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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筛查工作流程图

产前筛查工作流程图
产前筛查工作流程图

XXX医院产前筛查工作流程图

早孕建卡是进行产前筛查宣教,告知筛查的意义、

疾病的检出率、假阳性率等,孕妇或家属知情选择

并签署知情书

同意筛查不同意筛查

确定孕妇年龄与孕周定期常规产前检查(必要时B超核对)

根据不同孕周选择筛查方案

(符合补助条件的按实施方案给予补助)

低风险高风险或高危孕妇

记录妊娠结局

脑卒中筛查工作流程

脑卒中筛查工作流程 包头市中心医院于2011年9月正式被卫生部确定为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2年来我院按照脑防委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区域性脑卒中筛查防治工作。刘国荣、李月春院长高度重视筛查工作,按照《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工作》要求,明确各级部门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及相关制度;医院给予财力、物力、人力等的大力支持。 一、门诊筛查流程 1、在门诊楼设立脑卒中筛查门诊,专人负责脑卒中筛查工作。 2、每日7点50在门诊大厅做脑卒中健康宣教,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戒烟、限酒,合理膳食,控制体重,建议40岁以上人群每年体检一次,重视脑卒中早起症状,免费开展血糖、血脂、血压检查。 3、每日上午8点以后开始初步筛查神经内科门诊40岁以上人群,做好就诊患者详细登记,免费测血压、血糖、血脂、TCD、颈部血管彩超、健康指导,发放脑卒中宣传手册,提高患者防范脑卒中意识。 4、每日下午专人负责收集内科各门诊及体检中心脑卒中高危患者,联系患者到神经内科门诊就诊,进一步筛查。 5、专人负责网络上报筛查信息。 6、收集体检中心的合格信息并上报。 二、急诊脑卒中患者就诊绿色通道及流程 1、120医生到达现场后初步判断患者情况。若患者突然出现以下症状时应考虑脑卒中的可能:一侧肢体(伴或不伴面部)无力或麻木;一侧面部麻木或口角歪斜;说话不清或理解语言困难;双眼向一侧凝视;一侧或双眼视力丧失或模糊;眩晕伴呕吐;既往少见的严重头痛、呕吐;意识障碍或抽搐。 2、现场处理及运送。现场急救人员应尽快进行简要评估和必要的急救处理,包括:处理气道、呼吸和循环问题;测量血压,血压大于180/120mmHg给予降压;心脏观察;建立静脉通道;吸氧;评估有无低血糖。应迅速获取简要病史,包括:症状开始时间;近期患病史;既往病史;近期用药史。 3、右臂肘静脉留置套管针,120急救人员在120车上立即通知神经科值班医生(电话:6917979)及双源CT值班医生(电话:6955204)。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 诊疗常规的核心是让进行产前检查的所有孕妇均有机会做产前筛查,并对产前筛查的结果做出正确的解释,根据医疗原则处理需要进一步作产前诊断的病例。具体内容包括: 1(对所有的孕妇进行宣传,对其说明产前筛查的意义、目的,让进行筛查的孕妇均有机会进行知情选择接受产前筛查。 2(建议所有小于 35 岁的孕 15-20 周的孕妇做产前筛查;大于 35 岁的孕妇(大于 35 岁系指预产期时 35 岁)及高位孕妇做细胞遗传学检查。 3(对要做产前筛查的孕妇,必须进行详细的病史采集及掌握问诊方法。 (1)详细询问孕妇的年龄、末次月经、体重、是否有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 (2)是否为多胎妊娠,是否吸烟,异常妊娠史,前胎是否是 21-三体、18- 三体等。 4(咨询医生根据掌握的妇产科学、遗传学、优生学等知识对遗传咨询做出科学的解答。 (1)整个遗传咨询过程中,咨询医生只需将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后果向病人进行陈述,由病人自行选择采取的措施。 (2)必须使筛查者清楚筛查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要求孕 妇签署知情同意书。 (3)医生应该确定被筛查孕妇的年龄、孕周(必要时 B 超确诊胎龄)等病史后开出产前筛查送检单。 5(对筛查结果的解释与临床处理原则:

(1)对筛查结果为 21-三体、18-三体高风险孕妇,医生应告知孕妇其结果只说明胎儿患这两种先天异常的可能性很大,但不是确诊。建议其进行羊水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以排除染色体病 (2)对于年龄?35 岁的高龄孕妇,即使做了筛查且是低风险,医生也应告之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区别,给孕妇提供选择细胞遗传学检查的机会。 (3)对于 NTD 高风险孕妇,应建议 B 超检查以排除神经系统发育异常的可能性。 (4)对筛查阴性或低风险的孕妇应告知其结果只说明孕妇胎儿患某一先天缺陷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是绝对排除。 6(下列孕妇应该直接做产前诊断: (1)35 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结果属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4)产前筛查怀疑胎儿患染色体病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6)孕妇可能为某种 X 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7)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史者或特殊致畸因子接触史。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规章制度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医院的学科优势,确保基地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基地各项工作由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协调解决基地创建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涉及专业性的问题应提请专家组进行讨论研究,确保相关规及标准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4.符合卫生部《缺血性脑卒中筛查及防控指导规(试行)》筛查条件的患者, 由筛查科室动员患者完善相关检查,由主管医师认真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表)。应有专人负责CRF表的收集整理。 5.急诊脑卒中患者入院后应按照医院脑血管疾病绿色通道救治流程进行诊治。 6.基地办公室负责筛查科室相关医务人员脑卒中筛查和防治知识培训的组织、场地协调、人员安排等,培训师资由专家组成员承担。 7.对诊断存在困难的脑血管疾病病例,由收治科室报基地办公室,申请病例讨论,专家组成员参加讨论,共同研究诊治方案。 8.基地办公室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9.各部门应各司其职,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改进工作机制,探索脑卒中防治体系的新思路、新做法。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创建“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 为贯彻和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防治的工作会议精神,力争通过“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的检查验收。按照“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有关任务要求,为了更好的做好基地医院的规化建设,接受卫生部组织的相关专家检查,积极推进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的大力开展,建立并完善中国脑卒中防控体系。现结合我区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经2012年5月1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及工作目标,提高认识充份调动全院人员的积极性。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3、各个组织及部门各司其职,根据工作计划,认真完成自己部门的相关工作。 4、医院按照工作计划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 ㈠考评原则 ①以工作成绩为导向原则。 ②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③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④多角度考评原则。 ㈡奖惩制度 对未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相关工作及不重视的,第一次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限期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第二次自评自查仍未按时完成工作的,扣发当月的奖金,并扣发组长的津贴。 对工作完成较好的,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2013年5月-2014年5月 1、确定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的科室设置及相应的诊疗条件和设施,由神经科牵头,包括神经外科、心科、急诊科、血管外科、康复科、分泌科、影像科、超声科、检验科、介入科、功能科、体检中心、社区医院等参与。 2、各专业应建立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实施小组及临床专业队伍,指定专人完成高危人群筛查及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统计,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表),

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流程ppt

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流程 我国每年100万出生缺陷,占出生数的5%,先天性心脏病22万,神经管畸形10万,唇腭裂5万,唐氏综合征(21-三体)3万。目前筛查的三种疾病:唐氏综合征(21-三体),发病率(国内)1/1600;爱得瓦氏综合征(18-三体),发病率(国内)1/6000;神经管畸形(NTD),发病率(国内)1/1000。因此开展预防及降低出生缺陷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一)产前筛查:又称孕母血清产前筛查,是指通过经济、简便、无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怀有某些先天缺陷儿的高危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常胎儿的出生率。(二)产前诊断:又称宫内诊断,指在胎儿出生前对胎儿宫内感染和出生缺陷进行诊断,包括免疫学诊断、B超影像学诊断、细胞遗传学诊断和基因诊断等。 (三)产前筛查的最佳时间及针对病种: 孕早期(8-12)周测定PAPP-A,报告21-三体综合征风险率。 孕中期(15-20)周测定AFP/Free-hCGβ,报告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及开放性神经管畸形风险率。 (四)产前诊断技术项目: 羊膜腔穿刺、脐血穿刺、产前诊断B超、着床前的细胞遗传学诊断(PGD) (五)产前筛查及诊断的作用和局限性 作用:产前发现畸形和染色体异常及单基因遗传病(常见和危害严重),避免出生。 局限性:不能预防发生,只能通过避免出生,降低部分出生缺陷率。 (六)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流程图见下一页

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流程图 早孕建卡时咨询,初筛高危病例、宣传产前筛查的意义 同意筛查不同意筛查 告知目前筛查的先天性疾病种类书面告知孕妇妊娠结局中检出率、假阳性率及意义可能出现的胎儿异常

2014脑卒中筛查工作总结

广西北海市人民医院2014年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 脑防委: 现将我院2014年脑卒中工作汇报如下: 一、通过加强神经内科的建设,提高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的能力。 1、2014年3月,我院神经内科由原来的一个病区扩大至两个病区,病床数由原来57张增加至74张,专科医师增加至16名。 2、我院神经内科经积极发展和努力筹备后,于2014年11月向区卫计委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并获得大部分评审专家的认可。 3、2014年11月北海市成立脑卒中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我院,以此加强全市、全自治区的脑卒中联合预防和诊疗工作。 二、继续加强培训学习 1、院外培训:按照脑防委要求,我院选派超声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放射科、内分泌代谢科等科室的15名医师报名参加“培训基地”组织的“2014年脑卒中筛查与防治新技术推广项目培训”,其中已有5名医师分别到北京宣武医院、天津环湖医院等相关培训机构学习并完成学业,其余5名医师已作好培训计划和安排。 2、院内培训:(1)2014年我院2014年3月22日举行“脑卒中多学科联合诊疗培训”,对象为超声功能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放射科等科室全体医务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医务人员对脑卒中的防治意识和能力;并购买50张“脑卒中多学科联合诊疗技术网络培训学习卡”,发放到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进行上网自学。

3、2014年10月29日“世界脑卒中日”,我院举行《脑卒中防治知识》培训和学习,除本院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外,本市中医院、二医院、银滩中心卫生院等医院医务人员也踊跃参加,大大推广了脑卒中防治新技术的应用。 三、继续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 1、继续对来院就诊的脑卒中高危人群和患者进行规范化诊治。至2014年11月30日,共诊治脑卒中住院患者1250人次,门诊患者7303人次。 2、开展居民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工作:继去年完成3000例筛查任务后,今年我院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会议讨论和总结,继承优点,改进不足。已于今年10月份开始对我市靖海镇和铜鼓里社区居民进行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人群的选定、筛查点、工作细节均严格按照脑防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要求进行,目前已完成筛查人数703人,其中对高危人群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79例次,心电图检查55例次,颈动脉多普勒超声检查66人次,余下的筛查工作正按部就班地进行,同时经过加强宣传后,现日均筛查数在不断递增。 四、加强宣传、宣教工作 1、继续采用宣传资料、宣传画册、院内宣传栏、院报、院内网宣传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相关知识。 2、在2014年10月29日“世界脑卒中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前来咨询的人数达到320人次,测血压和测血糖的人数有480人次,发放我们自己印刷的宣传单、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的小册子960册,通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介绍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介绍 一、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概况 脑卒中是一组以脑组织缺血及出血性损伤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性脑血管病,具有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高和复发率高等“四高”特点。2008年公布的我国居民第三次死因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脑血管病已成为我国国民第一位的死亡原因。世界卫生组织的MONICA 研究表明,我国脑卒中发生率正以每年8.7%的速率上升,发病者约30%死亡,70%的生存者多有偏瘫失语等残障。脑卒中严重危害着患者的生命健康,影响其生活质量,给患者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是我国一项重大的国民健康干预工程。2009年6月, “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 正式启动。卫生部7个司局的相关领导,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的领导和全国部分省市三甲医院的领导及专家共270余人参加。陈竺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重要意义,建议考虑将其列入健康中国2020战略的重大专项。他呼吁全国医务人员和广大新闻工作者要树立预防理念,学习有关知识,多做宣传,共同为降低我国脑血管病的发病率与死亡率而努力。 随后,卫生部印发了《缺血性脑卒中筛查及防控指导规范(试行)》。医政司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推荐,在全国范围初选了60家三级甲等医院,作为省级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积极构建全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体系,大力推进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助200万元,用于救助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开展过程中因经费困难而不能进一步筛查或治疗的患者。该会王彦峰理事长表示,支持这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呼吁更多的人奉献爱心,通过积极募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爱心基金”,让更多的贫困人群得到及时的救助,为遏制脑卒中的发病做出贡献。 2010年5月,卫生部召开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相关技术及基地建设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工程院王陇德院士强调:近20年来,我国慢性病的发病率持续增高,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已经成为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危险因素。他做了《高危筛查+目标干预,尽快降低我国脑卒中发病、死亡和伤残之策》的报告,提出了构建我国脑卒中防控体系的设想和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策略。 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在讲话中指出,要从医学学科发展的长远规划上,建设脑卒中筛查及防治专业化、高水平的医务人员队伍。各级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要积极推进脑卒中的防治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同时,以点带面,带动各级基层医院,尤其是社区医 疗机构的脑卒中筛查及防治工作。 2010年8月,卫生部成立了以陈竺部长为主任,马晓伟、尹力副部长、王陇德院士为副主任的“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体现了卫生部对这项工程的高度重视和开展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的决心。 为进一步做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降低脑卒中发生率和死亡率,我部决定将“脑卒中筛查及干预工程”更名为“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并成立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会议讲话稿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会议讲话稿 会议讲话稿 各位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代表,全国基地医院院长,各位专家同 道: 大家上午好!2015 年度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会议在xx 这座美丽的园林城市召开, 同时举办 xx 国际临床(技术)论坛,值此,我谨代表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 程委员会,向多年来为我国慢性病防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各级政府、疾控部门、专家学者 及医院医护人员表示感谢!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2 年底发布的《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中指出,伴随中 国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中 国现有确诊慢性病患者 2.6 亿人,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占中国总死亡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 占总疾病负担的70%。慢性病中的脑血管病是国民第一位的死因,给我国居民健康带来了 沉重的负担。目前,我国仍然面临着脑卒中发病率高、致残率高、复发率高、死亡率高、经 济负担重等严峻形势,防控工作仍面对着巨大的挑战。从2009 年原卫生部启动脑卒中筛查 与防治工程以来,在全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及基地医院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推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为探索中国特色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创造了条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下面我就 2015 年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进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以期与大家 共享取得的工作成绩,分析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的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一、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进展 (一)国家一级的脑卒中筛查与防控网络体系构建基本完成。 在 2011、 2012 两年的工作基础上,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 令狐采学 诊疗常规的核心是让进行产前检查的所有孕妇均有机会做产前筛查,并对产前筛查的结果做出正确的解释,根据医疗原则处理需要进一步作产前诊断的病例。具体内容包括:1.对所有的孕妇进行宣传,对其说明产前筛查的意义、目的,让进行筛查的孕妇均有机会进行知情选择接受产前筛查。2.建议所有小于35 岁的孕15-20 周的孕妇做产前筛查;大于35 岁的孕妇(大于35 岁系指预产期时35 岁)及高位孕妇做细胞遗传学检查。 3.对要做产前筛查的孕妇,必须进行详细的病史采集及掌握问诊方法。 (1)详细询问孕妇的年龄、末次月经、体重、是否有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 (2)是否为多胎妊娠,是否吸烟,异常妊娠史,前胎是否是21-三体、18- 三体等。 4.咨询医生根据掌握的妇产科学、遗传学、优生学等知识对遗传咨询做出科学的解答。 (1)整个遗传咨询过程中,咨询医生只需将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后果向病人进行陈述,由病人自行选择采取的措施。

(2)必须使筛查者清楚筛查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要求孕

妇签署知情同意书。 (3)医生应该确定被筛查孕妇的年龄、孕周(必要时B 超确诊胎龄)等病史后开出产前筛查送检单。 5.对筛查结果的解释与临床处理原则: (1)对筛查结果为21-三体、18-三体高风险孕妇,医生应告知孕妇其结果只说明胎儿患这两种先天异常的可能性很大,但不是确诊。建议其进行羊水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以排除染色体病 (2)对于年龄≥35 岁的高龄孕妇,即使做了筛查且是低风险,医生也应告之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区别,给孕妇提供选择细胞遗传学检查的机会。 (3)对于NTD 高风险孕妇,应建议B 超检查以排除神经系统发育异常的可能性。 (4)对筛查阴性或低风险的孕妇应告知其结果只说明孕妇胎儿患某一先天缺陷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是绝对排除。 6.下列孕妇应该直接做产前诊断: (1)35 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结果属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4)产前筛查怀疑胎儿患染色体病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6)孕妇可能为某种X 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会议讲话稿.doc

2015年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会议讲话稿 公文 2015年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会议讲话稿各位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代表,全国基地医院院长,各位专家同道: 大家上午好!2015年度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会议在xx这座美丽的园林城市召开,同时举办xx国际临床(技术)论坛,值此,我谨代表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向多年来为我国慢性病防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各级政府、疾控部门、专家学者及医院医护人员表示感谢!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2年底发布的《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中指出,伴随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中国现有确诊慢性病患者2.6亿人,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占中国总死亡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70%。慢性病中的脑血管病是国民第一位的死因,给我国居民健康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目前,我国仍然面临着脑卒中发病率高、致残率高、复发率高、死亡率高、经济负担重等严峻形势,防控工作仍面对着巨大的挑战。从2009年原卫生部启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以来,在全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及基地医院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推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为探索中国特色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创造了条件,打下了一定

的基础。 下面我就2015年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的进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以期与大家共享取得的工作成绩,分析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的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一、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进展 (一)国家一级的脑卒中筛查与防控网络体系构建基本完成。 在2011、2012两年的工作基础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xq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脑卒中防治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组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地医院、基层医疗单位开展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 工程委员会要求各基地医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多学科专家为成员的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鼓励院内多学科、多专业、多领域的合作,关注慢性病防治的交叉学科,建立了“院前健康教育和危险因素预防”、“院中高危筛查和多学科联合干预”、“院后随访管理减少发病”的规范化工作模式。同时,许多基地医院积极和当地基层医院与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打造基地医院----协作医院----基层医疗单位职责清晰、合作共赢的区域性脑卒中防控联动医疗体。今天我们将向经过各省区市推荐并考评合格的79家医院授予“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称号。至此,286家省级和地市级区域龙头医院及20家部队综合医院已成

脑卒中筛查流程_(1)

脑卒中筛查流程 四项主要危险因素: 1、高血压 2、高脂血症 3、糖尿病 4、年龄超过50岁 12项一般危险因素: 1、房颤、心脏病 7、 膳食中油脂过多 2、呼吸睡眠暂停 8、 肥胖 3、直系亲属有过卒中或心脏病 9、 男性 4、吸烟 10、牙龈经常出血,牙松动 5、大量饮酒 11、缺血性眼病 6、缺乏体育运动 12、突发性耳聋 以上2项主要危险因素或1项主要危险因素和2项以上(包括2项)一般危险因素, 或既往有卒中/短暂脑缺血发作(TIA )者 脑卒中筛查门诊 检查结果出来后,转到中心医院,接诊医师根据结果进行评估,高 危患者建立脑卒中健康档案,填写脑卒中筛查基本信息表(CRF 表),确保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并及时上报医务科。 高发人群 1、不良生活方式(吸烟、不健康饮食、缺乏体力活动、大量饮酒等)的人; 2、有脑血管病家族史者; 3、年龄超过50岁; 4、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肥胖; 5、颈动脉狭窄患者; 6、患有心律失常(房颤)的人。 疾病的危害 脑卒中威胁人类健康 脑卒中的病死率约为20%-30%,而绝大部分存活的病人都留有后遗症。主要后遗症有偏瘫(半身不遂)、半侧肢体障碍、肢体麻木、偏盲、失语等,生活能力受到严重限制。 早期发现方法 脑卒中有何征兆? 脑卒中最常见的症状是突发性的面部、手臂或腿软弱,往往发生在身体一侧。其他症状包括突发的: 1、面部、手臂或腿麻木,特别是一侧身体麻痹; 2、语言障碍,说话困难或听不懂话; 3、一只眼睛或双眼视物不清; 4、行走困难,头昏,走路不稳或不协调; 5、不明原因的剧烈头痛; 住院诊疗 门诊规范化药物治疗 观察、定期随访 健康促进

脑卒中的筛查和预防

第三节脑卒中的筛查和预防 一、脑卒中的定义 脑卒中是脑中风学名,是一种突然起病的脑血液循环障碍性疾病。 二、临床表现及分类 以突然昏扑、不省人事或突然发生口眼歪斜、半身不遂、智力障碍为主要特征。脑中风包括缺血性中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动脉粥样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腔隙性脑梗塞、脑栓塞)、出血性中风(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脑病和血管性痴呆四大类。 三、脑卒中的危险因素 脑卒中的危险因素非常复杂,可分为可干预和不可干预两类。可干预的危险因素包括高血压、吸烟、糖尿病、血脂异常、心房颤动、其它心脏疾病、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不合理饮食和营养过剩、饮酒过量、缺乏体力活动、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绝经后激素治疗、口服避孕药、肥胖等;不可干预的危险因素包括年龄、性别、低出生体重、种族、遗传因素(家族史等)。 四、脑卒中筛查 (一)筛查标准 脑卒中筛查的人群为既往有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病史者或者40岁以上脑卒中风险评估≧3分的高危人群。 脑卒中风险评估包括以下8项: 1. 高血压病史(≧140/90mmHg),或正在服用降压药; 2. 房颤和心瓣膜病; 3. 吸烟; 4. 血脂异常或未知; 5. 糖尿病; 6. 很少进行体育活动(体育锻炼的标准时每周≧3次、每次≧30min、

持续时间超过年。从事农业体力劳动可视为有体育活动); 7. 明显超重或肥胖(BMI≧26kg/m2); 8. 有卒中家族史。 注:每一项得1分。 (二)筛查与干预流程 脑卒中筛查与干预的流程是根据卒中的危险因素,按照规范的标准将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出来,并针对可干预危险因素给予适宜性技术的治疗和严格的健康教育,预防卒中的发生或复发;对于非卒中高危人群,通过进行合理的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防止卒中危险因素的发生和发展,降低卒中发生率。附:脑卒中筛查与干预流程(三)筛查方法与步骤 1、医师接诊,病史采集,体格检查 重点询问有无脑卒中或TIA的症状,既往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及心脑血管病史、吸烟饮酒史、饮食生活习惯、家族性心脑血管病史等,测身高、体重、腹围、双上肢血压、听血管杂音及神经系统体格检查等。 2、实验室检查 根据病史体征或既往有异常指标需进一步检查者,应有针对性的进行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液生化、凝血四项、血液免疫检查等。 3、脑、颈血管超声 脑、颈血管超声是卒中筛查、术中监测、术后随访的最基本、最便捷的无创性检查,包括颈动脉超声检查及经颅多普勒超声检查(TCD)。 4、CT脑血管造影(CTA)或MR脑血管造影(MRA) 高度怀疑为脑血管病或血管超声检查提示有脑、颈血管病变时,为辅助诊断及进一步评估病变程度,可行CTA或MRA检查。

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应具备从事产前筛查技术要求的资质和相应条件、专业能力和经验,熟悉产前筛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严格按照有关各专业流程和方案工作。非本机构人员不得在本机构从事产前筛查技术; 2、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基本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不以权谋私。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筛查技术,不得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3、保证所有筛查病例能落实后续诊断。应当向有指征的孕妇提供产前诊断信息并建议进行产前诊断,向有指征的对象建议进行遗传咨询。 4、所有进行产前筛查的病例应在本机构内实施。实施产前筛查必须符合保密、知情和自愿的原则,签定知情同意书并登记备案。 5、对所有产前筛查应保证资料的完整和进行追随踪。 6、尊重病员的陷私权,对实施产前筛查的所有病例予以保密。 7、不得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技术。 产前诊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职业道德行为,严禁向病人索、拿、卡、要和以医谋私。

二、严禁非医学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三、所有操作必须在孕妇及其家属了解该技术的目的、局限性和风险性,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四、所有操作必须按常规进行,手术操作后应做好手术记录。 五、染色体核型分析报告,须由2名经认证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审核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产前诊断适应症: 1、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后的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4、产前检查怀疑胎儿患有染色体病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6、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7、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者或特殊致畸因素接触史者。 七、产前诊断时间。 1、早孕绒毛采样检查应在孕8-11周进行。 2、羊水穿刺检查应在孕16-21周进行。

(完整word版)产前筛查制度

产 前 筛 查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滑县妇幼保健院

目录 1、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2、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各项技术操作诊疗常规 4、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5、仪器管理及矫正制度 6、试剂材料管理制度 7、标本管理制度 8、追踪监测制度 9、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制度 10、可疑阳性病例转会诊制度 11、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12、病案管理制度 13、生物安全制度 14、患者突然晕厥的应急预案 15、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产前筛查技术规范》,提高产前筛查质量,严格组织管理,规范筛查流程。 2、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有产前筛查中心,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转诊),保证筛查阳性病例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及时得到必要的产前诊断。 3、详细告知筛查技术局限性和结果的不确定性,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选择、孕妇自愿。 4、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由遗传咨询人员解释筛查结果,并向其介绍进一步检查或诊断的方法,阳性结果的处理由孕妇或家属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先天缺陷儿的出生。 5、高风险的孕妇产前诊断率宜≥80%,采血机构不得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技术。对高风险病例,在未进行产前诊断前,不能为孕妇做终止妊娠的处理。 6、采血机构负责产前筛查高风险病例的转诊,产前诊断机构对孕22周内进行筛查高风险病例的后续诊断。 7、采血机构确保对象产前筛查资料的完整性,做好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和记录,尊重孕妇的隐私权,对实施产前筛查的所有病例均应予以保密。 8、产前筛查管理中心做好全县采血机构的培训指导、结果反馈、质量控制、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

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系统指导原则

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卒中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制定《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有关医院可以参照《指导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 一、二级医院卒中中心 (一)基本条件。 1.二级综合医院或相关专科医院。 2.设置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医学科等与卒中诊疗相关的诊疗科目。 3.从事卒中相关诊疗工作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其他医疗卫生技术资格。 4.具备满足重症卒中患者救治标准的重症监护病房。 5.具有卒中早期康复治疗的康复医学科诊疗科目。 (二)组织管理。 1.成立以医院主管业务领导为主任,以相关职能部门、临床、医技和信息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卒中诊疗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及工作制度。 2.成立以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医师、护士为主体,卒中

诊疗相关专业医务人员为依托的救治小组。 3.建立健全保证卒中救治质量和安全的相关管理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4.依据卒中有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及临床路径制定各类卒中病种的救治技术规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并落实定期考核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持续改进措施,加强继续教育及科研工作。 5.由专人负责,加强卒中患者的随访、健康宣教,加强相关诊疗信息的登记、统计与分析。 (三)建设要求。 1.医院布局合理,开辟卒中急救绿色通道、卒中宣传专栏和明显提示标识,配备满足卒中患者救治需求的设备、设施。 2. 急诊应成立包括急诊医师、神经科医师和介入、检验及影像科医师等在内的卒中急救小组,做到24小时/7天在岗。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脑血管病专病急诊室。 3.卒中救治小组由具备资质的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医师负责(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小组成员由经过相关培训的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介入科、影像科、康复科医师,及掌握颈动脉彩超、TCD、TCCD(TCCS)、经胸超声心动图、经食管超声心动图等检查的超声科医师,以及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团队等组成。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阶段工作总结 一、脑卒中工作目前现状 1.筛查与防治情况 自*年被国家卫计委授予“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以来,我院建立、完善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体系,并对本地区的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进行了积极推进。目前,医院共筛查病人*例,其中高危及以上人群*例,随访、复筛*例,随访率达到%。 2.缺血性脑卒中静脉溶栓情况 我院于*年派谴人员至*医院学习脑卒中救治诊疗规范和静脉溶栓技术,并与2月份正式开启静脉溶栓工作,由三个神经内科轮流承担脑卒中急诊溶栓任务,由急诊科负责具体抢救工作,并探索建立由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影像科、康复科共同组成的“卒中单元”。至*月份,我院共开启脑卒中绿色通道*例,其中脑出血*例,脑梗塞*例,TIA*例,开展静脉溶栓*例。 3.多学科救治情况 ①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积极开展介入诊疗技术,已成功开展颅内血管内支架植入术、急性脑梗塞动脉取栓术、颅内动脉瘤栓塞术等。*年上半年我院共进行脑血管介入检查*例,介入治疗*例,其中独立完成6例。 ②神经外科积极开展了烟雾病血管搭桥和血运重建手术治疗、动脉瘤夹闭手术治疗及颈动脉内膜剥脱术等。 ③康复科早期跟进,对脑卒中患者进行床旁康复训练、介入评价、制定个体化康复方案。 ④超声科积极开展经食管超声和颈动脉超声检查,并不断提高诊断水平;影像科已成熟开展血管CTA检查、MRI血管重建技术等。 二、存在的问题 1.整体脑卒中防治体系、框架不够健全,工作协调性差,外力推动少,未形成自动有效机制及良性循环。

成立脑卒中筛查门诊的通知 (附:筛查流程和筛查表)

XXX医院 成立脑卒中筛查门诊和建立体检中心与筛查门诊分 转诊机制的通知 脑卒中是严重威胁我国人群健康的慢性病之一,施行有效的筛查和综合干预是降低脑卒中致残率和死亡率、提高生存率和生存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早期预防、早期识别脑卒中高危人群,根据《脑卒中人群筛查及综合干预技术方案》、《2020年度国家卫生健康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防治卒 中中心现场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成立我院的卒中筛查门诊并建立体检中心与卒中筛查门诊之间的分诊转诊机制。 一、成立我院的脑卒中筛查门诊 (一)脑卒中筛查门诊设在我院神经内科门诊,加挂“脑卒中筛查门诊”牌。对所有在内科系统门诊就诊的40 岁以上患者进行脑卒中风险筛查。建立筛查登记本, 记录一般项目、筛查结果、处理措施等。

(二)其他门诊如:心内科门诊、急诊科、体检中心门诊、各病区病房要执行我院下发的《XXX医院卒中中心各相关科室卒中筛查制度》,进行脑卒中危险因素的筛查。 二、门诊危险因素筛查的内容: 针对40岁以上人群,依据以下8项危险因素进行脑卒中风险筛查评估(存在一项,评分1分)。 (1)高血压病史(≥140/90 mmHg)或正在服用降压药; (2)房颤和/或心瓣膜病等心脏病;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的既往病史。 (3)吸烟;一生中连续或累积吸烟 6 个月及以上。 (4)血脂异常;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的既往病史。 (5)糖尿病;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的既往病史。 (6)很少进行体育活动(体育锻炼的标准是每周锻炼≥3次、每次≥30分钟、持续时间超过1年。从事农业体力劳动可视为有体育活动); (7)明显超重或肥胖(BMI≥26kg/m2 ); (8)有脑卒中家族史或本人脑卒中患病史。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明确诊断的脑卒中家族史、既往本人脑卒中病史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病史者。 三、综合各项危险因素评估结果,对脑卒中患病风险进行评估。 (一)下列三种情况为脑卒中高危人群:

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总结

**医院脑卒中筛查与防治阶段工作总结 一、脑卒中工作目前现状 1.筛查与防治情况 自*年被国家卫计委授予“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以来,我院建立、完善了脑卒中筛查与防治体系,并对本地区的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进行了积极推进。目前,医院共筛查病人*例,其中高危及以上人群*例,随访、复筛*例,随访率达到90.58%。 2.缺血性脑卒中静脉溶栓情况 我院于*年派谴人员至*医院学习脑卒中救治诊疗规范和静脉溶栓技术,并与2月份正式开启静脉溶栓工作,由三个神经内科轮流承担脑卒中急诊溶栓任务,由急诊科负责具体抢救工作,并探索建立由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影像科、康复科共同组成的“卒中单元”。至*月份,我院共开启脑卒中绿色通道*例,其中脑出血*例,脑梗塞*例,TIA*例,开展静脉溶栓*例。 3.多学科救治情况 ①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积极开展介入诊疗技术,已成功开展颅内血管内支架植入术、急性脑梗塞动脉取栓术、颅内动脉瘤栓塞术等。*年上半年我院共进行脑血管介入检查*例,介入治疗*例,其中独立完成6例。 ②神经外科积极开展了烟雾病血管搭桥和血运重建手术治疗、动脉瘤夹闭手术治疗及颈动脉内膜剥脱术等。 ③康复科早期跟进,对脑卒中患者进行床旁康复训练、介入评价、制定个体化康复方案。 ④超声科积极开展经食管超声和颈动脉超声检查,并不断提高诊断水平;影像科已成熟开展血管CTA检查、MRI血管重建技术等。 二、存在的问题 1.整体脑卒中防治体系、框架不够健全,工作协调性差,外力推动少,未形成自动有效机制及良性循环。 2.筛查工作初筛开展顺利,复筛及随访工作进展缓慢,复筛人力不足,随访工作分

包科室随访失效,需专人随访,保证定期连贯; 3.进入溶栓绿色通道病源少,主要问题是宣传,未能及时有效进行相关知识宣传铺开。一本院医务人员和市内、县区其他医务人员加强学习了解和转诊工作,二深入厂矿、社区等群众中开展脑卒中宣教和防治工作。 4.技术发展不均衡,未能达到全面发展,干预手段教单一,康复科早期康复跟进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三、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1.脑卒中筛查,加强与省脑防委工作沟通,落实相关制度,明确任务目标,提高主动性与自觉性,在卒中筛查与数据维护上进行人员专项培训和技术指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强化对协作医院的指导与监管;随访工作建议由随访办专职完成,强化宣传教育与二级预防,确保随访的连续、完整性,提高有效随访率。 2.推进院内脑卒中患者诊治工作,完善流程,明确筛查-随访-救治-康复等各个环节的任务职责,继续坚持神经内科急诊溶栓班轮流工作机制,规范建设“卒中单元”,提高配合与高效运作;调整机制,通过激励手段,加快脑卒中干预技术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诊断与治疗水平,切实提高独立开展先进诊疗技术例数。 3.加强宣传,提高脑卒中科普知识在群众中的普及,提高卒中患者就诊率,并通过召开学术研讨会形式,对下级医院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经验技术交流,提高我院技术影响力,促进转诊、会诊工作。 4.提高超声、影像等科室技术诊断水平,对脑卒中病人超声诊断项目进行部分修改,加强影像处理技术的学习与提高;加强多学科会诊,提高综合治疗水平,鼓励康复科早期开展床旁康复治疗,营养科加强肠内、肠外营养支持等。

产前筛查制度

产前筛查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产 前 筛 查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滑县妇幼保健院

目录 1、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2、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各项技术操作诊疗常规 4、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5、仪器管理及矫正制度 6、试剂材料管理制度 7、标本管理制度 8、追踪监测制度 9、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制度 10、可疑阳性病例转会诊制度 11、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12、病案管理制度 13、生物安全制度 14、患者突然晕厥的应急预案 15、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产前筛查技术规范》,提高产前筛查质量,严格组织管理,规范筛查流程。 2、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有产前筛查中心,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转诊),保证筛查阳性病例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及时得到必要的产前诊断。 3、详细告知筛查技术局限性和结果的不确定性,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选择、孕妇自愿。 4、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由遗传咨询人员解释筛查结果,并向其介绍进一步检查或诊断的方法,阳性结果的处理由孕妇或家属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先天缺陷儿的出生。 5、高风险的孕妇产前诊断率宜≥80%,采血机构不得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技术。对高风险病例,在未进行产前诊断前,不能为孕妇做终止妊娠的处理。 6、采血机构负责产前筛查高风险病例的转诊,产前诊断机构对孕22周内进行筛查高风险病例的后续诊断。 7、采血机构确保对象产前筛查资料的完整性,做好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和记录,尊重孕妇的隐私权,对实施产前筛查的所有病例均应予以保密。 8、产前筛查管理中心做好全县采血机构的培训指导、结果反馈、质量控制、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妇产科接诊流程图

告入科朋友书 尊敬的朋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来我科体检、咨询、治疗。我们将尽我们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在接下来的交往中,欢迎您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 学科介绍:妇产科作为四大学科之一,她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婴幼儿、青少年、育龄期、更年期以及老年期女性,主要目的为保障生殖健康。因其服务对象广泛,研究对象按疾病、诊治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l)妇科学:女性生殖器官感染、创伤、脱垂、发育畸形和子宫内膜异位症、妇科肿瘤学(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女性生殖内分泌疾病(月经不调等)、不孕症的诊治; (2)产科学:优生优育咨询、产前检查、妊娠合并症、并发症诊断、治疗。 (3)计划生育:女性避孕器具、避孕药物使用指导。 (4)妇女保健:对女性青春期、围产期、更年期及老年期各期保健及疾病防治提供指导。 我院妇产科现状:我院妇产科分为:妇科、产科、普通妇产科门诊以及专家门诊四个部分。对各种常见病、疑难病均有丰富的诊治经验、可优质地完成各种开腹、微创以及阴式手术。对高危妊娠(妊娠高血压疾病、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妊娠胆汁淤积综合征、妊娠合并症诊断、胎盘功能不全);产时生物物理监护;难产诊治走在全市前列。 妇科拥有腹腔镜宫腔镜等先进设备主要开展的业务有子宫肌瘤剥除术 宫外孕手术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的根治手术及系统正规的化疗放疗等。 在妇科肿瘤的早期筛查及诊治方面独具特色,特别擅长宫颈病变的诊治,对不同程度宫颈病变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治疗,从而达到阻断宫颈癌发生之目的。近年来,我科宫颈Leep刀治疗宫颈疾病,患者住院时间短、恢复快,为广大患者带来便捷。 妇产科门诊可开展无痛人流、无痛放、取环以及宫颈疾病物理治疗,以低廉的价格、优质的服务、可信的医疗质量赢得了大量患者的信任。产前检查,产前保健指导,为广大孕妇生产健康宝宝提供了有力保证。 我院妇产科、以及相关辅助科室地理位置:我院普通妇产科门诊(无假日门诊)位于门诊部2楼,专家门诊位于门诊部4楼(★专家坐诊时间主要为每周3、4),妇科住院部位于住院部4楼西,产科位于康复楼4楼。相关辅助科室主要有:门诊检验科(门诊一楼)收费大厅向西;放射科,门诊检验科斜对面;超声室(B、彩超),门诊2楼普通妇产科门诊东拐;病理科,门诊3楼普通妇产科门诊正上方。平面示意图如下:

产前筛查诊疗技术规范

产前筛查诊疗技术规范 诊疗常规的核心是让进行产前检查的所有孕妇均有机会作产前筛查,并对产前筛查的结果做出正确的解释,根据医疗原则处理需要进一步作产前诊断的病例。 具体内容包括: 1.对所有的孕妇进行宣传,对其说明产前筛查的意义、目的,让进行筛查的孕妇均有机会进行知情选择接受产前筛查。 2.建议所有小于35岁的孕15-20周的孕妇做产前筛查;大于35岁的孕妇(大于35 岁系指预产期时35岁)及高位孕妇做细胞遗传学检查。 3.对要做产前筛查的孕妇,必须进行详细的病史采集及掌握问诊方法。 (1)详细询问孕妇的年龄、末次月经、体重、是否有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 (2)是否为多胎妊娠,是否吸烟,异常妊娠史,前胎是否是21-三体、18- 三体等。 4.咨询医生根据掌握的妇产科学、遗传学、优生学等知识对遗传咨询做出科学的解答。 (1)整个遗传咨询过程中,咨询医生只需将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后果向病人进行陈述,由病人自行选择采取的措施。 (2)必须使筛查者清楚筛查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要求孕妇签署知情

同意书。

(3)医生应该确定被筛查孕妇的年龄、孕周(必要时B超确诊胎龄)等病史后开出产前筛查送检单。 5.对筛查结果的解释与临床处理原则: (1)对筛查结果为21-三体、18-三体高风险孕妇,医生应告知孕妇其结果只说明胎儿患这两种先天异常的可能性很大,但不是确诊。建议其进行羊水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以排除染色体病 (2)对于年龄≥35岁的高龄孕妇,即使做了筛查且是低风险,医生也应告之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区别,给孕妇提供选择细胞遗传学检查的机会。 (3)对于NTD高风险孕妇,应建议B超检查以排除神经系统发育异常的可能性。 (4)对筛查阴性或低风险的孕妇应告知其结果只说明孕妇胎儿患某一先天缺陷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是绝对排除。 6.下列孕妇应该直接做产前诊断: (1)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结果属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4)产前筛查怀疑胎儿患染色体病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6)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7)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史者或特殊致畸因子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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