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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采购索证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索证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索证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索证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对所有医疗器械采购进行控制,防止产品质量受到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采购的控制。

3、职责

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所有医疗器械采购的归口岸管理;

2)采购人员负责采购的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1)医疗器械应当由采购人员实行统一采购,事先须严格审核企业的合法性;

2)必须从合法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购入医疗器械,新产品应当具有法定的注册证。企业应当查验并保留这些合法证件。

3)首营企业应严格审核货商的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审核由采购部门会同质量管理机构共同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货。

应查明以下证件并建立档案:

1)加盖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仔细核对生产或经营范围及证件的有效性;

2)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3)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卫生、质监等部门规定的各种证件,卫生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购销记录档案制度

1、目的

对购销记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所有使用记录得到有效保存。

2、范围

适用于购销记录的控制。

3、职责

1)质管部负责质量记录的统一管理。

2)采购和销售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

3)办公室负责收集、作废、存档管理。

4、程序

1)购销记录的要求应做到标题明确,内容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工整,记录全面及时,不得随意涂改,严禁伪造,如需更改应杠改,同时加盖更改人印章或签字,检验报造不许更改。

2)质管部负责质量记录的统一管理,采购和销售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对使用不规范,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对每批产品都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以实现可追溯性。

4)质管部门做好无菌医疗器械每批产品的入库质量验收记录,并收集保存供货单位的每批产品检验报告单,以备查对。

5)采购和销售记录,应至少保留到产品失效期满后二年。

6)财务发票管理参照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 (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早。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 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五)、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六)、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四、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 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一、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管部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二、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 灭菌批号、有效期、注册号、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 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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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1 、采购食品原料要新鲜,索取和每批(种)食品标识(标签)的生产运 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等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2、特殊营养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等,应索取规定的产品批准证书。 3、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 4、采购新鲜肉类食品应索取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证明。 5、出口转内销食品应当索取食品卫生监测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 、进口食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的进口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书,进口保健食品仍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7、提供的食(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必须和实际经销的该食(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得重复使用。 8、对供货商不出具有关卫生部门的检查合格证或化方案验单,取消供货资格。 9、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食品标签必须符合要求,不得采购使用无标签食品。 10 、库房内定型包装食品必须贴有标签。 11 、票证和实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相符应拒绝入库,由采购员退 库、索赔。 库房管理制度 壹、干货库管理

1 、每个厨房均有其相应的干货库,库内要保持温度于16~21 摄氏度,湿度于50-60% 。该库存放厨房用烹饪原料,调料及其盛器,以及壹定量的厨房周转用具,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2、根据原料,调料的不同种类、性质,固定位置,分类存放。 3、大件物品单独存放,小件物品及零散物品于盘、筐内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必须放于或架上,且至少离地面25CM ,离墙壁5CM 。 4、塑料桶或罐装原料要带盖密封,玻璃器皿包装的原料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5、库存物品的存取要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交替存货和取用。 6 、每天指定人员对干货进行清洁整理,每周壹检查原料的保质期限,每周对干货库进行清理,保持其清洁卫生。 7、控制有权进入干货库的人员数量,专人每月底盘店库存情况,且填写“年月盘存汇总表” ,方案厨师长。 二、冷藏库的管理 1 、厨房冷藏库的温度保持于0-10 摄氏度,存放威望用烹调原料,调料及其盛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2、根据原料、调料的不同种类、性质,固定位置,分存放严格遵守下列保藏时间。 新鲜鱼虾、肉、禽、蔬菜存放期限为 2 天,贮藏温度为0-10 度之间;新鲜鸡蛋存放期为14 天,贮藏温度为0-10 度之间;熟料半成品存放期为7 天,贮藏温度为-10-10 度之间;水发类半成品存放期为7 天,贮藏温度为0-10 度之间;生料类半成品存放期为7 天,贮藏温度0-5 度之

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编号:SM-ZD-55162 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采购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二、采购食品应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加盖公章或盖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生产批次检验合格报告、购物凭证或每笔供应清单。 三、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索票的其他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化验单,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四、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五、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

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医用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用设备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用设备,是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教学设备,及其所需软件等。 第三条医用设备采购遵循集中计划、集中审批、集中采购、集中支付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管采”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医用设备采购不论经费何种来源,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 第五条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全院医用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工作,医学工程科具体承担全院医用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和负责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的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军队和医院有关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工作; (二)制定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规章制度和建设发展规划; (三)审定医院年度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计划; (四)研究解决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采购制度落实; (五)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成立医用设备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全面履行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示、决议决定; (二)组织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工作建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重大问题调研论证; (三)组织审核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的医用设备申购计划; (四)组织全院大型医用设备质量检验验收; (五)负责全院医用设备供应商库、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与管理; (六)组织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和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医院医用设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

采购及索证索票制度

采购及索证索票制度 1.0 目的 为对原料、包装材料等物品的采购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料符合要求,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原料、包装物料和其它辅助物料的采购控制。 3.0 职责 3.1供应部根据生产需要提报采购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物料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并根据采购物品的供方索要相关证件及票据。 3.2品管部、生产部参与重要供方的评价、控制和重新评价工作,参与采购产品的验证。 3.3总经理负责合格供方的批准。 4.0 程序 4.1供方分类: A 类供应商:即主要原料供应商,《见合同原料饲养与回收控制程序》 B 类供应商:包装辅料、与食品发生接触物品的供应商; C 类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如设备零配件、卫生用品、办公用品、工器具等。 4.2供方的选择与评价: 4.2.1供方的考察: A 类供应商由供应部负责进行考察,具体见《合同原料饲养与回收控制程序》;

B 类供应商由品管部负责进行考察,并填写《供应商评价记录》,B 类供应商要调查及收集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如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 b)主要产品类型以及产能、产品报价等; c)供应商的规模、人员、技术、设备设施的现状,经营历史和市场信誉、企业形象等。 d)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证书(必要时或顾客需要时提供) e)其它资格能力证明; f)试作样品,产品检验报告; g)产品质量保证书、官方检验报告。 C 类供应商可根据了解样品或实物,以及报价单、品牌、质量信誉度等,在采购前对其进行性能、质量和价格等评价比较,不做资格评价和书面记录。4.2.2供应商(B 类)资料收集齐全后,由品管部组织有关部门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填入供方评价表,经食品安全小组副组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录。 4.2.3对合格供应商在适时保持再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记录,确保其持续合格的供应能力: a)每年应进行最少一次验证评价; b)当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三个月以上没有业务来往的,需要重新进行 评价。 c)如果连续三次出现供应不合格,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作为医疗器械采购部门,在执行采购工作中必须以满足临床实际需要、确保质量安全为前提,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因此,对医疗器械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医疗器械的购入应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资质齐全的合法企业进货。严格审核医疗器械及销售人员的资质证明。 二、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管理 1、使用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年度购置计划表,大型医疗设备要有可行性论证报告。 2、器材科根据科室的购置计划和论证报告进行汇总和综合平衡,按审批权限,报上级主管领导。 3、按主管领导审批后的购置方案,同时根据资金来源不同,由器材科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中介机构进行公开采购,或组织院内专家进行公开论证采购。 4、采购的所有医疗设备都应签订购销合同及保修协议,并将资料及时归档,由专人进行保存。 三、一次性医疗耗材的采购管理 一次性医疗耗材的采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1、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耗材的管理 近年来北京市卫生局对通用医疗耗材采取了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因此,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 (1)凡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医疗耗材均采购中标品种,并由中标配送商配送。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并将中标价及时通知物价管理部门。 (3)执行网上采购,并将采购医疗耗材的资料保存。 2、非中标特殊品种的采购管理 不在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内的一次性医疗耗材,按常规采购程序执行。对于新的一次性医疗耗材,采取如下措施: (1)申购使用新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必须由使用科室提交书面申请。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 (2)供应商资质齐全后,由使用科室对新产品进行试用。 (3)试用后如反映良好,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产品价格的确定。 (4)少量采购新产品。 (5)如在少量新产品使用过程中无问题出现,则进入正常采购流程。 四、所有采购的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的票据,做到票货相符。

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范文 为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规范采购员的行为,应制定规范的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二、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其标签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品名、产地、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方等,食品标签不许与包装容器分开。 三、采购员要到三证齐全的单位采购食品,在采购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食品检验合格证,食品同时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 四、对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坚决不予采购。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予采购。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动物性食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检疫证。 六、采购食品或原料运输时装卸食品的工具要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药物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和中毒事故发生。 七、采购员要认真执行采购卫生制度,尽心尽力做好采购工作,以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 八、库管人员对采购人员采购的食品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并做好登记。 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篇2

一、酒店和餐饮部采购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时,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采购员一般应严格按照预先制订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请示酒店经理或餐饮部经理后作适当调整。 三、采购时一般应两人以上参加,并须经保管员验收合格后付款。大宗食品采购时实行公开招投标。 四、采购员不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及原料。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蛋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及冷冻制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等,须索取其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生肉、禽类和进口食品须索取检疫合格证。要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也不能有涂改、伪造的情况。 五、保管员不接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保管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查验所购食品有无检验(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存,同时做好记录。 六、严禁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品,严禁采购有毒大米、有毒猪油、掺杂食用油、发芽马铃薯、毒蘑菇、亚硝酸盐(工业盐);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禁止采购泥螺、白玉蟹、蟹股、咸枪蟹、醉蟹、醉虾、螺蛳等不洁小水产品;原则上禁止外购熟食,谨慎采购青占鱼、扁豆等高危原料。 七、蔬菜原则上实行定点采购,并由供货商签名。零星外购的须经农药残留测试。 八、不准用化肥袋、农药袋、黑色塑料袋盛装各种食品,应该封装的食品必须封装,所有食品必须整洁有序地定位码放。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汇编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管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医疗器械购进环节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合法性的审核。 职责:采购员、质管组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正文: 1、“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医疗器械产品。 2、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经营)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3、首营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出产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4、购进首营品种或从首营企业进货时,采购员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审批表,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管组审核。 5、质管组对采购员门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6、质管组将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首营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疗器械购进质量,防止假劣医疗器械流入企业的:目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医疗器械购进环节 职责:采购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正文: 1、采购员负责公司经营医疗器械的购进。采购员只允许从连锁总部采购合法医疗器械。其购进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1确定总部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1.2 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格;1.3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采购员应当收集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1.4以便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质管组的审核批准。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行评价; 1.5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2、与首营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前应履行首营企业质量审核;采购首营品种前应履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经审核合格的首营企业方可与其发生业务往来;经审核合格的首营品种才能签订进货合同。 3、采购医疗器械时应根据质量信誉、服务水平、合同履约率等指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4、采购员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医疗器械质量作为重要依据。采购大计划和大协议购进计划应会同质管组对计划进行共同审核。 5、购进的医疗器械应有医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注明质量条款。 7、购进的医疗器械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8、医疗器械购进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应保存五年。9、质管组应在每年年底前会同采购员对当年度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10、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进货索证管理制度

进货索证管理制度 一、索证要求: (一)餐饮经营单位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都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尽量做到定点采购,采购时必须向供货方、生产厂家索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所购食品及原料与卫生许可项目一致)、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生猪定点屠宰证、法人(负责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二)在采购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辐照食品、新资源食品时,应同时索取卫生部相关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三)在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证,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四)餐饮经营单位应建立索证登记册,登记册及相关证件证明应至少保存2年以上备查。 二、索证的种类和范围。采购下列产品时必须索取相关证件:粮油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禽、肉、蛋;定型包装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酱腌菜类;糖果、糕点;罐头食品;茶叶;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进口食品等 三、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进库验收制度,严格把好进货验收关,所购食品及原料必须建立进货台帐: (一)进货台帐应如实详细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感官检查情况、进货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商及联系方式与是否索取相关证件等。 (二)对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证件与产品不相符或感官检查异常的产品,不得采购入库,保证入库食品及原料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做到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入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 (三)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四、餐饮经营单位对库存食品及原料应定期进行清查,对变质、过期的食品及原料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并登记备查。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更好地规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程序,加强设备采购工作中的监管力度,有效地防止设备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增加透明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医院利益,不断完善设备采购工作中的规范性、合法性,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全院仪器设备以计划采购为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如果单价超过五万元以上的设备同时须填写《医疗设备购置论证表》,统一交采供部汇总,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由采供部组织实施,对超过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维修费以及配件费等,经过器械采购组统一研究或请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采购原则与方法: 1、大型医疗设备(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科室必须填报三种以上同性能的产品型号,有利于医院讨论择优选取,一般禁止科室指定品牌。 2、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必须由院领导、物资采购中心、使用科室及有关部门共同组成招标小组,一般选择三家以上供货商参加投标,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暗标、明标、议标等方式进行。招标后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实施。列入政府招标的项目,按政府规定执行。 3、单价五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的设备在事先向院领导汇报后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如是批量设备则参照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4、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以各种形式从各种途径购入设备。 四、医院自行招标实施办法: 1、医院自行招标由院采购小组组织实施,采供部根据招标项目公

开向有关供货商发出投标邀请(三家以上),包括招标的名称、采购期、单位、招标日期、标书提交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等。 2、开标前,医院组成评标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器械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相关科室主任、审计、财务、设备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招标的原则: 招标采购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合格的原则,公正评标,并写出评标报告。评标要遵循以质量为重,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评标结果应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开标记录、投标文件正本、评标报告等应存档备查。 六、对于大型贵重仪器不论是政府集中招标项目,还是医院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都要严格审查投标公司的资质、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进行充分地市场调研,实地考察,提交可行性方案论证,最终决定是否购置。 七、凡购置的医疗设备,设备科必须严格把好验收关,参与安装调试的全过程,双方认可(使用科室、设备科)才能验收,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医院。 八、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任何部门、科室、个人不得擅自采购,一旦发现违规后,将受到院规、院纪的相应处罚。 九、付款方式: 设备采购款项支付必须由各评标科室填写会填单,确认无误后,由物资采购中心填写汇款通知单,经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科付款,大型

医疗器械采购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审核制度 1、规定应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应具《营业执照》,具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产品须具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进口产品需有相关企业进口、出口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 3、产品采购需填写《采购申请表》附表1-001。基本内容包括:拟采购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生产单位、采购数量、相关地址电话、产品注册证号。 4、审核、验证供应方资质及产品的合法性,填写《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记录表》附表1-002。基本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产品、生产单位、供应商相关资质、质管部审核意见、总经理批示等,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包括: 4.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购入产品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4.3供应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4其它相关证书复印件。 5、首次经营的品种必须进行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经营国家重点监控的医疗器械时,要对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生产厂家的质量体系进行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等,并建立医疗器械

产品质量档案。 6、签定购销合同(或供货方协议合同),明确相关质量责任。建立供应商联络系统,填写《供应商联络表》附表1-003。 7、将相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附表1-001 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 医疗器械设备购置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如为选择项,请在合适的“□”中打“√”。 2、请申报科室认真详细填写表格项目,并确保所填项目的准确性,以利于讨论。 3、本申请表,按年度汇总,装订成册后,报院械委会办公室归档保存。

(完整word版)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适应临床医疗工作需要,维护医院整体利益,切实履行物资采购科“服务和管理”双项职能,提高医院物资管理水平,特制订《大庆市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章物资计划管理 二、各使用科室书面提出物资使用计划(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每月20日前报物资采购科调拨员。 三、调拨员会同保管员,根据库存和使用科室提出的计划,经过平库利库后,按照实际需要编制全院当月物资采购计划。计划经调拨员与保管员签字后,报物资采购科计划员汇总。 四、计划员将计划汇总,核实物资编码,确认计划要素,签字后,报物资采购科科长(副科长)审核签字。科长(副科长)将计划交院长审批同意后,物资采购科长(副科长)组织采购员实施采购。 五、急需计划及追加计划由使用科室书面报物资采购科科长(副科长),必要时,需对申请事项作出书面说明,经核实后请示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由采购员执行。 六、对项目填写不清的计划,采购员必须到使用科室进行核实,得到确认后方可采购。

七、采购员要及时执行计划,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向科长(副科长)汇报,对于不能执行的计划,科长(副科长)负责向院长汇报并向使用科室通报。月末采购员要对计划执行情况做出书面小结,交科长(副科长)掌握。 八、物资到货后,由保管员负责及时通知使用科室领取。使用科室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领取,防止库存积压。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 九、采购渠道 1、选择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批次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全、守信誉、重质量、售后服务好的经销商或厂家为采购渠道。 2、选择经招标、议标或比质比价后确定的经销商或厂家。 3、为便于监督管理,实行货比三家,定点采购,阳光采购。不准随意采购,越权采购。 十、物资定购管理 1、采购额在50万元以上的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至50万元实行议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实行比价采购。 2、药品采购全部按省卫生厅和药监局招标范围和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范围采购。 3、卫生耗材、检验试剂、医疗小器械、护理用品等卫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

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五条,采购员在采购下列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1、乳制品; 2、肉制品; 3、水产制品; 4、蛋制品; 5、粮谷类制品; 6、糕点(包括面包); 7、食用油; 8、调味品、酱腌菜; 9、蜂蜜; 10、豆类、薯类、蔬菜类、菌类、果品类制品; 11、酒类、饮料(包括固体、液体)、茶叶及冷饮食制品; 12、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 13、新资源食品、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等需要特殊审 批的食品; 14、食品添加剂; 1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 16、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及洗消剂; 17、进口食品及出口转内销食品; 18、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 二、采购上述食品时,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和供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对其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项目范围内进行核对;同时,还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或委托检测单位出具的同批次产品质量和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报告。 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还应索取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添加剂应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四、采购肉禽类原料应索取兽医部门出具的卫生检疫合格证。

五、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 六、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应注明产品的厂名、品名、生产日期及批号。证、单只对该批号产品生效,证、单有效期限与该批食品的保质期一致,证、单不得涂改或伪造。 七、采购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采购散装食品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八、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索取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化验单,由采购部统一保管备查。卫生监督机构可向食品采购者索取资料,询问情况,无偿采样和要求送样,采购者不得拒绝。 十、采购人员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反映采购食品的卫生质量情况。如有问题或怀疑有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武汉烽火建筑有限公司 青菱城市花园项目部 2010年7月1日

幼儿园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索证制度 1、食品定点采购。必须到指定的超市采购。 2、向供货方索要物品检验合格证,做到所购的食品要有检验各格证或厂家、超市合格证。 3、食堂管理员每天收集、保留检验证明,并装订成册。 幼儿园烧煮烹调岗位卫生责任制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外购熟食加热后食用。 3、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4、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5、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6、烹调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幼儿园粗加工岗位卫生安全责任制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坏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过水产品的池冲刷干净后方能洗肉类食品。

4、肉类食品清洗后做到无血、毛、污,鱼类食品洗后做到无鳞、鳃、脏。 5、活禽宰杀需放血后,去净羽毛、脏和头、爪。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盛食品的器皿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干净。 幼儿园餐具消毒岗位卫生安全责任制 1、及时收回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不隔夜。 2、清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的顺序操作。 3、要等水开、蒸气温度够时才能消毒,消毒柜、紫外线灯坏了,要及时报告、维修。 4、餐具消毒后应放置于清洁橱,防止再污染。 5、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消毒篮、洗碗池等冲洗干净。 幼儿园安全工作逐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园实际工作,制定逐级责任如下: 一、安全主管领导:XXX园长,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

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货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餐饮具消毒许可证、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帐(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帐。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帐。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购食品时硬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77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采购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二、采购食品应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加盖公章或盖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生产批次检验合格报告、购物凭证或每笔供应清单。 三、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索票的其他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化验单,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

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四、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五、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标识不清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六、不得采购无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采购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 七、生肉禽类应索取畜牧部门的检疫合格证,不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以及来自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肉。 八、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在验收食品时,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做好台帐记录。

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编辑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编辑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编辑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 4.购进医疗器械必须验明其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医疗器械的采购应按规定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记录必须注明医疗器械的品名、型号、规格、批准文号、注册证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1.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 3.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 4.验收首次发生业务关系的供货单位提供的首次经营的器械,要对其资质性、合法性、质量可靠性进行审查。索取购进的医疗器械生产的国家批件、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医疗器械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按说明或者包装标识的储存要求储存医疗器械。 2.储存医疗器械应当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3.搬运和堆垛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包装标识要求规范操作。 4.按照医疗器械储存要求分库、分类存放,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应当分开存放。 5.医疗器械与库房的地面、内墙、顶、灯、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保留有足够的空隙。 6.对医疗器械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产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医疗器械产品储存和陈列质量的安全。 8.对储存和陈列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由质量人员填写《医疗器械产品停售通知书》,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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