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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净化科研风气,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氛围,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下简称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工作,保证科技计划和项目目标实现及财政资金安全,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严重失信行为是指科研不端、违规、违纪和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行为。本规定所指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是对经有关部门/机构查处认定的,科技计划和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管理、验收和咨询评审评估等全过程的严重失信行为,按程序进行的客观记录,是科研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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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应当覆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的相关责任主体,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的记录对象为在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或实施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主要包括有关项目承担人员、咨询评审专家等自然人,以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法人机构。

政府工作人员在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依据公务员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科技部牵头制定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相关制度规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根据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职责,负责受其管理或委托的科技计划和项目相关责任主体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和结果应用工作。

充分发挥科研诚信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工作合力。

重大事项应当向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报告。

第六条实行科技计划和项目相关责任主体的诚信承诺制度,在申请科技计划项目及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前,本规定第四条中所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都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

第七条结合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逐步推行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加强科技计划和项目相关责任主体科研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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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的相关项目承担人员、咨询评审专家等自然人,应当加强自律,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履职尽责。以下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

(一)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造假、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和项目承担资格。

(二)项目申报或实施中抄袭他人科研成果,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和图表等,违反科研伦理规范。

(三)违反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按项目任务书(合同、协议书等)约定执行;擅自超权限调整项目任务或预算安排;科技报告、项目成果等造假。

(四)违反科研资金管理规定,套取、转移、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谋取私利。

(五)利用管理、咨询、评审或评估专家身份索贿、受贿;故意违反回避原则;与相关单位或人员恶意串通。

(六)泄露相关秘密或咨询评审信息。

(七)不配合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提供虚假材料,对相关处理意见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

(八)其他违法、违反财经纪律、违反项目任务书(合同、协议书等)约定和科研不端行为等情况。

第九条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相关项目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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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项目承担单位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法人和机构,应当履行法人管理职责,规范管理。以下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一)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造假、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管理、承担科技计划和项目或中介服务资格。

(二)利用管理职能,设租寻租,为本单位、项目申报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承担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违反委托合同约定,不按制度执行或违反制度规定;管理严重失职,所管理的科技计划和项目或相关工作人员存在重大问题。

(四)项目承担单位未履行法人管理和服务职责;包庇、纵容项目承担人员严重失信行为;截留、挤占、挪用、转移科研经费。

(五)中介服务机构违反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造假、串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利益。

(六)不配合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提供虚假材料,对相关处理意见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

(七)其他违法、违反财经纪律、违反项目任务书(合同、协议书等)约定等情况。

第十条对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行为的责任主体,且受到以下处理的,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并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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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并正式通报。

(三)受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或监督检查中查处并以正式文件发布。

(四)因伪造、篡改、抄袭等严重科研不端行为被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出版刊物撤稿,或被国内外政府奖励评审主办方取消评审和获奖资格并正式通报。

(五)经核实并履行告知程序的其它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对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等部门已掌握确凿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和证据,因客观原因尚未形成正式处理决定的相关责任主体,参照本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依托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记录信息应当包括:责任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涉及的项目名称和编号、违规违纪情形、处理处罚结果及主要责任人、处理单位、处理依据和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

对于责任主体为法人和机构,根据处理决定,记录信息还应包括直接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对于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责任主体,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资格。同时,在后续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充分利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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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对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如下限制措施:

(一)在科研立项、评审专家遴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确定、科研项目评估、科技奖励评审、间接费用核定、结余资金留用以及基地人才遴选中,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作为重要依据。

(二)对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相关法人单位,以及违规违纪违法多发、频发,一年内有2个及以上相关责任主体被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管理的法人单位作为项目实施监督的重要对象,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实行记录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对处理处罚期限届满的相关责任主体,及时移出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第十四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科技部、相关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监督和评估专业化支撑机构掌握使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查询、获取和修改的权限。

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时向责任主体通报,对于责任主体为自然人的还应向其所在法人单位通报。

对行为恶劣、影响较大的严重失信行为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失信行为记录信息。

第十五条在本规定暂行实施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跨部门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与其他社会信用记录衔接,逐步形成国家统一的科研信用制度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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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家科技计划和项目相关责任主体所涉及的严重失信行为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地方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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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各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科研院所,各高等院校,各大型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国办发[]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国办发[]号)精神,切实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我省科技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是政府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解决社会公益性重大技术问题而设立的专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于地方各级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的科学技术专项经费。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安排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科学合理的原则,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立项和经费预算编制审批实行专家评审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实行合同化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由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科技项目。 第二章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第五条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评审论证、建立项目库、审批等环节。 第六条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公开征集或定向申报等方式。 公开征集是指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和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发布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各类计划支持方向和范围,确定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和方式,组织申报。 定向申报是指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和经济发展规划及科技经济发展动态,通过调研、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组织单位: 科学技术部 二O 年月

项目信息表

编写说明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要求: (1)总体目标集中、明确、可考核,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2)研究任务和内容重点突出,课题设置合理,各课题之间关联度高; (3)所选的技术路线切实可行,关键点突出、有所创新; (4)配套条件落实,关联行动要明确与重大工程、基地建设及相关计划(工作)的衔接、配套; (5)管理措施具体,项目的管理方式及招投标等符合项目的特点; (6)经费预算根据充分,支出合理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经费落实; (7)相关证明文件等附件齐全。 2.报告涉及到外文缩写要注明全称。 3.本报告规定为大16开或A4,内容一律用4号宋体字打印,标题用4号黑体字打印,一式十五份。 4.课题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参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含技术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分析 三、项目的基础条件:与项目相关的前期工作情况,现有技术基础和工作基础,包括前期所取得的成果或技术(工艺)情况,国内外在该技术领域的专利情况,相关领域的试验及示范基地建设情况,研究开发队伍和产学研结合等情况

四、项目攻关总体目标,实施年限,具体的考核指标(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年度计划安排 五、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课题设置方案及承担单位选择方式 六、项目的主要技术特点和创新点,关键技术内容,项目实施的技术、工艺路线,可能取得的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和取得国外专利)及知识产权分析 七、项目的关联行动:相关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落实情况,与其它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工作)、项目的衔接和分工,项目的组织管理措施,其它必要的支撑和配套条件(如基地、示范点、技术或工程依托等)落实情况 八、项目总投资预算,资金筹措及来源渠道 九、项目预期成果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或技术的竞争力分析,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前景分析 十、项目的风险分析,含技术、市场的风险分析等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二、有关附件:1. 前期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2. 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查新报告等材料;3. 落实的关联行动的证明材料;4. 项目其它配套资金来源(如贷款、地方部门匹配资金等)的证明材料;5. 中试或产业化项目所需相关产品生产的许可证明文件;5. 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费(以下简称“计划管理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四部委《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划管理费是指为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科技计划及其经费而支出的费用,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根据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财政预算和国库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核定、拨付。 第三条计划管理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核算、规范使用、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由科技部各有关司局组织实施,根据计划管理工作需要,可委托部属事业单位和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计划管理费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和各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预算。 第六条计划管理费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年度预算,滚动管理的原则。计划管理费预算应当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并将上一年度结余经费纳入本年度资金来源滚动管理。 (二)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计划管理费预算应当根据科技计划管理职能和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各支出科目的开支标准编制。 第七条计划管理费预算编制的程序: (一)各司局根据计划管理工作任务认真测算,按照计划类别提出需求报条件财务司。 (二)条件财务司汇总计划管理费需求,结合各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情况,提出计划管理费年度预算安排,报经部务会同意后报财政部核批。 (三)条件财务司根据财政部核批的计划管理费预算,提出计划管理费年度预算具体安排方案,报经部务会同意后通知各司局执行。

第八条核定的计划管理费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程序重新报批。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核定后的计划管理费预算,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要求办理拨付手续。计划管理费直接拨付到部机关专门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和核算。 第十条条件财务司负责计划管理费的预算管理和审核工作。部机关财务负责计划管理费的日常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计划管理工作各项支出要在核定的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合理的开支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计划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包括规划制定和战略研究、课题立项和预算评审评估、招标和监理、监督检查和验收、财务审计、绩效考评以及根据科技计划管理需要而开展的相关专项工作等支付的费用。 第十三条计划管理费预算设置以下科目: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审计/评审评估/招投标/重大项目监理费、设备购置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费、其他费用等。 第十四条计划管理费的主要开支标准有: (一)会议费。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相关会议主要分两类:A类会议是为整个科技计划宏观层面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召开的计划战略研讨会、计划年度会议等;B类会议是科技计划内部各领域组织召开的目标论证会、评审评估会、工作座谈会等。 会议费开支标准见下表: 会议类别 住宿费(元/人天) 伙食费(元/人天) 场租等杂费(元/人天) A类会议 150-220 100-150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部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信息化测绘技术服务体系关键技 术研发与应用” 课题申请指南

附件1: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信息化测绘技术服务体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本项目针对信息社会对测绘服务的需求,建成基础地理信息动态变化监测系统、国家基础地理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分发服务系统和应用开发示范工程,形成基于遥感影像的变化检测、地图缩编更新等创新性技术成果,以及一批实用化的软件、行业标准。项目成果能够促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应用,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测绘保障提供科技支撑。 项目总体目标: 针对信息社会对测绘服务的需求,研究解决基础地理信息动态更新、数据管理、分发服务等业务方面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初步形成一套信息化测绘服务技术,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测绘保障提供科技支撑。具体内容包括:(1)研究基础地理信息变化发现、测定和更新技术方法,开发更新生产所需要的实用化软件系统,为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2)基于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GIS软件平台,研究建立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集成管理系统,实现海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高效管理、分发和应用的业务化运行,提高我国GIS软件应用的整体技术水平。 (3)研究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技术,建立分布式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网络化的海量影像数据快速浏览系统,为社会提供更加

丰富和方便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本项目拟支持3个课题,课题实施年限为2007年-2009年共3年。各课题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如下: 课题一: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动态变化监测系统研究 研究目标: 根据国家基础地理数据库更新生产的实际需求,研究基础地理信息变化发现、测定和更新技术方法及软件系统,包括影像的自动纠正与处理、目标识别、变化发现、综合判调、矢量数据缩编、数据库增量更新等,为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 1、多源遥感数据融合与信息变化提取系统研究 1)多源地理信息的精确配准 ●新影像与矢量化地图数据的配准 利用广义点摄影测量原理和自动线状地物提取,通过影像自动纠正,实现二者精确配准。 ●多源影像的精确配准 研究不同传感器获得的影像之间、不同几何分辨率的影像之间、不同时相影像之间、原始影像与正射影像之间的配准理论及配准方法。 2)主要地形地物要素的快速识别 拟针对空间分辨率为5~10m的卫星影像和航空影像中的道路、水系、居民地等主要基础地理要素,研究具有已有知识引导的目标智能识别方法。 ●利用已有矢量数据的知识进行道路提取 ●集成多种特征的遥感影像集团式居民地识别 ●利用分类和缓冲区检测在中小比例尺影像中提取水系目标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新一代节能高效连续热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及示 范” 课题申请指南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二○一○年九月

第一章申请须知 一、项目总体目标 开发新一代节能高效连续热处理关键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自主设计和建造能力;解决冷轧薄板的快速加热和快速冷却、板形在线测量及控制、采用高效热交换装置实现低温燃烧废气余热利用、带钢高效清洗、清洗液循环利用、冷轧工序废弃物利用等共性技术问题,促进上述技术及设备在国内大型连续热处理机组推广应用;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快速热处理和热轧免酸洗直接冷轧退火热镀锌工艺技术,并实现工业生产;形成年产30万吨以上规模高强钢产品专用生产线,可生产冷轧软钢、双相高强钢、马氏体高强钢、相变诱导塑性钢(TRIP钢)和热镀锌双相高强钢、相变诱导塑性钢(TRIP钢)等,满足汽车、运输、先进制造等产业对高强度钢铁材料的需要,在相关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推动我国钢铁产业大型连续热处理技术及设备的发展。 本项目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能源重点领域工业节能优先主题、环境重点领域综合治污与废弃物循环利用优先主题,以及制造业重点领域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与装备优先主题。 二、申请内容 本项目重点开展连续热处理快速冷却、快速加热、节能高效快速热处理机组设计、高效清洗和清洗液回收利用、热轧板免酸洗直接冷轧还原镀锌、板形仪和电镀锌核心设备国产化、新一代辐射管设计制造、高效热交换装置及低温燃烧废气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 本项目研究内容分解为9个课题,包括:

三、申请管理 1、本项目在科技部的指导下,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位。 四、项目实施期限及经费来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2011年1月-2013年12月),国拨经费4000万元。 五、申请资格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

附件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规范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机制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实施后补助机制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后补助,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活动的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取得成果或者服务绩效,通过验收审查或绩效考核后,给予经费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 前款所称的单位,是指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第三条后补助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及共享服务后补助等方式。

第二章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第四条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是指单位根据科技部发布的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项目指南,结合自身研发需要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后,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 第五条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以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应当实施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第六条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按照以下程序管理: (一)发布指南。科技部根据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的目标任务和年度支持重点发布项目指南。对于其中符合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实施条件的项目,应当明确其实施后补助管理,并对项目拟达到的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建立面向结果的考核指标体系。 项目不设置课题,不设定经费控制数。 (二)提交申请。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并提交项目

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考核指标、配套条件、验收方式方法、项目预算等内容,并附近三年经审计或主管部门批复的财务报表。 项目预算由申请单位根据自身基础条件和项目实施需要进行编制,应当真实反映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各项研发成本。具体开支范围参照相关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无法纳入开支范围的其他支出,可单独列示。 (三)立项论证。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论证,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明确项目的考核指标、验收方式方法等重点内容。 (四)预算评估评审。科技部、财政部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评估评审。 (五)预算备案。科技部根据预算评估评审结果提出项目后补助预算方案,并向项目申请单位反馈,达成一致后,报财政部备案。拟补助经费额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0%。 (六)签订任务书。经科技部批复立项的项目,由科技部与项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研究成果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研究成果 水利部科技推广项目成果 水泵选型优化技术,是指以水泵选型过程中涉及到的泵站前池、进水池、进水流道、出水流道、出水池和水泵为研究对象,利用现代计算流体动力学(CFD )理论对泵站各部分水流状态和水力损失进行计算,然后根据计算结果对泵站有关结构尺寸进行调整,从而保证泵站各部分处于最优匹配状态,达到水泵运行平稳、整体水力损失最小的目的。 2、使用水泵选型优化技术的意义何在? 有了水泵选型优化技术,就可摆脱传统的以经验公式为主的泵站水力设计方法,使泵站设计向着数字化方向发展,这样,不仅可保证所设计泵站的流态最好、水力损失最小,还能丰富和完善泵站设计理论,使泵站设计水平不断提高。 3、水泵选型优化技术与传统水泵选型技术有何区别? 两种技术的共同点是:都通过计算水泵扬程流量曲线与流道(管路)特性曲线的交点,来确定水泵工作点;不同点是:传统水泵选型技术依靠经验公式计算流道(管路)特性曲线,计算误差较大;对于水泵选型优化技术,采用三维CFD 方法来求解流场,无论流态多么复杂,均可较准确地计算出泵站各组成部分的水力损失,因此,可保证水泵在最优工况点运行。此外,CFD 除了提供水力损失计算结果外,还同时提供三维速度场、压力场分布,可直观地发现泵站各组成部分中哪里有旋涡、哪里有流动分离、哪里流线不光顺,为泵站结构尺寸修改提供直接的依据。 4、什么是CFD 技术? CFD 是上世纪末期开始出现的一种用于求解复杂三维流动的新型工具,目前主要有Fluent 和CFX 软件供使用。它将一个泵站复杂区域内的流体力学连续问题,用数百万个单元离散,然后在单元上求解离散方程组,从而得到各计算节点的速度和压力,再据此计算出任意两个断面间的水力损失。它包括泵站水流区域三维造型、计算网格划分、边界条件和初始 泵站更新改造水泵选型优化技术 ● 前池与进水池优化 ● 进水流道优化 ● 泵段优化 ● 出水流道优化 ● 出水池优化 ?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 中国农业大学 ?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泵泵站站水水泵泵选选型型优优化化技技术术::概概况况

福建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 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我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开展科学技术活动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如下: (一)突出重点,分类支持。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和科技发展需求,确定项目经费重点支持方向。遵循科技活动规律,实行分类管理,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三)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项目经费纳入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公正公开,追踪问效。强化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推行面向目标和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部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职责如下:

(一)省财政厅职责:根据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会同省科技厅制定项目经费总体投向。负责审核并批复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对项目经费进行财政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 (二)省科技厅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制定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预决算编制,组织重大项目预算评审。开展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 (三)实施管理机构(含主管部门,即项目任务书中的丙方,下同)职责:落实项目经费以外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组织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自查、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 (四)承担单位职责:履行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经费管理等方面职责。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 (五)项目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成果应用推广。配合承担单位履行项目申请、验收和经费管理等职责。接受有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 第二章项目经费支持方向和方式 第五条项目经费用于支持在我省(计划单列市除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开展各类科学技术活动,主要包括基础研究、研发投入、前沿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社会公益研究开发、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 承担单位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财政资金支持的,应在申报材料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模版

申请编号: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 所属领域: 所属方向: 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二Ο一年月日

项目信息表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主管部门 单位所在 地 省(市、区)组织机构代码 代码 通讯地址邮编 单位类别 □事业型研究单位□大专院校□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 □国有企业□其他所有制企业□其他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性别□男□女出生年月年 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所在单位 学位□博士□硕士□学士□其他 职称□高级□中级□初级□其他 联系电话(手机) E-mail 主要参加单 位 (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 起始时间年月终止时 间年月 主要研究内 容(300字以 内) 预期成果□关键技术突破□技术集成应用□产业化示范 预期示范/ 推广/产业 化效果(150 字以内) 预期经济/ 社会/环境 效益 产学研联合□是□否 经费需求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专项经费万元。

编写提纲 一、项目目标与任务 1.项目目标与任务需求分析 2.项目主要技术难点和重点 二、现有工作基础与优势 1.国内外现有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现状及预期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研究基础(已有的研究开发经历,科技成果、科研条件与研究开发队伍现状等) 三、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 1.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点 2.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产品的竞争分析,满足项目所依托的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的需求情况等) 3.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如技术及产品应用产业化前景,在项目实施期内能够形成的市场规模与效益,对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的作用等) 4.项目实施中可能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或对所依托的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产生的作用。 5.人才队伍建设 6.其他考核指标 四、经费需求 项目总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五、实施机制 1.组织管理措施 2.产学研结合模式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2013-07-10 16:35 来源:刘克文财会信报 我要纠错|打印 | 大 | 中 | 小 目前来说,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管理人员挪用科技项目经费,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通过科技项目经费审计,揭示科技项目经费的运行情况,对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证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此,笔者将详细介绍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及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审计程序 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如下: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目的基本情况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技项目的基本情况,着重了解科技人员人数及知识结构、研究方向、课题、专利及科技查新报告,了解被审计单位取得各科技项目的有关立项批复、阶段性(如小试、中试、结题)报告。 (二)审计被审计单位是否专户管理、专户存储 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对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单独设置账页核算、实行专户管理。 索取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将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与被审计单位明细账页核对,审查经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到位,有无少拨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全部作“专项应付款”入账、是否专户存储。 (三)审查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 审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审查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明细账期末余额是否一致,着重对“未达账款”进行调整,追根溯源,确保科技项目经费的安全完整。审查有无专户银行对账单上有而银行存款明细账无记录的往来业务。如果存在被审计单位专户银行对账单有资金进出,而账面未作处理,或只在账面的“银行存款”科目一进一出的情况,则存在转移科技项目经费的可能。应详细审查往来款项,追查资金去向转回配套资金。

科技创新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音西煤矿科技费用管理办法 为大力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兴企战略,为科技项目提供足够配套经费保障,规范科技费用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音西矿“十二五”战略规划目标,加快科技创新型企业建设,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技费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贡献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效率的原则; 2.坚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科技创新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 3.坚持科技兴企、科技兴安,提高企业安全治灾、抗灾、防灾能力的原则; 4.坚持科技项目先评估立项、后实施,再考核验收的原则; 5.坚持对科技投入试行宏观调控、分级管理的原则; 6.坚持科技费用预算管理、公开透明使用的原则; 7.坚持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从机制、体制上有利于上级科技中心运行的原则。 二、科技费用的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完善技术创新保障体系,切实将上级有关技术创新精神落到实处,解决好各项技

术创新工作所需经费,音西矿在建设期间按投资额的3%提取科技经费(其中包括上级提取的科技经费按投资额的1%进行预算),以此确保科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科技费用的主要用途 1.科技费用主要用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包括:自主研究开发、委托研究开发、联合研究开发三种类型。技术创新活动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包括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活动。新技术推广应用活动,是指上级明确规定的成熟技术项目在生产活动中的推广应用。 2.科技费用应重点支持企业急需解决的项目,如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艺创新、安全治灾、效率、效益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技术进步项目。 3.科技费用的使用必须是经矿及以上审查立项的科技进步项目,未被审查立项的技术进步项目一律不得在管理费用中的“技术开发费”列支和统计。 四、科技费用的开支范围 1.研究开发活动中直接消耗的材料费(含燃料动力费、低值易耗品)。 2.用于研发活动的租赁费(含仪器及设备租赁费、房屋租赁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项目(课题)”)经费的管理,加强财政科技经费与社会资本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的精神,依据北京市市级支出预算要求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课题)指为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依据北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研究确定并组织安排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任务。 市财政科技经费来源于市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执行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事业单位履行本职工作的经费不在该范围之内。 第三条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需求,确定项目(课题)经费重点支持方向,强化战略前沿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基础支撑、科技创新环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等工作。 (二)遵循规律,分类支持。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实行分类管理,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结合基础前沿科技项目(课题)、公益性科研项目(课题)、市场导向类项目(课题)、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项目(课题)等不同类型项目(课题)的要求和特点,强化财政科技经费与社会资本的结合,依据项目(课题)特点可采取直接补助、后补助、股权投资(含资本金注入)、风险补偿金、基金、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项目(课题)经费分配、绩效评价机制。市财政科技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项目(课题)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据实列支,杜绝随意性。 (四)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项目(课题)经费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自筹资金包

经费管理办法国家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汇总

经费管理办法-国家专项科研经费管 理办法汇总 为理清疑惑,小编汇总了国家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且看《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

本办法。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

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

XXX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样式)

XXX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样式)XXX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样式, ,内审适用, 被审计单位:(全称) 审计项目名称: 根据《常州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4]3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组成审计组,于20 X X年X X月X X日对我单位承担的20 X X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经费收支使用情况以及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中的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审计。我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本报告的真实、合法、完整性承担责任。 一、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 单位的基本情况 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民办非企业)的要素: 注册成立的时间、企业性质,(具体)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征(注册号、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企业地址等。 科教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其他事业性研究机构)的要素;成立时间,单位负责人,与本科技项目相关的科研配置和主要研究开发人员等。 (二) 科技合同特征 科技项目申请时间,签订合同时间,签订合同的主体,合同计划编号;合同签订后有无重大变更,说明变更、请示和批准情况; (三)项目实施情况 简述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主要研究成果以及应用和产业化 1

推广情况。 (四)项目产业化现状及趋势 简述本行业目前国内或国际产业现状,并简要描述项目实施后给行业带来的突破。 一、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项目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XXX》文件批准,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万元,专项经费来源无调整,(有调整,说明调整前后情况)。 (二)项目经费投资到位情况 经审计确认,截止XXX年XX月XX日,项目经费投资到位XXX万元,项目经费支出符合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单位:万元 备注合同预算额实际投资额实到时间 市财政拨款 区匹配银行贷款 企业自筹 其他 合计注:项目合同预算有变更的,按经核准的变更预算进行审计。 (三)项目经费拨付情况: 本项目如有其他单位共同承担,注明本单位下拨其他共同承担单位的经费。(如无,忽略) 2 (四)项目经费累计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大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昆明理工大学文件 昆理工大校字〔2017〕65号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昆明理工大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5月16日

昆明理工大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 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力,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科技计划项目指国家及地方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团队建设、等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应具备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合同)书、经费预算书。科技专项项目指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委托的专项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限于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使用,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具体开支按照预算执行。 第四条在预算开支范围内,材料费报销须附供货单位盖章的明细清单,明确材料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总价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须提供采购合同,总价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材料采购合同可由基层学院签订,总价高于10万元的采购合同由实验室管理处或科技处签订。 第五条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原则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昆明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得自驾车辆出差;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必须租车前往的,报销时须提供租车合同。对于租车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出差人员以及车辆租赁单位,依据车辆租用合同(协议)相关内容共同承担。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经费监督是指科技部对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的工作。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行为,帮助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更好地为科技计划和专项的顺利实施服务。 第三条科技经费监督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的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或课题,以下统一简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督工作,在财政部、审计署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有关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依法、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建立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五条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科技经费监督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属地单位)承担项目的预算申报、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科技经费的使用遵循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的原则。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科技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财务审核和会计核算,保障专项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并自觉接受科技部或其委托的部门和单位组织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督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科技经费监督贯穿科技经费管理的全过程,必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 费管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闽科计〔2007〕86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将重新修订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科技印发计划办法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7年10月29日印发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促进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效率和项目实施成效,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科技计划项目,是指以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为重点,由省科技计划安排,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科技计划所包括的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合作与交流、公益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包括:需求征集、专家咨询、可行性论证、立项决策、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项目验收与绩效跟踪等环节。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综合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省科技厅负责综合管理,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分别按各自职责进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要求,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加强项目档案信息管理与利用。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六条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评审论证、审核审批、签订合同书或任务书等环节。 第七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公开征集或定向申报等方式。 公开征集是指根据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支持方向和范围,确定申报的时间、渠道和方式,组织申报。原则上每年10月30日前发布下一年度申报指南。 定向申报是指根据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科技经济发展动态,通过调研、专家研讨等方式,凝炼出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大项目需求,并组织相关单位申报。 第八条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归口推荐申报。有关项目推荐部门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本部门、地方的实际情况,

关于针对国家十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关于针对国家十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 国家“十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中国气象数值预报系统技术创新研究》 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十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中国气象数值预报系统技术创新研究》的管理,确保攻关目标的实现,根据科技部“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的研究目标是:以四维变分同化技术、建立在新的多尺度通用动力框架基础上的、模块化的、能反映中国天气气候特点的不同尺度气象数值预报模式及数值预报支持系统为研究重点,自主开发建立一套具有持续自主创新能力的气象数值预报新体系,包括资料四维变分同化系统、有限区域中尺度数值预报系统、全球中期天气数值预报系统以及环境支持系统,其技术性能达到国际同期先进水平。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本项目采取项目—课题—专题三级管理。 第四条中国气象局受科技部委托为项目的组织单位,并指定中国气象局科技教育司承担具体的项目组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科技部委托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组织课题评估或评审、课题的招投标,提出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经费预算安排建议,签订课题任务书;

(三)落实课题约定支付的匹配经费及其配套条件; (四)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按要求汇总、上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五)组织课题验收,按要求准备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第五条设立项目专家组。其成员由项目组织单位在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水平与研究工作经验的专家中选聘。其主要职责是:(一)审定各课题研究方案与系统(资料同化、模式框架、中尺度与中期预报系统以及支持系统等)的科学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审定各课题的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课题间的任务与进度,确保项目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三)主持并批准项目内部阶段成果的验收; (四)审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业务试验方案,组织协调跨课题的业务试验; (五)根据研究进展及时调整研究方案,确保按时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包括专题研究任务的撤消或承担单位的优化变更; (六)组织项目内或与相关单位、研究计划间以及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主持项目成果文集的编选。 第六条设立项目办公室,负责处理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应由项目主持的各项活动(会议、评审、出版等)的安排与管理; (二)负责项目文档的建立与保管;

科技投入类(六)财教〔2006〕16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2006年9月30日财政部、科技部财教〔2006〕16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由支撑计划承接的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任务,防止分散使用。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分类支持,多元投入。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点,专项经费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撑计划项目实施的作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 第五条对重大公益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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