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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民事诉讼法》(人大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14章 诉讼审理的保障机制【圣才出品】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人大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14章 诉讼审理的保障机制【圣才出品】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人大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14章 诉讼审理的保障机制【圣才出品】

第14章 诉讼审理的保障机制14.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财产保全的概念和种类、范围和措施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程序、解除

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当事人的救济程序

行为保全:行为保全的概念、目的、实施

先予执行的概念、程序

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的范围和适用条件

先予执行错误的补救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述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

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的负担、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对诉讼费用决定的异议及处理

司法救助与诉讼费用的免、减、缓

期间:期间的概念、种类、计算、耽误

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送达 送达的方式

送达的效力和送达回证

诉讼审理的保障机制

【重点难点归纳】

一、财产保全

1.财产保全的概念和种类

(1)财产保全的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限制其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

(2)财产保全的种类

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保全制度包括假扣押和假处分两种。其中针对金钱或者可以转换为金钱的请求而采取的保全措施,称为假扣押;针对金钱以外(例如物、权利和行为)的请求而采取的保全措施,称为假处分。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财产保全制度和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其中“财产”包括金钱和非金钱财产,所以我国财产保全制度实际上包括了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假扣押和假处分制度。

(3)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起诉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①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前财产保全制度针对的是民事争议发生以后,利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如果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能会因为有关财产被处分或者被转移,导致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

②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必须情况紧急,如果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情况紧急,是指债务人有可能马上转移、处分财产,或者因为某种客观原因,财产有可能发生毁损、灭失。发生这种情况时,如果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即使将来申请人胜诉,其财产权利也很难得到实现。

b.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而不能由法院依职权采取。这是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区别之一。

c.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其目的在于防止因为错误的财产保全给对方造成损害。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驳回申请。

d.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可能不是争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但会因此而取得对争议纠纷的管辖权。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④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后30日内应当起诉。超过30日不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防止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生效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由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诉讼标的物所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①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是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处分、毁损财产,使将来的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讼财产保全能够保证判决在生效后真正得到执行。

②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必须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的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当事人一方的行为,主要是指一方当事人有转移、处分、毁损财产或使财产灭失的行为;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当事人行为之外的,可能会使有关财产毁损、灭失的原因,例如因为气候变化导致特定的财物变质、腐烂。

b.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的案件仅限于有给付内容的案件。

c.采取诉讼财产保全,通常是根据当事人申请,但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

2.财产保全的范围和措施

(1)财产保全的范围

①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请求保全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诉讼请求的金额大体相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利害关系人之间争议的即将起诉的标的物,或者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但也可以是与本案标的物有关的其他财物,例如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

②抵押物、留置物可以作为被保全的对象。

《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③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作为被保全的对象。

《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④债权可以作为被保全的对象。

《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⑤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财产保全的措施

财产保全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①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

②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③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④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

⑤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⑥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⑦“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3.财产保全的程序

(1)财产保全的申请和担保

①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决定,并且利害关系人

依法驳回申请。

②诉讼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依法驳回申请。

(2)财产保全的裁定和执行

①财产保全的裁定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也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②财产保全的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就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有关单位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③《民诉法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裁定与执行的补充性规定

a.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b.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

c.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

民事诉讼法第一编 绪论习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绪论习题及答案

第一编绪论 一、填空题 1、民事诉讼是民事当事人行使和行使民事审判权相结合,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或手段。 2、《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和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和、及人民检察院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分别发生的诉讼和义务关系。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基于当事人行使权、法院行使 权以及人民检察院基于权而发生的。 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根据是民事诉讼上的,它又可分为_________和两种。 6、人民调解是指由主持进行的一种调解制度。 7、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纠纷和其他 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8、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的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9、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10、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和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性组织。它依据法律规定,根据原则进行调解。11、公证机关的业务范围是依据法定程序,根据当事人申请,证明、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12、民事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关系是的关系。 13、仲裁与行政机关分开,实行原则和制度、 制度。 14、、、都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民事制度,虽不是民事诉讼制度,但都是受民事诉讼法的指导和制约。 二、单项选择题

1、在民事诉讼法生效后,于生效前已受理而未终强审理的案件,要依照 进行审理。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是。 A、原告、被告和人民法院 B、权利和义务 C、主体、客体和内容 D、人民法院、当事人和检察院 3、公证处由领导和监督。 A、同级人民法院 B、司法局或司法部 C、所在地的人民代表大会 D、同级人民检察院 4、是我国民间调解中的法定活动形式。 A、法院调解 B、行政调解 C、仲裁调解 D、人民调解 5、仲裁委员会。 A、隶属于所在地人民政府 B、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C、受司法部门领导和监督 D、直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 6、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的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A、10 B、5 C、15 D、3 7、民事诉讼最根本的特点是: A、民事诉讼是民事当事人行使诉权和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相结合。 B、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C、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各主体的地位、作用与目的具有差异性。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7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7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于2012年8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 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欢迎大家阅读。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 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 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 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 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完整版)

民事诉讼法 民事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 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又称为民事争议、民事冲突。 特点:1、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内容是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 内容A、关于事实主张,法院能够调查认定的事实只能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加以主张并予以争执的事实; B、关于自认事实,只要自认就排除法院的认定,法院不仅没有必要审查其真实性,而且也不允许作出与此相反的事实认定; C、认定所争事实需要的证据资料,必须是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方法中获得,不允许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 特点:①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主导 ②程序公正。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加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 ③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地权利。 ④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旨在揭示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分为: (一)程序的内在价值(目的性价值) 指民事诉讼程序自身所具有的满足程序主体需要的独立价值。内在价值的实现可以排斥法官的恣意,保障人的尊严,吸收当事人的不满,确立理性而为公民所信赖的司法权威。 程序自由价值主要指程序价值主体能够合乎目的的支配民事诉讼程序,自由的选择,判断和接受民事诉讼程序。 公正价值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参与、程序公开、程序维持等。 效益价值包括效益和效率价值。等 (二)程序的外在价值(工具性价值) 外在价值是人们用来评价和判断民事诉讼程序在保护民事权利、维护

2014级民事诉讼法考试题

2014级民事诉讼法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属性的是() A、基本法 B、部门法 C、程序法 D、私法 2、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A、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3、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偶无,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主张是一种反驳 B、该主张构成了反诉 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 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 4、某基层法院对张三诉李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即作出判决,如何评价该法院的行为?() A、违反了辩论原则 B、违反了平等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 5、张三起诉李四,要求归还借款5万元,法院经审理,借款事实得以确认,同时法院认为,李四拖欠借款达半年之久,遂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5万元,利息2000元,如何评价法院的行为?() A、违反了合议制度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平等原则 D、违反了处分原则 6、关于二审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A、二审合议庭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B、基层法院可以适用二审程序审理案件 C、二审程序只能是合议制,不能独任制 D、二审程序可以独任审理 7、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A、申请回避的方式包括口头和书面 B、证人也需要回避 C、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D、适用回避制度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8、A区甲公司与B区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乙公司将其位于C区的一处厂房出卖给甲公司,双方书面协议,由于履行合同产生纠纷,由D区人民法院管辖,后乙公司拒不履行合同,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C区法院 B、A区法院 C、B区法院 D、D区法院 9、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B、由双方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C、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10、张小三(14岁)殴打李小四(9岁),致李小四伤害,花去医疗费2000元,为了主张医疗费,李小四及其父亲李四向法院起诉,问本案当事人如何列?()A、李四为原告B、张三为被告 C、张小三和李小四均有诉讼权利能力,是本案的原被告。 D、张小三和李小四不能充当本案的原被告 11、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上,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是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2、下列不享有上诉权的主体为() A、法院判决其不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一审原告 C、一审被告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3、以下人员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是() A、律师 B、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试卷七

一、单项选择项(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对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每题1分,15题共15分) 1.陈艳与林红上街购物,遭到一流氓王强的调戏、侮辱,经周围群众报警,辖区警察赶到现场,对王强进行了治安拘留。事后,当事人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该()。 A.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受理B.应予受理 C.告之向行政机关请求解决D.告之提起行政诉讼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为主导的法律关系。 A.人民法院 B.原告 C.被告D.双方当事人 3.“当事人动动嘴,法官跑断腿。”此顺口溜反映的民事诉讼模式为:() A.当事人主义 B.职权主义 C.处分主义 D.对抗主义 4.某甲起诉某乙,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房屋4间,共有存款10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A.某甲提出的离婚请求 B.某甲要求分得两间房屋 C.某甲要求分得5000元 D.某甲与某乙之间的婚姻关系 5.原告甲请求法院责任被告乙停止挖基 建房行为的诉是:()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变更之诉 D. 形成之诉 6.下面对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理解错 误的是:() A.当事人行使处分权贯穿诉讼全过程 B. 当事人可以处分民事权利 C.当事人可以处分诉讼权利 D. 当事人行使处分权不受限制 7、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A.没有上诉权 B.一律有上 诉权 C.其上诉权有由法院酌定 D.在一审判 决其承担实体义务时有上诉权 8、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罚款金额是: () A.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以下 B.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以下 C.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 下 D.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4万元以下 9.河北省A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该省B市 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案件的管辖权发生 争议,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此时应如何 处理?() A.双方都不再管辖本案 B.报 请河北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C.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D.双 方共同管辖 10.承租人甲、乙、丙、丁与同一房屋 出租人戊发生房屋租赁纠纷,人民法院经当事 人同意,将该案按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并 作出了一审判决,现甲、乙就该一审判决欲提 出上诉,而丙、丁末就此上诉。对此,下列哪 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有权提起上诉,但必须强制追 加丙、丁为上诉人 B.甲、乙有权提起上诉,不能追加丙、 丁为上诉人 C.甲、已有权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可以 追加丙、丁为上诉人 D.如丙、丁未提出上诉,甲、乙根本无 权提出上诉 11.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一种情况可以 申请再审?() A.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已审结的案件 B.适用督促程序已审结的案件 C.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已审结的 案件 D.仅对已审结的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 割部分提出申请再审 12.李某(女)诉吴某(男)离婚案件, 二审法院审判后李某不服,她认为二审判决中 将房屋所有权判给吴某是不正确的,因此申请 再审。同时,李某想起她另有一件祖传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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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7、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具体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2.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诉讼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3.民事诉讼目的:指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 4.民事诉讼模式:指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运行所形成的结构中各种基本要素及其关系的抽象和概括。 5.当事人主义:指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 6.职权主义:指在民事诉讼中,程序的进行以及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等权能主要有法院担当。 7.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受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法院与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 8.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与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9.诉讼事件: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客观情况。 10.诉讼行为: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11.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就一定民事纠纷要求法院作出利己裁判的诉讼请求。 12.诉权:是民事纠纷的主体所享有的,请求国家司法机关公正的解决他们之间存在的民事纠纷的权利,也就是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的权利。 13.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的并要求法院加以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 14.诉讼请求:是指诉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就如何处理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民事纠纷的主张。 15.确认之诉: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 16.变更之诉: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作出裁判以改变或者消灭自己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某种既存的民事诉讼关系的诉。 17.诉的合并: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彼此之间有关联的单一之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并予以裁判的制度。 18.追加诉讼请求: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不变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 19.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准则,也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准则。 20.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1.法院调解原则: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能够调解的案件应根据自愿和合法的要求,以说服劝导的方式,促使争议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2.处分原则: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的自由受法律保护。 23.同等原则: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 24.对等原则:指一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他国公民、组织的诉讼加以限制的,他国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给予同样的限制。

新民事诉讼法全文(修改处清晰标注).

本法条阅读说明:带有“”颜色字体的内容为2012年8月31日新修改的部分(不包括删除部分),带有“”颜色字体的为每一章的题头,标有“”颜色的文字为条文数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评新《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

评新《民事诉讼法》第61、71、72、73条之规定 摘要: 我国证人在不出庭的情况下的作证方式,30年来经历了由单一化到多样化的发展过程,使法官在其中作出选择。依学理分析,证人特殊作证方式可分为单向叙事、双向交流、多向交流三种类型,各种方式在不同程度上接近直接言词原则。法官的选择应有一定顺序,根据证人作证条件和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按照最接近直接言词的规则确定证人在不出庭情况下的具体作证方式。关键词: 不出庭证人特殊作证方式;新《民事诉讼法》;法官裁量中正文: 证人不出庭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从法律社会学视角分析,证人出庭问题有必然性,其解决结果可能永远无法达到法律学人期望的理想状态。然则,将证人出庭与不出庭采取对立性思维,对不出庭的特殊作证方式未从理论上深入探究,相关程序构思粗疏,制度应用就会失去应有的弹性。就本文而言,证人特殊作证方式是指证人在不出庭的情况下,通过其他手段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或者接受询问的替补性方案。随着现代技术发展和司法经验积累,证人特殊作证方式不断增多,必然使法官面临机能、成本各异的具体作证手段选择问题。对于新《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多种证人特殊作证方式,如何判断每一种方式在事实审理中的价值,如何从证人特殊作证方式系统功能最优化的视角进行科学设

计,以使案件审理活动符合民事诉讼的基本目标追求,都需要对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理解。通过类型化思考,确定相应的选择规则,方能使不同作证手段在立法上衔接有序,实现各方诉讼主体或者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一、证人证据 (1)、民事诉讼证据的定义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各种依据。它具有以下作用: 1、证据是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的手段,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案件一旦发生就成为过去,我们无法让时间倒转。唯一有效和可能的手段就是通过有价值的信息和材料最大限度地还原案件的本来面目。这些有价值的信息和材料在法律上以证据材料的形式表现出来,人民法院对这些证据材料通过严格的程序筛选,获得了有用的证据,并通过这些证据查明了事实真相,案件事实得以重构。 2、证据是当事人维护自己民事权益的武器 对进入诉讼的当事人来说,要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司法裁判,就必须用证据说话,证据充分不充分常常直接决定着诉讼的胜负。如果主要的证据灭失,即使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本身是真实的,除非对方当事人予以承认,否则人民法院也无法从法律上加以确认。

2014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2014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 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2.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3.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 原告,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5.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 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理由”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10 分 ) 1.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B )。 A. 一审终审制 B.二审终审制 C. 三审终审制 D.复审制 2.《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 B )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A. 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 公民 D.党组织 3. 《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在障碍消除后的( D )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A. 3日 B. 5日 C. 7日 D.1 0日 4.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 A )主持。 A. 审判员一人 B.审判员二人 C .陪审员二人D.陪审员三人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2、两审终审: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终结诉讼的审级制度。 3、专属管辖:法律规定的某些民事案件专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此类管辖具有独占性和排它性。 4、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发现自己无管辖权,从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5、当事人:因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6、诉讼行为能力:以自己行为的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7、诉讼代表人: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诉讼中,依法律规定产生的代表众多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其本身也是当事人。 8、诉讼标的:诉讼中,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要求法院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也指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请求。 9、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况下,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事实主张不能成立。 10、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或处罚手段,目的在于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11、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指法院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进行的判决。 12、执行根据:当事人据以申请,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13、执行回转:执行完毕后,因执行根据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将财产恢复到执行前状况的情形。 14、司法协助:两国法院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的原则,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相互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以及其他诉讼行为等活动的总称。 15、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16.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17、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8原告,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19、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20、民事主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民事、经济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组织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 21.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2013民事诉讼法全文

2013民事诉讼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四章回避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证据 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八章调解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开庭审理 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管辖 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民事诉讼法戴鹏讲义要点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311157872.html,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考点精讲讲义
编讲: 戴鹏老师
第一讲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 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
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 2、调解:由第三人(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断的行为。 4、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1、基本法——法律地位; 3、程序法——内容; 2、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4、公法——公法和私法的划分。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凡是在中国参加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讲
一、诉的要素
诉的基本理论
1、当事人 2、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 考点区分 诉讼标的物: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 诉讼请求:当事人基于实体法律关系(诉讼标的)而请求法院所作出的特定裁判。 真题示例 (2011年卷三37题)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 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 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3、诉的理由,是指原告起诉并提出诉讼请求在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二、诉的分类
诉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分为三类: 1、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进一步分为积极的确认之 诉与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的诉。给付的内容包括财物、行为(包括作为 和不作为) 。 3、形成之诉:请求法院消灭或者变更某种既存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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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

国家开放大学期末统一考试民事诉讼法学试题试卷代号2099 一、填空题。 1.以下基本原则中,属于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的是(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3.关于法院院长回避的决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d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以下关于对民事诉讼中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d法院可以指定期间)。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6.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c形成之诉)。 7.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d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c依法改判)。 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b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10.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时,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成立的,法院应当(b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11.(c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向群众、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1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a延期审理)。

13.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c包括行为和事件)。 14.下列选项中关于宣告判决的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15.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c处分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16.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c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17.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b 一般地域管辖)。 1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a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19.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c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a依法改判)。 21.下列属于需要移送执行的案件是(b给付瞻养费的判决书)。 22.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c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23.就民事诉讼法本身的特征而言,可以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概括为:部门法、基本法和(b程序法)。24.下列关于民事证据说法正确的是(b.证据必须与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 25.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之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应当裁定(d执行回转)。 26.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c少服从多数原则)。 27.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是(d诉讼权利的同一性和对等性)。

2017年6月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6月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2099; 适用专业:法学专科; 成绩统计:形考(纸质;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诉权理论采取的是(B)。 A.多元诉权说 B.二元诉权说 C.公法诉权说 D.司法诉权说 2.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处分权的对象只涉及诉讼权利 B.处分权的对象只涉及实体权利 C.处分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D.处分权的主体除了当事人之外,还包括诉讼代理人 3.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回避的方式只能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B.审判长的回避应当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C.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D.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4.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B)。 A.级别管辖 B.一股地域管辖 C.移送管辖 D.专属管辖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A)。 A.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D.未成年人 6.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C)。 A.庭长负责制 B.院长负责制 C.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D.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原则 7.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B)。 A.指证 B.质证 C.认证 D.举证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A)。 A.依法改判 B.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C.发回重审 D.报告上级法院再审 9.下列属于需要移送执行的案件是(B)。 A.离婚判决书 B.给付赡养费的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学》2017-2018期末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10分) 1.调整仲裁当事人和仲裁组织及其人员仲裁活动的法律是( )。 A.仲裁法 B.公证法 C.诉讼法 D.调解法 2.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属于( )。 A.地域管辖 B.级别管辖 C.指定管辖 D.选择管辖 3.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期间届满的日期为( )。 A.节假日前一天 B.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C.节假日当天 D.重新计算 4.拘留是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之一,期限为( )。 A.5天以下 B.7天以下 C 15天以下 D.1个月以下 5.以下关于宣告判决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B.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送达判决书 C.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D.宣告判决时,可以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有二至四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的制度有( )。 A.合议制度 B.回避制度 C公开审判制度 D.两审终审制度 7.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A.救助地人民法院 B.海难发生地人民法院 C.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 D.船舶目的地人民法院

8.关于证据和证明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用文字、符号或者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书证 B.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C.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D.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没有义务出庭作证 9.财产保全的方式可以采取( )。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罚款 10.起诉状可以采取( )。 A.口头形式 B.书面形式 C.电子邮件形式 D.电话形式 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11.合议庭人员的人数必须是____。 12.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也有权提起____。 13.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____。 14.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____组成合议庭。 15.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____ .。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6.特殊地域管辖 17.指定期间 18.先予执行 19.质证 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20.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7 21.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22.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可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23.抗诉的主要特征有哪些7 六、案例分析题(共10分) 24.刘某家住甲区,向家住乙区的朋友张某借款20万元,家住丙区的赵某为刘某担保,三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17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2017 民事诉讼法经过多次修改,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由YJBYS小编来为大家讲讲。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四章回避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证据 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八章调解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开庭审理 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管辖 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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