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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执法职权依据一览表

江门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执法职权依据一览表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执法职权依据一览表

大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九月

校训 求知有为求实创新

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执教 敬业爱岗 服务学生 严谨治学 科学管理 团结协作 廉洁从教 为人师表

开电大…2013?6号 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县级机关部门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教职工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依规科学确权,规范完善权力流程,全面公开权力信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我院权力“规范运行、高效运行、阳光运行”。 三、工作内容 1、清理法定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一是清理法定职权。根据职权统一和高效的原则,参照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对各处室、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力求做到家底清、权责清。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事权的基础上,编制?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以制度形式固化职权清单。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形成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以规范运行、提高效能、简明清晰、便民利民为准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学员办事,接受学员监督。五是要健全权力民主运行机制。遵循权力运行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财物、人事、工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发主决策、严防专权。 2、推行“三个不直接直接分管”,建立科学合理分权机制。通过对权力和适当分解和下放,形成互相制衡与分权机制,明确“一把手”主要职责是行使决策决断权、领导监督权,副职主要职责是行使管理权和落实权,以防止个人专断、权力滥用。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在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对人事、财务、项

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概念和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概念和分类 行政执法,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具体的、特定的相对人或行政事务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目的,是通过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完成国家实行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执法的结果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的主要行政行为,是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 1、准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如投资立项、进出口管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药品生产许可等; 2、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权利并且具有数量限制的许可,如开发利用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公共汽车运营线路等; 3、资格资质方面的许可,如公务员、律师、执业医师等职业关资格许可,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等的资质许可; 4、对特定物的检测、检验和检疫; 5、确定主体资格方面的许可,如企业法人登记、社会组织登记; 二、行政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采取的措施。其种类主要有: 1、代执行,如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代出义务工等。 2、执行罚,最典型的如滞纳金。 3、人身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隔离、强制检查公民身体(尤其是在预防传染病时)等。 4、财产强制,如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银行存款,对腐烂变质食品实行的强制销毁等。 5、在其职权范围内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检查。如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6、对产品或者商品的强制检验。 7、紧急状态时,临时紧急征用交通工具或者其他财产。 8、紧急状态时,进入或处置土地、建筑物、住宅。如为了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 9、其他,如《游行示威法》规定的强制解散,拒不解散的,强制带离现场。 四、行政征收,指行政实施主体凭借国家强制力,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无偿征集金钱或实物的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征税、行政事业性收费两种。

乡镇行政执法主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乡镇行政执法主体 篇一:乡镇行政执法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及其法律依据单位名称:xx乡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作为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十一、《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十二、《甘肃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十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十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十五、《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十六、《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十七《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一、行政许可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4条第2款: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的批准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32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

行 政 处 罚 情 况 统 计 报 表

行 政 处 罚 情 况 统 计 报 表 表 号:黑政法监1表 制表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批准机关:黑龙江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黑统函[2003]44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2005年9月30日 填报义务机关主管负责人签字: 法制机构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1年9月 日

填表说明 (请填表前详细阅读本说明) 一、县(市、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仅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一)行“本部门”对应的各栏目;市(行署)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一)行“本部门”和第(二)行“本系统”对应的各栏目。除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和哈尔滨铁路局的下属执法单位填写的统计报表通过三个主管局直接报省政府法制办外,其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不论隶属关系如何,均填写一式两份统计报表,分别报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法制机构。本部门的统计数字,除包括部门自身外,还包括本级部门的派出机构和直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依法委托的组织的有关情况;本系统的统计数字,为本部门的统计数字及其下一级各部门上报的该系统的统计数字汇总之和。 二、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仅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三)行“本级政府”对应的各栏目;县(市、区)和市(行署)政府法制办负责填报本表中的第(三)行“本级政府”、第(四)行“本级各部门”和第(五)行“本行政区域”对应的各栏目,均报上一级政府法制办。其中本级政府的统计数字,仅填写以本级政府的名义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情况;本级各部门的统计数字,为政府所属各部门以及除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和哈尔滨铁路局三个系统之外的其他实行垂直领导的各部门设在本行政区域的下属部门上报的“本部门”统计数字之和;本行政区域的统计数字,为“本级政府”和“本级各部门”的统计数字之和加上本辖区内的所有下一级政府上报的该行政区域的统计数字之和。 三、表中有关栏目的含义如下: (一)“处罚主体及其执法人员”,按实有单位和人员统计,而不论各单位在本统计期间是否实施过行政处罚。其中“处罚主体”,是指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政处罚视同委托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执法人员”,是指处罚主体(含其委托组织)内在编的对外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行政机关”包括各级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如街道办事处)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持有合法执法证件人员总数”,是指持有符合《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总数。 (二)在“处罚种类的运用”中,第9栏“总金额”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罚款数额的总数,与该罚款是否收缴到位无关;第10栏“罚款数达到听证标准的案件”,罚款数额达到或者超过《黑龙江省适用听证程序的罚款数额规定》(1996年省政府令第15号)的标准,应当告知听证权利的案件;第18栏“其他”,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填表时请在“其他”二字下注明该处罚种类的具体名称。 (三)“适用处罚程序”,是指按照行政处罚规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其中“告知听证权利”,是指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法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已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案件;“履行听证程序”是指在告知听证权后,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实际召开听证会的案件。 (四)“处罚执行情况”,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本统计其间的履行情况。其中“罚款收缴”是指在本统计其间已经执行到位的罚款金额;第25栏“自动履行”,是指各种行政处罚由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情况,但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被加处罚款后才履行的情况也包况在内;第26栏“依法强制执行”,是指执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通过银行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的情况;第28栏“执行”,包括所有在本统计期间内通过法院得以强制执行的案件。 (五)“重大处罚决定”,是指根据《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1997年省政府令第7号)第八条的规定作出的达到重大处罚决定标准应当依法备案的案件。 (六)“处罚监督情况”,是指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调阅抽查处罚案件卷宗、受理对处罚违法案件的举报等方式,在本统计期间查处行政处罚违法案件的情况。其中,第35栏“纠正违法案件”,包括被责令自行纠正的案件以及被有权监督的机关依法纠正的案件。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概念 所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指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获得的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与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密切联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而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就必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而获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第一,享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权的享有者。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当然享有行政执法权。 第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是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都可以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只有当他们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时候,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不具有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因此,被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地位。 第三,承担由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任何种类的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独立地对自己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的机构以及被委托的组织,均不能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四,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这个前提,以行政提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充当被申请人或被告。 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包括行政权利能力和行政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一)行政权利能力 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主体享有行政执法权利、承担相应行政义务的资格。这种资格是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并不具有现实性。具有行政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才能享有某项行政执法权力或承担某项行政执法义务。行政权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上,具体表现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授权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对水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权,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水污染违法行为处以警告、罚款的具体处罚,这就给环保行政执法机关赋予了水污染行政执法的权利能力。由此可见,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肢体取得具体的行政执法权。而行政执法主体所取得的行政执法权,又是行政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权利能力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种体现。 行政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因行政执法主体种类的不同而不同。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该行政机关的依法成立,终于行政执法机关被依法撤消。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生效之日,终于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失效之时。 (二)行政行为能力 具有行政权利能力是享有行政执法权的前提,这表明,要使行政权利能力变为现实即变为具体的实际的行政执法权,还须具备行政行为能力。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执法权和承担行政执法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换言之,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执法权和承担行政执法义务的能力和资格,换言之,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不仅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例如:环保行政执法机关一方面要具有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具有承担违法行政的责任的能力或条件。如果环保行政执法机关既无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条件,又不能承担执法违法的责任(行政赔偿责任等),就不具有行政行为能力。 总之,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和行政权利能力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在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利能力的范围内作出行政执法行为,才能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另一方面,行政权利能力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心脏行政行为能力,只有具有行政行为能力的行政执法主体,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具体的行政执法权或履行具体义务。 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具体体现,也就是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必要条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主要有法律要件和组织要件两个方面。 (一)法律要件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中的法律要件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具体体现,也就是具体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的必要条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主要有法律要件和组织要件这两个方面。 从广义上说,法律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来说,行政执法主体只有在法律、法规授权的前提下才能成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在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才能成为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的主体。

职权目录及工作流程图

职权目录 序号职权 名称 内容办理主体实施依据 1 教育及教 学管理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 策,规范办学行为,考 试组织等; 《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等法律法 规文件。 2 学籍管理1.新生入学,整理学 籍; 2.转学,办理转入转 出手续; 3.毕业生的档案管理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3 工程建设 及贫困生 补助 1.严格按照工程建设 项目规划、报批、质量 监督与验收等; 2.贫困生救助申报工 作等 相关教育民生工程管理的有关 规定及“两免一补”有关规定。 4 教师职称 评聘 教师职称评聘岗位测 算、申报、聘用、续聘 等; 《教师资格条例》、《登封市教 师积分办法》及教师职称评聘 有关规定;

5 教育人事 管理 1.学校领导班子的管 理; 2.教师的考核、考勤 管理等。 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核成 绩与实际工作需要; 2.《教师法》及上级有关教师 管理有关规定。 3.《教工考勤及工作规定》。 6 公用经费 管理 预算、拨付票据管理及 报帐等。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规 定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7 教师教学 成绩的认 定 1.评选校级优质课、 优秀论文,并推荐到 市、省参评; 2.推荐优秀教师候选 人; 3.绩效工资等级的评 定。 根据市教体局文件有关规定。 8 教育经费 预算 1.学校国有资产日常 管理的监督、报批等; 2.学校固定资产维修 等。 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 等有关规定执行 9 教学仪器 采购 教学仪器采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序号职权 名称 内容办理主体实施依据 10 学生评先表 优 校级、市级、省级等 相关等级优秀评选 学生评先表优的相关规定。 11 教师评先表 优 1.年级推荐 2.领导组研究决定 3.全校公示 《登封市教师积分办法》教师 职称评聘有关规定; 12 教职工奖励 工作(含绩 效工资发 放) 1、制定教职工奖励方 案学校量化考核 2教代会讨论、通过 3、在单位内部公示 4、学校领导班子集体 审核 《登封市教师积分办法》 13 教育重大事 项决策 1、提出议题、调查研 究; 2、拟订方案,征求意 见 3、组织论证,集体决 策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定

新安中学校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新安中学校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根据屏教体文广办〔2015〕31号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关于转发《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法制工作8项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和宜教体发〔2015〕30号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法制工作8项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法制建设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明确职权,各司其责,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科室岗位权力清单。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五授权不可为原则,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完善和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并建立健全各科室岗位权力清单,把行政权力职权分解表落到各工作岗位。 岗位名称职责权利职权依据权利类型 承办人 员 办公室1、综合协调办理学校各项行政事务,安排 会议,接听电话,文件上传下达、档案管理、 文印、公务接待 2、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教职工职工 进行考勤、值班安排 3、学校计划、总结的起草,各科室周工作 计划收缴管理、月度工作简报; 4、计生、党风廉政建设、工会 5、师资队伍管理、职称评定、年度考核、 评先评优 6、信访稳定; 7、各种证明的开据、学生医保、教师办公 室卫生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新安中学处室人员工作制 度》 《新安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 度》 《新安中学党务工作工作制 度》 《新安中学行政值班制度》 执行权牟建屏

教导处1、各年级常规教学; 2、教科研工作; 3、课堂教学改革、赛课、周考、月考、考 试安排,优质课评选及向上推荐,教师和学 生的评价; 4、新教育实验和读书沙龙活动; 5、中招信息采集、初三复习、体育、理化 生实验考试训练安排、特长生考前培训; 6、学籍、图书、教师教材的管理、教师工 作量统计与公示、班班通使用指导及其他临 时性工作; 7、各年级教师的聘任、调配,按国家和地 方课程的设置要求,开启开足课程; 8、各功能室的管理; 9、规范办学行为; 《新安中学教学常规要求》 《新安中学学生学习规范》 《新安中学教学改革方案》 《新安中学处室人员工作制 度》 《新安中学教师量化积分细 则》 《新安中学集体备课要求》 《新安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办 法》 《新安中学各功能室管理员 职责与管理制度》 执行权杨涛 政教处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学校安全工 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校园环境卫生、周边环境治理、保卫科 工作、学生重大违纪处理; 3、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演练、签订安 全目标责任书、平安校园创建; 4、德育工作计划制定及落实,班主任培训 及管理,班级文化建设; 5、升旗、班会、宣传、礼仪教育、长跑活 动、行为习惯培养、两操等常规德育工作; 6、阳光体育活动、运动会、艺术节、体音 美兴趣小组活动、传染病防控; 7、团委建设工作、学生会、校园广播; 8、综合素质评定、学生评优表彰; 9、各项临时性工作;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新安中学处室人员工作制 度》 《新安中学德育工作制度》 《新安中学卫生制度》 《新安中学安全制度》 《新安中学消防制度》 《新安中学综合治理制度》 《新安中学体音美工作制 度》 《新安中学保卫科制度》 执行权牟建 总务处1、安全排查(食品安全、线路安全、校舍 安全、围墙安全、周边环境安全); 2、班级财产登记; 3、校园工程预算、决算; 4、校园文化建设具体落实; 5、学校财务报销、物品采购; 6、仓库保管、维修、花草管理; 7、学生奶发放; 《新安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新安中学物品采买制度》 《新安中学班级财产管理量 化积分细则》 执行权刘翠华

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 一、法定执法的行政机关 机关名称: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三款 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七条第一款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 6、《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7、《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8、《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9、《梅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二十条 三定规定文号:梅市府办〔2010〕31号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处罚(共10项) (一)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后,不履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学技术资源共享使用义务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后,不履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学技术资源共享使用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执法机构:科技计划科 (二)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获得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追回财政性资金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国家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和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执法机构:科技服务与管理科 (三)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 处罚种类: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由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依法给予处分。 执法机构:科技服务与管理科 (四)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法》第三十一条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部职权目录、岗位职责等

附件1: 公司财务部职权目录 序号职权 名称 职权内容 行使主体 (岗位) 行使 依据 办理条件 1 财务 总管 理 1、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部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专项工程会计 核算与管理。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部长 《会计法》《会计准则》 《税法》《票据法》《江 西八景煤业有限公司 资金成本管理办法》 《八景煤业公司差旅 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 经法律法规 1.参与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配合 编制和执行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 划,拟定资金筹措方案和使用方案; 2.负责领导本部门会计人员办理会 计事项; 3.配合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 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协助公司主要领导人对企业的生 产经营等做出决策 5.会计重要资料档案的保管,做好 调查记录。 2 财务 成本 费用 报表 管理 1、负责成本费用、固定资 产核算与管理。 2、负责编制报表、财务软 件及电脑的日常维护管理。 3、配合部长做好财务全面 财务部 副部长 《会计法》《会计准则》 《税法》《江西八景煤 业有限公司资金成本 管理办法》《八景煤业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1.对本单位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 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各部门 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 议,控制方法,改善管理等措施,对

管理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公司成本、费用状况进行分析。 2.编制及提供对外的会计报表、资 料,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各级主管 部门。 3. 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 4. 金蝶K3财务软件系统管理及财 务软件保管。 3 财务 税费 往来 管理 1、负责税费会计核算与管 理。 2、负责应收账款、应付账 款、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管 理。 3、配合副部长做好财务全 面管理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 《会计法》《会计准则》 《税法》《江西八景煤 业有限公司资金成本 管理办法》《八景煤业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1. 税费核算及申报工作,做好发票 领用存、开具管理。 2. 应收应付款记账、对账及收入的 处理,编制相关会计报表。 3. 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管理。 4.金蝶K3财务软件应收应付系统管 理。 4 资金 管理 1、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收 支业务。 2、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 《会计法》《会计准则》 《票据法》等相关财经 法律法规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工作 2. 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票据,办理 与客户之间的收汇结算工作 3.金蝶 K3财务软件现金系统管理。

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一)

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一)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概念 所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指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获得的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与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密切联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而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就必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而获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第一,享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权的享有者。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当然享有行政执法权。 第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是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都可以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只有当他们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时候,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不具有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因此,被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地位。 第三,承担由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任何种类的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独立地对自己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的机构以及被委托的组织,均不能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四,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这个前提,以行政提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充当被申请人或被告。 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包括行政权利能力和行政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一)行政权利能力 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主体享有行政执法权利、承担相应行政义务的资格。这种资格是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并不具有现实性。具有行政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才能享有某项行政执法权力或承担某项行政执法义务。行政权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上,具体表现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授权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对水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权,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水污染违法行为处以警告、罚款的具体处罚,这就给环保行政执法机关赋予了水污染行政执法的权利能力。由此可见,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肢体取得具体的行政执法权。而行政执法主体所取得的行政执法权,又是行政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权利能力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种体现。 行政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因行政执法主体种类的不同而不同。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该行政机关的依法成立,终于行政执法机关被依法撤消。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生效之日,终于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失效之时。(二)行政行为能力 具有行政权利能力是享有行政执法权的前提,这表明,要使行政权利能力变为现实即变为具体的实际的行政执法权,还须具备行政行为能力。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执法权和承担行政执法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换言之,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执法权和承担行政执法义务的能力和资格,换言之,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不仅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例如:环保行政执法机关一方面要具有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具有承担违法行政的责任的能力或条件。如果环保行政执法机关既无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条件,又不能承担执法违法的责任(行政赔偿责任等),就不具有

田家寨学校权力清单制度

田家寨学校权力清单制度 一、制度概述 所谓权力清单,就是把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清单制度即将学校各部门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它着眼于依法优化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致力于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以切实有效地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相互推诿、监管缺位、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 二、制度关键 清理 强调清理,是因为各级政府所掌握的权力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中央一再推动简政放权,就是要将地方政府手中不必要的权力削减掉。政府不是万能的,不能包办一切事务。 透明 没有透明度,权力就会处在混沌状态,对权力的监督也无从谈起。权力的公开当为普遍原则,不公开应是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公共权力,理应都在强制公开之列,接受民众监督。 执行 当权力清单制度逐步建立,当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逐渐规范,这个时候,就应该强调可执行、可问责。执行到位与否,关乎权力清单制度最终的成效。 二、制度意义

权力清单有利于推进法治建设,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清单对各项权力的边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权力越界行为有了规范、制约、监督、查办、惩处的标准,有效减少了各种权力越界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也给各种社会行为留下了足够活动空间,权力清单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调行政权力配置的科学性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规范性,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与效率。 权力清单可以对各职能部门和不同岗位的职权与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对政务流程进行合理的标准化,有助于构建权责统一、清晰具体、密切协同且无交叉的权责体系和程序化、法制化的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管理的水平与效率。 权力清单致力于制度性授权,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权力清单是一种制度性授权,对事务的办理流程、相关的法律依据、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岗位的权责范围以及奖惩措施等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可以改变我国政府部门内部管理财政控制加权威影响的粗放式模式,加强对实际工作的规划和指导,促使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政府工作效能产生质的飞跃。 权力清单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遏制滥用职权行为。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抽象化、不具体,使制度机制形同虚设,相关的监督主体无处着力。推出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将会使监督主体有了明确的监督方向与具体内容,确保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附答案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附答案 发布时间:2010-03-27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 一,判断题:~~ 1.行政法的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行政主体必须是行政职权的享有者╳~~ 3行政机关可以自行处理罚没财物.(×)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5.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6.部门规章只能由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制定. ╳~ 7.依法行政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8.有关犯罪和刑罚的事项也可以由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作出规定.╳~~ 9.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拍卖查封扣押的财产.( √) 10.行政主体必须是行政责任的承担者.╳~~ 11.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12.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 13.并非所有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都是行政机关.√~~ 14.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15.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由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并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16.公务员在上班期间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17.公安干警在下班期间制止犯罪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18.内部行政行为可以适用行政复议,但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19.并非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20.行政立法是国家机关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处罚.√~~ 22.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4.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是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之一.√~~ 25.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同级人民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 26.行政机关无权撤销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 27.罚款主要适用于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违法行为.√~~ 28.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限制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人短期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29.除法律,行政法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30.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31.行为人违反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不应属于违法行为.√~~ 3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33.违法行为在三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34.如当事人有申辩行为,行政机关可因其认错态度而加重处罚.╳~~

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

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概念 所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指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获得的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与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密切联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而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就必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而获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第一,享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权的享有者。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当然享有行政执法权。 第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是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都可以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只有当他们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时候,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不具有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因此,被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地位。 第三,承担由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任何种类的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独立地对自己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的机构以及被委托的组织,均不能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四,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具有行政执法主

体资格这个前提,以行政提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充当被申请人或被告。 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包括行政权利能力和行政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一)行政权利能力 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主体享有行政执法权利、承担相应行政义务的资格。这种资格是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并不具有现实性。具有行政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才能享有某项行政执法权力或承担某项行政执法义务。行政权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上,具体表现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授权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对水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权,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水污染违法行为处以警告、罚款的具体处罚,这就给环保行政执法机关赋予了水污染行政执法的权利能力。由此可见,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肢体取得具体的行政执法权。而行政执法主体所取得的行政执法权,又是行政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权利能力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种体现。 行政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因行政执法主体种类的不同而不同。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该行政机关的依法成立,终于行政执法机关被依法撤消。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有关

田家寨学校部门权力清单登记表.doc

田家寨学校权力清单登记表 填报单位:田家寨学校填表日期: 2015 年12月21 日 岗位负责人 李鹏飞 校长室 名称姓名 1学校发展决策 2教育教学督导检查 3教育经费、物资采购审核 权 4学校人事问题审核 力 5推荐、评选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先进个人 事 6教职工职称晋级的评选、推荐 项7教职工岗位设置 8 9

岗位负责人主管领导 签字签字 注:列出岗位全部权力事项。 田家寨学校权力清单登记表 填报单位:田家寨学校填表日期: 2015 年12月21 日 岗位 副校长室负责人 王二永 名称姓名 1 发展党员 2 党费收缴 权 3 协助校长工作。 力 4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事 5 项6 7 8

岗位负责人主管领导 签字签字 注:列出岗位全部权力事项。 田家寨学校权力清单登记表 填报单位:田家寨学校填表日期: 2015 年12月21 日 岗位负责人 张瑞平 教导处 名称姓名 1招生工作 权 2科研工作 力 3学籍管理 事 4教学过程常规管理 项5学校考务安排 6教导处相关材料存档

7 学生德育工作 8 政教材料记录管理、说服教育学生 9 政教处物品的管理 10 政教处相应材料存档 岗位负责人主管领导 签字签字 注:列出岗位全部权力事项。 田家寨学校权力清单登记表 填报单位:田家寨学校填表日期: 2015 年12月21 日 岗位负责人 张志 总务处 名称姓名 权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2审核各项财务收支 力 3负责单位票据审核工作 事 4学校财务票据的管理

项 5学校财务账目填报 6教职工旅差费的管理填报 7校舍安全管理 8 9 岗位负责人主管领导 签字签字 注:列出岗位全部权力事项。 田家寨学校权力清单登记表 填报单位:田家寨学校填表日期:2015年12月21 日 岗位 团支部负责人 张小侠 名称姓名权 1 学生团员管理 力2学生活动的组织开展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药品)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药品)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 或违法自然人 姓名 违法 企业 组织 代码 法人代 表人/姓 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 期限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 期限 备注 1 (濮乐)食药监药 罚〔2015〕01号 南乐县谷金楼大药房从无 《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位 购进药品复方丹参片案 南乐县谷金楼 大药房 丁红丽 从无《药 品经营许 可证》单 位购进药 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 处以责令整改,没收违 法购进的药品,并处以 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款。 主动履行 2015.03.31 南乐县食品 药品监督管 理局 2015.03.17 2 (濮乐)食药监药 罚〔2015〕02号 南乐县未来式低视力康复 中心无《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药品眼胺肽消眼液案 南乐县未来式 低视力康复中 心 胡振锋 无《药品 经营许可 证》经营 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 条,处以没收违法购进 的药品,违法购进药品 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 以下的罚款。 主动履行 2015.04.07 南乐县食品 药品监督管 理局 2015.04.07 3 (濮乐)食药监药 罚〔2015〕03号 梁村乡吴村王现民卫生所 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 单位购进麝香壮骨膏等药 品案 南乐县梁村乡 吴村王现民卫 生所 王现民 从无《药 品经营许 可证》单 位购进药 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 处以责令整改,没收违 法购进的药品,并处以 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款。 主动履行 2015.04.22 南乐县食品 药品监督管 理局 2015.04.21 1 / 10

行政执法考试试卷

酒泉市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基础知识测试试卷(B) 姓名:单位:职务: 一、填空题(10分,每题1分) 1、行政执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抽象行政行为,二是依法采取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的。 2、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处罚。 3、设定行政许可属于的范畴。 4、只有县级以上的才享有行政拘留裁决权。 5、行政执法依据主要有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有关国际条约。 6、送达应以为主要方式。 7、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法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8、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9、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两种,即和行政鉴定。 10、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做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行为。 二、选择题(20分,每题1分) 1、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允许其从事某种行为,确认其某种权利、授予其某种资格或能力的行为是 A、行政检查 B、行政许可 C、行政奖励 D、行政征收 2、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凡在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权益的事项上,必须有制定的法律明确授权才能从事此项行政活动。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 3、行政执法主体不得适用的法理信条。 A、法无规定不得为 B、惩罚教育相结合 C、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D、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 4、下列哪个不是行政执法人员。 A、工商执法人员 B、税务执法人员 C、城管执法人员 D、司法警察 5、行政执法培训应当由哪个机构统一负责。 A、政府法制机构 B、党校 C、行政学院 D、宣传部 6、行政执法依据不包括。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规章 D、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7、下列哪个机关无权制定政府规章。 A、甘肃省政府 B、兰州市政府 C、大连市政府 D、金昌市政府 8、证据的特征不包括。 A、合法性 B、客观性 C、相关性 D、程序性 9、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包括。 A、警告 B、罚款 C、行政拘留 D、劳动教养 10、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多少日即视为送达。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11、某企业对某市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 A、市人民政府 B、省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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