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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食堂员工晨检记录表

(完整word版)食堂员工晨检记录表
(完整word版)食堂员工晨检记录表

学校食堂员工晨检记录表

检查人:检查日期:2014年月日

餐饮人员晨检记录表()

巡检镇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炊事员上班后,由后勤管理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 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炊事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炊事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3、观察炊事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询问炊事员有否痢疾、腹泻、发热、呕吐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5、观察炊事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 求; 6、检查炊事员是否穿戴工作服上岗。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炊事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炊事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要求炊事员不穿戴工作服不得上岗。 4、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炊事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巡检中心小学食堂从 业人员 晨检记录表 疾病发热:?恶心:?呕吐:?腹泻:④外伤:⑤烫伤:⑥湿疹:⑦黄疸:⑧咽痛:⑨咳嗽:⑩其他:11

序号姓名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晨检记录(附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晨检登记本 单位名称: 负责人:

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餐饮单位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餐饮单位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3、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询问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有否痢疾、腹泻、发热、呕吐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5、观察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餐饮单位工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上岗。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单位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要求餐饮单位工作人员不穿戴工作服不得上岗。 4、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的工作。 5、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 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时间:年月 疾病发热:①恶心:②呕吐:③腹泻:④腹痛:⑤外伤:⑥烫伤:⑦湿疹:⑧黄疸:⑨咽痛:⑩咳嗽:○11其他:○12 序号 日期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工作之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填写在表格中;无疾病体征的打“√”)

学校防疫防控中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午检制度

中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午检制度 为确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学防控工作预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晨检、午检对象:中学食堂全体员工 二、晨检、午检时间: 晨检:上午上班时(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上班时间而定)午检:下午上班时(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上班时间而定) 三、晨检、午检检查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排定值班表,负责每天晨、午检工作;根据需要,厨师长、前台组长亦可参与晨、午检工作。 四、晨检、午检程序: (一)晨检: 1.每天上午上班前,正副经理在家里自检合格后进入学校,进入学校大门时接受学校检查人员的检查,检查合格并做好记录后进入食堂。 2.进入食堂后,对两名食堂值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其他症状询问、观察,确认正常后方可让其开展工作;如出现

各种疑似症状,须立即对其实施隔离并报告学校疫情管控人员。 3.在食堂门口对上班员工进行二次查验(第一次查验为校门)并填写报告表,检验合格者方能上岗;如出现各种疑似症状,须立即对其实施隔离并报告学校疫情管控人员。 (二)午检: 1.对中午下班后到下午上班前在学校食堂休息的人员,实施两次查验,第一次为中午下班后,第二次为下午上班前,程序同晨检;发现异常人员则按晨检模式进行隔离并报告。 2.对其他人员在下午上班前进行查验,程序及异常处置办法与晨检相同。 3.晚上下班前,对食堂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查验,处置办法同上。 五、晨检、午检检查标准: 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离岗隔离并上报学校防控部门,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一)发热:使用红外测温仪检测,体温高于37.3摄氏度,使用水银测温仪,体温高于37.5摄氏度即为发热症状,应采取应急措施。 (二)有腹泻、呕吐等症状的, 应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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