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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转供电合同

转供电合同

合同编号(供电人):

合同编号(转供电人):

合同编号(用电人):

供电人:

转供电人:

用电人:

签订日期1:

签订地点:

1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使用说明

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的转供电合同。

2. 在总部的统一管理下,各省级公司负责具体管理统一合同文本的使用。

3.供用电合同的起草严格按照统一合同文本的条款格式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签约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可在引用的供用电统一合同文本基础上,对本合同文本第一章“转供电基本情况”条款项下的具体内容进行变更。其余各章内容如需变更,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

4.对于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5. 有关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文本脚注。

6. 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文本脚注。

目录

第一章转供电基本情况 (1)

1.转供电关系 (1)

2.转供电方式 (1)

3.转供电容量 (1)

4.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2)

5.转供电费用 (2)

6.转供电的计量和计费 (2)

第二章三方的义务 (3)

第一节共同义务 (3)

7.联系和配合 (3)

8.通知 (3)

第二节供电人与转供电人 (3)

9.供电人义务 (3)

10.转供电人义务 (3)

11.中止转供电程序 (4)

第三节用电人与转供电人 (4)

12.质量共担 (4)

第四节供电人与用电人 (4)

14.用电权利 (4)

15.交纳电费 (4)

16.中止供电通知 (5)

第三章违约责任 (5)

17.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5)

18.转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5)

19.用电人的违约责任 (5)

20.违约赔偿责任的追偿 (5)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6)

21.合同变更 (6)

22.合同转让 (6)

23.合同终止 (6)

24.合同解除 (6)

第五章附则 (7)

25.供电时间 (7)

26.合同效力 (7)

27.通讯联系 (7)

28.争议解决 (7)

29.签订日期 (8)

30.文本和附件 (8)

31.特别约定 (8)

转供电合同

供电人:

转供电人:

用电人:

为明确供电人、转供电人、用电人(以下简称三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转供电安全、可靠运行,根据《合同法》、《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转供电基本情况

1.转供电关系

经三方协商,供电人委托转供电人利用其电气设施向用电人供电,供电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转供电费用等义务;转供电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用电人承担供电义务,用电人通过转供电人获得用电权利;用电人享有与供电人直供户同样的用电权利,与供电人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人承担相应的义务。

2.转供电方式

2.1高压转供:转供电人同意从其所有的变电所(配电室)向用电人供电。

2.2低压转供:转供电人同意从其所有的变压器低压侧向用电人供电。

2.3其他方式:。

3.转供电容量

转供电人向用电人的转供容量(即用电人的用电容量)为

千伏安。

4.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4.1三方的产权分界点为:2

(1);

(2);

(3)。

详见《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2)。

4.2上述分界点的文字表述与《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描述不一致时,以本条文字表述为准。

4.3三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并承担各自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5.转供电费用

供电人按月/季/年向转供电人支付转供电费用元,支付时限为。

6.转供电的计量和计费

6.1转供电人的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力、电量含用电人所用的电力、电量时,计算转供电人的贸易结算所用电力、电量,应扣除用电人所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以及用于向用电人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

转供电量的扣减方法:。

基本电费容量的扣减方法:。

损耗负担:。

6.2计量转供电人的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力、电量不含用电人所用的电力、电量时,直接依据抄见的电力、电量计算电费。

供电人与转供电人另行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中依本条规定具体约定计量和计费事宜。

2分界点文字描述应具体、详细并与附图保持一致。

第二章三方的义务

第一节共同义务

7.联系和配合

供电人、转供电人、用电人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三方在运行、检修、停电、用电检查、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操作时,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保证供电安全和供电质量。

8.通知

8.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解除合同的,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8.2有关通知及同意按下述规定予以具体确定:

(1)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邮寄到本合同约定地址之日为其有效送达之日;

(2)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由收件人收到之日为其有效送达之日;

(3)通过传真形式发送的,发出并收到发送成功确认函之日为其有效送达之日。

第二节供电人与转供电人

9.供电人义务

9.1费用支付

供电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转供电人及时支付转供电费用。

9.2损耗负担

供电人负担用于向用电人供电的公用线路和变压器消耗的电力、电量。

10.转供电人义务

10.1质量保证

转供电人依据本协议承担向用电人安全供电的义务,转供电人转供给用电人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10.2禁止事项

转供电人禁止擅自向本合同约定用电人之外的其他用户进行转供电。

10.3中止或恢复供电

转供电人应依据电网调度指令或供电人对用电人中止供电、恢复供电的书面通知,协助供电人对指定的用电人中止或恢复供电。

10.4事项告知

转供电人应将以下事项及时告知供电人:

(1)转供电人不能保证电能质量或连续供电;

(2)转供电人供电设施计划检修,提前7天通知;

(3)转供电人供电设施临时检修,提前24小时通知;

(4)用电人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可能危及电网安全。

11.中止转供电程序

转供电人不得随意中止转供电,转供电人应依据电网调度命令或供电人发出的中止转供电书面通知的要求实施。

第三节用电人与转供电人

12.质量共担

用电人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对影响电能质量的因素实施有效治理,确保将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电能质量指标限值范围内,防止对转供电人的电能质量造成影响,损害供用电设施和发生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等事故。

13.连续转供电

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转供电人连续向用电人转供电。

第四节供电人与用电人

14.用电权利

供电方依据本合同直接受理用电人的用电申请,用电人与直供户享有同样的用电权利,其一切用电事宜按直供户的规定办理。

15.交纳电费

供电人按计量装置记录收取电费,用电人应向供电人直接交纳电费,具体交纳电费方式由双方在另行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约定。

16.中止供电通知

供电人依法对用电人中止供电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通知用电人或通知转供电人后由转供电人通知供电人。

第三章违约责任

17.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17.1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第9.1款约定,应在次月及时支付应付或少付金额。

17.2供电人违反本合同9.2款约定,应在次月及时扣减,并支付对应电费金额。

18.转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18.1转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按供电人要求的期限及时改正,并按供电人实际支付给用电人的赔偿额,对供电人进行赔偿。

18.2转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第11条约定,擅自中止转供电、对用电人停电的,除应立即恢复转供电外,还应按供电人实际支付用电人的赔偿额对供电人进行赔偿;

转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第10.3条和第11条规定,未按供电人要求实施停电的,除按供电人要求改正外,还应按每次元向供电人支付违约金。

19.用电人的违约责任

因用电人违反本合同第12条约定给转供电人造成损失,供电人对转供电人进行赔偿的,用电人应按供电人实际支付转供电人的赔偿额对供电人进行赔偿。

20.违约赔偿责任的追偿

20.1因转供电人的责任导致供电人对用电人违约的,先由供电人对用电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电人有权向转供电人进行追偿。因用电人责任造成供电人对转供电人违约,先由供电人对转供电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电人有权向用电人进行追偿。

20.2供电人依20.1条向转供电人、用电人追偿时,转供电人和用电人应赔偿供电人的全部损失,并应在接到供电人追偿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21.合同变更

2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三方应协商修改合同相关条款:

(1)当事人名称改变;

(2)增加或减少转供电容量;

(2)改变转供电方式;

(3)产权分界点调整;

(4)转供电公用线路及变压器损耗电力、电量扣减调整;

(5)违约责任调整。

21.2合同如需变更,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方向其他两方提出变更合同请求,三方就合同变更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三方签订《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附件三)。

22.合同转让

未经其他两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3.合同终止

发生以下情形时合同终止:

(1)供电人主体资格丧失或依法破产;

(2)转供电人主体资格丧失或依法破产;

(3)用电人主体资格丧失或依法破产;

(4)合同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解除。

24.合同解除

24.1合同依下列原因解除:

(1)三方协商解除合同;

(2)供电人与用电人之间供用电合同关系解除;

(3)供电人具备向用电人直供电全部条件;

(4)合同一方依法解除合同。

24.2合同一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按以下程序执行:

(1)转供电人依法行使解除权的,应提前天通知供电人,供电人落实用电人供电事项后合同解除。

(2)供电人依法行使解除权的,应提前天通知转供电人和用电人,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3)用电人依法行使解除权的,应提前天通知供电人,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第五章附则

25.供电时间

本合同成立,用电人受电装置经供电人检验合格、用电人和供电人签订供用电合同后,转供电人应即依本合同向用电人供电。

26.合同效力

26.1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

26.2合同期限为,自起至止。合同期限届满,三方可就转供电事宜协商续签合同。

27.通讯联系

27.1供电人用电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

27.2转供电人用电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

27.3用电人用电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

28.争议解决3

28.1三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8.2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3建议选择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效的仲裁规则4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29.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以三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30.文本和附件

30.1本合同一式份,供电人持份,转供电人持份,用电人持份,具有同等效力。

30.2本合同附件包括:

(1)附件1:术语定义。

(2)附件2: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3)附件3: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

(4)。

31.特别约定5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4如选择其他仲裁规则,可以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

5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在本条(第31条特别约定)中约定。如需修改时,应明确被修改的具体条款,示例:“将第22条修改为:……”;如需补充时,应订立补充条款,示例:“增加以下条款:……”。

签署页

供电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转供电人:用电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术语定义

1.电能质量:指供电电压、频率和波形。

2.线损: 线路在传输电能时所发生的有功损耗、无功损耗。

3.变损:变压器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功损耗和无功损耗。

4.无功补偿:为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损耗、提高用户侧电压合格率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5.计划检修:按照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实施的设备检修。

6.临时检修:供电设备障碍、改造等原因引起的非计划、临时性停电(检修)。

7.逾期:指超过三方约定的交纳电费的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不含截止日。

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

序号变更

事项

变更前

约定

变更

后约

供电人确认转供电人确认

用电人

确认

1

(签)章

年月日(签)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2

(签)章

年月日(签)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3

(签)章

年月日(签)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4

(签)章

年月日(签)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5

(签)章

年月日(签)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标准高压供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国家法律和电力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甲方、乙方对全部条款逐条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负荷性质: 二、供电方式和合同履行地点 乙方应采用电或非电的保安措施,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安全产生 影响。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电力。 2、合同履行地点: 供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在合同履行地点按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2、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困家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甲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3、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连续供电。 4、乙方对电能质量有特殊要求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请,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四、用电计量 1、甲方按国家规定在乙方厂区用电入口箱变处安装检定合格且经乙方确认的用电计量装置,并以此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乙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方式采用:高压侧总计量。 五、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并视其影响情况停止对乙方供电。 六、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l、计价依据与方式 (1)甲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包括随电量征收的有关代收费,以下同)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乙方定期收缴电费。具体电价以甲方出据的电费征收标准执行表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电价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电费结算方式 (1)甲方按约定日期抄表,按期收缴电费。期间:每月25日零点至次月24日24点。 (2)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缴付电费的方式为: 根据甲方开据的发票金额,向甲方指定的帐户进行公对公转帐,如乙方有其他付款方式需求,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乙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再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4、根据需要,甲方、乙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担保或抵押协议。 七、调度通讯

低压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签约版

供电人(甲方): 用电人(乙方):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合同约定容量为2千瓦,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第二条供电方式 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220V交流50Hz电源,经以下变压器向用电人供电: (1)632开发区一线方台村方盛园公用变压器。 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1.路号杆号电表箱第块电能表该用户电能表外跳开关压接螺栓处。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以文字和附图表述,详见《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二);如二者不符,以文字为准。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用电计量 1.按照规定,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方台村方盛园台区处,为总表,作为用电人结算农村到户非居民_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费倍率为1。 以上方式及核定值双方每年至少可以提出重新核定一次,对方不得拒绝。 3.各计量点计量装置配置如下: 第五条电价及电费结算 1.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根据调价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2.抄表周期为一个月,抄表例日为每月日至日;如有变动,供电人应提前一个抄表周期告知用电人。 3.抄表方式:采用自动方式抄录。 采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抄表的,其自动抄录的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结算依据,当装置故障时,依人工抄录数据为准。 4.电费按抄表周期结算,支付方式为电力机构卡表购电,用电人应在当月月末日前一日前结清全部电费。 双方可另行订立电费结算协议。 5.若遇电费争议,用电人应先按结算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单位: 用电单位: 为明确转供电双方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点、用电电压、用电容量 1、用电地点:。 2、用电电压:。 3、用电最大容量:。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转供电双方协商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电表进线开关位置上。分界点电源一侧供电设施属转供电方,由转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一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电方、用电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6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转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转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单表计量。

2、收费标准:。

3、电费结算:用电量每月由转供电方、用电方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转供电方开具发票后用电方按期将电费转入供电方。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电费,否则转供电方将无条件断电。 四、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逾期未付清电费的,转供电方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转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转供电方按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及相关方追究赔偿责任。 3、用电方未经转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超负荷指标用电,转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五、其他 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转供电双方各执一份。 转供电方:(公章)用电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供电电网公司临时供电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 供电电网公司临时供电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_ 月 ____ 日 供电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 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供用电基本情况 1. 临时用电地址 用电人临时用电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用电性质 2.1 行业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2 用电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临时接电费用及用电期限 3.1 用电期限:为__________ (天/月), 自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 月日止。 3.2 临时接电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临时接电费用于送电前一次性交付。用电人在合同约定用电期限内结束临时用电的,该项费用全额退还;超过合同约定用电期限的,临时接电费用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退还。 3.3 用电期限届满,双方未就用电期限延期达成一致的,供电人可终止对用电人供电,供电人应在终止供电前一天通知用电人。用电人需继续临时用电的,应在用电期限到期前一个月向供电人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临时供用电合同,续签合同的用电期期限为6个月。但续签次数不超过次。 4. 用电容量 4.1 _______ 受电点变压器__________ 台,总容量__________ 千伏安。

供电合同完整版

供电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本合约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号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电力系统向 _____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11413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供电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转供电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转供电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转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转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明确甲方、乙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安全、合理的转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 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用电地址和用电容量。 1.用电容量:根据乙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双方确认,乙方的用电容量为千 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伏安(千瓦)。 2.转供电方式、期限。 2.1甲方同意从其所有的配电房出线的伏线路柜向乙方 受电装置供电。 2.2为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乙方安全生产的影响,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用电或非用电保 安措施。 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供电力。 2.4转供电的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3转供电质量 3.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3.2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

转供电协议书

Xxx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方(下称甲方):被转供方(下称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电话:电话: 为明确甲方、乙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安全、合理的转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用电地址和用电容量。 用电地址: 1. 用电容量:根据乙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双方确认,乙方的用电容量为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伏安(千瓦)。 2. 转供电方式、期限。 2.1 甲方同意从其所有的配电房出线的伏线路柜向乙方受电装置供电。 2.2 为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乙方安全生产的影响,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用电或非用电保安措施。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供电力。 2.4 转供电的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3 转供电质量 3.1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3.2 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3.3 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连续供电。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停电或甲方依法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4 用电计量 4.1 甲方按规定在其配电房输出柜向乙方的输出点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和安全装置。用

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乙方计算电费的凭证;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和安全装置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2 用电计算方式采用计算;用电计量装置设在配电房; 4.3 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由各被转供方负担。每月增加损耗电量应分摊到各被转供方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5 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5.1 甲方根据供电公司收取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5.2 甲方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乙方收取电费。乙方应根据供电公司相关规定按每千瓦预交一百元电费预交费。甲方每月提供用电清单从预交电费中扣除提供当月发票。预交电费不足时通知乙方提前预交电费(最低预交一个月电费)。如果申请停止供电将退余款。 5.3 抄表日期为每月日,遇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提前或滞后1-2天,抄表主要采用人工现场抄表。如有需要,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抄表日后10日内将电费以现金形式交予甲方。 5.4 经双方协商一致,被转供方同意按下述方式结算电费: 5.4.1 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预交电费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协议终止后,双方结清费用后退给乙方。 5.4.2 协议期内,因电力部门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电价及相关收费项目随之相应调整 6 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6.1 从乙方T接点以上架空线路及设施属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2、从乙方T接点出线侧以上架空线路及设施属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维护和管理。 6.2 甲方、乙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操作时,双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6.3 如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维修。 7 违约责任 7.1 甲方在满足本单位用电有富余的情况下向乙方进行转供电,若甲方电量无富余无能力向乙方转供,甲方通知乙方后有权向乙方停止供电。

低压供用电合同.doc

低压供用电合同() 合同的订立 合同履行 合同效力 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 合同法常识 合同解读 合同范本 合同纠纷 低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编号: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方用电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电话:电话:电传:电传: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

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务登记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相关部门咨询。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低压供用电合同 合同编号: 低压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用电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不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生产班次:,周休日。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二、供电方式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220/3既伏电压的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供用电合同协议范本

供用电合同 甲方(供电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用电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千伏线三相交流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千伏安,其中千伏安台,千 伏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 为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电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电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转供电合同协议范本模板

编号: _____________ 转供电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转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和用电容量 1. 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用电容量:根据乙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双方确认,乙方的用电容量为______________ 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________ 千瓦。 二、转供电方式 甲方同意从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 出线的_______ 千伏线路向乙方受电装置供电。 三、转供电质量 1.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2. 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连续供电,甲方依法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3. 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停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乙方安全供电的义务。 2. 乙方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甲方交纳电费的义务。 四、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 ______ 方负责对使用的电力、电量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双方共同抄表并确定电量, ____________ 方负责将计量电表安装在箱变内,安装时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封签,电源箱增加漏电保护开关 2. 用电计算方式采用________ 计算;用电计量装置设在__________配电房;

供电服务合同 - 副本

供电服务合同

用电方:陕西兴海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供电服务方:扶风县供电分公司 签订地点:扶风新区南二路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电服务合同 甲方:扶风县供电分公司 乙方:陕西兴海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名单附后26户) 为了满足乙方的电力服务需求,甲方在搞好本职服务工作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延伸服务,使客户获得更大的用电便利。甲乙双方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电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自愿划勾选择): 一、信息告知服务 1、供电企业对客户月度使用的电量电费告知,采取以下方式告知 □上门告知□信件告知□电话告知 □短信告知□客户通过“96789”查询知晓 □客户通过地电系统电费网络平台查询知晓。 2、供电企业因计划检修或执行有序计划限电,需对客户暂时中止供电,停电信息提前采取以下方式告知 □书面告知□信件告知□电话告知 □短信告知□客户通过“96789”查询知晓。 3、因国家政策引起电价政策的改变,供电企业对客户就电价变更信息采取以下方式告知 □持国家调整电价文件上门当面告知,并予以解释 □信件告知□电话告知□短信告知

4、客户因故引起月度电费不能按时结零,供电企业对客户进行催费时采取以下方式告知 □当面告知□信件告知□电话告知□短信告知 二、有偿服务方案 (一)有偿服务项目选择 5、客户产权的供用电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方式 □客户自己开展□委托甲方开展,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客户受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解决的方案 6、客户产权的供用电设施进行故障点查找、排除故障、故障修复方式 □客户自己开展□委托甲方开展,出现故障电话预约,按供电服务承诺的时限到达现场,并及时开展工作 7、用电工程由施工单位竣工后,进行接电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建立电气运行、检修、试验等安全规章制度,审核校对设计图纸,用户设备进网运行资料的建立与归档,内部计量设备的选型等) □客户自己开展□委托甲方开展 8、客户产权的用电设施(设备)预防性试验方式 □客户自己开展□委托甲方开展,预防性试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出具书面试验报告 9、用户受电工程(业扩工程)设计、安装、施工方式 □客户自己开展□委托甲方开展,工程计价标准按照国家定额执行(二)有偿供电服务收费标准 有偿供电服务收费标准表

供用电合同协议书

供用电合同协议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供用电合同供电人:XXXXXXXX 用电人:XXXXXXXX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人)和用电户(以下简称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规定,在供电人、用电人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及用途 1、用电地址: XXX 2、用途:环境改造土建施工用电。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交流50赫兹电源,供电电压为380伏,从供电人白沙电厂3#炉低压室处接线供电。 三、用电计量 1、用电人申请用电容量为 26.7千瓦(KW),用电人负荷容量需发生变化时,必须事先向供电人提出申请,供电人按有关规定办理。 2、用电计量装置由用电人提供。 3、供电人对用电人的用电采取一套计量装置作为计算电费的基数。 四、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电价暂按市场价0.8885元/千瓦时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则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电费支付及收缴方式 供电人在工程完工后对用电人进行一次性抄表,并向用电人递交用电量及电费通知单,用电人将电费交至电厂财务,并向环境改造工程部及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五、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以3#炉低压室出线开关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供电人负责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线路及设施由用电人负责维护管理。

2、供电人、用电人分管的供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遇紧急情况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及时通知对方。 3、遇系统故障、雷击故障等意外情况造成对用电人停电时,供电人应尽快恢复对用电人的供电。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人、用电人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安全责任 1、用电人不得将电源向外转供。 2、用电人必须合理安排用电负荷,使三相负荷尽量达到平衡。用电人的用电负荷发生较大变动时,应事先向供电人申请增容,以便供电人相应调整其保护装置和计量装置。用电人应积极配合供电方的负荷管理。否则发生设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用电人负担。 3、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用电人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人应予以配合。 4、用电人应坚持安全用电的原则,不得违章用电、违章操作、乱接电线(线路架设不规范)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概由用电人承担。 5、用电人在受电装置范围作业,不得影响其他用电人正常用电,如发生供电事故,概由用电人负责。 七、窃电处理 用电人不得有擅自拆动、绕过计量装置用电等窃电行为,否则供电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及白沙电力公司等有关文件法规处理。 八、违约责任 1、用电人有窃电行为者,供电人可停止供电。 2、因窃电行为等致使供电人停止供电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电人负责。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人、用电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照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单位,甲方,: 用电单位,乙方,: 为明确转供电双方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点、用电电压、用电容量 1、用电地点: 。 2、用电电压: 。 3、用电最大容量: 。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转供电双方协商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电表进线开关位置上。分界点电源一侧供电设施属转供电方~由转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一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电方、用电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6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转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转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单表计量。 2、收费标准: 。 3、电费结算:用电量每月由转供电方、用电方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转

1 供电方开具发票后用电方按期将电费转入供电方。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电费~否则转供电方将无条件断电。 四、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逾期未付清电费的~转供电方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转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转供电方按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及相关方追究赔偿责任。 3、用电方未经转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超负荷指标用电~转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五、其他 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转供电双方各执一份。 转供电方:,公章, 用电方:,公章, .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 . 年月日年月日 2

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详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 供电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为了保证国家计划顺利地执行,明确供用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供用电规则》和有关的法规,以及国家计划,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 赫,电压为下列额定值的电力。 序号受电点地址受电电压值(伏) a.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 c. 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根据国家计划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商定年、月、日供应电力的数量,见附表 第三条用电方使用电力的时间为: 高峰时间:夏季 ____________ ,其他季 ___________ ; 低谷时间:夏季 ____________ ,其他季 ___________ ; 特殊设备用电时间:夏季 ______________ ,其他季_____________ ; 第四条供电的质量 1.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和用电方受电点在系统中的位置,商定受电点的受电电压为: a. ____________ 受电点_________ ,受电电压伏; b. ____________ 受电点_________ ,受电电压伏; c .受电点_______ ,受电电压 ______ 伏。 如变配电设备、系统运行方式和受电位置变动时应相应修订受电电压值。 2.根据用电方月平均率因数,受电点的供电电压与合同受电电压比较,允许变动的幅度为: 用电方月平均功率因数供电电压允许变动的幅度

供用电合同样本(标准版)

供用电合同样本(标准版) Sample of power supply and consumption contract (Standard V 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供用电合同样本(标准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供电合()字第号 供电方:营业执照号码 用电方:营业执照号码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 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 ──────┬──────┬────────┬────┬───── 电力可供量│计划用电量│单位│金额│用电时间

(千瓦小时)│(千瓦小时)│ (千瓦小时)/元││ ──────┼──────┼────────┼────┼───── ││││ ──────┴──────┴────────┴────┴───── 电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五、违约责任:

供电服务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供电服务协议 篇一: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1.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 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60分钟;农村地区120 分钟;特殊边远地区4小时。 2.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3.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供电 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4.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20 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 5.装表接电期限: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居民用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五个 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6.城市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九,城市

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农村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八,农村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一. 7.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8.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9.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能计量检定规程,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做到抄表到位、准确.故障表的修复时限为:城市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他地区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10.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自接到客户投诉、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客户. 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一、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二、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三、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四、不准违反业务办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户重复往返. 五、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六、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七、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八、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转供电协议(2017版)

合同编号: 协议书(2017版) 甲方: 通讯地址: 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 乙方: 单位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内容,以资信守。 1.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15千瓦(220 V)交流电电源供乙方设备使用。甲方负责提供专变电房的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基站电源的专用开尖及独立电表,其施工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协助并配合乙方的施工,并保证乙方通讯基站的正常合法用电。 一、乙方用电地点:_________ 。 合同期限:_______ 年一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____ 年一月一日。 二、用电计量: 1、乙方施工时,甲方提供临时用电,费用由乙方负担,据实结算; 2、乙方自行安装电表,按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电费,用电费为_____________ 元/度。甲方需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票据。 三、费用结算方式和支付时间: 1、按结算,每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日,双方共同确认用电数量及应交电费金额。甲方向乙方开具符合稅务局要求的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电费;无法开具发票的应开具电费收条,连同总电表电费发票复印件和电费分割单〔上面列明乙方电表读数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公司)或者签字并扌恩手印(个人)〕一并交乙方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相应电费。甲方应向电力局及时足额交付电费,避免因电费交付不及时导致断电。

2、乙方电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 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 乙方将款项支付至该账户,即视为乙方已经履行完毕付款义务,该账户一切法律风险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安全责任 1、属于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属于甲方产权的用电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并由甲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乙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到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乙方故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甲方保证向乙方供电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安全用电,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擅自停电或断电,如因电力局检修需停电的,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并协助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五、协议终止: 1、协议期内,乙方因业务尖系不再需要使用甲方供电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2、凡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交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裁决。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书取代了甲乙双方之前就基站接用电方式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协议或许诺。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用电人: 供电人: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人)和居民用电户(以下简称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容量和性质 1.用电地址:。 2.用电容量:千瓦。 3.用电性质:居民生活用电。 用电人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用电、向上述用电地址外转供电力,不得超过上述容量用电。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以交流 50 赫兹、电压□220 伏□380 伏电源向用电人连续供电。 三、计量装置 □单相智能电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 四、用电计量 1.用电计量装置须经合法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后方可配置使用,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是用电人电费结算的依据。 2.供电人应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 3.用电人认为供电人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人提出校验申请,在用电人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人应在7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电人。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还应按规定退补电费。用电人如不愿向供电人申请电能表检验或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校验,供电人应予以配合。校验申请方应先行垫付校验费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校验费用由校验申请方承担,如不合格,由供电人承担校验费用并换装用电计量装置,但能证明因用电人使用、保管不当除外。 4.以下情形计量失准时,供电人、用电人按下列方式确定差额电量并退、补电费,但差额电量未确定前,用电人应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1)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人正常月份的用电量的平均值,确定计费电量差额。 五、电价 供电人按规定收取电费和随电征收的各项政府性附加费用,不得违规收费。执行政府电价主管部门制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用电人可选择执行以下第种电价,并按电价政策规定调整。 1.居民生活电价 2.居民生活分时电价 六、抄表和结算 1.供电人安排抄表周期为,抄表例日为。实际抄表例日以抄表通知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2.供电人按照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按抄表周期与用电人结算电费。 3.用电人可采取现金、委托银行代扣、自助交费及充值卡付费等方式,应当在抄表和电费结算当(次)月前向供电人足额交纳电费。 采用预付电费方式付费的用电人,根据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计费提示功能或手机短信提示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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