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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服务流程图

结核病服务流程图
结核病服务流程图

结核病服务流程图

图1 肺结核患者筛查与推介转诊流程图

图2 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流程图

图3 肺结核患者督导服药与随访管理流程图

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1 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2

学校暴发疫情预警信息及现场调查核实结果

现场调查核实时间:年月日 现场调查核实人员: 附件3 健康教育材料(参照模板) 肺结核病是由结核菌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在我国现阶段仍然属于多发病、常见病。

结核菌主要经呼吸道传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播散到空气中,周围人群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传染。 个体受结核菌传染的机会非常多,包括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社交活动等。理论上讲,只要你与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生密切接触,就有可能受到传染,因此结核感染在我国很普遍。学生和民工是结核病发病的高危人群。 感染结核菌不等于发生结核病。研究表明,个体在感染结核菌后发生结核病的可能性约为10%。感染者是否发病主要取决于结核菌的毒力和数量以及感染者的免疫状态,其中个体的免疫状态特别重要。如果感染者过度劳累、紧张、营养不良、长时间生活作息不规律、年老体弱、伴有慢性病或其他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的疾病因素,个体的发病机会就会明显增加。 如果出现咳嗽、咳痰二周以上,或有咳血、血痰等症状,应怀疑自己得了结核病,要及时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国家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执行免费的检查和治疗政策。得了结核病,要遵照医嘱,坚持规律治疗6-8个月,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 附件4 肺结核患者的个案调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

1、患者姓名(如为14岁以下儿童,其家长姓名) 2、性别 3、出生年月 4、所在的学校(工地)名称 5、所在的院系(年级)、班级 6、所居住的宿舍 7、详细住址 8、联系方式 二、发病、诊断和治疗情况 1、本次症状出现的日期 2、发病时的主要症状 3、首次就诊日期和就诊医疗机构名称 4、PPD检查结果:平均直径 mm. 5、胸部X光片结果 6、痰菌实验室检查结果 痰涂片 痰培养

结核病上报制度及流程

结核病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学校疫情报告要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咳嗽、咳痰)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未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日常监测及疫情处理。 二、建立学校师生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监测,发现疑似传染病学生要立即送当地医院就诊。 三、一旦发生传染病可疑患者,经医院诊断是传染病或确诊为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患者所在教室宿舍立即消毒处理。 四、做为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平日做好环境卫生,监督食堂、小商店的食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五、结合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别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并积极配合防疫部做好预防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师生的免疫能力。 上报流程 (1)基本处理流程: ①发现有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等症状,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应立即将学生送往医院诊疗。 ②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等症状,分管领导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发生上述第二条情况,办公室要及时纪录学生发病情况,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⑵报告程序: ①第一发现人、班干部、学生等要报告班主任。 ②班主任要向校分管领导汇报。 ③校分管领导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向校主管领导汇报。 ④校领导及负责人要迅速如实报告上级部门与疾控中心。 ⑶处置措施(后勤处) ①要及时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②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

肺结核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得常住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得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得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就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得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与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得“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得填写方法、取药得时间与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与复诊. (2)对患者得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与随访管理

1、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得面视下进行。 2、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得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得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得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得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就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得,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就是否规律,就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得症状.询问其她疾病状况、用药史与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 (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得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2)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得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若就是不良反应引起得,则转诊;若其她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3)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得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 (4)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四)结案评估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得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与上报患者得“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

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2013年版)

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 (2013年版)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对肺结核可疑者 或患者的诊断及治疗管理工作。 一、肺结核诊断 (一)肺结核可疑者的筛查。 肺结核可疑者指具有结核中毒症状(低热、乏力、盗汗等)或伴呼吸道症状者(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伴咯血);或通过健康体检发现的肺部阴影疑似肺结核者。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 (三)诊断流程。 1.医疗机构对肺结核可疑者应进行如下检查: (1)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3次;

(2)痰分枝杆菌培养及菌种鉴定; (3)胸片;必要时肺CT。 2.根据病史、检查可将肺结核患者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以及确诊病例。 (1)疑似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 ①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 ②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2)临床诊断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①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伴有咳嗽、咳痰、咯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 ②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 ③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抗结核抗体检查阳性; ④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

核相符的病变,且肺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为结核病变; ⑤痰涂片3次阴性的疑似肺结核病例,经诊断性治疗或随访观察可排除其他肺部疾病者。 (3)确诊病例 ①痰涂片阳性肺结核。凡符合下列3项之一者为痰涂片阳性肺结核病例:2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1分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②仅培阳肺结核。同时符合下列两项者为仅培阳肺结核:痰涂片阴性;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加1份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③肺部病变标本病理学诊断为结核病变者。 3.通过以上检查仍无法确诊者,可进行以下检查以协助诊断及鉴别诊断: (1)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 (2)结核抗原、抗体检测;

肺结核转诊流程

肺结核转诊流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一、肺结核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 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 二、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对于本市就读的学生要求填写学校并详细到班级。 三、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由患者,第二联、第三联交由公共卫生科。城关区辖区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结核门诊),城关辖区外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患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在收到《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后,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五、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要对肺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首诊医师,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六、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支气管内膜结核按照继

发性肺结核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同样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 七、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进行转诊。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 九、公共卫生科要不定期检查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并做好院内宣传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图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 根据《指南》和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病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规诊断、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 (一)肺结核患者发现 1.检查对象 (1)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为肺结核患者的其他常见症状。 (2)密切接触者 对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同事和邻居等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结核病检查。 2.问诊 对初诊患者应详细询问:是否有咳嗽、咳痰或咯血、低热、胸痛、盗汗、乏力、食欲减退等症状,症状持续时间,既往史(结核病史、结核病用药史、肝肾病史等),是否已在其他地区登记和治疗,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容。 已诊断为肺结核患者时,应询问患者是否在疾控中心(结防所或防疫站、CDC、定点医院等)治疗过,是否服用过板式药品或其他抗结核药品,治疗是否超过1个月,治疗效果如何等。 对推荐或转诊来的患者要询问诊疗经过、诊断结果和治疗情况,并保存其推荐信或转诊单。 门诊医生对接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胸部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并按照我省结核病患者诊疗减免政策给予补偿。 3.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 凡初次就诊的患者都要在《初诊患者登记本》上登记。《初诊患者登记本》由门诊接诊人员填写。 (二)肺结核患者诊断 1.肺结核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指南》和原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进行诊断。 2.肺结核诊断流程 (1)对肺结核可疑者应进行如下检查: ①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3次; ②痰分枝杆菌培养及菌种鉴定; ③胸片;必要时肺CT。 (2)根据病史、检查可将肺结核患者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以及确诊病例。 ①疑似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②临床诊断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临床诊断病例: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伴有咳嗽、咳痰、咯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抗结核抗体检查阳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 2、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建立传染病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工作分工: (一) 班主任老师 1、每天负责对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报告校医室及值日行政领导。 2、班主任负责将缺课信息调查清楚后上报校医室。 3、校医室负责统计缺课学生信息,并及时上报校长室。 4、、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班级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2次报告值日行政。法定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流行性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非法定传染病:水痘、手足口病、急性结膜炎 5、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 6、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传真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7、对病愈返校的学生,须出具卫生部门的返校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8、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学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后,即可对学校采取解除控制措施。(二)学校领导

结核病服务流程图

结核病服务流程图 图1肺结核患者筛查与推介转诊流程图 ·推介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如发现以下症状或体征: 辖区内前来 ·填写“双向转诊单” 1.慢性咳嗽、咳痰≥2xx; 就诊的居民 2.咯血、血痰;·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或患者 3.其他: 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2xx 就医。 图2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流程图 接到上级专业机构 管理肺结核患者通 知·72小时内访视患者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须对家属进行培训。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服药人员服药记录卡的填写方法、取药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异常时及时就诊。 5.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专业机构报告。图3肺结核患者督导服药与随访管理流程图 1.检查有无危急情况 ·患者是否有意识改 变? ·是否有呼吸困难? ·是否有紫绀? ·是否咯血? ·心悸气急吗? ·胸痛胸闷吗? ·刺激性的干咳吗? ·出现少尿无尿吗? ·是否有严重的皮疹? ·是否视物模糊? ·是否皮肤瘙痒、皮疹 2.其他不能处理的危险 疾病 3.检查有无其它疾病 有,按其它疾病诊疗规 xx处理无药物不良反应、

无并发症或原有并 发症无加重继续督导服药·评估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症状 ·评估并存的临床症 状及用药xx ·评估并记录最近一 次各项检查结果 ·评估患者生活方 式,包括吸烟、 饮酒 ·评估患者服药情 况根据 评估 结果 进行 分类 干预好转出现不良反应、并 发症或合并症;或 因不良反应引起的

2020年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流程图.pdf

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流程图

学校暴发疫情预警信息及现场调查核实结果 现场调查核实时间:年月日 现场调查核实人员:

健康教育材料(参照模板) 肺结核病是由结核菌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在我国现阶段仍然属于多发病、常见病。 结核菌主要经呼吸道传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播散到空气中,周围人群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传染。 个体受结核菌传染的机会非常多,包括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社交活动等。理论上讲,只要你与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生密切接触,就有可能受到传染,因此结核感染在我国很普遍。学生和民工是结核病发病的高危人群。 感染结核菌不等于发生结核病。研究表明,个体在感染结核菌后发生结核病的可能性约为10%。感染者是否发病主要取决于结核菌的毒力和数量以及感染者的免疫状态,其中个体的免疫状态特别重要。如果感染者过度劳累、紧张、营养不良、长时间生活作息不规律、年老体弱、伴有慢性病或其他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的疾病因素,个体的发病机会就会明显增加。 如果出现咳嗽、咳痰二周以上,或有咳血、血痰等症状,应怀疑自己得了结核病,要及时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国家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执行免费的检查和治疗政策。得了结核病,要遵照医嘱,坚持规律治疗6-8个月,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

附件4 肺结核患者的个案调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 1、患者姓名(如为14岁以下儿童,其家长姓名) 2、性别 3、出生年月 4、所在的学校(工地)名称 5、所在的院系(年级)、班级 6、所居住的宿舍 7、详细住址 8、联系方式 二、发病、诊断和治疗情况 1、本次症状出现的日期 2、发病时的主要症状 3、首次就诊日期和就诊医疗机构名称 4、PPD检查结果:平均直径 mm. 5、胸部X光片结果 6、痰菌实验室检查结果 痰涂片 痰培养 药敏试验 分子生物学实验 其它 7、确诊日期和诊断结果 8、主要治疗过程及措施

肺结核转诊流程

精品文档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一、肺结核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 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 二、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对于本市就读的学生要求填写学校并详细到班级。 三、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由患者,第二联、第三联交由公共卫生科。城关区辖区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结核门诊),城关辖区外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患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在收到《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后,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五、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要对肺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首诊医师,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六、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支气管内膜结核按照继发性肺结核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同样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

七、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进行转诊。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沁上。 九、公共卫生科要不定期检查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并做好院内宣传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肺结核报告及转诊流程图

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流程图

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流程图 暴发疫情的监测

学校暴发疫情预警信息及现场调查核实结果 现场调查核实时间:年月日 现场调查核实人员: ______________

健康教育材料(参照模板) 肺结核病是由结核菌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在我国现阶段仍 然属于多发病、常见病。 结核菌主要经呼吸道传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播散到空气中,周围人群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传染。 个体受结核菌传染的机会非常多,包括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社交活动等。理论上讲,只要你与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生密切接触,就有可能受到传染,因此结核感染在我国很普遍。学生和民工是结核病发病的高危人群。 感染结核菌不等于发生结核病。研究表明,个体在感染结核菌后发生结核病的可能性约为10%感染者是否发病主要取决于结核菌的毒力和数量以及感染者的免疫状态,其中个体的免疫状 态特别重要。如果感染者过度劳累、紧张、营养不良、长时间生活作息不规律、年老体弱、伴有慢性病或其他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的疾病因素,个体的发病机会就会明显增加。 如果出现咳嗽、咳痰二周以上,或有咳血、血痰等症状,应怀疑自己得了结核病,要及时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国家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执行免费的检查和治疗政策。得

了结核病,要遵照医嘱,坚持规律治疗6-8个月,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 附件4 肺结核患者的个案调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 1、患者姓名(如为14岁以下儿童,其家长姓名) 2、性别 3、出生年月 4、所在的学校(工地)名称 5、所在的院系(年级)、班级 6、所居住的宿舍 7、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 二、发病、诊断和治疗情况 1、本次症状出现的日期 2、发病时的主要症状 3、首次就诊日期和就诊医疗机构名称 4、PPD佥查结果:平均直径mm. 5、胸部X光片结果 6、痰菌实验室检查结果 痰涂片 痰培养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 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 周,咯血、 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 基础上, 填 写“双向转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 结 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 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 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 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 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 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 时就诊。 若 72 小时内 2 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 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 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 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 期内每 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 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 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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