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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改制案件中遗漏债务的处理发展与协调

浅析企业改制案件中遗漏债务的处理发展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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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改制案件中遗漏

债务的处理发展与协调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浅析企业改制案件中遗漏债务的处理

内容摘要:企业是资本投入者、债权人及劳动者等要素所有者签订的一组契约的连接点, 企业改制涉及企业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等变化,这些交易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买卖行为,其结果将影响到原企业债权人的利益,尤其是交易合同遗漏债务的承担主体认定,本文将遗漏债务承担的公平合理性纳入企业法人制度、合同制度、产权交易制度框架内考察,依据尊重当事人约定原则、企业法人财产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分析遗漏债务承担的主体认定,并与设定申权期与除权期将遗漏债务的承担主体进行配置的结果加以比较评判,发现其存在严重缺陷。

关键词:企业改制遗漏债务责任承担一、绪论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改制规定》)中概括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六种典型表现形式:企业公司制改造、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分立、债权转股、企业出售、企业兼并。这六种改制形式都涉及被改制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造,引起企业的出资人及股权的变化。企业改制将造成原企业法人人格变更、消灭、股权结构变化或者原企业法人财产的减少。这种变化都可能影响到原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产生企业的债务由谁清偿,如何清偿的问题。在《改制规定》出台前,关于企业分立、合并时债务的承担在《公司法》第九章、《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合同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特别保护程序以及债务承担方式,而其他几种改制形式债

务承担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最高法院通过的《改制规定》,对各种改制形式的债务承担原则作了明确规定,使债权人和人民法院能够揭开复杂的改制“面纱”确认适格的债务承担者。司法解释对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确立了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原则;二是企业法人财产原则。企业法人财产原则是指企业法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原则派生出企业债权、债务承继原则和企业债务随企业财产变动原则。应该说,《改制规定》力图透过(越过)原法律规范,发展创设出新规则,较为简单直接,同时也较为严苛的企业法人财产原则及其派生原则,对遏制实践中借企业改制而逃废债务的不正之风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是,《改制规定》确立的债务承担原则在应用到企业整体改制遗漏债务的承担时,却存在严重不足。本文对照《改制规定》确立的企业改制遗漏债务承担规定进行归纳和评析。

二、企业改制遗漏债务的承担分析

企业改制遗漏债务的产生从责任人主观型态可分为故意隐瞒、过失遗漏以及改制时尚未确定或发生的债务(或有债务)。《改制规定》规定了三种隐瞒、遗漏债务的情况: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国有小型企业出售中、企业兼并中。此三种改制方式均属于企业整体式改制,即新的资产所有人不仅接收了原改制企业的全部资产,而且接收了原改制企业的全部债务。原资产管理人为了私利可能故意隐瞒某笔债务,达到提高售价之目的,或由于出卖人的过失导致债务被遗漏,以及存在或然债务,都可能导致在改制作价时没有在对价中予以冲减,即发生受让人支付的对价并不包括因未评估而遗漏的债务。

下面分类分析吸收合并时、出售企业时、股份合作制改造时遗漏债务的处理。

(一)吸收合并时遗漏债务承担分析

吸收合并是企业兼并形式之一,指一个企业完全兼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合并的企业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吸收合并的结果是吸收方发生股权变动,也发生资产上的变动,被吸

收方丧失法人资格,资产包括负债并入吸收方。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企业合并的重要效力之一,也是企业合并与资产收购(企业出售)的重要区别,正是由于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企业合并才不必象企业解散那样进行清算并终止企业的一切法律关系。[1]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2]

在逻辑上,吸收合并的方式可以划分为两类四种:以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以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以现金购买股份的方式和以股份购买股份的方式。[3]

下面我们抛开“企业兼并的债务由被吸收企业概括承继”这一企业合并的前提条件和本质要求,分析吸收合并过程中出资人的股权及企业的法人财产转移和变化,根据企业法人责任财产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考察遗漏债务的承担。

1、当以现金或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实现企业合并时,被吸收企业的原资产(包括债权和未遗漏的债务)转移给了吸收方,而被吸收企业则先是获得了价值数额相当于被吸收企业净资产,由合并方支付的现金或者股份,然后该现金或者股份又转移给了被吸收企业的股东。考虑企业的净资产数额要远远小于企业的责任财产(总资产),而被吸收企业的出资人或股东在合并过程中收回的只是数额相当于净资产的部分,分两种情况讨论,一为被吸收企业的出资人或股东在合并过程中得到的现金或股份为零,即实践中广泛采用的“承担债务合并”方式或者“零价格合并”方式;另一种为被吸收企业的出资人或股东在合并过程中得到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股份。

(1)采用“承担债务”或“零价格”方式合并情形

此时被吸收企业的出资人或股东没有从企业收回任何财产或其他权益,没有获利,也没有侵蚀被吸收企业的责任财产,此时无论根据企业法人责任财产原则还是根据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被吸收企业的出资人或者股东均不应对遗漏债务承担责任,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但是,原企业的责任财产被转移到兼并方企业,并由兼并方控

制、利用、处分后,有可能造成被兼并方的有效偿债资产减少,损害了遗漏债权的清偿,在此种情形下,被吸收企业的出资人应当为自己的债务遗漏过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而依照《改制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发生遗漏债务属于债权人未申报的情形时,应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承担,此种结果显然违反了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和企业法人责任财产原则。

(2)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股份方式合并情形

当被兼并企业存在的遗漏债务没有清算以前,出资人或者股东变相收回投资,是不符合企业法人责任财产原则及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要求的。此种情形下,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对遗漏债务的清偿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由于被兼并企业的责任财产是转移给被兼并方,因此,同上述“零价格” 合并方式一样遗漏债务的第一责任人仍然是兼并方。

2、当以现金或股份购买股份的方式合并时,吸收企业以现金或股份购买被吸收企业股东的股份,而成为被吸收企业的惟一股东,该种变化对被兼并企业而言,其法人地位以及企业法人财产没有任何变化,变化的只是对被兼并企业的股东,即由原股东换为兼并方。因此,这一时期原企业的所有债务(包括遗漏债务)仍由该企业法人承担。当成为被吸收企业的惟一股东未经清算,转移了被吸收企业的资产,解散了被吸收企业,此时原企业的所有债务(包括遗漏债务)应由解散人承担是符合企业法人责任财产原则的,也不违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而依照《改制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当发生遗漏债务属于债权人未申报的情形时,应当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承担,此种结果显然违反了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和企业法人责任财产原则。

(二)出售企业时遗漏债务承担分析

司法解释所说的企业出售,仅指企业的整体出售,即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调整所有制结构和深化企业改革,由被出售企业的资产管理人代表国家对国有小型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债权和债务)一并出售给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从而改变产权性质的行为。此种出售方式实为企业产权转让。[4]

从理论上分,企业整体出售还有另外一种形式即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方以现金购买被出售企业的股份,成为被吸收企业的股东,原投入的国有资产退出企业,此时的股权出卖人当然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或资产管理人。下面具体分析企业在产权转让出售方式和股权转让方式情形下遗漏债务的承担情况。

1、产权转让方式出售企业时遗漏债务承担分析

通过对产权转让出售整体企业的方式可知,由被出售企业的资产管理人代表国家对国有小型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出售,是违背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的,也背离了企业改制的初衷和目标。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劳动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出品消费者等要素所有者签订的一组契约的连接点,是各种产权要素的系列合约簇,因此,企业的法人财产整体出售应当得到企业各产权所有者的认可,包括股东、债权人、劳动所有者等。因此,出售企业的买卖行为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买卖行为,不是贷钱两清的买卖行为,在处理企业出售后的债务承担时,合同自由原则,即尊重当事人约定原则应作严格全面的理解,参加约定的当事人不应只是企业的股东和受让人,还应包括企业各产权所有者,当然包括企业的债权人。所以,单独由企业的出资人出售企业全部资产行为属于滥用股东权利的非法行为,侵害了其他企业产权所有者的利益,是不合理的。那么,《改制规定》第二十八条设置的“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公告通知了债权人”申权期规则是否可以认定就出售企业取得了债权人的认可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首先通知的效果看,即

是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也不能保证全部企业债权人看到该公告,而实际通知每一个债权人的义务在通知发出人,不能通过公告形式推定债权人已知道企业出售行为;其次,通知债权人与得到债权人同意是有本质区别的概念,即是通过公告的形式通知到了债权人,但债权人是否同意企业出售等事宜属于另一个法律行为。

另外,从企业法人制度看,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作为企业的唯一股东一旦将资产投入企业,就立即丧失对资产的所有权,该资产成为企业所有,成为企业法人财产权,此时,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享有的只是股权,股东有权处分自己的股权,但是却无权直接处分企业(如整体出售)的资产。

通过对此情形产权转让过程分析可以发现,企业的股权及企业法人财产转移情形与前述以现金购买资产方式实现企业合并相似,即被出售企业的原资产(包括债权和未遗漏的债务)转移给了受让方,而被出售企业的出资人则获得了由受让方支付的价值相当于被出售企业净资产的现金。此时,被售企业的法人资格并不当然消灭,且其所有的总资产并未减少。因此,根据企业法人制度被售企业应当对遗漏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而当买受人将所购企业的资产资产纳入本企业或者将所购企业变更为所属分支机构时,将构成实质的吸收合并,原企业的遗漏债务应当由吸收企业承担。《改制规定》第二十四条对此种情形下原企业的债务作了规定,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该条规定的债务是否包括遗漏债务是不明确的,对照《改制规定》第二十八条对遗漏债务的单独特别规定,可以看出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债务承担并不包括遗漏债务。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作为股东未经债权人同意单独出售企业是有过错的,其过错有可能造成原企业的有效偿债资产减少,损害了遗漏债权的清偿,此种情形下,被出售企业的出资人应当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以股权转让方式出售企业时遗漏债务遗漏债务承担分析

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对国有企业产权性质的改变,是指买受人以现金购买被售企业股东的股份,而成为被售企业的惟一股东,此实际为通过股权转让达到了企业股东的变更,企业的法人资格和企业总资产并未发生实际减少,因而,原企业的所有债务(包括遗漏债务)应当由出售后的企业承担,原企业的出资人不承担责任。当股权转让后,买受人如何处置受让的企业属于另一层法律关系,要根据处置的方式再进一步确定债务的承担。

(三)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时遗漏债务承担分析

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有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式、企业与职工共建式、增资扩股式等形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务的承担,与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方式密切相关,应具体分析企业资产产权关系的变化,从而确定承担债务责任的适格主体。[5]

1、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式遗漏债务承担分析

该改造方式是在清理企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对原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以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净资产价值为购买价格标准,由企业的职工出资买断原企业的产权,成为改制企业的股东。此种情形下企业的股权和产权变化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企业的整体出售一样,属于企业股权的转让和股东的变更,从改制企业的外部看,企业的法人实体资格并没有改变;企业的法人责任财产仍然持续原有的状态,存而不动;企业的债权债务也因法人责任财产的固有状态,在相对性原则下并不发生任何转移。因而,原企业的所有债务(包括遗漏债务)应当由出售后的企业承担,原企业的出资人不承担责任。

2、企业与职工共建式遗漏债务遗漏债务承担分析

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另一种情形是企业与职工共建式,即,保留原企业部分产权所有关系,其余企业产权向职工转让,形成职工个人持有的股份,将原企业改造成为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此种改制方式与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式比较在性质上没有变化,均属于企业的股权转让范畴,不同的只是转让的股权是部分还是全部的差别,因此其遗漏债务承担应是相同的,即原企业的所有债务(包括遗漏债务)应当由出售后的企业承担,原企业的出资人不承担责任。

3、增资扩股式遗漏债务遗漏债务承担分析

增资扩股式股份合作制改造,是指企业通过职工在原企业资本基础上增加投资,持有企业股份,来改变企业资本结构,增加企业实力,扩大企业规模。企业增资扩股式改制实际上属于企业通过吸收新股东来增加注册资本,属于企业增资方式之一,根据企业法制度的规定,企业增加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不需要通知企业的债权人,更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增资扩股并没有改变企业的法人实体资格,企业的法人责任财产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增加,这对债权人的利益是有益的。在此改制过程中,企业的原国有出资人并没有任何侵害企业财产或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原企业的所有债务(包括遗漏债务)应当由出售后的企业承担,原企业的出资人不承担责任。

集体资产转让及集体企业改制 案例

集体资产转让及集体企业改制 1.玉龙股份(601028) 焦点:集体企业产权转让,审批手续等。 反馈问题:1999年玉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玉龙有限公司设立等过程是否符合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完备性,确认其过程中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潜在的权属及其他法律纠纷,是否会给发行人股权带来纠纷和风险。 解释: 1、1999年玉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玉龙有限公司设立 等过程是否符合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玉龙集团公司改制及玉龙有 限公司设立时的工商登记资料、玉龙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以及当时有效的企业章程,玉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及玉龙有限公司设立依据当时的企业章程履行了如下程序: 在1999年玉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玉龙有限公司设立前,其适用的章程为1994年5月制定的《江苏玉龙钢管集团公司 章程》。该企业章程规定了玉龙集团公司的宗旨、名称和住所、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经营范围及经营方

式、组织机构及其职权、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劳动用工制度、章程修改程序及公司终止程序。在“终止程序”条款中,企业章程规定“公司由于被依法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歇业,法定代表人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1999年11月,玉祁工业总公司与唐永清签订《企业有偿转让协议书》,约定将玉龙集团公司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全部资产转让给唐永清,产权转让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1999年12月3日,玉龙集团公司向锡山市工商局提交《企业歇业申请书》,“因企业改制原因,经锡山市玉祁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歇业”,“申请注销工商营业执照”,1999年12月6日,玉龙集团公司经锡山市工商局核准注销。 1999年12月12日,玉龙有限公司的股东唐永清、唐维君、吕燕青制定了新的企业章程,规定了公司宗旨、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时限、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财务、会计及利润分配、劳动用工制度、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章程的修改及附则。1999年12月22日,玉龙有限公司经锡山市工商局注册成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1999年玉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玉龙有限公司设立等过程符合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改制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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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改制企业年终工作总结二oo*年公司面临有史以来最严峻的经济形势,经历了有史以来最大的经营困难和生存压力。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石化销售政策的新规定给我们公司两个盈利大 户带来了严重的生产任务不足;金工分厂野营房的生产数量只相当于去年的一半,而化工分厂润滑油的销售额几乎是零。这两个不足就使我们销售收入减少了 60xxxx元,损失了上百万元的利润。 二是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的价格又面临了全球性的巨变猛涨,其中金属材料每吨上涨1000~200xxxx;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粉料每吨上涨XX~300xxxx;乙二醇每吨上涨了600xxxx;XX年公司采购了近千万元的原材料就多花了二百万元,加大了生产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益。 三是除国家的免税政策外,其它对福利企业的照顾性政策几乎全然消失,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不但得不到照顾,还可能带来不必要的误解、干扰和挫折。仅水电费一项每年就多上交5xxxx元。 这一反一正、一多一少给我们企业带来了几百万元的经济损失,是建厂以来更是改制以来遇到的最大难关,也是对公司领导班子的一次莫大考验,面对这种情况,以赵董为首的公司领导班子心不燥、不气馁,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领导下,

经理班子坚持了“精密策划、决策及时、指挥果断”十二个字,采取了一个又一个应急对策,做出了一个又一个正确的决定。带领公司员工在困境中拼搏,在逆境中发展,又一次渡过了建厂以来罕见的难关,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局面。做了三件大事: 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千方百计发展生产 1、在十分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二oo四年公司完成工业产值145xxxx元, 实现销售收入168xxxx元,创利润82.xxxx元。自1999年改制以来,公司累积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实际创利润超过了60xxxx元,在固定资产增加了千万元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了150xxxx元左右的流动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2、我们坚持了科技兴企的法宝,迅速将一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新产品推向了市场,形成了一个新的经济亮点,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一是金工分厂开发的第五代野营房推向市场后受到了客户的青睐,形成了21xxxx元的销售收入,相当于野营房全部销售收入的4xxxx,实现的利润占金工分厂的一半以上;二是建材分厂将地板采暖管和绿化给水管推向市场形成了10xxxx万的销售收入,使该分厂在原材料不断涨价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XX年的经济效益。√ 3、千方百计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处处降低生产成本也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包装分厂XX年在生产任务饱满的前提下,合理组织劳动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定额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全年生产包装袋53xxxx条,比XX 年多生产30xxxx条,减少了单袋摊销费用,降低了单袋固定生产成本,经济效益得以显著提高。XX年没有承担公司的管理费,还亏损了13xxxx万元,XX年合理承担了公司的管理费3xxxx元,比XX年减亏了3xxxx元,为提高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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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千秋月,赏最美时,一座座丰碑的屹立,无不展示着建安人磅礴的情怀,舒展的胸襟,闪耀的太阳杯,夺目的鲁班奖,群星闪耀的星宿上每一颗都有“安装之星”的明亮,随着改革开放大潮的推进,无论行业昌盛还是低迷,时刻守候依然是建安人不变的誓言.闯字当先立市场,创字当头显本领,争字首要拼实力。在征服煤海的大军里,把光辉融进建安风采的影像里。 值此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建安人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再出发。着力寻找发展机遇,着力开发潜在市场,着力应对市场经济变革,遵循国有企业改革形势要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储备后备人才支撑,增加岗位尖兵投入,锻造优秀工程项目。逐步推进”一体两翼”格局稳步发展,循序渐进摆脱滞耗,发挥优势技术布局,拓展非煤领域探索,放大国有资本价值链,拓宽产业链衔接,盘活资金周转度,适度承揽国外工程,缓解国内行业疲软态势,紧跟“一带一路”步伐。管理模式转变向精、细、专靠拢,扎实推进一专多能,做好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做优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铸就创新标准化体系,加速融入市场化经济格局,以“家”文化为载体,贯穿企业文化思想精髓。 面对变革我们同舟共济,面对改革我们积极奋进,面对困难我们迎难而上。

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阳泉信和资产管理中心杨宏伟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是现实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保障国家安全和支撑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了很大冲击,受国际市场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在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出台一系列措施后,我国经济发展已经企稳回升。但面对国内外诸多不确定因素,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因此,在世界新一轮的经济结构调整中,增强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国有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则代表着我国对经济发展“控制力”的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增强。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发展潜力。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经济进行适度有进有退的调整,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时代需要的。国有企业尽快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有利于调动民间投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大总量,增强国力。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新课题 国企改革经历三十多年风雨历程,取得了显著成绩,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和教训,让我们坚定了改革的信心,明确了改革方向和目标。但在改革进程中,仍会不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和羁绊着经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解决。

1、对国有企业改革认识不到位。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举措,不是哪个企业、个人的事。在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特别是在以退为主、推进市场化的进程中,应正确认识国企改革。由于参与企业改革的主体不一,各参与者的目标取向差别非常大,政府主管部门、原企业经理层、原企业职工以及参与企业改制的民营资本拥有者,思想认识和价值取向难以统一,容易出现部分政府官员、企业经理不愿意放弃眼前既得利益,民营资本巧取豪夺国有资产,企业职工消极参与的诸多情况,加大改革难度。 2、国企改革配套政策不到位。国企改革归根结底是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只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劳动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也必须一起改革。配套改革相对滞缓,必然会影响到产权制度改革的效率和质量。多年来,中央企业因经济基础好,支付改制成本能力强,比较容易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但大多数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改革都较难,尽管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或多或少都会因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不到位,引发和留有诸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隐患问题。 3、改制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1992年,我国确立了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体制转换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逐步从经营权向所有权改革过渡,产权制度改革成为21世纪初国企改革的核心。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改制后的企业没有相应地建立起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仍然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国家股所有者缺位、高层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监事会形同虚设等问题,直接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企业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影响着企业竞争力的加强和提升。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及经验总结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及经验总结 摘要: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时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实践,而从1984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就被认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理解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回顾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总结国有企业改革的得失,对于进一步推进改革这一未竟的事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承包制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至今已走过了30年的历程。国有企业改革既是贯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也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缩影。一方面,由于缺乏前人的经验可鉴,使改革本身始终沿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不断试错;另一方面,改革也在正式制度安排下以渐进式路径不断前行。在中国,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是现今一切改革工作的核心和关键。30年国有企业改革所走过的艰难探索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正在也必将继续给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带来更为深远的变革,国企改革的成败将制约甚至决定整个社会乃至整个民族的命运发展。 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回顾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从改进微观激励机制的“放权让利”开始,然后逐步过渡到所有权层面的改革,至今已走过20多年的历程。回顾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9-1986年间,国有企业经营层面的改革,这一时期的主要政策措施就是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的改革,以及随后的“利改税”、“拨改货”改革。 改革之初,政府已经意识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就是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政府应该让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享有更大的自主经营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推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而“放权让利”也就成为这一阶段国企改革最显著的特点。 但是,由于宏观政策环境和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不配套,经济中并没有形成一个竞争的市场,所以政府无法通过企业外部的经营指标来判断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的好坏。另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普遍都承担着政策性负担,所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会更加严重,这会导致国有企业管理者的道德风险问题:企业一旦获得了一定的生产经营权,就有动机和可能侵占国家应得的利润,并往往以所承担的政策性负担作为企业经营不善或亏损的借口,这就导致了“放

国有企业改革成功案例(7个doc)2

从管理咨询顾问的角度看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 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国有企业改革是倍受国内外关注的中心课题。但是,现在各方面研究的主要环节是外部激励问题,如公司化、停止财政补贴、建立竞争环境等;对于内部激励问题,则研究的很不够,对于市场导向的管理体制的研究与分析较少。正如世界银行中国蒙古局局长尼古拉斯?C?霍普先生所言,“我们在建议用市场方式来改善不良管理方面还不太成功,这种改善在具有成熟的资本市场的经济里是自动发生的。”我们认为,在建立外部激励机制的同时,必须深入研究内部激励机制问题,建立在转型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向市场导向型的管理体制转变的基本理论框架,这就是:完成企业组织各项基本管理职能的转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特点,建立战略管理体制。 一、关于国企改革与管理的几个认识问题 1、目前中国企业的管理评估 从目前中国企业的总体情况来看,大致有三种成功的管理模式:一是国有企业管理模式,二是民营企业管理模式,三是跨国公司的管理模式。这三类管理模式各有优缺点,应该相互学习,但其中国有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管理问题更突出。 国有企业的优点是生产管理水平较高,企业组织较成熟、较完整,制度较健全,与政府、与社会关系较密切;缺点是市场导向较差,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运行机制不灵活,战略管理刚刚起步,水平较低,尤其是对管理模式的转变不适应,各种管理都处于转型期的混乱状态。 民营企业的优点,是对转型时期的中国市场了解较深,战略管理水平较高,运行机制较灵活,对市场适应性较强,但管理组织、制度、监控、计划都还很粗放,管理与发展形成尖锐的矛盾,往往管理跟不上发展。

跨国公司的管理优点是组织、制度都十分完善,市场化水平亦较高,但其本土化水平较差,面对中国市场的战略管理水平不高,机制亦不灵活。 2、改革和管理的关系 这是现在理论界争议比较大的问题,也有理论界人士强烈呼吁:不能以改革代替管理,必须加强企业管理。对此,我们的看法是,改革和管理的关系有两层:一是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制度改革,以界定企业与政府、与社会、与投资者(股东)、与员工的关系,奠定企业管理的制度基础,带来企业运行机制的市场化,这是企业现代管理赖以存在的基本前提。如果企业的产权界界不清晰,外部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即使内部管理改革取得突破,也是不能持久的;二是企业管理体制(或组织结构)的改革,以带来管理模式的市场化,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以产权为核心的企业改革基本完成以后,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任务更艰巨,对企业的竞争力、经营绩效的影响更直接。这两种改革是并行的、相互促进的,都直接与企业管理相关。就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珠管理现状来说,必须通过改革来加强和深化管理。一方面,,通过企业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的改革,奠定作为一个现代企业的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导向型的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向现代企业的组织转型,建立起面向市场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否则,光是希冀于加强管理,采取的主要手段还是加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制度的方法,是无济于事的。改革,必须改变企业的组织结构,改革企业的管理模式。中国的国有企业,刚刚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走出来,市场化导向的改革还远没有完成,众多的企业从“外型”到“内核”都甚至上是工厂制企业;有些企业,组织形式虽然由工厂变成了公司,甚至是上市公司,但实际上只有一个现代公司的外壳,组织结构和管理形态还完全是工厂化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通过对现有组织的完善和加强管理来完成市场化的变革,必须通过改革来改变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使之成为一个法人意志明确的、能够贯彻企业战略意图的、进行科学的计划和合理的控制的真正的现代公司。 从企业改革的历程来看,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多年来的国有企业改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汇报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汇报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汇报20xx年,省、**市国有企业改革会议后,A市市为了全面推进国有 企业改革,基本完成了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和国有企业“并轨”工作任务,力争实现整体改制到位,债权债务处理到位,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到位。国有资本退出到位和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市委书记**、副组长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企业主管部门和涉企业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为了确保改制任务取得成效,市委、市政府副市级领导干部对重点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实行责任包保,一包到底。市里从副乡级后备干部和主管部门的改制工作骨干中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国企改革推进工作组。市直各部门彻底转变工作作风,为国企改革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具体改革的思路和做法:(1)掌握准确数据,扎实推进改革为了把国 企改革工作抓实,抓细,掌握准确数据,自20xx年年初以来,A市市国企改革工作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截止20xx年10月末,完成了市属41户国有工业企业的企业财务审计、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企业土地情况调查、企业职工债权情况调查、资产评估、查档汇总、补偿测算等工作。(2)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千方百计活化企业资产, 将国企改制与招商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与企业重组改建和县域经济突破结合起来,抓住机遇,实行经济战略性调整,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地域优势,进行招商,引进有实力的战略合作伙伴,吸引域外资金和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通过招商,专门招商的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一打捆使用改制资金鉴于各改制企业 资产在短时间内暂无法变现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国企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市财政全力筹资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并在年度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块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改制的先期垫付资金。一是对改制企业实行统一打捆,审计评估的办法,由市财政统一支付审计评估费,减少企业改革成本支出;二是财政承诺以承债贷款的方式,保证企业“并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4)国有资产管理局全部接收企业资产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企改制,确保社会稳定,杜绝国有企业存量资产好与存量资产差的差异性,保证国企改革在操作上的统一性,未改制的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全部由市国资局全部接收,实行统一公开处理。企业改制成本由市财政统一先期垫付。(5)争取软贷款资金按照“前后照应,统一谋划” 的原则,在保证完成省里下达的确10户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任务的同时,我市加大了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力度,截止20xx年8月30日,全面完成了市属41户国有工业企业的改制 任务。应该说,在改制成本的筹措上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一困难,在省里的支持下,市财政以承债贷款的方式,向开贷款了35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了国有企业改制。鉴于“并轨”试点工作的政策性和时限性,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市属八系统的国有下岗职工享受“并轨”政策,参加“并轨”试点。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采取超常规的办法,发挥各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抢时间,争速度在“并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八系统92户企业享受“并轨”政策的呈报工作。为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有利条件。七、国企改革工作的验收组织好国企改革验收工作,是实现国有企业整体改制到位,债权债务处理到位,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到国有资本退出到位的关键所在。国企改革工作是否如期完成任务,不留任何后遗症,重要的是看所有参与改制的企业是否按年初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三清查一制定”的要求落实了改制的各项工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国企改制,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工程,是从战略上、整体上盘活国有企业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但是,一些地方在国企改制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还相当严重,引发了一系列争论和思考。 在国企改制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国有资产流失,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问题,债转股中产权不清等。 一、国有企业资产流失(这也是国企改制中出现较大争议的主要 原因) (一)国有资产流失的式主要形式 1.低估贱卖。 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在进行改制的过程中,存在着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即国有资产评估失真问题,问题较为普遍,甚至有些地方和企业存在无偿转让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主要表现为: (1)对国有资产低价交易、折股或任意将国有股转为法人股甚至个人股;将国有资产高值低估,低价转让,流入个人腰包。 (2)在改制过程中缺乏对国有无形资产的折股保护意识。 从目前评估的要素上看,显然国家的有关文件已将“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列入评估,但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对国有无形资产只是简单地估算一个极小数额或干脆不评估,有意无意吞噬国有资产。缺乏无形资产保护意识,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由于改革制度尚不健全,对那些与财产权益密切相关的权利如许可证、专营证以及与以后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如销售渠道、采购网络等等没有相关规定,其流失额更是惊人。 (3)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和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对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从而使国有资产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所占比例下降,国家权益受损。 2.转移藏匿。 一些企业借改制之机,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利用权力化公为私,大肆鲸吞国有资产。 (1)财会凭证不严,审计工作徒有虚名。 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数额是必经程序。在这一过程中藏匿、鲸吞国有资产最常见的有一下几种:一是将原本有效债权作为呆帐、坏帐核销;二是通过涂改帐册、发票改变成本和指出搞虚亏实盈;三是加快固定资产的“报废”以达到隐匿资产的目的,而审计工作的走过场,使国有资产的保障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 (2)将国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 在国企改制中,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某些人为保护一己之私,将公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致使国有资产流失。这是很荒唐甚至是违法的事情。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属于全民所有,是全体中国人民的财产,全体中国人民是其合法合理的所有者,是由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而在未经其所有人许可甚至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某些个人,显然是有违市场经济规则的,属于违法行为。 (3)利用破产转移国有资产。 一些地方和企业的领导人员为逃避国家债务,采取不正当手段,如不实申报

国有企业改革三十年回顾与发展趋势展望

国有企业改革三十年回顾与发展趋势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号角,也拉开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序幕。众所周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存在着两种改革思路的争论:一种是从宏观体制改革入手,即所谓先按照一定的目标建立和完善宏观经济体制,然后再“开闸放水”;另一种则是从改革微观机制的企业改革入手,即“企业本位论”的思想。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决定》肯定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开启了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新航程。 毫无疑问,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的国有企业改革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这都清晰地体现在党的方针、政策和历次党中央的决议,以及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国有企业改革也因此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30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不仅使国有小企业转换机制,焕发了勃勃生机与活力,也使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了脱困目标,初步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使一些大型骨干企业真正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开始担负起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家竞争力的重任,并逐步在国际竞争中崭露头角。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的取得与最初的改革思路设计密不可分。因此,在国有企业改革30周年之际,抚今追昔,回顾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之路,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展望未来,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回顾 (一)扩权让利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采取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企业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没有任何经营自主权;而统收统支的分配关系又限制了对企业和职工的激励,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最终导致整个国家经济活力不足、甚至停滞不前。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自主权,最初的改革思路是要通过“放权让利”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在这种背景下,四川省率先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利润留成试点。随后,国务院于1979年7月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等五个文件,肯定了四川省放权让利的改革经验,并对扩权的主要内容、让利(利润留成)的方式等作出了规定,使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式踏上了漫漫征途。 以扩权让利为主要特征的改革,虽然从微观层面上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带来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但是只负盈不负亏的“利润留成”在宏观层面上却给国家财政收入计划的完成带来了一定困难。为此,在总结山东等地试行利润(亏损)包干和工业企业经济责任制经验基础上,1981年10月国务院转发国家经委、国务院体改办《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在国家给予企业自主权同时,要求企业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改善。 由于实行经济责任制产生的部门、行业各方利益的冲突难以协调,以及政府与企业讨价还价产生极高的交易成本等原因,经济责任制又逐步被利改税政策所取代。1983年和1984年先后进行了两步利改税。与此同时,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改革继续进行,1984年5月10日,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给予企业10项经营自主权。两步利改税进一步理顺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对于提高企业积极性和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当时的“利改税”并不能保证企业在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下进行生产经营,企业的激励机制问题仍然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国有企业对行政机关

国企改革经典案例

完全退出:家化 2011年,上海家化公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11月7日发布家化集团100%股权转让竞价结果通知,平安信托旗下公司平浦投资为家化集团100%股权受让人。 上海家化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拥有六神、美加净、佰草集等众多国人知名的日化品牌,被称为是国内日化行业中少有的能与跨国公司开展全方位竞争的本土企业。 作为试点,近5年来已经两次进行股权激励,员工覆盖面达到40%左右。 2010年,我国日化亏损企业77家,亏损额5.12亿元。我国4000家化妆品企业仅仅控制着中国10%的市场,90%的中国市场都被外资控制。 即通过股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进而能够制定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体系、股权激励机制和公司发展战略,最终使上海家化成为一家综合时尚产业集团。 2008年9月上海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明确国资战略调整方向”一节明确提出:“推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资的调整退出。” 部分退出即员工持股:海螺 2014年2月,海螺集团改制完成。

改制后,海螺集团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仍保持国有控股地位。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作为安徽省省属国有资产出资人,占51%;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占49%。海创是海螺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孙子公司的8名高管和7750名职工通过四家工会投资设立。 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海螺型材(000619)和海螺水泥,集团拨付的身份置换金和工资结余占了转让价款的一半左右。 51与49这个比例,既实现了高管和职工持股的最大化,同时由于国有控股地位不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变,就不需要经过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审批。 部分退出即引入战略投资:古井 2009年5月,上海浦创受让古井集团40%股权性质上完成国有到民营的转变,保障了公司决策和运营效率的根本改变。 公司09年已引入战略投资者-浦创投资,迈出其改制的关键一步,为今后实现国退民进,管理层、技术骨干、投资伙伴和经销商持股打下基础。公司已于去年实现职工身份转变-工龄买断,管理层通过集团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充分激发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浦创投资有进一步增持集团股权的强烈意愿,如果成功将有效地促进集团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 xxxx年我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构建和谐子长的原则,完成了被列入年内考核计划任务3户企业的改制工作。并积极开展了对改制企业的“回头望”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进展情况 我县共有国有企业61户,涉及工业7户,粮食5户,供销16户,商业10户,建筑建材4户,农业6户,其它3户,共有离退休职工872人,在册职工2181人,199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决定》对24户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合作改制改革,由于当时改制不彻底,突出矛盾逐步显现,20XX 年开始,县政府决定对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其目标任务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产权并购置换、转换职工身份,实现国退民进,民有民营的目标。根据县上统一安排,截至二00八年底,我县先后对41个国有企业进行进一步深化改革,改革面达到67%,涉及在册职工1635人,占全县国有企业职工75%,涉及离退休职工725人,全县共支付改制费用13598.8万元,县财政支付7988.8万元,企业自筹5610万元。

xxxx年我县实行进一步深化改制的企业2户,开元印刷厂、铁合金厂。改制收尾工作2户,建筑安装装璜公司、水泥厂。10月份又启动了药材公司改制工作。 开元印刷厂和铁合金厂的改制工作是从年初开始,改制工作队进驻企业以来,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收集,民情调研,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对企业资产、财务进行评估、审计,对人员审查核定,充分酝酿企业改制方案,经过职工多次反复讨论,形成比较符合企业实际的改制方案。开元印刷厂无土地资产,只有少量机械设备已交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外欠社 会个人债务323966.76元全部清理,23名职工已解除劳动关系,离退休人员16人,遗属1人也全部妥善解决了生活待遇。 铁合金厂机械设备被七.四洪水冲走,五亩土地资产交回县土地收储中心收储。职工已全部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身份已转变,其它遗留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两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各项工作有序、平稳,职工对改制工作比较满意。 十月份启动了子长县药材公司改制工作,现在已进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人员审定的程序,将陆续进入改制方案形成阶段。 二、国有企业改制“回头望”工作 全县已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国有企业中,由于改制的时间先后差和落实政策标准不一致,部分历史问题还没有得到彻

企业改制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

企业改制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 2016年6月

改制可行性报告方案(样本) 一.企业现状 1.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历史发展简要回顾; (2)现有产品或服务品种、市场情况; (3)现有人数、场地、技术、设备; (4)(前三年)经济、财务指标及分析; (5)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情况。 2.企业资产状况。 (1)近几年总资产、资产负债结构; (2)拟对资产负债结构进行调整的意见。 3.清产核算情况。 (1)原有资产产权归属及存在问题; (2)对资产归属的协调意见; (3)改制后的原投资主体确定。原有投资主体的地位,性质是否具有行使国家或集体资产投资主体的职能和能力; (4)资产评估主要数据。 二.改制的意义和目的改制对企业的意义。 1.改制(设立)的指导思想。 2.改制的目的(目标)。 3.改制的可行性和有利条件。 三.改制方案内容 1.企业改制后的发展战略。 (1)发展规划简述; (2)在当地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设备投资、新产品、营销计划; (4)经营方向。 2.企业财产组织形式。 (1)选择的企业体制(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 (2)简述选择的理由或依据; 3.股东及股权结构。 (1)股东结构; (2)股份种类; (3)股份比例; (4)存量资产置换办法。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结构。 (1)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责、权、利; (2)公司结构组成(母子公司、分公司、联营企业); (3)公司管理体制设计。

5.财务管理制度方案。 (1)财务制度简述; (2)利润分配方案。 6.劳动人事制度方案。 (1)劳动人事制度简述; (2)工资制度方案; (3)福利保险方案。 7.改制后的经营计划。 (1)市场预测; (2)企业收入预测; (3)财务效益预测。 四.需解决的问题落实政企分开的问题。 1.清理债权、债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的问题。 2.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安排退休和减弱职工的问题。 3.分离企业社会职能部门的问题。 4.对企业税收调整或保持优惠的问题。 5.置换后的资产继续低息使用问题(股权转债权)。 6.债权转股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和挂靠问题。 8.党组织工作问题。 改制分流方案(样本)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XXX工厂的企业现实情况,鼓励总公司所属企业XXX工厂XX分厂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非国有控股法人经济实体(以下简称改制公司)。 一、改制宗旨 XXX工厂XX分厂体制陈旧又不是独立法人实体,阻碍了今后的发展,为了提高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心程度和风险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决定使其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之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加速发展。职工通过经济补偿获得一定股权,提高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使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彻底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 二、原企业概况简述 XXX工厂XX分厂位于XX市,距离市中心XX公里,分厂筹建于1969年10月,总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分厂已建成能生产多种润滑油、润滑脂生产装置,设计能力近2000吨,建有润滑油车间、润滑脂车间、油品种车间,是二级法人单位。分厂产品多次获省、市优质产品和名牌产品称号,具有一定市场份额,现企业在册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生产一线人,驻外经销处人,中专以上文化的人,其余均为初、高中和小学文化。 所有职工均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为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均按时足额缴纳。 XX分厂近三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附财务报表)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共20页

我来回答一下,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优缺点吧。 自从马克思出现以来,资本主义就知道其缺点并在改良。共产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最高阶段。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 添加时间:2010-12-9 21:20:29 作者:邵宁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大中小】浏览次数: 12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 国有企业改革在1998年之前做了很多工作,基本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真正的攻坚碰硬是从1998年三年改革脱困开始的。到目前为止,已经推动的改革是两组:第一组改革包括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和国有困难企业的关闭破产;第二组改革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针对国有大企业的特定改革。 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要求,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今后的发展方向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 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争论 经过几年的改革和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中小企业层面基本没有国有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国有经济主要布局在大企业层面,未来的改革将是以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一)国有大企业大体分为两种情况 1.功能性的国有大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供给。如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公共交通等。这个领域公益色彩很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有时候是冲突的,尤其是当市场信号波动很剧烈的时候。为减少对社会的冲击,企业在某种特定的阶段要承受亏损。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在成品油价格严重倒挂的情况下要保证市场的供应,其他所有制企业则可能很难接受,也很难承受。 第二,重要资源的开发。企业的经济利益和资源环境目标有时是不一致的,而现实的情况是企业自律不足、政府监管能力不足。有一组煤炭行业的数字:全国煤炭回采率小型煤矿15%-20%,大型煤矿45%;国外发达国家是60%-80%;目前中央企业有两家,都在70%以上。很多小型煤矿基本上采一吨浪费两吨资源,造成非常大的资源浪费。如果企业缺乏自律、政府监管能力不足的状况没有实质性的改变,重要资源开发由国有企业控制,会更好地平衡企业的经济利益和资源环境的目标。 第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比如军工企业、大飞机等战略性产业,带有特殊社会功能或者经济功能,需要承担特定的社会、产业目标,国有经济需要继续保持控制力。 对这类国有企业下一步怎样改革,笔者认为主要是市场化的内部改革加上完善出资人管理,

浅 谈 企 业 改 制 与 诉 讼

---------------------------------------------------------------范文最新推荐------------------------------------------------------ 浅谈企业改制与诉讼 当前企业改革方兴未艾,各地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出售产权,重组资产,转换机制,分块搞活,人员分流,减员增效,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兼并联合,承包租赁,加速公司化改革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益。在这一过程中,许多新型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寻求司法调节和保护。审判实践中对这类案件的认识和处理不尽统一,本文谈以下几点,仅供参考。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前遗留债务纠纷。(1)出售。根据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资局《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依买卖双方约定清偿企业出售前之遗留债务;买卖双方未约定该债务承担的,买方在移交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余债务由卖方在出卖企业收益范围内承担。(2)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因不涉及企业产权性质和主体资格变更,遗留的对外债务应由原企业承担。若依合同约定承包、租赁、受托人负有清偿债务责任的,应将其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其承担承诺的义务;若其采取抽逃资金、转移财产、违法经营等手段致使企业丧失清偿债务能力的,应列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3)联营、合资,他人参股经营。应以新组建的企业为当事人,在原企业股份范围内清偿债务。(4)股份制改造。依公司法和国家规范性意见,原企业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如果 1 / 9

国有企业改革_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国有企业改革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 摘要:我国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国企作为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主体,置身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必须不断调整治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文章从国有改革的思路出发,分析问题,并提出国企改革的发展之路。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管理者收购 一、国企改革的原因 (一)国有企业效率低下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依托,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很重要来源,是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者,是国家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的主要体现力量。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总体效益较差,发展状况与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及所占有的社会经济资源极不相称。国有企业的改革尚有许多难点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致使它所掌握的资源不仅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反而出现大面积的经营亏损和资产流失。 (二)所有者缺位 我国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中国人民,而经营权则属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而中国人民全体作为一个总体的概念没有办法来进行具体的经营管理,所以只能由中国政府,也就是国务院来履行出资者职能,行使所有权。国务院也必须委托各个部委、省市等来代理行使职能,最终各部委、省市也只能委托其他的自然人来代行所有权并进

行经营管理。在这种多级委托代理条件下,由于“人人所有,人人没有”,“人人享有权利,人人不尽义务”,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没有压力也没有动力来真正努力经营好自己所管理的企业。 (三)出资人和管理者利益不同 对于企业的投资人或所有者来说,企业的利润最终以投资收益的形式为其占有,投资行为的效用最大化可以简单化为利润最大化。而经理人员只是资产的经营者,经营者的收入不等于企业盈利,企业利润最大化不意味着经营者效用的最大化,因此,经理人员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不足,有利用手中拥有的权力侵犯所有者利益的可能性。如果对经营者的监督不完整,其可能会通过扩大企业规模来扩大其权力基础,提高自己在同行中的地位;或通过增加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开支达到个人享受的目的;或者通过增加或多报成本的方式侵蚀企业利润。 (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国企改革为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困境、重振雄风、注入活力提供了政治保证。但由于一些企业在操作中的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其现象为:一是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最常见的手法是对其中有形资产部分按原值等价折合入股,例如,对土地、房产等大宗不动产按原购入价评估,不计其市场升值部分。二是将公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在改制中为保护一己私利,将公有财产无偿量化给个人。三是在红利分配时,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四是改制企业发生的亏损由改制前单位负担。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30年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年 第一节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本章对年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脉络梳理与经验总结。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可划分为改革的初步探索、制度创新以及纵深推进三个阶段。国企改革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过程,是中央推动与地方实践上下结合的产物,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但国有企改改革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通过进一步改革来解决。今后的国企改革将主要集中于调整战略布局、深化股份制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企领导方式等几个方向。 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来看,改革的脉络呈现出由浅入深的阶段性推进特征。本章通过透视改革进程,揭示推动每一阶段改革的基本因素和根本动力,对我国国企改革的推动模式进行全面梳理与总结,以便我们能够在今后的改革中把握规律,掌握主动,尽快实现国企改革乃至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第一节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一、年: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 从年到年,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国企改革起步于放权让利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明确指出,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陷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大胆下放,让地方和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国企改革开始于对国有企业进行扩权让利的改革试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二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并且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着眼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年月,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并打开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约束机制难以规范,出现了企业为扩大自销比例而压低计划指标、不完成调拨任务和财政上缴任务等问题,结果是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出现了“工资侵蚀利润”和行为短期化问题。实践效果与改革预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背离。在这种情况下,年中央推广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旨在解决放权让利中暴露的问题,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解决大锅饭问题,在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收到了成效,尤其是国家财政赤字大幅减少。但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不平等,企业内部条件也千差万别,该政策很难找到可操作化的指标来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企业激励不足问题十分严重。年先后又两次推出利改税,但结果都很不理想。 .国企改革先后出现了多种形式 年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改革主要是为了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明确国企改革的目标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并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并在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中开始了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化的改革试点。 到年底,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了承包制,同年,中共十三大报告肯定了股份制是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形式,试点可以继续实行,到年底,全国共有家股份制企业,其中家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家发行了股票,其余家原是集体企业。年月国务院更加明确了企业承包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规定了“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承包原则。同时,全国人大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从而将扩权试点以来取得的改革成果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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