原因未到服务年限提出辞聘的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辞职。如若未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有权扣除一个月绩效。 5、聘用人员同在编同等人员一样享受职务、职称的正常晋升。 6、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负责。聘用人员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并作为对聘用人员续聘、解聘以及职务升降、工资变动和奖

《食品理化检验技术》课程标准

《食品理化检验技术》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食品理化检验技术 课程类型:专业核心类 适用专业:食品营养与检测 课程学分:8 总学时:144 1 课程定位 食品理化检验技术是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一门工学结合专业核心课程。 根据食品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趋势及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在充分进行专业调研的基础上,我院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以培养食品检验与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人才为办学目标,主要为广东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培养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技术骨干,学生毕业后主要在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岗位上工作。 食品检验技术(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属于产品质量控制范畴内的专门技术,在企业实际生产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贯穿于食品产品研发、原料供应、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是食品质量控制与安全保证不可缺少的手段。食品理化检验技术是依据食品相关标准,运用分析的手段,对各类食品(包括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材料)的成分和含量进行检测,进而评定食品品质及其变化的一门实验学科。理化检验是企业检验岗位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食品检验职业技能鉴定的核心部分。所以食品理化检验技术课程是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核心课程,是一门技术性、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本课程的建设与改革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素养的养成和专业的发展起主要支撑作用。 本课程是学生在完成分析化学、生物化学、食品营养与卫生等课程的学习后再进行学习,并通过食品检验校内生产实训、顶岗实习等后续课程的强化,使学生可以逐步获得独立进行食品理化检验的工作能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增强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提高自主学习、获取信息、团结协作、拓展创新等综合能力。 2 课程目标 本课程以“培养学生熟练掌握现代食品理化检验技术,熟悉食品相关标准,具有高水平的食品检验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为教学目标。

食品理化检验方法主要内容和使用注意点解读

食品理化检验方法主要内容和使用注意点解读食品理化检验方法内容一般包括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技术内容、附录(如参考条件、典型图谱)等。其中,技术内容包括范围、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分析步骤、分析结果的表述、精密度及其他(如检出限、定量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食品检验要严格按照食品检验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检验方法)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对外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理化检验方法总体参照GB/T5009.1-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该标准正在修订中)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 检验机构日常需动态关注检验方法标准(文本)的发布情况,及时做好新方法证实和新旧方法变更确认。对外出具具有证明性作用数据和结论时需获取资质,确保检验采用现行有效方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15号令》明

确规定复检应当使用与初检机构一致的检验方法,但实施复检时食品安全标准对检验方法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方法主要内容解读 1 范围 食品理化检验方法的范围规定,一般会明确方法适用的食品基质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可能某方法下还会包括仪器原理或方法原理不同的方法,可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 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5009.97-2016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中,包括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特别强调气相色谱法不适用于白酒中该化合物的测定。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适用于白酒、葡萄酒、黄酒、料酒中该化合物的测定。但配制酒采用液相色谱法,方法选择时需特别注意。一些化合物的测定可能还会

依据含量水平选择不同的方法,如水分、蛋白质。 日常开展检验对仪器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都较为注意,但容易疏忽的是常规理化项目方法的选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5009.3-2016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包括直接干燥法、减压干燥法、蒸馏法、卡尔·费休法。其中,蒸馏法适用于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g/100g的样品;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含微量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含有氧化剂、还原剂、碱性氧化物、氢氧化物、碳酸盐、硼酸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3g/100g的样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5009.229-2016食品中酸价的测定,辣椒油应使用冷溶剂自动电位滴定法(第二法)。因此,在选择方法时,一定要结合产品配料信息及含量水平等综合评估。 另外,某方法的适用范围虽未包括某食品基质,但通用标准指定了检验方法,也可使用,但需做好方法的如回

医院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施原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及合同制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涉及各类人员的类别、招录、劳资、福利等内容。 第二条人员类别 1.编制人员:现有医院在编人员。 2.备案制同编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全日制本科(本一、二)及以上人员。 3.备案制同工同酬人员:全日制本科(三本)、非全日制本科及大中专,取得相关岗位初级资格证书者。主要指卫生、工程、会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4.备案制合同人员:非同工同酬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包括编制外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收银、驾驶、文档录入、保安等工作的工勤人员。 5.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委托人事代理公司管理的工勤类人员。该类人员由人事代理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人事管理,医院负责考核,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第三条人员招聘 1.编制内人员流动原则上办理调动手续。 2.属于高级人才引进的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3.其他人员按照备案制人员招录,实行岗位设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原则录用。 第四条应聘条件 1.所有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2.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副高年龄45岁及以下,正高50岁及以下,三级医院科室主任52岁及以下。 3.成熟型人才: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临床、医技、护理人才,取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5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考点,2015年度 一、关于报名的具体事项 1.问:广州考点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网上预报名后,须在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带哪些材料去做现场确认?报名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想了解广州考点有关报名程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须携带材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专题中的《关于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的公告》,公告中包含有关报名工作的详细指引。 2.问:听说广州地区有两个考点?我如何确定自己属于哪个考点? 答: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地区分两个考点,即省直考点和广州考点,这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的属性来划分的。概括来说,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以及省属以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考生归属省直考点管理;而广州市直各单位、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各区属以下单位以及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考生归属广州考点管理。考生如不清楚,可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问:考生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报名地点?我户籍地在四川,能在广州报考吗? 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名点的原则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报名,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在我们广州考点报名,其对应的报名点也是唯一的(可参考考点报名工作公告。而且,本考点也会严格审核考生是否在本地工作,如报考临床和护理专业,其 执业地点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其他专业,则须提交相关工作证明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等。

4. 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准备到广州来找工作,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或者我在外地报名后能转到广州参加考试吗? 答:都不可以。其一,你不在工作岗位,就不符合报考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条件;其二,你工作单位不在广州,不符合在广州报考的条件。另外,考生在哪里报名,就应在哪里参加考试,各地均不接受报名后变更考试地点的申请。 5.问:我现正在广州某高校脱产读硕士研究生,按本科学历及读书前取得的资格证,达到报考所需年限,请问我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 答:你这种情况属于在校脱产读书,身份为学生,并不在工作岗位上,即使按本科学历已达到相应资格年限,也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果有考生通过伪造学历或工作履历报考甚至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均属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考试管理部门有权依据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吊销其资格证书,并视情况予以追加处罚。 6.问:为什么广州考点要增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该表填写不准确时,会否影响报考? 答:针对往年报名工作中考生填写学历信息、工作履历(资格年限、工作年限信息和取得初始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不清,导致资格条件无法判断或无法审核等情况,我考点特别增设了该表,并作为考生报考必需提交的材料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考生伪造、涂改信息,或所填信息与其它报考材料相矛盾等情况,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 罚措施。 7.问:网上填写信息与所提交报考材料不一致,会否影响报考? 答: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必须一致,且考生必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网报信息与所提交材料信息或《报考资格审核表》信息不一致或前后相矛盾等情形,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

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安宁市人民医院 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人社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全员聘用制系医院编制内全体职工和编制外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岗位聘任制包括医院内部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工勤技能系列各级各类岗位的聘任,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医院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全面推行公开招聘

第六条结合医院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的方法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条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编制内招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制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聘用范围 第八条人员聘用范围系医院编制内的在编人员以及编制外人员。 第九条与医院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编制内或编外人员,方可按照医院岗位设置计划,申请参加符合条件的岗位竞聘。未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第十条进入医院见习期人员,不在医院岗位聘用范围之内。 第五章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

食品理化检验技术试题及参考答案

《食品理化检验技术》试题及参考答案 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计20分) 1.液态食品的相对密度可反应液态食品的和。 2.样品的制备是指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混匀等处理工作。 3.食品中水的有在形式有和两种。 4.膳食纤维是指有在于食物不能被人体消化的和的总和。 5.碘是人类必需的营养素之一:它是的重要组成成分。 6.食品中甜味剂的测定方法主要有、、薄层色谱法等。 7.合成色素是用人工方法合成得到的,主要来源于及副产品。 8.食品中农药残留分析的样品前处理一般包括三个步聚:即、和浓缩。9.赭曲霉毒素的基本化学结构是由连接到β-苯基丙氨酸上的衍生物。 10.镉是一种蓄积性毒物,主要蓄积部位是肾和。 11.丙稀酰胺由于分子中含和,具有两个活性中心,所以是一种化学性质相当活泼的化合物。 12.雷因许氏试验是常用于和快速检验的定性实验。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计10分) 1.关于保健食品的叙述正确的是() A.具有特定保健功能 B、可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 C、适宜特定人群食用 D、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2.标准分析法的研制程序包括() A.立项 B、起草 C、征求意见 D、审查 3.食品样品制备的一般步骤分为() A.去除非食品部分 B、除去机械杂质 C、均匀化处理 D、无机化处理 4.在常压下于()0C()h干燥食品样品,使其中水分蒸发逸出,食品样品质量达到恒重。 A.950C-1050C B、900C-1000C C、2-4h D、4-6h 5.通常食品中转基因成分定性,PCR检测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A.确定待测目标序列 B、引物设计和PCR扩增 C、PCR反应体系的构建 D、电泳及结果分系 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计20分) 1.海豚毒素是一种小分子非蛋白类神经毒素,其毒性比剧毒药物青化钾还要大1000倍,与人的致死量为0.5mg() 2.塑料种类繁多,按受热后的性能变化可分为热固性和热塑性。() 3.将真核细胞中主要的已知基因mRNA通过逆转录PCR扩增合成不同基因的c DNA探针,并制 成基因芯片。() 4.现场样品的采集必须遵照统计学意义上的随机原则,从而使所采集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并能最终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5.食品中丙烯酰胺的主要来源是热力加工食品,其形成的机制目前基本的到确认。()6.PCBs不是公认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7.分光光度法是测定挥发性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方法。() 银白色软金属,原子量112.41,密度8.6,熔点320.90C,沸点7670C。() 8.C d 9.氨基甲酸酯是继有机磷农药后的一类重要的防腐剂。() 10.皂苷对人体的新陈代谢起着重要生理作用,它可以抵制血清中指类氧化,抵制过氧化酯质生成。()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龙县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 院聘人员是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财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工作。 二、聘用条件 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8—35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或有关职务职称。 3、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热爱安龙县人民医院,爱岗敬业,经医院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聘用办法 1、医院办公室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招聘领导小组

审核。 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 4、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核同意后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 5、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 四、劳动合同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前两年实行一年一聘,满二年后可一年一聘也可两年一聘。 2、劳动合同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工会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备案一份。内容应包括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资数额、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协商的条款等。 3、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同意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4、用人科室、院聘人员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后不再续聘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用人科室负责办理该院聘人员的离院手续和收回该院聘人员使用的医院资产。

食品理化检验知识点

食品理化检验知识点 名词解释 1.水溶性灰分是指总灰份中可溶于水的部分、 2.水不溶性灰分是指总灰份中不溶于水的部分; 3.酸不溶性灰分是指总灰份中不可溶于酸的部分。 4.食品的总酸度是指食品中所有酸性成分的总量,它的大小可用碱滴定来测定; 5.有效酸度是指被测液中H+ 的活度,其大小可用酸度计(即pH计)来测定; 6.挥发酸是指食品中易挥发的有机酸,其大小可用蒸馏法分离,再借标准碱滴定来测定; 7.牛乳总酸度是指外表酸度和真实酸度之和,其大小可用标准碱滴定来测定。 8.粗脂肪是经前处理而分散且干燥的样品用无水乙醚或石油醚等溶剂回流提取,使样品中的脂肪进入溶剂中,回收溶剂后所得到的残留物,即为脂肪(或粗脂肪)。 9.还原糖是所有的单糖和部分的双糖由于分子中含有未缩合羰基具有还原性故称为还原糖。 10.总糖是食品中还原糖分与蔗糖分的总量。还原糖与蔗糖分的总量俗称总糖量。 11.蛋白质系数是一般蛋白质含氮量为16%,即一份氮素相当于6.25份蛋白质,此数值(6.25)称为蛋白质系数。 12.密度是指单位体积物质的质量。 13.相对密度(比重)是指物质的密度与参考物质的密度在规定条件下的比值。 14.食品理化检验学:是研究和评定食品品质及其变化的一门技术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 15.食品污染:是指食物中原来含有或者加工时人为添加的生物性或化学性物质,其共同特点是对人体健康有急性或慢性危害。 16.干法灰化:是用高温灼烧的方式破坏样品中有机物的方法,也称灼烧法。 17.湿法消化:利用强氧化剂加热消煮,破坏样品中有机物的方法。 18.样品采集:就是从总体中抽取样品的过程; 19.样品:就是从总体中抽取的一部分分析材料。 20.可疑值:在实际分析测试中,由于随机误差的存在,使多次重复测定的数据不可能完全一致,而存在一定的离散性,并且常常出现一组测定值中某一两个测定值与其余的相比,明显的偏大或偏小,这样的值称为可疑值。 21.极值:虽然明显偏离其余测定值,但仍然是处于统计上所允许的合理误差范围之内,与其余的测定值属于同一总体,称为极值。极值是一个好值,这是必须保留。 22.异常值:可疑值与其余测定值并不属于同一总体,超出了统计学上的误差范围,称为异常值、界外值、坏值,应淘汰。总酸度:指食品中所有酸性成分的总量。 23.有效酸度:指被测溶液中H+ 的浓度。 24.挥发酸:指食品中易挥发的有机酸。 25.酸性食品:经消化吸收、代谢后,最后在人体内变成酸性物质,即能够产生酸性物质的称为酸性食品。 26.碱性食品:代谢后能够产生碱性物质的食品。 根据食品的物理常数与食品的组成及含量之间的关系进行检测的方法称为物理检验法:27. 物理检验法。 28.灰分:食品经灼烧后所残留的无机物质称为灰分。一般食品中的灰分是指总灰分而言。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5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提交材料说明和要求 一、报名点或市直驻市单位提交材料说明 各报名点负责核查证件原件,无异议后原件可返还考生,所有复印件用A4纸,均须验印(提供的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个人材料按照1-15项顺序排列,第1项考试报名表放在最上面页和证明类材料别针别好,不需要订书针钉,第2至15项用一枚钉书针装订即可。报名点或单位填报《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审批表》一式两份签名盖章,按照级别--单位--专业规律排序。全部材料不需档案袋装,按照花名册顺序在报名表、确认单左上角标上序号,从1号排到最末号。 二、考生提交材料说明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名;县(市、区所)辖单位卫健局也要盖章、审核人要签名;考生报名表上单位名称务必和公章一致) 2.考生亲笔签名确认单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4.毕业证复印件(含报考相关专业的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 5.学位证书复印件(有则提供)

6.学历鉴定复印件(提供作为报考依据的相关专业最高学历的鉴定即可;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中专学历无法提供学历鉴定材料的,应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当年录取名册作为佐证材料) 7.资格证复印件(报考上一级的提交下一级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从级别照片页复印至个人信息页,其他专业从编码页复印至专业级别页;外省考试取得资格证提交该证《报考申报表》复印件,军队、外省评审取得资格证需经本省人社部门确认换发资格证) 8. 执业证复印件(报考医学类、护理类专业需提交,从个人信息页复印至最新注册页) 9.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考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中级资格的医师<博士研究生除外>;满足其他可提前年限报考条件的医师) 10.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凡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均需提交) 11.聘书(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者要提交满7年的聘书) 1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大专以上学历报考首个资格证者需要提供,2019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 13. 2019年度历史考生成绩单复印件 1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提交

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大中专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有关人员(含医、技、药、护、康复、特教、心理咨询、工程、工勤及其他)。 第三条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考)、聘用、待遇、考核、职务晋级、档案与合同管理等事项,用人科室具体负责聘用 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 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医院党委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 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工的待遇。 第六条院人事科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科室办理人员招聘(考)、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可委托中介)。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含岗前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科室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可委托中介)、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科室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科室主任的权限:提出科室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职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科室职工待遇分配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每逢运营年度结束前,人事科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科室,科室主任须根据科室自身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并签字后,上报人事科转呈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医院党委根据各科室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规划及 经营战略方案,确定下一年度医院人员的规模和科室设置。 第十条医院党委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科负责办理具体招 聘(考)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 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首先考虑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医院其他科室调剂适合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 (三)到人事科领取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人事主管、分管

食品理化检验考试重点汇总

第二章食品样品的采集保存和处理 1、食品中无机元素的测定:可分为湿消化法和干灰化法。 2、湿消化法:是在适量的食品样品中,加入氧化性强酸,加热破坏有机物,使得测的无机成分释放出来,形成不挥发的无机化合物,以便进行分析测定。 3、干灰化法:是将食品放在瓷坩埚中,先在电炉上使样品脱离水,炭化,再置于500C-600C 的高温中灼烧灰化。使样品中的有机物氧化分解成二氧化碳、水和其他气体而挥发,留下的无机物供测定用。 4、扩散法:加入某种试剂使待测物生成气体而被测定,通常在扩散皿中进行。 5、顶空法:常与气相色谱法联用,通常可分为静态和动态分析法。静态顶空分析法是将样品置于密闭系统中,恒温加热一段时间达平衡后,取出蒸气相用气相色谱法分析样品待测成分的含量。动态顶空分析法是在样品顶空分离装置中不断通氮气,使其中挥发性成分随氮气逸出,并收集于吸附柱中,经热解析或溶剂解析后进行分析。 6、固相萃取:实际上就是柱色谱分离方法。在小柱中填充适当的固定相制成固相萃取柱,当样品液通过小柱时,待测成分被吸留,用适当的溶剂洗涤除去样品基体或杂质,然后用一种选择性的溶剂将待组分洗脱,从而达到分离、净化和浓缩的目的。 第三章食品营养成分分析 1粗脂肪:用有机溶剂在索氏提取器中直接提取食品中的脂肪时,因少量脂溶性成分与脂肪混合在一起。故称粗脂肪。 2总脂肪:在用有机溶剂萃取以前,先加酸或碱进行处理,使食品中结合脂肪游离出来再用有机溶剂萃取后所测得的脂肪。 3维生素:维持机体生命活动过程所必须的一类低分子有机化合物。 4膳食纤维:指存在于食物中不能被人体消化的多糖类和木质素的总和。 5粗纤维:表示食物中不能被烯酸、稀碱、有机溶剂所荣解,不能为人体消化利用的物质。6食品: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或饮料,以及传统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药品。 7营养价值:食品中所含的营养素和能量能满足人体营养需要的程度。 8食品中的营养素成分主要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和水。 9蛋白质主要来源于肉类、豆类、粮谷类。脂肪主要来源于油料作物和肉类。碳水化合物主要来源于粮谷类。维生素A\D\E主要来源于油脂类,维生素E在植物油中含量较多。维生素B1在粮谷类外皮中含量较多,B2在内脏中较多。 10食品中的三大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维生素。 11测定食品中营养素成风的意义:1、了解食物中营养素的含量,评价食品品质的优劣和食品的营养价值。 2、指导人们对不同食物进行科学搭配,设计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3、控制和管理食品加工生产运输储存环节提供技术指导。 12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作用:1、溶剂2、电解质电离、3、生化反应介质4、物质运输 水分存在状态:结合水;游离水:滞化水,毛细管水,自由流动水。 1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直接法:直接干燥法、减压干燥法、真空干燥法、蒸馏法。间接法:卡尔费休法。 1、直接干燥法:95-105°常压干燥适合:热稳定、不含挥发组分。 2、减压干燥法:40-55kpa 50-60°2-3h 适合:高果糖、高脂肪等结合水较多,易分解的 3、蒸馏法:根据蒸馏出水的体积计算含量,适合:热敏性,易挥发组分,含水较多样品。

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成都肛肠专科医院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聘用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同工同酬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医院与员工共同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护理人员依法享有劳动者应有的各项待遇和权益。 二、医院应努力为护理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及学习培训机会;护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努力工作,积极为医院发展作贡献。 三、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违反医院相关规定,不遵守劳动纪律; 2、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 4、伪造个人资料及各种证件; 5、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 6、不符合医院《员工守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间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同期内员工申请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月向人事

科递交书面申请;合同到期后不再愿意续聘的,也应提前1月告知所在科室负责人及人事科。 六、护理人员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向人事科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七、护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操作规程,或出现以下违反医院规定的情形,医院有权中止聘用合同,对其做出辞退处理: (一)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或旷工达到医院规定的最高限度,或影响科室工作正常进行; 2、不假外出、脱岗;或事假3天/年以上; 3、担任值班任务时,通讯不畅通;或应班不及时,特别是遇到疑难、抢救、突发事件等情况,不能按医院要求立即到院的。 (二)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工作表现差。 4、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按时完成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2次/年; 5、在院内和科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被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 6、工作推诿,不服从安排,有意责难科室; 7、出现影响医院及科室团结的言行;

食品理化检验实验指导书

食品理化检验实验指导书 适用课程: 食品理化检验(实验) 食品理化检验实训 食品检验技术(实验) 食品检验技术实训 食品卫生与营养检测(实验) 食品卫生与营养检测综合实训

目录 实验部分 实验一常压干燥法测定面粉的水分含量 (1) 实验二面粉总灰分的测定 (3) 实验三果汁饮料中总酸及pH的测定 (5) 实验四牛乳中还原糖的测定 (8) 实验五酱油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10) 实验六索氏提取法测定花生中粗脂肪的含量 (12) 实验七牛奶粗脂肪含量的测定 (14) 实验八酱油中氯化钠含量的测定 (16) 实验九酸水解法测定火腿肠中脂肪含量 (19) 实验十油脂酸价、过氧化值测定 (21) 实验十一分光光度法测定火腿肠中亚硝酸盐的含量 (23) 实验十二硫代巴比妥酸比色法测定食品中的山梨酸含量 (24) 实验十三水果中维生素C含量的测定 (28) 实验十四果胶的提取 (33) 实验十五果胶的测定 (35) 实验十六高效液相使用技能训练(色谱法测定茶叶中提取物) (36) 实验十七银耳中SO2(漂白剂)的含量测定 (40) 选做实验 实验一比重瓶法测定酱油的相对密度 (42) 实验二酶水解法测定食品中淀粉含量 (43) 实验三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中游离蔗糖的测定 (45) 实验四白酒中甲醇的测定——品红亚硫酸比色法 (47) 实验五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鸡蛋中的维生素A (49) 实验六薄层层析法测定果酱中苯甲酸、山梨酸的含量 (51) 实验七纸层析法测定β-胡萝卜素 (53) 实验八分光光度法测定海带中碘的含量 (55) 实训部分 模块一基本技能训练 (57) 实训一常用电器的使用技能 (57) 实训二常用的物理检验仪器使用技能训练 (60) 实训三酸度计和电动磁力搅拌器的使用技能 (68) 实训四索氏提取器的安装和使用技能训练 (73) 实训五微量凯氏定氮仪的安装和使用技能训练 (75) 实训六薄层板的制备技术和薄层分析的点样技术训练 (77) 模块二综合实训 (78) 实训一糕点产品的理化检测 (78) 实训二酱菜类产品的理化检测 (79) 实训三肉制品的理化检测 (80)

食品理化检验考题汇总

. 食品理化检验题库 一、名词解释: 1.有效酸度:是指被测液中H+ 的活度,其大小可用酸度计(即pH计)来测定。 2.挥发酸:是指食品中易挥发的有机酸,其大小可用蒸馏法分离,再借标准碱滴定来测定。 3.粗脂肪:是经前处理而分散且干燥的样品用无水乙醚或石油醚等溶剂回流提 取,使样品中的脂肪进入溶剂中,回收溶剂后所得到的残留物,即为脂肪(或粗脂肪)。 4.还原糖:是所有的单糖和部分的双糖由于分子中含有未缩合羰基,具有还原性。 5.总糖:是食品中还原糖分与蔗糖分的总量。还原糖与蔗糖分的总量俗称总糖量。 6.蛋白质系数:是一般蛋白质含氮量为16%,即一份氮素相当于6.25份蛋白质。 7.油脂的酸价(又叫酸值):是指中和1克油脂中的游离脂肪酸所需要的氢氧化钾毫克数。它是脂肪分解程度的标志。 8.油脂的过氧化值:是指100g油脂中所含的过氧化物,在酸性环境下与碘化钾作用时析出碘的克数。 9.TBA值:每千克样品中所含丙二醛的毫克数,即为硫代巴比妥酸值,简称TBA 值。 10.盐析:向溶液中加入某一盐类物质,使溶质溶解在原溶剂中的溶解度大大降低,从而从溶液中沉淀出来。 11.溶液浓度:溶液浓度通常是指在一定量的溶液中所含溶质的量。 12.恒重:指在规定条件下,供试样品连续两次灼烧或干燥后称定的质量之差不超过规定的范围。 13.空白实验:空白实验系指不加样品,而采用完全相同的分析步骤、试剂及用量(滴定法中标准滴定液的用量除外)进行平行操作,所得结果用于扣除样品中的

试剂本底和计算检验方法的检测限。 14、平行试验:平行试验就是同一批号(炉号等)取两个以上相同的样品,以 完全一致的条件(包括温度、湿度、仪器、试剂,以及试验人)进行试验,看其结果的一致性。 . . 二、填空题 1、有机物破坏法分为干法灰化和湿法灰化。干法灰化中加入硝酸的目的是____加速灰化;湿法消化常用的消化方法有:硝酸–硫酸法和硝酸–高氯酸–硫酸法。 2、干燥器一般采用硅胶作干燥剂,当它的颜色减退或变红时需干燥后再用。 3、食品理化检验中常用的浓度表示方法有:质量分数(%),体积分数(%),质量浓度(g/L)、比例浓度,物质的量浓度(mol/L),滴定度(g/mL )等。 4、1%酚酞溶液是称取酚酞1g溶解于100mL 95%乙醇之中。 5、氢氧化钠可使酚酞变红色。 6、标定NaOH溶液常用邻苯二甲基酸氢钾,指示剂选用酚酞。 7、精密度是指多次平行测定结果相互接近的程度。它的高低可用_偏差_来衡量。 8、精密称取是指按规定的数值称取,并准确至0.0001 g 。 9、测定食品中氯化物含量时,硝酸银是标准溶液。 10、测定灰分含量的一般操作步骤分为坩锅准备,样品预处理,炭化,灰化。

医学专业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

医学专业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 --个人总结仅供参考众所周知,所谓的证书都是通过考试一项一项拿到手的。考试也分为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 这里我以医学专业及学历划分: 1、临床专业 中专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助理医师 执业医师:取得助理资格满5年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士:(药学等) 药师:取得药士满4年 技士: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技师:取得技士满4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7年 大专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助理医师 执业医师:取得助理资格满2年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士:(药学等) 药师:工作满2年 技士: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技师:工作满2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6年 本科学历(试用期满一年): 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3月初 初级资格:执业医师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月初 初级资格:药师:(药学等)学历当年 技师:学历当年 (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执业(药、技)师级资格满4年 2、护理专业 中专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劳动部认可)每年报名时间12月初 初级资格:护士 技士: (病理、康复治疗、营养、病案信息等) 护师:取得护士满4年 中级资格:主治医师:取得(护、技)师级资格满7年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从地方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含医、药、护、技、工及其它类别)。 第三条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使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院办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机关三处一部有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部门主管的权限: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办公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院办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经营方案,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十条院办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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