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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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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

1.1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1.2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1.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1.4业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1.5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3)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2.1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4)

2.2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4)

2.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6)

2.4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6)

2.5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7)

2.6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8)

2.7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8)

2.8安全检查制度 (9)

2.9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9)

2.10安全奖惩制度 (10)

2.11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1)

2.1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3)

2.13安全例会制度 (13)

2.1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制度 (14)

2.15安全台帐管理制度 (15)

2.16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5)

2.1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6)

2.18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16)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8)

3.1市场开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8)

3.2定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

3.3验货及验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

3.4发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经理对本公司的全面业务和安全经营管理负责。

经理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二、经理的主要职责

①建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本单位员工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

②建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经营方面的规章制度。

③在经营活动中安全工作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④对安全管理所需要的必要资源、安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方面应加大投入力度。

⑤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经营工作,及时清除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组织公司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事故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进行处理不放过,发生重大事故做到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1.2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副经理协助经理对本公司的业务和安全负主要责任。

副经理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经营工作资格上岗证。

二、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经理搞好全公司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错误和违章。

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

六、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七、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工作。

八、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九、定期召开安全经营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十、组织开展安全经营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经营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

十一、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1.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安全培训,

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安全管理人员在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公司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六、协助经理组织开展事故预案演练工作。

七、检查监督本单位员工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

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八、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如实向领导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做好记录。

1.4业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安全教育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本岗位的安全经营负全责。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装卸规程;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三、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如实向领导报告,按照事故预案程序处理做好记录,保护现场。

四、按时进行安全经营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按规定着装上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灭火器材。

六、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防事故演习活动。

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5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经营人人有责。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安全经营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本岗位的安全经营操作规程。

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五、有权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六、认真学习和提高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坚持做好岗位安全检查。

八、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

九、如实做好本岗位的各项记录。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1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保证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二、不得向末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三、经营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储存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许可证,运输驾驶员、储存单位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有证方可发货。

四、购货时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五、销售货物时应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及时传递到客户手中。

六、装卸作业的操作过程也是一个比较危险的过程,因为操作人员直接与危险化学品进行接触,如发生事故则直接使操作人员受到伤害,严重时可致使人员伤亡。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由于经营的危化品为有腐蚀性和毒害性,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灼伤和中毒,各项操作不得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

(2)危险化学物品的分装、改装、检查等,应在罐区外进行。

(3)在装卸各类危险化学品时,单位应在经营店面和仓库,针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急救预案。

2.2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根据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情况,为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经营手续环节特制定以下五项交接责任制度:2.2.1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

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 (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

(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

货物标志。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2.2.2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

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我单位业务人员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2.2.3装载过程中的操作制度

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我单位发货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2.2.4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

装载完毕后,我单位发货人员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

、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

2.2.5登记制度

以《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

2.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经营安全,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l、严禁将甲烷、甲醇、硫磺、二氯甲烷、过氧化氢、氢氧化钠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2、甲烷、甲醇、硫磺、二氯甲烷、过氧化氢、氢氧化钠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对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器、通风、罐区周边、卫生等有关要求。

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与剧毒、有严重腐蚀性和放射性物质储存在同一罐区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采用密闭储存方式。

4、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中应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中堆垛的要求。

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CB12463 的规定。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易燃、易爆物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的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它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晶的车、船应有消防安全设施。

6、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人员应穿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拿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各项操作不得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装卸易燃易爆液体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的鞋;大桶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7、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管理,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2.4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甲醇、二氯甲烷、过氧化氢、氢氧化钠具有一定的毒害性,为了加强对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经营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毒害性危险化学品在应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通则》中的要求。

2、运输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毒害性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应有专人押运,防止被盗、丢失现象,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它运输工具。运输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有防毒面具和防毒设施。

3、装卸毒害品的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作业人员应佩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

擦嘴、脸、眼晴;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对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管理,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2.5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经营,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l、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棚)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器、通风、罐区周地、卫生等有关要求。

2、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3、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防毒面具和防护设施。

4、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中应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堆垛的要求。

5、运输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应有专人押运,防止被盗、丢失现象。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它运输工具。运输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有防毒面具和防护设施。

6、装卸腐蚀物品人员应穿工作服、戴防护眼镜、胶皮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时要轻拿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振动和撞击;不能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须远离热源和火源。腐蚀性危险化学物品的分装、改装、开箱、(桶)检查等,应在罐区外进行。在操作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时,单位应在经营店面和仓库,针对腐蚀性危硷化学晃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救援预案。

7、对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整理,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2.6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是常见的,因为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受到震动、冲击、碰撞,加之运输工具或危险化学品在包装中存在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发生事故。为了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保证运输安全,制定本制度。

1、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有危险品运输资质,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2、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GBl2463的规定。

3、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

4、易燃、易爆物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

5、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它运输工具。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有危险化学品防护和消防安全设施。

2.7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为了防止废弃危险化学品对人员和周边环境造成危害、对作业场所存在潜在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经营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制定本制度。

1、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2、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使用完以后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3、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4、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

5、对废弃处理环节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2.8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经营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检查可以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安全检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健全有领导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3、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或者一般性、专业性等检查方式。

4、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安全标志、问题整改、工艺、检测仪表等方面。

5、检查要求如下:

①经理每月组织检查-次;安全员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各岗位进行日检和正常巡检。

②季节性检查:按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检查。

③节日前的检查: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组织-次全面、全方位的检查,确保节日的安全经营。

6、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任人、定资金落实、定完成期限。

7、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并组织复查。

8、每次安全检查,都要对检查内容和检查情况做好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两年以上。

2.9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如下: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人。

2、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新员工等。

3、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安全基本技能、

常识等相关内容,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

4、新入公司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主要教育内容是:

①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

②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基本知识;

③公司经营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特性;

④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⑤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⑥安全防护措施的性能、使用方法,个人防护用品及保护办法;

⑦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以及演练方式。

5、一般员工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教育。

2.10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落实严管重罚原则,激励全体员工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经营,参照有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奖惩管理制由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经理(部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l、全面落实安全经营责任目标,单位事故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成绩优异者。

2、在安全经营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工作一贯积极,严格执行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在安全经营中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者。

4、精心操作,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5、避免重大事故,在事故抢救中处理果断,积极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第四条奖励办法

1、通报表扬

2、物质奖励(奖金、奖品)

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有下列突出问题,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l、严禁酒后上岗,违者责令停止工作,停工期间按旷工处理,是汽车司机的调离司机岗位,并追究班组长和主管领导责任。2、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小扣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月综合奖10-20%。

3、末按规定着装一人次扣5元。

4、发生一般轻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各类事(交通事故除外),扣责任单位月综合奖2-10%,扣有关人员1-5%。

第六条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l、发生重大事故或直接经济损4000元以上(含4000元)的扣责任单位月综合奖5-50%,扣罚责任单位领导5-20%月奖金(交通事故除外)。

2、发生死亡事故(交通事故除外)扣责任单位月奖总额的2-50%,视情节扣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l-3个月奖金。

3、年内发生两次(含工伤)一般事故,按上款扣罚。

4、隐瞒事故不报或不按规定上报各类事故,扣责任单位月综合奖2%,由责任单位领导承担。

2.11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11.1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整改范围:

l、整顿和消除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造成火灾、爆炸、对人体造成腐蚀和毒害的事故隐患。

2、改善作业现场的劳动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危害和职业病的发生。

二、事故隐患按危险及危害程度,划分一般、重大事故隐患。凡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构成重大事故的,按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全部整改。

三、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做到及时解决:

l、对各类事故要逐项登记,建立档案。

2、对事故隐患整改,做到"三定"(即定整改方案、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

3、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加强监护。

四、领导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全面负责,做到"四亲自"(亲自参加项目审定、亲自布置安排、亲自参加检查、亲自验收总结)。

2.11.2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经营管理,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单位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轻伤事故报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重伤、死亡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报至单位负责人。

2、对正在发生的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直接或逐级上报主管负责人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施救。

3、单位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安全经营监督管理局。

4、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5、单位发生一次重伤1到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调查处理,将调查报告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县安监局审查批复结案。单位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至100万元的事故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安监、监察、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

6、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管理者等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对发生过的事故要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情况或经济损失、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

2.1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全体员工;发放周期为一年。

3、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由采购小组到国家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必须保证质量;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应与作业项目相适应。

4、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MPS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内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资源,特根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 公司使用化学品的部门以及化学品的采购。 三、购买、运输 1.化学品的购买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并负责办理相关公安、消防、环保、安监、海关、管委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购买、运输、储存、进入加工区相关批文等手续。 2.不符合国家质量、包装、标志规定要求的化学品不得购买。 3.化学品的购买必须提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合格证书。 4.采购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须补贴。 5.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担任,并办理相关许可批文,方可运输。 6.运输批量供应化学品的车辆或其他交通工具,必须遵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有指定的管理办理的正规手续及有关证明。在厂区内必须设置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使及停卸车位置,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污染 7.在公司内装卸料及管理人员必须培训,使其熟知装卸料过程及操作规程,以确保装卸及搬运安全将危险化学品放入适当的储存容器或危险物品仓库。 8.操作人员在装卸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四、使用

1.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制定化学品使用管理条例。 2.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对使用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对化学品的相关知识、使用安全和应急措施,并向使用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化学品使用部门有义务告知员工所使用化学品的危害性。 5.使用化学品须根据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操作人员在使用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7.使用岗位上不得存放超过一个班次的化学品使用量。 五、储存 1.各类化学危险品仓库、堆场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报公司安全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 2.化学品储存时,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的“四定”原则进行保管。小型仓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品和其它一般危险品,应分别储存。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提供专门的化学品存放仓库,并严格按照库房五距、六不准等相关规定对化学品进行储存。 4.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保证存放仓库符合化学品存放要求(附件:化学危险品储存条件)。 5.化学品储存仓库须有专人负责看守和检查。 6.化学品使用的部门,须对化学品的储存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7.化学品使用部门须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化学品储存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六、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中毒、爆炸事故,并减少其对人体的危害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包装、运输、废物处理等管理要点和方法等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2 总则 2.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 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太溶解的气体。 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

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有毒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 50≤2000 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 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放射性物品: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生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

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项目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险品事故发生,确保危险品搬运、使用、储存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品是本项目部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以下统称为危险品。 2.2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部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危险品的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 3、管理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的储存保管。对搬运、储存的安全负责。 3.2试验室、电焊作业班按规定领取相应物品,对使用安全负责。 3.3安全质量部对危险品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4、管理规定 4.1氧气瓶、乙炔瓶管理规定 4.1.1氧气瓶、乙炔瓶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相互碰撞和摩擦,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戴有油污的手套进行搬运; 4.1.2 不得同车运送两种气瓶;

4.1.3 使用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 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瓶、乙炔瓶; 4.1.4 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4.1.5 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 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4.1.6 室外使用气瓶必须做好防晒、防雨、防潮,严禁在太阳 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打。 4.2 酒精、柴油管理规定 4.2.1作业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4.2.2使用酒精、柴油时,应检查周围环境,避免作业环境存 有易燃易爆物品; 4.2.3 使用酒精、柴油时,应做好周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将 酒精、柴油洒落地面或溅到周围设备、设施、墙壁上; 4.2.4 用过的空油桶、空瓶、废油抹布等,应放到项目部指定 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4.3危险品储存规定 4.3.1 危险品储存要用专门的仓库,配备消防设施或灭火器, 设置防火防爆、严禁吸烟等警示性标识; 4.3.2 仓库应设在通风、防潮、阴凉的地方,不得在阳光下直射; 4.3.3各种气瓶、油品、酒精要密封完好、分类储存,不得混放,不得放倒或倾斜; 4.3.4危险品仓库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摆放距离要符合安全标 准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xx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品管部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品管部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品管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品管部及化学品库。 3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4 职责 4.1 品管部是负责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品管部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 4.2 生产技术部负责品管部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3 采购人员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5.1品管部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品管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品管部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品管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 品管部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5品管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5.6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5.8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品管部负责联系环境保护部门,交付有资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落实相关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2.3.1爆炸品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2.3.3易燃液体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例》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危险品为爆破器材)。 1、运输爆破器材的安全 ⑴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⑵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⑶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应有专人在场监督,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②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③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④雷管箱内的空隙部分,应用泡沫塑料等柔软材料塞满;⑤严禁磨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⑥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度2/3。其它爆破器材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⑦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⑧用吊车装载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⑨遇雷雨或爆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⑩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有明显的信号:白天应悬挂红旗或警标,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⑷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在行驶途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有押运人员;②按指定路线行驶;③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④车船用帆布覆盖,并设有明

显标志;⑤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⑥气温低于10摄氏度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类炸药或气温低于零下15摄氏度时,运输难冻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采取保温防冻措施;⑦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高敏感度的爆破器材时,车厢和船舱底部应铺软垫。 ⑸用汽车运输爆破物品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并在出车单上注明“该车检查合格,准许用于运输爆破器材”;②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③汽车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等能见度低时,速度减半;④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驶时,两台汽车的距离不小于50m;上坡或下坡时不少于30m;⑤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地方;⑥寒冷地区的冬季运输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⑹人工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的规定:①夜间运输应保证运输路途中有足够的照明;②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内;③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放;④不得提前班次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中停留; 2、储存爆破器材的安全要求 ⑴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 ⑵库房建立后,任何单位不得在爆破器材的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⑶库区布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库区不得布置在有山

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

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一: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得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与地方安全管理政策与法规。保障工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各车间危险化学品得保管与使用。 三、内容 1、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得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得入库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仓库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得检查,应保证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清晰。 3、危险化学品得储存 3、1 储存得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得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3、2 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

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3、3 对于温度反应敏感得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录。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得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3、4 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得MSDS;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3、5 危险化学品临时仓库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得危险化学品得名称。 3、6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得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得MSDS及相关得应急程序、 3、7 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得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得减少危险化学品得库存量。 3、8 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得登记台帐,内容有危险化学品得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存放地点。 4、危险化学品得使用 4、1 落实危险化学品得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建立详细得化学品流水明细帐,以确定化学品得库存情况;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得MSDS 报告; 4、2 各部门得安全员应对危险化学品得使用进行监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职责 .安全环保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销售科和相关部门负责保管。 .技术中心、质监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 工作程序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环保科、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处等部门审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gb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公司生产的氯酸钠、氯酸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四丁基脲、2-乙基蒽醌、重芳烃,及其配制的生产双氧水工作液、压缩氢气、瓶装氧气、乙炔、分析化验用药品等。 第三条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搬运)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应指定专门安全贮存地点。 第五条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对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六条公司对各部门和车间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统一控制,严格管理。 第七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车间,应制定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对储存、运输(搬运)、包装的技术要求,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及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车间,须经县(市)化工、公安、环保、劳动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需要,建立消防和应急救援组织。 第十条对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和部门,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并保证各种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业产品质量责任的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生产危险化学品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和设备的规定,并经常进行维护和监测。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管部门(或中心化验室)应加强对包装质量和包装材料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测试。 第十四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危险险化化学学品品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第一一节节 适适 用用 范范 围围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物品采购、使用、运输、装卸、入库保管等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物品管理事项。 2. 本制度依下列法规、制度和标准编制: 1.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4.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5.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6.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等 3.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物品爆 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质。 第第二二节节 各各 级级 管管 理理 职职 责责 4.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险品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公司危 5. 组织实施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的协助部门是有关的采购、使用、储运部门。 6. 各子公司是危险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第三三节节 采采 购购 和和 使使 用用 7. 禁止利用民用地下建筑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 各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 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存放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9. 各子公司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其操作人员必须落实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取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专管,定期检修和检验,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 求执行。 10.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 防爆、防毒、防静电、报警、降温、防潮、避雷、监测、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 11.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乙炔、氧气、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 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12.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 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13.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蒸汽、有机 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14.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气、通 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 施。 15.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16.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采取防止摩擦、撞击措施。 17.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8.凡输送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 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准联通。 19.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 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 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1 年版。 4 职责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资材管理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

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 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严防暴力恐怖分子利用化学原料配置爆炸物品制造恐怖事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国务院591号令)和公安部制定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的要求,针对公司经营的品种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所有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人员在经营制爆危险化学品时,首先应 严格遵守本公司所有各项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要积极加强安全生产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有关犯罪记录。 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给市行政区内未依法取得市安监部门许可的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3、必须严格执行凭身份证购买化学品制度。销售时,销售人员必须查验购 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购买人员的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的,一律禁止向其销售。 4、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登记制度。必须建立销售 台账,销售时,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及所购买化学品的品名、数量、日期(时间)、用途等情况,并连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存档,保存2年备查。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每月报送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存档,以 供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安监部门对销售情况、购买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选择委托取得相应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运输、储 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委托运输、存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查验被委托单位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储存备案证明,并查验所委托货物与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品种等情况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予委托,以保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的安全性。 7、督促、配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单位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运 输和储存设施和人员的管控,严格实行“双人双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收发记录存档保存。 8、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失、丢失、被盗、被抢的,有关人员和安全管 理部门应当立即向总经理汇报。 9、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失、丢失、被盗、被抢的,主要法人、总经理 等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等。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 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装卸、储存、出入库、使用、报废处理等程序,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装卸、储存、出入库、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危化品供货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登记备案。 3.2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负责提报采购、出入库、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具体管理,生产部负责化学品的接卸环节具体管理。 3.3仓库对各种化学品的质量进行检查或验证验收,并对各部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技术指导。 3.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危化品的监管,对危化品供货商的运输车辆进厂前检查和重要危险化学品的接卸现场监管。 4.程序 4.1危险化学品的计划与采购 4.l.1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满足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实行即用即购的限量购入原则,尽量减少库存量,缩短存放时间,严格控制危险品的中转环节。 4.1.2使用部门根据对危险化学品的需要、数量和质量进行选择,向采购部提出采购计划。对于有特殊审批规定的物品,在采购前应按规定,由采购部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备案。对于申请购买新品种化学品,应将该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提供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之后报送公司负责人审核。

4.1.3采购部门接到已审批的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后,制做采购订单,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4.1.5采购入库危化品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化学品必须附有中、英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质量鉴定书。 4.2危险化学品的接卸 4.2.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进入公司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查验,检查车辆是否与送货单的车辆一致,检查驾驶员与押运员是否与证件相对应,并通知相关车间。 4.2.2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车辆入厂后,车间通知品质部进行抽样化验, 品质部应在接到化验通知后的2小时内,将化验结果报给相关车间,并填写《辅料检验报告》,合格后方可卸车。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由品质部通知使用部门,听候处理。 4.2.3 装卸作业禁止在夜间照明不足时和雷雨天进行。 4.2.5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停止装卸,并做妥善处理: 4.2.4.1雷雨、大风(风力超过5级以上)、冰雹、大雪、雾霾、沙尘等恶劣天气; 4.2.4.2附近发生火灾; 4.2.4.3危化品出现泄漏。 4.2.6 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装备,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4.2.7 装卸过程中,供货单位驾驶员或押运员和我公司操作人员在场,外来人员严禁操作我方设备,我方人员严禁操作外来设备,使用车间统一协调卸货现场的安全管理。 4.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指定的库房和储罐,储存地点应设置

学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学校危险物品安全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918学校危险物品安全制度 School Dangerous Goods Safety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第七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3. 内容与要求 3.1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 3.1.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相关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证明材料复印件要保存两年备查。 3.2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 3.2.1 管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3.2.2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实施双人双锁制度。 3.2.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有安全的防盗监控系统,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

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2.4在存放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应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化学特性说明、扑救方法。 3.2.5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3.2.6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3.2.7要随时了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的库存、实物的情况;物品摆放要符合规定,做到分类安全合理、摆放整齐,并配备消防器材; 3.2.8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3.2.9要建立专门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进出登记台账,如实记录日常的进出,相关材料保存两年备查; 3.2.10 人员进出仓库必须严格,禁止领用人单独进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库门要随开随锁;发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上报给公安机关。 3.3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3.3.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 审核: *** 批准: *** 201x年6月8日发布 201x年6月8日实施 XXXX股份有限公司印

1、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 3.3GB13690-2009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3.4GB12268-2012 《危险货物品名表》 4、定义 4.1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4.2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5、管理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除遵守本制度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5.1.2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1.3从事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

的培训。 5.1.4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5.1.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由采购部负责。 5.2储存和使用 5.2.1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2.1.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2.1.2工厂、仓库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2.1.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2.1.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2.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2.2采购部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作业场所有表示化学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标识。 5.2.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5.2.4新入厂参加危险化学品工作人员,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2.5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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