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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型社会试验区财税改革与创新的现状与建议[1]

关于两型社会试验区财税改革与创新的现状与建议[1]
关于两型社会试验区财税改革与创新的现状与建议[1]

关于“两型社会”试验区财税

改革与创新的现状与建议

市政府参事许国新张进张宗成

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是全力推进中部崛起和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目的是要探索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放、能循环的新型发展模式。探索新型的发展模式必须要财税改革和创新的支持。

第一部分:财政

一、相关的财政措施

1 、制定加强节能减排的约束激励制度。做大绿色GDP,努力扭转经济增长过分依靠资源要素的局面,从 2008 年开始每年投入1000万元,作为全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包括以奖代补和无偿资助两种,体现政府对节能降耗的引导与激励,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发挥公共财政的杠杆作用。

2 、实施绿色采购,促进节能环保。建立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制度,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定期调整制度。基本内容包括:尽量购买本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的8类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产品。把政府节能采购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各有关单位工作考核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

3 、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宜居城市建设。(1)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创新。 2007 年市财政安排25 亿元,

支持三环线、江城大道、轨道交通、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5.6亿元用于城市泵站、九峰森林保护区、社区管网等改造。投入大量资金支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江滩改造、背街小巷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2)推动水环境治理。加快完善排污收费政策,提高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落实污水处理最低收费制度,对收费不到位的,督促当地财政给予补助。加大对水污染防治重大技术攻关、水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改革创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环保工程投资建设营运模式,制定投资主体多元化实施方案,鼓励本地环保企业参与基础环保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3)改进财政支出政策,优化资金支出方式,“以奖代补”促进资金投入多元化。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对农村测土配方施肥、农村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

4、整合财政资源,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整合利用资金支持重点事业、项目建设与发展的作用。将部分土地收入,专项用于基础建设和环境创新。促进城市公共资源、公用设施存量资源、政府信用资源等有形资源与无形资源相互结合,补充政府财力,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质量。

5、确立重点支持领域,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等财政手段影响资源配臵,引导市场经济主体循环利用能源和资源。制定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补贴优惠政策,改变以往间接补贴的政策,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1) 采取财政补贴、一次性资助等形式,对企业技术开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和新产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2) 采取财政贴息形式,对生产企业实施重点项目 (产品) 技术改造所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一定比例一定年限贴息。 (3) 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对生物医药企业,软件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高新技

术企业的研发、测试、登记费用给予补贴。

二、财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力增长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全市财政收入呈现出良好增长态势,但是,财力增长仍然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要求,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三农”、社保、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和涉及民生的各项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对于各项重点支出的快速增长来说,地方可用财力增长显得不同步,仍然是一个以“吃饭”为主的财政,建设资金所占比重约30% 。

2、工业结构偏重,能耗居高难降。武汉市重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产值的77 % ,工业能耗占全市能耗的71. 8 %,偏重型的产业结构,造成能耗较高污染较重。2006 年我市单位GDP 能耗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28%,做大“两型”产业、做小单位GDP能耗的任务十分艰巨。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压力大。通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我市城市环线构架基本形成,管网设施功能得到提升,城市环境治理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受财力的制约,市财政资金投入的比重仍然较低,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通过举债筹集。

4、社会保障支出刚性增长的压力大。社会保障支出具有刚性增长的特点,国家陆续出台的各项社保政策及提高标准政策,地方财政压力很大。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调待为例,2007 年末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 74.2万人,而在职参保人员192万人,平均 2.58 个人瞻养一个离退休人员 , 负担很重。按2006 年-2007 年三年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调待共240元政策,地方财政负担的资金测算约10亿元,平均每年约 3.

3 亿元。

5、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不顺。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是1994 年开始实行的,其“新体制运行、老体制结算”的“双轨制”设计具有很大的弊端。由于在实行分税制之前

的“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体制时期,我市的上交比例是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最高的,1994 年实行分税制后,我市每年体制定额上交中央收入 28. 35 亿元。目前在全国19 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除上海、北京、天津外,我市的体制上交额仅次于广州 (33 亿元 ),居第 5 位,比沈阳(19.14 亿元 ) 多 9. 2 亿元,比19个城市的平均水平多 4.

5 亿元。从2002 年中央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到 2007 年,中央和省总共集中我市增量资金近 50 亿元,其中省集中近 27 亿元。上述财政体制,使我市地方留用财力减少,财政面临较大困难。

第二部分:税收

一、相关的税收政策

1、增值税扩抵的税收政策。从 2007年7月1日起,对中部地区六省 26 个老工业基地城市 ( 湖北有4个,分别是武汉、黄石、襄樊、十堪 ) 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等8个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比照东北增值税扩抵政策,实行增量抵扣的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不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政策意图是解决这些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重复征税的问题。

2、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政策。(1)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 15% 的所得税优惠政策。(2)对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技术开发费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按规定 100% 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开发费用的 50% 实行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

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 摊销。(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5)创业投资优惠。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1)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按 10% 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企业综合利用资源 ( 主要有废渣、煤灰、三剩材和次小薪材、废气、垃圾等 ) 生产销售资源综合利用的产品,包括建材产品 (水泥、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 、电力、化工产品等,根据其资源综合利用程度,分别采取免征增值税、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办法,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4、鼓励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税收政策。(1)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这些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投资额的 1 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5、扶持弱势行业弱势企业和弱势群体的税收政策。(1)农业项目优惠。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 20% 的企业所得税照顾性税率。(3)企业安臵特殊人员 (下岗再就业人员、残疾人员) 就业的 , 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 100% 加计扣除。

6、降低或取消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些产业主要包括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平板玻璃、石油、化工、造纸、医药等产品。2006年9月、2007年4月国家相继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取消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下调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对部分产品开征或提高了出口暂定关税;将部分出口进口商品增列入禁止类目录;削减部分产品的出口配额总量,对部分产品实行了出口配额管理。

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1、增值税扩抵没有体现“两型社会”的要求。目前,中部地区增值税扩抵仅限于26个城市的8个行业,范围较窄,存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不公平。特别是8个行业之外的企业用于环保项目、节能减排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所含税款,无法抵扣,不利于“两型社会”建设。现行增值税扩抵政策实行的是增量抵扣,如果企业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就无法实行抵扣。从武汉市扩抵的情况来看,政策效应也是有限的。

2、对循环经济的政策激励不足。目前增值税对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税收优惠采用列举法,优惠面较窄,增值税优惠主要集中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销售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对从事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及环保设备制造企业缺乏优惠政策,特别是利用“三废”、再生资源和农林废弃物等生产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欠缺,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

3、对污染大能耗高的行业的政策约束不够。(1)排污的约束力不大。收取排污费的依据是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2003 年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下发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由于征收标准偏低和收费办法对企业约束力不大,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节能

减排。(2)使用能源的约束力较小。目前中国成品油价格低于国际水准50% 以上,甚至低于某些石油出口国水准。 2007 年国家对于油价的隐性补贴超过 2200 亿元,占 GDP 的0.9% 。对于出口能耗大户来说,能耗越高,出口越多,补贴也就越多,不利于节约能源。

4、税收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1)一般纳税人门槛较高。由于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按 4% 的征收率征收,工业和其他小规模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征收,其名义税负远远高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现行一般纳税人门槛较高,难以满足规模较小的科技型、环保型、节能型企业的要求。(2)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是用废企业直接收购废旧物资,不能抵扣进项,人为增加了中间环节。(3)总分支机构、总部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总分支机构的税源划分对总部城市有利对分部城市不利。

第三部分:财税改革与创新的建议

一、财政改革与创新的建议

1、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实施市级循环经济试点、重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及国家和省安排我市的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地方配套。

2、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风险投资,推行“桥隧模式”融资担保,引进中关村科技企业加速器,扩大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规模,试行知识产权信用担保质押融资制度。

3、推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9类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4、积极争取中央的财政政策支持。(1)加大对我市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帮助我市逐步化解历史累积问题。(2)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财

税政策,申请中央对我市节能工程、污水管网、污染减排监管体系等建设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节能环保项目及专用设备投资实行定期减免或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抵扣。对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给予资金扶持。(3)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创新,扶持我市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4)落实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增加粮食直补、农民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臵补贴,完善扶持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发展的财税政策。(5)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申请中央财政给予支持。

二、国税改革与创新的建议

1、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1)建议对武汉城市圈所有行业购臵和进口的用于消尘除尘、污水处理、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资,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条件成熟后,再对企业的所有投资项目实现抵扣。(2)增量抵扣的管理办法,限制了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不能有效地实现税收政策的调节目的,不利于实现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建议取消增量抵扣的规定。(3)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建议免征营业税。(4)对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建议不征营业税。条件成熟后,与增值税扩围相配套,将无形资产开发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减少无形资产的重复征税问题。

2、完善增值税优惠政策,扩大政策优惠范围。要改列举式优惠为概括式优惠,由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调整、出台增值税优惠目录,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建议对工业企业利用余热发电、供热和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对生物农药实行免征增值税。(3)对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企业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对属于高新技术的试制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4)条件成熟后,对所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的生产行业全部实行增值税减免政策。

3、调整相关政策,促进节能降耗。(1)对环保节能企业实行再投资退税 , 建议对在武汉城市圈内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在武汉城市圈内投资其他上述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按40% 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对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实行税率优惠,建议对 2008 年1月1日之后在武汉城市圈内设立的从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产业政策且投资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现代工业制造企业,按15% 的企业所得税率征收。(3)调整消费税车购税政策,建议对电动汽车实行免征消费税,对小排量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实行减征消费税,对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购税。

4、豁免历史欠税,减轻企业负担。武汉市2001年4月30日以前历史性欠税数额为 22. 7 亿元,其中,欠国内增值税 18. 6 亿元,欠国内消费税 1. 0亿元,欠企业所得税2. 9 亿元。这些欠税绝大部分都是武汉市老的国有企业在重组改制、转换经营方式过程中形成的历史性欠税,可视为国企改革的成本,建议比照国家对东北 1997 年以前的历史欠税实行豁免优惠政策,对武汉城市圈内 2001年4月30日前欠缴的各税给予一次性豁免。

5、完善管理制度,支持企业发展。(1)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门槛,降低科技型节能型环保型企业的管理门槛,对这些企业提出申请要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到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2)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管理,建议对直接收购废旧物资进行生产的企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3)加强对总分支机构的管理。建议对企业总部设立在武汉城市圈内的大型企业集团,其全资子公司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总机构设立在武汉城市圈内的企业,其跨省的

二级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就地预缴政策。(4)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管理。建议对武汉城市圈内出口企业发生迁移整合的,要视同老企业进行管理。即对城市圈内的出口企业发生整体搬迁或业务整合时,若其主体业务未发生变化,可不作为新办出口企业对待,仍按老出口企业出口退 ( 免 ) 税管理办法管理。

6、推进费税改革,建立绿色税制体系。(1)实行排污费税改革。从短期来看,建议提高排污费的收取标准,加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从长期来看,就是要实行费税改革,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废弃物、噪音等收费改为征收环境税。(2)实行车辆交通费税改革。建议逐步提高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条件成熟后再与燃油税开征一起进行配套改革。

三、地税改革与创新的建议

1、加强对旧税种的改造 , 增强税制的环保功能。(1)资源税征税对象逐步扩面。对应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要求,在现行对7种矿产品征收资源税的基础上,将那些必须加以保护性开发和利用的资源也列入征收范围。(2)调整资源税计征办法。从单一的从量计征转向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计征办法,逐步将计税依据由按产量征收调整为按储量征收,促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3)适当调高耕地占用税税率。在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适当加大耕地占用税率,促进企业充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4)加大消费税的环境保护功能。对资源消耗量大和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消费品及消费行为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实施激励效应明显的差别税率。

2、适当下放税收管理权,增强税收的杠杆调控功能。适当赋予地方政府税收立法权,征收管理权和对相关税目实施统一的税率、起征点、征收范围等的微调权。赋予改革试验的权力,以相对较为灵活的税收立法控制和管理,积极引

导圈内产业向“两型”改进和整合。

3、全面清理税收政策,整合政策体系。在向上级申报相关特殊的税收政策的同时,要对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综合归类,积极宣传利用好已有税收政策,对已过时的税收政策或与“两型社会”相矛盾的税收政策,积极提出废止或调整建议上报,整合税收政策体系。

4、调整有关税收的征收标准,扩大激励惩戒效应。(1)调高资源税税率标准,适当扩大资源的二级税目范围,加重对滥用、过度使用、浪费资源的企业的税收负担,强化资源减量利用与合理调控。(2)营业税实施有针对性的减免。对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钢材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轿车和专用车、救灾产品制造业、环保产业中涉及的高新低能耗技术转让收入,在初期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积极政策。(3)所得税实施差别征收。对资源节约型新企业实行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改造的老企业,允许改造资金的税前加计扣除,同时扩大企业研究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缩短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对于企业用于环境保护和高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固定资产和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提高企业税前列支和扣除的标准,降低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5、慎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公平公正。(1)税收优惠政策的制订必须严密。本着既能促进资源节约型企业快速起步,提升节约型环保型企业发展后劲,又在短时期内对国内税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造成较大冲击的原则,通过精细测算认真考察,科学设臵税收优惠的条件、对象、范围和幅度。(2)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必须严谨。按全国统一的节能减排企业建设标准,税务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有必要逐项逐条认真评估、审核企业能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准入条件,并对照优惠条例细则审慎实施减免、抵扣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坚守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性 , 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激励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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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规划(2010-2030)》实施评估问卷调查表 一、有关您的基本信息 1、您的性别是() (1)男(2)女 2、您的年龄是() (1)23岁以下(2)24~44岁(3)45~59岁(4)60岁以上 3、您的户口是() (1)响水乡户口(2)湘潭市其他县市户口 (3)湖南省其他地区户口(4)外省户口 4、您的居住时间是() (1)1年以下(2)1~3年(3)3~5年(4)5年以上 5、您现在居住在九华片区的:__________________小区(村) 6、居住房屋建设年代构成() (1)1980年以前(2)1980—1995年(3)1996—2010年(4)2010年以后 二、建设满意度调查 7、对建设的总体满意程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8、对外部交通条件的满意度() (1)满意(2)一般(3)去长沙不方便(4)去湘潭不方便(5)去株洲不方便 9、对片区内部交通条件(公交、自行车租赁等慢行交通)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10、对环境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11、对垃圾收集和处理状况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12、对排水状况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13、对文化、体育设施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14、对商业、购物方便程度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15、对上学方便程度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16、对历史文化保护状况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17、对绿化和生态建设状况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18、对公共交往空间(广场)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19、对停车设施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20、对青少年活动设施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21、对老年活动设施的满意度() (1)很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很不满意 三、规划认知度 22、您对九华城市规划了解程度() (1)了解(2)部分了解(3)仅听说过(4)一无所知 23、规划认为,九华片区主要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种类产业,您认为是否合理()(1)很合理(2)合理(3)一般(4)不合理

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

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

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 (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讲座) 大家都知道,1994年那一轮财税改革提出的新的改革。二十年前中国历史上进行了一场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财税体制改革。分税制改变了中央和地方的种种关系,形成了当今财政运行的基础。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又将迎来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这场改革的大幕刚刚开启,营改增就是我们参与其中的一项重要财税体制改革,也是我们这批税政业务从事者的责任和光荣。。 一、财税体制的概念 大家对财政及财税体制的概念应当并不陌生,但并不意味着我们非常熟悉它的严谨定义。说到财政,我们是在讲政府的收入与支出,或者是政府的收支活动,好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收入与支出,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收入与支出一样,政府也有自己的收入与支出。所以,但凡涉及到政府的收支活动,通常用财政这个概念来表述。说到财税体制,无非是围绕着政府收支而形成的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十八届三中全会给予了对财政、财税体制一个纯属回归

其本意的特殊定义。在讲到财政的时候,三中全会文件表述的是,它系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以此为基础,还对财税体制的功能给予了更宽范围的定义。比如讲到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原先财税的功能定位无非讲的是三件事: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经济。对比三中全会文件关于财税体制定位,我们看到的要远远超出通常所认识到的那样一种定义,它不仅仅涉及到经济领域,而且跃出经济领域延伸到了政治、文化、社会以及其它相关的领域。这是一种从更广范围、更深意义上的一种重新认识。 三中全会定义的改革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还包括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建设,甚至包括党的建设制度在内。这次三中全会文件破天荒地第一次提出了改革总目标的概念。那么,改革的总目标是什么呢?完整的表述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中全会文件中第一次把财政视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第一次使用了“现代财政制度”这个字眼。将财税体制的功能定位得到大大的拓展,不仅仅涉及资源配置,而且包括市场统一、社会公平、国家的长治久安等几个方面,把它视为重要的制度保障。在这一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浪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30年经验回顾与展望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30年经验回顾与展望 作者:马海涛,肖鹏时间:2009-01-18 浏览次数:599 次 [摘要]本文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回顾了30年来我国在上述三大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总结归纳了我国30年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五大经验:改革与政府职能转换同步进行、坚持走渐进式改革道路、改革中强化政府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财税体制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协调推进、预算管理内部的改革也需要坚持同步推进。结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提出了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国在财政体制、工商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领域的进一步改革思路与措施。 [关键词]财税体制改革经验回顾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30年发展中,财税体制几经变革,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并符合公共财政运行规律的财税体制,基本规范了政府间财政关系和财政资金分配管理。30年改革成就有目共睹,但是,财税体制改革仍需在总体框架、运行机制、法制建设等方面作进一步完善。本文通过对中国3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历程的回顾,总结改革得失,并对新时期的财税体制改革进行前瞻性描述。 一、30年来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回顾 (一)30年中国财政管理体制变迁 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是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核心是明确各级政府间职责划分和财力分配。适应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

长株潭两型社会调查报告

长株潭两型社会调 查报告
1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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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 专业实习报告
题目 学生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职称
长株潭两型社会的调查报告 刘振宇
经济与贸易学院 经济 1001 尹向飞 教授
9月
1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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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两型社会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
两型社会指的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 会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核心 是节约资源,即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领域各环节,经过采取技术和 管理等综合措施,厉行节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尽可能的减少资 源消耗和环境代价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发展模式。环境 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 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进一步发展循环经 济”的指示要求,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 试验区。两型社会试验区发展循环经济调研报告,既为两型社会试验区 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又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对策建议和评价 标准,研究成果为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制订发展循环经济政策 提供了参考,部分建议已被发展规划部门采纳并考虑在湖南省“十二 五”规划中进一步吸收。
长株潭城市群是中国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 接合部,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拥有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等 59 所 高校,90 多万名专业技术人员,杂交水稻、人类干细胞、复合材料等研 究国际领先。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
1 2020 年 4 月 19 日

两型社会建设

两型社会建设 两型社会建设在房地产领域的表象 含义及核心内涵 两型社会指的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资源节约型社会 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核心是节约资源,即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领域各环节,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厉行节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尽可能的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发展模式。环境友好型社会 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 资源节约型包含了探索集约用地方式、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深化资源价格改革;环境友好型则囊括了建立主体功能区,制定评价指标、生态补偿和环境约束政策和完善排污权有偿转让交易制度等。 两型社会建设就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简称。 一是“两型”社会建设的理念转变和创新 ,关键在于领导思维的不断提升。从大局出发,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跳出局部利益的思维模式,将思想统一到“两型”社会的决策和整体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本地区的节能、环保工作。相关行业和企业尤其是那些高耗能、重污染企业的领导,更要进一步拓宽视野,转变经营理念,将自身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联系起来,努力走节约型、环保型发展道路,避免陷入到争夺能源资源和破坏环境的恶性循环中去。摒弃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来谋求发展的旧思维。这就要求我们以“敢为人先”的湖湘精神,在投资政策、财税政策、土地政策、资源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如果长株潭城市群能够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的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那么对全省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全国的发展将提供崭新的样板和参考。 二是“两型”社会建设的推进速度和质量 ,关键在于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正处于高速成长期,量的扩张还有待充分释放。但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又好又快的发展路线。 三是“两型”社会建设的推进激情和动力 ,关键在于惠民宗旨的不断深入。科学发展至少应该包含三个主题词:生态、节约和惠民,“两型”社会建设同样如此。能源、环境,是经济社会赖以发展的两大基础性要件,而这一切归结为人民和谐幸福的生活。现实告诉我们,以大量消耗有限的能源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破坏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是得不偿失的,也是人民群众所不愿意看到的,只有将“两型”社会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只有将“两型”社会建设和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让长株潭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三市人民甚至全省人民,才是“两型”社会建设的终极追求。 实施意义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每个企业、村庄、单位和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也就是说,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之上吗,那么这样的“综改区”,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中遇到的外部障碍,借鉴国际经验,在“十五”期间乃至2010年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公共财政原理,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政府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和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轨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结论(世界银行:《从计划到市场: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17页),首先政府在生产和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一做法必须是一种例外,而非惯例。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而且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脆弱的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依法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根据本地区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以事权与财权对等为核心的新一轮分税制完善和改革能早日启动,才是中国经济有可能走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前不久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分税财政体制在新形势下的积极作用。 十多年以来,分税制使得中央政府能够集中大量财力来调控经济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为了充实地方财政的“腰包”,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将在阵痛中开始“破冰”!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1994年,中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较好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十多年来,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有待于深化改革和加以完善的地方,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却明显上升,从1993年的22%上升到2004年的57.2%。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左右的水平上波动。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用43%左右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了70%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与分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用68.4%的相对财政收入仅仅支撑59%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恰恰相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是政府必须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责,带有非常强的外溢性特征,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理应由中央政府提供,政府的基本职能也必须依此来确定。如果由财力严重匮乏的基层政府来承担,必然会导致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或严重不均等,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正是由于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背离,分税制就无法起到平衡地区差异的作用,更导致了地方政府财源缩减,促使其从预算外寻找收入来源,出现了诸多不合理的财政现象,表现最为突出的有两方面:一是“土地财政”。据统计,1999至2008年间,中国土地出让面积从45391公顷上升至165860公顷,年均增长率15.5%。同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不断上升,成交价款从514.3亿元上升至10259.8亿元,后者大约是前者的20倍,年均增长率39.5%。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年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发[2011]15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中共湖南省委 【发布日期】2011.11.16 【实施日期】2011.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两型社 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湘发〔2011〕15号2011年11月16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湘发〔2010〕13号),现就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走有别于传统工业化和城镇化科学发展之路的具体体现;是顺应当今国内外发展趋

势,实现绿色发展,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的必然选择;是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破解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瓶颈制约,构建“两型”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产业体系的战略举措;是为全省及全国“两型社会”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作出示范的迫切需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获批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批复的试验区改革总体方案和城市群区域规划要求,坚持以发展引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扎实推进试验区的规划、建设、改革、管理等各项工作,高起点、高标准完成了试验区顶层设计,布局和建设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启动和推进了十项重大改革,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工作推进体系,圆满完成了试验区改革建设第一阶段的目标任务,长株潭试验区越来越成为湖南一张闪亮的名片、国内外广泛关注的焦点、全省科学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全省争取国家支持、吸引生产要素的重要平台,带动和促进了环长株潭城市群、湘南地区及湘西地区的发展,为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全省“四化两型”建设凝聚了强大的发展动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解放思想,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进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和全省“两型社会”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两型”为发展目标,以“四化”为实践途径,以综合配套改革为突破口,更加注重转方式调结构,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节能环保,更加注重城乡区域统筹,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示范引领,以“八大工程”为载体,努力实现“两型社会”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互动发展,走出一条综合试验、统筹推进的新路子,务实推进新阶段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和全省“两型社会”建设。 2. 主要目标。长株潭试验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优化、

浅谈我国当前财税体制面临的问题与改革出路

浅谈我国当前财税体制面临的问题与改革出路 刘华光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LiuHuaGuang (GuangDong polytechnic college, Guangdong guangzhou, 510520) 作者简介: 刘华光(1976—),男,汉族,广东广州人,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税务 摘要: 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财税体制框架,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财政税收的稳定 增长。然而,由于现行财税体制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致使其在执行过程中面临 一些矛盾和问题,难以满足日益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利于我国财税体制 的科学发展。为此,进一步深化我国当前财税体制改革迫在眉睫。本文在分析我 国当前财税体制面临问题的基础上,对财税体制深化改革的出路进行探析。 关键词:财税体制;分税制;税制改革 一、我国当前财税体制面临的问题 (一)分税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分税制改革的目标是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然而其 在执行的过程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其一,上下级政府之间呈现出事权模糊不清的 现状,导致财政与事权不相匹配。虽然分税制财政体制在原则上明确了中央与地 方地府的事权和财权,但是在执行中两者矛盾依然突出;其二,尚未规范划分财 政收入预算级次,国地税的收征管不协调,同时在地方税收方面,其税收权利被 严重弱化,财政收入空间一再被积压;其三,税收立法滞后,中央政府没有赋予 地方政府足够的税权,并且其自身的税收管理制度也尚未健全;其四,转移支付 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宏观税负不合理 这里的宏观代表的是一个国家,而宏观税负则可通过国家一定时期政府获得收入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政府获得收入总量的表示方法有以下几种:

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报告

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报告 前言 (3) 一、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纵向综合评价 (4) (一)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指标完成度 (4) (二)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纵向评价指数分析 (7) 二、湘江新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 (11) (一)湘江新区及其主要定位与规划 (11) (二)经济发展速度快,水平高 (12) (三)科技创新能力强,后劲大 (12) (四)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大,效果显著 (13) (五)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社会管理水平高 (14) 三、长沙市各区市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 (15) (一)长沙市各区市县两型社会建设指数 (15) (二)长沙市各区市县两型社会建设指数比较分析 (20) (二)长沙市各区市县两型社会建设一级指数比较分析 (21) 四、加快推进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所在 (33) (一)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指标与远期建设目标对比 (33) (二)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 (36) (三)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38) (四)资源利用率亟待提升 (39)

(五)居民幸福指数仍需提高 (40) (六)城乡统筹发展任务艰巨 (41) 六、推进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43) (一)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考核评估 (43) (二)加强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 (44) (三)打造幸福生活,实现和谐发展 (45) (四)强化统计监测和宣传,传播和巩固两型理念 (46)

前言 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后,2015年3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将“绿色化”作为“政治任务”融入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形成了“新五化”发展目标,将两型社会建设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2007年12月,长株潭城市群率先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开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先河。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的谋划之年,在这个重要的时间窗口,长沙市两型办根据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依托市统计局、湖南商学院对长沙市两型社会进程进行科学客观地评价,旨在找出两型社会建设的制约瓶颈,探寻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有效对策,为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战略推进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也为省内外相关地区两型社会建设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我县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积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从加强预算管理和完善税收制度入手,着力构建体系规范、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实现了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 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加大“四本”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坚决把政府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安排,对大项目等支出优先使用政府性基金及相关非税收入,如有不足再通过公共财政预算解决。同时,做好将全口径政府预算提交县人大审议准备工作。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出台了县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预算未安排的 。 资金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分类处理,并将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努力消化和压减结余结转规模。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着力抓好支出调度,及时保障重点支出。督促各预算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深层次剖析,及时查找根本原因,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预算执行不力的部门,采取通报、调研或约谈等方式,推动其查找原因并改进工作。注重结果利用,对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平均进度的项目,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取消项目经费;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预算单位,适当核减下年度预算。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财政绩效管理新路子,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跟踪问效,从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办法入手,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和绩效管理办法、县本级财政绩效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规范。同时,以重点项目和部门支出管理为突破口,组织预算、投资评审、财政监督、会计科等组成专门班子,建立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加大预算绩效考核。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扩面试点工作进度,明确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每个预算单位,并选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项目,如基本公共卫生、文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财政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四)完善税收制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围绕做好营改增工作,对已明确的改革事项坚持做到早着手、早研究,及时研判税收制度改革对地方产生的影响。2013年初,组织人员开展了“营改增”工作专题调研,对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业户进行全面调查,深入分析税负变化和收入增减情况,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9月底,全县共有营改增纳税人登记1378户,占我县增值税户数的26.6%,其中小规模纳税人845户,占比91%,一般纳税人133户,累计入库增值税1430万元,顺利实现了新旧税制的转换。二是做好资源税改革准备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改革精神,组织专门人员对行政辖区内的三家煤炭企业2011年以来的产销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据实测算企业税负,为上级拟定资源税改革政策提供了详实资料。 二、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实提高省直管县财政资金分配调控能力。自去年起,省财政

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摘要:长株潭城市群位于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具备 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群、影响和辐射四方的区位优势。长株潭城市群内部结构紧凑、区位条 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特色鲜明,是国家不可多得的城市群资源。 一、背景分析 长沙、湘潭、株洲三个城市分别发端于春秋战国、隋朝以及三国时期,三个 城市呈品字状相邻分布于湘江下游,彼此城市中心直线距离分别为:长沙与湘潭、株洲 40 公里,湘潭与株洲 20 公里。历史上多数时期三地同属于大长沙,联系紧密。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具备建设区 域性中心城市群、影响和辐射四方的区位优势。长株潭城市群内部结构紧凑、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特色鲜明,是国家不可多得的城市群资源。 2007 年,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家确定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区,这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在新时期赋予长株潭城 市群的重要历史使命,也是长株潭城市群进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实现又好又快 发展的新机遇。 早在 20 世纪 50 年代,曾有专家提出合并三市为“毛泽东城”的构想,80 年代初长株潭经济区由构想开始转入理论探索。 1997 年,湖南成立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省级协调机构,开始推进长株潭 三市一体化。 2006 年 11 月,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上,时任省委书记张春贤在报告中提出 了“ 3+5”城市群战略。 2007 年 12 月 14 日,国家批准长株潭城市群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 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一轮新的发展空间由此打开。 2012 年 7 月 16 日,正式亮相的《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

长株潭地区两型社会产业集群的研究

长株潭两型社会产业集群的研究 摘要: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是湖南近年来发展的重点,湖南欲将其建设成为湖南经济发展的核心极,成为现代化、生态化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辐射和带动全省和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随着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也很快。形成了以长沙为中心的电子信息、现代工程等产业群,以株洲为中心的硬质合金材料、现代机车等产业群,以湘潭为中心的轻轨地铁、机电一体化等产业群。 关键字:长株潭、两型社会、产业集群 此次调查活动于2011年暑假进行,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湖南省长株潭地区的产业集群的发展状况,用各个政府机构所公布的信息统计而成。进一步将数据进行分析,从而了解各个地区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来源。 一、长株潭地区产业集群的发展状况 (一)、湘潭市产业集群 湘潭市的四大产业集群包括湘潭宽厚板优质高线及加工集群、湘潭新材料产业集群、湘潭汽车及零部件集群、湘潭工程机械产业集群。 1、湘潭宽厚板优质高线及加工集群 核心企业: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力争“十二五”末年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其中钢铁主业650亿元,集团产业350亿元。按照这一基本思路,钢铁主业方面,湘钢计划“十二五”前期重点放在调结构、做精品、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上,后期重点放在产品结构延伸和转变发展方式上。 2011年,湘钢计划产钢量100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利润超过10亿元 主要企业:湖南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湘钢湘辉金属制品公司、湖南英格瑞斯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市楚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湖南省双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湖南金钢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南莲港紧固件有限公司等 2、湘潭新材料产业集群 核心企业: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瑞泰湘潭分公司。编制单位: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2007年2006年 一、营业总收入 302,344,513.18 180,646,389.87 其中:营业收入八、 26 302,344,513.18 180,646,389.87 二、营业总成本 275,907,828.14 164,547,992.04 其中:营业成本八、26 224,567,323.19 137,413,339.32 营业税金及附加八、27 1,670,697.83 800,965.43 销售费用八、28 13,801,389.68 8,081,289.63 管理费用八、29 25,417,615.16 11,676,968.43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 (-) 文本 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 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发展战略规划 ....................................................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二节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第三节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四节建设规模....................................................... 第五节空间发展战略................................................... 第六节发展策略....................................................... 第三章总体布局 ........................................................ 第一节聚落体系规划................................................... 第二节空间结构.......................................................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 第一节发展目标与定位................................................. 第二节产业总体布局................................................... 第三节旅游发展规划................................................... 第四节农业发展与布局.................................................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 第一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二节区域与对外交通规划.............................................

长株潭_两型社会_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探析

一、“两型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1、构建“两型社会”指标体系的理论依据 (1)循环经济理论。打破了传统经济理论把经济和环境系统人为割裂的弊端,要求把经济发展建立在自然生态规律的基础上,从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更大系统来分析经济问题,使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整个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少产生废物,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及社会进步的“共赢”。因而,循环经济理论是对传统经济发展理论的重大突破。 循环经济又称后工业经济,是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其实质就是在资源投入和产品消费过程中,将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置于一个协调系统,尊重生态规律,维持自然生态平衡,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 无害化,使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和谐循环。 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是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关键点是把传统的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中的污染排放用再生资源有效替换。循环经济要求所有的物质和能源在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其核心是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行动准则,即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再思考(Rethink)的4R原则。要求我们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过程中,生产领域要改变单纯依赖外延发展,走内涵发展道路,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社会生活领域,提倡绿色消费理念,培养居民的节约意识,减少浪费,杜 绝攀比之风,引导适度消费;教育领域,要求学校课程建构 应立足于现实条件,注重教育生态系统中的非再生性资源的适度开发,充分而不过度利用自然资源环境,有序进行课 程建设。 因此,资源节约型社会指标体系的构建应体现四个方面:一是资源开采环节中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情况;二是资源消耗环节中的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废弃物产生环节中的资源循环回收和综合利用情况;四是社会消费环节中的绿色消费的实施情况。 (2)可持续发展理论。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它所追求的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与发展构成威胁。可持续发展涉及可持续经济、可持续生态和可持续社会三方面的协调统一,要求人类在发展中讲究经济效率、关注生态和谐和追求社会公平,最终达到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重视经济增长的数量,更追求经济发展的质量,改变传统的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以提高经济活动中的效益、节约资源和减少废物。 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以人为主体的生命与其环境间相互关系的协调发展。包括物质代谢关系,能量转换关系及信息反馈关系,以及结构、功能和过程的关系。这里的环境包括人的栖息劳作环境(包括地理环境、生物环境、构筑设施 环境)、 区域生态环境(包括原材料供给的源、产品和废弃物消纳的汇及缓冲调节的库)及社会文化环境(包括体制、组织、文化、技术等)。它们与作为主体的人一起构成“社会一 经济一自然” 复合生态系统,具有生产、生活、供给、接纳、控制和缓冲功能,构成错综复杂的人类生态关系。也就是说, 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探析 许鞍铭 [作者简介]许鞍铭,湖南师范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湖南省教育厅信息管理中心(湖南长沙,410081)。 [基金资助]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群建构与实施研究》(项目编号:XJK08BZC031)阶段性成果。 2010年3月 文史博览(理论) Culture And History Vision (Theory ) Mar.2010 [摘要]2007年,国务院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两年多的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何进行综合评价还在探索之中。本文从理论依据、指标体系建构、具体评价方法进行分析,并从实证的角度加以论证,既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又为精品课程群建构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两型社会;综合评价;评价指标中图分类号: F06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53(2010)03-0059-04 59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10488889.html,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作者:陈会霞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03期 摘要:文章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的现状,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建议。基于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落实情况来看,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稳定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这需要着力解决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充分协同各方力量,做好财税体制改革实践工作,以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关键词: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营改增:实践性 现阶段,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具有传承性、制度性、导向性特点,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努力完成各项任务。“营改增”正式开始是2012年,到现在已有5年,就改革的成效来看较为乐观,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还面临着重大的挑战。财税体制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导向,更是人们观察深化改革的风向标,因此必须要做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确定要将财税体制改革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的优先位置,并且通过的《决定》中,有32条决定和财税体制改革相关,基于此能够看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在2014年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了有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方案。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果,比如“营改增”全面启动:推进了资源税改革进程;消费税征税范围不断扩展等。 二、财税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直接税改革成效不高 就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着参差不齐的问题,间接税改革不断推进,而直接税改革未得到有效的推进。直接税在我国整体税收结构中,所占据的比例近30%,与间接税相比相差较多。财税体制改革需要重视调整与优化当前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将重点加强对个人所得说以及房地产税等直接税的改革力度。就2016年财税体制改革情况来看,“营改增”全面推行,但是直接税改革进程不明显。 (二)税收立法需要细化 就我国现行的实体税种体系来看,仅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有正式立法,其余税种实施的依旧是暂行条例,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这是财税体制深化改革所面临的问题。“营改增”所涉及的范围较广,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深化,使得各界也重点关注税种立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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